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8877400000003

第3章 第二天 动物世界

一、留山羊胡子的邻居

阳光蜿蜒穿过松树的树枝,钻进毫无遮挡的窗户,慢慢从他的眼皮底下掠过,在卧室的地上绽开一面湖光,把他唤醒。布隆夫曼觉得这很美。黑咖啡,炒一个蛋,外加一片抹黄油的土司,冲个澡——就像他每天做的一样,但今天早晨一切都更美好。“我们会给您寄一个邮包,”卡尔拉·达安琪罗对他说过,“请在七到十天内查收。”他向她保证会照做。他并没有告诉她从现在开始到今后的六天之内他都会去查收,因为收这个重量级的邮件本身就是非常磨人的事。

布隆夫曼走进新的一天,在门廊上停下脚步,四下打量一番,侦察潜在的危机。国王公寓就是一圈兵营似的公寓楼,围着一大片破破烂烂的黑色沥青,停车场的分割线都是匆匆忙忙手绘的,时不时会有陌生人趁夜聚集到停车场上。布隆夫曼见过他们——半人半影——嬉笑、咳痰、戏谑地认真互相推搡。啤酒罐堆满了小区管理员称作“绿地”——名副其实,就是一小片围着一尺高铁丝网的草皮——的地方。流浪狗收容所在最后一个单元背后,小区和收容所之间仅有的分隔是一两行松树。他的隔壁邻居坐在自己家的门廊上,穿着四角短裤,他那两条绵软的长胳膊荡在他的红色无袖T恤外。他当然是在抽烟。他总是在抽烟。在这样四月天的早晨,他看上去有些冷。

“早上好,阿托。”布隆夫曼说。

他的邻居名叫托马斯·爱迪生,但他坚持让别人叫他阿托,因为这样就不会有人把他当成那个“发明灯泡的家伙”。但布隆夫曼觉得他就是爱迪生本人。布隆夫曼搬来国王公寓的那天,托马斯·爱迪生主动帮他搬了床、沙发和一些箱子。布隆夫曼很感激。托马斯居然是那种知道怎么调整抽屉柜的角度绕进门框,怎么在墙里找到可以挂画的木龙骨,怎么修接在洗衣机上那个执拗而疯狂漏水的水龙头的人。布隆夫曼就不知道。说实话,布隆夫曼什么都不会。他能做他的工作、吃饭并收拾残局,旧电池没电以后买新电池更换,给他的车加油,但他没有托马斯·爱迪生那样渊博的知识,知道所有东西的工作原理,以及知道它们不工作的时候是哪里出了问题。布隆夫曼可以成功地在美国城市的市郊生存下去,而托马斯·爱迪生到哪儿都能生存下去。不管什么地方,给他一把刀,一包火柴,外加一段线,把他扔到雨林里,他都能造个小木屋、生堆火、杀头野猪。

鉴于他的邻居对这个世界——真实世界——的了解,当托马斯·爱迪生告诉布隆夫曼自己没有工作的时候,他大吃一惊。一个无所不能的男人,布隆夫曼心想,就这么无所事事干闲着?他高大强壮,毛发浓密。他的山羊胡子,厚得就像熊鬃,只要他愿意随时能长成一把完整的络腮胡。布隆夫曼想,要是留山羊胡子的话,他下巴上看上去肯定更像是粘了层铁屑而不是长了胡子。(所以对布隆夫曼来说,留胡子这件事代表了他尚未达成,或许永远达不成的男人味。)有时候托马斯·爱迪生会脱了衬衣,只穿不系皮带、满是油污的紧身牛仔裤走出家门。汉字文身,肌肉紧绷,左边的胳膊因穿着短袖开车而晒得半黑。这又让布隆夫曼瞠目不已。他无法想象自己会在什么情况下半裸着身子出门。

但托马斯·爱迪生并不完美,离完美还差得挺远。他总是通宵达旦留朋友在家里饮酒作乐,让布隆夫曼整夜——真是整整一夜——没法合眼。有人在那儿尖叫,起哄,砸酒瓶;有人冲另一个人嚷嚷,威胁要打断那人的骨头或者毁了他整张脸。然后,一下子又会安静得让人毛骨悚然。布隆夫曼可以投诉他,但没人喜欢投诉的人。再说,他有什么资格对邻居花天酒地的生活指手画脚?布隆夫曼才搬进来几个星期。或许阿托找到工作以后生活就会收敛一点儿,只要给他一个早起的理由。

托马斯·爱迪生打招呼的时候几乎都没抬起他毛茸茸的下巴。有时候他呼朋唤友,能言善道,但另一些时候他累得嘴皮子都懒得抬,勉强抬起来也只能塞进一根烟。这天早晨他就是这样。不过倒也挺好,因为布隆夫曼忍不住想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他中了一场沙滩之旅——但他其实不想告诉他。秘密可以说等价于奖励本身:两者都完完全全属于他。虽然在清爽的晨光中他很清楚,他符合领奖要求的机会非常小,但仅他被选中这件事本身就带来了小小的快感,就像在口袋里摸到一块巧克力。

突然“咳”的一声,托马斯·爱迪生从他的喉咙深处咳出了什么又浓又黏的东西,他背对布隆夫曼一口吐了出来,然后用手背擦擦湿答答的嘴唇。

“好吧,希望你今天过得开心。”布隆夫曼说着挥了挥手。托马斯·爱迪生还是什么都没说。他的邻居只是几乎让人无法察觉地点了点头,布隆夫曼由此推断这个人听到了他说的话。

二、克兰斯顿大厦

克兰斯顿大厦是布隆夫曼的另一个家,在那儿他总觉得比在哪儿都自在。这栋位于中心区域的大厦就是为了承载各种各样的商务活动而构筑的,克兰斯顿大厦成就了高楼大厦应该成就的一切。它并不完美(空气流通有问题,15楼的男厕所总是又潮又黏,电梯慢过“一月的糖蜜”[1]),但完美并不是关键,持久才是。它处处显露出自己的年龄又如何?八年前布隆夫曼第一天上班就已经挂在那儿的雨篷破旧不堪、水渍斑斑又如何?刻在雨篷上方混凝土立面上的字——克兰斯顿大厦,建于1924年——彰显着这是一栋举足轻重的建筑,一栋需要关注的历史名楼:未来的考古学家们,小本子记好!你们找到了克兰斯顿大厦,形形色色商户和客服中心的家,其中包括一所著名的整形外科诊所,一家西印度贸易公司,一个数据采集中心,以及至少七家律师事务所。

自动门两侧的大理石柱威严而庄重,它们在布隆夫曼身上产生的作用可能本来就是设计意图——它们让他觉得自己是特别的。柱子让他觉得自己很重要,他的工作很重要,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也就不会存在于这座大厦中。克兰斯顿大厦——更胜于他在五楼的办公室,甚至更胜于他自己的小隔间——就是他的庇护所,他的圣母院。这正是他心里需要的东西,恒与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成不变,直到永远,因为其余的一切都终将改变。

工作!工作就是工作,不多不少,恰如其分。他打开他的电脑,在他的隔间里坐好,但他的思绪立马飘到了海滩上。其实他从没真正喜欢过海滩,但现在那儿却成了他一心想去的地方。他这辈子一共只去过一次海滩,当时还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他在海浪的边缘玩耍,绝不冒险跨过泡沫边境。而他的母亲,戴着宽檐帽,架着太阳眼镜,坐在太阳伞下抽着烟。她给他涂了防晒霜,但涂得乱七八糟,所以他还是晒伤了,晒得一条一条的,像粉色的虎皮纹。那天晚上他都没法睡觉,床单一直在伤害他,短裤的裤边就像割进了他的腿。他们再也没有去过海滩,这对他来说挺好。

在休息室里,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回办公桌的路上他和所有工作伙伴打了招呼,那些他在白天觉得亲近——甚至是亲密——一下班就毫无往来的男同事和女同事们。斯基普·索斯比占着他这面墙对面的隔间,据布隆夫曼估计,在所有同事中,他和斯基普讲过的话最多。并不是布隆夫曼想这样,只是斯基普·索斯比这人实在是躲不过。布隆夫曼能听见他哼歌,能听见他喘气,能听见他不停地窃笑。觉得这些真不像是成年人发出来的声音。但斯基普·索斯比仍然是布隆夫曼“发牢骚”的对象。其实就是说些无关痛痒的话,这是他们办公室的传统,或许是美国所有办公室的传统——尽可能地消磨时光,直到心里的某个声音强迫自己坐到办公桌前真正做一点他们拿着工资应该干的活儿。但今天有所不同。哪怕布隆夫曼说“早上好”的时候都带着一丝疑问,喜悦和焦虑的怪异融合,任何用心听他说话的人都能察觉出来。但没人用心听他说话。他本来可以说:“对我来说今天早上很好,对我来说特别好,但同时又让我心神不宁。”但这样听起来很荒谬。

保守秘密渐渐让他有些不堪重负,他感觉心口的间歇泉就快要爆发了似的。他继续行使着自己每天的职能:打电话、发邮件,填浅蓝色的拷贝纸把粉色那一联转给会计师,下了三个订单,熄了一场火,点燃了另一场……其间一直想要找个人说说,但找谁呢?

他把手头的可能性都斟酌了一遍,从左到右数着隔间。盖里·卡斯洛、加勒特·柯南、杰伊·米勒,也许可以告诉在收货处工作的那对兄弟——米切尔和阿莱克斯·康恩——他们看上去挺友好的,甚至可以告诉斯基普·索斯比。他想象着对每个人都说了一遍,每次一个人,闭上眼睛想象着告诉他们以后可能会有的感觉,以此来考核说给谁听最合适。海滩边的短租公寓!但想象中他们的反应都配不上他想分享给他们的好消息。因为他还必须说明一下其中的圈套:生命的线索——按卡尔拉·达安琪罗的说法:伴侣。他当然需要一些指导,才能让故事发生——寻找伴侣的步骤,当然,这势必牵扯到一系列至少他自己认为自己做不到的事。但一定有人知道,因为这样的故事时时刻刻在发生。就像星座的名称,或者电的原理,或电视机的壳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东西,总有人知道。他只需要开口问。

三、有蹄类动物

电梯战战兢兢地降下去,里面挤满了人,摩肩接踵前心贴着后背。到达底层大堂后,电梯门刚一打开,拥出电梯的人们就受到了前台接待员希拉·麦克纳布的热情欢迎。

“午餐大出逃开始啦!”她吆喝道,像个欢乐的乡村报话员,“最后一个通过山谷的人可能会被消灭哦!”

希拉是接待员——不是他的,也不是他们这一层的,而是整栋楼的。她是你走进克兰斯顿大厦时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你离开的时候见到的最后一个人。“欢迎光临克兰斯顿大厦!”当你跨进玻璃自动门的时候她会这么说——这不是一栋很宽敞的大楼,她那张昂贵的金属办公桌离入口处只有几英尺的距离。然后,当你离开的时候,她会说:“您走好!”向公司雇员、职员、访客——包括销售、邮递员,和从送包裹到送比萨的各种快递员说。来来往往之间的时间里,她会接电话:“克兰斯顿大厦。您找哪位?”而既没有电话需要接也没有人需要打招呼的时候,你总是能看见她拿着一支笔奋笔疾书,有时候她也会看看书、读读杂志。她没有什么实权。当然了,一个前台接待员能有什么实权,但她的办公桌离入口近在咫尺的地理位置让她显得非常神圣、不朽。布隆夫曼看着她,觉得她的身形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或是古希腊,一个女祭司站在庙宇前,在你进进出出的时候祈个福,也许还会朝你洒点水,鼓励你为庙宇的修缮捐点功德钱。

希拉·麦克纳布,可能二十过半,完美无瑕,巧克力色的头发齐于笔挺的肩膀。她有一副不设防的友好面容,客观地讲很漂亮,但并不是那种肆无忌惮的漂亮。她有一种美国中部乡村女孩的漂亮,这是布隆夫曼得出的结论,虽然他并没有下过乡,也没去过美国中部。

他通过几声问候、几句道别以及数回友好的挥手和希拉·麦克纳布建立起了某种关系——如果那能叫关系的话。她对他的了解,据他估计,就跟她对所有陌生人的了解一样,不多不少。他们从未进行过任何正式谈话,但他觉得他们应该会谈得来。他们可以,只要他停下几分钟好好向她介绍介绍自己。但他一直都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是布隆夫曼。

那天中午他走出电梯,快步经过她的办公桌,简单地挥了挥手,便冲向那扇通往外面的世界和一盘热狗的门。

“您走好!”希拉在他背后说。

但这时他停下脚步,然后转过身。布隆夫曼想起了卡尔拉·达安琪罗——工号61217——说过的话:你必须对生活敞开胸怀。他现在又听见这句话,仿佛是来自宇宙的回声。希拉·麦克纳布就是生活。他是生活的震源。他看见她已经打开了她的笔记本,动起了笔。但当她意识到布隆夫曼并没有像别人一样消失在自动门背后时,她笑了起来。

“我以为你走了,”她说,“但你却——没有。”她又笑了起来,“确认你已经离开之前我不应该说‘您走好’。我太鲁莽了。这句‘您走好’太鲁莽了。我应该等到此刻再下结论。”她点了点头,有点像以前大家喜欢装在汽车后座上方架子上的那种丝绒小狗。她点头就像是在同意自己说过的话,或是她希望他能同意,所以他微笑了一下,也点点头。

“呃,”他说,“我想,我想……为什么不停下来问个好呢。”

他这是将计就计,临场发挥一下。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你真可爱,”她说,“稀有物种,就像黑眼树蛙。”

“就像什么?”

“黑眼树蛙。”

“它们很稀有?”

“非常稀有。”

“哦,”他说,“好吧。”这句话他不知道该怎么接,或许根本没法接,于是他就这么杵着,一声不吭。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

“布隆夫曼,爱德塞尔·布隆夫曼,或者就叫我布隆夫曼。大家都叫我……布隆夫曼。”

她微笑起来。她的眼睛在一层潮湿的釉彩下闪烁。“布隆夫曼,”她说,就像用舌头“试驾”了一下,“布隆夫曼。为什么你这么认为?”

“这么认为什么?”

“为什么是布隆夫曼?”她问,“为什么大家都叫你‘布隆夫曼’而不是‘爱德塞尔’,或是‘爱德’,或者‘阿德’‘快腿阿德·布隆夫曼’什么的?”

“我也不知道这背后的科学根据,”他说,“我猜有些姓就是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就像雪儿[2],”她说,“或是博诺[3]。”

“我从来没这么想过。”他这么想了一想。雪儿,博诺……布隆夫曼。不合适。他们的名字都是包装出来的,是知名人士的徽章,但布隆夫曼绝对不是什么知名人士,他是知名人士的反义词。

“我叫希拉,希拉·麦克纳布。就像名牌上写的那样。”她指着办公桌上摆在最前面刻着字的黑色塑料名牌。他其实并不需要看,因为他知道她的名字,但他还是念了一遍——希拉·麦克纳布。“我才来了六个星期就有了名牌,是不是很神奇?”她笑了,摇摇头,然后叹口气,“那么,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布隆夫曼?愿为你效劳。”

她的办公桌上零零散散地堆着许多撕得粉碎的打印纸,纸本来就已经裁得不能再小,然后再撕了一遍又一遍。旁边有一个龟背发卡和一支自动铅笔,一块在布隆夫曼看来是颠倒着的速记板上好像写着一串城市的名字:伊斯坦布尔、克拉科夫、萨尔茨堡、贝鲁特。

“我的梦想城市榜。”她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有朝一日。”

“对不起!”他说,“我多管闲事了。真不应该——”

她挥手打消他的焦虑:“你想去哪儿?有一天,假如你想去哪儿就能去哪儿的话。”

“我?”海滩,他想。海洋,德斯坦,佛罗里达,我的世外桃源。这对他来说感觉就像萨尔茨堡一样遥远而异域,像贝鲁特一样刺激。他耸耸肩。“我不知道,”他说,“我还真没想过。”

“想想。”

“巴黎。”他不假思索地说,并不是因为他真的迫不及待地想去那儿,而是因为巴黎感觉就是那种如果没去过应该会想去的城市,“你去过吗?”

“我小时候住在那儿,”她说,“从七岁到十二岁。其实我们搬回来的时候我法语可溜了,当然现在基本上都忘光了。C'est la vie!”

“我觉得这听上去很法国。”他说。

这时候一个比平均身高稍矮的男人拎着撑得满满的皮手提箱大步流星经过大堂。

“欢迎光临克兰斯顿大厦!”希拉对他喊。那个男人点点头,肉乎乎的脖子在衣领上方扭动,脚步不停。他猛按了两下电梯“上行”按钮,手法凶猛,就像电梯欠他什么似的。

她和那个人直接的交流也就几秒钟,但当她把视线转回来的时候,布隆夫曼知道她其实已经不是很确定自己到底为什么会和他聊上的。他感觉就像得从自我介绍开始从头来一遍似的。她把目光投向他身后的宇宙,就像人们把目光投向夜空等待流星的出现。

“那个男人,”她说,“他看上去就像只鼹鼠,不是吗?”

“什么?”

“那个刚进来的男人,”她说,“他看上去就像只鼹鼠。”

布隆夫曼朝电梯望了一眼,那个人已经消失其中。他真的想不起来那个人长什么样。“鼹鼠”是布隆夫曼唯一能想到的回答,“嗯……”

“我告诉你个小秘密,”她用很低甚至可能有些挑逗的声音说,小声到布隆夫曼除了靠近她的桌子并俯下身去别无选择——他那姿势就像一棵头重脚轻的树,“每次有人经过大堂,我就会想他(她)是哪种动物。每个人都是某种动物。”

“真的?”

“差不多吧。特征、性格特点、他们穿怎么样的衣服。有时候是他们的眼睛,他们浓密或稀少的毛发,身材高大或娇小,或者,你知道的,各种。有一次我看到一头獾、一匹斑马,和一只狨在同一天经过。”

“狨是什么?”

“是一种迷你猴,脖子周围毛茸茸的,它脸上永远是那副‘你吓到我了’的表情。”

“一只狨,”他说,“有意思。”

“而且偏偏出现在了克兰斯顿大厦,”她说,“不是吗?”

他笑了,她也笑了。他在一面玻璃里瞥见了自己的映像,这些玻璃作为墙把这个大堂包围起来供人行道上的路人观赏,像极了动物园的展示厅。他看到自己有多瘦,自己的脖子有多长,自己的头发多无精打采而踏踏实实。他的领带太短,他的衬衫在裤子下鼓鼓囊囊,让他看起来就像个有袋类动物。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

“你知道?”

“我灵力可强啦。你在想你是哪种动物。”

“我大概是在想这个。”

“我就知道!”

她打量他一番,从头开始,他的脸,他的眼睛——她在他的眼睛上停留了很久,很长时间……很可能从来没有哪个女人在他的眼睛上花过那么长时间——然后慢慢向下,经过他的脖子,他的胸腔和腹部,他的筷子腿和铅笔脚。她让这些视觉信息入了入味。

“嗯,你看起来就像一头——长颈鹿!”

他掂量了一下:“一头长颈鹿?”出于某种原因,这让他挺失望。一头长颈鹿?他不是很确定这是他想成为的动物。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成为哪种动物。但他说:“我猜还不错。”

她的嘴角耷拉了下来:“还不错?你什么意思呀?很棒才对呀!我们来查一查。”

她转过脸去在键盘上飞快地打了几个字,她又点了几下鼠标,然后深吸一口气:“好了。”然后开始念起来:“长颈鹿,学名:吉拉法·卡迈罗帕尔达利斯,是一种生长在非洲的有蹄类哺乳动物,是现存世界上最高的陆生动物,也是最大的反刍动物。”

她瞪着屏幕,迷茫片刻,然后转向他:“哇,你是最大的反刍动物。”

“还是有蹄类,”他说,“听上去像那种你会给不喜欢的人起的绰号。比如‘你可真是个有蹄类’。”

“或者‘别这么有蹄类好不好!’”

“或者……或者……”但他再也想不出别的关于有蹄类的笑话。

“你很高,”她说,“你是高中之高。”

“我没那么高,”他说,“我认为我的身高算中等,在人类当中。”

“长颈鹿中就算袖珍了。不过维基百科就是这么说的。”

他们又嬉笑了一阵,直到所有的欢笑消耗殆尽,再也没什么可笑的。希拉冲他眯起眼,重启了一下大脑:“你有——什么事吗?我在这儿反刍呀、狨猴呀没完没了的,而你说不定还有事需要我做。这是我的工作。我有工作。”她这么说就像在试图让自己相信,她确确实实有一份工作。

我不知道,他心想。我在对话的森林里迷了路。我也不知道是怎么进来的,或者要去哪儿。

“欢迎光临克兰斯顿大厦!”她说。

他以为她是在循环播放,而他们即将要把刚才的整场对话再从头进行一遍,只要他待在这儿就会一遍又一遍进行下去。但是,有人走进了大厦,一个留着胡子的高个子男人,穿着挺括的蓝色西服。对挺括的西服知之甚少的布隆夫曼认为,那是件意大利货。对布隆夫曼来说,所有好西服都是意大利货,所有好车都是德国货,所有好葡萄酒都是法国货。

“你好。”那个男人经过的时候说。

“您好!”希拉说,“祝您鸿运高照哦,先生!”她可真会找彩头。

她等那个男人走进电梯才转回头看着布隆夫曼。“怎么样?”她说。

“什么怎么样?”

“哪种动物?”

电话响了。她竖起一根手指:“克兰斯顿大厦。您找哪位?”她停下来,听着,然后在控制台上按下一个按钮,挂上电话。

“怎么样?”

他咽咽唾沫,想了想。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比实际情况更重要,或者说比它应该承载的重要性更重要。他心跳加速,感觉自己的手心渗出一层黏糊糊的油汗。

“我不知道。”他说。

“冒险猜一个,相信你的直觉。加油。”

“好吧,”他说,“好吧。土拨鼠?”

她想了想,还挺认真,然后点点头:“没错,就是只土拨鼠。”对于这个答案,她似乎比他自己更满意。他们一起让那个瞬间发生,然后就结束了。这场对话已经走投无路,再延续就会显得古怪而尴尬。

“那么……”她说。

“那么,好吧,”他叹了口气,“我想我需要去假装工作一会儿。”他的肚子咕咕叫起来,提醒着他的初衷是去吃午饭。但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他已经决定从哪儿来回哪儿去。

她挤出一声干笑,他也是,然后她看着他,又转开视线。但她没有说任何回应的话,她什么都没说。时空仿佛平衡于时钟针尖——希拉,布隆夫曼,大堂,克兰斯顿大厦,城市,地球,太阳系,宇宙。

当然,这本来是一切可以为布隆夫曼而改变的时候。更准确地说,是他改变一切的时候。也就是改变他的生活、他的余生、他剩下每一天的天平的时候。他只要对她说一个字,打一个微乎其微的手势——这个瞬间对他的召唤仅此而已——这样就足以再创他的人生。这时他应该说点什么,比如说:“我能不能约你出去——咖啡、午饭、晚饭,甚至喝一杯?我什么都行。我们甚至可以几个月之后一起去海滩度个周末。”

但就这样,那个瞬间稍纵即逝。稍纵即逝是因为又有谁做得到?谁能就这样改变自己的一生?这对他来说要求太高。这对谁来说都要求太高,除非是那些专业级别的情场高手。但他不是那种人。而且说真的,小说和电影之外还有谁是呢?

他转过身,走向电梯,按下上行按钮,抬头看着头顶闪烁的数字慢悠悠地服从他的意愿开始下降。然后它停在了12楼,数字灯在那儿徘徊滞留了好一会儿,电梯才又回归它的航线。这时他转过身,惊讶地发现她的视线并没有从他身上移开。

“你和我们之前的前台接待员很不一样。”他说。

“因为我不是前台接待员,”她说,“我有别的身份。”

她的语气就像在提示她是个卧底或是女巫,身份浪漫而暗藏危险。

“哦?那你是干什么的?”

“我是个……自由撰稿人,”她说,“我猜你大概可以这么称呼我。”

“啊,自由撰稿人。”虽然她显然既不是间谍也不是巫婆,但她还是引起了布隆夫曼的兴趣。从小他就梦想着成为自由什么什么人,“自由人”这个词让他激动不已:“你都写些什么?”

她张开嘴想要告诉他,嘴就这么张着,但嘴里一个字都没有冒出来。她低头看看她的写字台,又抬起头,然后说:“好吧。就像——你见没见过,你买东西的时候,包装盒里或者盒子上有那种教你如何使用、如何安装、如何把一个部件安到下一个部件上的说明书?”

“哦,当然,肯定见过。”

“我就写那个。”

“我还是不确定你在说什么。”

“我写说明书、操作指南、指导手册。”

“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这类东西?”

“就是这类东西。但有的时候我也会用A、B、C——看情况。”她低头瞪着她的手袋,打开,摸出一个没有商标的处方药药瓶,塑料的,老橘子皮的颜色。她照着瓶身念起来:“‘上床前用水吞服两片。’这就是我——我写的。”

“哇。”

“但干这行可不容易,竞争非常激烈,所以现在我屈居于此。本姑娘还要交房租,不是吗?”

“是的,”布隆夫曼说,“该交还得交。”

她笑了。她微笑的时候脸颊鼓起葡萄大的小丘,她的眉毛仿佛在她的额头上延展开来,就像手风琴一样。他看着那对眉毛开了又合。

电梯终于到了,门闷吼一声打开,他感觉被人逼着上了电梯,虽然他并不愿意。他几乎是倒退着进去的,因为她仍然看着他,半张着嘴,而他也仍然看着她。

“对了,布隆夫曼?”她说,语气一半肯定一半疑问,“长颈鹿——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之一。实际上,它就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没有之一。”

这时门关上了,而布隆夫曼,她最喜欢的动物,坐着电梯上而上,一路都在思考他这样庞大笨拙的有蹄类动物,本应漫步在草原、森林或阳光明媚的稀疏莽原,怎么就流落到了这个狭小的金属盒子里,孤苦伶仃呢?直到电梯上到十五楼,他才鼓起勇气按下那个可以把他带回大堂重拾良机的按钮。那个曾经惨白的电梯按钮,让他一按,绽放出明亮而充满希望的橙色光芒——橙色,宛如那天早晨钻进他公寓的阳光。“电梯下行。”电梯对他说。但就在门关上的那一瞬间他跨出了电梯,尽管他记起自己忘了吃午饭,但他还是回到了自己的隔间填起订单来。一张接一张的订单。因为,他告诉自己,订单是填不完的。

四、隔壁间混蛋

斯基普·索斯比偏偏选在这个时候从他的隔间那边探过头来。或许是听见了布隆夫曼翻箱倒柜的声音,他想找块巧克力或者口香糖,什么都行。他的办公室就是这种办公室:一窝死不认错的近亲工蜂,朝着同一个终点奔波,即努力完成各自任务以留在工蜂这个岗位上。这很适合布隆夫曼。这种全然的透明让他心安。

索斯比身高一米九,宽背溜肩,一挂浓密的棕色乱发,孩子气般难以打理;浅蓝色的眼睛,面带推销员或双重间谍式的微笑。他嗓门大,意见多,完全没有底线。他就像神一样俯视着布隆夫曼。“哟,布隆夫曼,”他说,“你个傻蛋,都还好吗?”

“都挺好,索斯比。”布隆夫曼说话的语调谁都能听出来他过得不怎么样。索斯比将他打量一番,点点头,轻轻哼了一声,近乎同情。然后他清了清嗓子。这就是索斯比,一方面他知道有什么不对劲,另一方面他根本不关心别人发生了什么。

“我找不到宜家的发票了。”索斯比说。宜家每六个月左右都要从他们的分销商那里购买一集装箱餐具。这是他们最性感的账单之一。“消失了,不知怎么就删掉了,无影无踪。如果是我自己删掉的话应该还能在回收站里找到,但是你看看,不在。大概文件中毒了。”

“对不起。”布隆夫曼说,就好像这是他的错。

索斯比看上去很困扰,摇头晃脑咬牙切齿:“你不是个电脑达人吗,布隆夫曼?”

“我不是,”布隆夫曼说,然后还思维发散了一把,“实际上,我觉得自己什么达人都不是。”

索斯比没听进去:“昨晚我遇到了同样情况,布隆夫曼,就像我对你说过的那样。”

听太多遍了,布隆夫曼想。

“你又被‘附身’了?”布隆夫曼问。索斯比就是这么强调的。这句话的意思是他睡了好多不同的女人,人数多到索斯比自己都数不清。非常“累人”,索斯比几乎每天都这么说,而且看起来真是这样。就索斯比每天完成的工作量来看,过劳大概是他的唯一托词。

“也不知道这是福分还是魔咒,非此即彼,有时候我都分不清。”索斯比笑道,眨眨眼睛,低头藏进自己的隔间,自言自语起来,但几码之内都能听见他的声音,“你必须学会说不,斯基普!你必须和上帝说清楚。怎么就是做不到!”

“我不觉得这是魔咒,”布隆夫曼想了想说,“挑战,或许算是……”

但索斯比才不管布隆夫曼想不想。“我得更新一下系统,猜猜她管‘那活儿’叫什么?双背禽兽。嗷嗷。”索斯比叹了口气,然后布隆夫曼听见他冲着宜家的发票破口大骂。接着他听见他拿起了手机一边打字一边念叨,还时不时窃笑一声,布隆夫曼知道他显然是在和某个女人交流。

“斯基普?”布隆夫曼透过隔间的墙说。

“等等……”打字,叹气,狡黠的笑声,打哈欠。“什么是什么,布隆夫曼?”

“我想问你一个问题。”布隆夫曼说,把声音压低,要是有人在听,他这就是在鼓励他们凑近一点听。虽然布隆夫曼只是想问一个简单的问题,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发问,但哪怕只是这样做都让他觉得他跨出了自己的安全区,或许就那么几寸。但是,一旦跨出了那一步,咫尺即天涯。“是女人的事。”

打字声停了下来。“女人的事?布隆夫曼,情圣,你吓到我了。”他再次出现在隔墙上方,跟踪狂的架势,“请叫我‘答案先生’。如果我答不上来的话,我很乐意回去调查一下明天给你答复。考我吧。”

索斯比身上没有任何与本真、可靠、诚实或善良相关的特质,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能帮助布隆夫曼解决问题。事实上,或许正是这些特质的缺乏赋予了他那些知识,那些布隆夫曼一窍不通的知识。毕竟布隆夫曼格外地本真、可靠、诚实、善良。“问吧。”他说。

“好吧。是这样的,要是你遇到……一个女人,聊天了,两个人都聊了,进行了一场彼此都乐在其中的谈话,但是谈话告一段落,如果你想回头再聊,换个时间,甚至换个场合,你会怎么完成这个任务?”

索斯比茫然地瞪着布隆夫曼:“你等我谷歌翻译一下。”

他消失了,布隆夫曼能听见他在假装打字。很容易区分真实的打字和嘲讽的打字,索斯比现在显然是在嘲讽。

索斯比又冒了出来:“我想你的意思是,怎么邀请一位女士出来约会。”

“拜托小声一点,”布隆夫曼说,“不对,我不是这个意思。”邀请一位女士出来约会——或者是这位特殊的女士——对布隆夫曼来说就是高难度的三角函数问题。现在他需要先学习简单对话——入门的加减法,而不是与世界周旋的物理学。一切发生得太快!卡尔拉·达安琪罗说他有七十九天:可怎么一下子所有事情都涌来了,就在他收到“非凡冒险”邀请的第一天!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对什么是真正的约会只有一个初步印象,实践太少,对于该如何操作他压根没有明确把握。他有种感觉,他的体验并不真实,就像他觉得他在市区中餐馆吃的中餐和住在中国的中国人吃的不一样是一回事。

“我只是想聊天。”

“你几岁了,布隆夫曼?”

“三十四。”他说。

“你比我大十岁。”

“你在说什么呀?我是不是要找个经验更丰富的人问问?”

“不是,”他说,“或许应该找个经验少一些的,说实话。我的困惑在于,一个三十四岁的男人怎么会在他十二岁的时候还没学会和女孩聊天?因为有些家伙天生就会这个,有些婴儿刚剪断脐带不久就已经约上了操刀的护士。你知道吗,布隆夫曼?真事儿。”

“那可不是真事儿。”布隆夫曼说。

“好吧,不是。我只是用夸张的手法来强调一下一个男人到了你这个年龄还不会和女人交谈有多奇怪。”

布隆夫曼不喜欢斯基普·索斯比,他从来不喜欢斯基普·索斯比,每天都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来提醒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好吧,谢谢你,你讲了些很有帮助的笑话。”

索斯比眨了眨眼。

“你看,如果我是那种就会说些冠冕堂皇的话的大混蛋。比如‘直接问她好了’,但我们俩都知道,事情要比这复杂得多。关键是怎么问。问的时候你是什么样子。你想做到多风淡云轻、漫不经心?或者,你是不是想不那么漫不经心?还有,你知道的——跟我无关——但你是不是想过要健健身,塑塑型,展示一下更好的包装?”他把布隆夫曼上下打量了一番。“我身材也不完美,”索斯比说,他前一阵子正在练腹肌,“但对我来说这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对你来说增肥食品或许更好,不过你好像根本无所谓。”

这倒是真的。布隆夫曼试图不去考虑自己衣服下面的样子,他躲镜子就像躲迎面撞上来的汽车。

索斯比咬咬自己下嘴唇内侧,说:“我想大概就是这些了。”他闭上眼睛,双手合十,慢慢沉到自己的隔墙背后,或许还吟诵着什么瑜伽经文,然后就销声匿迹了——布隆夫曼希望他永久消失。

布隆夫曼没有动。办公室的聒噪把他包围起来:空调机、电话和愤怒打字的声音,大笑、吮咖啡的声音,恼人的“电脑塔”背后十几台风扇的呻吟声。然后他从装满夹子的塑料小盒子里拿出三枚银色的夹子放到他的鼠标右侧,以刻意的、准确的,但又从容的动作打开、拉伸、翻转这些轻巧的金属,直到所有夹子都神奇地夹在一起,看上去很像——很可能就是——一头长颈鹿。或是类似长颈鹿的东西。

“直接问她好了。”那个混蛋说。

好建议。

五、临时女孩

他对自己说他本来就打算早退,而且事出有因。今天是他母亲的生日。她七十岁了。她的年纪越来越大,要求他报到的时间也越来越早。(今晚,五点半。如果她活到八十岁,他们就得把早饭当正餐吃。)但事实上他怎么也做不到不去想希拉·麦克纳布,一分一秒都做不到,整整一天。哪怕在想别的事情时他也在想她,即使不是想她,也会想到长颈鹿、狨、黑眼树蛙,或者生活在法国巴黎的样子。这和想她也没什么区别,因为如果没有她,他根本不可能去想这其中任何一样东西。所以他提前了将近三十分钟下楼,就是为了还能再和她聊上一回,在他已经和她聊过一回的同一天,再聊上一回。

他想知道这样做会发生什么。

于是,他整理了办公桌,穿上外套,搭上了前往大堂的电梯。其他大楼的电梯都是以那种真空穿梭机的流畅速度划过时空的,而这部电梯吱吱嘎嘎、哼哼唧唧、慢慢吞吞、踉踉跄跄,比两条腿的狗还慢。但今天他很高兴下楼要花这么长时间,因为他还没想出要对希拉·麦克纳布说点什么——能恰到好处地沾点边的话。与他的本能和毕生经验相违背的是,他觉得到那儿以后总会发生点什么似的。今天中午他们聊上的时候就发生了什么——与他之前经历过的一切都大相径庭——他希望这一切重演。他希望上演一些异常情况,但电梯着陆的时候他的脑海里还是一大片荒芜的空白。门呻吟一声打开,他迈步走向自己的未来,这个女人将在那里等待,迎接他的到来。

但希拉·麦克纳布不在那儿。她桌前站着的是克劳福德,克兰斯顿大厦的维修工,他盯着电话插座面露刻意的轻蔑。克劳福德是从得克萨斯州来的,长着牧场主常有的那种硬挺的鼻梁,对待坏掉的东西向来不说二话:它们打算坏到底也好,愿意坏到底也罢,只要他在就得把它们修好——不是今天就是明天。布隆夫曼见过他组装隔间、安装软件,从死掉的插座中召唤出电来。他像老战士一样顽强,自从他六年前戒烟以来,他一直在嘴里留一根搅咖啡的麦秆,直到嚼得稀烂再换根新的。他是个老“嚼头”。

克劳福德望着迷茫的布隆夫曼。

有什么不对劲。她的名牌不见了。

“我能为你效劳吗?”克劳福德问他。

“希拉,”布隆夫曼说,“希拉·麦克纳布,那个前台接待员,你知道她出什么事了吗?”

克劳福德耸耸肩:“这事儿我不知道。但要我猜她只是个临时工,我想她已经走了。”

“走了?”

“是的,走了。她现在变成了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女孩。就像她的前任一样,还有再前面那个,好多女孩。”克劳福德嚼着麦秆。布隆夫曼觉得他实际上就是在吃麦秆。

布隆夫曼点点头。“啊,我明白了。”他说,“你觉得有什么办法可以联系到她吗?”

“肯定有办法,”克劳福德说,“每个人都总有个去向。但根据我的经验,这样的信息总是由克兰斯顿的盖世太保们严密监管的。怎么了?她欠你钱吗?”

克劳福德冲他眨眨眼。一天中第二次被人眨眼。

“没有,”布隆夫曼说,“我只是有事要告诉她。今天早些时候我还和她聊过——”

“我懂了。你差这么一点就上垒了,但她却让你白举了半天。我也和她聊过好几回。不错的姑娘,长得清新脱俗,但盖子一掀就是一瓶滚烫的开水。我是这么猜的。‘歪歪’的好素材,你懂我的意思。”

布隆夫曼不懂他什么意思,他不熟悉这种表达方式。但是根据克劳福德的一脸淫笑来判断,不是很好就是很坏,很可能很坏很坏。“我只是希望能联系到她。”他说。

克劳福德没在听。“不过这样的女孩肯定很作。前一分钟还笑得跟个涨潮时的蚌壳似的,下一分钟就忧伤得像马戏团的大象了。好几年前我就放弃理解女人的念头了,其实也不知道到底有什么需要理解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我明白。”布隆夫曼说,但他完全不明白他在说什么。布隆夫曼不知道怎么把话题继续下去。

克劳福德也对布隆夫曼失去了兴趣,转身回到插座跟前。“那好吧,”他说,“那就再见了。”

布隆夫曼转身离开希拉·麦克纳布曾经坐过的办公桌。他已经调成了自动驾驶模式,迷失在了无名的情感中,还在困惑什么是“歪歪”,迷迷瞪瞪地走在取车的路上。他心里绷得紧紧的,就像里面打满了结,越拉越紧。他想她了。他甚至觉得没有她有些寂寞。但这是为什么?今天之前他甚至都没和她说过话。这种感觉完全没有道理,但他寂寞的灵魂的黑暗深渊里还是闪了一下火星。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但火星熄灭了,布隆夫曼又成了布隆夫曼,恍惚中突然醒来,他已经坐在自己的车里,行驶在伯明翰的街头,直奔他母亲的家。

六、妙丽妈妈

布隆夫曼为他母亲的七十大寿准备的礼物是一双电热袜,因为她说她的脚总是冷的。去她家的路上路过一家酒类专卖店,他进去买了她最爱的苏格兰威士忌,这酒贵到他连名字都叫不上。布隆夫曼不得不把酒名写在便签纸上递给店员看,就像是来打劫似的。他自己并不怎么喝威士忌,他更倾向于白葡萄酒,夏天偶尔来一杯桑格利亚。他找了个射灯看了看酒瓶,上面写着调制罗布·罗伊的配方。一点这个一点那个的,有人动了脑子写出了这个配方。可能是希拉。这可能是某种征兆。

他停好车,拾掇起他的礼物。然后他振作起精神,呼吸。因为尽管布隆夫曼爱他的母亲胜过爱地球上任何其他人——尽管他的生命中还没有出现过几乎可以让他爱的人,对她来说也是一样——但她有时候还是会很招人烦,甚至惹人恼火。但最近几个月里,他对她的探望却变得异常微妙。她开始变得很怪异——可爱、风趣、尖刻、健忘。也不能说她不是向来都拥有一个自由奔放、赫然粗暴的灵魂,但布隆夫曼心里清楚,目前发生的一切并不是她个性的延伸和夸张,他担心的是她的脑子很可能快不行了。

房子里非常安静,但其实几乎总是这样。他有时候注意到,老年人除了清嗓子的时候几乎不发出任何声音。但每次他走进这片无声的阴霾时脑子里还是会出现最糟糕的画面,一幅接着一幅。

“妈妈!”他喊道,“母亲!妙丽!”

悄无声息。他又喊了一遍。他感觉到自己心跳加速,静脉在耳朵附近悸动。

后门开着。奇怪。他朝门外张望,看到通往后院的大门——以前总是关着的,总是——正顺着一阵妖风撞击着栅栏。布隆夫曼已经在脑海中排练起那句台词来:我就是在那儿找到她的。

他就是在那儿找到她的——没死,生龙活虎的,背对着他跪在地上,手拿一把小铲,在那儿挖土。她穿着她那条黄色莉莉普利策高脚裤、一件什么什么五公里跑纪念T恤,没有穿鞋。她的脚踝像剑龙的角般隆起着,她的脚干瘪而布满深纹,黑漆漆脏兮兮,看上去不可救药。

“妈妈,你在干什么?是我,爱德塞尔。”几周之前她管他叫弗兰基,此刻他想明确地表达身份。但她还是没有转身。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后院从来就没什么后院的样子。几株瘦小的、先天不良的树状杂草,渴望着阳光;一团絮状葛藤挂在栅栏上;寸草不生硬如岩石的泥土;两棵枫香树。

终于,她转过身看着他笑了。她的脸上刻着深深的皱纹,还沾满了泥土,看上去就像是为参加什么土著人魔法派对化好了妆。

“在找巴尼。”她语调明快地说。

“巴尼?”

她转回身去继续挖,像是在出土一些他看不见的宝藏。巴尼是他小时候养的狗,从他十岁养到十一岁半。四分之一个世纪之前他们一起把巴尼给埋了,他们在路边找到它的时候它身上没有任何伤痕——只是死了,他们估计是被车撞死的。土都是她挖的,布隆夫曼基本上就是在一旁看着。她把她的烟搁在一根木栅栏的边沿,让烟保持平衡,隔空燃烧。她挖完墓穴之后把尸体塞了进去,用一把尘土填上墓穴(布隆夫曼看到一小部分裹着巴尼的塑料裹尸布从草皮的下面露了出来)。她拾回香烟,深深地吸了一口,然后伴着响彻肺腑的咳嗽说:“尘归尘,爱德塞尔。”

她现在真老。连她的耳朵都显老,颓萎着,就像丢弃了自己的壳爬出海洋的怪物似的,附着在她的脑袋两侧。她戒烟多年,现在嚼戒烟口香糖成瘾。他其实挺怀念她的烟,烟味让他想起家的味道,挺好的。他想鼓励这种嗜好,因为他无法忘怀母亲年轻时的样子,他孩提时期就已经深深烙印在心的她的样子。虽然妙丽生他的时候已经三十六岁,但她还是比他同龄孩子的母亲们显得更年轻——也更漂亮、更时髦、更聪明。单身母亲,从没提起过任何有关丈夫或儿子父亲的名字,因为从来就没有,除非严格按照生物学角度的定义。布隆夫曼是一夜风流的产物,那个男人叫罗伊还是什么。如果他是场意外——他就是场意外——而她就是个意外怀孕的母亲。尽管她尽职尽责地参与了所有应该由母亲参与的活动(生日聚会、足球比赛、邻里野餐、学校活动等),但是她参加时的态度总是有些戏谑。就好像她要伪装成一个单身白人中产母亲——比方说,一名助理律师——而实际上她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诚然,她巧妙地利用了自己的魅力。她有点放荡。她穿牛仔靴和裙子,衬衣的扣子总是多开那么一颗。她嚼口香糖的时候有一种特殊的技能,总能在受人瞩目时把泡泡吹破。她的嘴唇上方还有一颗痣,右侧,鼻子下方。她看上去就像是个会抢你老公的单身妈妈。他后来才知道,是她亲口告诉他的,她就是这么做的。布隆夫曼有好多“叔叔”。他们在他生命中、他的房子里晃进晃出,就像那些只有几句台词的小配角一样,偶尔登场露个脸。其中有几个律师,其他都是雇这些律师为他们辩护的老狐狸。他们看上去还算友好,但总保持着那种宁租不买的距离感。

但从最后一个——拉吉夫叔叔——之后,到现在已经有段时间没人来了。现在布隆夫曼是她生命中唯一的男人,而他正看着她盗他狗的坟。他该怎么办?把她拉开?找人来?没什么看上去像是应该做的事,但怀里揣着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和一双电热袜站在那看上去好像更不应该。

这时她停了下来。她转身看着自己的儿子微笑起来,笑容灿烂地崩掉了她腮帮子上的几块泥巴。

“我找到它了。”她说。

布隆夫曼跟着他的母亲沿小径回家。她走得如此缓慢,连布隆夫曼都搞不清楚她的动力够不够推动她前进,感觉就像她随时都可能向后倒,或者向左向右倒。如果她真的倒下来,他得随时准备接住她。她怀里还捧着巴尼的头盖骨。

所幸他们安然无恙地进了家门。她重新找回平衡和一点体力,就好像空调(她总是惊人地寒冷)还有补气宁神的功能——加了咖啡因的空气。她把头盖骨拿到不锈钢水槽边,就像放脏盘子似的往里一放,打开水龙头。布隆夫曼站在她身后,不知所措。

水缓缓地流淌着,泥土顺着棕色的细水流从头盖骨上洗下去。他从小就熟悉的泥土,他触摸过的泥土。同样的泥土沾染过他的手指,同样的泥土浸润过他的眼泪。

“快看,”她说,“太神奇了。那是巴尼,巴尼还在里面。塑造它的一切都在这一小包骨头里。”

布隆夫曼扶扶母亲瘦骨嶙峋的肩膀,她能感知他的担忧:“别担心,只是研究一下生死轮回。毕竟下一个要走的是我。”

她大笑起来,把注意力转向他怀里的包裹——袜子、酒,她咧开嘴。

“我们吃饭吧,”她说,“然后再喝点儿。”

他应该带晚餐的。他为什么没有买晚餐?她仅剩的食物是一个包着锡纸的冷鸡腿、一盒全麦饼干、一包变味儿的美国奶酪:每一片与上面一片和下面一片之间都精心地用塑料蜡纸分开,还有一瓶法式芥末酱。

他们用一个盘子分着吃。她把咬了一半的鸡腿推到他面前,他推让着。如果他稍微向左移动一下视线就能看到厨房里巴尼的头骨正在那儿晾干,在厨房荧光灯下闪闪放光。“还以为你会带吃的来,”她说,语气飘忽,“不过隔间生活也不容易。”

“对不起,你说什么?”

“隔间,你那个小办公室。我很高兴你能过来。”

他有点跟不上她的思路。

“你坐地铁来的吗?”她问。

“伯明翰没有地铁。”

她注意着他的用词,从新调整,就好像要调到他的频道上。她知道她说了一些不是很正确的话。

“我的意思是,打个比方。”

“那样的话,”他说,“我想是的。”

他们以破纪录的速度吃完了晚饭,然后回到客厅里。她坐上塞满垫子的高背靠椅,靠椅上的印花图案还挺喜庆——黄色、蓝色、橙色衬在红底上,他坐在靠近门口的沙发一角。苏格兰威士忌闻起来像清洁剂,但她就像享用山泉似的一口灌下去。他没有加入她。她拆开她的袜子,套到脚上。

“暖和,”她说,“从里到外。”

“你得按边上那个按钮才能加热。”

她照办了。“更棒了。”她说。

她抿一口她的威士忌,又闻了闻,一种满足的神情笼罩着她,让布隆夫曼觉得她都快融化了。

她满意地吧唧一下嘴唇,说:“好了,说说大新闻吧。”

“你什么意思?”随着巴尼头骨的介入、她的每况愈下,以及在海上漂的感觉——打个比方——他暂时忘记了那个改变命运的电话。

“你有什么大新闻的时候我总能感觉出来,”她说,“你得了全‘良’的那一次,你还没告诉我我就知道。还有你通过驾照考试的时候。这是第五感。”

“第六。”

“我觉得我的嗅觉已经丢了,我就让它升个级。”

四月中旬,天算是温暖,但汽炉还是燃着,和空调一起。汽炉里的木柴是染色的混凝土刻出来的,看上去像木头的样子。它们骗过不止一个人。火苗本身也和三十年前的火苗一模一样,从同样的预制节孔中冒出来,就好像有某种现实可以一成不变地周而复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布隆夫曼的生活就是在模仿这人造火焰。

“好吧,”他说,“没什么,真的,但还是——我也不知道。”

“什么事?”

“几乎不值一提。”

“你在折磨我,爱德塞尔。”

他深深地、持久地吸了口气。“我中了个奖,”他说,“海滩上的免费周末,在德斯坦。全新短租公寓的套房,听上去——怎么说呢,很不错吧。我很期待。”

“然而?”

“然而什么?”

她闭上眼睛微笑起来,然后像老夜店的爵士歌手为一段旋律着了魔那样摇起了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她大声宣布,就像面前有一大群人,“总是有什么‘然而’‘如果’或‘但是’。是哪个?”

他想,严格说起来,是这所有三个。“真没什么。我只需要带个人,一个伴侣——你知道的,女朋友之类的,约会对象或者妻子!哈哈!因为——好吧,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是这规矩。”

“那你有伴儿吗?”

“我没有,”他说,“现在没有。虽然还没有,但截止日期前我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想要是我真的下定决心的话,我或许能在那之前找到伴儿。你不觉得吗?”

他的母亲——妙丽·布隆夫曼,看着他,审视着他,掂着他的分量,然后从小酒杯里呷了一小口酒,晃晃酒杯,皱起眉头。“不觉得,”她说,“说实话,我不觉得。我很怀疑。我非常怀疑。”然后,显然为他自己明显的泄气而感到泄气,她说:“你难道不怀疑吗?”

“好吧,我觉得……我觉得不会那么容易。但是——”

她轻哼着笑了一声:“你应该去竞选总统。”

“为什么?”

“你说话的方式,翻来覆去,换汤不换药。”

莫名其妙。最近和她在一起时总是这样,她像是存在于另一个时空维度,他们像在同时进行两场不同的对话,而在平行时空的某个地方,他们再次相遇。他们陷入一两秒的沉默,然后她把目光凝聚到他身上。

“所以,你没在谈恋爱,爱德塞尔?”

“目前没有,”他说,“但是……那又怎么样?这世界上也不是每个人此时此刻都在谈恋爱。但是,或许——”

“或许什么都没有。你已经掉在队伍最后头了。我是说,老实告诉我,爱德塞尔,老实说,你到底谈过恋爱吗?高中里——如果我的记性还管用的话,天知道已经不怎么管用了,真没有——我不记得你谈过恋爱。我不记得你和任何人谈过恋爱。你从来没带任何一个女孩、女人或者其他类似的东西回家来见过我。据我所知,你也没出去见过谁。一个都没有。你这一辈子——你意识到没有?”

“我意识到了没有?我当然意识到了。差不多就是这样。但你并不了解一切。我谈过恋爱,谈过几次。”

她摇摇头:“谈过几次恋爱……我的天!谈过几次恋爱?这太奇怪了,爱德塞尔,你都三十四岁了。”

夜幕降临。布隆夫曼无法直视她,于是他看向她背后插满花和古怪植物的花瓶——鸢尾、康乃馨、褪色柳。他此刻才注意到,没有一样是真的。康乃馨是布做的,褪色柳看上去像涂成棕色的泡沫塑料。这就是布隆夫曼成长起来的家。他去上大学之前一直都住在这里,而这些花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在那儿,但他一直没有注意到它们不是真的。

“你知道我是连响屁都不会放一个的,爱德塞尔,但要是你是同性恋的话就告诉我。没什么可害羞的。”

“妈妈。”他不是同性恋,对那些是的人完全没意见,但她觉得他可能是同性恋这个念头很伤他的心,就好像他在女人问题上的失败只能代表这一种可能。另外“响屁”是什么意思?

她点点头,双唇紧闭,就好像他不是同性恋是个坏消息。她看着他,就像肉食动物用餐前看着自己的猎物。“爱德塞尔,”她说,非常缓慢,非常仔细,眼睛眯了起来,“你是不是连——”

他知道她接下去想说什么,他拦住了她的话头:“当真?妈妈。你当真?拜托,别再说下去了。”

她不会问他的。她不会。

不,她会。

“——女人都没碰过?你有过真正的性经验吗?干过那活儿吗?你做过吗……天哪……你是不是……你是不是?……你难道从来都——”

“做过!”他吼道,抬高嗓门,或许只是撒谎,“我的老天爷呀,我当然做过了!”

她举起一双颤抖的小手,就像要抵挡他即将到来的怒火似的。但他的怒火马力不足,还没跑到她跟前就半道熄火在客厅中央了。

因为,当然,没有什么好“当然”的。

布隆夫曼一生中与女人的亲密接触只有一次,那时他只有十五岁——十九年前。一个女孩,真的,她是唯一的一个,就是那次,唯一的一次,他和女性之间这样的状况只出现过那么一次,两个人都几乎全裸,蓄势待发。实际发生了什么还有待商榷,然而,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在和自己商榷。确实发生了什么,但因为发生的事情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发生过,他完全没有参照的基础,他也不确定。简而言之,有可能布隆夫曼,实际上,从技术上讲真的没有和女人发生过性关系——那样的话,三十四岁的他就还是个处男。

他的母亲叹了口气,然后微笑着耸耸瘦骨嶙峋的肩膀。

“窃以为汝辈过甚其词。”[4]她小声说道,洋洋自得地点点头,噘起她的嘴唇,咽咽唾沫,“我得多用用这个说法——窃以为。窃以为。窃以为我喜欢。”她抬起腿,蠕动一下脚趾,自顾一笑,看上去几乎有些高兴,但紧接着她充满血丝的老眼就润满了泪水。“是我的错,对不对?”她说,“我把你宠坏了。我应该更使劲地把你推出这个暖巢,但我好担心你会飞走。”

她摇摇头,擦擦她的脸颊,她的眼神好遥远,就像在注视一场过往的闪回。

“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飞的。”他说。

这还没完。她的注意力飘到了别的事情上——像源源不绝的尘埃,飘到她从没读过却很想读的书,飘到小猪超市[5]的收银员——直到酒过三巡,她开始抽泣,然后哭了起来。只有几滴眼泪,但已经足以在她的脸颊上反射出身边台灯的光来。但这些眼泪还是有些做作,不真实,就像她的眼睛有点渗漏似的。

“妈妈,怎么了?”

“你父亲死了,”她说,她用手背擦擦自己的鼻子,“他死了。真遗憾,以这么突然的方式告诉你。但我再也忍不住了,一分钟都不能。”

“我父亲?什么父亲?你怎么——?我以为……你一直对我说——”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和小猪超市收银员在一起的时间还短。他哪怕咬我一口我大概都认不出他来。没错,某种程度上是这样。但他来看我了,爱德塞尔。”

“他来看你了?在哪儿?这儿?他是死在这儿的?”布隆夫曼拥有假想死亡现场的天分。

“不是,当然不是,是之后。来的是他的灵魂,或者随便你叫它什么,就是什么都消失之后剩余的那个东西。我不知道。但他在那儿,就在你现在坐的地方。”

布隆夫曼在椅子上突然感到一阵不自在,就好像他坐在了某种灵质的残骸上一样。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你在想他为什么要来见我。”他可没在想这个。“但对我来说却是显而易见的事。这些人,他们什么时候会回来?他们回来是有原因的。他们是来捎信的。人死后就是这样,我想,成为圈内人,成为知情者。”

“大概是真的吧。”他说。

“大概?千真万确。真相现在就在那儿,爱德塞尔,飘在天上。我们在下界看到的只是劣质油印件。但死了以后就不痛了,死了以后什么都知道。”她向后靠到椅子的靠垫上,湿润的眼睛闪烁着,“他帅极了,还非常温柔。三十五年来第一次。”

“现在我倒想知道,”他说,“为什么是你?”他是对着她仅剩的那点——也不知有多少——理智发问。或许他用逻辑帮她分析一下,她会意识到什么都没有真正发生,而这个男人的鬼魂回来看她这件事一点都不符合逻辑。那个男人或许有许许多多其他的、更重要的地方要去,因为他那么漫长的一生中,与妙丽一起度过的时间仅仅两个小时。“你几乎不认识他。你们的关系发生在熄了灯的房间里。除了来看你,他肯定有更有意思的事可以做。”

“不是我,”她说,“他不是来看我的。他是为了你来的!他给你捎了个信。”

布隆夫曼深深地埋进椅子里——他的“鬼父亲”最近刚刚坐过这里——清点了一下这个夜晚发生的事:挖狗坟,鸡腿饭,威士忌,烟,侵犯隐私的话题……现在又是这个。他的母亲到底怎么了?她的脑子就像只被困住了的松鼠,疯狂地想方设法要逃离她的脑袋。她什么都能说出口!迄今为止,他的父亲从未作为人类在谈话中出现过。他很可能只是颗出了轨的精子,在暴风雨中飞得迷失了方向。现在,他居然从另一世界专程跑来给他的意外私生子捎信!

“但你说你从没和他提起过我。”

“我没有,爱德塞尔,”她说,她已经对他失去耐心,“但就像我说的那样,现在我再说一遍,他死了,他现在知道你的事了。”

“好吧,对不起。”

她举过杯子来想再添点威士忌。他给她倒了一点,但她没有喝,也没有缩回她的手,他只好又倒了一点。她喝了一口。然后花了一秒钟思考,或者是在构思,下面该发生什么。

“他很后悔没能在死之前找机会认识你。他很郁闷。”

“郁闷?郁闷的鬼最糟糕。”

“你是在取笑我。”她说。

“没有,妈妈,我没有,”他说,“只是如果他回来——”

“如果?”

“什么?”

“你说‘如果’?”

“是的。如果他回来的话。”

“但他真的回来了。我刚告诉你他回来了,没有什么可如果的。”

她等待着他的认可,等待着,她又快哭了。

“好吧好吧。但如果他有什么话想对我说,为什么不直接来找我?亲口告诉我?”

她的眼睛颤动了一下,闪一闪,然后亮了起来:“他知道我不介意再见见他,我猜。这样做挺贴心。”

“好吧,”布隆夫曼说,“我认了。他说了什么?”

“他说……做你自己。”

“做我自己?”他的失望触手可及,“这是我这辈子听到过的最差建议。”

“不是那个自己,爱德塞尔。听着,罗伊把这个世界都攥在小指缝里。这就是你父亲的简介。他是我见过最有魅力的男人,没有之一。他的笑容是用灵魂跟魔鬼换来的,多情种!别这么看着我。你或许不想知道这些信息,但你就是从这家伙那儿来的种,你应该知道。你需要知道。我在他那些卧房鬼把戏面前就是个白痴,他啃我脖子的时候我就被催眠了。他的手掌在我胳膊、肩膀、屁股、大腿上蹭着蹭着我就晕了。他生活过,爱德塞尔,关键在这里。我就是想让你知道这个,他也是。他活出了本色,活得圆满。玩味生命每一刻,珍藏宛如杯中雨。日日深杯满。”

“妈妈!”他说。

“最后他希望你能从他这本书中取走哪怕就一页。”

“我父亲回来就为了说这个?希望我像他一样?”

“是的,”她说,“就是这样。”

布隆夫曼不相信她的话,当然不信。从这个越来越糊涂的女人脑子里冒出来的这个故事没有哪怕一丁点值得相信的地方!或许这都是她编出来的,为了让他好受一些。他说过,他是个开明的人,愿意相信言外之意、弦外之音,只要是为了他好——他也想有个父亲能在儿子达阵[6]时站在看台上欢呼一下。他从来没想过要个父亲,也没想过要达阵,但他现在发现自己两样都想要!就好比你赌咒发誓再也不吃甜点,服务员拿来菜单一看,怎么看上去什么都这么好吃。

“那他是觉得我能做到?”布隆夫曼问她,“在七十八天之内找个伴儿?”

她耸耸肩。“绝对可以,”她说,“如果你全力以赴的话。”

“但你并不觉得我能做到。”

“我可没那么说。”

“嗯,其实,你就是这么说的,基本就是你的原话。”

她向后靠了靠,凝视着他。她的下巴看上去像是消失在了脖子里:“爱德塞尔,亲爱的,我是你妈妈,我比谁都更了解你。没什么峰回路转的前景,但也没关系,因为这样才真实。你总是表里如一,犹豫不决,马后炮,后面再跟个车。我生你的时候难产了整整两天半,因为你不肯出来。你就是不肯。你就是这么个谨慎的孩子。安静、乖巧得让人难以忍受。你两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把儿童椅周围都收拾干净,五岁就自己叠被子了。只要天气预报说下雨,你就坚持一定要带两把伞去学校,以防弄丢一把。乖孩子,我爱你,拿什么跟我换你我都不干。但你从来都不……接地气。不像我,不像罗伊。”

“哦,真的吗?像你们会怎样?”

她转过那个好耳朵来对着他:“再说一遍。”

“像你说的‘接地气’会怎样?因为据我观察,从我既安全又安静的观察点看,这个女人一半时间孤独,另一半时间里的一半时间在给我介绍新‘叔叔’,其中还时不时出现个把老面孔——这都没什么,当然,完全没有评判的意思——剩余的时间她都在用来意识到上一个是个天大错误并着手寻找下一个。还有这个罗伊——我的父亲——我今天了解到的他比之前三十四年加起来都多。但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因为你本来能告诉我的也真没多少,是不是?不管怎么说,你认识他的时间也不比我多太多。所以如果说我是个谨慎的人,照你的话说,或者是个犹豫不决的人,或就算是个纯粹的呆子——我觉得你想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或许是因为我看到了反面教材。”

他停下来,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喘气了,他喘了口气。他的母亲像死了一样沉默,但她没有死——死了吗?没有,她还活着——她更像是自己的一尊蜡像。他说了什么?甚至现在,他的话音刚落几秒钟,他就已经记不清了。但他的话一定很伤人,这他能肯定。从那些话在嘴里留下的味道中他能尝出来——苦涩,像多年不用而锈迹斑斑的金属。他从母亲身上也能看出来,她看上去就像战斗终结前伴随着最后一两下倒数还要挣扎着站起来一样。

她脸颊泛红,呼吸轻浅,眼睛下方的三股静脉由于循环不畅而颜色发紫。她重重地靠倒在她的椅子上,就像被情感的重力推了一把。她闭上眼睛,让自己平静下来,几秒钟后又恢复了过来,状态好多了。实际上,她浅浅地笑了起来。她的眼里闪烁着的,毋庸置疑,是爱的光辉。

“非常,”她说道,“了不起。看来你还有希望。”

空调哼哼着跑起来,窗帘也随着翻滚起来,就像有个鬼魂,满足于事态的进展,转身做着最后的告别。

布隆夫曼决定留下来过夜。明天他可以穿着今天的衣服去上班。他把母亲送到她自己的卧房门前,在她关上门之前,他说:“我明白你为什么觉得我做不到——二话不说就领一个回来——但我有我的打算。我要释放自己,我要出去交朋友,因为我觉得交到朋友就能让我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我甚至打算多锻炼,很有可能,我的大目标是面对自己的恐惧。只要我这么做就会有积极的事情发生。反正这就是我的计划。”

母亲用他都不敢相信的力道紧紧抱住他,然后松开手,看着他。

“我的小男孩,”她说,“计划永远跟不上变化,这就是刺激的地方。全都靠巧合、运气和时机。我从来没想过要孩子,从来没有,但是你看,我有了你。为此我很高兴。你是我儿子,这让我难以置信地幸福。但我想你还不明白生活是怎么回事,或许那是我的错,但见他的鬼,我的任务都已经完成了。”她踮起脚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哦——帮我把巴尼再埋了吧。洞还在那里,把它扔进去填上土就好。谢谢,亲爱的。晚安。”

他走遍每一个房间,关上所有的灯。她一个人的时候喜欢把灯全开着睡觉。半夜里她的房子就像天鹅绒夜空下的远洋客轮般闪闪发光。他从厨房捡回巴尼的头骨,借着手机时明时暗的荧光想把它再埋回去。但在把它塞回原来那个洞里去之前,他在手里将它攥了足足有一分钟。他想象着巴尼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刻,自由地奔跑着,整个世界在它面前展开,满满的希望,未来是一根接一根的肉骨头。然后那辆车开了过来。很难想象这堆骨头曾经是它的。巴尼,作为一条巴吉度猎犬它并不是很活泼,但它很有个性。性情平和、宠辱不惊,甚至有些忧郁;耳朵尖总是湿湿的,因为喝水的时候总是垂在水盆里。它常戏剧性地叹气,失落的气质总让它显得很低沉。对布隆夫曼来说,它是一条完美的狗。

布隆夫曼把它埋好,跌跌撞撞地翻过乱石和树根,回到屋里。他从酒瓶里直接抿了一口威士忌,差点要了他的命。门上了锁,灯也关了,他上楼回到自己的老房间,直到离家之前他一直住这间房,他在那儿做的那些隐秘的梦。十五岁那年,他差点在那儿脱掉凯西·碧格思——那个校花协会副会长的衬衣,她在最后一刻反悔了。际遇、时机、运气,他想到她,又想到他的母亲,还有巴尼。他想到玛丽·黛·麦考利,那个他经常想起的女孩,玛丽·黛·麦考利——他很可能在十九年前睡过的女孩——还有希拉·麦克纳布,那个他再也见不到的希拉。运气?差。当然——他反复告诫自己——哪怕那天下午她在她的办公桌边,他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可能他根本没法和她说上话。哪怕他们说上了话,并把话题继续了下去——或许是在一间酒吧,面前摆着一盘奶酪——他们也可能根本无法喜欢上对方。但他不这么想。他觉得如果那天晚上他能把她约出来的话,事情会接二连三地发生。他们会来电,“吧嗒”一声。他很可能会和她吻别——幻想,如果可以的话——然后在她转身离开的时候,他会告诉她佛罗里达那套短租公寓的事。“可以考虑考虑。”他会说。而她会微笑。虽然似乎有些仓促,但不管怎么说,她还是可能会喜欢上他。

他躺在那张他学会自慰并长期实践自慰的床上自慰的时候,想象着他们俩——他和希拉——不是在阳台上手拉手看潮起潮落、感受阳光海风,甚至不是在卧室里,二人赤身裸体地躺在有些扎人的公寓新床单下。他想象着他们肩并肩坐在会议室里准备做那个简短的介绍,坐着不怎么舒服的折叠椅,看着老老少少、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男男女女,枚举着沙景公寓的种种妙处——便利的地段、方正的房型、实惠的奢华。但他们根本听不进去。他们会默契地分享彼此的想法,比如穿山甲、鸬鹚、笑翠鸟和水牛。

七、第一个情人

玛丽·黛·麦考利,他的第一个情人,他唯一的情人。

玛丽并不是他的初恋,他的初恋发生在三年级。他当时八岁,那个女孩的名字是艾兰·彼得斯。她拥有一头丝般光滑的金发,虽然当时布隆夫曼只是觉得她的头发很柔软很好看。他从没触摸过,但当时那是他的毕生追求——触摸一次,甚至上百万次,不只是用手指,而是用他的掌心,他的右手,温柔地抚摸,就像抚摸猫背那样。他是个笨拙的男孩,呆头呆脑;他的裤子太短,衬衫又太紧,太安静,不够机灵,或者说还没有笨到安静都做不到。他当时也分不清是哪种情况,可能一辈子都分不清。艾兰的皮肤一年四季都是金棕色的。她曾为了显摆带来一张照片,是从地方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上她和一头海牛躺在海滩上。她穿着不知道是什么颜色的游泳衣,报纸是黑白油印的。她的下半身被那个庞然大物挡住了,你可以想象——或许布隆夫曼是这么想的——艾兰是条美人鱼,一条年轻的美人鱼。这下她出名了,这让他既神魂颠倒又望而却步,但更多的是神魂颠倒。

她怎么会知道他的感受?他甚至从未和她说过话。她坐在三行开外,他的两排之后,他唯一得以好好看看她的机会是他们解散去吃午饭或是去操场的时候。她能感知到他的迷恋,他自以为是的欲望,然而——尽管只有八岁,她已经智慧过人——情人节那天她并没有接受他的情人节礼物,哪怕那时的规矩是要给班级里的每一个同学都准备情人节礼物,每个人也都会带礼物来。他试图把他的礼物——封在一个白色小信封里——递给她,但是她转身走开了。不存在偏爱,恰恰相反:偏不爱。冷酷的拒绝在他身上烙了印,如同文身。烙下的不是他的过去,而是他的未来。

单相思。对布隆夫曼来说,这个词太大了——概念太宏大,用在这里并不合适。单相思至少还暗含着某种可能性,不管多遥远,相思总有其可能性。但在艾兰这儿没有,无论是今生还是来世。当时是这样,后来也是。艾兰·彼得斯成了他心灵的母题,包装简陋地快递过来的爱情,这个头发像神兽般美丽的女孩,这个海牛的朋友,风情异域而闻名遐迩,永恒的金棕肤色,完美而遥不可及。

下一个?玛丽·黛·麦考利,几乎过了十年之后,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自从九年级起玛丽·黛·麦考利就开始在布隆夫曼的脑海里游来游去,就像他闭眼时眼前出现的那些浮尘。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存在不只是一段记忆。记忆会褪色,会随着时间而晦暗。而玛丽·黛·麦考利,却注定永远鲜明——是在他潮湿泥泞的脑子里无法磨灭的恒印。

在伯德文中学的时候,他总能看到她,远远地,就像他受制于某种自发的法令:在学校里,在镇上,在周末的大型派对上——他们称这种派对为“疯会”,连他都收到了邀请。他总是看着她和她的那个朋友,考瑞·斯宝丁。他只是四次撞上他们接吻:一次在学校的大堂里;一次在校门口,他们靠着考瑞·斯宝丁的车;一次在商场里,布隆夫曼正和他妈妈一起购物;还有一次在药店的走廊上,考瑞·斯宝丁在那儿买了一包“特洛伊”牌避孕套。

考瑞是个十六岁、金发粗硬的滑板少年,笑容冰冷,苍灰色的眼睛总是像从水下瞪着你。他大多数时候都醉醺醺的,不过那时候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都醉醺醺的。玛丽·黛当时十五岁。中学女生总喜欢找比自己稍大的男孩,大男孩看上去不像布隆夫曼这么战战兢兢。女孩——哪怕是那些孱弱、矮小、害羞的女孩,那些同样不完美的女孩——总是让布隆夫曼害怕。考瑞看上去天不怕地不怕,踩着滑板,叼着烟,在车流中来回穿行。考瑞作为玛丽·黛的男朋友有两年多时间,其间二人分分合合——他们有几次非常公开、非常激烈的分手——要不是后来他染上了可卡因或冰毒之类的毒品,他们很可能交往得更久。他吸毒以后完全乱了套,后来他干脆消失了。

玛丽·黛并不野,她只是风趣而开放。她如此美丽而玩世不恭——她母亲管她叫“烈女子”——是那种很稀有的女孩,明明很漂亮,但仍然保持甜美。棕色长发,发带,绿色眼睛,微笑的时候像脸上挂着一弯银月牙儿。她总是优雅而充满活力。她曾帮助贫困家庭盖过房子,每年圣诞节她都会参加巡演合唱团,为无家可归的人唱歌,并为他们提供一顿配肉汁土豆泥和甘蓝菜的火鸡热餐。布隆夫曼根本不需要美化她,因为她就是完美的,是这个世界上的奇迹,就像巴比伦的空中花园或意大利的比萨斜塔。

当时经常在卡拉维公园的露天剧场里举行周六午后音乐会,车库乐队们会表演一些又吵又弱智的歌,那些歌从来都没有结尾,而总是渐弱,就好像那些乐手只是玩累了。布隆夫曼知道公园里的大多数人都抽了点什么,当然,他什么都没抽。他从没有掀开这层窗纱的冲动,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一对顶着破帽、留着乱须的古怪老头显然是想卖他点什么,鼻烟壶和其他一些名字神神秘秘的东西,但他只是挥手,让他们离开了。“对不起,”他说,“谢谢你们,但我不需要。”他直接坐在斑驳的草地上听着那些乐队的歌,膝盖顶着胸膛。他身边是一对学校里的同学——弗兰克·布劳尔、马尔克斯·考利尔。这两个男孩和他一样,生活既不复杂也不刺激。那个下午有些完美的特质,空阔的自由让他的生活有些魔幻。阳光穿过树枝就像穿过天堂的裂缝,时而一阵微风,歌声、飞盘、无忧无虑的欢笑。好时光。

公园里那个周六的午后,草地是一片葱翠的绿床,天空是汪洋般的深蓝,阳光是鼓动着的奶黄,甚至影子都显得更真实,像投下影子的树一样触手可及。布隆夫曼穿着妈妈给他买的蓝色牛仔短裤——不是剪出来的,而是真正的短裤!——还有一件扎染的T恤,很可能是海外企业生产的。他把鞋脱了,藏在一棵橡树背后。他踩到了块岩石,伤到了脚踝,玛丽·黛·麦考利在他身边坐下的时候他正试着无视疼痛。

“嗨,爱德塞尔。”她说。

嗨,爱德塞尔。他无语了,无言以对。她为什么要和他说话?这很没道理。他首先想到的回答是,“你知道我的名字?”他很明智地没有说出口。

“嗨,玛丽·黛。”他说。话说出口很奇怪,生硬而呆板,就像他在课堂上回答问题,而且他还不清楚自己知不知道答案。她穿一件粉色意面条纹的衬衣和剪短的牛仔裤,没戴胸罩。她的乳房——尽管他没有刻意去看,但还是看见了——实际上还挺小,挺简单,完美。

她冲乐队做了个手势:“他们不错。”

“我也这么认为。”他说,心里想的却是他对他们其实没什么特别评价。他们或许挺好,或许挺糟糕,但现在他知道了——他们不错,“鼓手还真会打。”

“尼古拉斯·布朗,”她说,“我从学前班就认识他。他以前喜欢疯狂地挖鼻屎然后擦到短裤背后。”她大笑着用手掌拍拍额头。“我的天!这事儿说出来真糟糕。”她躺倒在草地上继续笑,“我好差劲。”

“你一点都不差。”

她收起笑容,但仍然躺在那儿,瞪着天空。“我喜欢李思,”她说,“你认识她吗?李思·亚历山大?”

他摇摇头。

“她有时候会来这儿唱歌,”她说,“美极了,很长的金发。她也是伯德文的。”

他又摇摇头。他真希望自己别再摇头了。他希望自己能知道点什么。

“快看。”她说。

“看什么?”

“快躺下来。”

他向后倒下身去,直到和她一起躺在草地上,她圆润的裸肩触碰着他。他没有呼吸,因为害怕吸口气就会把他们分开。他已经爱上了她。毋庸置疑。他想向她表忠心,只要她一声令下,他就会去偷辆车、轧条狗。

他向上望。

“看到那棵树的树枝是怎么插进云的屁股里的吗?”她问他。

“看到了。”

“看上去就像插在竹签上的棉花糖,等着让太阳烤一烤。”

“是的,真的就是这么回事。”

而且他也并不只是说说,看上去真的就是这么回事。他自己绝对想不出来,但现在听她这么一说,他看得真真切切。插在竹签上的棉花糖。他们安静了一分钟——完完整整的一分钟。布隆夫曼那时候就已经是个人肉计时器了。他能感觉到时间,就像有些人的耳朵有固定音准一样。

然后她开口了。

“你爸妈给你起了个车的名字。”她说。

“抱歉,你说什么?”

“爱德塞尔,是那款旧车,不是吗?”

“家里有人叫这个名字。”

“我明白了。”他注视着她,她仍然看着天空。“家里人的名字挺奇怪。”她说。

“亨利·福特的儿子就叫爱德塞尔。”布隆夫曼模仿着他妈妈的话,他听她这么理性地解释过上百遍。“我的外公是爱德塞尔·福特的挚友。”

“那就不是你家里人的名字,”玛丽·黛说,“那就是别人家有人叫这个名字。”

“哦,是的。我想是这样。”布隆夫曼说,然后他们大笑起来,不停地笑。

现在她的胳膊更频繁地靠在他的胳膊上,就这么持续了一个小时。他们漫无边际地聊着天——灰尘夹在脚趾中间的感觉,怕痒的草,云可能的味道,地铁上最棒的恶作剧,还有可恶的华生夫人——伯德文中学的校长。这是布隆夫曼与他妈妈之外的人进行过的最长的交谈。

然后她停了下来,他也停了下来,他们让摇滚乐侵袭过来,直到布隆夫曼确认她是在注视他。他轻轻侧过头,是的,是的,她是在注视他,她的脸离他那么近,他都能感觉到鼻子上她的呼吸。她的嘴唇粉红而湿润,她的脸颊缀着雀斑。她的睫毛长而浓密,几乎可以接住雨点——眼睛的雨篷。

“那……”布隆夫曼说。

她牵起他的手——不用看就找到了手的位置,呼吸浅而短促。“你身上有我喜欢的地方。”她说。

“什么?”

“我说你身上有我喜欢的地方。你的一切。一切。你是个人。”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我也不明白!我只是这么觉得。”

但她没有哈哈大笑,她对他微笑。他们都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也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他再也不想说什么别的话,说不出。他们的目光交织成永恒的注目,他沉浸在她的目光里宛如陷入牵引光束。她的手指抚过他的脸颊,一直到他的唇边,就像她试图用食指打开他的嘴角,但她并没有在那儿逗留。她勾勒着他下巴的轮廓,然后探索了他耳郭的内部构造,她这么做的时候一直观察着自己的手指,就好像她也不知道它下一步要干什么,只想要看个究竟。布隆夫曼看着自己躺在她身边,像片落叶般盘旋在他们上空。

“我吃了点摇头丸,”她说,“但你知道的,不多,就一点。”

“哦。”他说。他不是很清楚摇头丸是什么,但这对他来说不重要:“听上去不错。”

“是不错,”她说,“真的,我喜欢这种感觉。”

然后她说她有个朋友,或者是朋友的朋友,又或者是她姐姐的朋友。反正那家伙在公园旁边有个地方,一幢房子里的一个房间,她知道那家伙把钥匙藏哪儿了。“跟我走吧。”她说,她把他从草地上拽起来,然后他们一言不发地走,一步一步经过那段距离。钥匙藏在一块久经鞋底摩擦的黑色橡胶垫下,垫子上写着“欢迎”——欢迎,布隆夫曼,欢迎进入你未来的人生。他们走进房间。欢迎来到新世界,布隆夫曼,外面七月天的明媚衬得屋内异常昏暗,布隆夫曼什么都看不见。玛丽·黛点燃一根蜡烛。这个地方很简陋:地铺边有个蓝色的牛奶箱,一面墙上贴着一张破碎的海报,上面的摇滚明星布隆夫曼叫不出名字,但总觉得他应该能做到。墙角有一只寂寞的袜子。

“来。”她拉着他的手腕坐到地铺上,双臂环绕着他。她的身子紧靠着他,大口喘着气,她温暖的气息打在他汗津津的脖子上。然后,突然之间,她紧紧地抱住他,就像她即将穿过地板跌落深渊而只有他救得了她。这时,他能感觉到她满载的欲望,她的全身心,造就着她的坚韧与活力。

他回顾的时候总觉得一切那么不真实,但其实一切在发生的下一秒就已经不真实起来。他记得自己真的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有多希望别去想和她在一起这件事,但哪怕是当时,一切正在发生的时刻,他都无法不去想象,未来会觉得这一切有多不可思议,多难以置信,和玛丽·黛在一起将成为他终生难忘的事。看着她就这样把她的衬衣掀过头顶,就像为他揭示一件艺术品。这场经历如果可以再来一遍,他愿意用一年生命来交换。真的,一年生命。

然后他失去了感知时间的能力。总是能感知时间的布隆夫曼——或者不是失去——终于摆脱了时间。不知不觉她已经解开了他的皮带,用她的脚脱下了他的裤子。接着,尽管他从未接受过任何类似的指导——从来没有,从来没人教过他,是不是应该由父亲教他这些事?——他发现自己正趴在她身上。一缕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炸了进来,空气稠密、凝结、闷热,有个风扇在转动。他记得风扇的声音,白色的塑料风扇并不能阻止他们汗流浃背。还有那只突然出现的黄猫,用疯癫的黑色眼睛瞪着他们。猫是从哪儿来的?与玛丽·黛面对面,四目相对,她把膝盖高高举起,弯曲双腿,用右手引导他进入她体内,左手轻轻扶着他的背。

但他知道出了什么岔子,哪怕他之前从来没干过这事。他知道一切对他来说发生得太快,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他还没完全进入她体内就已经射了。他进去了,至少他这么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但到底有多深?一英寸?半英寸?更浅?可以科学测量的值?然后就结束了。她拍着他的背,很温柔地说:“没关系,爱德塞尔。没关系。我们就在这儿躺一会儿。”

他下一次见到玛丽·黛的时候(两天以后?)她拥抱了他,还给他使了个眼色——神秘的眼色,类似“你知我知天知地知,永远,怎么样”的意思。

但这就是问题:他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到现在都不知道。只有她知道。她现在在哪儿?或许在纽约,或许是巴黎,或者好莱坞。他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永远不能问她,他永远不会知道。肯定别人也有过类似的遭遇,但别人都有机会重新来过。但布隆夫曼没有。而且他再也没有找到藏在树后的鞋子,它们被人偷走了。“至少你光着脚走了一趟,”黄昏时分,他妈妈来接他的时候说,“我猜那感觉不错。”

“是的,”他说,“我也这么觉得。”

同类推荐
  • 我是谁

    我是谁

    令李清海始料不及的是: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自己竟陷入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尴尬和无奈之中。而所有的尴尬和无奈都在于:他除了能口头申明自己是李清海以外,便再也拿不出丝毫有力的佐证来了……李清海下了车以后,站在一面玻璃镜前照了一下,看到自己面目全非的样子,觉得还是给老婆王玟打个电话,让老婆对他令人恐怖的尊容有个思想准备比较好,免得突然相见之下被吓坏了。他先把电话打到家里,没人接。便又打到了老婆的单位。接电话的是个女士,李清海清了清嗓子,尽量用平静的语气说道:你好,请叫王玫听电话。
  • 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

    柳林风声通过水鼠和鼹鼠的观察,呈现了英国乡村田园诗般的生活场景和人情风貌通过蛤蟆落难、出逃的故事,表现了世人眼中的英雄人物有怎样可笑又可爱的弱点通过三个朋友义助蛤蟆夺回家园的故事和蛤蟆终于成长了的完满结局,表达了作者对忠诚友谊和完美人性的期待。故事的节奏不紧不慢,可以从容读来,没有非得读到最后,一睹结局的张力,却有让人消除杂念,心平气和的吸引;每天一个章节,读给孩子或读给自己,都是很舒服的阅读体验。
  • 狗岁月

    狗岁月

    《狗岁月》是一部独特的残酷成长小说,此书描写了主人公双胞胎大狗和小狗,以及他们的同学等人,命运的坎坷,饥饿和苦难,凄婉的爱情,无望的生或死但是,它还是充满了人间的温情和正义,是真正具有阅读快感而又让人感动的作品。
  • 日月

    日月

    安意如用纯美散文式语言写成的一部长篇小说。一个久居北京的藏地青年三十余年人世沉浮的心灵史,讲述了主人公在西藏被收养,到北京生活和学习,融入现代大都市,求学经商,经历情感挫折,渐渐迷失自我,最终重回西藏,寻根故土的完整过程,是一个关于成长、超越、觉悟的故事。本书也是一曲融宿命与情感,历史与现实于一体的人生咏叹,故事主人公索南次仁(尹长生)的此生,恰似仓央嘉措的今世。仓央嘉措虽未在书中真实出现,但却像一个符号,贯穿了全书的始终。小说中,现代都市的浮华虚荣与雪域高原的纯洁宁静形成鲜明对比。作者亦把书中人物的命运与自己对宗教的理解和感悟相结合,使作品具有了非常深厚的哲理内涵……
  • 飘(全集)

    飘(全集)

    小说以亚特兰大以及附近的一个种植园为故事场景,描绘了内战前后美国南方人的生活。作品刻画了那个时代的许多南方人的形象,占中心位置的斯佳丽、瑞德、艾希礼、梅兰妮等人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们的习俗礼仪、言行举止、精神观念、政治态度,通过对斯佳丽与白瑞德的爱情纠缠为主线,成功地再现了林肯领导的南北战争,美国南方地区的社会生活。
热门推荐
  • 大秦孤竹君

    大秦孤竹君

    生命中所有的灿烂,终究需要用寂寞来偿还。天生重瞳异相的王诩意外穿越。成为神秘古国孤竹国的大帝,面对手持天子剑尽斩六王的秦始皇,王诩只能避其锋芒,带着孤竹遗民向东迁徙。对逐鹿中原没有兴趣,王诩只想在辽东建立一座动物园。隔山海,与秦峙。在辽东,他猎了一条巨蟒名东胡,一只熊罴叫肃慎,一只水獭唤扶余。在动物园中养了猛虎,羚牛,驼鹿,狐狸,貂鼠,仙鹤,豺狼,苍鹰,猞猁,狍子等可爱的小动物。但是有一天,王诩忘记了关门,动物园中的小动物就顺着山海关跑入了中原。于是,变天了。---多年后登泰山以封禅的王诩,想起那只带头跑出去的重瞳小老虎。耳边依稀响起他清亮的嗓音。“师父,重瞳眼中看到的是什么?”“是天下啊。”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凤还巢:嫡女倾天下

    凤还巢:嫡女倾天下

    中秋过后的一天下午,大韩平州府的四位贵公子山林打猎,却被一只野狼诱进了一个山洞。在那里,他们发现了一个昏迷不醒的少女。四位贵公子的人生从此被改变。
  • 重生之仙武道

    重生之仙武道

    龙珠世界修仙?这画面太美,你敢不敢看?热血龙珠,我淡定修仙。谁敢装逼?脸给他打烂!原书名《龙珠仙武道》,现在改成这个不影响观看和内容!
  • 大叔别动我零食

    大叔别动我零食

    顾染柒今年十九,根正苗红的小朋友穆冀九今年二十七,马上奔三的老男人而当这两个根本不在同一频道的人突然同居了,会发生什么啼笑皆非的事情呢?“穆冀九,你又偷吃我薯片!”“谁偷吃你薯片了?我这是光明正大的拿。”“你给我等着!”“等着就等着。”“诶诶诶诶诶,媳妇儿轻点~疼疼疼”
  • 新收一切藏经音义

    新收一切藏经音义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当代中国外交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当代中国外交

    本书是国内第一部全面和系统地应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原理全面分析当代中国外交发展的进程和取得的成就的专著。作者运用文献研究法,以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的理论、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贯穿研究始终的核心价值观和理论依据,全面分析了当代中国外交发展的进程和取得的成就,对外交先进性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并运用中国优秀传统政治理论(如诸子百家的思想)对当代中国外交进行了解读,体现了研究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 从暴打佐助开始穿越诸天

    从暴打佐助开始穿越诸天

    当鸣人的右拳有力地暴打在佐助俊美无俦的左脸上,佐助的小白脸彻底变形,两颗大牙带着血喷出。“叮,击打佐助的左脸,打掉大牙两颗,奖励C级忍术:风遁:大突破,奖励自由属性点*2。”鸣人眼睛一亮,嘿嘿笑着,双手一架:多重影分身之术!几千个鸣人围住二柱子。二柱子:你TM不要过来啊!带着鬼畜系统穿越诸天,从火影开始~
  • 清雨幽人微风乱月

    清雨幽人微风乱月

    冷雨幽,千万年难遇的天纵奇才月邪玄,一个充满神秘的男子她是清月国统领百万士兵的幽将,因为偶然救了他,遇见了他她的世界发生了变化,她面对的不再只有人界还有其他五界,仙界,神界,魔界,冥界,妖界的无数生灵她和他携手消灭在人界作乱的异灵,平定了人界的乱世修炼终飞仙的那一天本是激动开心的没想到接下来的竟是月邪玄身份的暴露,两人的分离到底何时能重见她从一个人间女将到天上神君又从一个神君到一个被困在五行谷中日日夜夜受尽折磨的阶下囚最后出逃的隐世生存她和他好像是一段孽缘从相救到相知相识相恋被迫的分离是另一端阴谋的开始从此…我们便是仇人是不是我们本不该相遇
  • 最强罗成之横扫天下

    最强罗成之横扫天下

    横穿乱世隋唐第七好汉罗成。得系统,强属性,获技能,武艺超群谁人可当?胜伍天锡,败伍云召,战雄阔海,裴元庆非我敌手,宇文成都手下败将。李元霸亦非我手下之敌!携精骑横扫天下,收猛将,战群雄,史上最强罗成谁与争锋!PS,书友群939924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