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翼二世的问题一问出来,所有人的注意力就都转了过来。
“这问题,不该问我吧?我一不是食毒妖的辩护律师,二不是法官检察官,三不是被害者家属,这边这么多法学泰斗,您问问他们不是更好吗?”许士元回问道。
所谓食毒妖和尸王案,就是那个食毒妖请尸王吃饭的案件。食毒妖因为喜欢人类城市制造的大量有毒物质而住在了大城市的地下,因为乔迁新居请尸王来自己“新家”吃饭。
尸王欣然赴宴,结果在路上因为自己尸毒熏天毒死了好几个人。尸王被第一时间击毙了,现在纠结的是请吃饭的食毒妖是不是犯罪。
讲道理,如果是个人类案件这很好判。张三请李狗蛋吃饭,李狗蛋赴宴的路上被车撞死,张三对死亡结果负责吗?不负责,因为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
那么张三请李狗蛋吃饭,李狗蛋在赴宴途中当街杀人,连砍八刀砍死八人,张三对死亡结果负责吗?也不负责。因为这都是小概率事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者说高概率伴随。
但问题是,这是个请尸王来市中心吃饭的事情。尸王来市中心吃饭,毒死几个路人那是百分百的事情!许士元当时都怀疑那个食毒妖是不是其实和尸王有仇,其实是在借刀杀人。
这的确是人类第一次遇到这种案件,没有权威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供参考,人和妖的关系又不是很舒适和谐,这个案件已经在无罪派和有罪派之间吵了很久了。
之前向老师问过许士元的想法,许士元回答的是他倾向无罪派,但是现在自由之翼二世再问出这个问题,许士元觉得,自己之前的想法可能有些错处。
“许公,你现在可是修订委员了,这本来就是你的专业领域,以后案子还多着呢,总不能总是问老师吧?”狼王又插了一句。
狼王对许士元的称呼是“许公”,也就是从马王这边的身份、即妖族这边的身份来称呼的。狼王的话很明白,他在告诉在场的其他妖族委员,如果许士元作为马王领的许公,自己没点想法,纯粹是听老师话的小毛孩子,那这个第四十一位委员对妖族就等于没有用。
因为妖族选许士元作为一个妥协人物,是出于他马王领许公的身份和树尊的肯定。其实之前还有个九尾妖狐的分身找到过狼王,告诉他许士元是自己人,作为一个横行南北的人物,察尔汗自然会更相信自己的判断,今天的问题其实就是针对许士元的试金石之一。
陈光华院长听到这边的动静想要来解围,却被执行部部长拉住了。
“这是他必须过的一关,不然修订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对他其实是百害而无一利,与其让我们把他架在火上烤,不如趁现在让他自己做选择。”部长李建武说道。
“可是他才学了一年不到啊,正是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水平,这种时候说错了话可不是闹着玩的。”陈院长还是很着急。
李部长一点也不担心:“那你学了这么多年法律,就把尸王案解决了?刑法一哥说的东西,妖族反而更加反感,不如来听听许士元这样的半桶水的想法。刑法的制定,本来就是在尊重普通人的常情常感啊。”
“那...他们动手...”
李部长赶忙摆手制止了陈院长的话说道:“那不是还有我呢?不用担心。”
教育家和执行部部长的想法是不同的,陈院长首先考虑学生,李部长则是冷静的观察大局。
另一边,许士元在被狼王断了后路以后,反而不是那么紧张了。他也知道自己早晚会迎来这一关,与其再支支吾吾,不如一次解决。
许士元明白自己的刑法水平肯定是有问题的,在场能当他刑法老师的人或妖至少有一手之数。但是自由之翼二世和狼王的问题其实不是指望自己判的多好,而是在让自己展现出一个委员应有的姿态,以此评判他这个第四十一号值不值得出力拉到妖族这边。
想到这里,许士元就不怎么担心了,因为他只需要说出自己的观点就行,对错其实无关紧要。他的智慧不是这里最高的,甚至法师的资质都有可能不是最好的,但是在这里都不需要。这里只需要一个精神独立、人格独立的人罢了。
许士元想了一阵子,就说出了自己的观点:“关于尸王案,我们首先要看食毒妖构不构成犯罪。现在大家无非是分无罪和有罪两个派别,有罪派里面再分罪行罪数和量刑问题,而我是站在有罪派这边的。”
“请朋友吃饭都有罪了?许公的脾气是不是太大了点?”说话的还是二世,毕竟他是主攻手。
许士元摇了摇头“并不是说所有请朋友吃饭都有罪,而是看具体情节。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表面上看食毒妖王主观上是想请尸王吃饭,客观上是请客吃饭未遂,那么请客吃饭未遂当然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我们要看食毒妖王在这个案件中承担的责任。”
“责任?”说话的是彩蝶女王。
“是的,责任。”许士元看着彩蝶女王的大眼睛说道。
“就像我请一个精神病人吃饭。我明知这个人有一见到人就咬的精神病,但是我还是请他来市中心吃饭,那我在这个事件中是不是就天然具有了阻止他咬人的责任?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像我们遛狗必须栓绳子,因为我们有不让狗咬人的义务。”
听到这里,隔着两个沙发在喝酒的犬王“哼”了一声,但是没有说什么。
许士元顿了顿,继续说道:“那我们在这个案件里也要看食毒妖王有没有对死人结果的明知,如何判断呢?这就需要我们进行推定,不是根据某个个体的价值标准,而是根据一般人,一般妖的标准。食毒妖在人类城市生活了这么久,和尸王也认识了几百年,那他知不知道尸王进城会毒死人呢?我认为显然是知道的,既然有明知,那么就有了阻止事情发生的义务。但很明显,食毒妖王没有履行这个义务。”
“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做实验嘛,我们进行100次邀请尸王进城吃饭的情景模拟,大家会发现100次都会死人。所以就算从逻辑上来看,这也是个高概率伴随事件。那我认为食毒妖王肯定是有罪的。”
许士元顿了顿,最后补了几句话:“其实不用看逻辑,只需要看良心。我们事后在上帝视角看问题,会变得冰冷无比,然而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如果一件事是道德所谴责的,说白了就是我们的良心会痛,那我认为他或多或少都是违法的;相反,如果一件事情是社会道德所鼓励的,那他一定不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