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来福今日接了老爷的吩咐,要去乡下买几个小子丫鬟到府上来。他打王府侧门出来之后四下打探了几眼,然后形色匆匆地往镇子的另一边走去。
俗话说,穷山恶水养刁民,乡下人比镇上的人难对付得多,再说这些年地里的光景又好,不似那饥年,农民们现在都等着养孩子在田里帮衬着好收成,很少会有人原意把孩子卖给大户人家。
毕竟,如果能够在田里自己谋生,谁愿意去别人家当奴婢呢。
王来福走到镇子的另外一边,他前些日子经过这里的时候,发现有几个衣衫破烂的孩子在玩耍。
街上熙熙攘攘,这个地方虽然叫做“来燕城”,但那是没见识的乡下人的叫法,比如在来燕城里住惯了的王来福总管,他是打心底瞧不起这个小地方,这些地方比起他年轻时候和老爷们去过的大城镇,可差得差得太远了。
王总管不是第一个打过流浪孩子主意的人,镇上有很多其他府上的人已经这么做过了,他们把这些没爹没妈的孩子捉起来然后带回府上,这样不仅不用去乡里和刁民打交道,还可以私吞掉买孩子的钱。
为了防止这些孩子不小心说出自己的身世,有的人甚至会提前割掉孩子的舌头。
王来福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十分狠心的人,他做不出割舌头这等残忍的事情来,这次他之所以有胆子打起这群小孩的主意,是因为他注意到这群孩子里面,有一个天生的哑巴。
这个孩子也不和其他孩子一起玩,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他只是静静地蹲在一边,等其他孩子要走了他才跟在后面一起离开。
王来福在一边的酒馆里点了盘花生然后坐下。一边的小二急忙过来搭腔:
“哟,王总管,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
王来福摇了摇头,问道:“这几个孩子我怎么以往没在这里见过。”
“哦,这几个野孩子”,店小二一边笑着一边望出去,道:“这几个野孩子是从隔壁镇子过来的,我估摸着是没爹没妈。”
王来福“嗯”了一声,然后点了几个小菜和一壶酒,开始慢酌。
半个时辰之后已经快要到了晌午时分,那群孩子站起来。王来福知道他们要走了,他急忙起身。一边的哑巴孩子也从地上爬起来,跟其他孩子不一样,他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尽管他的裤子已经在地上磨得千疮百孔。
街上的人群熙熙攘攘,需要等到孩子们走到没有人的巷口王来福才敢出手,一群小孩子拐过一条巷子之后,只剩下哑巴落在后面。
王来福脚下一蹬,一把抄住哑巴孩子的腰,抱起孩子就跑。那哑巴孩子瘦弱得几乎只剩个皮包骨头,搬起来王来福仍然健步如飞地跑着。
他按照事先计划好的线路,避开了人多的闹市,专挑人少的小巷子走。跑出很远他的心里忽然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肩膀上扛着的这个哑巴孩子一声不吭,不过这并不奇怪,因为他是个哑巴,但是这孩子被自己抄起之后居然一点挣扎都没有。
王来福停下了脚步,一股尿骚味忽然充满了他的鼻孔,他心里一惊,将肩上的孩子一下扔在地上,这才发现自己肩上一大滩尿渍。
那孩子像个干瘪的麻袋一样“扑”地闷声倒在地上,然后他战战兢兢地又从地上爬起来。腿抖得筛糠一样,颤巍巍的手一边掸去身上的灰尘,,一边小心翼翼地拿眼角的余光不住地打探着王来福的一举一动。
王来福看见这孩子一副弱不禁风的姿态,加上肩上的尿味实在难闻,心中怒火四起无处发泄,伸出腿去一脚踢在了哑巴孩子的肚子上。
那孩子像个风筝一样飞出去了好远,最后结结实实地撞在了一边的围墙上,鲜血从他的嘴角边流了出来,那孩子扶着墙勉强站了起来,然后又伸出手去,拍了拍身上的灰。
怕脏还当什么叫花子?王来福心中有些不解。
“滚过来。”
“你听到没我让你滚过来!”
小子还是早一点调教才好,等到长大了王来福都没他个头高的时候再教规矩可太迟了,比如这穷酸臭讲究,当叫花子还怕脏的破习惯,王来福就见不得。
奴才就是奴才,讲究这些怎么伺候主子?
“啪!”王来福一耳光把哑巴孩子扇倒在地:“你现在爬起来,不准给老子掸衣服,你要是敢掸一下,老子接着打!”
那孩子小心翼翼地爬起来,他方才失去平衡鼻子撞在了一边的青石台阶上,鼻血从鼻子里流出来,染红了他的衣服,那孩子伸出手去擦了擦自己的衣角,血迹晕得更开了。
“啪!”又一个响亮的耳光在逼仄的巷子里响起,这条狭窄的箱子,从入口处开始就有点点血迹,然后零零星星地一路撒过去,一直到拐角的巷子尽头。
“我XX叫你穷讲究!你以后就是王府的奴才!奴才是没有讲究的,你懂不懂?”
孩子不说话。
“啪!”
“啪!”
王来福一边摆着手一边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满脸是血的哑巴孩子,他心中此时已经开始有些后悔了,拐来的孩子果然不如买来的好教。买的孩子,看着自己的父母接过别人的银子,然后被父母抛弃,心中再也没有了自尊,从此之后一心一意做奴才。
“我说,你一个大男人,光天化日欺负一个哑巴小孩,不害臊吗?”
一道声音在无人的巷子中突兀地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