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各个郊区才有这种巴黎种。这一点是应当着重指出的。换句话说,只有这里的小淘气才是纯种,只有在那些地方,才能看到他的真面目。在那里,人民忍受着痛苦,劳动着。而劳动、吃苦是人生的两大要素。在那里,这些人多到不可胜数,也鲜为人知。在他们当中,各式各样的人都在攒动着,从拉白河沿的杂工到隼山的屠夫,应有尽有。“都市的渣滓。”西塞罗西塞罗,公元前1世纪的罗马执政官。喊着;“乱党。”伯克伯克,以诋毁法国革命闻名的英国演说家。补充了一句。贱民,下民,小民,这些字眼脱口而出,可以不加理会。那有什么关系?他们赤着脚与我何干?他们不识字,活该着。为了这些就可以抛弃他们吗?可以借他们的苦难来咒骂他们吗?难道光不能照透这人群吗?让我们呼吁:光!我们坚持:光!光!光!谁晓得有朝一日光明不会穿透黑暗?革命不就是改变面貌的行动吗?前进吧,哲学家们,要教育,要发光,要燃烧,要想得远,要喊得响,要欢欣鼓舞地奔向伟大的太阳,到公众中去交结兄弟,宣布好消息,不惜唇干舌燥,宣布人权,高歌《马赛曲》,发散热情,采摘橡树的青枝条,制造思想的风暴。这些民众会振奋起来的。关键在于善于抓住时机,点燃本原与美德结合时突发的劈啪作响、剧烈抖颤、势必燎原的熊熊烈火。那些赤着的脚板、赤着的胳膊、破烂的衣服,那蒙昧、卑劣、黑暗的状态,是可以作为起点最终达到理想境界的。你对人民进行透彻细察,你就能发现真理。沙砾踏于人们的脚下,没有多少价值,但是,如果把它放进熔炉,让它熔化,让它沸腾,那么,它就会变成灿烂夺目的晶体,并且正是靠了它,伽利略和牛顿才有了伟大的发现。
十三小伽弗洛什
在本故事第二部分所讲的那些事之后八年或九年,人们在大庙路和水塔一带时常看见一个男孩,十一二岁的年纪,嘴边挂着笑容,内心却绝对的空虚和苦闷。如果不是这样,他会十分妥帖地体现着我们前面所描绘的小淘气的形象。那孩子与其他小淘气一样,也穿着一条并非他父亲的大人长裤,也披着一件并非他母亲的女人上衣。这是一些不相干的人出于行善的目的给他穿上的破衣烂衫。他并非没有父母,只是父亲不管他,母亲不爱他。这是一个有父有母,却又沦落为孤儿的可怜的孩子。
他母亲的心肠简直比铺路的石块还要硬。这孩子发现只有大街才是他的安身之地。
他的父母早已一脚把他踢入社会。
他飞走了,对父母的狠心满不在乎。
他是一个喜爱吵闹、脸色发青、动作敏捷、生性机警、贫嘴薄舌、富有活力而又略带病态的孩子。他来来去去,唱唱蹦蹦,掷钱玩,掏阴沟,偶尔偷点小玩意儿,不过,和小猫小雀一样,只是一种游戏。人家叫他顽皮鬼儿,他就乐,叫他小流氓,他就气。他没有住的地方,没有面包下肚,没有火烤,没有温暖,但是他快乐,因为他自由。
这种可怜的小家伙,一旦长大成人,差不多总会与社会秩序发生碰撞并受到挤压,但是,如果他们还是小孩子,那么,一切就能避免了。这一小小的空隙救了他们。
不过,那被舍弃的孩子每隔两三个月,偶尔也会说:“哎,我要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路,离开马戏场,离开圣马尔丹门,走下河沿,过桥后,进入郊区,走过妇女救济院,到了——什么地方呢?就是读者所熟悉的那道双号门,50-52号,戈尔博老屋。
50-52号那所破屋常空着没什么人住,写有“此屋出租”的木牌子一直挂在那里。这时,说也奇怪,却有几个人住着,那几个人,彼此并不认识,也素无往来。这在巴黎并不稀奇。他们统统属于那种赤贫阶级,原来贫困潦倒,后又灾难一个接着一个,最终坠入社会最底层,沦为小市民,由此开始,以与文明无缘的清除污泥的阴沟工人和收集旧衣烂衫的破布贩子这样两种职业告终。
冉阿让时期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她的是与“二房东”属于同一类型的一个女人。正如某个哲学家所说:“老太婆是从来不缺的。”
这个新来的老妇人毕尔贡妈妈,一生中曾养过三只鹦鹉。它们是她的惟一安慰,除此之外,在她那里便不再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东西了。
在那破房子的住户中,最穷苦的一户,是一个四口之家。一间我们上面曾经谈过的那种破屋子,父亲、母亲和两个已经相当大的女儿,四个人挤在一起。
这人家,一下子就让人看出一贫如洗的特点。那位家长开始租借房子的时候,自称容德雷特。搬家时的情形,那“二房东”说了一句十分妥帖的话:“他啥也没有搬进来。”定居后不久,这容德雷特曾向那看门人、扫楼梯的人、同时又是住户中资格最老的女人说:“老妈妈,如果有什么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的。”
这一家,便是我们上面讲的那快乐的赤脚小孩的家。他回到了家,看见的却只是穷相、苦相,更让他难受的是他见不着一丝笑容,感受到的唯有炉膛里的冷气和亲人的冷淡。他进屋时会有别人问他:“从哪儿来?”他回答说:“街上。”他离开时又会有人问他:“到哪儿去?”他回答说:“街上。”他母亲还会这样问他:“你来这儿干什么?”
那孩子就是生活在这样没有爱的氛围之内,就像地窖里见不到阳光的小草。他并不因此感到伤心,因为他根本就不晓得父母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不过,他母亲对她的两个女儿还是特别疼爱的。
人们都管这个孩子叫伽弗洛什。为什么这样叫他呢?也许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
断绝骨肉之情似乎是某些穷苦人家的一种本性。
容德雷特一家人住在过道最靠里的一间,他的邻居是个很穷的年轻人,名叫马吕斯。
下面我们就来谈马吕斯先生的故事了。
二、大绅士
——90岁,32颗牙
直到现在,还有几个曾经住在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圣东日街的老居民,对一个叫吉诺曼先生的老人记忆犹新。他们谈到他的时候总还免不了有些思念的心情。那位吉诺曼先生在这些人们还年轻时便已上了年纪。这些街道都在大庙一带,它们交错曲折,犹如迷宫。当这些人怀着惆怅心情回顾那些街道中活动着的一片若有似无的往日幢幢黑影的时候,吉诺曼先生的形象总是闪现在他们的眼前。在路易十四当政时,这些地方全部被冠以法国行省的名称,这与今天的蒂沃利新区冠以欧洲首都的名称一模一样。顺便说一句,这说明历史在前进,其中的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吉诺曼先生是一个以长寿而著称的人,1831年的时候还异常健康。他举止怪异,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另一个时代的遗老。他是一位名副其实的绅士,而且是一位老古板,身上有一种腐臭的略带傲味的缙绅派头。他虽已90多岁,但步履稳健,声音洪亮,目光有神。他能吃、能喝酒、能睡,鼾声如雷。他尚有牙齿32颗。除去读书,平时从不戴眼镜。他对女人仍有很浓厚的兴致,但他总是说,这十年来,他彻底放弃了女人,因为讨女人欢心的年岁已经过去了。但他不说“我太老了”,而是说“我太穷了”。他常说:“要是我依然富有的话……嘿嘿。”是的,他现在的收入只有1.5万利弗的年息。他总是梦想能继承到一笔遗产,得到10万法郎的年金,以便找个小娘儿们。不难看出,他和伏尔泰先生绝不是一路人,绝不像80岁的伏尔泰那样,半死不活、苟延残喘、与鬼为邻。他绝对不是一位风烛残年的寿星,他雄心勃勃,一副好胜的模样。他浅薄、急躁、容易发火,动辄大发雷霆,而且常常不通情理。如果有谁不肯顺乎他的心意,他便举起他的手杖,打人,好像还生活在大世纪路易十四当国王时期称大世纪。。他有一个女儿,50多岁了,没有结婚,是个老处女。每当他发脾气时,这个女儿便成了出气筒。他恨不得拿鞭子抽她。在他眼里,50多岁的人还是个小孩子。他经常用“你这个坏女人”来咒骂女佣人。“破鞋堆里的破鞋”是他的恶语中的一个。有时,他又镇静得出奇。每天,他总要一个得过疯病的理发师来替他刮胡子。那理发师非常讨厌他,因为理发师的老婆,漂亮风骚的老板娘,老是在吉诺曼先生面前表现得酸溜溜的。吉诺曼先生自诩聪明过人,对自己的判断力有足够的信心。他常说:“如果有跳蚤叮我的话,我完全可以分辨出它是打哪个女人身上跳过来的。”他最常用的字眼儿是“多感的人”和“造化”,虽然他所赋予的涵义与今天我们的理解不尽一致。他总是坐在火炉旁,俏皮地解释着他的意思。“造化,”他说,“其作用就是让文化包容一切,就连有趣的野蛮时代的标本也要有一点。亚洲、非洲有的东西欧洲全都具备,只不过体积小一点儿罢了。猫儿乃客厅之虎。壁虎乃袖珍之鳄。歌剧院里的舞女是东方蛮婆。她们不吃人,却能把人咬碎,也可以称她们是‘一群女妖’!她们先把人变成牡蛎牡蛎,借喻傻瓜。,然后吞下。加勒比人加勒比人,安的列斯群岛上的一个民族。吃后只剩下骨头,她们吃后只剩下贝壳。我们的风尚便是如此。我们不吃人,但咬人,不杀人,但掐人。”
二那样的主人,就有那样的居室
吉诺曼先生的住址是沼泽区受难修女街6号。房子是自家的。那房子后来曾拆毁重建。巴黎的街道曾经历过“大改号”,也许他的门牌那时给换过了。他的卧室在二楼,是一套宽大的老式房间,一面临街,一边对着花园。天花板上挂满了大幅的哥白兰绒毯和博韦绒毯,图样是牧羊图。每张围椅上,画着天花板上和壁框里被缩小了的画。床前摆着九折长屏风,涂的是科罗曼德尔科罗曼德尔,印度东北滨海地带。漆。一幅幅长窗帘,打着褶,在窗口掩映,美观异常。花园就在窗下,在两排窗子之间有一扇门,门打开后,便是一道台阶,大致有12到15级,台阶虽高,但老人却能健步如飞、上下自如。除了卧室和书房之外,他最看重的是客厅,那是他款待女性密友之所在,马虎不得。那里的墙上挂有绣着百合花的米黄色壁衣,是路易十四时期大桡船上的产品,由德·维沃纳先生特为其情妇订做,是吉诺曼先生从脾气古怪的年满100岁才死去的姨祖母那里继承的。他结过两次婚。他从未当过朝臣,却差一点当上法官,神气介于两者之间。他喜欢谈笑,愿意的话,他也能显得亲密温柔。少壮时,他常受妻子的欺瞒但从来不受情妇的欺瞒。这类人自身很难与妻子相处,而与情人却可水乳交融。他有极高的艺术鉴赏力,卧室里收藏着一幅佛兰德著名画家约尔丹斯画的什么人的肖像作品,笔触苍劲,精妙绝伦,那肯定是画家信手偶得的。吉诺曼先生的衣着不是路易十五时期的那种式样,甚至也不是路易十六时期的那种式样,而是督政府时期的那种“荒唐少年”式。年纪这样大了,他还自以为十分年轻,仍很时髦。他的上衣是薄呢的,宽宽的翻领,长长的燕尾,大大的钢钮。他穿短裤,带扣的船鞋,两只手总是插在坎肩的小口袋里。他对时代的变化却是另一种态度,谈起革命,他总是带着一种权威性口吻说:“法兰西革命——一群土匪。”
三明慧
16岁的时候,有一天夜里,吉诺曼先生在歌剧院曾有幸同时受到卡玛尔戈卡玛尔戈(1710-1770),比利时人,巴黎歌剧院有名的芭蕾舞演员。和沙莱沙莱(1707-1756),女舞蹈演员。1721年首次在巴黎歌剧院演出。望远镜的注视。这可不是一般的女人,她们曾名噪一时,成为伏尔泰咏吟的对象。当时,在双重火力的夹攻之下,他,英勇地退下阵来,投向他的娜安丽——一个二八年华、和他一样像猫那样不被重视、他却意挂情牵的跳舞小姐——那儿去了。他有回忆不尽的往事。他常常兴奋地说:“她多美啊,那吉玛尔-吉玛尔蒂尔尼-吉玛尔蒂乃特!上回,在隆桑,我见到了她那一往情深的鬓发,‘值得一瞧’“值得一瞧”,与下面“新到站”和“情激动”都是讥语。的蓝宝石,‘新到站’的裙袍,‘情激动’皮手笼!”年轻时他穿过一件伦敦矮子呢伦敦矮子呢,一种薄呢,法国南部对伦敦呢的仿制品,销往东方各国。上衣,每想起它来他就津津乐道,说:“那时候,我打扮得像个东地中海的土耳其人。”他20岁那年,有一次被蒲弗莱夫人偶然遇上了,她称他为“疯美郎”。他丑化一切从政和当权的人的名字,觉得那些人出身低贱,是资产阶级。他每次读报(按他的说法是读新闻纸、小册子),总忍不住要放声狂笑。“哈哈!”他常说,“他们算什么!柯尔比埃尔!于芒!卡西米·贝利埃!这些东西也配当部长!我常想,要是报纸上印着‘吉诺曼先生,部长’那岂不是个天大的玩笑?可是,我们看到了什么!人们太蠢了,他们会觉得那也是可以的!”任何字眼儿,不问中不中听,他都能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至于周围有没有女人,他并不加理会。他谈起各种粗鄙、猥亵、淫秽的事物来,态度却镇静、文雅,毫不感到难为情。这便是他那个世纪的狂态。有一点我们需加注意:韵文晦涩的时代一定是散文粗劣的时代。他的教父预言,他将成为一个才子,因此给他起了这样一个相应的名字: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