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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0章 续书大结局(3)

薛宝钗的悲剧同样值得人们同情,它所显示的批判意义却是非常深刻的。曹雪芹横绝一代的卓识,正表现在这里,作者塑造薛宝钗这一形象的匠心,也表现在这里。只有从这个根本特点出发,才能真正认识这一艺术形象。

佚稿中,宝玉最后在宝钗的引导下出家为僧。宝钗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尘世幸福,付出了半世孤凄的代价。但她却并无怨言,这正是她“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这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豁达的人生态度的写照。

程高本后四十回显然篡改了曹雪芹原来的构思,抹杀了原著中宝钗引导宝玉“悟道”的重大主题。致使后来的论者对宝钗结局的评说,皆发生了一系列的误判。这明显是对曹雪芹原著的极大歪曲和亵渎!

王熙凤。

按照曹雪芹的原意,这个贾门女霸的结局是很糟的。从脂批中可以知道原稿后半部有以下情节。

1、获罪离家:与宝玉同淹留于狱神庙,原因不外乎她敛财害命等缺德事的被揭露。如对“弄权铁槛寺”、逼迫一对未婚夫妻自尽、自己坐享三千两银子一节,脂批就指出:“如何消缴,造业者不知,自有知者。”“后文不必细写其事,则知其平生之作为,回首时无怪乎其惨痛之态。”离家在外期间,刘姥姥还与她在“狱庙相逢”。此外,在狱神庙见到凤姐的还有小红、茜雪等人。

2、被夫休弃:“哭向金陵”娘家。从第二十一回脂批看,她发现丈夫所私藏的多姑娘头发之事是一个导火线,丈夫借此闹翻,将其休弃,那时凤姐“身微运蹇”,只能忍辱,这与“俏平儿软语救贾琏”时的“阿凤英气”有天壤之别。所以后半部那一回的回目叫《王熙凤知命强英雄》。

3、短命而死:尤氏对凤姐说:“明儿带了棺材里使去。”脂批:“此言不假,伏下后文短命。”总之,凤姐的惨痛结局是自食恶果,自作自受,并不是什么人世祸福难定。

贾迎春。

曹雪芹关于迎春的命运,总强调她的不能自主,也放弃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无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算盘,但诗里所表达的意蕴并不是精于计算或有条有理,还记得吗?她写的四句是: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因阴阳数不同。贾政虽然猜出来是算盘,但心内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盘,是打动乱如麻;探春所作风筝,乃飘飘浮动之物;惜春所作海灯,一发清净孤独;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为戏耶?贾政是越想越闷。迎春的命运,就像打动乱如麻的算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吞噬的结局。

迎春的命运和处境是悲惨的。父亲贾赦,一味好色贪财,母亲邢夫人,性格怪癖;生母早亡。她的婚姻大事,也就由其父贾赦独断敲定,许给了所谓的“世交之孙”名孙绍祖者。而且“娶亲之日甚急,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

八十回以后所写,亦大抵如此。迎春的奶娘回贾府请安时,“说起孙绍祖甚属不端,姑娘唯有背地里淌眼抹泪的,只要接了来家散诞两日。”接回家来以后,迎春“哭哭啼啼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好赌酗酒……”说得王夫人及众姊妹无不落泪。她心中想念着姐妹们,挂念着大观园紫菱洲昔日的住房……住了三五日,孙家已派人来接,“只得勉强忍情做辞了。”后来,在贾母生病,且“日重一日,延医调治不效”的情况下,迎春重病的消息传到了贾府,贾母闻说,悲伤不已。不多时,“外头的人已传进来说:‘二姑奶奶死。’”因为正值贾母病笃,贾家的人都不便离开,故迎春之后事,“竟容孙家草草完结。”这个“温柔沉默,望之可亲”的美丽的小姐,就此走完了自己的短暂的一生。

贾探春。

《红楼梦曲》里写道: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这说明了她后来是离家远别了,后四十回续书写她嫁给镇守海门等处总制周琼之子,但据曹雪芹的初衷,她可能是嫁给了一个王子,成为王妃。在书中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中,探春掣签,签上写道“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恭贺一杯,共同饮一杯。”众人笑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这些看似是玩笑话,但也可能是条伏线。她抽到的是枝杏花签,签上写道“瑶池仙品”,并引入唐代高蟾诗句“日边红杏倚云栽”,根据封建时代的传统和习惯“日”是皇帝的象征,“日边红杏”应是指皇帝身边的贵妇人。又根据舒四爷所见《乾隆五十五,六年间钞本》说《红楼梦》里“内有皇后,外有王妃”,或者早期抄本确有探春嫁为王妃的情节安排。但根据刘心武先生的探轶,探春是被皇上和番,远嫁到了茜香国。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谜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贾惜春。

结局:入栊翠庵为尼。

惜春在贾氏四姐妹中最小,当她长大懂事的时候,贾府已日趋衰败。她从三个姐姐的遭遇上更深地感受着家庭的没落。现实的不可恋,她找不到出路,只能看破“红尘”,选择“独卧青灯古佛旁”的逃避现实的道路。

史湘云。

湘云是一个奇怪的人,是书中着意不多写,却不得不写的一个主人公,如果说宝钗黛玉两峰对峙的话,湘云就是书中第三主人公,可是她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忽略着自己。对湘云的喜欢是一直不变的,随着岁月的增长,更加觉得她活得是最幸福的,因为她活得很清楚明白,活得很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岁月,也越来越觉得她更加的聪明和可爱。

根据脂砚斋评注中提供的零星材料,史湘云后来和一个颇有侠气的贵族公子卫若兰结婚,婚后生活还比较美满。但好景不长,不久夫妻离散,她因而寂寞憔悴。至于传说有的续写本中宝钗早卒,宝玉沦为击柝的役卒,史湘云沦为乞丐,最后与宝玉结为夫妻,看来这并不符合曹雪芹原来的写作计划。

脂砚斋究竟是什么人?周汝昌认为,是脂砚斋定了最后这部书的大名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是定名。定名时曹雪芹还活着,那就是说曹雪芹同意把脂砚斋的书评作为这一部伟大著作的组成部分。由此可见两人关系之密切。第二,里边许多批语是从女性的立足点出发的。周汝昌认为她就是《红楼梦》中史湘云的原型。有记载,“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而泪待尽”、“希望造化主、上帝你再造一芹一脂,我们二人亦大快于九泉地下”。这是什么话呀?周汝昌说,“我老老实实告诉诸位,这要不是夫妻关系,他怎么能这么讲话呢?这个正符合了多条记载,《红楼梦》的真本不是这个被高鹗篡改的一百二十回版本。曹雪芹自己写的八十回以后的情节与我们今天看到的完全不同。在真本中,湘云宝玉后来贫贱到极点,几乎做了乞丐,最后千难万苦,忽然又重会,结为夫妻。”

总之,第一,她是书里人物。第二,她是女性。第三,她和曹雪芹的伦理关系,亲密无比,和他的创作文学事业完全不能隔离。她在书中很真实,曹雪芹没有半点虚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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