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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圣徒之国

一 沙漠中的旅行人

在北美中部的大陆上,有一大片干旱而又荒凉的沙漠;许多年来,它一直给文化发展及其传播带来非常大的障碍。从内华达山脉到尼布拉斯卡,从北部的黄石河到南部的科罗拉多,完全可以算是一片寂静荒芜的区域。但即使在这片荒凉可怕的地方,大自然所展示出的的面貌也是千差万别,形态各异。这里有覆盖着皑皑白雪的崇山峻岭,有横亘于高山之间的低洼阴暗的峡谷,也有水流湍急的无数条的河流,在山石险峻陡峭的山谷之间来回奔流穿梭;还有广袤无垠的荒原,冬天这里到处都是厚厚的积雪,夏天则露出一片巨大的灰色碱地。尽管如此,这里最一般的特点还是荒芜、寸草不生和无限苍凉。这简直就是一块不毛之地。

在这片一望无垠的土地上,人迹罕至,荒无人烟。只有波尼人和黑足人[14]偶尔成群结队地走过这里,前往其它猎区;即使最勇敢最坚强的人,在这里行进的时候,也盼望着能够早日走完这片令人无比恐惧害怕、让人心寒而又绝望的荒原,重新投入大草原的怀抱。只有几条山狗偷偷摸摸、缩头缩尾地在低矮的丛林中来回穿梭,巨雕慢慢地在天空滑翔着,还有那粗蠢笨重的灰熊,时而出没在阴暗的峡谷中,四处觅食。它们是这荒原里生活着的唯一的居民。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地方比布兰卡山脉北麓更为荒凉了。举目望去,只见苍茫的荒原被矮小的槲树林分隔成一块块的盐碱地。而在遥远的地平线的尽头,也只能看到山峦高低起伏,群山之上覆盖着皑皑白雪,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烁着点点银色。

这是一片荒凉沉寂的土地,既看不到任何的生命迹象,也找不到任何可以与生命相关联的东西。铁青色的天空中不见飞鸟的踪迹,灰暗空旷的大地上没有一丝一毫的响动。总之,这里是一片死寂。如果在这片空旷荒芜的大地上侧耳倾听,只会感受到万物毫无声息的沉静以及完全彻底的、令人心灰意冷的死寂。其实,说这片广袤的原野上一点也没有与生命有关联的东西,也是不正确的。从布兰卡山脉向下看,有一条小路弯弯曲曲延伸到遥远的地平线,穿过沙漠,这是由许多车辆辗轧和无数冒险家踩踏而成的一条路。

在这片单调的盐碱地上,有一些东西这儿一堆,那儿一堆,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白森森的,它们显得非常刺眼。走近一看,才知道这原来是一堆堆的白骨:大而粗的是牛骨;较细小的是人骨。在这长达一千五百英里、艰难恐怖的商道上,人们都是沿着前人的累累遗骨前进。

一八四七年五月四日这天,山上有位旅客,他孤身一人俯望着这凄惨的情景。从外貌上看来,他简直就像是生在这绝境里的鬼怪精灵。即便是稍具观察力的人,也难说出他究竟是四十岁还是已经年近六十。他的脸憔悴削瘦,棕色皮肤包着一把突出的骨头。长长的棕色须发已经花白,双眼深陷,目光呆滞。握着来复枪的那只手上的肌肉比骨架也多不了太多。站着的时候,他还需要用枪来支撑自己的身体。可是,从他那高大的身材、魁梧的体格,可以看出他当年曾是一个非常健壮的小伙子。但是,他那削瘦的面庞和松松垮垮的罩在骨瘦如柴的四肢上的大口袋似的衣服,让他看起来老弱不堪。这个人饥渴交加,已濒临死境了。他曾经忍受着痛苦,沿着山谷长途跋涉,现在又挣扎着爬上这块不怎么大的高地,抱着渺茫的希望,但愿能够找到点滴的水源。现在,展现在他面前的却只是无边无际的碱地和远在天边的连绵不绝的荒山野岭,没有一棵树木的踪影,有树木生长的地方可能会有水气。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一点希望也找不到。他把那双疯狂而又迷惑的眼睛睁大了,向北方、西方和东方了望了望,就明白了,自己漂泊的日子已经走到尽头,自己马上就要葬身于这片荒凉的山崖之上了。

“现在死在这里,跟二十年后死在天鹅绒的锦被上又有什么区别呢?”他喃喃说道,一边在一块突出的大石头的阴影里坐了下来。坐下之前,他先把他那毫无用处的来复枪放在地上,又把右肩上背着的一大块灰色披肩裹着的大包放了下来。看样子他已经精疲力竭,再也拿不动了。他放包袱时着地非常重。从这灰色的包袱里发出了一阵哭喊,钻出来一张受惊的、有着棕色的明亮大眼睛的脸,同时还伸出了两只胖乎乎的有浅涡和雀斑的小拳头。

“你摔痛我啦。”这个孩子用稚嫩的声音埋怨道。

“是吗?”这个男人抱歉地回答,“我不是故意的。”说着他便打开了灰色的包袱,从里边把一个美丽的小姑娘抱了出来。这个小姑娘大约五岁左右,脚穿一双精致的小鞋子,漂亮的粉红色上衣。从这些打扮中可以看出,妈妈对她可是爱护得无微不至的。孩子的脸色虽也有点苍白,但她那结实的小胳膊和小腿都说明她经受的苦难没有她的同伴那么多。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他急忙地问道,看到她还在揉着脑后那一团蓬蓬的金黄色头发。“如果你能亲亲这里就好了,”她认真地说,并且把头上碰到的地方指给他看,“妈妈每次都是这样做的。妈妈去哪了?”“妈妈走了。我想你不久就可以见到她的。”小女孩说:“什么,走了吗?奇怪,她都没有和我说声再见。她以前每次去姑母家吃茶的时候总要跟我说一声的。可是这回她走了都有三天了。喂,我的嘴非常地干,是不是?难道这里一点吃的喝的都没有吗?”

“没有,这儿什么也都没有,亲爱的。你暂时先忍一下,过一会儿就好了。你把头靠在我的身上,啊,这样你就会觉得舒服多了。我的嘴唇也干得不行了,说话都有点费劲儿,但我想我还是该要告诉你真实情况吧。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小女孩举起两块云母石片,高兴地说:“多漂亮啊!真美!到家我就把它送给我的小弟弟鲍伯。”大人深信不疑地说:“不久你会看到比这更漂亮的东西。只要等一会儿。刚才我正要告诉你呢,还记得咱们离开那条河时候的情形吗?”“哦,记得。”“好,咱们当时预计不久可能就会再遇见另一条河了。明白吗?可是哪儿出了毛病。到底是罗盘,还是地图,或是别的什么东西出了毛病,以后就再也没有找到一条河了。水喝完了,只剩下一点点,留下给你这样的小孩子们喝。后来——后来——”“你连脸都洗不成了,”他的小伙伴表情严肃地说,并打断了他的话。同时,她抬起眼睛望着他那肮脏的脸。“不但不能洗脸,连喝的水也没了。后来本德先生走了,然后是印第安人品特,接着就是麦克格瑞哥太太、江尼·宏斯,再后来,亲爱的,就是你的妈妈了。”“照你这么说,妈妈也死了。”小女孩哭着说,她用手捂住了脸,失声痛哭了起来。“对,他们都走了,只剩下我们两个。后来我想这边也许能找到水。于是我就把你背在肩膀上面,咱们两个人就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看来情形一点都没有好转。现在咱们活下去的希望也非常得小了!”孩子停止了哭泣,仰着满是泪水的小脸问道,“咱们是不是也要死了啊?”“我想大概差不多了。”小女孩开心地笑着说:“刚才你为什么不早一点说呢?吓了我一大跳。你瞧,不是吗?咱们要是也死了的话,就又可以和我妈妈在一起了。”

“对,肯定能在一起,小宝贝儿。”

“你也一定会见到她的。我要告诉她,你待我真的非常的好。我敢说,妈妈一定会站在天国的门口迎接咱们,手里提了一大壶水,还有许许多多的荞麦饼,热气腾腾的,两面都烤得焦黄,就象我和鲍伯最爱吃的那样。可是咱们还要等多久才能死呢?”

“我不知道——估计过不了多久了。”大人一面说着,一面凝望着北方的地平线。

原来在蓝色的苍穹下,出现了三个黑点,并且越来越大,来势极快。顷刻之间,可以看得出是三只褐色的大鸟了,它们在这两个流浪者的头顶上盘旋着,接着落在了他们头上的一块大石上。这是三只巨雕,就是美国西部的那种秃鹰;它们的出现,正是死亡的先兆。

“公鸡和母鸡,”小女孩指着这三个野兽高兴地叫着,连连拍着小手,打算惊动它们好使它们飞起来。“喂,这个地方也是上帝创造的吗?”“当然。”她的同伴回答她说。她突然这么一问,倒让他吃了一惊。女孩接着又说:“那边的伊里诺州是他造的,密苏里州也是他造的。所以我想这里一定是其它人造的。造得可真不怎么样,居然忘记了造水和树木。”

大人犹豫不定地问道:“我们来做做祷告,好吗?”

小女孩回答说:“可还没到晚上呢。”

“没关系,本来就不用在固定的时刻。你放心吧!上帝是决不会怪罪咱们两人的。你现在就开始祷告一下吧,就象咱们经过荒野那几天每天晚上在篷车里做的那个样子。”“那你为什么不祷告呢?”小女孩睁圆一双纯真的大眼睛奇怪地问。“我记不住祷文了。”他回答说,“从我有那枪一半高,就再没有祷告过了。不过,我现在开始祈祷也不晚。你把祷文念出来吧!我在旁边跟着你一起念。”“那么,你要跪下来,我也是。”她把包袱平铺在地上继续说,“你还得像我这样举起手来,这样就会感觉好多了。”

这个时候,只有那三只秃鹰,看到了这幅奇特的景象:狭窄的披肩上并列跪着两个流浪者,一个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一个是粗犷坚强的冒险家。一张胖乎乎的稚嫩的小圆脸和一张憔悴瘦削的黑黑的脸,一起仰望着一望无垠的天空,虔诚地向与他们时刻在一起一直同在的可敬可畏的上帝祷告;从这里传出两种声音,一个清脆而稚气,一个低沉而沙哑,在共同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祈祷完之后,他们重新回到大石头的阴影里,小女孩倚靠着保护他的人,在他宽阔的胸膛慢慢睡着了。他看着她沉沉睡去,这个时候,他没有力气去抵抗自然的力量,三天三夜了,他没有停下过脚步,自然也没有合过眼。慢慢地,他的眼皮往下垂,最后他困倦的双眼渐渐闭上,脑袋垂在胸前,他斑白的胡须和小女孩金黄色的发卷混在一起,两人沉沉地入睡了。

如果他再晚睡半个小时,他就可以看到这样一幕奇景:在盐碱地遥远的尽头,一阵烟尘扬起。刚开始非常轻,远远望去像雾气。后来,烟尘越蹿越高,越来越浓烈,像一团浓浓的云,显然是大队人马行进过程中卷起的飞尘。如果这里是一片肥沃富饶的土地,就可以断定他们是草原上游牧迁徙的大队牛群。但这是块没有生命的荒凉土地,这种情况显然是不太可能的。滚滚烟尘向着这两个落难人的方向奔跑,而且越来越近。烟尘弥散间,可以看到用帆布做顶的篷车和武装骑士的身影,原来这是去往西方的一大队篷车和人马。这真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啊!前队到达山脚下时,后队却还在地平线那里且远不可见。在这片广阔无边的旷野上,双轮车、四轮车连绵不绝,有骑在马背上的,有步行的,形成一支断断续续的队列。除此之外,还有非常多妇女背着非常重的担子蹒跚前行,非常多孩子摇摇晃晃地跟在车旁边奔跑,还有些孩子是坐在车上的,他们正透过白色的车篷往车外张望。显然这不是一群普通的移民队伍,更像是一支游牧民族,因为环境压迫,他们正在迁居、寻找新的家园。瞬间,这里安静清新的空气中充斥着人喊马叫,叮叮当当的声音混杂着,乱成一片。即使这么吵闹震天,也没能把峭壁下两个熟睡的流浪者惊醒。

二十多个意志坚定、面部严肃的骑马的人站在队伍的最前面。他们身着朴素的手工布做成的衣服,带着来复枪。他们到了山脚下,停了脚步,简单地讨论了一会儿。一个嘴唇紧紧绷着、胡子刮得精光、头发灰白的人说:“右边有口井,兄弟。”

另一个说:“向布兰卡山的右侧前行,咱们就可以到达瑞奥·葛兰德。”

第三个人大声喊:“不要担心水的问题。能够从岩石中引出水来的真神,是不会舍弃他的臣民的。”

“阿门!阿门!”几个人同声应声。

正当他们要重新赶路的时候,一个年轻小伙子敏锐眼光突然指着他们头上那参差的峭壁惊叫了起来。原来山顶上有个非常小的粉红色的东西在飘荡,因为灰色岩石的衬托下,格外鲜明突出。一经人发现这个东西,所有的骑手们一起勒住缰绳,将枪拿在手上。同时,更多的骑手疾驰追上来增援。只见众人异口同声喊叫:“有了红人了。”

“这儿不可能出现红人,”一位年长的看起来像领袖的人说,“咱们已经离开波尼红人的居住区了,在越过前面的大山以前不会再有其它部落了。”

其中一个说道:“我去察看一下,斯坦格森兄弟?”

“我也去,我也去。”十多个人一起喊道。

那位长者回答说:“把马留在下边,我们就留在这儿等候你们。”

非常短的时间内,年轻人们立即翻身下马,把马栓好,便沿着峻峭的山坡,朝那个引起他们好奇的目标攀登过去。他们迅速地悄无声息的前进,显出久经锻炼的一种沉着和敏捷矫捷的动作。山下的人们只见他们在峭壁间健步如飞,径直到达了山巅。最先发现情况的那个少年走在前面。尾随在他后面的人忽然见他两手猛然上举,似乎大吃了一惊。大家上前一看,眼前的这番景象让他们都愣住了。

在荒山顶上的一块小小的平地上,有一块非常突出的大石头。巨石旁边,睡着一个高大的男子,他的须发都长长的,相貌严酷冷峻,形容枯槁。他那安静的面容和深长的呼吸都表明,他睡得非常熟。身旁还睡着一个小女孩,她又圆又白的小手臂,搂着大人那又黑又瘦的脖子,那披着金色卷发的小脑袋,倚在这个上身穿着棉绒的男人的胸瞠上,红红的小嘴微微张着,露出两排整起雪白的小小牙齿,满是稚气的小脸上挂着调皮的微笑;白白胖胖的一双小腿上,穿着白色短袜,干净的鞋子,鞋子上面的扣子还闪闪发亮,这些都和她伙伴的长大而枯瘦的手足形成奇异而鲜明的对比。在这对奇怪的人物头顶上的岩石上,站立着三只虎视眈眈的巨雕,它们一见有人来了,便发出一阵阵失望的啼叫,无可奈何地飞走了。巨雕的啼叫声惊醒了这两位熟睡的流浪者,他们惊奇而又困惑地盯着眼前的这些人。男子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朝着山下望去。当睡魔侵袭他的时候还是一片荒无人烟的荒原上,一下子却出现了无数的人马。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举起他那枯败的双手放在眼眉上面仔细瞧着,喃喃自语道:“我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神智不清了吧。”小女孩站在他的身旁,紧紧拉住大人的衣角,她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带着孩童所特有的那种惊诧的眼光,朝四周呆呆地看着。

这些可以拯救他俩的人们非常快就让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信,他们的出现不是幻觉。其中的一个人抱起孩子,把她扛在肩上,另外两个人搀扶着她那虚弱无力的同伴,一同向车队的方向走去。这个流浪者自报姓名:“我叫约翰·费里厄。二十一个人的队伍里只剩下我和这个可怜的小东西了。他们在南边时因为没吃没喝,都死了。”

有人问道:“她是你的女儿吗?”

这个男子大胆承认了,他说:“我想,现在她已经是我的孩子了。因为是我救了她。谁也不能再把她抢走了,从今天起她就叫做露茜·费里厄。可是,你们又是谁呀?”他好奇地望了望他的这些高大威武、脸孔黝黑的救命恩人,接着说,“你们好象有非常多人。”

一个年轻人说:“差不多有上万。我们是受迫害的上帝的子女,天使梅罗娜的选民。”

这个流浪者说:“我没有听过关于这位天使的事情,可是她似乎选了你们这么多确实还不错的臣民了。”

另外一个人严肃地说:“神的事不允许随便拿来说笑。我们是信奉摩门经文的人,这些经文用埃及文写在金叶上,在派尔迈拉交给了神圣的约瑟·史密斯。我们是从伊利诺州的瑙伏城来的,在那里我们曾建立过自己的教堂。现在我们是逃避那个专横的史密斯和那些目无神明的人们,即使是流落在沙漠上也决对不会后悔的。”

提到瑙伏城,费里厄非常快就记起来了说:“我知道了,你们是摩门教徒[15]。”

“我们是摩门教徒。”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

“那你们现在准备去哪里?”

“这个连我们自己也不知道。上帝通过我们的先知来指引我们。你必须去见一见先知,他会指示该怎样安置你们的。”

说着,他们已经走到了山脚下,一大群移民蜂拥而上,将他们团团围住,其中有面白温和的妇女,有嬉笑健康的孩子,还有目光诚恳的男子。看到这两个陌生人,女孩子是那么幼小可爱,大人又是那么虚弱无力,都不禁发出了怜悯的慨叹声。而护送的人们并没有因此停住脚步,他们穿过众人前进,还有一大群的摩门教徒跟在后面,一直来到了一辆马车跟前。

这辆马车非常高大,非常华丽考究,和其它的马车大不相同。这辆马车套了六七匹马,而别的都只有两匹,最多的也不过四匹。在车夫的旁边,坐着一个人,年纪不过三十岁,但是通过他那巨大的头颅和坚毅的表情,一望便知就是个领袖人物。他正在读着一本棕色封面的书。当这群人拥到他的面前时,他就把书放到一边,认真地听取了对这件奇闻的汇报。之后,他看着这两个落难人。

他看着这两个落难的可怜人,义正言辞地说:“只有信奉我们宗教的人,才可以跟我们一起上路。我们绝不允许狼混到羊群里。与其让腐败的污点日后毁掉我们所有的果实,我们会选择让你们的尸骸暴露于荒野之中。你们愿意接受我们的条件吗?”

“我愿跟你们走,接受一切条件。”费里厄说,语气之庄严郑重惹得那些刻板的大司祭都忍俊不禁。只有这位大首领照旧正襟危坐,严峻肃穆。

“带他去,斯坦格森兄弟,”首领说,“料理饮食,孩子也要照顾好。你还须负责向他讲授教义经文。我们已耽搁过久。上路!前方,前方郇山[16]!”

“前方,前方郇山!”摩门众教徒齐声呐喊,号令众口相传,犹如波浪滚滚,向着大篷车队呼唤下去,直到远远的后方,人声渐渐变得含混微弱。鞭子噼啪,车轮辘辘,大篷车队哄哄然行动起来,整个行列又曲折蜿蜒地前进了。司祭斯坦格森负责照料两个无家可归的可怜人,把他们领到自己的车上,那里早已给他们预备好饭食。

“你们就在这里歇息。”他说道,“不几日就可以消除疲劳,恢复精神。从今以后,记住了,永远牢记,你们就是我们教的教徒。布里格姆·扬已作垂示,他的言语就是约瑟夫·史密斯之音,也就是上帝之音。”

二 犹他之花

这里不打算详细描述摩门众教徒在迁徙途中是如何饱尝艰辛终于来到了他们的避难之所。从密西西比河畔到落基山脉的西麓,他们凭着几乎是前无古人的坚韧不拔的精神奋勇前进。一路上他们遇到了红蛮、野兽的多次袭击,也饱受了饥渴、疲惫和疾病的折磨,上苍带给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每一种艰难险阻,都被他们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克服了。

虽然,面对无边无际的恐惧和没有止境的长途跋涉,他们当中最坚强的人也曾经胆战心惊,曾经有过动摇。但当他们俯望眼前一片广阔的沐浴在阳光中的犹他山谷时,当他们听到领袖用神的声音宣布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的乐土时,他们知道这片处女地从今以后将永远是属于他们的,此时,他们每个人都叩首膜拜,感激涕零。

事实证明他们的领导者不仅是一个行动能力非常强、处事非常决断的领袖,而且是一个非常精明能干的行政长官。没过多久,地图就绘制出来了,图表也制作完成,未来城市的轮廓也成功地勾勒了出来。他们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身份将城市四周的所有耕地按比例进行分配。商人可以继续经商,手艺人重操旧业。城中的街道、广场像变魔术一样慢慢出现。而在乡村,他们挖沟筑壑,植墙划界,培育庄稼,砍树垦殖,一片忙碌充实的生产景象。到第二年的夏天,整个村子已是麦熟金黄的大丰收的季节。于是,这个穷乡僻壤的处女地被开垦成为人类的新居地,一切都繁荣发展着。尤其是城市中心建造的宏伟壮大的摩门大教堂[17],主楼一天天地高耸起来。每天从太阳高高升起一直到夜幕降临,教堂里传出的斧锯木料的铿锵之声从没有停止过。这座教堂,是他们为了感激和纪念上帝指引他们历尽无数的艰难险阻,终于到达新的乐土而建造的。

约翰·费里厄和小女孩相依为命,他收这个孩子做他的养女,两个落难人随同摩门教徒来到了他们伟大历程的终点。小露茜·费里厄收留在斯坦格森大司祭篷车上的时候,过得非常愉快。车上还有大司祭的三个妻子,一个十二岁的儿子。这个男孩非常任性,有点早熟。儿童天性活泼开朗,小女孩非常快摆脱丧母的悲哀,恢复了元气,也受到三个女人的宠爱,并顺利地适应了这个帆布篷中游动之家的新生活。费里厄也解除了困顿和疲惫,身体非常快得到恢复。他还显示出是个非常好的向导,机智勇敢的好猎手,所以非常快获得新伙伴们的敬爱。

当漂泊生涯结束的时候,大家一致同意他应当分得一大片肥沃的土地。这一待遇,除了扬本人以及四个高级司祭斯坦格森、坎博尔、约翰斯顿和德雷伯,是和其它移民同等对待的。分到土地之后,约翰·费里厄盖了一幢结实的木屋。木屋在费里厄的经营下逐年扩建,慢慢变成了一幢宽阔的别墅。他是个实际的人,而且待人接物非常有技巧,手艺活也非常精湛。他有一副如钢铁般的好身板,能从早到晚不停地劳作而不知疲倦。他的辛劳也终于有了回报,他的农庄产业兴盛。三年他就超过了他的邻居,六年就奔了小康,九年就成为那一带富户,十二年之后,整个盐湖城地区,能与他相比的只不过有五六户。从盐湖这个内陆海一直到遥远的瓦撒奇山区,这个地区再也没有比约翰·费里厄名声更响的了。

不过,只有一件事使他无法与教友的感情相通,就是不管教友们如何规劝,如何争辩,他始终不愿按照教友们的方式结婚成家。他讲不出他为什么要坚持孤身一人,在教友们眼中他完全是一意孤行,固执得无法沟通。有的人指责他信教不够笃定;有的人认为他是吝啬钱财,不愿花费;有的人猜测他或许早年曾有一段恋情,有个金发女郎在大西洋彼岸为他憔悴而终……不管别人怎样议论或猜测,费里厄仍然坚持过着单身生活。除此之外,他都恪守着这个新开拓地区的教义,在众人眼中他还算一个非常循规蹈矩的正派人。

小露茜·费里厄就在这幢木屋中一天天长大,帮养父照看屋里屋外大小一切杂务。山区里清新的空气、四处弥散的脂香如母亲一般养育着这个小姑娘。随着年岁的增长,她渐渐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健康美貌,红润的脸颊愈显娇艳动人,步态轻盈。多少路人在经过费里厄家田庄的大道时,只要是曾经看到这位体态美好的少女轻盈地穿过麦田,或者碰上她骑在父亲的马上,见到那典型的西部女郎英姿飒爽,这样的景象即使历时再久,此时此景也一定会重新在心底勾起,活生生的浮现于眼前。当初的花蕾已然绽放成一朵奇葩。这些年来她的父亲成了居民中最富裕的人,而与此同时,她也出落成太平洋沿岸非常少见的一位美貌、地道、纯真的美国少女。

第一个发现这孩子已经长大成人的并不是她的父亲。这种事情往往非常少是由做父亲的先发现的。这真是奇特而又微妙的变化,是缓缓的、逐渐的,不能以时日来度量计算的。即便是这姑娘本人,也毫无察觉。直到一种说话的语调、一种手的肌肤相触会使她的心头怦怦乱跳,她才怀着一种惊惧与自豪相互交织的复杂情绪,意识到一种奇妙的、更为强烈的自然本能自她内心深处开始苏醒。世界上几乎所有的人都能想起自己的那一天,都记得自己的那一点萌动,那种感觉宣告了新的生活的开端。然而,可怜的露茜·费里厄,美好的青春伊始,竟会红颜薄命,厄运从此降临,还殃及了其它的人,生出了其它的祸端。

那是六月份的一个温暖清晨,圣徒们像蜜蜂一样忙碌着,这些圣徒也正是用蜂巢的形象作为他们的标志的。田野里,街道上,人们卖力的工作,那情形正如同蜜蜂嘤嘤嗡嗡的忙碌景象。尘土飘扬的大路上,载重的骡子的长队一列列向西前行。因为加利福尼亚当时爆发了淘金热,横穿大陆的大道正穿越伊莱克特城。有从外地的大牧场赶来的羊群、牛群,也有一队队疲累的移民队伍,由于艰苦的长途旅行,人困马乏。正当人畜车马络泽不绝之时,露茜·费里厄仗着骑术高明,骑马穿行其中。她姣好的脸庞由于大量的运动而泛出红晕,栗色的长发在肩后随风飘扬。她是按父亲的吩咐赶去城里办事的。这次也和以前那样,凭着年轻人的无畏的拼劲,不顾一切地策马前行,脑子里只想着要完成自己的任务。那些风尘仆仆的淘金冒险者无比惊叹地看着她,就连跑皮货生意的那些印第安人,一向非常冷漠,这时看见了这么一个美丽白净的女郎,也不禁惊讶了起来,那已经习惯了麻目的面孔竟也面露喜色。

露茜到了城郊,发现道路被牛群堵塞着,根本无法前行。五六个粗野的牧人正将大群的牛从草原赶向这里。她心中有些着急,便插空当穿进去,想越过阻碍好自己赶路。她刚挤进牛群,后面的牛就又一拥而上。自己陷入了牛阵之中,周围全是怒目圆睁、尖角高翘的蛮牛朝她拥来。她也算得是从小一直与牛打交道,落此重围也毫不慌乱,一瞅准了间隙就催马窜人,想要强行开路以冲出牛群。但不料有一头蠢牛不知无意或是故意,牛角抵在了马肚子上,马痛得一下子惊跳起来,前蹄高扬,狂怒地嘶叫着,翻腾的鞍上若不是个头等的骑手,任何人都会摔下来。情况非常危急。惊马越蹦跶,牛角便越要顶撞。这又越发使马惊跳不已。露茜此时只能夹紧马鞍,一点也不能闪失。不然,一跌下去就会遭到疯牛乱蹄践踏,肯定会被踩得粉碎。

遇到这突如其来的紧急状况,她已经根本无法应付,感到天旋地转,两眼直冒金星,紧拽着的缰绳,眼看就要脱手;同时尘土飞扬,又加牲口乱拥,恶臭蒸腾,几乎令她喘不过气来。她已陷入绝望,眼看就要支持不住了。正在紧急关头,一个亲切镇定的声音在她似乎在她耳畔响起,让她又清醒了起来,她知道有人来救她了。此时,一只强壮有力的棕色大手向她伸来,一把抓住惊马的嚼环,在牛群中挤出一条道路,迅速地把她带出了牛群。

“希望你没有受伤,小姐。”这个在危急关头救她的人彬彬有礼地说道。

露茜抬头望着他黝黑粗犷的面孔,惊魂未定的她顽皮地笑了。

“真的把我吓坏了,想不到我的邦乔被牛群吓成这样,这里真的是好多牛呀!”她说话天真而自然。

“感谢上帝,幸亏你夹紧了马鞍。”他诚恳地说。露茜的这位救命恩人是位年轻的小伙子,他身材高大、脸庞英俊,骑着一匹红棕白花的高头大马,身上穿结实的粗布猎装,背上背着一支长筒猎枪。

“你肯定就是约翰·费里厄先生的女儿!我看到你从费里厄先生的家那边过来。你回家的时候可以问问你的父亲,他还记不记得圣路易斯的杰斐逊·霍普。如果没有错的话,你的父亲和我的父亲应该是非常要好的老朋友。”

“你自己去问不是更好吗?”她故意这么说。

听到露茜的建议,这个小伙子有点喜出望外,他黑色的眼睛中闪烁着非常兴奋的光芒。

“我会的。我们已经在大山里待了两个月了,现在这副模样不方便去拜访。但是他见到我们一定会非常高兴的。”他面带笑容说道。

“我父亲也一定会好好谢谢你的,我也是。爸爸非常爱我,如果我被牛群踩死了,他肯定会非常地难过!”她回答他说。

“我也会非常难过的。”她身旁的小伙子说。

“你?我不是非常明白这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还不能算是我们的朋友呢!”

年轻的猎人听到此话,黝黑的脸庞上就变得暗淡无光了。露茜看到此状,不禁大笑着说:“瞧你,我就说了这么一句,把你急成这样。放心吧!我们现在已经是朋友啦!你一定要来看我们。现在我得抓紧时间,不然爸爸以后让我去办事都不会再放心了。再见了!”

“再见。”他举起他的墨西哥宽边帽,俯身亲吻了露茜的纤纤玉手。露茜调转马头,鞭子一挥,策马而去,身后烟尘飞扬。

于是,这位年轻的杰斐逊·霍普和他的伙伴们继续赶路,一路上情绪比较低沉,沉默寡言。他和他的伙伴一起在内华达山脉勘探银矿,他们本来打算等筹到足够的资金之后就去开采找到的银矿。他们对这份事业非常地投入,但他与露茜这次意外的相遇让他有些心不在焉了。他一见钟情喜欢上了那个姑娘,美丽的姑娘如山中清风那么纯情撩人,深深地触动了他的爱慕之心,如火山要爆发一般难以扼制。他痴望着姑娘的身影直到从视线中消失,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正进入一个紧要时刻,银矿也好,别的任何问题也好,都不如这个新发生的吸引他全身心的事来得重要。他心中迸发的情欲,不是一个男孩一时的念头、变化无常的幻想,而是一个意志坚定、性格刚毅的男子汉所具有的那种强烈奔放的激情。他做过的事,一向是要么不做,要做必定达到目的。他心中暗暗发誓。只要是人的力量和人的恒心所能获得成功的,那么这一次他肯定能够成功。

当天晚上他就去拜访了约翰·费里厄,以后就经常上门,成了这家里的常客。约翰深居山谷之中,全身心埋头于农田工作,十二年来对外界非常闭塞,消息不灵通,现在全靠杰斐逊·霍普告诉他外边情况。他还常常讲得有声有色,不但使这位父亲感到闻所未闻,就连露茜也听得津津有味,妙趣横生。霍普是当年加利福尼亚的拓荒先驱,所以讲得出许多历史掌故。在狂暴的日子里,在和平的年岁中,有时候发财,有时候破财。他当过侦察兵、皮毛兽猎人、银矿勘探者、牧场工人。哪里传出有冒险的事,哪里就有杰斐逊·霍普的份儿,少不了他前去探究一番。

他与费里厄家如此过往密切,非常快得到这位老农的欢心,不住夸奖他有能耐有出息。每逢这样的当口,露茜总是在一旁一句话也不说。但是她两颊升起红晕,闪着明亮幸福的光芒,非常明显可以看出她的青春之心已飞驰神往,不再是她自己的了。她老父亲纯朴厚道,竟没有看出这些征兆。但是这当然逃不过赢得她芳心的小伙子的眼睛,他都一一看在眼里。夏天的一个傍晚,霍普从大道那边骑马过来,在费里厄家的园门旁停了下来。露茜正在门口,她高兴得迎上前去。霍普把缰绳往栅栏上一扔,大步流星地跑到露茜身边。

“我必须得出去一趟,露茜。”他把露茜的两只手紧握在自己手里,温柔地望着她说,“我现在不会要求你跟我走,但是我回来之后,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走呢?”“那么,你哪天能够回来呢?”她含羞带笑地问他,脸已绯红。“最多两个月,亲爱的!回来我就向你求婚,谁也阻止不了我们。”“那父亲的意见怎样呢?”她问。“他已经同意了,只等我们的银矿顺利办好。这一点我可以保证,不用担心。”“那就行了,没有其它的了,一切都按照你跟爸爸的安排,其它不需要多说什么了。”

姑娘温柔地说着,脸颊轻轻地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

“感谢上帝!”他声音粗哑着说,俯首去吻着她。“那么,事情就这么说定。我呆的时间越长,咱俩越是难舍难分。别人都在峡谷那儿等着我呢。再见吧,我的亲爱的!再见,两个月以后你一定会见到我。”

小伙子一边说,一边把姑娘从自己怀里推开,跃身上马,头也不回飞驰而去。好像只要他稍一回头看一眼离别的恋人,他的心就会再也定不下来。姑娘站在门口,久久地看着他,一直看到再也看不见他,这才返身往屋里走;心里觉得自己是犹他州最幸福的一个姑娘了。

三 约翰·费里厄和先知的会谈

杰斐逊·霍普和他的同伴们离开盐湖城已有三个星期了。每当约翰·费里厄想到霍普回来之后,他就要和自己心爱的养女告别,心里就感觉非常得痛苦。但每次看到女儿那明媚而又充满幸福的笑容时,他又会比任何时候都坚定他们的安排。他早已下定决心,不管怎么样他都不会把女儿嫁给一个摩门教徒。他觉得那样的结合根本就不是一场婚姻,而是一种耻辱。不管他对摩门教义的看法如何,在这个问题上,费里厄坚定不移。但他必须得守口如瓶,因为他们还身在摩门教的领地,发表任何违反教义的言论或意见都非常危险,而且是非常的危险,甚至危险到了这样的程度:就连那些德高望重,倍受尊敬的圣者,也只敢在私底下偷偷地谈论着他们关于教会的一点点意见,唯恐一句话的泄露就马上会招致祸端。以前被迫害过的人,为了寻报,现在反而变为迫害者,而且变本加厉,残酷至极。

塞维尔的宗教法庭[18]、日尔曼人的叛教律,意大利秘密党法庭[19]所拥有的那些严密庞大的行动组织等等,与摩门教徒在犹他州所布下的层层罗网相比,都望尘莫及。这无形的组织出没无常,加之与它相关的那种神秘活动,使它显得更加恐怖。这个组织仿佛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可是,它的任何行动人们却既看不见,也听不到。谁要是胆敢反对教会,就会突然无影无踪。没有人会知道他去了哪儿,也没有人会知道他的遭遇。家中妻儿老小天天都在门口盼她归来,可是父亲却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会回来给他们讲述他在他的秘密审判者手中所受的遭遇。说话稍有不慎,行为或者偶尔有失检点,立即会招致杀身之祸;而谁也说不清笼罩于他们头顶上的这种可怕势力的阴影究竟是什么。因此,人人自危,一片恐慌;即使是在旷野里的无人之处,也没有人敢对压迫他们的这种势力在暗地里表示任何疑义,也就不足为奇了。

一开始,这种神秘莫测的可怕的势力只用来对付那些叛教徒。可是不久之后,它的范围便逐渐开始扩大。这时,成年妇女的数量已渐渐不足。没有足够多的妇女,一夫多妻制的教规就如同虚设。一时间各种古怪的传闻到处散布:在印第安人从未到达的地方,有移民在途中被人谋杀,旅行者的帐篷也惨遭到抢劫。同时,摩门教长老深深的屋室里却出现陌生面孔的女人。她们脸色憔悴,低头哭泣着,脸上流露着难以消除的恐惧。据山中落暮未归的游民说,在黄昏薄暮之时,他们曾看到一队队戴着面具的武装匪徒一路策马,悄无声息地从他们身旁飞驰而过。

这些故事和传言最先不过只是一星半点,但是后来越发的有声有色,经过人们的印证之后,也就知道这是某人的行为了。直至今天,在荒凉的西部大草原上,“丹奈特帮”[20]和“复仇天使”仍旧是罪恶与不祥的代名词。对这个恐怖组织了解的越多,只会加深人们心中有的恐惧。谁也不知道到底哪些人在给这个残暴的组织效力。他们借着宗教的幌子进行残酷、血腥的暴行,而这些残酷分子的姓名又好像是绝对保密的,没有人知道。如果你把对先知或教会的不满讲述出来,也许在听的那位朋友就是其中的一个恐怖分子,等到夜晚时他们就会明火执杖地前来。因此,每个人对自己的左邻右舍都存有戒备之心,更没有人敢说真话了。

一个晴朗的清晨,当约翰·费里厄刚要外出去麦田时,忽然听到前门的门闩响动。他从窗口向外望去,只见一个身体强壮、有着淡茶色头发的中年男子沿着小路走了进来。他大吃一惊,因为来者不是别人,正是卜瑞格姆·扬,他的大驾亲临让费里厄感到非常的恐惧,他了解卜瑞格姆·扬的来访肯定是凶多吉少。他赶忙跑到门口去迎接。这位首领对他的热情迎接显然非常得冷淡,板着脸走进了客厅。

“费里厄兄弟,”他一边说着一边坐了下来,他犀利的眼神透过他淡色的睫毛严肃地看着费里厄,“上帝忠实选民们一直用友善的态度、朋友般地对待你,当你在沙漠里垂死挣扎的时候,是他们拯救了你和小露茜的性命,他们把自己的食物分给了你,将你安全地带入这个富饶的山谷,分给你大片的土地,让你在他们的保护下渐渐发达起来,是不是这样的?”

“是的。”费里厄感恩地回答着。

“对于所有这一切,我们不求报答,只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你和露茜必须信奉我们纯正的宗教,成为我们的教徒,严格遵守教规。对于这一点,你也曾经答应过的;可是,如果我得到的情报属实的话,你一直在忽略这一点。”

费里厄双手前伸,辩解道:“究竟我是怎么忽略了它们呢?是我没有按照教规缴纳公共基金吗?还是我没有去教堂参加礼拜呢?或是我。”

“如果这么说的话,那你的妻子们呢?”扬向四周瞧了瞧,继续说,“你去叫她们出来,我要见见她们。”

“我的确一直没有妻子,这个一点没错。但是,我们的妇女已经明显不足,非常多人比我更需要妻子。而且我并不是孤单一人,我还有女儿在侍奉我。”费里厄回答说。

“我就是因为这个才来找你的。如今,她已经长大成人,而且是犹他州公认的美女。这里许多有身份的大人物都看中了她。”

听了这句话以后,约翰·费里厄不禁在心中暗暗叫苦。

“但外面的传言说,她已经和一个异教徒订婚了。我当然不愿去信这些说法。这一定是一些无聊的人在嚼舌根。圣约瑟·史密斯经典中第十三条说的是什么?‘让摩门教中每个少女都嫁给上帝的选民;如果嫁给了异教徒,她就犯下了弥天大罪。’经典上正是这么说的。既然你已信奉了神圣的教义,就不该纵容你女儿违反它。”

约翰·费里厄没有说话,他不停地把弄着手中的马鞭子。

“这个问题就可以考验你的诚意了,这是四圣会的决定。这个姑娘还年轻,我们当然不会让她嫁给老头子的,也不会完全不尊重她的选择。我们长老们,都已经有了许多‘小母牛’,可我们的孩子们却还需要。斯坦格森有一个儿子,德雷伯也是,他们都非常乐意把你的女儿娶进他们家。让她在这两个人中选一个吧。他们年轻又有钱,又都信奉正教。你对这件事有意见吗?”

费里厄一句话也没有说,双眉紧锁,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他说:“您总得给我们点时间啊。我女儿年纪还小,还不到结婚的年龄呢。”

“她有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扬说着便站了起来,“一个月之后,我就要听到她的答复。”

他走到门口时,突然转过头来,脸涨得通红,面露凶光地厉声喝道:“约翰·费里厄,你要是想拿鸡蛋去碰石头,胆敢违抗四圣会的命令,倒不如当年让你们父女俩都死在了布兰卡山上!”他威胁地举起了拳头,掉头离去。费里厄可以听见他那有力的脚步踏在门前的砂石小径上发出的沙沙声。

卜瑞格姆·扬走后,费里厄双肘支在膝头上,呆坐在那里,考虑该如何开口跟女儿说。此时,一只柔软的手突然握住了他。他抬头看见女儿脸色苍白、恐惧地站在他身边。他知道,她已经听到刚才卜瑞格姆·扬的一番话了。

她看着自己的父亲说:“我没有办法不去听,他声音那么大,整幢房子都可以听到。爸爸,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不要怕,露茜!”父亲说着把她拉到身边,他抚摸着她栗色的秀发安慰她,“总可以想出办法的。你对那个小伙子的爱情非常得深,不是吗?”

露茜没有回答,只是紧紧地握着父亲的双手,默默地抽泣。

“不会的,当然不会。我知道你不会的,也不想听到你这么说。霍普是个有出息的年轻人,而且他还是个基督徒。就凭这一点,他就比这里的那些人强。明天早晨会有人动身去内华达,我会托人给霍普送个信,让他知道咱们现在的处境。如果按照我对这个小伙子的了解,他一定会像电报一样,飞一般地爬回来找我们的。”

听父亲这么说,露茜破涕为笑。

“我想他回来以后,一定可以想到一个万全之策的。但是,我担心爸爸。如果有人听说你反对先知的那些事,我担心爸爸会遭遇可怕的灾难。”

“但是,咱们并没有反对他呀!如果真的要反对他,早就需要做好防备了。不过,咱们还有一个月的时间。等到时候,咱们最好还是逃出犹他州去。”

“逃离这里!”

“必须这样做。”

“农庄怎么办?爸爸!”

“这些都可以卖掉,我们尽力卖掉它们。如果卖不掉就不要了。露茜,爸爸一直都有这个念头。屈从于任何人之下,正像这里的人都要屈从于那个该死的先知。他们屈从我不在乎,但我是一个崇尚自由的美国人,我受不了这里的一切。大概是因为我老了,不能习惯这些。可是如果他们真敢到这儿来胡作非为,我就让他们尝尝子弹的滋味。”

“我害怕他们不会放我们走。”女儿提醒他。

“等杰斐逊来,非常快就会有办法跑掉的。在这种时候,你千万要挺得住。我的宝贝,别老哭鼻子,哭得眼睛肿。要不然,看见你这模样,他肯定会过来找我碴儿。不用怕他的,没什么了不起,出不了事。”

约翰·费里厄对女儿说了这些安慰话,口气坚定,信心十足。但是女儿那天夜里看到父亲与往日不同,非常谨慎地把门窗拴紧,把卧室墙上那支生锈的猎枪取下来,擦拭一新,装上了子弹。

四 逃亡

在约翰·费里厄在和摩门教先知谈完后的第二天一早,他就起身去了盐湖城。在那里他找到了那个要去内华达的朋友以后,便托他把一封写给杰斐逊·霍普的信带去了。在信中他把这个悬在他们头上的迫在眉睫的恶劣处境告诉了他,让他一定要回来。办完这些以后,他心中轻松了一点,便带着比较愉快的心情回家了。

他刚走进田庄,就看见园子门外的两根柱子上各拴着一匹马,他吃了一惊。更叫他惊讶的是,刚一进屋,就看见两个年轻人擅自闯入他们的客厅里。一个是灰白长脸,仰身躺在摇椅里,把两条腿高高跷起在火炉上。另一个,长着牛似的粗脖子,丑陋浮肿的脸,傲气凌人,站在窗口,两手插入裤袋,嘴里吹着一曲流行的赞歌。见费里厄进门,两人都点头致意,躺在摇椅上的那个先张口说话。

他说:“可能你还不认识我们,这位是德雷伯长老的儿子,我是约瑟夫·斯坦格森。在上帝用它的圣手引领你们进入善良的羊群之中的时候,我们就曾经和你们一起在沙漠上跋涉过。”

另一个则鼻音非常重地说:“上帝最终是要把全天下的人们都指引过来的。虽然他研磨得缓慢,却非常精细,没有任何漏洞。”

约翰·费里厄冷漠地鞠了躬。他早就想到来者是什么人了。

斯坦格森继续说:“我们是奉了自己父亲的命令,来向您的女儿求婚的,请你们两个看看,在我们两人之中,究竟看中了谁,谁最合你们的心意。我,只有四个老婆,可是德雷伯兄弟已有七个。所以,我感觉还是我比较合适。”

另一个大声喊道:“不对,不对,斯坦格森兄弟。问题可不在于咱们有了几个老婆,而是你我到底有本事养活多少。我的父亲已经把他的磨坊转交给我了,所以,我现在比你有钱。”

斯坦格森激动地说:“可是,我的希望却比你大得多。等到上帝把我的老爸请去的那一天,我就可以继承硝石场和制革厂了。那时候,我可就是你的长老了,在教会中的地位也一定就比你高。”

小德雷伯一边照着镜子,端详着自己的脸,一边佯装满脸笑容地说:“那么就只有让姑娘来作决定喽。咱们两个还是尊重她的选择吧。”

就在他们进行这场对话的时候,约翰·费里厄一直站在门口,肺都快要气炸了;他几乎马上就忍不住要用他的马鞭抽向这两位客人的脊背了。最后,他大步流星地走到他们面前喝道:“听着,我女儿叫你们来的时候,你们才能来这儿。但是,在她没有叫你们的时候,我可不想再看到你们两个这副嘴脸。”

这两个年轻的摩门教徒非常惊诧,睁大了双眼望着费里厄。他们看来,这样两个人争先恐后地向他的女儿求婚,不管是对他的女儿,还是对他来说,都应该是一件无上光荣的事。

费里厄喝道:“走出这间屋子,有两条路可选。一个是门,一个是窗户。你们要走哪一条?”

他那棕色的面孔显得非常得凶狠恐怖,一双青筋绽出的手里那么吓人。一见情况不妙,这两位客人跳起身来,拔腿就跑。老农一直跟到门口。他们挖苦道:“你们两位决定了究竟选择哪一位合适之后,请通知一声就行了。”

“你这副样子,简直就是自讨苦吃!”斯坦格森大声说,气得脸发白,“你胆敢公然违抗先知,违抗四圣会议。你会后悔一辈子的!”

小德雷伯也叫道:“上帝的圣手将会重重地惩罚你。既然他能够救你的命,也能够要回去!”

“好,那我就要你先死给我看看,”费里厄愤怒地咆啸。若不是露茜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臂,把他拦住,他早就冲到楼上去,把他的枪拿出来了。还没有来得及从露茜的手中挣脱出来,他便听到一阵飞驰的马蹄声,知道他们已经走远了,追不上了。

他一边擦着额头上的汗珠,一边大声说:“这两个满嘴污言秽语的小流氓!与其把你嫁给他两人之中的任何一个,我的女儿,你倒还不如死了的干净。”

她高兴地回答:“爸爸,我也是这样想的。不过,杰斐逊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他马上就要回来了。回来的越快越好,咱们还不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干什么呢。”

的确,这个坚强的农民和他的义女正处在最危急的关头,他们非常需要一位能够替他们出谋划策的人。在这个移民区的整个历史中,从来都没有过这样公然违抗四圣权威的事情。如果说细小的过失都要受到严酷的惩罚,那么,做出这种大逆不道的事来,后果又会怎样呢。费里厄知道,他的财富,地位对于这时的他都是毫无用处的。在此之前,一些与他一样出名而又富裕的人都被偷偷地干掉了,财产也全都归了教会。他是个勇敢的人,但是,对于笼罩在他头上的这种朦胧不可知的恐怖中,让他想起来就不寒而栗。所有摆在明处的危胁,他都可以咬紧牙关,勇敢地扛下来;但是,这种让人惶惶不可终日的状况,实在使人难以忍受。

虽然这样,他还是小心地隐藏着他的恐惧心情,不想让女儿知道,并且极力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女儿那双聪慧的眼睛,其实早就已经看出来了,他正提心吊胆、心神不安呢。他知道,这种行为必定会招来扬的某种警告。果不其然,但这种警告的方式,却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第二天清晨,费里厄一起床就大吃了一惊,在他的被面上,正好在他的胸口,钉了一张纸条,歪歪斜斜地写着一行笔划粗重的字:“限你二十九天之内改邪归正,否则到期就——”

字条上最后的一笔比任何恐吓都让人觉得可怕。这个警告究竟如何送到他的房间,约翰·费里厄百思不得其解。他所有的仆人没有跟他一起睡在这栋房子里,而且昨天晚上,他把所有的门窗都已经插好门闩。思索了一会儿,也没有答案。于是,费里厄把字条揉成一团,半个字也没有向女儿提及。但这事不免让他心神不安。字条上的“29天”正是他们的领袖所限定的一个月期限的剩余时间。要对付这样一个好像拥有神秘力量的敌人,仅仅靠意气用事是没有用的!钉字条的那个人,完全可以把刀刺进他的心脏,而他也永远不会知道谋杀他的人长什么样子。

又过了一天的早晨发生的事情更让费里厄震惊。当他和露茜坐在餐桌旁准备吃早餐时,露茜忽然指着天花板惊叫了起来。原来天花板的中央,出现了一个用烧焦的木棒写上去的数字“28”。露茜对于这个数字的含义一无所知,他也没有向她说明。当天晚上,他决定拿着枪整夜看守。这一夜渐渐过去,他仍没有听到或看到任何异常的情况。但第二天清晨,一个大大的“27”却出现在了他家的门上。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了,就像黎明每天都会准时来到一样,他每天都会发现隐藏着的敌人写下的日子,这些警告总在一些显眼的地方,告诉他一个月期限还余下多少。恐怖的数字有时出现在墙上,有时出现在地板上。还有几次是用小字条贴在了花园的门或栅栏上。任凭费里厄百般戒备,他仍然不能发现这些每天到来的警告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写下的。每次看到这些,他就会感觉到一种如鬼似魔般的恐怖。他整天坐立不安,面容日渐憔悴,眼中流露着好似被野兽追逐的那种惊恐、慌乱的神色。他现在唯一盼望的就是他们年轻的猎人赶紧从内华达归来。

一个月的期限从二十天变到十五天,又从十五天变到十天,远方的人还是杳无音信。眼看着期限一天天地临近,却不见他任何踪影。每当大道上传来奔驰的马蹄声,或者有马车夫吆喝的叫喊声时,费里厄都会跑到大门口张望,以为霍普赶来了。到最后,眼见着日子从五天变成四天,又变成三天,他也逐渐失去了信心,放弃了逃跑的念头。他一人根本力不从心,加上他对移民区周围山脉的情况又不是非常熟悉,他知道自己是没有能力逃跑了。通行的大道肯定已被人严密把守,没有“四圣会”的命令,他们不可能通过。他已经无计可施,看来他们已经是大祸临头,无路可走了,尽管如此,费里厄的决心依旧没有动摇,他宁愿拼上老命,也不会让自己的女儿被人污辱。这天晚上,他一直独自一人盘算着这些事情。思前想后,他也没想出逃跑的办法。第二天早上,屋里的墙上已被人写了“2”上去,明天就是最后一天了。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他联想到各种各样模糊却恐怖非常的情景。如果他死了,女儿的命运又会怎样?难道他们真的逃不出犹他州无形的、恐怖的魔掌吗?想到自己的无能为力,他不禁趴在桌上哭了起来。

“什么声音?”万籁寂静中,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爬抓声。虽然声音非常小,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却显得格外清晰。声响是由大门那边发出的。费里厄蹑手蹑脚地走向了客厅,在那里摒住呼吸,凝神静静地听着。过了一会,这个微弱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又响了起来。显然有人在轻轻敲门。难道这正是刺客在半夜前来执行秘密法庭的暗杀指令吗?或者,就是每晚光临的那个狗腿子,正写着限期的最后一天已经到了呢?约翰·费里厄这时感到痛痛快快的死去也比这样使人提心吊胆、夜不能寐的折磨要舒服。这样想着,他便跳上前去,拉下门闩,把门打开了。

门外一片寂静。晴朗的夜空,繁星在头上闪烁发光。老农眼前出现的只有一片花园,花园周围是一道篱墙,还有一个门。但是,无论是花园里,或是在大路上,都看不见一个人影费里厄向左右望了一下,松了一口气,放下了心。可是,无意中向脚下的一敞,却让老人不觉大吃一惊;只见有个人正趴在地上,手脚直挺挺地向四周伸着。

这副情景,让他感到非常的恐惧。他倚在墙上,手按住喉咙,好不容易才没有喊出声来。开始时,他还以为这人可能是一位受伤的,或将死的人。但是,等他仔细一瞧,又见他手足在地上移动,像蛇一样悄声而又迅速地爬行着,一直进入了客厅。他一爬进屋内,就立即站了起来,关上了门。原来出现在这个瞠目结舌的老农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杰斐逊·霍普那张凶狠的脸和他的那副坚毅的表情。

“天哪!”约翰·费里厄气喘吁吁地说,“你可吓坏我了。你怎么这样爬进来了?”

“快给我点吃的,”霍普声嘶力竭地说,“一连两天两夜我来不及吃上一口东西。”

主人的晚餐仍在餐桌上未动,他便跑了过去,抓起冷肉、面包开始狼吞虎咽。等他饱餐以后,才问道:“露茜怎么样了?”

“她非常好。她还不知道有这些危险。”父亲回答说。

“那非常好。这屋子已经被人包围监视起来了。这就是我要一路爬进来的原因。他们可真够厉害的,可是要想捉住一个瓦休湖[21]的猎人,他们还差了一点。”

约翰·费里厄现在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因为他有了一个忠诚能干的好助手。他一把抓住小伙子粗糙的双手,满心感激地紧紧握住:“你真是个值得赞扬的人。除了你,再也没有其它任何人肯来分担我们的危急和困难了。”

这位年轻的猎人回答说:“您说的对,老先生。我尊敬您,但是,如果这事情只关系到您一个人的话,那么,在我将自己的头伸到这么一个蜂窝里来之前,我还是要三思而后行的。我为露茜而来,我想,在他们得逞以前,我就能带着露茜远走高飞了,犹他州也就再也没有姓霍普的一家人了。”

“那咱们现在要怎么办呢?”

“明天就是你们的最后期限了,除非今晚就开始行动,否则就要来不及了。我弄到了一头骡子和两匹马,都在鹰谷那里等着。您身上有多少钱?”

“两千块金洋和五千元纸币。”

“这些足够了。另外,我也还有这么多钱,能凑在一起。咱们必须翻越大山到卡森城去。您最好马上去叫醒露茜。仆人不在这个屋子里睡觉,这就会方便的多。”

在费里厄进去让他的女儿起床准备上路时,杰斐逊·霍普就把他能够发现的所有食物,打成一小包,又将一个磁瓶里装满了水;根据他一直以来的经验,山中的水井非常少,而且彼此之间也相距非常远。

他刚收拾好,这位老农就和他的女儿一起走了出来,全已穿好了衣服,准备出发了。这对恋人非常亲热地相互问候了一番,但非常短暂,现在的一分一秒都是相当宝贵的,而且眼前又有许多其它的事情要做。

“咱们必须立刻启程,”杰斐逊·霍普说,声音低沉而又坚决,正如一个人明知眼前危险重重,但已破釜沉舟、无论如何要闯过去,“前门和后门,都已经有人在把守了。可是,如果小心一点,咱们还是能够从旁边的窗户出去,再穿过田野逃走。只要上了大路,再走两里路,咱们就可以到达鹰谷了,马匹正在那儿等着。天亮以前,我们必须要赶过半山去。”

费里厄问道:“要是有人挡路,那又该怎么办呢?”

霍普拍拍别在上衣前的左轮枪枪柄。“要是碰到人,比我们多的话,先干掉他几个。”他咬着牙笑着说。

屋里的灯火早已全部熄灭。费里厄从漆黑的窗口向外望,看着曾经属于他自己的土地,现在就要永远放弃。然而他早就准备做出牺牲,为了女儿的一生名誉和幸福,倾家荡产也在所不惜。沙沙响的树林,广阔静寂的田野,看来都是那样使人感到安宁和闲适,但是叫人难以想象暗中到处深藏着杀机。年轻的猎人这时脸色苍白、紧张,表明他刚才潜行进入这幢房子的时候,对这里周围的险恶情况已经全都看在眼里,已经了如指掌。

费里厄提着装满金币、钞票的钱袋,杰斐逊·霍普带着不是非常多的口粮和饮水,露茜手里是一个小包,包的都是些她所珍贵的细软物品。他们慢慢地、悄悄地推开窗子,等一片乌云遮得夜色艨胧的时候,便一个跟一个翻窗进入小花园。三人屏声静气,弯着腰,深一脚浅一脚地穿过花园,借着树篱的遮挡,紧贴着走到一个通向麦地的地方。他们刚走近这个缺口,霍普突然一把抓住父女二人,把他们拖入隐蔽处按倒。二人一动不动地伏着,大气也不敢出。这也是因为霍普在草原上久经锻炼,练就了一副如山猫般灵敏的耳朵。三人刚刚潜伏好,就听见离他们几步外有一声猫头鹰的鸣叫声,紧接着,不远处有另一声鸣叫做了呼应。正当此时,就在他们刚才想走的那个缺口处,出现一个人影,再发出一声同样的暗号,另有一个人便应声从暗处出来。

“明天半夜动手,”第一个人说话了,听起来是个做指示下命令的,“夜鹰儿叫三遍为号。”

“好的,”另一人回道,“要我跟德雷伯兄弟说吗?”

“告诉他,让他再传达给别人。九还七!”

“七还五!”另一人接口道。这之后,二人便分头离去。他们最后说的两句话,显然是对口暗号。等他们的脚步声走远听不见,杰斐逊·霍普立即站起身来,搀住父女两人过了缺口,飞快穿过麦地。露茜体力有些不支了,他就半扶半拖地拽着她跑。

“快点!要快!”他气喘吁吁地一次又一次地催促,“已经闯过警戒线了。一切就都靠速度了,快跑!”

一上大道,他们就马上快速前行了。路上,他们有一次碰到过人,便立刻又闪进了一片麦田中藏身,以免被识破。在他们快达到城边的时候,霍普又折进了一条通往山间的崎岖小道。黑暗中,两座黑压压的雄伟大山浮现在他们的眼前。他们经过的这条狭窄的山道正是鹰谷,马匹就等候在这里。霍普凭着他从未出错的本领,在一片乱石之中穿行前进,沿着一条干枯了的小溪来到一个山石迭障的宁静之外。三匹忠实的骡、马都拴在那里。露茜跨上一匹骡子。老费里厄拎着他的钱袋,骑上了一匹马。杰斐逊·霍普骑上了另外一匹,沿着险峻的山路,引领着他们前进。

对于任何一个不太熟悉大自然的人来说,这种崎岖险峻的山路肯定会让他们望而却步。山道的一边是高耸的绝壁,山石参差,黑压压一片岌岌可危。绝壁上一道道的石梁,就象长在魔鬼化石身上的一根根肋骨。另一侧则乱石丝生,无路可寻。这中间,只有这么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有些地方极其狭窄,只容单人通行。山路颠簸难行,只有擅长骑马的人才可通过。尽管有这么多的困难,但这几个逃亡者却心情非常得愉快。因为他们每前进一步,也就与他们刚刚逃离的那个暴力横生的地方远了一步。但是,不久他们便发现,他们依然还未走出摩门教徒的势力范围。当他们走到山中最为荒凉偏僻的地段时,露茜突然惊叫了一声,用手向上指去。原来有一块俯望山路的巨石,在天色衬托之下愈显黑黑而单调,岩石上面孤零零地站着一个哨兵。在他们看见他的时候,他也发觉了他们。于是,寂静的山谷里响起了一声部队上的吆喝:“是谁在那里?”

“是去往内华达的旅客。”杰斐逊·霍普应声道,一边握住马鞍一旁的来复枪。

可以看见,这个孤身一人的哨兵手指扣着扳机,向下望着他们,似乎并没有对他们的回答感到满意。

哨兵又叫道,“这是谁准许的?”

费里厄回答说:“四圣准许的。”根据摩门教中的经验,他知道,教中最高的权威当然是四圣。

哨兵叫道:“九到七。”

“七到五。”杰斐逊·霍普马上回答,他记起在缺口处听到的口令。

“走吧!愿上帝保佑你们。”过了这一关,前方的道路就变得宽阔起来,马儿似乎也放开了脚步,小跑前进了。转过头,他们看到那个哨兵正倚着枪站在那里。此时,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闯过摩门教区的边防关卡,自由就在眼前了。

五 复仇天使

在这一夜之中,三人经过的全都是些错综复杂的小道和乱石堆积的非常难走的怪路。几次差点迷了路,幸亏霍普熟悉这一带山中的地势,才重新摸上了正道。拂晓时分,他们走到了积雪皑皑的巨大冰峰包围的山谷。这里一派荒蛮奇异的景象。三人置身其中,只见巨大的冰峰重峦叠嶂,一直绵延到天边。山路两旁悬崖峭壁,生长在上面的落叶松好像悬在他们的头顶上,似乎一阵风它们就会砸落下来。这并不像想象中的恐怖来得轻松,先前的担忧也不是多余的,在这个荒凉的山谷中,纵横散乱着无数的树木巨石,应该都是从两边的峭壁上滚落到谷底的。他们经过某处的时候,正好一块巨石滚落下来,巨大的声音在寂静的山谷回荡,马匹吓得嘶叫惊奔。

当太阳从东方地平线上缓缓升起的时候,周围的群峰如节日里张灯结彩的情景一样,一个一个被点亮了,渐渐地,所有的山头都落上了一抹红霞,光彩照人。这样的奇景让三个逃亡者的精神一振,心情愉悦,他们前进的劲头也就更足了。走到峡谷的一处激流,他们停了下来,饮了马,吃了些东西。露茜和她的父亲本想多休息一会的,但杰斐逊·霍普坚持马上上路。

“这个时候他们肯定发现了,估计正向着我们追过来呢!成败就在于谁跑得更快了。到了卡森城,我们才算安全了,到时想怎么休息都可以啊!就是睡上一辈子都行。”杰斐逊·霍普劝说道。

整整一天,他们就一直在山间的小道上奔波前进,接近傍晚时,估算出他们离开魔窟至少有三十多英里了。天一黑,他们就选择了一块突出的岩石底下安顿休息,一来可以有个遮蔽,二来也能挡掉一点寒气。三个人紧紧靠在一起取暖,这样总算睡了几个小时的安稳觉。可没到天亮,三人就都醒了,起身继续上路。他们一直没有发现后面有追兵的迹象。杰斐逊·霍普就开始松懈下来,觉得他们应该已经逃离了虎口,那个为非做歹的邪恶组织对他们也鞭长莫及了。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个铁掌究竟可以伸向多远,更不知道它正在迫近,非常快就要把他们击个粉碎。

在他们出逃的第二天,大约在中午时分,他们仅有的一点粮食马上就要吃光了。不过,这倒并未引起年轻猎人太大的不安,山里有的是猎物,他以往就常靠这支来复枪捕获的猎物维持生命。他找到了一个隐蔽偏僻的角落,拾来一些枯枝当作干柴,生起一堆火,好让父女二人暖和一下。他们此时已是在海拔五千英尺的高山上,空气冰冷彻骨。他把几匹骡马拴好,叮嘱了露茜几句,便把枪背到肩上,准备四处走走看看以打上些飞禽走兽。

回头看了一眼,见看见老人和姑娘正在围着火堆取暖,三头牲口在后面一动不动地站着。再走几步,就被岩石阻挡住了视线,看不到他们了。大约走了两英里,他穿过了一个峡谷又一个峡谷,始终没有任何收获。但是从树干上看到的痕迹,再根据其它各种推断,附近一定有熊出没,而且数量非常多。

这样兜了两三个钟头的圈子,仍然没有什么结果。想想觉得不会有什么希望了,就准备掉头回去。这时他向上看了一眼,居然看见了活物,高兴得他心窝突突直跳。在他三四百英尺高的一块突岩的顶上,靠边站着一只野兽,有点像羊,但又长了一对又长又大的角,“大犄角”——一直这么称呼——是加拿大盘羊。看样子是头警戒羊,正给一群霍普看不到的同类担任警戒。非常巧的是,它的头没有朝向霍普这一面,所以没有看到他。霍普趴在一块立岩上,把枪放好,稳稳地瞄准,扣动扳机。这头野羊突地向上一跳,在悬崖边上晃了一晃,就倒下来跌落到了谷底。这只羊非常得大,一个人根本背不动。猎人想,割下一块腰腿肉就够了。他割好猎物的肉,扛到肩上,赶紧沿来的路往回赶,因为已经是黄昏了。

但是刚一迈步,他就意识到了自己所面临的困难。由于他一路走得太急,翻过了几个峡谷,走得太远,并没注意记住周围的地势,现在回过头去要找到来的时候的路绝非易事。他现在所处的这个山谷,沟套沟,壑绕壑,看上去都差不多,实在无法分辨该去哪条路。他沿一条山沟大约走了上一英里多,到了一个山涧那里。他肯定来路没有这个山涧,这才知道走错了,于是再换另一个方向去,结果还是不对。夜暮降临了,等他终于找到了回去的路,天已经全黑了。这就非常难保证回去的路上不会再出错,还是要小心谨慎,不能够焦急乱闯。

月亮还未升起来,两边立着高耸的绝壁,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脚下不知深浅;背负重物,又劳顿了一天,他悬着紧张的心蹒跚地摸索前行;全仗着精神支撑,每挪动一步,就告诉自己又离露茜近了一步。还欣慰地想着自己已经打到猎物,足够三人在之后的旅途中作食物了,不至于饿肚子。现在,他已经回到了原地,那个留着父女二人的山口子地方。尽管夜黑,他还是认得清周围壁立的山势轮廓。他离开将近有五个钟头,一定是把他们等得急死了,他心里在想,一时感觉高兴,把手拢到嘴边,大声呼唤着,借着峡谷的回响,让他们先听见他回来了。他停了一下,倾听自己的回音。可是毫无动静,只有他自己的呼喊在沉寂、荒凉的岩石上来回碰壁,形成轮轮返响回进自己的耳朵。他再次叫一声,比刚才的更响亮,可是,仍然不见有回音,奇怪,和父女分开的时间说久也不是不久啊。

他隐隐约约感到了一种莫名的恐惧,于是就急忙向前面跑去,慌乱之中,把宝物似的兽肉丢掉也不顾了。当他转过大石,一眼便把原先生火的地方认清楚了。那里仍然有一堆灰烬,亮着炭火,但是,看得出来,在他离开之后,不曾有人照料过。周围同样是一片沉寂。原有的恐惧感现在变成了现实。他赶快跑近去,火堆旁阴森可怕,骡马、老人、姑娘全都不见了。这分明是在他离开以后,发生了突如其来的可怕的灾难——这灾难令他们猝不及防,无一幸免,而且没有留一点痕迹。这个意外打击,使杰斐逊·霍普失魂落魄,目瞪口呆,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不能自持,全靠用来复枪撑住了,身子才没有倒下来。但是,他毕竟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非常快从一时的迷惘中回过了神。他从火堆里捡一根半焦的木柴重新吹旺,借着升起的火光观察这个休息地的情况,发现周围踏满马蹄印,表明是一帮骑马人追到这里,抓住了老人和露茜,蹄印的去路方向,证明是又返回到盐湖城。是否父女二人都给带走了呢?杰斐逊·霍普心想他们当然要这么做。这时,他的眼睛落到了什么东西上,不禁使他全身神经紧张。离憩息地不远,有一个红土堆,土堆不高,但肯定原来是没有的。没错,这是一个新堆起的土坟。年轻的猎人走过去,仔细一看,上面还插一根树枝,树枝开裂的缝里夹有一张纸,纸上有字,写得非常潦草,但看得清楚:

约翰·费里厄

生前居于盐湖城,死于一八六〇年八月四日

他才刚刚离开没多久,那位健壮的老农就此这样去世了,而这草草的几个字竟成了他的墓志铭。杰斐逊·霍普又四处找寻了一番,看是否还有第二座坟墓,可是没有发现丝毫的痕迹。露茜已经被这帮可怕的追兵带了回去,遭遇了她原本注定的命运,被作为长老儿子的一个妻子了。当这个小伙子意识到她的命运居然已经这样,而自己也没有办法再做任何挽回的时候,他真想追随这位老农而去,一起长眠在他的安息之处。但是,他积极的精神终于消除了这种由绝望而产生的过分消极。如果实在没有其它办法可想,至少他还能够把他这一生,用在报仇雪恨上。杰斐逊·霍普有着百折不屈的耐心和坚强的毅力,因此也就具有百折不挠的复仇的决心。他复仇的心,大概是他在与印第安人相处的日子里,从他们那儿学到的。

他悲凉地站在火堆旁边,感觉只有彻底、干净、痛快的报仇,并且用他自己的双手,亲自杀掉他的仇人,才能减轻心中的悲痛。他下定决心,要将自己的坚定意志和无限的精力全部放在报仇雪恨上。他面色苍白、狰狞恐怖,一步一步沿来路走回,找到他遗失兽肉的地方。他把将要熄灭的火堆重新燃起来,烤着兽肉,直到熟肉的数量足够维持他数日的食用为止。他把烤好的兽肉捆成一包。

这时,他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他仍然循着这群复仇天使的足迹,穿越重山,一步一步地走了回去。他沿着之前骑马走过的路,千难万苦地走了五天;走得筋疲力尽、脚痛难耐。夜里,他在乱石上躺下,胡乱地睡了几个钟头的觉。而天还没有明时,便又起身赶路。第六天,他就回到了鹰谷;他们三人就是从这儿开始了他们不幸的逃亡。从鹰谷往下瞧,可以看到摩门教徒们的田园村庄。现在的他,已是形销骨立、虚弱不堪了。他倚靠着来复枪,朝着脚下这片寂静而广阔的城市,狠狠地挥舞着已经瘦削的拳头。

他望着这座城市,发现一些主干道上挂了旗帜和其它一些节日的标志。正在他猜测着原因的时候,就听到一阵奔腾的马蹄声,只见一个人骑着马朝他奔来。当骑马者走近时候,霍普认出这是一个名叫考起的摩门教徒。霍普曾经帮过他几次忙,所以,在他走近的时候,霍普就向他打了声招呼,想从他那里打探一下露茜到底怎么样了。他说:“我是杰斐逊·霍普。还记得我吗?”

这个摩门教徒丝毫没有掩饰他看到霍普时的惊诧。也难怪,他眼前这个面色惨白、目光狰狞、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流浪汉,让人非常难想象他是那个曾经年轻英俊的猎人。当他终于辨认出这是杰斐逊·霍普时,惊诧立刻就变成了恐惧。

“难道你疯了吗?还敢跑到这里来。如果被人知道我在这儿跟你说话,我的命也保不住了!”这个摩门教徒诚恳地说,“因为你帮助费里厄父女出逃,四圣会已经下令通缉你了呢!”

“我才不怕他们,也不怕被他们通缉。”霍普声音坚定,继而他又软下来对考起说:“你肯定听说过我要问你的这件事,请你务必要回答我。咱们一直是朋友,看在上帝的分上,请你千万不要拒绝我。”

“什么问题啊?你快说吧!这里的石头都可能长着耳朵,大树也可能长着眼睛呢!”这个摩门教徒非常害怕地说道。

“我想知道露茜·费里厄怎么样了?”

“她昨天和小德雷伯结婚了。喂,你怎么了,你可要站稳了。怎么感觉你有些魂不附体一样的啊?”

“不用管我,”霍普像被抽空了一样,他此刻嘴唇发白,已颓丧地跌坐在他刚才倚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你说她已经被迫结婚了?”

“昨天结的婚,圣仪堂[22]挂的那些旗帜就是因为这个。在究竟该由谁娶她这个问题上,小德雷伯和小斯坦格森争执过一番呢。他们两个都去追过他们,斯坦格森还用枪打死了老费里厄,因此他更有理由要求娶她作妻子。但是,他们两人在四圣会议上争抢的时候,因为德雷伯一派的势力比较大,所以先知就把露茜嫁给了德雷伯。但是,不管谁得到了她,都不会长久;昨天我看见那个姑娘已经是一脸菜色了,根本不像是个女人,简直就是鬼了。你要走了吗?”

“对,我要走了。”杰斐逊·霍普说着已经站了起来。他的脸孔简直象是大理石雕成的一样,神情严肃而坚决,眼睛闪露出凶光。

“你要去哪里呢?”

“不用你管。”他回答,背上他的武器,大踏步地走下山谷,一直走进了大山深处野兽出没的地方。

这群野兽中,再也没有比霍普更凶猛、更危险的了。

那位摩门教徒的话果然应验了。不知道是因为父亲的惨死,还是因为她被逼婚、心怀悲愤的缘故,可怜的露茜一直精神不振,无精打采的;不足一个月,她便郁郁而终。她的混蛋丈夫之所以娶她,主要是看中了约翰·费里厄的财产;因此,对于她的死亡,并没有感到太大的悲伤;他的一些亲戚倒是对她表示了哀悼,且按照摩门教的风俗,在入土前,整夜为她守灵。第二天凌晨,当她们正围坐在灵床边的时候,忽然房门大开,闯进了一个衣着褴褛、面目粗陋、饱受风霜的男人。她们惊惧万分,说不出话来。来人对那些缩成一团的妇女看都没有看一眼,丝毫没有理会她们,径直走向那个一度深藏着露茜·费里厄净洁灵魂的苍白、沉静的遗体。他弯下腰,在她冰冷的额头上虔诚地吻了一下。然后,又拿起了她的手,从手指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他凄厉地吼道:“她决对不能戴着这个下葬。”在人们还末来得及喊叫的时候,他就飞身下楼一下子不见了。

这件事出现得非常离奇,并且如此突然,若不是露茜手上那只标志着新娘身份的金戒指已经不见的这一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存在的话,就连那些守灵者自己都非常难相信这个事实,更说不上让别人去相信了。杰斐逊·霍普在大山中流浪了好几个月,过着野蛮原始的非人的生活,他时时刻刻想着要报仇雪恨。

这时,城里流传出一个说法,说是有一个怪人,整天出没于深山高壑之间,在城外四处徘徊。一次,一颗子弹嗖地穿过斯坦格森的窗户,正射在距他不足一英尺的墙壁上。还有一次,当德雷伯经过绝壁下面的时候,一块大巨石从他的头上滚落下来,多亏他赶忙卧倒,才逃脱了这场灾祸。这两位年轻的摩门教徒不久就知道了企图要他们命的原因。于是他们带着大队人马,一再冲进深山里去,打算捉拿他们的敌人,或将他杀死。但总是没有成功。于是,他们又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方法,不单独外出,天黑之后,就足不出门了。同时,又派人保卫他们的住宅。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觉得可以放松警戒了,因为既没人听到过任何关于他们仇人的消息,也再没人见到过他的踪影,于是他们就期望着,时间久了,他复仇的心也许就会渐渐平静下来。而事情却绝非如此,可以说,这种复仇的决心反而愈发增强了。霍普本来就具有坚毅的、百折不挠的精神,除了寝食不忘的报仇之外,再也没有任何其它感情占据着他的心灵了。况且首先他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不久,他便意识到,虽然他体格非常健壮,也已经受不了这种过度的操劳了。日晒雨淋,无遮无盖,又吃不到象样的食物,这样,他的体力就开始大大地耗损下去,如果他象条野狗一样地葬身于大山之中,那么,复仇大业又怎么办呢?何况,长此以住,势必要会有这样的结果。他认为,要是真的这样的话,正合了敌人的心愿。所以,他勉强回到了他在内华达呆过的矿上去,可以在那里恢复体力,另一方面积攒足够的钱财,用以继续追踪仇人,而不致于让自己饥饿困顿。

他本来打算最多离开一年后就回来,但由于各种意外事情的阻挠,他一直无法脱身,时间将近五年之久。虽然时间过去了五年,但在五年后的今天,当年的切肤之痛,仍历历在目,复仇的决心正如当年那个令人永世难忘的夜晚,就像他站在约翰·费里厄新坟旁时一样急迫。他乔装打扮,改名换姓,回到了盐湖城。他只想伸张正义,自己早已把的生命已置之度外了。到达盐湖城后,才发现坏消息正等着他。

几个月之前,摩门教徒内部发生了一次分裂,年轻的一派反抗长老的专制,结果有非常多不满教会的分子脱离了教会组织。他们离开了犹他地区,成了异教徒。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在当中,但没有任何人知道他们的下落。传说,德雷伯早已将他的大部财产都设法变卖了,所以离开的时候,他已是腰缠万贯,而他的同伴斯坦格森,相比之下,却是穷困潦倒。但是,他们现在到底在哪里,却没有任何线索可寻。

在这种困难重重的情况下,无论复仇心如何的急切,一般的人恐怕都会灰心丧气,放弃复仇的决心。但是,杰斐逊·霍普却一刻都没有动摇过。他带着他全部的一笔数目非常少的财产出发,在美国各地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找寻他的仇人。没钱的时候,就随便打点工糊口。一年一年地过去了,他的黑发变得斑白,但是,他仍然继续流浪着,就象是人类里的一头绝不罢手的敏锐的猎犬一般。他把自己全部的精力都倾注在这个复仇大业上,为了它,他已经献出了自己的一生。

然而皇天不负有心人。虽然这只不过是从窗口中看到了仇人的面貌,但一切却向他表明:他所追踪的两个仇人正呆在俄亥俄州的克利夫兰城中。他回到他那破旧不堪的寄宿处,把复仇计划全都准备妥当。但是,事有凑巧,德雷伯那天也从窗口中认出了街上的这个流浪汉,并且也看到了他眼中的杀机。因此,他在斯坦格森的陪同下(他现在是德雷伯的私人秘书),慌忙找了一位负责治安的法官报告:由于旧日城一个情敌的嫉恨,他们的生命正处于危险当中。当晚,杰斐逊·霍普便被拘捕了。因为找不到担保人,他被关押了几个星期。等到被释放的时候,他找到的住处早已经是人去楼空了,德雷伯和他的秘书已动身去了欧洲。霍普的复仇计划再次落了空。

但是,心头的积恨一再激励着他,鼓励他继续追踪下。但是由于路费的缺乏,他不得不再工作一段时间,省下每一分钱,为今后的行动作准备。最后,等到他攒够了足以维持生活的所用费用后,就动身前往了欧洲。他在欧洲各个城市找寻他的仇人;没有钱的时候,无论什么样的苦工他都愿意干,但一直没能找到那两个逃亡的人。当他赶去圣彼得堡时,他们俩就去了巴黎,他到了巴黎,又听说他们动身去了哥本哈根。当他再次赶到丹麦首都哥本哈根时,还是晚了几天,这时,德雷伯和斯坦杰逊已经去了伦敦旅行。最后,霍普在伦敦把他们赶上了绝境。至于在伦敦发生的事情,我们还是引用华生医生日记中记载的这个老猎人自己的讲述。这个故事,我们在前面也已大致讲过了。

六 关于华生回忆录的记载

犯罪分子的疯狂拒捕显然并不是对于我们这些人有什么敌意。当他看到自己已经无力反抗,便态度一转,温和而友善地笑了起来,并表示说刚才的挣扎不知道有没有伤到我们。

“不用说,你们是要把我送到警察局去。”他对夏洛克·福尔摩斯说道,“我的车在门口。把我腿松绑,我自己走下去。我身体非常重,已经不像以前了,你们抬不动我的。”

格莱森和雷斯垂德互递个眼色,好像感觉这样的要求有些过分,但福尔摩斯却答应了这个凶犯的请求,把捆在他脚腕上的毛巾解开了。接着,他站起来,舒展两腿,像是要证明一下它们确实又重新获得了自由。至今我还记得,当时我看着他,心中在暗暗想,真是非常少有人像他这样魁伟强壮。他饱经风霜的黑色脸膛上表现出的那种坚定而富有活力的神情,就像他的体格一样让人惊奇和赞叹。他注视着福尔摩斯,钦佩地说:“如果警察局长的职位空缺的话,你肯定应该是最佳人选。你侦破我这个案子采用的方法确实谨慎而周密。”

福尔摩斯一句话没有说,只是对那两位侦探说:“我们一块儿把他送过去吧!”

“我来驾车。”雷斯垂德说。

“好吧!格莱森可以和我们坐在车里。华生,你既然对这个案子一直非常有兴趣,那就跟我们一块去吧!”我高兴地答应了,我们一起下了楼。

此时的杰斐逊·霍普没有一点要逃跑的意思,他平静地走进属于他的马车里,我们也跟着上了车。雷斯垂德坐在车夫的座位上,挥鞭策马前行,我们非常快就到了目的地。我们被领进一个小房间,那里的一个警官记录下了罪犯的姓名以及被杀害的两个人的姓名。这位警官面容白皙、神情冷淡,机械呆板地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他说:“犯人将会在本周内提交法庭审讯。杰斐逊·霍普先生,审讯你之前,你有什么要说的吗?我必须提醒你,从现在起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可能作为审讯的证词。”

杰斐逊·霍普缓缓地说:“先生们,我有非常多话要说,我愿意原原本本、一字不落地告诉你们。”

“等审讯的时候再说,这样不是更好吗?”这位警官反驳道。

“也许我等不到审讯了,各位先不要着急,我并不是要自杀。您是医生吧?”他把他的那双凶悍漆黑的眼睛转向我,问道。

“对,我是医生。”我回答他。

“那么,请您用手按一下这里。”他微笑着说,用铐着的双手,指向自己的心口。我用手按了按他的胸部,马上发现里边有一种不正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在微微震动着,就象是一座不是非常牢固的建筑里,开动了一架大马力的机器一样。在这安静的房里,我能听见他的胸膛里有一种轻微的嘈杂声。

我叫道:“怎么,你得了动脉血管瘤!”

他安详地说:“他们也是这么说的。上个礼拜,我看过一位医生,他告诉我,用不了几天,这个血管就会破裂。我得了这病已经非常多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坏。这个病,是我在盐湖城的大山之中,由于风吹日晒,过度劳累,而吃不饱的原因引起的,现在我已完成了我的使命,哪一天死,我早就不在乎了。可是,我想在死前,把这件事交代清楚,死后好留下个记载。我不愿在死后被别人看成一个简单的杀人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非常快地商量了一下,考虑让他说出他的故事是否妥当。警官问我:“医生,你认为他的病情的确有突然恶化的可能性吗?”

我回答:“的确是这样。”

于是这位警官说道:“这样的话,为维护法律起见,我们的职责显然是首先要取得他的口供。先生,现在你可以代了。不过,我再一次向你说明,你所交代的一切都要被记录下来。”

“那就让我坐下来说吧。”犯人说着,一面就不客气地坐了下来,“我的这个病非常容易让我感到疲惫,况且半个小时之前,我们刚刚斗争过一番,这绝不会使我的病情有所好转。我已经在坟墓边上的人了,是绝对不会对你们说谎的。我下面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话的。至于你们将如何处置我,这对于我来说,已经不重要了。”

杰斐逊·霍普说完这些以后,就倚在椅背上,说出了下面这段惊人的供词。他讲述时的态度非常从容,并且讲得有条有理,仿佛他所说的事情是司空见惯的。我保证,这些补充的供词完全准确无误,因为这是我从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趁机抄录下来的。他在他的笔记中,按照他原来的说法,一字一句地记录了这位犯人的供词。

他说:“我为什么会恨他们两个人,对于你们说来,这一点是无所谓的。他们罪恶滔天,他们犯了罪,害死了两个人——一位父亲和他的女儿,为此他们搭上了自己的性命,这是他们罪有应得。自他们犯罪以来,时间已经过去了这么久,我不可能再拿出什么证据来,再到任何一个法庭去指控他们了。但我知道他们是有罪的,我下定决心,我要把法官、陪审员和刽子手的任务全部一个人担当起来。如果你们是真正的男人,如果你们处在我的位置上,一定也会象我这样干的。我刚才说起的那位姑娘,二十年前本来应该要嫁给我的,可是却被逼着嫁给了这个德雷伯,以致让她抑郁而终。我从她的遗体上把这个结婚戒指摘了下来,当时就发下誓,一定要让德雷伯看着这只戒指咽气;还要让他临死的那一刻意识到,他是因为自己所犯下的罪,才受到了这样的惩罚。”

我千里迢迢踏遍了两个大洲,追踪着德雷伯和他的同伙,直到追到为止现在,这枚戒指都一直带在身上。他们想要东奔西跑以把我拖垮,他们可是白费苦心了。即使我明天就要死了——这倒非常有可能,那也要在我临死的时候,总算让我知道:我在这世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而且完成得相当出色。他们两个都已经死了,而且都是亲手被我干掉的,此外,我也就没有什么其它的愿望和请求了。他们是富人,而我却是一个穷鬼。因此,要四处追赶他们,对我说来实在是不容易。来到伦敦的时候,我差不多已经是一贫如洗了。当时我知道,我必须找份工作,才能维持生活。赶车、骑马对我来说,简单象走路一样平常。于是我就去一家马车厂去找工作,马上就成功了。只要每个星期向车主缴纳一定数额的租金,剩下的就归我自己了。但是,剩下的钱并不算多,可我总是想方设法勉强维持着。

“我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不认得道路。我觉得在所有道路比较复杂的城市当中,也没有一个比伦敦城的街道更复杂难找。我就在身上带一张地图;直到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主要的几个车站以后,我的工作才逐渐顺利起来。在伦敦非常长一段时间之后,我才找到他们两人的住处。我四处打听,最后无意间碰上他们。原来,他们一直住在泰晤士河对面坎伯韦尔区的一间公寓里。只要找到了他们,就自然会落入我的掌控之中,我留长了胡须,他们根本不可能认出我。我紧跟住他们,伺机动手。我暗下决心,这次绝不能再让他们跑掉。虽然如此,还是差点让他们溜掉了。他们无论去伦敦哪里,我都形影不离地紧跟在他们后面。我有时拉着马车跟着他们,有时步行。拉着马车是最好的方法,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甩掉我了。因此,我只有在清晨或是深夜才会去做点生意,赚些钱,以致后来我都不能按时给车主缴纳租金了。但是,只要能亲手杀掉仇人,这些我都不在乎。”

“他们两个都非常狡猾。他们知道可能会被人跟踪,所以从来都不单独出门,也不在晚上出去。两个星期以来,我从没看见他们分开过。虽然德雷伯经常喝得烂醉,但斯坦格森一刻也不疏忽。我起早贪黑地窥探着,总也找不到下手的机会。但我并没有灰心丧气,因为我感到复仇的时刻马上就要来了。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我胸口这个病,也许它会提前破裂,让我的报仇大业以失败告终。结果,有一天傍晚,我驾着车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四处徘徊的时候,忽然有辆马车停在了他们住所门口。非常快,有人提了行李出来,德雷伯和斯坦格森也跟着出来了,两人一起上了车。我赶紧驾马车追了过去,远远地跟着他们的车子。当时我非常不安,不知他们又要变更到哪儿去住。结果,他们去了尤斯顿车站。我找了个小孩帮我看住马车,就跟他们进了月台。我听到他们在打听开往利物浦的列车。车站的人告诉他们刚出发了一趟车,几个钟头内都不会再有了,斯坦格森听了似乎非常气恼,但德雷伯非常高兴。我故意夹在人群中,离他们近一点,因此听到了他们当时的对话。”

德雷伯说有私事要回去处理,如果斯坦格森愿意等他的话,他非常快就会回来。结果斯坦格森不但阻止他并且还提醒他说,他们两人早有约定要一直做伴,不能单独行动。德雷伯却坚持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他必须自己一个人回去。我没听清斯坦格森又说了什么,但后来听到德雷伯破口大骂,说斯坦格森不过是他雇用的奴仆而已,不要装模作样地反过来指责他。如此一来,斯坦格森也就没有再多嘴,只是跟他商量,让他不要错过最后一趟火车,如果真错过了就去郝黎代旅馆找他。德雷伯答应在十一点之前一定回到月台,接着,他径直出了车站。

“我一直在等待着得,千载难逢的好时机终于来了。从那一刻起我的仇人完全陷入了我的掌控之中。他们在一起时可以相互帮助,但分开后,我就非常容易把握了。尽管如此,我并没有莽撞行事。我立定了一套周密的复仇计划:复仇的时刻,我要让我的仇人知道究竟是谁杀了他,让他知道究竟他为什么受此惩罚,这样的复仇才让人满意。我把我的复仇计划安排妥当之后,就按照这个计划一步步地进行,我要让害我的人知道,他遭到报应的时刻到了。”

“正好那几天,有个坐车的人在布瑞克斯顿街一带查看过几处房屋子,他把其中一所空屋的钥匙遗落在我的车里了。他当天晚上就把钥匙取了回去,但在这之前,我早已给这把钥匙弄了个模子,而且依照原样配了一把。这样一来,我在这个大城市中至少找到了一个可靠的地方做我要做的事情而不受任何阻碍。接着,我就想办法把德雷伯给弄进那个空房间里去。”

“德雷伯离开车站以后,就在路上走,后来他进了两家酒店。他在最后那家酒店里逗留了差不多半个钟头。出来时已经是踉踉跄跄的了,显然喝得差不多了。在我面前有一辆双轮小马车,他招呼这辆车过去,然后坐上了。我一路紧跟着他。我们一起走过滑铁卢大桥,跑了好几英里。可是,让我感到非常奇怪的是,他竟然又绕回了他原来的住处。我不知道他回去到底要干什么,但我还是跟了过去。离房子大约一百码的地方,车子停下了。他走进了那幢公寓,随后,他搭乘的那辆马车就离开了。”

“能给我一杯水吗?我的嘴现在非常干。”

我把水递给他,他接过去一饮而尽。

“这样感觉好多了。”

于是,他继续说:“我在那里等了大约一刻钟,或者时间更长一点,房子里突然传来打架吵闹的声音。接着,大门忽然敞开了,出来两个人,一个是德雷伯,另外一个是个年轻小伙子,我之前从未见过此人。年轻人一把揪住德雷伯的衣领,用力一推,紧接着一脚把德雷伯踹到了大街正中央。他晃动着手中的木棍对德雷伯大吼:‘你这个狗娘养的东西!我要好好教训教训你,竟敢欺负良家妇女!’那个小伙子当时怒不可遏,若不是那个浑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往街中央逃,那年轻人一定会拿棍子暴打他一顿。德雷伯一路逃跑到了拐弯的地方,正好看到我的马车,便招呼我上了车。他急切地说:‘去郝黎代旅馆。’”

“见他进了我的马车,我非常得兴奋,心狂跳不止。当时我非常怕我的血管瘤会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迸裂。因此,我缓慢地驱车,寻思着接下来怎么做。我本可以拉着他到乡间,在荒无人烟的小道上,跟他算这笔账。我几乎决定这么做了,他突然主动替我解决了这个问题。就在这时候他又犯了酒瘾,喊我在一家大酒店的门口停下了。他吩咐我等着他,便走了进去。他一直喝到酒店打烊,出来时已是酊酩大醉,这时候我知道我已经胜券在握了。”

“请不要以为我会毫无防备地给他一刀,把他解决掉就结束了。如果是这样,只能算教条地执行了正义的审判。我是绝不会那么干的。我早就决定给他们一个机会,如果他们能把握住,就有一线生机。我在美洲流浪的日子里,为了维持生计做过形形色色的工作。我曾在‘约克学院’实验室看过门,清洁过卫生。有一天,我听到教授在讲解毒药的问题,他拿了一种叫生物碱的东西给他的学生看。这是从南美洲的土人制造的毒箭中提炼出来的,毒性非常强烈,只要一丁点儿,就能使人马上丧命。我记住了那个毒药瓶子放的地方,他们走之后,我就偷偷倒了一点。我还算是个技术不错的配药能手,我把拿来的毒药做成了一粒粒可以溶解的药丸。然后装进一个盒子里,同时再放进一粒模样相同没有毒性的。我当时决定如果得手,我就让那两个混蛋一人一盒,让他们先选服一粒,剩下的我来吃。其实,这样做就相当于在枪口上蒙上手帕再射击,可以把人置于死地还没有任何声响。从那天起,我就把装有药丸的盒子一直带在身上,这个时候它们终于派上了用场了。”

“那是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德雷伯从酒店出来时已经过了午夜,大概一点钟,风刮得非常得厉害,正下倾盆大雨。此时街道上是一片惨淡的景象,但我的心情无比愉快,高兴得快要叫起来。先生们,如果你们哪一位曾因朝思暮想了二十多年一件事,到了唾手可得的时刻,你们就能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我点了支雪茄,喷着烟圈,努力安抚自己紧张的情绪。但还是因为过于激动,双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也突突乱跳。我赶着马车前进,我仿佛看到老约翰·费里厄和亲爱的露茜在黑暗中对我微笑。我看得一清二楚,就像此刻我看到的你们一样清晰。一路上,他们都在我马车旁边,一边一个,一直跟随我来到布瑞克斯顿街的那间空宅。那里除了滴滴答答的雨声,没有任何声音,而且一个人影也看不到,我从车窗往里瞧,德雷伯因喝酒已蜷成一团沉睡过去。”

“到了之后,我就摇醒他说:‘先生,到了,您该下车了。’”

他回答说:‘好的。’我肯定他当时以为到了斯坦格森住的旅馆,他什么也没说便走下车来,随我到了空屋前面的花园。此时的他还是有些头重脚轻,摇摇晃晃的。我不得不去扶着他,以免他跌倒。走到门口,我便打开门,领他进了前屋。我敢保证,在这一路上,费里厄父女俩都一直在我们的前面。

“‘这儿太黑了。’他一面说,一面乱跺脚。”

“‘马上就会有亮光了,’说着我便擦亮了一根火柴,点燃了我带来的一支蜡烛。我一边把脸朝向他,一边用蜡烛照亮了我的脸。我说:‘好啦,伊诺克·德雷伯,现在你看看我是谁?’”

“他醉眼朦胧地盯着我看了半天。然后,在他的脸上突然出现了非常恐惧的神情,整个脸都开始痉挛,说明他已经认出我来了。他顿时吓得面如土色,踉踉跄跄地后退着。我还看到大滴的汗珠,从他的额头一直滚落到眉毛上,牙齿也在上下相撞,吱吱作响。”

“见了他这副模样,我不禁靠在门边狂笑不止。我早就知道,复仇是件非常痛快的一件事,可是,却从来没有想到过竟是这种的滋味。我说:‘你这狗东西!我一直追着从盐湖城到圣彼得堡,可总是让你溜掉了。现在你的死期终于到了。因为,不是你就是我,再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了。’我说话的时候,他又往后退了几步。从他的脸上可以看到,他认为我已经发疯了。”

“那个时候,我的确是跟疯了一样,太阳穴上的血管就象铁匠挥舞的铁锤一样不停跳动。我相信,当时血若不是从我的鼻孔中涌了出来,让我感到轻松一下的话,我的病也许就会发作了。”

“‘你说露茜·费里厄现在怎样了?’我一面吼着,一面把门锁上,并把钥匙举在他的眼前晃了几下,‘这惩罚的确是来得太慢了些,可现在你终于落网了。’在我说话的时候,我看到他那两片怯懦的嘴唇颤抖着,他还想要求我饶命。但是,他知道得非常清楚,这一点用处也没有。”

“他结结巴巴地说:‘你要杀我吗?’”

“我回答说:‘谈不上谋杀不谋杀的。杀死一条疯狗,能说得上谋杀吗?当你把我那可怜的未婚妻从她那被杀害的父亲身旁带走的时候,当你把她抢入你的那个该死的、恶心的新房里去的时候,你对她有没有有过一丝的怜悯?’”

“他叫道:‘杀死她父亲的人不是我。’”

“‘但是,是你击碎了她那颗纯洁的心!’我厉声向他喝道,一面把装有毒药的盒子送到他的面前,‘让上帝替我们裁决吧。选一粒吃下去。一粒能够致命,一粒可以生还。你挑剩下的一粒归我。让咱俩瞧瞧,这世上究竟还有没有公道,咱俩其实都是在碰运气。’”

“他吓得躲在一边,大声喊叫起来,乞求饶命。但是,我拔出刀,直顶着他的喉咙,直到他乖乖地服下了一粒,我也便吞下了剩下的另一粒。我们面对面,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有一两分钟,等着看究竟谁能生还。”

“当他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时,他知道他吞下了那颗毒药。我怎能忘记他当时的那副嘴脸呢?看见他那副表情,我大笑了起来,并且把露茜的结婚戒指举到他的眼前。可是眼前这一切只有一会儿的功夫,因为那种生物硷发挥作用是非常快的。一阵痛苦的痉挛使他面目扭曲变形,他两手向前伸出,摇晃着;然后惨叫了一声,就一头倒在了地板上。我用脚将他翻过来,用手摸了摸他的心口,已经没有心跳,他死了!这时,血一直从我的鼻孔向外涌个不停,但我并没有在意。也不知为什么,我一个闪念,便用血在墙上写了一个字。也许这是由于一种恶作剧的念头,想要把警察引入歧途;因为当时我的心情的确是非常得轻松愉快。我想起在纽约曾发现的一个德国人被谋杀的事件,死者的身上就写着拉契这个字。当时的报纸上曾争论过,说这是秘密党干的。我当时想,这个让纽约人感到非常离奇的字,大概也会使伦敦人疑惑不解。”

“于是,我就用手蘸上自己的血,在墙上找了个合适的地方写下了这个字。后来,我便回到了我的马车那里。我发现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天气依然是风急雨骤。我赶着马车走了一段之后,手伸回经常放着露茜戒指的口袋里一摸,发觉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是她留下的唯一的遗物。我想,可能是在我俯身察看尸体时,它掉了下去。于是,我又掉头赶着马车往回走。我把车停在附近的一条横街上,壮着胆子朝那间屋子走去;我宁可冒着天大的危险,也不愿失去这只戒指。一走进那所房子,就跟一个刚从里面走出来的警察打了个照面。我只好装成一个醉鬼,以免引起他的怀疑。”

“这就是伊诺克·德雷伯死时的情况。我紧接着要做的就是用同样的方式去杀斯坦格森,这样我就可以给约翰·费里厄报仇雪恨了,我知道他那时就住在郝黎代旅馆。我在旅馆周围徘徊了非常久,他都没有露过面。我猜想,他可能是因为德雷伯的一去不返,觉得事有蹊跷。斯坦格森是个非常狡猾的人,他一直都小心地提防着。可能他觉得只要躲在旅馆里不出来,就能逃过我,那他就大错特错了。我非常快就发现他所在的卧室的窗户。第二天一大早,我用旅馆在胡同里放着的梯子,趁着晨光朦胧爬进了他的房间。我叫醒他并且告诉他,非常久之前他犯下了罪行,现在他该偿命了。我还把德雷伯死时的情况讲给他听,让他也拣食一颗药丸。他并不接受我给他的机会,他从床上跳起来,用刀直刺向我的咽喉。为了自卫,我一刀刺进了他的心脏。无论是哪种方法,结果都将是这样,上帝也不会让他那只沾满罪恶的手挑中无毒的药丸。”

“还有几句话我一起说完了吧!因为我不久也将离开人世。后来,我继续做赶马车的工作,我想加把劲,攒够回美洲去的路费。我那天停在广场上,有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打听车夫杰斐逊·霍普,说是贝克街有位先生要雇车子,我没有怀疑就跟来了。接着,就是这位年轻人用手铐干脆利落地铐住了我,他动手之快是我生平少见!先生们,这就是我的全部经历。你们可能觉得我是一个杀人犯,但我认为其实我跟你们一样,是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是那样的惊心动魄,他讲述这一切的态度也给人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们都听得出了神。连那两位久经考验的职业侦探都听得津津有味。他讲完后,我们一声不响地坐在那里,只听到雷斯垂德速记着最后几句供词时,笔在纸上发出的沙沙声。

“有一个问题,我还想再有点了解,”福尔摩斯开口说话,“我登了广告以后,你有同谋来领戒指,这个同谋是什么人?”

人犯向我朋友挤挤眼,扮一个小小的鬼脸。“我自己的秘密都可以讲出来,但连累人的事我不做,决不会把别人供出来。见了启事广告,我想过可能是个圈套,也可能正是我要的那只戒指。我一个朋友自告奋勇来看看。我想,你也会承认,这事他做得非常漂亮。”

“是这样。”福尔摩斯表示心悦诚服。

“那么,诸位先生,”警官严肃地宣布,“法律规定必须执行,星期四人犯必须提交法庭审讯,诸位先生届时务必出庭。开庭之前,人犯由我负责拘押。”他说着就打了铃,杰斐逊·霍普由两名看守带走。我的朋友和我一同离开警察局,坐马车回到贝克街。

七 尾声

我们之前就接到了通知,在本星期四出庭,但是到了星期四,已不需要我们到庭作证。更高一级的法官受理了这个案件,杰斐逊·霍普被传唤到另一个法庭受审,说要进行非常公正的审判。杰斐逊·霍普被捕的当天晚上,他的动脉血管瘤就破裂了,次日清晨发现他死在监狱的地板上,脸上带着安详和满足的微笑,似乎他临死前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没有虚度,仇也报了,冤也申了,一切都如愿以偿了。

第二天傍晚,我和福尔摩斯闲谈起这件事,他说:“格莱森和雷斯垂德如果知道霍普死了,一定会死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法出庭,没法出庭也就没有办法自我吹嘘了,这不就泡汤了吗?”

“凶手的捉拿归案,又不是他们两个的功劳,他们又没出什么力。”我回答说。

“在这个世界上,你做了些什么,并不重要。”福尔摩斯尖刻地说道,“问题在于,你怎么叫别人相信那是你做的。别担心,”他停顿了一下,又轻松地说,“这对我的破案经验不会有丝毫的损失。回想起来,我经手的案子,这一桩还算是最顺手的,主要是案情比较简单。不过,受益还真是不少。”

“够简单?”我不解地问道。

“是呀,够简单,实在谈不上有多么的复杂。”夏洛克·福尔摩斯看着我莫名其妙的样子,笑道,“我只不过运用几次普通的推理,没有靠其它的东西,三天之内,就把案犯捉住了,可见这案情本身是非常简单的了。”

“这倒也是。”我说。

“我给你讲过,看起来越是不平常的事,往往倒不会有障碍。解决这类问题,最重要、最关键的,是必须善于逆向推理。这个方法相当有用,也相当简单,可惜人们在实践中应用得非常少。日常生活当中,顺向推理用得非常普遍,比逆向推理的用处大得多,所以逆向推理也就容易被忽略。一般来说,五十个人能够进行综合推理的人中,只有一两个人善于做逆向推理。”

“我得承认,”我说,“我对你这些话还不够理解。”

“我倒不指望你马上就能够领悟透彻。让我看看能不能讲得更清楚一点。大部分人都是如此,在你向他们罗列了一系列的相关事件之后,他们都会告诉你结果。他们把这些事统统都汇聚在心中,就能告诉你通过思考能得出什么结论。还有为数不多的人比较不简单。你给他们一个结论,他们就能够凭着知识感悟,推理出实现结论的每个步骤。这是一种能力,也就是我所讲的逆向推理,或者也可以叫分析推理能力。”

“我明白。”我说。

“这件案子就是个非常好的例子,我们只有一个结论,其它的事情都需要去找寻。我们现在从头开始看,我尽量说明我进行推理的各个不同步骤。你知道,我们到了那附近后是走着去的那个空宅,开始我对屋里的一切确实一无所知。到了那儿,当然首先我要查看路面,我跟你解释了,我们也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马车车轮的留下的印迹。经过研究,得出车轮印是案发当天晚上留下的。根据这些痕迹所表现出的车轮轮距,我还判断说这是一辆出租的四轮马车,而不是私人的四轮马车。因为伦敦一般的四轮出租马车的轮距比私人马车的轮距要窄一些。这是咱们过去后通过观察得出的第一点。”

“然后,我们又查看了花园,我慢慢地沿着花园的小路察看。这是一条泥路,非常容易留下脚印。对你来说,毫无疑问这只是一条有着非常多的泥脚印的路,但经过我受过训练的眼睛,上面的每个脚印都有意义。在刑侦科学中,没有比足迹学这一门更重要,虽然它容易被人忽略。我一向非常重视足迹学,经过非常多的实际经验之后,重视足迹已成为我的习惯。在花园的小径上,我看到有警察的重鞋印,也看到有另外两个人的足迹是最先走过这条小径的,这一点非常容易说明。因为在从某些有这种脚印的地方可以看出,他们的足印被后来的脚印踩踏了,或者完全消失了。这是我得出的第二点。”

“从这一点可以推断,夜里有两个人到过这里,一个身材高大,这是根据步距推算出来的;另一个衣着考究,这是根据他小巧精致的靴印推断的。走进案发的空屋之后,那位穿着考究的人确实是其中一个这一点马上就得到了证实,因为他就躺在那儿,所以,非常显然那个身材高大的就是杀人凶手,前提是这是一桩谋杀案。再说尸体,死者没有任何伤痕,但脸上却留有因恐惧而紧张恐怖的神情,显然他死前知道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人类若突发心脏病死亡或因其它自然原因猝死,面部表情都不可能那么激烈和恐怖。在嗅过死者口唇后,我闻到了轻微的酸味,就得出了结论,他是被迫服毒身亡。再说一遍,我说他是被迫服毒的,是从他脸上留有又仇恨又惊惧的表情上推断出来的。我是用排他法得出这一结论的,因为除此之外没有其它的假设可以解释此种现象。不要以为这是一种从未听过的说法,迫服毒,每年的犯罪记录中都会有的,这并不稀奇。说到强迫服毒,每一位毒物学家可能都会联想起敖德萨的多尔斯基案件,还有发生在蒙彼利埃的勒蒂里埃一案。”

“现在我们来说一下作案动机的大问题。谋财害命肯定不是本案谋杀的目的,因为没有发生过抢劫,财物也没有少。那么,是政治谋杀吗?情杀?这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我的假设倾向于情杀,而非政治谋杀。政治暗杀,刺客总是匆忙下手便马上逃离现场。但这桩谋杀案恰恰相反,非常从容不迫。凶手在屋子到处留下了痕迹,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他从头到尾留在现场。这就一定是出于私人恩怨,决不具有政治性的目的,因此才会进行如此的报复。发现了墙上的留字,我就更对自己的判断有了把握。他做的这个手脚,再明显不过,是为了布疑阵。等到发现了戒指,这就确定无疑,就可以给问题就定性了。非常明显,凶手是在拿戒指向被害人提醒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已不在了,或者去世了。关于这个,我曾问过格莱森,电报发到克利夫兰,调查德雷伯以前的经历,有没有其它的问题,他回答说没有,这你应该记得的。”

“接着我又对室内的情况做一番非常仔细的检查。结果使我进一步肯定了我的观点,凶手是高个子。有其它的一些细节,印度特里其雪茄烟的烟灰,凶手右手的长指甲。我的结论是,既然没有打斗的痕迹,地板上的血迹就是凶手由于太过激动引起的鼻子出血。我看到地上的一行滴血正好与脚印方向一致。一般人不会由于激动就出这么多鼻血,只有血气特别旺盛的人才可能这样,因此我大胆推测,罪犯非常可能是个体格健壮的人,血气好,面孔就发红。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这个判断果然没有错。”

“离开了这座屋子之后,我把格莱森疏漏了的地方补了一下。我给克利夫兰的警察局长拍了份电报,专门询问伊诺克·德雷伯的婚姻状况,回电非常明确。电报说,德雷伯曾指控一个名叫杰斐逊·霍普的旧日情敌的追杀,要求取得人身安全的保护;这个霍普现在也在欧洲。我当时就明白了,迷案的头绪已经显现出来了,已经掌握在我的手中。以后要做的事情,就是捉拿凶手了。我当时心中已有论断,同德雷伯一起走入屋内的不是其它人,正是那个马车夫。马路上的马车痕迹让我看出,马四处走动过,说明没人照看,有人管理的马不会乱走。如果车夫不是去了屋里,那又会去了哪儿呢?再者,神智清楚的人,决不会在第三个人面前实施有预谋的犯罪,那不是自我暴露吗?简直是太荒唐了!”

“最后还有一点,要想在伦敦城里跟踪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去做马车夫了,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所有的这些思考,指引我得出了一个无法否定的结论,那就是,杰斐逊·霍普,只有在伦郭的出租马车夫当中,才能找得到。既然他是个马车夫,那么他事成之后就此停止赶车,这个理由并不充足。恰恰相反,在他看来,自己突然改变了行动,一定会引来旁人的注意。所以他多半还是仍在操持旧业,至少暂时按兵不动。也没有理由假设他用的是化名。在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又有谁会知道他的往事?我便召集小流浪汉侦察队,叫他们把一家一家的伦敦马车场问个遍,把我要找的那个人找出来。他们真能干,一出动就成功了。这个还只是不久前的事,你应该记得非常清楚。而斯坦格森的被杀,完全是不能预知的事件,更谈不上怎么加以防止和避免。你已经知道,我拿到了药丸,我曾推论知道本案使用过的东西。你看,整个事件其实是一条长长的逻辑的链条,环环相扣,没有任何间断。”

“简直太妙了!”我情不自禁地赞叹,“你的功劳应该让全社会都知道。应该把这个案子写成报告向公众发表。如果你不愿意写的话,我来做这件事。”

“如果你想写就写吧!华生。你看看这个!”他边说边递给我一张报纸。

这是一份当日的《回声报》,他指给我的正是关于这件案子的报道。报上这样写道:“伊诺克·德雷伯先生及约瑟夫·斯坦格森先生被害一案的嫌疑犯杰斐逊·霍普突然在监狱死亡。公众因此失去了此件骇人听闻命案的谈话资料。从有关部门获悉,这是一件有非常久以前的爱情夙怨引发的惨案,涉及自由恋爱与摩门教婚姻制度等问题。现在,这个案子的内情可能永远不能揭晓了。两个被害人曾经都是摩门教圣徒,死去的案犯杰斐逊·霍普也来自盐湖城。本案若在其它方面没有什么影响的话,但至少显示着我市刑侦警力的神威,并警示一切异邦入境者不要期许在我国获得逃脱,任何纠纷最好在本国解决,若负案潜入我国,应引以为戒。本案侦破神速完全归功于苏格兰场的知名警探雷斯垂德先生和格莱森先生。据悉,凶犯是在一私人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处被当场擒获。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作为私家侦探,深受两位导师的教益,表现出了非凡的刑侦才能,有望获得更好的成绩。而二位警探亦有望获得奖赏,表彰他们的功绩。”

“哈哈,我之前就跟你说过了吧?我们这场血字研究的结果就是为雷斯垂德和格莱森争奖赏的!”福尔摩斯大笑道。

我说:这没有关系,所有事实已记录在我的本子上了,公众最终会知道事实真相。案子破了,你也尝到了成功的喜悦,这样完全可以满足了。就像罗马守财奴说的那样:“嬉骂由人,充耳不闻;家藏万贯,陶然自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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