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草割的差不多的时候,她和杜景说了声她去附近挖野菜。
这地方原身经常走动,所以杜景没什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注意安全,还说了声等他刨好了就去接她的话。
宋知点点头,背上背篓,里面放了把小锄头,她计划着移植一些野菜到空间种,现在这样的时节,种下去的东西很容易活的。
今年的雨水足,下了几场春雨后,田埂的水沟里长满了一茬又一茬香气撩人的野芹菜,她望着那绿油油的一片,心里激动不已,赶紧放下背篓,跑过去拿起小锄头奋力的挖起来。
水沟里的泥土潮湿的很,所以她挖的一点都不费劲,半个钟头的功夫不到,她就挖了十几斤。
丢了一些长势好点的进空间栽种,其余的她全部塞到背篓里。
大片水田的对面就是落田山,要进山必须趟过一条长长的河沟,好在村里人在这里搭了一座木桥。
过了桥,宋知沿着一条被人踩出来的小道往里走,走着走着,她很显然的发现这里面的树比山脚生长的更加茂密,枝头的树丫几乎已经将天和地给隔绝开来。
她前世的时候经常与导师进深山采药,此刻看到山里熟悉的草木不禁让她倍感亲切,她手指轻轻的拂过低矮的灌木林,叶子自带的青草香气弥漫着整个山林,闻起来特别舒适。
一路往上,来到半山腰处的一块平地,放眼看去,婆娑摇曳的树叶疏影可见。
突然,待看清不远处满树红黄色的果子时,她捂着嘴,震惊的快说不出话来。
“是枇杷!”
她背着背篓跑了过去,踮起脚伸手一把抓住垂下来的枇杷枝。
她两眼放光的看着树上挂满的颗颗枇杷果子,心情异常激动。
这里竟然结了这么多的枇杷,枇杷熟了怎么不见人摘呀?
她望着周围东一棵西一棵的枇杷树,意识到这些树应该都是野生的。
既然枇杷树无主,那她是不是就可以肆无忌惮的把这些果子摘下来拿出去卖了?
卖不完她就做成果子酱或者晒成干果,等着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她再拿出来贩卖,到时候肯定有很多人愿意买。
宋知这样想着都觉得心潮澎湃,可待她剥开枇杷皮咬了一口后,心里所想的一下都推翻了。
“呕——酸死我了。”她紧皱着鼻头,立即将嘴中的果肉全吐出来,“呸呸呸,怪不得没人摘,这枇杷简直能酸掉牙嘛。”
等等,酸?
她可以拿来做酸枇杷酒啊!
她猛的一拍大腿,这些酸枇杷应该是因为被大树遮挡了阳光才导致缺乏光照,因此果子尝起来酸涩中还带着微苦,没人摘回家情有可原。
拿来直接吃或者做枇杷膏根本行不通,但若是酿成酸酒,不管是做菜当调味料还是饮用应该都是不错的抉择。
她当机立断放下背篓,在篓底铺了一层芹菜叶,然后一串一串的折下枇杷放进去。
背篓拿的不大,不一会儿就装满了。
睨着已经塞满枇杷和野芹菜的小背篓,宋知有些沮丧,好不容易进一次山,她怎么就不知道带大一点的背篓。
她细心数了数,这片空地的枇杷数大大小小的有三十几棵,最大的一棵树龄起码有十几年了,一根根粗壮的枝条往下垂着,繁茂的绿叶中挂满了金黄色的果实。
她有些担心,因为她一个人压根摘不完树上的枇杷,最主要的是,这些果子再不摘下来,过几天准被鸟儿啄的稀巴烂。
还有一点,这些果树是野生的,谁都可以摘,若是被其他村民发现赚钱的生机,以后她再过来摘的话,难度就大了。
所以她得想办法才是。
她走到一棵枇杷树旁坐下,心想如果这些树在空间里生长该多好,那她就可以随时去摘,还不怕水果变坏。
可惜,她做不到将整棵树移植到空间。
“哎呀!”她拍拍脑壳,懊恼道,“我可以在空间种一些啊,空间那么大,我种上一片枇杷林都没问题,怎么才想到这个法子,真是笨到家了。”
有了解决办法,她说干就干。
她将背篓里的枇杷全部放进空间里,扫了一眼,估计着得恐怕得有三十来斤。
接下来,她一刻也没闲着,又背起背篓,环顾四周后,她挑了棵果实长势好的枇杷树。
她踮起脚,揪着树干一个劲的摘着上面的枇杷,青的或者长得难看的,她看都不看,专挑果子大而饱满的摘。
累了她就喝一口空间溪水,就这样摘了接近半个时辰。
闭上眼往空间里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的枇杷果都快堆成一座小山。
她不忘折了几根枇杷枝丢进去,枇杷树的成活率很高,雨水过后往土里一插就能长成一棵小苗苗。
背篓里她也塞了半背篓,打算带回去给杜景看看,最好能征得他的同意,毕竟酿酒的事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摘的差不多的时候,她背起背篓左右四下看了看,发现空地往前露出一条窄径,两边全是几十米高的大树,阳光透过浓密的枝叶照射进来,显得幽深空旷的很。
大树的脚底挤满了矮小的灌木从,她思索春雨过后,灌木丛下应该会冒出一堆能食用的茅草菇。
古代的人分辨不来这类菌菇,以前不小心食用了毒菇子身亡的大有人在,长此以往,村民对于此类时常能见着的菌菇,采取的都是视而不见的态度。
可她不一样,她作为现代人,这些菌菇有没有毒,她还是能分辨出来的。
背好背篓,她一边用刀在灌木丛里开路,以防碰到蛇之类有毒的动物,一边用手翻看被草覆盖严实的地皮。
越是颜色鲜艳好看的茅草菌菇,毒性就越大,她每捡一个都要仔细的察看,就怕混进毒菇子。
捡了一会儿,她抽空抬起头看了下周围,再往前走,应该就是落田山很少有人进入的深山老林了。
她在琢磨着要不要进去,听杜景说里面十分危险,但让她止步于此她又不甘心。
她和杜景现在缺钱啊,虽然空间有很多金元宝,无奈她找不到借口拿出来用,家里的银子她数过,只有五十多两。
放在村子里的普通人家,有五十多两的存钱算的上是中上等的住户了,但她不满足,她要是拿出来建房子,没多久就花光了。
她和杜景住的是茅草屋,现在住着感觉不到什么,但到了夏天怎么办,很多蛇虫最喜欢往有人的地方跑,而她最怕的就是蛇。
冬天更是难熬,一股寒流过来都能吹翻屋顶。
村子里的人住惯了这样的房子,但她这个长期生活在白墙红砖的人不习惯啊,让她常年住这种随时都要倒的茅草屋,她想去死的心都有。
所以她要挣钱,建大房子!
心里的主意一定,她紧了紧手中的刀,义无反顾的往深山里走,越往里走,她感觉到周身的温度一下子转化成阴森冷郁。
密林里依稀能射进一些阳光,她小心翼翼的察看着脚下的路,手里握紧刀,一步一步的朝前走。
若是遇到猛兽什么的,她就立马躲进空间,若是有幸碰上野鸡野兔啥的,她就拼一拼看能不能逮回家,若是能有幸碰上人参灵芝就更好了。
深林的草地比外面要潮湿的多,上面铺满了腐败的落叶和一些动物的残骸,脚踩在上面发出吱吱的响声。
突然,眼前一团小小的黑影闪过,树叶卷起的沙沙声音传到了她的耳朵里。
她蹲下身,定眼一瞧,立即喜上眉梢,原来十米远的大树下一只野兔正砸吧着嘴吃野草呢。
手指一翻动,两根粗金针赫然出现在她的指缝间。
她在现代私底下认真学过投壶艺术,所以上次给杜简丢针能一丢一个准。
只不过现在隔得有点远,她深吸了口气,猫着腰,蹑手蹑脚的朝大树靠过去。
林子里静悄悄的,连掉片落叶的声音都能听到,正在吃东西的野兔突然双耳一束,耷拉着前脚,圆溜溜的眼睛往宋知过来的方向一扫,一大一小的两双眼睛一下对了个正着。
宋知急忙立起身子,在野兔抬脚跑的瞬间将手中的金针往前一挥,手法快准狠。
一针狠狠扎在后腿肌肉的地方,一针扎进背部的穴道。
血从管道里‘噗’的一下滋出,野兔腿一哆嗦,晕死过去。
她摸了把鼻头,得意的笑,“小兔崽子,到了姑奶奶眼皮子底下,姑奶奶还能让你跑了不成?”
几步上前,她捡起灰色的兔子,拔回金针后,她颠了颠,估计这兔子起码有四五斤的重量。
野兔肉可比饲养的家兔肉要好吃的多,不光是肉尝起来肥美紧实,皮毛摸上去也光滑的很。
金针的伤口很小,兔皮没有受到一丁点的破损。
她准备回去剥下来后,做成手套送给杜景,省着他冬天打猎都没手套取暖。
兔肉嘛,她打算找点花椒和辣椒带回去爆炒,做一顿麻辣兔肉尝尝。
来这里这么久,她还没吃上一丁点带辣的东西呢,她一个辣味爱好者,长时间不吃点,馋的紧。
这头宋知一心沉浸在美食当中,丝毫未察觉到背后动物肉掌轻飘飘踩在落叶上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