可是,接下来初宁说的话却再一次的让人懵然,这事情是怎样的一个发展?
“我承认这是抄袭,但不是我抄袭,是靶子一号抄袭我的作品,这副作品的原先是我,只是我没发表出来的初稿。”
“????”
初宁看向金志白,后者无比默契的拿出一些照片和截图,这是初宁画室的稿子。
金志白上前一步,“这里几百张初稿,是我方当事人从知道美术大赛时就开始创作,可以追溯到去年,而在五个月前才画完,放在画室。而这些聊天截图是我当事人前男友和她新女友的聊天截图。”
上面记录了,前男友是怎样把画给拍走的。
这些都没什么,靶子一号已经知道初宁掌握聊天记录的证据。
法官:“原告有什么话要说?”
原告律师:“这些截图是假的,我方当事人和截图上那个新女友根本不认识。这明显是对方跳脚的行为,企图用这些假的来蒙混过关。”
旁听者点点头,确实啊,截图可以作假。
现在作图的工具太多,以假乱真的行为真的不行。
明明是很有力的反驳,可靶子一号不知道怎么眼皮一跳。
法官:“下面进入自由辩述。”
站在初宁身边的金志白又是闲庭信步的走出。
这般胸有陈竹的模样。
让很多人心慌意乱。
“对方律师说你方当事人和截图上的新女友,也就是这个叫做向珍的人不认识?”
靶子一号的眼皮跳得更厉害。
事到如此,也不能自打脸。
对方律师坚持道:“不认识。”
金志白:“那好,我现在有个有趣的东西要给大家看看。”
从文件袋里拿出一个u盘,“还要请人拿台电脑过来。”
U盘插上去,自动播放一则视频,是一个监控视频。
是靶子一号房子外面和小区的监控视频,向珍带着东西从外面进来,然后和靶子一号碰面,不一会儿两人就进了靶子一号的房子。
金志白:“这叫不认识吗?一个穷苦的学生去了美术家的富人小区,还携手去到家中,这就是对方律师口中的不认识。按照对方律师的逻辑,想必你会邀请陌生人进自己的房子,一进去还是两个小时,也不知道这两个消失和陌生人在屋子里干什么呢。”
调皮的“呢。”一出,旁观者听起来气氛都轻松了许多。
弹幕也已经哈哈大笑了起来。
到了这里,弹幕从开始一边倒的骂初宁,可是经过金志白的几番言论,现在已经有人开始大骂靶子一号了。
#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我真是服了。这才是贼喊捉贼吧。
#大画师欺负一个小小的学生?
#什么鬼,说来半天,竟然是靶子一号抄袭。
#我之前给替她说过话,真是日了狗了,想打死那个时候为靶子一号说话,骂初宁的我。
对方律师:“这点是我没弄清楚。”说完,就有点后悔,在法庭上最忌讳没弄清楚,和“可能”还有模棱两可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