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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正传十五 白首太玄,人心难言

昆仑山很大,山上的门派很多,可最终走出昆仑,在江湖上扬名立万的也只有一个昆仑派。

大约四十年前,有一个年轻人,十多岁,独自登上了昆仑山,拜师学艺。

他父亲本是西域一个小城里,教授汉字文法的先生,母亲是胡人,高鼻大眼,以现在的眼光看是十分的漂亮。母亲家里是做皮毛生意的,有许多积蓄,而这个小城南来北往许许多多生意客,都是从大梁朝买进货物,到小城里卖给西方来的商人。这些生意客,大多都在他父亲那里学过几句汉语。所以父亲的生意也很不错。

一家人开开心心,在茫茫戈壁中活得十分滋润。

只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那些南来北方的生意人越来越少,跟他父亲学汉语的学生也越来越少,小城逐渐荒凉了。

那时,有一个叫做突兀儿的马贼,拉拢了好大一伙人,驰骋西域,无人能挡。后来胃口大了,竟然直接跟大梁朝的西域大都督对上了。大梁兵士不善马站,只能困守孤城。然而西域的城,多半都是土墙,而且不会储备多少粮饷,只要围上十天半个月的,就不攻自破了。于是整个西域就这么落到了突兀儿手里。大梁官兵退守玉门关,在援兵的帮助下,牢牢守住了河西走廊。

商贾的活路,大概就是这么断绝了。

大梁人要收一份税金。

突兀儿也要收,而且要的更多。

商人要赚钱养家,只能提高价钱,卖的更贵一些。

可是这样,就注定不能像原来那样,走那薄利多销的路子。然而珍珠玛瑙之类的宝贝,他们又不敢随意带上旅途,生怕遇到什么杀人越货的歹徒。

于是,商人就越来越少。而那座小城,也逐渐成为了空城。

在逃命途中,教书先生一家遇到了突兀儿的马贼手下,因为教书先生仗义执言,顶撞了马贼几句,马贼便杀了他们全家。当然,有一个漏网之鱼,虽然重伤,但是并没有咽气。人的身体很柔弱,比不过大象犀牛。可人的身体也很坚强,只要他还剩那么一口气,他还保持着活下去的希望,就算伤的再重,老天爷也会多看他两眼。

那个重伤的少年,就是卓不凡。他躲在爹爹的尸体下面,肚子上被捅了一刀,肠子流了一地。但他就是不肯死去,剪断了流出来的肠子,把肠子缝回腹里。他怕受伤的肠子受不了,所以不敢喝水也不敢吃东西。直到过了许多天,他觉得肚子似乎不痛了,才一口咬在死去多日的父亲的身体上。咬下了一块臭肉,吞进了肚子里。西域干旱,风尘极大,不易滋生细菌。可年少的卓不凡竟然能靠着吞食尸体活下来,也真不可思议。或许几千年以来,他是唯一一个这样的人。

后来,他便一步一步,走到了昆仑山下。

路上很少看见什么人,他就抓些蛇虫来吃。

有河,他就有水喝,没河,他就忍着渴。

也许是这份惊人的毅力,感动了老天爷,让他顺利地被收入昆仑派中。

他或许不是什么武学奇才,但他统一了昆仑各派,结束了几十年的内部纷争。

首先,他是一个低调的人。这个人低调到什么程度?在他当上昆仑派掌门人之前,同门师兄弟们对他的印象是:卓不凡?哦,好像是有这么个人来着,好像身世很惨。

其次,他是个很稳重的人,并且十分懂得隐忍。昆仑派宗门曾一分为三,一门习剑,一门习拳掌,一门练气,谁都觉得自己才是昆仑正宗。他本是剑门弟子,学了十年昆仑剑法后,便跑到拳门学了十年,又在气门学了十年,足足用掉了三十年光景。其实,他三十年也没能学完昆仑的所有武学,只是他肯用去三十年,尽量把昆仑的全部武功都接触一遍,分别取长补短。

再次,他很乖。在长辈面前,从来都是听话的好孩子。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没有半句怨言。所以不管是哪一门的师长,都还挺喜欢他的。卓不凡不言不语不吭不响地活着,每天除了习武,还要干活,却从不说一句怨言,还会摆出一张笑脸。

最后,他也够狠。入门三十年之后,他自认基本掌握了昆仑派所有武学套路,于是团结了一批自己人,与昆仑三门的师长谈了一个月,最后杀了五十三人,杀光了所有觉得昆仑不能或者不应该统一成一派的师长和弟子们。

他顺理成章地坐上了掌门之位。

这也没完,他将三门武学重新整理归纳,又花去了十年光景,这才大开山门,广招门徒。

一个门派,想要长盛不衰,掌门人极为重要。一个武功高强却只会剑术的人,跟一个什么都会一些但是武功一般的人,应该选哪一个当掌门?昆仑派曾经犯过这样的错误,所以一分为三。剑术高超的掌门,潜心练剑,教出的弟子也都是使剑的好手。拳掌高绝的掌门,自然也只看重拳掌。长此以往,那些不被他们看好的武功绝学,便会束之高阁,慢慢失传。

只有卓不凡这样,什么都懂一点的人,才能将一个门派的传承,完整的保存下去。

如果他是练武的奇才,不仅什么都会,而且什么都精通,那这个门派便会一飞冲天,随后的几十年里都会稳稳立足于江湖间。

卓不凡,就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

那一年他已经六十岁了。

别人却不管他的他纪,只知道昆仑山出了一个剑神——卓不凡。他手中一柄诛仙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脚踢恶人谷,拳打星宿海,将西域武林的各大势力重新洗牌。

他将昆仑的名号,在西域重新树立了起来。

可惜的是,突兀儿那厮,在这四十多年之中已经死了,被他手下杀的。那伙马贼的主人是换了一个又一个,最终消散于历史长河当中。而卓不凡出身的那座小城,却仍然是个空城,在四十多年的风沙洗礼之下,逐渐变得破败不堪。也许终有一日,它会沉沦在黄沙之下,变作一段不为人知的往事。每念及此,卓不凡总是泪流满面。

现在昆仑派吸纳了许多西域弟子,镇守着一方平安,广开商路,重新打通丝绸之路,不知养活了多少商旅。不管是谁,不管是大梁还是西域各城,都对昆仑派存有一番感激。西域势力繁多,都各自豢养兵马,如果不是昆仑派一路杀出来,商旅身上不知要加上多少重税。

西域事了,卓不凡把眼光放到了中原。

他捏着手里的赏善罚恶令,目光沉着,如同映在湖水里的月亮。

中原武林,那些耄耋之年的老家伙们,对武林盟主这个称号心中想要,手上却不方便。但是卓不凡没有这样的困惑,他昆仑派远在西域,一个是没必要遵循中原武林的规矩;另一个是昆仑派千年来的传承同样博大精深,中原门派没实力动他;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需要一个机会,让昆仑派在中原树立起威信来。

武林大会,无疑就是这样一个机会。

可他却嗅到了一点不一样的味道。所以在被无根门的人偷袭之后,他假意落水而亡,还故意把诛仙剑遗落在岸边,好叫敌人安心。

随后,他便一直潜伏在龙门山,暗中观察局势走向。

果然,不仅朝廷觊觎着武林盟主之位,这场武林大会,还牵着到了穆纳人的阴谋。

海东青。

卓不凡已经老了,就算还能闯荡江湖二十年侥幸不死,那昆仑派也就只有二十年的时光。他要么找一个合适的传人,那人必须像自己一样,武功可以服众,心计也不弱于别人;要么给昆仑找一个大大的靠山,比如朝廷……

这武林盟主果然不好当啊。万一当上了,可就是跟大梁朝廷对上了。这对昆仑派毫无益处。关顺景自然是朝廷的人,以后既要对他示好,又要暗中防他一手。海东青自然是朝廷的敌人,如果趁此机会,抓一个海东青,拿去朝廷请功,说不定将来昆仑派的地位未必就在武林盟主之下了。

于是,他暗中查探,终于找到了海东青的行踪。

那人名叫吉尔德比。

……

吉尔德比是天生的战士,除了战斗一无所长。同时,他也是一个傻瓜,一个甘愿为了族人奉献所有的傻瓜。

在那场大祭司设下的梦境之中,他轻轻松松挣脱了身上的绳索。靠着一双拳头,从地牢里打了出去。一路打上雪山,打进神坛,打到大祭司法加库面前。

法加库问他,你是谁?

他回答,吉尔德比。

一路上,他从未动摇过,也从未怀疑过。

所有说他不是吉尔德比的人,都被他乱拳打死了。

那些人里,有他曾经的挚友,有教他拳脚的师长,有他的父母双亲,也有长着跟自己一样的脸的祭司。

但他知道那些都不是真的,不管是谁,都是一样出拳,一样打死。

没人能怀疑他的信念。

法加库说,我知道,你就是吉尔德比。

吉尔德比跪下行礼。

法加库说出了最后一道考验,我从未怀疑过你的忠诚,也从不质疑你的身份,我需要你献上你的生命,用来祈祷神明降临人间。

吉尔德比二话不说,捡起地上的匕首,捅进了自己胸口。

然后,他醒了。

他是那次选拔中,第一个合格的。

如果要问他的故事,其实很简单,他只是一个傻瓜罢了。

真正的傻瓜。

一年之前,吉尔德比被五花大绑,送到了侠客岛上。

那天他跟着渔船出海,不幸遇到海难,仗着力气大,死死抱紧了一个木盆,这才没有淹死。也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最终被海浪推到了侠客岛上。侠客岛的规矩是,如果来者是有才能的人,那么可以随意参研岛上武学,不限行动,想走就可以走,但是如果来者是无能之辈,那么不好意思,必须要留在岛上为奴为仆,不仅如此,为了防止无能之辈逃跑,要么断手断脚,要么毒聋毒哑。

吉尔德比被抓上了岛,见到了岛主。他不会说汉话,岛主也不会讲穆纳话,可谓驴唇不对马嘴。

于是岛主大手一挥,准备叫人把吉尔德比的两只眼睛挖出来,拖到后院种地去。毕竟吉尔德比壮得跟牛似的,不去种地可惜了。

眼看着这些汉人抓着自己,其中一个拿了一把小刀,冷笑着越走越近,就算是吉尔德比也知道,这是要给自己开刀了。作为一个正常人,吉尔德比肯定会挣扎一番。虽然他在之前在大海里泡了许多天,没吃什么东西,但是临死之前总能爆发出一些力气。再说了,那些动手挖他眼睛的人,也都是些残疾的仆人而已。于是,他挣开了绳索,震开了抓着他的人,两拳放到拿着小刀的人,然后转身就跑。

岛主饶有兴致得看着吉尔德比,扭头对徒弟张三说道:“卸他一条腿。”

张三点了点头,追了出去,快如闪电,眨眼间便拦在了吉尔德比面前。

吉尔德比脚步不停,沉肩屈膝,使出摔角手法,撞向张三。张三却避也不避,使出千斤坠,双脚牢牢抓住地面。两人撞在一起,吉尔德比不管怎么用力,都无法抱起张三。张三提肘,往吉尔德比背上一砸,吉尔德比觉得有一把大刀砍在了背上一般,巨痛无比,不由得松开了抱着张三腰的双臂。张三反手抓住吉尔德比双肩,两脚一弓,把他摔出了七八丈远。

吉尔德比摔在地上,感觉全身骨骼都要散架了。他心中不明白,这个张三看起来瘦瘦小小,怎么有这么大的力气。他不知道什么是真气,什么是内力,从没练过中原武学,只凭一身蛮力,当然不是张三对手。张三快步走近吉尔德比身边,吉尔德比颤悠悠地站起来,正想逃跑,又挨了张三一掌。吉尔德比牛一般的身子撞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了。他被重新绑了起来,抬进了一间屋子。

他被打的头昏脑胀,朦朦胧胧中看见自己右边的裤腿被卷了起来,露出了膝盖。有个人拿着明晃晃的钢锯,另一人在自己膝盖上涂抹药膏,凉飕飕的。他怕极了,他想跑,但是他背上先后挨了张三两击,又被捆成了个粽子,实在不能动弹。

那条钢锯,果然跟他想的一样,割向了自己右腿的膝盖。

噌的一声,皮开肉绽。

噌的一声,骨肉分离。

那药膏是侠客岛上麻醉的秘方,实际上吉尔德比是感觉不到疼痛的。但是吉尔德比没瞎,有人锯下自己的右腿,他如何能不怕,如何能不疼?

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除了惨叫与闭上眼睛,别无其他选择。

从那以后,他变成了侠客岛上,一个普普通通的奴隶。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他没有想过。他只是很顺从地接受了现状。每天都拖着一条木头做的假腿,下地干活。没过几个月,就没人再拿鞭子打他了。他从一头蛮牛,变成了低眉顺目的奴才。岛主见他这副模样,也再没什么防备,只当他是普通的奴隶,也让他做些轻松的工作。

侠客洞中,有许多“失踪多年”的武林高手。他们整天盯着侠客洞石壁上刻着的武功,枯坐几十年,自己觉得每天都能悟懂一点点,过几天,却又把前几天理解的东西统统推翻,最终,也什么也没有悟出来。然而他们还是乐此不疲,似着了魔一般。

岛主其实也看不懂那些武功,所以他才邀请中原各大武林豪杰前来侠客岛,想找到一位能看得懂的人。所以他才每隔十年,便派出两名徒弟到中原来,分发赏善罚恶令,请人来岛上喝“腊八粥”。在中原人士看来,侠客岛的人无疑是邪恶之辈,因为所有去了侠客岛的人,都没再回来。但是他们不知道的是,那些去了侠客岛的高手,随时都可以走,只不过,他们都被侠客岛的武学深深吸引,不愿意离开。

吉尔德比每天进侠客洞,给那些中原高手们送饭,也会看两眼石壁上的东西。他不会说汉话,更不识汉字。那些别人眼中的文字,在他眼里,就是一颗颗小蝌蚪而已。那些小蝌蚪有大有小,有深有浅,有的首尾相连,有的横七竖八,上蹿下跳,姿态各不相同。他看得有趣,不知不觉入了神,陡然间,他背上至阳穴突然跳动了一下,他才惊醒过来。那是他当初被张三打中的地方,对他而言是耻辱。

吉尔德比每天都去送饭,每天都会看一会儿那些小“蝌蚪”。今天至阳穴跳一下,第二天悬枢穴跳一下,每天都是不同的穴位把他叫醒。后来,跳动的穴道越来越多,有时甚至全身上下几百处都在震颤。他不明白那是为什么,只觉得神奇又有趣。

直到有一天,岛上又来了一拨人。

其中一人面目俊朗,英气逼人,自称天剑山庄公孙颖。

岛主对那些人说:你们喝完腊八粥,就能进洞参悟武学。想走也随时都能走。

那些人都想,你们的腊八粥里不知有什么毒药,岂能轻易喝下。

他们来侠客岛的目的,主要是寻访当年失踪的师门前辈,根本没在意过什么侠客岛的武功。

直到岛主出手杀了两人,其他人才肯喝下腊八粥。

公孙颖也喝了。

不过是一碗普通的腊八粥,却吓住了中原群豪几十年。

没有任何意外,公孙颖也被石壁上的武学深深吸引住了。他年轻,聪明,家学渊源,虽然内力尚浅,可是比起武来,剑法精湛,不会输给任何人。然而洞里的各位前辈们,也不乏聪明绝顶的人。要说公孙颖除了年轻还有什么其他优势没有,答案是有的,他会穆纳话。

也因此,他偶尔能跟前来送饭的吉尔德比聊上几句。

吉尔德比很久没有与人说过话了,他又笨,不懂得防备别人,这时有公孙颖跟他聊天,他自然十分开心。

公孙颖问他:“你来侠客岛多久了?”

吉尔德比说:“忘记了。”

公孙颖又问他:“那你知道这些墙上刻着的都是什么吗?”

吉尔德比说:“知道。”

公孙颖道:“你认识汉字?还是你读过《白首太玄经》?”

吉尔德比摇了摇头,告诉他:“我看那些都是小蝌蚪,你仔细看,想着你就是其中一个小蝌蚪,照着他们的模样游,一会儿就觉得身上痒痒的,好玩的很。”

公孙颖心下大惊,仔细看向洞中石刻,果然能看出一个个小蝌蚪的模样。

旁边一位老者看到了公孙颖的神色,心中想到,难道这个外族奴隶,说了什么话,让公孙颖茅塞顿开了?

可惜他不懂穆纳话。

第二天,吉尔德比又来送饭。

公孙颖照着吉尔德比的方法练了一天,心中大感奇怪,那些蝌蚪组合起来,是一套前所未有的行功法门,可将全身几百处穴道的内息连成了一条线。他思来想去,自己练的家传内功,练个几十年,虽然也足以问鼎江湖,可终究不如这“白首太玄经”厉害,如果来日有别人学会了,那天剑山庄绝对不是那人对手。既然现在有这样一个机会,何不把“白首太玄经”学了去?拘泥于旧有的功法,终有一日会被淘汰。

于是打定主意,潜心练起了“白首太玄经”。

石室中的老者问他:“小子,你在练什么?”

公孙颖怎么会理他,他只一心练功。

老者只好去问旁边的吉尔德比,吉尔德比听不懂,那老者就连比划带说,一脸的真诚。吉尔德比想了想,好像明白了,他可能也是想学蝌蚪功。于是他指了指墙上的字,然后身子扭成一团,摆出个蝌蚪模样,嘴里叽里咕噜说着穆纳话。

老者听不懂,也看不明白,满脸疑惑。

吉尔德比又想了想,捡起了一块石头,在地上画了起来。先是照着墙上第一个字,一模一样的写出,在旁边画了一只蝌蚪,然后又画了一只,首尾相连,一只接着一只画了出来,最终又组合成了原来那个字。

老者若有所思的看着。

吉尔德比嘿嘿地笑了笑,冒着傻气,拍了拍自己背后的至阳穴。

老者恍然大悟。

公孙颖心中大感不妙。吉尔德比是侠客岛的人,也就算了,要是让着这个老人也学会了“白首太玄经”,那他天下第一的美梦还怎么做?

他心中已经盘算好了,那个老者武功高强,他杀不死,那就只能杀了吉尔德比。免得他也教会了别人。而那个老人,只好以后再找机会。毕竟自己比他年轻很多,等他老死也不是不可以。

于是他站起身来,拉着吉尔德比走出石室。

吉尔德比去做别的活计。而他却直接去了岛主那里,要了两壶“玄冰碧火酒”。

这两壶酒也是由侠客岛秘药练成,喝一壶就能增长十年功力。

但是修为不够的人,喝多了却会爆体而亡。

他拿着两壶酒,走回了石室之中。

那老者见到他拿着的两壶酒,自然是认识的,嘲讽道:“怎么?等不及要练功了?还是想早一天练成‘白首太玄经’,好早一天杀了我?”

公孙颖道:“这两壶酒,我不喝,你也不喝。留着明天,给那个穆纳人喝。”

那老者也是个聪明人,一听就懂,也不说话,只笑了笑。

第三天,吉尔德比又来送饭了。

他高高兴兴地来找他的好朋友公孙颖聊天,见到公孙颖也笑眯眯地跟他打招呼,还邀他一起喝酒。

他不知道什么玄冰碧火酒,他只知道自己很久很久没喝过酒了,当时就馋的口水直流。

那老者也凑了过来。他和公孙颖根本没说什么话,吉尔德比便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公孙颖连忙再给他倒满。

吉尔德比又是一饮而尽。

他觉得这酒喝下肚里,冰凉无比,过了一会儿却又火辣辣的,有趣至极,也没有觉得丝毫难受。

按照他们中原人的喝法,一杯接一杯的,不够过瘾。吉尔德比干脆直接端起酒壶,大口大口的吞了进去。直到一壶喝完,他才不好意思地看了看公孙颖和那个老者。

公孙颖道:“你觉得好喝,这壶酒也给你喝。”

吉尔德比喜出望外,问道:“那你们不喝?”

公孙颖道:“我们要喝的话,再去找岛主要就行。”

吉尔德比点了点头,一抬手又喝完一壶。

公孙颖和那老者笑而不语。

不一会儿,吉尔德比便捂着肚子痛哭了起来。

他觉得有一团气在腹内横冲直撞,疼痛万分。他在地上翻滚了许久,撞在墙上,昏死过去。公孙颖二人走过去,想看看吉尔德比死没死,刚探出手去,就被一股浓郁真气逼开。

公孙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却已感觉不妙,运起真气,用力一脚踢在吉尔德比腰上。

吉尔德比又一次撞在墙上,公孙颖仍不满足,只对着倒在地上的吉尔德比拳打脚踢,直到他眼耳鼻口七窍流出许多污血。

眼见吉尔德比一动不动,也没了呼吸,公孙颖与那老者相视一眼,决定出去叫人。说吉尔德比偷喝了两壶玄冰碧火酒,走火入魔,七窍流血而死。岛主听了很是奇怪,却不便说什么,连忙跟着公孙颖来到石洞中。

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等众人,走入石洞后都是大吃一惊。只见吉尔德比闭着眼睛,盘膝而坐,石室内飘荡着浓郁真气。

原来,吉尔德比早已练成了绝世武功“白首太玄经”,只是他从未吐纳过天地灵气,体内空无一物,就算周身穴道连成一线,也没有浑厚内力驱动。好比是一条干枯的大河,直到他喝下了两壶玄冰碧火酒。常人修炼二十年才有的内力竟然无中生有,在他腹中越积越多,而后,他又被公孙颖好一顿打,那些内力本来散不开,却被这顿拳脚打散到四肢百骸。

一条干枯的江河,突然有了水源。

生生不息。

吉尔德比先是进入了一种假死的状态,任由这条河流冲刷着自己的经脉。许多污垢从他体表渗出,淤血也被清理出来。他不由自主地按照“白首太玄经”引导这条内力构成的大河。直到他醒来,头顶氤氲着一团青气。

这一刻,他以跻身绝顶高手的行列。

吉尔德比当然明白自己身体发生的种种变化,对于他来说,这是神的恩赐,是自己深受苦难后的报偿。

公孙颖反应极快,作出一番喜出望外的模样,道:“你醒了?你没事吧?还疼不疼?”

吉尔德比不知公孙颖打过他,在他自己满地打滚撞墙的时候就已经失去了意识,于是也露出了憨厚笑容,道:“我没事啊,我好得很,我觉得有一股蓬勃真气在体内涌动,这就是你们说的内力吧?”

公孙颖笑道:“是!真是太好了!我们汉人有句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这下厉害了!”

岛主疑惑不解,对公孙颖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公孙颖心道,此时已然不能再垄断“白首太玄经”,不如说个明白,也好掌握个主动权,于是说道:“这位穆纳族的兄弟天资聪颖,看着壁上石刻,悟出了练武的门道。方才恐怕正是大功告成之时,假死过去,我一着急,没能分辨明白,还望岛主恕罪。”

岛主道:“你去问他,这白首太玄经他是如何练成的?”

公孙颖道:“他说,只管把一个个文字拆开来,看成一个个小蝌蚪,按照蝌蚪的模样行宫运气。”

岛主闻言,看向那些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文字,果然,能看出些蝌蚪模样。

公孙颖凑到吉尔德比身边,对他说:“你现在可是武林高手了,这石室中没人是你的对手。你这腿是怎么没的,可还记得?”

吉尔德比不由得想起了当时被锯下右腿时的恐怖。他心中起了杀意,而杀意又引着真气,鼓荡在肢体里,充满了力量。

岛主怒道:“公孙颖,你这是什么意思?”

公孙颖道:“你这侠客岛岛主,残忍至极,你知不知道,武林中多少是非都与侠客岛有关?你们请人来岛上喝粥,人家不来,便杀人家满门。岛上的仆人们,也都被你们斩断手脚,防止他们逃跑。我们打不过你,不敢说什么。但你绝对没有想过,自己的仆人竟然能练成你都练不成的绝世武功。而这些仆人,多半也都与你有仇。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岛主,我看今日就是你的死期。”

岛主笑道:“好啊,好啊,有本事就来拿我的命。”

公孙颖大喝一句:“取了岛主性命,吉尔兄弟便会教授我等练功法门!”

喊完他便拔剑杀去,被岛主的弟子张三李四二人挡下。

那老者也拔剑杀了过去,与侠客岛多位弟子缠斗不休。

石室内涌来了许多人,都是当年失踪的武林高手,有华山派的长老,崆峒派的师叔,都不约而同地杀向了侠客岛的门徒。

岛主气急败坏,突然出手,一掌拍向公孙颖。

电光石火之间,他这一掌被另外一掌挡了下来。是吉尔德比出手了。

石室本就狭窄,腾挪空间不大,又挤进来了三四十号人物,出剑的出剑,拔刀的拔刀,乱成一团。

不知谁喊了一句:“你这华山派的狗贼,竟然偷袭于我!”

又有人喊道:“呸!你这老不死的东西,当年比武暗中下狠手,故意打死我师兄,我今日要你狗命!”

不一会儿又有人喊道:“老贼,我就知道你平日里藏私,没把悟出来的武学悉数告诉我们!”

有人接道:“那只怪你们实力不济!”

那人喊道:“我可是所有我看明白的地方统统告诉你了!”

又是一场说不清道不明的厮杀。

惨叫声不绝于耳。

尤其是在这石室内,余音绕梁。

杀到最后,岛主已经浑身是血,摇摇欲坠。吉尔德比帮了他最后一个忙,一拳贯穿了他的心脏。

随后,他带着中原各位武林人士,洗劫了侠客岛,杀光了所有门徒与仆人。

什么珍稀药材,黄金白银,统统打包带走。

反正除了他们,没人知道侠客岛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活下来的人,以公孙颖为首,跟着吉尔德比驾船出海,回到了穆纳人的领地。

随后,吉尔德比被选为海东青。

而那“大业未成”的公孙颖,却成为了穆纳人南下计划的牺牲品。他的左手被整个切了下来,由吉尔德比带去了天剑山庄。他的尸体被切成许多段,喂了雪山上的苍鹰。

善恶到头终有报。

恶人自有恶人磨。

吉尔德比是个单纯的傻瓜,有公孙颖做朋友,他高兴,杀了公孙颖,他也不会心疼。

在他心中,一切的一切,都是神的意志。

……

有一把叫做诛仙的剑。

听名字就知道,它专门杀神。

但是卓不凡现在手里没有诛仙,只有一把普普通通的铁剑。

他已经与吉尔德比缠斗了几百个回合,心里很奇怪,为何这个穆纳海东青,内功如此精纯。

吉尔德比不会那些奇奇怪怪的套路,只用一双肉拳,脚步追的极紧。卓不凡退一步,他便近一步,卓不凡近一步,他便退一步,永远把距离掌握在两尺到三尺之间。那是他出拳最舒服的距离。

卓不凡剑术通天,挥出漫天星斗。

吉尔德比就用双拳击碎了漫天星斗。

但是吉尔德比依旧伤不到卓不凡,他的拳头打在卓不凡身上,总能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避开。原来自己的拳头,还是不够快。

卓不凡在昆仑练武三十余年,不仅剑法超群,拳脚也十分厉害。他干脆弃剑不用,反正被吉尔德比粘得很牢,剑法使得不痛快。他运起昆仑内功,双拳架住吉尔德比的手臂,提脚就踢。吉尔德比侧身躲过,跟着还了一脚。卓不凡推出一掌,吉尔德比也推出一掌,真气鼓荡,谁也伤不到谁。二人拆了七八十招,仍然分不出高下。

卓不凡又气又急,心想自己潜心练武四十余年,竟然比不过一个穆纳人。

二人又对了一掌,卓不凡借着对方掌力,后跃三丈,使出轻功,消失在夜色之中。他心想,这海东青果然厉害,自己一个人,而他们有许许多多。这般缠斗下去,恐怕对自己不利。于是他撤退了。他很想念他的诛仙剑。

吉尔德比转身离开。他不会思考,不会去想这个袭击自己的老头是谁,也不会想为什么要把赏善罚恶令与公孙颖的左手交给天剑山庄的公孙器。他只知道,那是海东青的决定,是大祭司们点过头的,是神的旨意。

吉尔德比一路潜伏出关,卓不凡就一路跟踪,没有轻易出手。

直到卓不凡看见了血魔,看见了跟在血魔身后穆纳三千铁骑。

看见了关顺景带着百来名关内豪杰,赶赴山海关。

他是西域人,对大梁,对穆纳人,都是一般看待。

他仿佛闻到了血的味道。

闻到了年少时,那群马贼的味道。

他脑中已经有了那幅画面。

那幅,两军对垒,生灵涂炭的画面。

接下来,要给昆仑找靠山的话,该找谁呢……他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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