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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守候无法接通的电话

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这天,女同事白雪邀我参加晚上在她住处举行的生日Party,虽然我已经有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但美女有约。我哪能不去呢?

信口跟女朋友撒了一个谎。我就买了一大束意义含糊的鲜花,赴白雪的宴会去了。

白雪住在东郊,但具体住在什么地方,我不太清楚。兴冲冲骑着单车赶到东郊。我掏出手机给白雪打电话:“白雪,我快到了,你在哪……”你说丧气不丧气,白雪还没来得及告诉我她住哪儿,手机没电啦。

还好,路边一个报摊上摆着一部电话。看报摊的是个两鬓苍苍戴眼镜的老头儿,我连忙扑过去:“大爷,我用一下电话。”谁知这老头儿把头一抬,拿了张报纸就把电话盖上了:“这儿没电话!”

这时,过来一位包着头巾的姑娘袅袅婷婷地走到老头儿跟前,娇声道:“大爷,我打个电话!”老头儿本来怒气冲冲的脸一下子像盛开的菊花,立马把报纸从话机上拿开。连声道:“好好,你打,你打。”说完,从桌边绕出来,还搬了个凳子给姑娘。那姑娘坐在桌边,拿起电话就聊天了:“喂,老公啊,今晚,我给你做红烧肉啊,我用小火给你慢慢地炖,炖到八成熟,我再给你放佐料,什么葱啊,姜啊,香菜啊,对了,你不愿吃太烂的,我早早给你盛出来,等你回来吃,你说好不好”那姑娘打起电话没完没了,我在边上把肚子都气炸了,这叫什么事,明明有电话,不让我打,见了人家姑娘就眉开眼笑,还搬凳子给人家坐,这个老头儿是不是有点那个呀。

姑娘啰啰嗦嗦总算打完了。却还是坐在桌边不走,好像还有什么事情忘了说。我一个箭步上去就按住了电话:“大爷,您也别太那个了吧,你不能光让姑娘打,不让男人打呀!”老头儿腾地一下红了脸:“你个小子,你想到哪儿去了?好好,你打,你打!”我心下不由微微得意,不抓着你痛处今儿这电话肯定打不成了。我抓起电话,拨打白雪的手机,不通。连电流声都没有!一看,电话机根本就没有电话线!

“那这姑娘……”我结结巴巴地问老头儿,老头儿长叹了一口气:“你是问她为啥打电话吧?告诉你,她是个疯子!她每天都要到这儿来打电话,这部电话就是为她准备的!”

姑娘名叫郑静,丈夫是个消防战士,在一次救火中牺牲了。丈夫是在一次晚饭前接到命令的,那晚,郑静为丈夫做了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因为那天是丈夫的生日,可惜丈夫这一走,就再也没回来。受到刺激的郑静一下子神经失常了,原先这个地方的报摊确实有个公用电话,郑静的新家就离报摊不远,有时候郑静会在这里给丈夫打电话,自从丈夫走了,郑静几乎每天晚上都来这儿打电话,而且内容永远都是红烧肉……

老头儿抹抹眼角:“以后这报摊儿的主人也去干别的了,我就接了他的报摊,也安一部和原先一样的电话,为的就是这姑娘,只不过电话没线而已,我是害怕她再伤心……”我张大了嘴:“大爷,您是怎么知道她这些事的?”老爷子抽了一下鼻子,叹气道:“因为,因为我就是她公公!自从她疯了后,就不认识我了,这孩子,心重,丈夫那晚没有吃上红烧肉,她疯了,还惦记着……”

郑静仍然坐在桌边,神情怔怔地,只是用手指着我的车筐,我知道,她看到了车筐里的花,我把花捧了出来,递给了郑静。郑静突然满脸喜悦,口中不知喃喃说些什么……

这晚,我没去赴白雪的宴会,把鲜花也送给了一个疯子,但我的心出乎意料地顺畅。我找到我的女友,告诉她。一个疯了的人还记着丈夫没吃的一顿晚餐,我们更应该给爱情一个坚守的理由。

红玫瑰 白玫瑰

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张爱玲说每一个男子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我想说每个女子也都有自己的蓝玫瑰和黑玫瑰,一个邪魅迷人,一个儒雅温厚!当面对这样的两个人时,究竟该如何选择,如何舍弃’最终我选择了那默默爱我的儒雅温厚,让邪魅迷人藏在心底,成为今生一笑而过的回忆。

和君的故事始于大学毕业,君是那种笑起来很温和。让人想依靠的男孩子,他有令人羡慕的家庭,但从他身上看不出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朴实得在人群中显现不出他来。我是个很悠闲很自在的女孩子,大学即将毕业了,我写好了论文,懒洋洋地趴在教室桌上看小说。忽然看到君和他的一帮兄弟走了进来。当时教室中只有我和另一个男生。君的兄弟都是平常很招摇,目空一切的家伙,我心想平时都没说过几句话,还是避开为妙,就顺势趴在桌子上假装睡觉,心想一会他们就走了。结果他们七,八个人起涌过来和我前面坐的男生说话,君更是站在我的桌子旁边,我乜斜着看到他的衣角。天,他们滔滔不绝说个不停,君的兄弟们还在我前后左右走过移去。实在伪装不下去了,我只好抬起头来,看见他正在微笑着看着我,我低声说了句:嗨!

那天他穿着极干净的T恤,我至今都记得他脸白白净净的,由于紧张微微泛红,笑起来好温暖,他问我干什么,然后就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起来,我是那种思维很跳跃的女子,很多时候我们观点不是很相和。我同时又是个很自卑很低调的女子,我一直在纳闷怎么他们还不走,他们真是没理由和我这样默默无闻的小丫头说个不停啊。过了好久他要走了我的手机号码,QQ号,乃至我家里的电话,这时他的兄弟拍拍他的肩膀说:走吧,别影响章小姐学习了。并且顺势把他的手机放在了教室,号称要充电,一会十点半的时候过来取,让我帮忙看着。我忙说好的好的。还没到十点君就和那男孩过来了,我好奇怪呢,还早呢,应该没充好电吧。另外一个男孩一过来就直说谢谢我,还一直推君说:天这么晚了,快送章小姐回去。我才不要那么尴尬,心想还不知道人家愿意不愿意呢,我忙把头摇得像拨浪鼓,说:不要了不要了,路我熟悉得很!说完头也没回就逃之夭夭了。

回到宿舍没多久就收到了君的短信,我是那种外表极其温婉可人,但骨子里极其古怪精灵的女子,我的短信反映了我的内心。君惊讶干我的诡秘,一直在问是不是你啊。我呵呵回答,当然是了,我就是大名鼎鼎,美名远播的章云云!如假包换。后来,每天我都会收到他的短信,我没多想什么,我想我是那样的平凡。直到后来他开始邀请我吃饭,我还是调侃着拒绝了,我觉得他有点生气了。

七月的校园到处弥漫着分离的气氛,每个人都焦躁不安,心里既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又满怀对现实的伤感。那天我躺在宿舍,一个隔壁宿舍的女孩跑过来在我们宿舍大声说:你们知道么好奇怪的,咱们系有好多人喜欢云云(我的名字)的,尤其是有一个,长得不错,人也好,工作也好。我马上心里就猜到了七八分,我问是不是君啊?那个女生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也吓了一跳:怎么可能?天知道?我想可能是我貌似温柔的外表“迷惑”了他吧。

毕业暑假在家我依然收到他的短信,温暖而体贴,慢慢地我开始依赖他的温情,我想只要他一说出来,我一定马上答应他。那时他已经去外地工作实习了,他是个现实稳重的人,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他不去作肯定的答复。后来他开始了封闭式工作,联系渐渐少了许多,不过不管他到任何个新的工作地点都会告诉我他的情况。

新的学年开始了,我开始了我的研究生学习,新的生活大大满足了我的好奇心,不久我认识了鹏,我们几乎是一见钟情,我们从彼此眼睛里看到了欣赏二字。鹏和我有着相同的个性,我们都是那样时而冷漠时而热情洋溢,我们都那样骄傲,那样自以为是,我们可以说出彼此下一句要说的话,我们相同的个性强烈地吸引着彼此,我喜欢看他像希腊神像一般的侧影,喜欢他给我带来的出乎意料的惊喜,我们的脚步遍及我们所在的城市,我们吃过了所有的小吃,鹏会背着我走好远好远的路程。我觉得我体内的活力完全被他引发出来。但是我们之间有着不可逾越的障碍,他有个在外地的女友,虽然他不爱她,但责任让他不能丢弃她。我们骨子里都充斥着悲天悯入的气质,我也不赞同他背叛,否则即使我们将来拥有幸福也是蒙受阴影的。我们就像两只彼此取暖的刺猬,互相吸引又彼此伤害。终于有一天鹏不堪重负,走得远远的,我也默默为他们祝福。哭着告诉自己,只要爱过恨过,此生就无怨无悔。

这时君回来了,我很惊讶。他一来到这座城市就通知了我,第二天一早他就开车来看我,两年的工作让他变得沉稳儒雅,但温和依旧,看着他温暖的笑容,我觉得有港湾的感觉。他红着脸说大一就喜欢我了,喜欢我灵气温和,又安静乖巧。但那时他觉得我是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侵犯,现在他可以给我个安定的环境,嫁给他好吗?说这话的时候他脸红红的,一如当年他站在我面前的样子。我呆了,我早猜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没有想到会来得这么快,我感动得泪流满面,点头答应了。是啊,我累了,我想找个爱人好好停靠一下了,我会好好疼爱他,为他这么多年的痴情。

我就要毕业了,君为我们的婚礼忙活着,我的心也充斥着温暖和甜蜜,我心想嫁夫如君,我复何求7我挑选着我的嫁衣,发誓要作最美丽的新娘。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在君的爱护下我长发披肩,明眸顾盼,美丽如仙子。我笑了。好幸福的感觉。

不久之后鹏回来了,他瘦了好多,我和他坐在酒店的大厅,隔着宽大的茶桌我看着他竟有些陌生,他告诉我他辞职了,开始学着做生意。然后酝酿着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听他讲这些,我突然觉得心里好心疼他,他经历了这么多挫折,压力一定很大,我却不能陪着他一起度过,哪怕只是朋友。只是此时此刻我们已经不再是青葱年少,我们都已经是罗敷有夫,使君有妇了。

我送走了鹏。我只会把他当作一生的好友,是的,我们曾经爱过恨过,但少年的轻狂与放肆只会成为我一生的温柔的回忆。我知道君在远处等我,我要用一生去爱这个给我温暖港湾的男孩子,做个温柔体贴的小妻子,正如当年我在他眼中的样子……

一生只做你的眼睛

原谅那个曾经“不小心”背叛了你的人,因为他的不小心,他深深地愧对你,并乞求你的原谅。肯一生只做你眼睛的人不多,有些东西错过便不会再回来了。

在那个黄昏。一辆失控的车偏离了道路,在急剧而刺耳的刹车声中,我失去了知觉。醒来时,眼前只有无尽的黑暗。

在我的意识开始恢复的时候,一种深深的绝望已让我感觉不到痛楚。我抱住父亲,放声大哭。我失去了已经四个月的孩子。头部的淤血破坏了视网神经。那一刻,我几乎绝望,三个月前,我失去了我的爱情,虽然我还没有和凯文离婚,但是我知道,那是迟早的事情,因为我不能原谅我的丈夫,在我有了身孕的时候,他却背叛我,而那个情敌竟然是我最好的朋友爱丽丝。不管凯文怎样哀求,我还是决定和他分居。等孩子生下来后,就和他离婚。我拒绝听凯文和爱丽丝的解释。

出院时,父亲为我找了一个叫安的特护。父亲告诉我:“安20岁时,因病失去了语言能力,但她可以听见,你可以和她说话。”我想这是父亲的良苦用心,刻意找了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跟安说:“嗨,你好。”安把手轻轻放到我的手上,她的手指,不太像女孩子,有种似曾相识的粗糙感,竟然有些像凯文的手。我苦笑了一下,也许是安太辛苦了,才会有一双男人般的手。我忽然无端地对她有了一丝怜惜。我不知道我和她谁更不幸。我们都这么年轻,却注定要失去语言和光明。安似乎感觉到我心里的波动,拍了拍我的肩。父亲说:“从现在起,安就是你的眼睛了。”

安每天早上准时来到我家。慢慢地,我已经能够分辨她的脚步声,和她衣服上淡淡的洗衣水的味道。这一切都让我觉得亲切。我忽然在这样的时候,会想起凯文,想到有次我和凯文在家里玩捉迷藏的游戏时,我的眼睛被黑色的布蒙上了,我总找不到他,最后他跑到我身边抱住我说:“别害怕,亲爱的,就算有一天你真的看不见了,我就是你的眼睛。”如今,当初要做我眼睛的男人,却带走了我心里的一片阳光。而现在,我却真的失去了光明。

也许安从来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可每次把手放在她的手中时。我的心是安宁而沉稳的。这个我看不见的女子,给了我一种生命的安全感。

我开始对安有了很深的依赖感,只是她不会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我们只能用我们的手指传递对彼此的那份喜欢、信任和温暖。

安一天天改变着我的心情。我开始对安说一些话,说我成长的一些故事,说我和凯文的相识相爱。但是我不说我和他的分开,不说爱丽丝。安总是安静地听着,偶尔用手梳理我的头发。我喜欢安,安成为我的快乐我的眼睛。

夏天过去,我开始对安无话不谈,我说到了爱丽丝。我告诉安,我曾经和另外一个女子,也有过这样好的时光,我说:“后来我们分开了,因为有一天,我和她之间,有了伤害。”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安的手指好像停了下来,我忽然想知道她在想什么,如果她是我,她会怎么做第一次。我是那样迫切地想听到安的声音。可是没有,依旧没有声音,我们离得很近,我听得到她的呼吸,不知道为什么,我越来越觉得和安似曾相识。

冬天过去的时候,我终于恢复了视觉。我脑部的淤血在我心情逐渐的舒畅中慢慢散去,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时,忽然看见了阳光。那种不真实的感觉,让我疑心自己是在做梦,我大声喊着安的名字。却没有看到她。我打电话给父亲:“我能看到了,爸爸,我能看到了。”父亲在十几分钟后赶过来,他一把抱住我,我们相拥而泣。“爸爸,快点告诉安。”我说,“现在,我要好好看看她。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快点告诉她这个消息。”父亲看着我:“别激动孩子,我会告诉她,我现在就去告诉她。”

那天我等了安整整一天,她没有来。第二天。第三天,安都没有出现。父亲说安去给另外一个人做护理了,没有时间。可是三天后,出现在我面前的。竟然是爱丽丝。我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的目光里有深深的歉疚。

“不,不会的,不会是你。”我喃喃自语。“茜,你听我说。”爱丽丝垂下头去,很长的时间,仰起脸来:“对,不是我,可是,你能给我几分钟的时间,让我解释吗?”我不说话。在一年以后,我听到了当初伤害我的那件事的根源。那天,爱丽丝失恋了,她无助地哭着去找我,可是那天晚上,我不在。凯文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他们拼命地喝酒。但喝酒不过是借口,凯文也承认,那是他人性的缺口,那一刻,他心疼满脸泪水的爱丽丝,试图用酒精帮她抵抗痛苦。他拥抱了她,吻了她。用他的身体温暖了她。事情发生以后,他们彼此都对我充满了内疚。凯文一直乞求我的原谅,而我是那样固执。

知道我出了车祸。他立刻来请求我父亲的允许,让他来照顾我。爱丽丝说:“一直照顾你的人,是他。现在,你还想见到安吗?”

我握在一起的手指,一根根松开来。茫然中,一切开始慢慢变得真实,安的手指,“她”的呼吸,“她”走路的声音……我是刻意让自己忽略了细节的相似。我根本不会想到,“她”会是凯文。我看着父亲,父亲冲我点点头。

“安,不,凯文呢?”我说,“他现在在哪’”“他依然没有勇气再见到你,可是他愿意用一切来换回你的光明,他说如果你一生都看不到,他愿意一生做你的眼睛。现在,他就在你的楼下。”

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然后,缓缓探下身去,我的眼泪模糊了窗外凯文的身影。

麦琪的礼物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支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浅色的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已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永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惟一的朋友萧夏,一个自小与蓝裳相伴的文静女子。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说的那样,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给蓝裳做手术。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她最喜欢的色彩就是这种浅浅的蓝。

但蓝裳刚走出试衣间,还没有来得及看镜子里的自己就昏厥过去了。她再也没有看到自己穿这身连衣裙的样子。苏岑跪在病床边握着蓝裳的手,一滴眼泪也流不出来。医生说,蓝裳的心脏已经衰竭了,这样严重的病情能支持到现在已经不错了,她的体质已不适合做心脏移植手术,八岁才是最佳时机,错过了就不能再手术了。

蓝裳走后,苏岑辞去工作,几乎足不出户,过着安静的生活,仿佛自己就是蓝裳,蓝裳就是自己。直到半年后,猛然发现这间屋子里蓝裳的气息越来越弱,自己的气息越来越浓,他才想到要翻翻晒晒蓝裳留下的东西,重新寻觅她的味道,不要让她就这样消失了。

纳兰容若词集依然摆在最显眼的位置,甚至蓝裳的指纹还留在封面上。苏岑翻开,“若得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为伊判作梦中人,长向画图清夜唤真真”……一页一页,一句一句,揪着苏岑的心,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来,这是自蓝裳走后苏岑第一次流泪。他急促地翻动蓝裳留下的所有东西,一本书不足以让整个房间弥漫蓝裳的味道,他要把蓝裳重新拥入怀中。

一本笔记从衣橱里滑落,封面是蓝裳喜欢的浅蓝色,水与天相接的颜色,只是已经被时间冲刷得几乎要泛白了。这是苏岑从未见过的笔记。他小心翼翼地翻开,就像第一次探索蓝裳微弱的身体那样,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会碎了。

日记是关于童年的,歪歪扭扭的字体,有的还用拼音代替。蓝裳的童年会是什么样子,她从未说过。苏岑想着,此时他好像打开了一道时空之门,这是另一个蓝裳,一段属于自己之前的蓝裳。

苏岑翻开。

“我们看见一个男孩,他一直站在巷子里,不知是看我们还是看我们手里的花,也许他也喜欢桃花。”

苏岑每天只看一页,他不想这份喜悦流逝得太快,毕竟蓝裳越走越远,他要她的影子蔓延,陪自己终老。合上笔记,原来那个时候她也在看自己。苏岑抱着笔记本睡着了,他做了一个柔美的梦,梦里回到童年,当初的巷子,开满水粉的桃花,那个蘑菇头的小女孩,朝他咯咯一笑,然后消失在巷子里。

“我开始了安静的生活,安静有什么不好呢,虽然我开始不喜欢,可是现在已经习惯了。我许了愿,想桃花再开时见到那个男孩。”

苏岑抚摸着那些歪歪扭扭的字体,泛黄的纸张散发着巷子里的青苔石板味道,甚至还有记忆里的桃花香。童年的蓝裳,苏岑觉得熟悉而温暖,还有一点兴奋和陌生。

“又看到他了,远远地,可他没看到我。感谢上天,这么早实现了我的心愿。”

一天一页,笔记把苏岑带进久远的回忆,原来蓝裳记得那么多被他忽略的细节。仿佛自己变回了孩子,初初相见,齐齐相悦。两个月后,只剩下最后一篇了。苏岑没有打开,他不想蓝裳从此消失了,他要把它留作期待,直到自己最想她的时候再慢慢感受。

苏岑发现,他爱上了童年的蓝裳,那个调皮又喜欢吃软皮糖的小女孩,只是结婚后,他从没给她买过软皮糖,此时苏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把她照顾好。

日子仍旧在童年的记忆里反复。苏岑想着想着,有时候会咯咯一乐,之后眼里弥漫着清冷的泪水。他自己做的蒜蓉青菜怎么也不如蓝裳做的好吃。

“丁冬”,敲门声响起。父母已在苏岑结婚的时候和他断交,蓝裳也没有亲人,谁会来访呢。

“苏岑,我是萧夏,蓝裳的故人,你们结婚时我做的伴娘。”

“哦,萧夏,你不是出国了吗。”苏岑记起,婚礼那天蓝裳介绍她惟一的朋友,只是婚礼过后来不及聚会她就匆匆出国了。

“刚刚回来,听说了你们的事情,心里很难过,来看看她,也看看你。”

萧夏一直站着,不大的屋子里满是凌乱的物品,她以一贯的动作轻轻触摸着,只有这样她才觉得离蓝裳最近。

“苏岑,谢谢你给了蓝裳一段美好的感情。”

“想不到你会懂,她最终还是走了。”这个男人竟然在萧夏面前呜咽地哭起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听到这样温暖的话。蓝裳走后,超市是他和外界保持联系的惟一通道。

看着无助的苏岑,萧夏抚摸着他的头发,那是安慰故人的方式,头发穿过五指,软软的。苏岑伏在萧夏肩上,萧夏也有着蓝裳的气息,那是与生俱来的安静。所有埋藏的疼痛、悲伤、无奈在一瞬间全化为眼泪和鼻涕,这个男人放声地哭起来。

满屋都是蓝裳的记忆,和男主人一样流着悲伤。萧夏的目光停在那本几乎褪尽颜色的笔记本上,她扶住几乎要倾倒的苏岑,自己走向笔记本,一页一页翻起来。

“不要看最后一页,我想留着。”有关蓝裳的一切,苏岑早已变得敏感,他已不能接受自己设定的事情被突然打乱。

“这是我的笔记本。”

苏岑惊慌地抬头,眼里满是错落。

“是婚礼前,蓝裳说,把日记放在我这吧。”

萧夏和苏岑打开最后一页。有两段话。

“我的蓝裳要结婚了,和我从小就喜欢的男子苏岑。好好照顾我的蓝裳。我永远爱你们。”

这是新鲜墨水留下的字,还是那么清晰,每个字都写得用心。

“岑,如果你能明白我的心思,答应我,爱她,爱萧夏。蓝裳已去。”

这字瘦而柔软,苏岑一眼就认出是蓝裳写的。他定定地看了许久。

“萧夏,求你,告诉我你们的童年。”

26年前,做护士的妈妈在医院门口发现一名弃婴,她看到这个孩子在风中瑟瑟发抖,抱回家,和我放在一起,那时我也才6个月大,后来妈妈知道女婴因为先天性心脏病才被遗弃的,但是她还是选择留下这个女孩。我和蓝裳一起长大,我性格原本活跃,但是妈妈说,如果我不安静,蓝裳会死去。我们每天上学放学,我也习惯了安静,我们曾在巷子里遇见你,都很喜欢你,就在当初。可是我们这样的工薪家庭是拿不出心脏移植费用的,只能尽可能地照顾蓝裳,让她觉得幸福。她很善良,也很爱你。你们结婚那天,也是单位批准我驻外申请的那天。

苏岑的泪再一次扑簌地落下,流进嘴里,苦涩苦涩-的。萧夏从包里拿出一块奇异果味的软皮糖塞进苏岑嘴里,那糖,和着眼泪,略甜……

我的爱情是不是真的来过

推荐就算是自己再喜欢的那个人,他喜欢我了,但是好象没有多久我都会厌烦,都不再喜欢了,我不想再伤害别人,那样自己其实很难过的,但是讨厌的时候我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对于那个很优秀的人我一直都默默喜欢他。一直很喜欢很喜欢,为他很疯狂过。但他都不知道,尤其是我难过了,伤心了,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好想他。

但后来我决定忘记他了。我找了男朋友,为了早恋而早恋,我不喜欢那个男的,我的心好象一直都很高很高。好象对别的男的我都感觉不大了,没那么强烈。

有的时候也会有好感,但是都能克制住自己。曾经对爱情曾经那么期待。但是现在。好象没抱什么希望了。

前两天和妈妈吵架,跑出去,一个哥们出来陪我,我们去了ktv。我在他怀里睡着了。回家以后我就会想他。总在我难过的时候陪我,很想他。有的时候晚上睡觉也想他,但是过了一些天感觉又淡了。

我是怎么了啊。

我喜欢的是哪个人?还是我哪个都不喜欢。

对爱情我曾经是那么的期待,但没回都好象不是我想要的。我是不是不可能有爱情了啊!

真的很乱!为什么会这样?

我的爱情是不是真的来过?

等你半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

我等你半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不只是伤心还有一切甜蜜。要等你也要证明自己:我可以纵容你在心底,也可以当你只是路过的人而已。

——Aegean

那一天,青岛火车站,你从背后把我紧紧的拥入怀里,你说“老婆,我好想你”。

那一天,繁华的夜市,你紧紧的牵着我的手,你说“如果以后我们走散了,你一定要在原地等我,知道吗?”

那一天,在天桥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车辆,你问我喜欢哪一辆,你说“以后我要买一辆大一点的车,然后装一个婴儿床,让我们的臭臭坐在里面,然后你坐在我的旁边”。

那一天,在招远,你将一枚银戒指套在我的无名指上,你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你逃不掉了”。

那一天,在图书馆,我看着关于希腊的书。你说“媳妇儿,我现在没有能力带你去那里,给我时间,我一定会带你一起去希腊,去看你梦中的爱琴海。”

那一天,在文协小小的办公室里,你说“从今天起,只爱你一个人”。

那一天,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你不在称呼我为宝贝。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总是争吵。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一个人去图书馆、去自习室、去食堂。好朋友告诉我恋人在一起十八个月是一道坎儿,如果可以顺利过去,就可以好好的走下去,就如同婚姻的七年之痒。而6月15号,刚好是我们在一起的第十八个月,还记得刚在一起的时候,我爱上你的理由很简单,只因为你的怀抱让我觉得安心。那时我们在一起仅仅两天就面对长长地分别。呵呵,那个假期,觉得自己像生病一般,整日握着手机。那时我们一天的短信量至少在200条吧。还记得回来以后,我们一起去移动公司打电话单,长长的一大卷,至今还留在你那里,因为你说“那是你爱我的证据,如果有一天你不再爱我了,那就是呈堂的供词。”

后来的暑假,我没有回家,我们一起去我奶奶家,去江南,对于一直生活在北方的你来说,江南的柔美有着巨大的诱惑。我们去扬州,在瘦西湖中的小船上,我们镌刻下属于我们的爱情誓言。我们去镇江,去金山寺,在白娘子曾经为救许仙水漫金山的地方,我们携手踏上高高的宝塔,在风里,我们留下了对彼此郑重的承诺。那个暑假我们是快乐的,在奶奶家,我们如同拥有一个自己的小家。我可以在你洗澡的时候为你切一块西瓜冰镇在冰箱里,等你出来畅快的吃下去。我们可以窝在沙发上和妹妹一起关了灯看电视,然后在她调台时有一短瞬的黑暗,你会趁机亲吻我的侧脸,我们会因为不被看到而开心的笑着。那时我会穿着舒服的睡衣,将发髻轻轻挽上,你说那时的我是最美丽的,因为你喜欢我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

我们开始吵架是从去年10月17号开始的吧,你以前的女朋友出车祸,然后,呵呵,那是一段灰暗的无以言表的日子。忘不了你躲开我给你们以前的朋友打电话,然后失声痛哭的样子,那时的你只是一个脆弱的小孩儿,我只想从背后轻轻的抱着你,我想给你温暖,给你力量。然后你把我狠狠地推开,你看着坐在地上的我说“你自己回寝室吧。”第一次我没有听你的话,我抱着你,你哭着对我说“你不要这样,我真的分不清怀里抱的是你还是她。”呵呵,那一刻,我能说什么呢?再后来,周末你要去医院看她,然后呆上一天。那时身边有一个男生陪着我,我可以在你不理我的时候去找他,然后我们坐在操场上,他听我说着,然后安慰我。他是我唯一的朋友,跨了大半个中国来到青岛,除了你,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可是你不喜欢,你说,我只是你的。于是,到今天,我在青岛唯一的朋友,我们陌路。后来你的前任女朋友回家休养,你们似乎断了联系。那时你不许我提到她,你说她跟你没有关系了,以后不许提,我说好。

寒假,我订了考完试第二天的机票,很匆忙。那天你送我去机场,然后在安检前抱着我,我在你耳边说“记得我爱你”,还记得你说“我也是”。然后中午到家,我打你电话,便再也打不通。后来你说那天你累了,在寝室睡觉。直到情人节那天,你说你手机丢了,呵呵。那是我送你的礼物,我省吃俭用省下的两千多快钱,可是你用了不过半年而已。可是除了安慰你,我又能说什么呢?在网上为你办停机业务,无疑看到了你的通话记录,原来我走的那一天下午,你一直在和她联系。呵呵,回来你说你找她出来见面是要跟她说清楚,以后不联系了。呵呵,除了相信你,我又能怎么样呢?我什么都没有问。也许不是我的,注定不是我的。后来她发信息给我,信誓旦旦的告诉我她会一直等你、会一直爱你。你不是一直想知道我回复她什么吗?我说:你随便。哈哈,在爱情里,我一直是被动的。你说我们在一起吧,我说好。你说嫁给我好吗,我说好。或许有一天你说我们分开吧,我也会说好。呵呵,我本来就是这样一个人,你总说我该争取的就应该去争取,可是有用吗?

几个月前,我看到她在网上上传的照片,她笑容满面的站在一个男生旁边,照片旁边写着我很幸福。呵呵,两个月前还信誓旦旦告诉我会一直等你、一直爱你的女生,只要两个月就可以选择别人,多么讽刺啊。

现在的我们,每天就这么吵着,然后和好,然后再吵,很无奈。我还是会像以前一样对你,可很多时候,我自己的心里知道,这一切已经不是出于爱,而是出于责任。无尽的争吵和你的冷漠已经将我对你的爱渐渐消磨殆尽。因为你偶尔还是称呼我“媳妇儿”,就这样,我做着一个媳妇儿该做的事情。

真的觉得很累了,所以决定等你半年的时间,只半年,如果我们之间的关系仍然没有改善,我们就分开吧。给你、给我,也给这段爱情一个机会,我可以纵容你在心里,也可以当你只是路过的人,而已。

Ps:我的头像,至今仍是这张照片,照片的背景是我最钟爱的三叶草,传说中那小小的四叶草代表着幸福。我们的无名指上带着我们一起精心挑选的戒指,这一切,你,还记得吗?

身体不是爱情的中转站

曾记得有一个女人说:爱我,请不要以我的身体为中转站。

于是,那些沉寂的身体与爱情之间的战役就被撕开了,青春还没有来得及宣战,爱情就已流血牺牲。抑或,在爱情面前,一切都只能是叹息。

城市里的男男女女有着太多未被标识的灵魂痕迹,它们都会浮于繁华或是沉于安逸。但更多的也只是在理智与冲动中,寻找灵魂深处最原始的发泄。可能每个人都习惯性的有自我保护能力,所以在袒露自我时,也是略带麻木的,这本身就是都市生活给予人们的。

人们不知道拿什么谈爱情,爱情在都市里下落不明,就好像是随时会消失的海市蜃楼。于是,爱情被计算着,情感被较量着,身体夹杂在其中,就好像身陷一场无法言战的斗争。

爱情是什么?我相信爱情的存在,我也相信爱情是美好的,因为我生活在生活中,所以难免会追问爱情的下落,以至于我无法让自己清醒的面对情感,抑或,太过于理性的面对情感。

以前看过一本英国小说,一个男人深爱一个女人,他可以接受她的无理取闹,他努力的成为她喜欢的类型,他时常为了她与别的男人打架,他时常像个木偶般存在她的生活里。她想去旅游,他拿出他不算富裕的银行卡给她;她与别的男人生气,在酒吧里喝的烂醉,他把她抱回去,安静的看着她胡闹,眼里满是疼惜的眼神。

这个女人生性轻浮,跟她暧昧的男人都占有过她的身体。唯独他。

他不要,她不给。

他想要,她不给。

男人可以没有理由的爱一个女人,甘心为她做任何事,男人的爱有时候比女人还细腻。

直到有一天,她觉得自己爱上他了,这种爱是充满罪恶的,因为面对像天使一样的男人,她这个女人就像是魔鬼,且,没有被救赎的可能。

她问他:“你爱我吗?”

他说:“你知道的,我爱你!”

她开始亲吻他,这时候整个城市都要沉睡了,只有他们的欲望是清醒的,仿佛他们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仿佛他们都觉得过了今夜一切会不同。

事后,她坐在床头吸烟。他说:“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她轻轻的笑了笑,说:“亲爱的,你爱我什么?”

他说:“我爱你总不知道疼爱自己,但这样也好,我就有足够的理由去疼爱你;我爱你总是把自己喝得烂醉,但这样也好,我就在机会看你熟睡的像个婴儿般;我爱你总是任性的无理取闹,但这样也好,我就有机会证明我是你身边最能照顾你的男人;我爱你,其实也没有什么原因,只因为那天在路口看到了你,心里浮现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个女孩就是我要爱的。”

她笑了笑,关了灯。她已泪流满面。每个人最疼痛的时候就是心爱的那个人说出的话碰到了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第二天,待他醒来时,她已离开。留下了一张纸条,说:bodyfucklove。

身体,是情感罪恶的开始,也是爱情清醒的结束。

女人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有些爱是爱不起的。在美好面前一切丑陋的东西都浮现了,可能骄傲的离开也算是一种姿态。这种女人内心潜浮着一种罪恶感,当她们在****时,似乎只是在想得到一种欢愉,而当一份纯洁的爱情摆在面前时,她们会退缩。

于是,我在猜想,如果他知道她曾跟过很多男人有染,他会不会还如此犯贱的爱她。男人的脸皮有时候比女人的处女膜还薄。

当我再次回想这篇小说时。我想到了两句话:

身体被挖空了,爱情难免空虚。

身体不是爱情的中转站。

生活里难免会遇一些人打着爱情的名义索要身体。身体好像成为了爱情的中转站。

有些人总觉得得到了一个人的身体,就可以得到一个人的爱情。

有些人总觉得得到了一个人的爱情,就可以得到一个人的身体。

可能幸福只是建立在征服与索取中,而当一切都改变时,谁还会保留着最初的情愫呢?

有些人得到一个人的身体就离开,原因是每个人都对自己得到的东西不知珍惜,仿佛理由是正大光明的。

有些人得不到一个人的身体后就离开,原因是每个人都与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保持距离,仿佛原因是值得同情的。

我在与我身边的男人交往时,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也清楚他们想要什么。我清楚我在做什么,我也清楚他们在做什么。似乎,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我这个人挺可悲的,找不到最原始的纯粹。

我生活中的男人不多,但凡让我经过他们的生活,我都会让他们清楚的知道我的存在。可是我一直在试探着寻找一份纯粹的爱情。

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有一定的时间计划,而我暂时不考虑爱情。一年?二年?时间仅仅只是一个概念。我只是想在某段时间里拥有一个完整的自己。不打扰任何人的生活,不骚扰任何人的情感,不惊动任何人的身体,不路过任何人的灵魂,不触动任何人的心脏。

有时候的离开并非是因为不爱,更多的要能是无法爱,有着太多的原因摆在眼前,它们都是真实存在的,无法跨越,所以就原路折回,人们总是在这种自我折磨里,感觉着生活的无力,与对自我情感的一种摧残。

身体不是爱情的中转站。但都市里的男女却觉得得到一个人的身体比得到一个人的爱情容易,更多的人越来越珍惜一份爱情,而不再珍惜身体。

其实爱情与身体一样的重要,失去任何一样都会让人变得残缺不全。

你注定要爱我一辈子的

当男孩与女孩的眼神相撞的一刹那,那种从未有的感觉让他们走的越来越近。

当他们握手的那刻,两人的心跳在加速。

后来,男孩成了女孩的男朋友,女孩长呢感了男孩的女朋友。两人幸福的在校园里走着。

在街上,女孩的旁边有着男孩在开路。

在食堂里,男孩总是早早的去排队,女孩马上就到。

在球场边,女孩总是在那我男孩加油,我男孩送水,替男孩檫汗。

在老师眼中,他们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也知道他们之间的暧昧。

在同学眼里,他们是金同玉女,让人羡慕。

在男孩眼里,女孩是多么的美丽,多么让男孩着迷,男孩知道女孩是他这生的伴侣。不能没有女孩。

在女孩眼里,男孩是多么的优秀,多么的让她陶醉,女孩知道男孩是他的依靠,也是女孩一生的王子。

俗话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在一次体检中,男孩被高知的了肝病晚期,这对于男孩来说是个晴天霹雳的噩耗。他不知道怎么做。他不相信命运会这样捉拢他,他不甘心。他还有很多是没做。他还要照顾他的爸妈,还要娶女孩,让她幸福。还有很多快乐而高兴的事没做。

男孩不相信事实,他跑去问医生是不是拢错了,可医生告诉他不可能。他真的没有希望了吗?医生告诉他还有三个月,除非能有人愿意捐肝给他,但是必须是和他相一致的。

在那找呢?

不知道。

男孩爸妈知道了这事,伤心累绝,真的想替男孩去死。

男孩的爸妈想让男孩开心的走完此生。让男孩回家。并且在网上发了帖子,寻找好心人。男孩也想借此离开女孩,男孩不想看见在他倒下的把一刻,看见女孩流累。男孩选择了短痛。

男孩找到女孩,对女孩说:我们散了吧。女孩惊奇的问男孩为什么。男孩没有回答。眼累在滚动。女孩此时已累流面。

女孩问是不是她什么做错了,还是男孩找到了一个比她好的女孩。男孩含着泪说:是的,我找到了一个比你好百倍的女孩。说完男孩跑离了女孩的视线。

男孩离开了女孩,老到了另一个城市。他无时无刻的想着女孩。

男孩的病加重了,他是脑袋里只有女孩,他听不见医生给爸妈说着什么。他只能抓做爸妈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

男孩睁开眼,看见爸妈整欣喜的抱在一起。

“我在那啊,怎么爸妈也在啊,难道我没死。”男孩想着。

“儿啊,你终于醒了,你睡了两天,可把我们给吓坏了。”妈妈笑着说。

“妈妈我没死,这是怎么会事啊。”男孩问。

“是一个不知名的女孩捐的肝,你才会好,我们想去谢谢她,她去走了。”妈妈遗憾的说。

……

男孩的病好了,他想去找回自己的另一半,找到女孩把事实告诉她,求她原谅。

男孩找啊找,问了很多朋友同学,都不知道女孩去那了。他们只知道女孩休学了。

男孩后悔的走在街上,一个人流累不知道去那。

想着女孩现在怎么样,她开心吗?

男孩找到女孩的爸妈,问他们女孩去那了。女孩的爸妈告诉男孩不知道。男孩乞求女孩的爸妈告诉他。可他们告诉男孩,是女孩不想告诉男孩她在那的。

男孩因寻找女孩而劳累过度,到医院检查。

当他听着医生叫他怎么做时,一个医生匆匆的走了近来。叫那个医生去提O型血,O型血很难找,医院现在没了。男孩记的自己就是O型血,男孩提出愿意献血。

男孩等着医生给他开药,不禁想起了女孩。

医生走到男孩身边说:病人要亲自谢谢你。说着走到门外,领着病人近来了。

男孩檫了檫眼角的累,转身看向病人。

男孩呆了,病人想说着什么却没有说出可,脸上还有一点徽笑,病人也勒了,一旁病人的爸妈也呆了。男孩哭着跑到病人的身边,“对不起,是我骗了你,我请你在给我一次机会可以吗?”男孩哭着说。原来那个病人就是男孩找了很久的女孩。女孩哭笑着点了点头。男孩和女孩拥抱在了一起。一旁女孩的爸妈也抱在了一起,这让医生摸不着头。

原来,女孩在男孩提出分手后,很是伤心,想上网打发时间。却无意的看见了男孩爸妈发的帖子,看见了那个熟悉的面孔,女孩哭了。她想去医院看看自己能不能把自己的肝捐一半给男孩,而女孩的肝却能适合男孩。

女孩捐肝后曾在门可看过男孩,却没有进门。

女孩回到家每天想着男孩,身子坏了,加上自己为男孩捐肝而流了很多血,速需补血。

所以……。

男孩的心中有着女孩的肝,女孩的血管里流着男孩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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