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斯大陆历史上最伟大杰出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发明了相对论,他为了让不懂得物理学的人更容易了解自己这晦涩难懂的理论,就用了最经典通俗的一段话阐述了他的理论:“一个男人与美女对坐一小时,会觉得似乎只过了一分钟;但如果让他坐在热火炉上一分钟,会觉得似乎过了不只一小时,这就是相对论。”
初三的时候,王明洋曾经无聊地去图书馆翻陈旧书籍,无意间发现了这一段阐述并非只是理论或是巧妙地随想,爱因斯坦真的做了这样的实验……他对着好朋友卓别林的第三任妻子,电影明星波莱特·戈达德看,当他感觉过了一分钟的时候,实际上时间已经过了57分钟,而他一屁股坐在了温度如同烤炉一般的松饼机上时,在他的感觉里一分钟就像一个小时那么长。
当时他还想象着这帮大陆西边的人还真的是开放至极,要是在自己这片区域,盯着自己好朋友的妻子一小时,再好的朋友估计都得决裂成仇家……东部讲的是“朋友妻,不可欺”,西部估计是“朋友妻,不客气”吧。
他现在身边确实有着身材堪称完美,性格上有些呆萌可爱的叶梦华,不过他认为几秒钟的时间过得如此短暂和这美女没什么关系。丫的什么破理论,到底准不准啊,自己恐惧的时候,难道不是应该感觉时间过得很慢吗?可事实上,在他的意识里,几秒钟飞快地就消逝。
叶梦蕾随身携带的包包他已经翻了个底朝天,可真的是除了那颗手雷之外一点有作用的物品都没了,不对,说起防具里面倒还是有一个,那是一罐防狼喷雾,但他不怎么相信这玩意能对可以用单手戳破铁皮的怪物起作用。
死神一步步的靠近他,他似乎现在只能束手就擒。恐惧感如同黑色的阴霾,铺天盖地,渐渐笼罩着王明洋的心。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啊,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一个未来已经被规划好的人,要不是一场梦,自己就不会遇到叶梦蕾,接触到这些本不该接触的事物。
王明洋想着还真是有点凄惨,死时连个送葬的人都没有,尸体被扔在这个现在荒无人烟的马路上。
非要让我去死吗?非要把我逼上绝路?可亡命之徒绝对不会坐以待毙!一股狠劲突然从心里的某个角落窜出,生生地把那恐惧感顶了回去,他的脸色忽然发生了变化,原本稚嫩的脸变得冷漠无情,像冰块雕刻出来的一般。
”要死我们也一起死啊!“
他手臂上的青筋暴起,眼角有血丝缓缓伸出,如同细小的蛇一样,缓缓通过眼白,爬向他那黑漆漆的瞳孔。
比亚迪还没有熄火,王明洋将油门一踩到底,车子忽然震动,虽然这辆车并不是超级跑车,但他还是强行在几秒钟之内把车速提到了上百迈,并且越来越快,他不是在独自的开车,而是在和时间赛跑。
速度指示器的指针最终在红色的区域疯狂跳动着,没有专业跑车那种流线型车身和防止飘起来的汽车尾翼。比亚迪高速的行驶已经让他有了飞起来的感觉。
而叶梦华被他忽然加速的车搞得向后一撞,没有等她问”你要干什么”之类的话,王明洋已经轻轻说:“对不起。“
高亢的引擎声掩盖了他的声音,她是听不到自己说了什么的,不过无所谓了,反正自己已经道了歉。
他飞速向右打起方向盘,直愣愣地撞向马路的护栏。
英年早逝这个词居然在今天用在了自己的身上,横竖都是死的情况下,他要像无赖那样,即使死了也要对方不自在,唯一感到的就是有点歉意,再没和叶梦华商量的情况下就把她的生命和自己绑在了一起。
他现在那种深入骨髓的恐惧感已经消失了,狠劲中间夹杂着一丝愉快,从学会开车到现在,在老姐的监督下,自己上路从来时速没有超过120,现在看来,妈的两百迈的速度真爽!
现在车子正在高架上路上飞驰,所以护栏的后面什么也没有,他们会冲破这铁制的栏杆,然后飞进空中,直愣愣地掉落。
不过王明洋没想要这种死法,他腾开左手,忽地打开车门,没有了车门这道屏障,雨水肆无忌惮的撒进车内,打在王明洋的身体上,而高速行驶中产成的冷风刮得他的脸生疼。
下一刻,他拉开手雷的保险环,重重地磕了一下汽车的门框,然后纵身一跃,从这正以上百迈行驶的比亚迪上跳了下去,跳跃时,他还不忘脸部朝上,这倒不是他要保证自己死的时候那自认为帅气的脸被地面磨破,而是确定自己能看到那车顶的怪物,保证手雷扔的位置相对准确。
他终于在最后看到了车上的怪物的脸,本以为拥有长着鳞片的手臂的怪物,面目也一定也是狰狞可怖,可他想错了,那只是一张普通的人的脸。不过都结束了,把自己逼成这样的人长什么样子又有什么区别呢?风在耳边低语,黑色车轮掀起地面上的水,打在他的背部。
他闭上了眼,手雷丢出。
即使手雷炸不死车顶的这头怪物,汽车也会带着他撞破护栏,飞进高空,这高度的下面的地面有数十米的高度,自由落体运动产生的速度会在接触地面的瞬间减到零,进而产生强大的冲击力伤到它。即使不能同归于尽,王明洋也要在死之前给怪物造成最大化的伤害。不过自己是没有足够的时间看到这发生的一切了,他会比车和车上的人先接触地面,最先走向死亡的会是王明洋自己。
他此刻心如止水,没有大吼大叫,安静地等待着死神镰刀挥向自己。
“你别死啊。”恍恍惚惚地他听见了有人这样说话,语气空洞冷漠。
那是谁在朝着自己的呼喊?听着像是自己的声音,他也确实曾经说过“你别死啊”这句话,可那是对着叶梦蕾,也就是现在的叶梦华说的。他下坠的身体这一刻忽然停住了,当然不是凭空挺住,而是有东西支撑,王明洋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感觉凉凉的,寒气能穿过他的皮下脂肪,寒刀身体骨骼之中。
他在绝望之中闭上的眼睛再一次睁开,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个冰雪世界,正在下落的雨水在空中结成了冰珠,晶莹剔透,城市远方的灯光射到冰珠之上,经过色散作用显现出五颜六色,这片区域现在好似仙境。
将王明洋身体托起的也是一块冰,刚刚轮胎掀起的水花在一刹那被结结实实的冻住,只有几毫米厚度的冰却能承受住王明洋的身体重量,可见其硬度有多强。
不光是地上的积水,天上的雨滴,这空间里的一切,除了自己之外都包裹着一层寒冰,高速疾驰的比亚迪,车子上方那长满鳞片的怪物,车子之中,穿着纯白色衬衫的叶梦华……时间在这里仿佛已经静止。
这种奇异壮观的景象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
王明洋的大脑深处忽然剧痛,千军万马从他脑海之中闪过,士兵们手握长枪,向着黑色的巨龙发起冲锋,巨龙张开那黑色的羽翼,遮蔽了半边天空;指挥官坐在营帐之中,拿着刚刚从前线传回的战报阅读,战报的皮纸微微泛黄,上面写着古老的楔形文字;身着白衣的少年眼神悲悯,目光之中装着整个世界,跪在冰冷的雪地之上,祈求着某个人的帮助;白发飞舞面目狰狞的年轻人在一扇古铜色的门之前吟唱,一柄镶嵌着宝石的剑插进了他的身体,贯穿了他的胸膛。
“你叫什么名字?”慈祥的老爷爷温和地问。
“阿尔法。”孩子用他那稚嫩的声音回答。
“这是你做的?”老人伸出手,袖间露出干瘪如树枝一样的手指,指着孩子手上的冰。
“是我做的,你要买吗?”小孩举起了一块冰,问道。
小孩也是最近才发现原来冬天很常见的冰在这酷热的六月能卖钱,这让他雀跃不已,这东西他能做出好多,抓住这个季节贩卖,自己就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过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
是年,孩子六岁。
“你愿不愿意和我走?”老人没有回答,反问起孩子。
“我为什么要和你走啊。”小朋友有些生气地说,“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个工作的。”
“和我走,你就不需要这份工作了,你应该去完成一件比这更有意义的事情。”老人耐心地解释道。
“更有意义的事?难道是像隔壁李二哥那样做信使?”在他的眼中,李二哥每天给村里和外界传信,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你要做的事情比送信更伟大。”老人顿了顿,说道,“所以你和我走吧。”
“我不想做伟大的事情,”小孩低着头,有些哀伤,“做那个又不能填饱肚子。”
“你也不用担心吃的,我会帮助你的。”
“真的?”孩子露出有些吃惊地表情,他第一次听到有人愿意帮助他。
“嗯。“
……
一高一矮的两个人牵着手,很快地消失于夕阳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