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格族的审美,天下无双。”
——某一任匹格族长
初冬的清晨,霜满大地,即使是生命力最顽强的苔藓也在北地寒冷的气候下蛰伏起来,安静等待下一个轮回。
“你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蛮荒道路上,一个身穿皮袄的少年往前走着,头也不回地问后面的中年人。
“回主人,小的秦桧啊。”中年人跟在后面点头哈腰,十足的狗腿子模样。
此时的秦桧已经换掉了刚被召唤出来时的装束,在前一个村子借住时,雷蒙用最后一罐蜂蜜向村民换了两件衣服。
本来村民是说什么也不肯收的,祭祀在比蒙中的崇高地位,尤其是在比蒙平民中的神圣性,可以让比蒙为祭祀奉献自己的一切,甚至包括生命。最后还是雷蒙以祭祀身份强行命令那户好心的比蒙平民收下的。当时那个村民激动地流着泪不住亲吻雷蒙脚前的土地。
秦桧穿着一身皮袄,两只手插在袖子里,背后背着雷蒙的包裹,那里面现在少了价值颇贵的野蜂蜜,多了一套华夏某一朝代的官服。
秦桧很珍惜身上这套衣服,因为当时少年只想为自己的第一个召唤物交换一套单薄的粗麻衣服,活着的时候当衣服,死了捆一捆直接当裹尸麻袋的那种。
还是善良的村民看秦桧弱不禁风的身子骨,怕他被冻死,热心地塞给了他厚实的皮袄。
拿着那套皮袄的大宋丞相看着巴不得自己早点死的少年,和热情善良的村民,当时眼眶就湿润了:都是比蒙,差距咋就那么大捏?!
“我知道你是秦桧,我是说,你对你被召唤来之前的事情,真的没有一点印象?嗯?徽宗赵佶你不知道?钦宗赵桓呢?高宗赵构嘞?”少年列出一个个人名。
一身平民装束的秦桧皱眉苦思,还是答道:“小的无能,真的是想不起来了。”
少年看似漫不经心地又问道:“那你知不知道一个叫岳飞的啊,据我所知他跟你关系极深,你俩的故事在后世可是流传千年哦。”少年忽然倒过来走路,正面对着中年人,眼睛看着秦桧的脸,眼中没有丝毫杀气。
“主人,您得信我啊,我的记忆真的是从您把我召唤出来的那一刻开始的,至于名字,也是您问我的那一刹那,忽然冒出来的。但您问的下面几个问题,我脑子里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这位先谥忠献后谥繆丑的千古名人,看着面前的少年,一脸真诚。
雷蒙深深地看了秦桧一眼,忽然笑了,转身继续赶路:“不要慌啊,咱们只是真诚地交流一下嘛,召唤物不应该跟主人心意相通的吗?咱们要深入下感情,争取早日达到意念对话嘛。”手好似无意地摸了一下自己的手链,那上面,九颗暗淡的白色石头包围着一颗中间带着血色的透明水晶。
“是是是。”秦桧嘴里应着祭祀少年的话,心想怕是心意相通的第一天,就是我灰灰之日了。
擦了擦额头,虽是寒冷的北地冬天,但秦桧还是出了一头的汗,冷汗。魅魔天赋趋利避祸的感知告诉他,刚才答错一个字,这一趟生命旅程就结束了。
秦桧心里苦啊,但是又不能说。
这个主人好像自从知道自己名字后就对自己抱有巨大的敌意。
本来凭借魅魔自带的无时不在的魅惑技能,目标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黄毛小子,应该手到擒来,三言两语反客为主才是啊。
事实上刚开始的确是按着自己的剧本走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一听说自己叫秦桧,少年瞬间就脱离了魅惑状态,然后自己就悲催了。这待遇哪是召唤物,这比奴隶还不如啊!奴隶好歹还给吃给穿呢,这位是想让我死啊!
或许我该改个名字,秦桧想着。
雷蒙并不理会后面的秦桧的心理活动,他也不想理解,因为不用理解都知道他在想什么。
恶魔系召唤物是公认的有弑主传统的召唤物,历史上因为召唤恶魔反而被恶魔杀死的召唤师不要太多,因此如果不小心召唤出恶魔,召唤师一般是不给恶魔沟通的机会,当场杀死。
比蒙祭祀其实并没有召唤术的能力,大陆上的召唤师一般被归类于人类魔法师的谱系下,或者异世界的魔族,听说也有精通召唤的唤灵者。这些知识都深藏于雷蒙经过智慧启蒙而获得的知识宝藏的深处,只有少年意识所及才会慢慢浮现在脑海中。
至于为什么爷爷能够用一串手链就可以赋予自己召唤的能力,又为什么召唤出来的是个深渊中的魅魔,又为什么应该全种族都是大胸脯美女的魅魔变成了男性,又为什么这个男性会是千古奸臣秦桧。少年用一招至高秘技:不去想大法,将这些问题统统变成了不是问题。
如果我生在春秋战国,可能就没有老庄什么事了。雷蒙任性地通过将懒与无为对等,将自己拔高成了圣人。
前方,要到泰瑞堡了。
雷蒙手里拿着那张精度感人的传家宝地图,看着立在道旁的大石块,上面用比蒙文标注了距离此地10里,即是匹格族猪面人的领地泰瑞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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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平线上出现了泰瑞堡的轮廓时,雷蒙的眼眶差点湿润了。
这都走了多久了啊,照着这个劳什子传家宝地图终于走对了一次,总算是没有愧对自己身为祭祀的智慧化身称号。
看着远处若隐若现的城镇,秦桧的眼眶是切实地湿润了。
终于可以休息了啊!走得腿都快折了!
身为勉强达到中阶恶魔边缘的魅魔虽然在整个利亚大陆都有莫大名气,甚至连号称魔法荒漠的比蒙都有听闻,是因为其天赋的魅惑能力造成的危害甚至比上位恶魔还大。
即使是以战斗力著称的上位恶魔,瘟疫-阿克蒙德,史料记载也只是毁灭了作为战场的当时最大的城邦之一的圣加来。但历史上因为君王被魅魔蛊惑而导致整个国家灭亡的例子却是一只手都数不过来,也因此,虽然位阶并不高,但魅魔的大名却是响当当的。
但魅魔可从来都不是以战斗能力著称的啊!
可能是将天赋全部点在魅惑上的缘故,身为恶魔一族的魅魔,身体素质甚至都比不上强壮的人类,更遑论以强大的肉体著称的比蒙了。
秦桧虽然是魅魔中的异类——他有可能是古往今来唯一的雄性魅魔。但身体素质还是继承了魅魔一贯的娇弱,甚至因为变异更有不如。
他实在是受不了这种长途跋涉了!
从他被召唤出来至今,除了晚上找了个村庄休息了一下,感受了下主人的祭祀身份在比蒙平民中的巨大作用,就是在不停歇的赶路,赶路,赶路!
天知道这个以体弱闻名各位面的祭祀,还是个少年,怎么做到连续赶路几个小时面不红气不喘,甚至连步伐都跟刚启程时相差无几。
这让腿肚子不住打颤的秦桧收起了一些原本的念头。
在看到匹格族的领地之前,秦桧已经到了极限了,嘴巴仿佛被塞进了一大把沙子,每一次呼吸都是一次折磨,两条腿打着摆子。
刚来到富饶美妙的主位面两天,秦桧已经开始怀念自己在深渊中的幸福日子——虽然他怎么都回想不起被召唤前的记忆,但一定比现在好过吧!
当这个世上唯一的雄性魅魔下定决心,即使冒着被捏碎控制物的风险也要跟主人提议暂且休息一下,顺便讲述下劳逸结合的道理,然后再借机教导下小主人对待下属一定要如春风般和煦,最好是平等相处的人生处世之道的时候,泰瑞堡的轮廓出现在了秦桧眼中,也打消了中年人脑海中真做出来可能是寻死的打算。
望山跑死马,从看到泰瑞堡高耸的角楼,到走到匹格族的领地界碑前,是已经精疲力竭的秦桧此生走过的最长的路。
中年人又看了一眼走在前方的少年背影,雷蒙近乎不变的步伐频率和间距看得秦桧眼睛一跳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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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匹格族少年皮塔来说,统领着自己手下的七武士与泰瑞堡的其他少年团伙火拼整日,再欺负一下那帮懦弱的只知道听阿妈话的乖乖仔,抢他们的奶酪,打得他们哭着喊妈妈,就是最好的发泄无处可去的旺盛精力的方式了。
当然,皮塔最喜欢的,还是把佩奇,这个可耻的玷污了领主高贵豪猪血统的私生女,丑八怪,堵在路边,抢她的奶酪,狠狠地欺负这个丑姑娘。
今天皮塔与他手下的七武士又堵到了这个丑八怪。
当匹格族的坏小子们将小姑娘前后围住,堵在庄园外的小道旁的时候,佩奇很有经验地蹲下来,一口将手中吃到一半的奶酪塞入嘴中,然后双手抱头——一看可知经验丰富。
在对着这个丑八怪拳打脚踢一阵,发现佩奇一动不动,一点反应都没有后,皮塔忽然觉得一阵烦躁,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这个丑八怪被欺负多了之后学聪明了,仗着自己皮糙肉厚蹲在地上就留给皮塔和他的小弟们一个背影,坏小子们乱打一通打到自己都气喘吁吁了,结果发现被欺负的人连哼都不哼一声!
这怎么行?老子泰瑞堡西街小霸王还收拾不了你个杂种?皮塔小眼珠一转,一个念头升起:“嘿,杂种,你知不知道,我阿妈告诉我,你那下贱的阿妈说是被派去乡下照顾你爷爷,其实是死了?还是被主母大人亲自下令打死的?”
蹲在地上抱着头的小姑娘骤然抬起脑袋,不可置信的眼睛里充满了血丝。
这样才对啊,哭啊,大声哭啊!
皮塔脸上充满了得意,扫视着自己的小弟们,想要看到崇拜。可惜七武士正忙着添油加醋:“对对,我阿妈也跟我说过!你就是没人要的小杂种!”
为了表示自己才是老大,皮塔迫不及待地叫嚣到:“玷污了高贵的豪猪血脉,你早就该被。。。。”
匹格少年的下半句话没来得及说出口,因为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膀。
这只手白净,细腻,让终日在泥堆里打闹,还要被逼着帮阿妈干农活,全身脏兮兮的皮塔感到一阵自卑,继而升起一股子暴戾之气,想要将眼前的物什撕碎。
皮塔回头,一个穿着羊皮袄,虽然普通却同样透着干净,整洁意味的少年正看着他,身后跟着一个类似仆从的中年男子,小匹格一时看不出这两个比蒙是哪一族的。
“你是哪个?”回过神来,通过衣服确定这两个突然出现在自己身后的比蒙不是贵族少爷和他的仆人后,泰瑞堡西街小霸王的气焰顿时嚣张起来,狞声问道。
眼前的少年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收回右手,等皮塔转过身正对着自己的时候,自顾自说了一句:“你有没有听你阿妈说过,你很欠揍?”
匹格少年一愣,“你管得着吗?”
他一时没有想明白面前的人为什么要问这个,接下来他就没时间想了。
皮塔忽然感到自己的下巴传来一阵剧痛,紧接着自己就看到了蔚蓝的天空,之后背部又传来与地面接触的撞击感,在失去意识之前,他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我阿妈还真说过。。。。。”
“七武士”们完全被眼前的一幕吓傻了,他们只是一眨眼,自己的首领就被一个看起来很瘦弱的同龄人一拳打在下巴上,飞得比自己还要高,摔得看着就觉得很痛。
一个匹格少年终于反应过来,颤抖着叫了一声:“打他!”,但自己的脚却牢牢地钉在了地上。
可惜七武士心连心,其他六个匹格小孩甚至往后退了一步。一阵无声的互视后,其中一个小孩看了看伙伴,又看了看晕在地上的首领,终于忍不住向后跑去。
有人带头,剩下的人心理负担就轻了很多,一个个作鸟兽散,只留下蹲在地上的匹格少女和晕厥在地的泰瑞堡西街小霸王。
红着眼睛的匹格少女好像被眼前发生的事震惊了,直到人全跑光了也没有什么反应,木呆呆地看着前方,眼神空洞。
“嘿,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一道声音从头顶传来,那声音清澈干净如泉水。
佩奇抬头,一个比蒙男孩的身影映入眼帘,在阳光的照耀下,佩奇看不清男孩的脸,但那身影却是如此干净,如冬日时的太阳,温暖却不刺眼。
“我叫雷蒙德鲁克,你可以叫我雷蒙。”少年伸出了手。
那是一只白皙干净的手掌,但有力,所以可靠。
那一刻,少女看着近在咫尺的手掌,泪如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