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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引子:第一夜没感觉

很突然。一切都是在过分自然又过分突然之中,简简单单发生了。这才是他们见面的第三次,两个彼此还是十分陌生的身体,却在一片酒醉声中,匆匆上床。

上个世纪最后一天的夜晚,毛榛手捧一束鲜花,从京郊八王坟的研究生院穿城跨桥,一路焦急颠簸着奔赴城南叫作“定慧寺”的地方,去往约会的那个男人的住所。定慧寺,听上去是个富有诗意的名字。一个单身男人的居所,究竟会是什么样子呢?

夜色中的大街,像河一样流淌。三环路上一排排汽车粗重喘息着,一辆接着一辆,吭哧吭哧艰难地朝前蠕动,活像一条条抛锚的船。那些在白天看起来灰秃秃的房屋、楼阁、土丘、高架桥,此刻在夜晚灯光的辉映下,泛出一丝丝淡远的朦胧,硬撅撅的线条显得柔和得多了。路边本来就少得可怜的绿色植物们,此时已隐身到夜的背景深处,就仿佛一群群幽怨的弃妇,鞠躬尽瘁而又忍辱负重着,在都市夜晚一盏盏寻欢的灯亮起之前,知趣地抽身隐退。没人能看见她们脸庞上幽咽的泪水。

到处都是嘈杂的噪音。要过新年的喜气、疲惫和忙乱搅和在一起。这个时候,从城外往城里开的车少,从城里往外开出的车多。多数人都是要到郊区的度假村或是郊外别墅,去消磨新年放假的一周时光。

阻塞拥挤的北京大街,不但考验着毛榛的耐心,同时也消磨着她对即将达到的地点的美好想象。

毛榛在路上咣当摇晃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达定慧寺旁边的那个地点时,她差不多已经兴致皆无,连想生个气都已发不出什么脾气来了。北京啊,北京!你这地理版图如此之大、交通状况如此之差的北京,从根本上说你就不是个适合约会谈恋爱的城市啊!难怪大城市里单身男女越积越多了呢!

当毛榛疲惫已极,深一脚,浅一脚,踩着一地的昏暗和烦躁,从楼道的黑暗处一脚踏进那个男人家明亮的厅堂时,不是别的,正是迎面墙上一排排金光闪闪的书橱闪出的耀眼夺目的光芒,给了她电闪雷鸣般的一击!

有那么一刻,她甚至微微闭了闭眼睛。那些排列整齐的书看起来沉实、厚重,掷地有声,仿佛一排排迫击炮弹,兜头盖脸砸向她的心坎,重重的。

她几乎被这个效果给打蒙了。

这几乎成为毛榛一生中不可磨灭的印象。今后,在她的一生中,她一定要多次重复这个印象。她想。

她当时就这么想。

在那么个特殊的时节,新旧世纪交替的时刻,在毛榛所见到过的那些忙于房屋装修的北京人家中,装饰的风格无非就是石膏罗马廊柱、铁艺雕花隔断等一类的,也有人用木制多宝格、石材文化墙以及镶嵌式假壁炉来修饰一进屋的门面。突然之间,她看到了一个人,眼前这个她只见过两次面的一脸络腮胡的大个子男人,什么也没用,就用铺天盖地的三面大书橱将墙壁通通围裹起来,用铺天盖地的沉甸甸的书把一进门的气氛营造得非同寻常。

要不是第一眼先见了这些书,这些沉甸甸的厚重朴拙的书,她能这样毫无保留地信任他,信任一个从演艺圈儿、电视圈儿里出来的人吗?

毛榛是后来冷静下来回忆自己的所作所为时才这么想的。

为了迎接她的到来,他把屋里所有的灯都亮着。壁灯、顶灯、射灯,通通点亮,一束束金黄色、明黄色、橘黄色的温暖灯光七手八脚地跳到书橱、纸张、书脊上,辉照着目力所及的每一寸地方,更增加了屋内金光闪闪的震撼性效果。

他自己更是沐浴更衣,修饰一新,再点亮了所有的灯,就为迎接她的到来。

一室书香,打得刚从学院里出来的毛榛头晕脑涨。

刚刚,当她怀抱一束鲜花,粉红色的香槟玫瑰,沿着狭窄的电梯一路上升而来,走过16层楼的过道,停在他家门口跟前,手指刚在门板上“笃”地一敲,门就顺声开了。就见他抱着一个巨大的景泰蓝花瓶,笑吟吟地在等着她。

“不得了啊,姑娘吃饭还抱了花来。”

他顺手接过花,插在瓶里,动作连贯、自然,好像他早知道她是拿了花来的。

等到她参观他的房子的时候她才知道,他们电视台的房子,大门上都装有可视呼叫器。当她在门口心神不定地按门铃的时候,他已经在高高在上的塔楼16层里把她的一举一动看得清清楚楚。

这个发现让毛榛有点心神不安。早知道这样,我一定把表情做得丰富一些,她想。

大厅里过于明亮的灯光晃着了她的眼。她就把眼睛眯缝着等着适应下来。他举着瓶子去浇花灌水,她坐也不知往哪儿坐,站也不知往哪儿站,就愣在门口那儿,为了打消自己初次到一个单身男子家的不安,就假装很随意的样子说:“能参观一下你写诗的地点吗?”

“可以啊。你没来过吗?”

他的声音嗡嗡嗡地从敞开的洗手间那里传过来。毛榛疑惑地望了他的脊梁一眼,心说,这人好奇怪啊!我怎么能来过呢?是不是他领着乱七八糟的人来得太多了,谁来过谁没来过连他自己都记不住了?

“看吧,随便看。我家里没有秘密。”

他说话的声音很响,中气十足,以至于在两个人待着的屋子里显得像是能引起回声。也许是因为毛榛自己已经寂静好久的缘故,听稍微大一点的声音就觉得分外刺耳,脑袋瓜子里嗡嗡的,仿佛什么东西震着了脑仁儿。

他把瓶子小心翼翼摆到窗台上。粉红色的香槟玫瑰,鲜嫩欲滴,散出阵阵甜腻腻的香气。屋子里的某一部位立即变得娇艳生动起来。

“看看,看看,你一来,蓬荜增辉啊!”

他一边摆弄着花儿,一边啧啧称赞。毛榛知道他的嘴儿好,会说话,也就不太当回事。

他引着她,围着屋子看这看那,在他觉得装饰工艺比较得意之处,就故意驻足时间长一些。毛榛偷偷瞥一眼他的表情,见他正眨巴眨巴眼睛不停地盯着她,就像小孩子做了好事以后在等待着大人夸奖似的,一副讨赏的样子。毛榛不禁抿嘴偷乐。

这是一个有着100多平方米的三室两厅两卫房,在北京这种住房紧张的地方,就他这个年龄来讲,能分到这么大的房子,真已经算是上了天堂。况且他还是单身。这要在换成以前那个必须要“已婚”才有资格排队分房的年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单身男人的房间,除了缺少人气,什么也不缺。房间很整洁,地板都擦得一尘不染,显然是钟点工刚刚劳作后的成绩。

先看见的是他儿子的小房间,一张小小的单人床,墙上挂着一张放大的儿子小时候的黑白照片。离婚时儿子归了前妻,据说到现在已经有13岁。显然这个房间只是个摆设,一直没人住。

然后是大卧室,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几乎要把整个房间填满,由于过分整洁,像是没人动过。他还特意把主卧室的卫生间灯拉亮让她参观,那里面最显眼处,是一个适合鸳鸯浴的白色大浴缸。他比画了一下,介绍说里面可以根据需要变换不同的水流。

“哟,很豪华啊!是准备鸳鸯浴的吧?”她逗他。

他“嘿嘿”干笑,说:“还鸳鸯呢?我可不比谁都‘冤’嘛,平时忙得连个好好洗澡的时间都没有。”

卫生间墙面上的装饰架只有一条金属杆,上面简单挂了一条白毛巾,其他的像浴巾架啊,以及通常有女人的家庭里都会安装的放洗浴化妆用品的小铁架、玻璃小支杆什么的全没有。毛榛脑子里下意识地跃起一个念头:

这人很“独”啊!

他在装房子时根本就没想到屋里会进驻第二人的可能,根本就没留什么空地儿。

最后参观的是他自己的书房,就是报上载的他趴着写诗的地方。一张榻榻米直接铺在地上,这是当今北京年轻人当中比较时髦的装饰方式。一架细脚的床头灯很吃力地弯下腰来,罩住头部的可视区域。围墙一圈还是打的铺天盖地的书架,拐角处是一个木头小书桌。

先前,毛榛在他送的一本介绍他艺术生涯的书里,看到有小报记者写道:著名电视导演、学者、作家、这个协会那个学会的评委、这个研究会那个联合会的副主席秘书长、画家、摄影家、探险家、诗人庞大固埃,趴在他的一张120厘米宽乘以200厘米长的榻榻米上,写出无数忧郁的爱情诗篇。

“教授,你就在这张榻榻米上趴出两本诗集来,腰也累够呛吧?”她问。

他笑,不出声,知她拿他打趣,于是憋着嘴,坏坏地乐,腮帮上洋溢着两个浅浅的酒窝。

回到客厅,他又领她看他的那些机巧。客厅里除了书以外,当中摆放的是一个比例差不多跟真人一般大小的提灯女神的青铜塑像,占了地面的大部分区域,女神的脖子上围着一条洁白的哈达。不知为什么,她看着有点怕。与神有关的东西,一般都摆放在公共的楼堂馆所,在居住人的屋子里摆放,说什么也有点肃杀。况且,这又是一个偌大的青铜雕像!

看起来他是很厉害的,她想。他的气场真够饱满,真气可以和神灵相对接,能够镇得住。她就不行。她只敢在家里养养花,养养那些猫啊狗啊的充满人情味的东西。

厅里没有沙发,中间有几把椅子,硬硬的,坐上去有点硌得慌。最别出心裁的是当中一个圆茶几,是一尊红腰牛皮面的大鼓。大鼓的肚子下面有个机关,里面还装着一面小鼓。他弯腰从大鼓肚子里掏出小鼓来让她摩挲着玩。无论什么东西,一小了,都招人喜爱。她就拿着这面小鼓,乱敲一通,听听它的响声,高兴得够呛。

见有人喜欢他的小玩意,他也很得意。

转了一圈以后,毛榛初进门时的拘谨已经消除。他们在厨房边上的餐桌前坐下来吃饭。饭厅显眼处立着一个巨大的木头酒架,足足有一面墙壁那么高,表明了这家主人对酒的嗜好。这也是北京当下的时髦货,这种样式毛榛在三里屯酒吧里常常见到,是用厚实的原木一根根斜向交叉,再分割出一个个格子来的那种架子,很有一股古朴的浪漫情调。

说起来这是他们第三次一起吃饭了。第一次是在毛榛的一位大师兄武威发起的多人聚会上,招待外地来的一个校友,一大群人,在“大三元”酒家。那是1998年,他们初次相识。她对他的印象很模糊,就记得他是个一脸络腮胡须的彪形大汉,大师兄介绍说这是著名的第几代第几代电视导演,导过一些著名的晚会。

然而,类似这种多人聚会吃饭的场合,如果不是谁事先特地要去见哪个人,饭桌上根本就谁跟谁都互相记不住,见面打哈哈,吃完饭就散,一地露水姻缘。

第二次是在毛榛被丈夫陈米松甩了以后,女友小林妖给她介绍对象,一下子就想到了他,单身男人庞大固埃,女友的老乡,现成的人力资源,人品和口碑都很不错。听起来似乎他们俩很般配。女友就给他们设了一个饭局,同时也有好几个人在场。可惜那次毛榛很拘谨,平生第一次摊上被人“介绍对象”这种事,总像心怀鬼胎,不敢拿正眼瞧庞大固埃,只是借着小林妖跟他说话打趣的机会,偷偷瞥上几眼。一顿饭下来,勉强透过一脸毛烘烘的大胡子一瞥一瞥地瞧清了他的鼻子眼睛。

接下来就是这第三次,他邀她,来家里用餐,上个世纪最后一天的晚上,距离小林妖请吃饭又过了许多时日。

他在电话里说:“毛榛老师啊,你说咱们认识还用得着人介绍吗?”

毛榛说:“咦,庞教授,不介绍我怎么能认识你?”

从一开始大师兄的那次聚会后,他打电话来就这么称呼:毛榛老师。这本是毛榛周围那个圈子里朋友互相起哄调侃人时的叫法,还解嘲说是叫谁“老师”就是想骂谁的意思。不知怎么的,被他给学会叫了。她也就顺嘴叫他“庞教授”。

可能平时人们都叫他“庞主任”“庞大导”什么的叫惯了,有人一叫他教授,他听着很受用,嘴里乐呵呵的。

其实他本不姓庞,这个“庞大固埃”是拉伯雷《巨人传》里的主角。对毛榛来说,他那体态庞大胡子辉煌的样子,真够得上是个巨人。暗地里毛榛就给他起了这么个绰号:庞大固埃,然后嬉皮笑脸地告诉他,还说:“庞教授,别人去医院动手术打一针麻药,你是不是一连打三针也麻醉不了?”庞大固埃就乐得嘴都合不上,呵呵笑着说:“没想到,在你那里,我能和古代巨人媲美啊,呵呵,呵呵呵……”

从此这个绰号就被他愉快地接受了。

“毛榛老师,我都给你寄过那么多书,寄过我大半辈子写的诗,你还给我写过那么好的评论,那都等于咱们前世今生相知多少年了?”

“算了吧你!公费寄书不花钱是不是啊?一箱子一箱子地寄,还特快专递。我还头一次见有人这么寄书来的呢!过后就寄几张小西天电影资料馆的观摩电影票来感谢我?够小气的!”

“那不对啊,毛榛老师,这才表明我们之间的感情纯洁无瑕。你看,我不是没想过要见你,可是那回请你来做嘉宾,你不来啊。”

毛榛想起来了,他是请过她去他所管辖的影视部的一个《新片导读》节目做嘉宾来着,说谁谁谁都去过了,毛榛老师你也来给露一个脸吧,我们付嘉宾每人五百块钱劳务费。她知道他这主任出面亲自来请,人家是客气,是想借机会感谢她的意思。但是她不肯去,说:“看你们那电视把人糟蹋的,请去的那好好一个专家,怎么给照得像个稻香老农似的。”

他马上接口说:“把他照得像稻香老农,那就把你照得像高粱花子得了?”

她真是又气又乐,心说,这个人,怎么没大没小的,一点不正经说话!

往后他们之间的说话腔调就总沿着这个没大没小的方向一路滑翔下去。人跟人的交往,说起来很有意思,一开始定下什么基调,以后就基本上会顺着这个基调往下发展,一般来说不怎么会中途走样。

当然了,像他们这种平时不正经说话、有话不好好说的模式,也是北京这个地方人们交往中的普遍特点。大家都把话绕乎来绕乎去,半天也不肯切入正题。说是这地方的人谐谑也好,说是调侃幽默也好,说是风趣也好,说是别的什么什么的也罢,其实,实质上就是一点:为了自我保护。为了不先袒露出自己去挨别人枪子儿。

这是北京人独有的、在说话方式上的太极八卦。推啊,揉啊,摩啊,抚啊,再转身,挪步,敛气,用的是内力,以柔克刚的功夫。一般刚从外省来的人都会感到不适应,还以为是北京人“虚”,虚头巴脑,不办实事。其实不然。纯粹是为了保护自己罢了。

庞大固埃是进京生活了二十来年才练就一副胡说八道、张嘴就来的好口才的;毛榛则是居京十年,刻苦适应,才勉强练出一点可以和他还几句嘴的水平。

毛榛那会子还不知道他有多大,也不知道他究竟干了些什么光辉业绩。通常来讲,除了那些在公共领域里流通的影视明星以外,社会上的其他人,多半都是隔行如隔山。与己无关的人,谁也没有必要多了解谁。毛榛还是过后从庞大固埃寄来的一大堆“自传”“他传”里边,了解了他的来龙去脉。他的那些五花八门的经历:当兵、放电影、管图书、当工人、做编辑、上大学、当导演、搞摄影、去探险、当头头……一路看着都让她眼晕。她心说怎么什么事儿全让你赶上啦?看完她还调侃他呢:“喂喂,庞教授,不得了啊,光荣榜快成墓志铭啦!”

他就在电话那头假装谦虚地呵呵地乐。

从他的诗集里她还查看出,他比她大10岁。10岁,在现实生活中是个不小的距离,差不多是隔代人,应该属于叔叔那一辈。但是,他们那一代人,也就是国家高考制度恢复后最先几年上大学的人,见面习惯于问:你是哪一届的?他们用“届”来判别彼此距离的远近。他是1979年上的大学,而她是1982年入学。说起来,前后也就差三年。如果他们当时考入了一个学校,他也不过就是大了几届的高年级男生,那就连整个任课教师都是一样的。因而,在整个价值观念和知识结构上,他们没有什么太大差别。这也是他们能一说话就唇枪舌剑张牙舞爪,扯淡能扯到一块去的原因。

第一次见面后不久,他寄来过诗集,她为他写过评论,影响很大。起初她还吃了一惊,心说现在都时兴作家去当一回导演客串着玩玩,他这个当导演的,怎么反倒要认真当起一回作家来了?翻翻他的诗,写得很不错,很有才气,是二十年前的劲头,风格很羞涩,也很单纯。在这个世道里能把复杂的事情表现得羞涩单纯很不容易。况且他又是在电视台那么个花花世界里,蹚过许多浑水,还能有心情把汉字摆弄成这个样子,真是很难得。要不是出于热爱,恐怕是干不下去的;第二,她也是为给大师兄武威一份人情,毕竟这是大师兄引见过来的朋友,多了一份交情,以后见面也好说话。

后来那篇文章被好事者挂到网上,还被转载进各种报纸、选刊里,看见的人很多。以至于后来一个认识他们俩的非常著名的前辈女诗人见了庞大固埃时还开玩笑问他,说:“你给毛榛什么好处了,让她给你写出那么棒的评论?”

其实他只是过后给她寄过几张观摩电影票,结果毛榛还没工夫去,票全废了。从那以后他们也没有见过面。说起来别人都不会相信。

那回女友小林妖借开会来北京,给她和庞大固埃设饭局做媒的时候也说:“我觉得你们俩都在北京,你们之间的联系应该比跟我的更密切才对。”

毛榛连忙解释说:“你不了解啊,越是都在北京越是见不上面。一般都是外地来人时,北京的朋友才能借光互相见上一次。平时都忙,北京太大,谁没事儿也不会跑大老远去见谁。”

小林妖一脸狐疑:“你们北京,太奇怪了。”

是奇怪。不长期生活在北京的人,体会不到当地风俗的这种怪异。

庞大固埃坐下来,一边往玻璃餐桌上摆碗筷,一边表白说:“我从来没请人到家里吃过饭。平时也不做。我让楼下朋友晓军在下面送外卖的那儿给订的餐。人家小伙计可是一路举着送上楼来的。”

餐具不很齐备,他找了半天,才拿出两个大汤碗给她盛饭。她低头看了看饭桌上的饭菜,太简单了。一份粉丝拌的凉菜,一份红烧小鲇鱼,一份猪耳朵,一份炒韭菜,另外还有两碗米饭。太简单了。咋咋呼呼请她来吃饭,还说一起过新年呢,就给准备了点这玩意。不过看在他也是累了一天刚下班就往回跑的分上,她也就凑合着吃吧。连她自己,也是在学院里忙完了一学期里最后一天的博士课程,临近傍晚时才突然之间接到他的邀请,临时决定过来的。要不然,这个新年,她就将在学校的学生宿舍里度过,准备应付即将来临的期末考试。

那束鲜花,也是匆匆买的。到人家家里吃饭,总不能空手。她原想按一般的规矩,带上一盒巧克力,或者一瓶酒什么的。可惜,在学校门前那个小超市里没找到合适的。于是她又拐进花店,买下这束鲜花。

当时她还真就犹豫了一下:第一次就送玫瑰,是不是不大好?怎么说也有过分浓烈的嫌疑。况且,方向也不对,还是女人给男人送。但是,匆忙之中,也就顾不了那么许多,包好花,递上钱,拿着就跑。

临近世纪交替之夜,在学校门前那个小小的花店里,唯有这束香槟玫瑰最为娇艳,鲜翠欲滴。

他还在忙忙叨叨地在厨房里剥鸡蛋皮,说是单位每月分的鸡蛋,他全煮成茶叶蛋送给邻居了,挨家送。“你信不信,我煮茶鸡蛋是一绝,在楼里绝对声名远扬,特受欢迎。”

她凑过去看。厨房很宽大,容得下三个人同时在里边转身,就是过于洁净,没有动过烟火的痕迹。见她探进头来,他故意张开手让她看,说:“看看,我的手可洗过了啊。”她笑。一双热乎乎的大手,在剥着一枚小小的鸡蛋。那情景煞是有趣。

她又跑回去坐在那里等。他一边剥,剥完了就送过来一个,然后再回去剥。她就被伺候着,坐在那里不客气地吃。吃第一个,味道都煮进去了,就是太咸,时间也长了,有点硬。但她还是夸赞说:“嗯,不错。将来有一天,等你犯了错误……”

她这边还没说完呢,他那边脑子飞快,马上接口说:“让我上街卖茶鸡蛋去是不是?谁说非得犯错误才卖鸡蛋?你大哥我就不能有一天主动下岗吗?”

她又笑。他太有意思了。对话语的领悟能力太快了。

他可能是真累,也真饿了,一坐下来就吃得很香。还喝酒,一个劲地喝酒,开了一瓶红葡萄酒。毛榛却有点吃不下去,饭菜不太可口。鸡蛋太咸。米饭太硬。凉菜拌得味道不正。猪耳朵她根本不碰。鱼已经凉得没法吃。还是她告诉他可以用微波炉热一热。他说:“啊……微波炉还有这好处啊?”她也不知他的惊叹是真的还是假的。难道一个单身汉的微波炉真的是摆摆样子的?

“这都是给我爸妈来时用的,我几乎不做饭。”他去厨房里扭微波炉时还在解释说。

鱼再端出来,饭桌上才勉强冒出了丝丝热乎气儿。总算有一个菜是可以吃的了。毛榛这才一点一点用筷子动那几条小鱼。他也连连夸赞说:“唔,到底还是热了好吃。”听那话,好像才感觉出吃热乎菜的好处。

一口热乎菜进肚,又喝了一点酒,感觉胃里舒服多了。头一次这样面对面坐着,不知怎的,毛榛忽然觉得有点不好意思,眼神飘忽忽的,没地方放。直视对方也不好,不看人家也不好。有点紧张,脸有点涨红,不太会说话了。她虽然熟悉了电话里那个一张嘴就很谐谑、逗趣的声音,可是对发出声音来的这个面庞还很生分。

这中间要是放一个隔板就好了,毛榛想。再给每人一部电话,彼此看不见面,拿着电话听筒聊天,叽叽嘎嘎叽叽呱呱,就可以肆无忌惮,一顿臭贫,畅快又松弛。

到底是身份变了,场景变了,意图也变了,跟平时正常交往的瞎扯淡朋友不一样了。

毛榛没话说,就只好低头,把面前的酒多喝一些。庞大固埃也在不断地给她斟,好像也不轻松。为了打破沉闷,他也一个劲儿没话找话。

“怎么回事,变成另一个人了?”他问。好像还很自然地问。

从前他往家里打电话时,还是她家里先生接。

“唉,被遗弃了。”她叹气。

“肯定是你把人家欺负走的。别说人家,像你这样的,我也不敢要啊。”

他用一双毛嘟嘟的觑眯眼儿在盯着她。她狠狠地白了他一眼,心说这是什么话!但是嘴里什么也没说。

“像你们这种厉害的女人,我太知道了。我给你举个例子,台里的那个谁谁谁的父母,父亲一辈子给遮盖在她母亲的阴影下,快到老了,还是分手。子女劝,也没有用。那玩意,女的太能干,男的一辈子都被压着,谁受得了啊?”

嘁!

毛榛把脖子一梗。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

毛榛听得一愣一愣的,心说,找我吃饭,就为来数落我吗?凭什么呀你?你知道个什么?

心里不高兴,脸上就挂了相,闷闷的,不说话,只是有一搭无一搭地往嘴里灌那个红色液体。

“你不像个女人。”他突然又冒出一句。

毛榛愣了一下,猛一抬头,直愣愣地盯着他,足足有十几秒钟,说不上来话。这是在说的什么话啊?他这个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她什么也没说,站起来,转身,直奔沙发那儿去拿自己的外套和书包,然后,一把扯过来,径直就往门口走。

他先是没反应上来,等到明白过来,一步跨过去,拦腰就把正在门口换鞋的毛榛抱住,一把就悬空给拎了起来。

“不许走不许走不许走……”

“放开放开你放开……”

他根本不由分说,一下子就把毛榛给提拎回来,按在座位上。她把身子扭了几扭,没扭开,只得气哼哼地坐着。

“我咋了?咋了我?我说错什么了?”他问,一脸的无辜和虔诚。

毛榛看了他一眼,见他的表情特傻,不像是装出来的,于是就更加愤愤地说:

“哼!说谁不像个女人?说谁不像个女人?骂谁呢你?”

“哎哟,我操!我还当那是夸你呢!”他一拍后脑勺,“大哥是想表扬你做事儿还像个小孩,有家教,懂规矩,到人家吃饭还知道拿花。你看看,你看看,这下完了,这事儿还没整好,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来来,大哥给你赔不是。”

说着他又给她斟满酒,手忙脚乱的,碰倒了她的杯子,又慌忙拿纸巾去擦。

她又抬眼看了他一眼,见他胡子后边的眼睛里,竟然是很慈祥、很真挚的眼神,一点不像是在说谎。

突然间就心软了,愤愤地“哼”了一声,伏下身去,靠近餐桌,重新拾起酒杯。

但是嘴上仍然表示不服:

“哼,谁知道你是真的假的。不用你说我。我又不是你的部下,你凭什么要说我?”

“好好好,不说。不说了。都怪大哥不好,怪大哥不好,行不行?别耍小孩子脾气,啊?”

说罢,他咕咚咕咚把一杯红葡萄酒一口喝干,又说:

“大哥懂,大哥也知道你有气,愤怒,委屈,一时想不开,是不是?没事儿,过了这劲儿就好了。大哥我也是过来人啊。”

一席话,懂事而又体恤,说得她不知怎么是好。原来他什么都明白,什么都懂啊。

他又给她斟满酒,自己也喝,还说:“喝吧,放心,不是设的套。大哥不会害你。”

这叫什么话!

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气还是该乐。

不知为什么,听他说话,她总在想是哪地方不一样。虽然彼此都是在飘忽着说话、贫嘴,但是他那套说话方法还是跟她的不一样,跟她周围的人也不一样。一下子还总结不出区别在哪儿。反正就是不一样,挺逗的。一点也不含蓄,似乎实话实说,又像装傻犯愣。不知道哪是真的哪是假的。

是他们那个电视圈子里的风尚吧?

她真被他给绕腾迷糊了。

一瓶葡萄酒喝光了。似乎两个人还都没上来感觉。

又开了一瓶云南竹筒装的酒。

肇事者就是这个云南酒。

他说是朋友刚送的,还没尝。她好奇,拿起竹筒看了一下,云南省陇川县竹筒酒厂出品,45度的稻米酒,放的时间越长,酒味越香。开了盖,她喝一口,太甜,不很喜欢。他就拿出猎奇精神,喝了绝大部分。

哪承想,这种酒,十分阴险。后劲大。喝的时候,并不觉得,像是有点微辣的甜水。喝下去以后,待上那么十分八分钟,劲道就上来了。

酒气已经有点上头。她觉得自己有点胆子大了,敢于直盯盯地看着他,脑子里不转,空的。云里雾里,乱飘。

他也已经喝得很不少,把自己喝得非常绵,靠在椅背上的身形都已经靠得很舒服,很柔软。

她直盯盯地盯着他的眼睛,这时才发现,原来他有着非常慈祥的眼神,就是那种对人没有提防、没有杀伤力、没有任何心计的透彻心扉的慈祥眼神。

被酒精浸润过后,那种绵绵的眼神,欲擒故纵,让人防不胜防,让人不敢靠近,又不愿舍弃的眼神。

一个胡子拉碴、虎背熊腰的虬髯客,乍一看以为是张飞或李逵再世,怎么会有这样细软的眼神呢?

毛榛有点迷糊,眼睛被罩在他的眼神里,逃不掉。

他眯缝着眼,笑,直直地看着她,打量着,上上下下。

“头发怎么弄的?”

他问,有点讨好似的。

“染的。”

“染它干吗?”

“臭美。”

他“哧”地一笑。“不用,其实你根本不用跟那些人一样。”

她不知道他指的是哪些人。可能是满大街上那些把头发染黄的小青年们。

“以后,有事就找大哥吧。只要大哥能帮上你的,就尽管说。”

说完,又斟上酒。

这一口一个大哥叫的,像真的一样。她想。他这是什么意思呢?想要划清道德伦理界限?叫上了大哥,你就不怕乱伦了吗?

这话她没敢说,怕把他逗急了。

于是只得没话找话地问:“你喜欢喝酒啊?”

“嗯。有时候,特别累,就想喝。我以前喝醉了酒,打过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硬给拽着,影响特别不好。但这一次,是例外。我可从来不在家里喝酒。”

说完,怕她不相信似的,他站起来,拉她看他的酒架。“你看看。”他拽一瓶葡萄酒,拽不动,像是卡在里面很久没动过了,“你再看看上面的。”他让她抬起手去够。木头格子,上面很高,她够不着,不得不踮起脚来,摇摇晃晃举着双手,用力去往上触摸。

一双大手,热乎乎的,从腰后面围拢过来。脖颈后边探过来的,是一阵呼呼的热气。陌生男子的气息。酒气。热气。试探着在她头发上摩挲着,什么都没言语。一个庞大的身躯贴了上来,雄劲十足的身体,热辣辣的,贴在她的背后,心脏狂有力地“咚咚咚咚”撞击,一下一下都撞在她的心上,她的胸膛也热辣辣得像要炸了一样。一千条一万条热痒痒的小蚂蚁,沿着他的手指,热热簌簌一只一只爬进她的身体……她躲,本能地躲了一下,怕胡子扎着自己,就反过手去搪。结果,摸到的,却是满手又松又软的毛发。

胡子和头发又松又软。又松又软的胡子和头发。原以为会像钢针一样扎人,反过手去触摸时,那东西却都一排排恭顺地倒伏,如微风拂起处柔嫩的草尖,蓬松,柔韧,弹性十足。他的大手捂住她的手,热乎乎的电流从手指尖上传导给她,紧紧握着,顺势一点一点拿下,按在他强有力的男性上……她的脑袋里像谁给点了一根爆竹,“轰”的一声,就炸了……

舌尖递过来,搅在她里边的,除了酒,还是酒。牙齿轻轻一撬,什么就都顺从地张开了……

她几乎是脚不沾地地被他裹挟而去。他是那么愿意显示他的膂力。

衣服轰然倒地。

巨大的晕眩到来之前她还听得他说了一声:“你真青春。”

这叫个什么词儿?怎么有点像流行歌曲似的呢?她迷迷糊糊的。

他的说话、用词儿,全都千奇百怪、不合常理。

……一个毛烘烘的大家伙。怒然而起,全力以赴。恭顺,忍让,克制,尽力取悦……叫床的声音惊天动地。她用残余的意志力勾住他的脖子,用嘴唇抵住他的嘴唇,生怕被邻居听到声音。

“……你要我吧。”他翻身下来,抱着她,扶上去,又说了一句不大好懂的话。

她有点感动,想不出他如此俯就,竟能说出这样的话。跟清醒时的他判若两人。

……全部撞击和轰炸完成以后,他疲惫地睡着了。她却醒了,身子蜷起来,紧紧地和他挤在一起,将头深深埋在他的腋窝下,闻着他身体的香气,体会着他皮肤上传来的发烫的感觉。他的身体可真热。一个热乎乎的会喘气儿的大家伙,此刻就睡在身边,贴在自己身边。

很温暖。她已经好久没有跟人挤在一起,靠在一起,这样皮肤贴着皮肤地取暖了。身体跟他贴在一起时,不知为什么,很令人放心,很温暖。

为什么会这样?她想,仿佛……很自然,又很健康。一切都发生得这样又自然又健康。

说不好。虽然对他有些喜欢,但绝不是情之所至,也不是水到渠成。什么理由也没有。

总要给自己一个理由吧。她想,逼迫着自己想。思来想去,为了说服自己,她只好归结到一点,那就是因为酒喝多了。就仿佛酒后开车肇事,身体不受意志力支配。哪里能说清楚个为什么?

但……好像也不是。而是她自从被遗弃以后,储存的痛苦太多,早想破罐子破摔,不想好好活了。

今天这件事好像让她找到了个突破点。

她动了动身子,想躺得更舒服些,却发现没有枕头。他都没给她拿枕头,就睡着了。太粗心了。借着昏黄的床头灯光,四下里寻摸了一下,也没看见个枕头的模样。再一看他,也是什么也没枕,仰面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像一艘抛锚的航空母舰。枕头呢?也许是在哪个柜子里没拿出来。他好像说过这床被褥都是新的,他爸妈来时才刚买的,还没有别人盖过。一床双人被子,眼下也是大半部分被他沉重地压在身子底下,她也没好意思拽,怕弄醒了他。

于是她悄悄起身下床,想去找一找,不想一脚踩在了地上乱丢的衣服上,自己的和他的,全都胡乱扔着。她把它们一件一件都捡起来,再一件件搭在椅子背上。瞧瞧自己今天的这身穿戴,也不怪人说她不像个女人。今天这套行头:牛仔裤,黑色高领套头衫,高帮鞋,水洗布黑书包,也确实没有什么女人味,夏天出访时给自己置办的英国货,是预备回来后上学穿的。今天直接从学校过来,也没来得及换。这玩意虽然能在校园里扮酷,可在今天这种场合就很不适用,毫不性感。早知道今天来这里会有一场床上戏,怎么也得换上条裙子吧。

唉,晚了,已经来不及了。谁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会是这种局面?毛榛想。自己简直对他的什么还都一无所知,就这么跟他上了床。他心里怎么想?他心里对爱情、婚姻、家庭怎么想?这些我都一无所知。甚至连一点前戏啊、调情什么的都没有,就是因为一瓶酒。

算了。别再想。上了也就上了。也没损失什么。损失的只是一种感觉,应该是很珍贵的、两个恋人之间开始第一次的那种微妙的感觉。现在,让酒这么一搅和,什么都没有了。

况且,我跟他之间还根本就没有开始相恋呢……

透过卧室的门,看见客厅里明晃晃的。原来两人移动战场上床之前灯都忘了关。她走过去,想熄灭灯,却怎么也找不到开关。屋里灯具的开关设置太复杂,她只关掉了一排三个,其他那些灯,无论如何没将开关找到。枕头也不知藏到了哪个地方。无奈,她只好又爬回床上,挤在他的身边。

已经到了下半夜,上了寒气。刚才折腾热的身子渐渐冷却下来。他在自己家里,睡得很香。她的身体却有点认生,好半天睡不着。她把衣服卷成团枕在头下,又挤进被他压住的被角里,依然睡不着。都到了这会儿,她也不敢一个人下楼回家。那个家也不值得她回,蓄满了一屋子的痛苦,全是痛苦。自从丈夫抛弃她出走以后,家也就不成其为家了。她记得进来时大门和二门有两道门卫,出去时不知道会不会遇到麻烦?人家若问她找的是谁,说出庞大固埃的名字来是不是影响也不好?深更半夜,一个女人,从一个单身男人家里出来,傻子也知道是干了些什么。

翻来覆去的,仍然睡不着。她又一次下床,钻进他的书房里。她想起在那个榻榻米上,看见过有一床被子。到那一看,果然有。她就钻进去,躺下,蜷缩在被窝里,静静地啼听着夜声,艰难地等待着黎明的到来。楼下是定慧寺大街的主干道。能听到运木材、运钢筋进城的郊区车辆沉重的轧轧声,胶皮与地表摩擦的吱吱声。至于那个有着诗意一般名称的定慧寺,早已不存在了,只留下历史上一个空名,就如同“诗意”本身也早已被驱逐出北京这座现代化城市一样,只剩下静夜里满城胶皮轮胎摩擦沥青地面的艰涩吱吱声。

然而这里却埋伏着一个诗人,庞大固埃,一个粗糙又细腻的胡子诗人。这不能不说有点奇怪。

她不停地看表,盼望着快点到早晨六点钟。六点钟天一亮,就可以走了。至于庞大固埃,他现在已经完全忘记了她,沉浸到黑甜乡里去,陷入他自己的梦里面去。现在只剩她一个人,独守这黑夜的孤独和静寂。

上个世纪最后一天的深夜,就这么明晃晃地,在定慧寺大街的一幢塔楼上,诗人庞大固埃家大厅的灯光通明雪亮。一对相识不久后即上床用身体摩擦取暖的单身男女,此刻憩息在各自幽暗的房间,做着自己酒醉的和清醒的梦。

这是生平第一次,她在一个陌生男人家里过夜。她现在最想的,还是回家,回到自己那个虽说是存有很多痛苦的小家,洗个热水澡,然后踏踏实实地睡上一觉。

居京十年,走到今天这一步,确实是她没想到的啊。她十年的幸福生活,怎么就在一夜之间,彻底破碎了呢?怎么就闹到今天要重找对象组合、从头跟人上床磨合的地步了呢?她和她那个相识相爱了十几年的丈夫陈米松,怎么就在北京这座如今已有一千三百万人口的茫茫都市里互相离异、失散了呢?

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新世纪的第一天,就在疲惫而焦灼的等待中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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