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青年很快不能支撑。
【时灵】使用的次数太多,冷却时间还没有过。而林末的红莲却是秘密麻麻,如同星辰将其环绕,连同后路都被封死了。
林末慢慢缩小包围圈,一脸戏谑的看着,被层层红莲包围的白衣青年,笑嘻嘻道:
“白孔雀听着,现在你已经被我包围了,赶快举手投降,不然我本座将你烧成灰烬!”
白衣青年头一次听见这样的奇葩台词,不过他却笑不出来,红莲乃是烈焰所化,他现在拼尽全力苦苦支撑,根本不能随意动弹。
又过了片刻,白衣青年身上的衣服已经开始融化,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啧啧,还在咬牙坚持!我倒要看看你能硬气倒什么时候?”
林末对着虚空轻轻一握拳头,红莲再次突进。
最里面一圈的红莲距离白衣青年不到三尺。
白衣青年,终于支撑不住,大声吼道:“你烧死我吧!”
林末摇摇头,投降有那么困难吗?
林末不是不想烧死他,而是觉得白衣青年这种能力者,也算是难得的人才,随意杀死了怪可惜的!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就在刚刚他突然灵机一动,想做一个伟大的实验。
高手实在太少了,刷神通也不太方便。
加入可以收几个听话的奴仆在身边,不断的让他们提升自身实力,然后随时刷刷神通,且不妙哉!
白衣少年天身具有奇妙能力,这样的实验对象,实在难得。
“想好了,你要是一心求死也容易。我只需要手指头轻轻一动。你死了自然一了百了,可是你还有家人啊,还是妻子儿女呀!”
林末脸上露出了阴恻恻的邪恶笑容,“当然,我这个人是个善良的人。你要是死了,我断然不会让你的家人无人照顾。”
“你的妻子、女儿、妹子,我都可以帮你照顾,只是你的儿子可怎么办啊?”
林末露出了悲天悯人的叹息。
既然白衣青年自称老夫,这就说明,他十有八九不止眼下看起来这么年轻,那么十有八九也会有自己的家人!
果不其然,听林末这样一说,白衣少年眼中流露出了慌乱。
“罪不及家人!”
白衣青年诺诺道。
“我喜欢实行连坐法,知道啥叫连坐不?就是一人犯罪,罪追究全族。我都想好了,你要是今天不臣服于我,我便杀了你!”
林末恶狠狠道:
“然后,再找出你的家人,男子全部阉掉,买到南方当奴隶,女性嘛,漂亮的留下来,老的丑的全部卖给你的仇家……”
“我投降!”
白衣青年眼眶通红,低下了头。
这个人太可怕了,简直就是魔鬼!
“投降可不是说说而已!抬起头来!”
林末命令道。
白衣少年,只好屈辱的抬起头。
林末抬手一指,一朵红莲瞬间没入白衣青年的眉心,然后在其额前留下一道深红的莲花印记。
“这朵莲花叫做【地狱红莲】,妙用无穷,现在已经被我种入你的意海,只要我心念一动,片刻之间便可以将你化为灰烬。”
白衣青年眼神空洞,失去了神采。
哀,莫大于心死!
林末见状,觉得不行,这样的行尸走肉,要来也没有什么用!
于是便说道:
“我只要有用、听话的仆役,至于忠心与否我并不关心。所以,我会给你机会,你可以对我动手,发出挑战也好,暗算偷袭也好,我并不会怪罪你,相反我十分鼓励这种行为!”
“还有,只要我死了,你眉心的红莲印记会自动消失,也就是说,我死了,你便可以获自由!”
白衣青年闻言,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
世间上竟然有这种人,收仆役谋杀自己!
牛逼!
不过,他的眼睛里也恢复了些许神采。
生活,就是需要希望!
林末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鼓励道:“同时,我也鼓励你变强,甚至我可以帮你变强!
”
这是一句大实话,他需要强大的仆役,然后让仆役帮自己变强,不能帮自己变强的仆役不是好仆役!
当然,在这之前,仆役也能有些别的用途。
林末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什么时候能够收一群实力强大,又年轻漂亮的女仆役?
看来任重道远啊!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林末问道。
“时景迁!”白衣青年老实答道。
“啧,这个名字不好,不如换一个。我看你这么白,说话又装逼,发型又非,长得像个小青年,一看就是臭美型复合人才,不如就叫白孔雀如何?”
白孔雀差点儿翻了个白眼,这他娘的,不仅把名字改了,连姓都改了!
26
苟剑一开始见林末与白孔雀交手,并没有占据上风,心里一直在打鼓。
原本他打算,只要林末落败,他便逃之夭夭。
结果没想到,林末居然胜了,胜得轻而易举。
主人就是牛逼啊!
同时他也在庆幸自己幸好没有逃,如果逃了,估计这一次林末不会再给他机会。
“就连大名鼎鼎的时先生都成了主人的奴仆,我看今后谁还敢说我苟剑,是一个可耻之徒!”
想到这里,苟剑抖了抖寒蚕丝外袍,长剑一横,俾睨那些四散奔逃的学生和老师,颇有几分王霸之气。
“主人如此霸气,作为主人麾下第一走狗,还是要把剑术练好啊!不然会堕了主人的威名。”
苟剑暗下决心。
就在这一刻,他已决定,这辈子一定要抱好林末这根大粗腿。甚至他连今后自己的名号都想好了,就叫:
“九指神剑苟剑!”
见林末和白孔雀走过来,苟剑便兴高采烈的迎了上来。
“欢饮时先生加入林府奴仆团队!”苟剑笑嘻嘻的对白孔雀道。。
白孔雀白了他一眼,并不理会。
苟剑便怒,道:“哼,神气什么!你以为你还是洪武学院的守夜人?现在你是林府的奴仆。”
“而我是第一个加入主人麾下的,你只是第二个。按排名,我应该在你之上,最好放尊重点?”
林末闻言也很懵逼,话说我房子都还没有买到呢,林府奴仆都开始排名了。
还第一奴仆,第二奴仆?要不要选一个管家?
苟剑见林末的模样,立马心领神会,屁颠屁颠跑到跟前弯着腰跑到林末面前,谄媚道:“主子,奴才决定把柳叶巷的大宅子,献给主子。请主人暂时屈尊搬到哪里居住。余下一切,奴才会打点好!”
卧槽,这苟剑要成精啊,竟然自称奴才,画风都快赶上辫子戏了。
面对这么没骨气的狗腿子,林末无话可说,只得点头答应。
“那么主子,奴才想向你讨一个差事?”苟剑继续说道。
“说!”
“奴才想做林府大管家。奴才保证一定把府内外的大小事情办理得妥妥贴贴的!”苟剑一脸诚恳的请求。
林末沉思了一下,如今身份不同了,各种事情多如牛毛,确实是用人之际,找一个管家也是应该的。
不过,找这么个没骨气的狗东西真的好吗?
林末想来想去,暂时也没有合适的人选,于是便大手一挥,“准了!”
一边的白孔雀很无语,以后自己真的要跟这么无耻的人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林末不管白孔雀在想些什么?
他知道白孔雀一定有很多秘密,能力者本来就已经够神秘了。
况且还是一个一直保持年轻态的能力者?
“孔雀,你是不是吃过脑白金?”林末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
白孔雀显然楞了一下,摇摇头,表示自己并没有吃过。
林末也没有打算深究白孔雀为何一直能保持年轻态的问题,谁还没有点秘密?
林末自己还是一个穿越客呢!自身自带无敌金手指。
所以,林某人并不稀罕白孔雀那点奇遇。
林末忽然想起,还有点正事没做,于是问道:
“现在可以带我去找雷君山了吧?”
白孔雀点了点头。
“他在后山修炼,我可以说服他,应该不用劳烦主上亲自动手!”
“动手不动手,我倒无所谓,我不嫌麻烦。”林末顿了一下,“当然,他要是能够束手就擒最好,林府第三奴仆的位置我给他留着,甚至可以让他做苟剑的副手!”
“当然,他要是非得动手,我就只好送他去见阎王爷了!”林末面带凶光道。
“哈哈哈,好的的口气,今天我倒要看看,你怎么送我去见阎王爷!”
一阵大笑传来,林末这才注意到,不知何时,自己前方不远处来了一个穿着烧包的老头。
老头身体修长,身穿黑色制服,胸腔配带着一朵鲜红的玫瑰,手中拄着手拐,脚蹬一双高跟鞋!
没错,是高跟鞋!
虽然说着高跟鞋样式,跟前世见过那些女士穿的有很大差别。
但,这东西出现在一个老年人脚下,依然很违和!
用四个字形容,简直是不伦不类!
“老人家,你挺非主流啊!”
林末不厚道的笑了。
老头并不理会林末,而是看着林末身后的白孔雀,摇了摇头:
“老伙计,你让我很失望!”
白孔雀一声不吭,低下头,沉默了片刻,才重新抬起头来,说道:
“不可力敌,投降吧!”
“投降?你让我给这个黄毛小子投降?像你一样,做他的奴仆?”老年人喋喋的笑了起来,眼睛里闪动着泪花。
被人忽略了?
卧槽!
林某人很不爽!
“老家伙,虽然你的穿着风格,让我感觉很不舒服。但是看在白孔雀的面子上,我决定给你一个神级选择:一、立即投降,奖励你副管家身份;二、拼死抵抗,我送你回家见姥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