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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荒漠之行2

白风隙道:她怎么会去那个地方?秦枫感谢你的好意你毕竟是客人对那里还不太熟悉,去了我们可能无暇顾及你的安全。这样吧我先过去看看夜深了你早点休息吧。不用担心我,那里的沙暴本来就是我的缘故造成的,我先去看看那里的环境。明天我们一起出发你就留着准备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明天我会叫一些经验丰富的老伙计一起去。小峰你和我走我们去看看。随即提起金辉和无尽时光书,写出了两个金色飞毯飞毯跟着他们。流浪汉道:白风隙你为什么不直接用无尽时光书,将你们的蓝小姐传送到这里?

白风隙道:无尽时光书并不是万能的它的作用虽然能提笔将事情变成真的,但是左右不了人情世故,也逃脱不了因果报应。

以前有人借用过我的金辉和无尽时光书,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结果,第二天我去找他归还的金辉和无尽时光书的时候便失忆了,我忘了告诉他除了自己以外的人使用金辉和无尽时光书的时候,必须集中精神使用金辉时,消耗的是自己的精力越写将会越疲倦,写下的事件或者创造新的物件太过分夸张的话精力也会对应的过度消耗。因为无尽时光书会感知到书写人的想法,走神的话书上会自己出现书写的人幻想的事情,而且时间过长书上记录的字会一点一点化为金色光点慢慢消失,完全消失以后书写的人将会失去书上记录的相关的记忆也会对书写的人造成一定的损伤,严重的可能失忆或者休克死亡所以欲望太贪的人,是无法使用这两样物件的。后来我给他恢复了记忆没想到书上记录的字竟然有三十页之多,随即笑到他不会写的时候睡着了吧。

金辉不会使用完墨水可以无限使用,别人使用的时候是将自己的精气神化为墨水,我的话则是体力上次改变完这里的环境我就整整晕了三天。无尽时光书一页能写上千字,而且会有记录页数是无穷无尽的写不完也用不完。别人使用时无尽时光书会由我手中的金色变为银白色,金辉则是变成红色。而且一生只能使用三次过后不再记录也写不上去。有些特殊的人则不是这样,我见过有个黑衣少年使用过此书就变成了透明色,金辉则是海蓝色的写出的字则是黑色和红色混合的每个字都仿佛有自己的气息一般冒着黑色的气。至于写了什么没有人知道,这个人写完以后就自己一挥手抹去了记录。

金辉和无尽时光书常人是不能随意使用的就算使用也得集中精神,只要不是很过分的事写的是很轻松的。如果误打误撞做了善事,无尽时光也会给书写之人回报。书写的人不需要消耗自己的精气神就完成了自己想完成的事。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不知名的副作用,有的可能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气数,有的则是被传送到不知名的地方,有一次我就见到过一个人被传送到沙漠一角,我把这个人找回来的时候他还傻乎乎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虽然很多事物都能成真,但是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即便如此还是有许多小偷惦记着我的无尽时光书和金辉。流浪汉道:你就不怕被偷了找不回来了吗?白风隙道:压根不用担心用完后如果恶意不归还,得到的人会受到惩罚厄运不断,甩不开这两样物件周围也会有恶劣的天灾降临到这个人身上。直到这个人将无尽时光书归还于我才能结束。很多人都是用完之后毕恭毕敬的还给我,不论是小偷还是普通镇民或者外来人。有些人称此书为灾厄之书,像恶魔一样。有些人称此书为白羽天书像天使一样。至于金辉被人统称为人间使者,象征着来自天界或者地狱来的使者。

流浪汉道:不知你说的这名黑衣少年,是不是左臂上有一枚红色枫叶标记?你是不是也有一个?

白风隙道:你是如何知道的我的左臂正好也有一个说着便把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映入秦枫眼中的一个散发着红色光芒的红色枫叶标记,没想到和自己的左臂的红色枫叶标记产生了共鸣。两个人的红色枫叶标记一起亮了起来。流浪汉道人:怪不得我用深邃之眼看你过去的时候,有些记忆被一道红色光芒给挡住了。(注:这是红色枫叶标记持有者特有的能力每个持有者身上都有,相应的不同的力量保护自身)莫非你认识风晓雨?

白风隙道:果然什么都瞒不住你几年前我来到此地,是为了找到这里曾经的沙漠之都的遗迹,探索这里曾经的历史我是个考古学家你也是知道的。不巧路上遇上沙暴和伙伴失散了,我被沙暴卷到了不知名的地方,醒来时见不到伙伴便自顾自的走着也不知走到了哪里,自己体力不支晕倒了。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地上一点体力也没有,站在自己眼前的是一位黑衣少年,那个少年很年轻眼睛里散发着金色光芒,就好像没有见过世面一样的天使十分的单纯,但又让人看不透。

他的面前有一块巨大的蓝色晶石,散发着蓝色光芒。他抚摸着那块巨大的蓝色晶石,一只右手掌心散发着金色光芒放在那块巨石的中央,突然那块蓝色的巨石渐渐化为沙子一样消散,而在黑衣少年面前渐渐蓝色的沙子颗粒凝固成形,一本散发着金光的书出现了,浮在空中。他右手持着一根橄榄枝,左手持着翻开的金书,见他用橄榄枝点了一下书,橄榄枝变成了一个金色的钢笔笔尖泛着金的光芒。黑衣少年道:看样子好像制作失败了,果然老头教的还是没法完全掌握。

黑衣少年在书上写了起来书就变成了透明色,金色钢笔则是变成了海蓝色的写出的字则是黑色和红色混合的每个字都仿佛有自己的气息一般冒着黑色的气。写了一会儿黑衣男子道:这本书和这支笔交给你了,这本金书叫无尽时光书,可以实现人在上面书写的事会存有记录,没有记录写上也会自己消失只有当事人,才能看到自己所写的事情,别人看到不过是一片空白。这支金色钢笔叫金辉,是用来在这本无尽时光书上书写的笔,别的笔在这本书上什么也写不上。你使用会消耗你的体力,别人使用会消耗精气神过度造成体力不支,书是会感知人的好坏做好事会有回报,做坏事也会得到惩罚。现在你把手放在书上书与笔相伴相生形影不离,书在哪里笔就会在哪里出现反之也一样。这两样东西寻常物品是无法毁坏的,你就算扔岩浆里面都会毫发无伤,的飞回你的身边。

我照着黑衣男子说的做,将手放在黑衣男子手上透明色的书上,书的封面出现了金光,书和笔也全都变成了金色我的手中也散发着金光。我渐渐恢复了体力,黑衣男子撸起我的左臂他的手掌上散发着金色光芒,抓住了我的左臂,黑衣男子握住的地方散发着红色光芒。我觉得有些烫有些灼痛感不一会我左臂被握着的地方,出现了一个红色枫叶标记。那个黑衣少年自称风晓雨,说完风沙又刮了起来他走向风沙之中头也不回的走了,消失在风沙中。我之后就从书上写了两个馒头,没想到真的出现了。后面又走了一段时间发现了很多被沙暴袭击的落难人群后面的事你也都知道了。

流浪汉道:那么厉害的风晓雨竟然只是做了一个失败品就已经这么厉害了?那湖心老头做成了那岂不是要什么有什么?这个老头到底是有多么深不可测啊平日里嘻嘻哈哈的,压根看不出有多厉害。

白风隙道:我就不送你了小峰我们走。哦对了你的住处离我不远处就有个写着你名字的房子那就是你的住处。流浪汉和白风隙出了门,白风隙和张峰一起坐上了金色飞毯,飞向了远处。

流浪汉道:保重。他看着夜空中的月亮,慢慢的走着回着自己的房间不知道在思虑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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