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乓、乓、乓”的一声声巨响响起,长剑和曲剑如同两只银蛟不断地交缠。
在这种硬碰硬的对抗中,用着较轻的长剑的陶吴竟然不落下风。他疯狂地劈斩,忍受着虎口传来的巨力和体内澎湃的药力,眼前幻影的相貌在他眼中逐渐变成了那日武府高层的模样。那些道貌岸然的话在他识海中回放着。
若不是高层的纵容,杨潇和那一伙“护山派”学生又怎么会放肆至此?
陶吴心中怒吼着:“实力也许不足以跳级?这次考核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实力。”
长剑和曲剑再一次相击后分开,只是这一次是曲剑被击退。
陶吴虽然年少,但他很清楚为什么武府高层这么反对他跳级。
十二年前,自白虎军退役的陶谦带着刚出生的他受邀来到诚意国任温县县尉。前年,陶谦奉命自行组建应龙军。当时,在温县生活了九年的他决定以温县军队为主体构建应龙军。
作为温县唯一登记在册的武修门派,垄断了温县几乎整个武修界的孔雀门一直承担着为温县治安和守卫部队提供武修人才的义务或者说是权力。
可是陶谦决定以温县军队为主体建立应龙军的决定马上在温县武修界,尤其是在孔雀门掀起滔天巨浪。
与地方守卫部队不同的是,新组的应龙军将会是一支完全服从于国都任命的都督——陶谦的部队。
“完全服从”这四个字意味着这只部队的指挥权、任免权、财税权等权力将全部归属于国都任命的陶谦。
这三个权力的前两条也就罢了。
虽然诚意国地方守卫部队固然有较大的自主权,但是作为诚意国的部队自然要接受国家的调遣和指挥,并且有时国都会调来武官担任温县戍守所总兵。这时总兵任免下级军官也毋须向国都请示或征求地方同意。
可是最后一个财税权收回是最难以令孔雀门之人接受的。
原先温县戍守所的军饷和军备大部分由戍守所自己承担,少量由国都财政支出。转为应龙军后温县戍守所所有的开销都由国都下发。
陶吴起初觉得既然不用孔雀门自己出钱供养军队,那孔雀门不应该因为省钱而开心吗?为什么会难以忍受呢?
后来他才从陶谦口中得知,现在除了孔雀门八族,其它温县武修势力都几乎十分弱小的原因正是因为孔雀门八族借保卫温县需要的名义逐渐霸占了温县大部分的元石矿脉。
曾经历任温县知县也想要治理这个问题。然而只要温县知县起了收回矿脉的想法,孔雀门就会直接在兽潮或者盗匪流寇袭击温县时撂挑子,甚至有时还会暗中资助流寇或是把兽潮引至防守薄弱但人口稠密的地区。
而温县其它武修势力高手大都出自孔雀武府,碍于情面,或是畏惧孔雀门势力,还有出于避免损失的考量,大多不会倾尽全力出手相助。
至于法修势力,生活在深墙大院的他们根本就不会受到响马流寇的影响,所以不要指望那些尊贵的法师会冒风险和这些贼寇厮杀。
这时手上无人可用的温县知县还是要向孔雀门求援。而一旦他去求援,那孔雀门就会敲竹杠,攫取更多的资源经营权。
就这样,孔雀门在温县一步步做到了一家独大,更准确的说是控制了整个温县武修界。
应龙军建立,军队开支全部由首都支付后,孔雀门就再也没有理由去要挟温县各界。那这部分矿产的经营权他们也就没有理由去持有。
孔雀门八大族发展到如今门人子弟包揽整个温县武修界的地位不知需要多少资源才能维持下去。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告诉那些习惯了坐享资源的孔雀门子弟,他们日后也要和普通武修一样,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这岂不是和要了他们命差不多?
不过八大族中也不是所有人都反对军队改制。各族实力有强有弱,关系有亲有疏,自然有些家族分配到的资源就会少。
孔雀八族中有谢、白、方三家拥护军队改建的决议,故称“拥军派”。
拥军派中,方家实力八族中最弱,因为身据异族血脉且是最后一家赶上八大族这艘船,所以被排挤得也是最严重。他们一家只是比普通武修好了一点,孔雀武府招收学员时给他们家族留了一些名额,另外一些押运和带队捕杀凶兽的任务因为他们族中还有几个武男爵层次的高手所以尚且可以接来去做,以此支撑家族。至于矿产资源,原先被排挤出军队系统的他们根本就捞不到半点油水。
谢家实力在八族中位列第二。与现在排名第一的杨家不同,谢家强盛的原因主要不在于门中地位,而在于族内有数百名法师和无数法修。换言之,谢家不仅是武修大族,还是罕见的法修家族,就人数而言是温县第一大族,就声望而言还是温县县望。若不是杨家为首的五族全力压制,谢家本理所应当也成为温县第一武修大族。
最后,“拥军派”三族中的白家实力虽在孔雀八族中排名中游。但白家族人的自傲更是超过了温县第一武修家族杨家和温县县望的谢家。原因无他,就是因为孔雀门的创派祖师出自于白家。作为创派之族的白家,在孔雀门立派千年历史中出过三任门主,并且上一任门主就是白家之人。
有些尴尬的是,数百年前的白家和现在的刘家境遇相似。即使门主是家族之人,但家族人才断档的窘况仍不可遏止。那时的孔雀门主出于大局考虑,选择了培养在他眼中最为可能晋升为武子爵但和白家一直有矛盾的几位刘家子弟。而他的眼光也非常准确,那几名刘家子弟中的其中一名也确实晋升为武子爵,那人也就是现任孔雀门门主。
或许,现任孔雀门门主并非冷血之人,对老门主也一直心怀感激,可就结果来看,他还是选择了以家族的利益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