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蔷差点当场骂街,她都是悄悄溜过去的,再带个脑袋不灵光的孩子王爷,一堆看着就比较饭桶的士兵,跟在后面拖后腿吗!
到底又是谁这么不靠谱,眼下这节骨眼上派这么一队人来北疆大营添乱。
沈蔷眉眼弯弯一笑,笑的让人感觉她是已经答应了的样子,随之把手往回用力已收,上马就跑。
赵喆抬脚想追几步,又想起四哥还给了他一个重要的人任务,就是把这个伤员送到北疆大营,这个任务他不敢违抗,毕竟,跑了的这个是活的,只要活着,就还好找,而这个半死的伤员如果真的死了,神仙在世也救不回来了。
赵喆只好吩咐手下士兵继续赶路。
沈蔷催马跑出三里多地,方觉得放心。
总算是摆脱这傻王爷,不管事谁家的,日后见了再赔罪吧,做正事要紧。
低头看看自己的战马,发现也是有气无力的,沈蔷方才明白过来,刚才只顾着自己吃了,竟然没给马儿吃东西,不过这光秃秃的山,连根草都没有,要到哪里给他找吃的呢!
这会儿要是厚着脸皮再去找那王爷给马讨要饭食是不是显得有点儿太不要脸,沈蔷摇头想想,决定放弃这个计划,还是先找到出路,哪怕是去水云间那边要些也应当可以。
沈蔷打定注意,也不再骑马,牵着马漫无目的的溜达。
沈蔷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路痴,她的路痴表现在如果是地图或者沙盘上她能够清楚的记得每一个方位的位置,但是一到实地,她就会转晕,尤其是走山路,一进山就分不清东西南北。
本以为可以轻松搞定的事情,她转了一中午,居然还没有走出山林,最后她另辟蹊径,决定走没有人走过的小路,好嘛,这一走更不得了,转来转去,好不容易听到有队伍的声音,仔细一看,她居然绕到了那脑袋不灵光王爷的后面。
沈蔷决定认命了,管他三七二十一,大丈夫能屈能伸,不就是跟着一个脑袋不灵光的王爷么,至少不会再迷路了。
想到此,沈蔷十分厚着脸皮的追上队伍,“我说小兄弟,跟你那什么王爷说一说,再给借我点草料呗!”
“你这……”那士兵想说你这小贼,想想沈蔷只是讨要东西,一不偷二不抢,小贼和强盗都不适合,一时竟然找不出什么词汇来形容。
“没错,正是在下,行个方便呗!”脸皮这东西对于沈蔷来说从来就没有说,若不是念在对方是个脑袋不灵光的王爷有点欺负人的嫌疑,沈蔷连客气都懒得客气。
赵喆听到队伍后面的骚动,带马过去一看正是沈蔷,突然觉得这幸福来的真是太突然了,便用力的挥挥手,“啊,沈大人,这里,这里。”
沈蔷扶额,又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小王爷别来无恙呀!”
赵喆记得的说,“无恙无恙,沈大人这是答应要同小王一起前去了么!”
沈蔷双手一摊,“既然小王爷这么热情,那沈某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啦!
赵喆十分客气的让人带着沈蔷的马去喂食,又把自己的马给了沈蔷骑,然后自己另找了一匹马,与沈蔷并排而行。
沈蔷从未见过这么热情的王爷,便拱手问道,“在下还不知王爷是封号,不知王爷可否告知?”
赵喆十分坦荡又骄傲的回答,“小王姓赵名喆,封号康王。”
马上的沈蔷虎躯一震,差点儿从马上摔下去。
啥,赵喆,康王,这不是从小跟着镇南王的那个小娃娃么,怎么一个人跑到北疆战场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