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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归来记

2081年的春冬时节,是一个令白鹰州所有公民永生难忘的时期。对于白鹰州北部小麦带的农民们来说,这更是刻骨铭心。即使是一万年以后,他们的子孙后代念及这上古时代,他们的祖先在浩劫中勉强生存,将他们那脆弱的血脉坚定地传承下来,他们就理应感觉到深深的敬意。

请你们设想一下:我们的祖先们那悠久的血脉,跨越成千上万年的时空界限,一直到达我们今天的时代。在这个传承的过程中,稍稍激烈一些的风风雨雨,就会让这血统的火苗彻底熄灭。

请你们再设想一下:一万年前,你的祖先在你脚下的这片土地上,手持标枪石斧,无畏地冲向一个比他强壮一百倍、一千倍的巨大敌人。亦或者,几百年前,你的祖先手持铁制的刀枪,在烽烟四起的战场上,与另一个相同装扮的人殊死搏斗。或许我们不用追溯到那么遥远的时代:我们就说说一百年前的那场末日之战。在核爆炸的高温火焰、冲击波与辐射尘中,祖辈们是如何幸存的呢?

话说到现在,似乎离我们预订的话题产生了偏离。总而言之,现在,请让我立刻转回到我们故事的起因:在2081年与2082年的相交时刻,那场呼啸着的暴风雪。

我想,如今联合体的绝大多数公民,在提起那一年时,都会心有余悸。那一年,来自北极深处的无数寒风,顺着枫叶州广袤无垠的开阔地带,一路南下,如同是裹挟着无数冰雪的山崩一般,滚滚流进白鹰州中央的大平原。东西海岸山脉的包抄,将寒气牢牢锁在其中,使其不得脱身。

那一个新年,枫叶州与白鹰州的气温,没有一天高过-30℃。所有通往白鹰州的航班集体延误,无法起飞。公路被冻至开裂,无数冰棱在地上起伏,别说是汽车,就算是坦克开在上面也得动弹不得。狂风卷积着白雪,扑向一切,摧毁一切。水管里的水都被冻结了,全都爆炸开来,没人喝得上自来水;电力供应也是一样,电线被压断,杆子被吹倒。总而言之,那是个地狱般的新年。

马克?肯站在台上,下了自己的总结。

“那时候,我和几个朋友,在北方小麦带合租了一个农场。很不幸,那里是正面遭受寒流冲袭的。那一年,我们无法播种。更不巧的是,上一年是休耕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来源,断了。”

库克皱皱眉:“我记得,政府那一年应该是拨了不少补贴款的。而且在休耕时,政府也应该也发补贴才对。”

肯笑了笑,眼镜片上反射出光芒:“雪灾那年有两

三个条件:其一,受灾范围实在太大。其二,那时候,州政府自己都自顾不暇。那年,我几乎连一份救济粮都领不到。其三,那时候的局势,已经不太乐观了,我们在休耕期拿到的的补贴,基本只有规定数目的一半。还有一个重要因素:这个大家应该都懂。”

“嗯。”

“总而言之,我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讲起好了。这期间发生了很多事。我的人生在那个时候,也开始改变了。”

他伸手抓起自己座位上的那杯酒,一口饮尽。然后他不由得皱起眉头:“怎么是水?”

库克耸肩:“我认为,酒精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神志。在意识模糊的情况下诉说事情,会对听者的理解造成很大的阻碍。”

“我都喝了这么多了,也不在乎这一杯了吧?”

“万一这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呢?”

“我是大象。”

“那就改成压死大象。”

“算了算了,不喝也罢。刚刚我们的故事进入主题了吗?”

“还没有。”柯尔克道。“酒的事后面再说,你还是先讲吧。我们已经等的无聊死了。”

“这么性急可不好。要有耐心,朋友。”他丢掉杯子,漫不经心地将它丢到地上的厚地毯上。杯子滴溜溜滚了一阵,将内部残余的一点水滴抖在地上。“如果你们一定急着听的话,我就跳过那些故弄玄虚的桥段,直奔主题。”

“你早该这样了。”

“OK。我开始咯?”

那钻石星辰的光芒,从四周散射而来,将所有人的身子镀上一层银白色。在他们的头顶,四周绸带般的星河已经聚集在一起。一个大漩涡出现在空中,宛若一只巨大的眼睛,跨越上百万光年的距离,超脱无穷的时空界限,将视线投射到尤格斯的穹顶,聚焦在众人身上,注视着他们。

——————————————

马克?肯出生于2055年。他的故乡在白鹰州北部,一个小镇的农场。他的祖辈都是农民,世世代代都在农场劳作。不过,他们不是所谓“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种贫农。在他们那个年代,人力基本已经被淘汰,机械化已经完全普遍了,农民的收入也不比其它职业低。因此在他童年的时候,他不用像百年前的孩子一样,为了赚钱补贴家用,而放弃学业。

肯家里的农场不是私人的。在那个年代,人口密度比起以往变得很大,私人所属的大型农场,基本已经绝迹。这些广袤的土地大多被收归国有,由政府分配发放给农民耕种。他家的这块农场很大,包括他们在内,一共由四家合租。因此,肯在幼年时,就与其他三家的孩子们走的很近。

这四人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在幼年时,他们那凶悍的战斗力就可见一斑。别的孩子小时候都在捉迷藏、过家家;这四个孩子小时候的游戏,则是抄起石头棍棒,互相战斗。这几个尼安德特人一般的家伙,往往打得头破血流,也乐此不疲。他们的父母为此操碎了心。最后,不得不采取将他们锁在房间里的极端手段,才勉强制止住他们那疯狂的游戏——不过没多大用,你不可能把他们关一辈子。所以,他们的战争游戏还在继续。

肯无疑是这四个孩子的老大。他打架的风格最为凶悍,体格也是最好的一个。他似乎天生就是个打架的人才。最关键的在于,他的智商是四人里最高的。仅此一点,就足以奠定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如果只是在学校里打打闹闹,也就算了。但这帮人显然不是志止于此。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是当地相当有名的混子了。基本上,当地人也都听说过他们的大名。

他们四人一起读的小学。中学时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关系依旧相当铁。到了大学时代,其他三个小伙伴都没考上,只有肯脑子好使些,勉强考上了一个二本学院。但也没读完——他大一那年,跟学生会的人起了矛盾。盛怒之下的他,提着一根甩棍,把两个人的脑袋开了瓢,这其中也包括了学生会长。然后,他凭一人之力,一路追杀十几个人,给他们撵得鸡飞狗跳。不出所料,大一的上半学期都没过,他就被除名了。在赔偿了一笔不菲的医药费后,提着行李回了家。

当时,他的一个朋友在学生会任职。他的那个“顶头上司”是个喜欢作威作福的料。就像那些为一点权力洋洋自得的小卒子那样,他每天耻高气扬,指使手下做这做那,自己却乐得清闲。此人在别人那儿撬墙角,挖走别人的女朋友,怂恿手下给学弟学妹们卖劣质品发财……他的那些狗腿子,也不是什么好货色,仗着一官半职作威作福。总而言之,“水浅王八多,遍地是大哥”这句话,在肯的大学母校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那天,他的朋友和他正在寝室里聊天扯淡。对方就向他诉苦,说出了学生会的各种不公。肯当时就相当瞧不起那些人。于是,他就用最恶劣的词语,最粗鄙的词汇,最轻佻的语气,恶狠狠地抨击了一番学生会的“官僚主义”。两人哈哈大笑,一时间,整个寝室充满了欢快的空气。

无巧不成书。当时,学生会的那位会长的一个忠诚狗腿子,正巧找他朋友有事。听到此话,他似乎找到了“升官发财”的好机会。他也不说正事了,而是原路返回,向那位会长“义愤填膺”地打小报告。于是第二天,肯的那位朋友回来后,就平白地多了一份“两万字检讨”的作业。

肯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他开口道:“写个锤子啊,走,我们找他去。”

那位朋友平日里被压榨惯了,一时间竟不敢维护自己的利益:“算了吧,兄弟。反正也不是什么重活儿,我咬咬牙就过去了。”

“这不是重不重的事。我们说实话,凭什么受罚?就凭他学生会的那些‘威严’?我告诉你,他那些威严算个狗屁威严。要是你不反抗,你就等着被他们当一辈子免费劳动力吧。”

“马克,算了——”

“我去帮你说话。”肯抓起一件大衣,披在身上。然后,他拎起一根甩棍,塞在衣服底下。他的朋友吓了一跳:“卧槽,你带这家伙去干嘛?”

“防身啊。”

“喂,等等——”

那人还没从床上下来,肯已经转身出了门。

——————————————

“请问学生会长在吗?”

“你是谁?”

“哦,我有点儿事求他。”肯讪笑道,脸上露出一副有求于人的神情。

“学生会禁止外人进入。”那人头也不抬,只是自顾自玩着手机回答道。

肯用身子挡住摄像头,将一卷纸币丢在他的桌子上。

“会长在三楼会议室。你小子还挺上道嘛。”

“那就谢谢大哥了。”

肯走上楼梯,直奔会议室。他靠近那扇紧闭着的大门,将耳朵贴紧在门上,打听着里面的发言。听着听着,他内心里的怒火就窜了起来。这哪里是学生会会议!这简直就是批斗大会!这帮狗东西,真把自己当成什么高人一等的钦差大臣了吗?

本来他的计划,是和平谈判。但听到了这些话,他久违地,又一次开始犯浑了。

他一把推开大门:“谁他妈是会长,滚出来!”

入眼所见的,是一帮翘着二郎腿,趴在桌子上刻字,将两腿搁在桌子上的二流子。肯上一次见到这种人,是高中在镇上酒吧蹦迪时,见到的小混混。这帮人也配做学生会成员?!

一时间,全场寂静。所有人都用一种看怪物的眼神看着这个突然闯进来的高个子,过了半晌才反应过来。

“你他妈咋咋呼呼的,想干嘛呢?”成员A拍案而起。

“会长是谁,滚出来!”

肯看都不看那人一眼,继续着他的问话。

会议桌中端一人抬起头:“我就是。四眼仔,你想干嘛?”

“你带着私人情绪,对我的朋友做出了不公正的惩罚:我要求你立刻指正。”

“你朋友?谁啊?”

“就是刚刚你们那批斗大会的主角。”

“哦,你说他啊。那你又是谁呢?”

“马克?肯。”肯不和他废话,报出了自己的名号。反正本来也瞒不下去。

“没听说过。我问你一句话:你他妈算老几啊!?”会长的声音陡然增大,震人耳膜。

肯语气不变。他透着那对厚镜片打量着眼前之人:“我是你爹。”

会长暴怒了:“干他!”

肯当胸一脚,蹬翻了向他正面冲上来的一人。他瞥了一眼,右侧来人手持着一柄水果刀。他抽出甩棍,横扫过去。因为身高的优势和那人弯着腰的原因,这一击正敲在那人的脑门上。那人一头撞翻在地上,鲜血漫出,再也爬不起来,看来已经被打昏了。

打翻了两人,加上他手上的武器,那会长的威风早就折了大半。他绕过桌子,竟欲逃跑。

肯一把抓住他的衣领,一手将他摔翻在地。然后他踩住那人的胸膛,抡起棍子,砸在他的脑壳上。会长当场昏迷,鲜血汩汩流出。这一下子,非得砸出脑震荡不可。

以寡敌众的战役,在历史小说里并不罕见。赵子龙单骑救主,杨再兴血战小商河,都是人们张口就来的经典故事。虽然这只是演义虚构,但这些故事的主角,都有一个共同点:首先论武力,他们都是万人敌的猛将。论胆气,他们都是那种“浑身都是胆”的类型。论智力,倒是没怎么体现。

所以,我们就论述前两个方面的优势:武力与胆气。我们举杨再兴血战小商河的例子。首先论述武力:杨再兴是猛将吗?毫无疑问,绝对是的。我们接着又问:他能一个人打十五个吗?——不知道,但理论上来说,难。在这里,我们姑且认为杨将军天神下凡,能一个人打二十个。那他手下的士兵能一个打十个吗?——不可能啊,要是士兵的人均水平都是杨再兴,北宋还怕个锤子的外敌?直接大军淹过去便是了。

但是,杨再兴误走小商河,手下的三百士兵,愣是换走了对方两千多人的性命。虽然他们最后依旧全军覆没,但战损比却达到了惊人的1:7!

我们刚刚分析过了。就算杨将军是天神下凡,能以一敌二十,他的士兵也不是人均三头六臂。所以,武力远高于对手的说法,显然是说不通的。那么,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就只有一个了:这些人已经陷入绝境,没有逃脱的希望。孙子兵法有云:置之死地而后生。如果他们不愿投降,那么就只剩最后一条路,那就是死战,能换一个是一个。这种情况下,士兵们人人不怕死,抱着一股子亡命徒的气势,从心理上就完全压倒了对手。

试想一下:你和另一个人提着刀对砍。你砍过去的刀,他完全不躲,拼着被你砍到,也要照你的脖子来一下。这种情况,你选择和他一换一还是防御?我认为多半选择后者。每一回合都是这样,敌人的士气早就被完全压制了。

肯那股子浑劲,被这两棍子彻底敲出来了。他举起棍子,在会议室里暴走了。一时间鸡飞狗跳,翻倒的桌椅,惨叫的声音充满了整个房间。十来名学生会成员,竟被一个人追得抱头鼠窜,狼狈不堪,就差跪下来求饶了。

马克?肯生错了年代。要是他活在古代,保准也是个留名青史的猛将。今天,这位虎将在现代展现出了自己的实力。这应了那句话: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

领导和校警们闻讯赶来时,肯正坐在会长的椅子上抽烟。经过商讨后,他被立刻送进了看守所,拘留了一个月。在此期间内,学校已经联系了他的父母,将他除名了。当他出来的那天,他独自一人,踏上了返回家乡的火车。那一天是2073年11月17日,恰好是他的19岁生日。

那天是个阴天。天空是铁青色的云雾,那里面连一丝微光也透不出来。那时候差不多是下午三四点钟,但看起来和七八点钟一样黑。肯裹着大衣,大踏步向前,迎着刺骨的寒风,走上了火车。

这一次回家,彻底改变了他的生命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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