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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还珠楼主小传

还珠楼主,原名李善基,后更名李寿民;笔名还珠楼主,晚年又改笔名为李红。四川长寿县人。生于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同胞兄弟中排行老大,在叔伯兄弟中排行老七。李家世代为官。其父元甫,进士出身,光绪年间官至苏州知府,为人清廉正直,厌恶官场肮脏黑暗而弃官归里,设馆授徒。其母周家懿,四川成都人,也是大家闺秀,知书通文。由于父母教子严厉,李寿民又聪明过人,三岁开始读书习字,五岁便能吟诗作文,七岁能写丈许长对联。九岁时更写出了五千言的《“一”字论》长文,被誉为“神童”,并获得了长寿县衙颁发的“神童”大匾,此匾高高悬挂在李家祠堂。可知李寿民具有惊人的天赋且受到良好的家庭启蒙教育,这也是他后来成为著名作家的基础。不幸十二岁丧父,家道中落,家计难以维持。其母携带李寿民及两弟、一妹,顺江而下,至苏州投奔亲友,幸得其父之门生故旧慷慨周济,勉强度日。李寿民也得以就读于著名的草桥中学(今苏州第一中学),学习成绩一直高出侪辈,名列前茅。

在此期间,李寿民坠入了初恋的情网。恋人名叫文珠,比李寿民大三岁,为邻右之女。虽非绝代佳人,却也相貌清秀,性格温柔,尤善琵琶弹奏。李寿民爱听文珠弹琵琶,文珠则爱听李寿民摆四川“龙门阵”。一来二往,两小无猜,爱苗在不知不觉中茁壮成长。然而这段恋情却只见开花而未能结果。原因在于李寿民家境贫寒,又是长子,故从二十二岁起,便不得不停止学业,为养家糊口而开始浪迹江湖。起初尚与文珠有鸿雁传书,渐至鱼沉雁杳,后才得知文珠竟然沦落到烟花柳巷。这是李寿民的终生之痛,致使他在很长时间内不作燕婉之想。据说他的小说《女侠夜明珠》,就是为纪念文珠而写的。

李寿民的首个落脚点是天津,而天津也没有辜负他的期望,不仅使他找到了终身伴侣,而且成为他作家生涯的起点。李寿民初到天津,经人介绍,充任天津警备司令傅作义的中文秘书,因其才气横溢,中文功底深厚,深得傅作义赏识。傅作义的英文秘书为段茂澜,是留英学生,与李寿民一见如故,义结金兰。由于李寿民生性散漫,不惯军旅生活,且性格强傲,不肯唯命是从,有时甚至敢于顶撞上司,故不足一年,便拂袖而去,据说还留下一首打油诗,对傅作义冷嘲热讽。傅作义也有过人度量,一笑了之。此后李寿民的职业很不固定,做过宋哲元冀察政务委员会的秘书,天津《天风报》的编辑、记者,还为名伶尚小云写过剧本并结为金兰之契,又曾以“木鸡”(取意于典故“呆若木鸡”)和“寿七”(“寿”指长寿县,“七”指排行老七)的笔名发表短文,接着又进入天津邮政局,当了一名小职员。由于小职员的薪金微薄,不足以养家糊口,又经人介绍,兼做天津大中银行老板孙仲山公馆的家庭教师,为其子女教授国文和书法。不料这一来,却给李寿民带来了桃花运,成为他一生的一个转折点。

孙仲山是一个暴发户,他与李寿民为小同乡。当李寿民进入孙公馆时,正是孙仲山生意的鼎盛时期,其大中银行在全国十三个城市开有十三个分行,其带花园的洋房豪宅在天津英租界马场道占地达二十余亩。孙家二小姐孙经洵,比李寿民小六岁,虽貌不惊人,但温文尔雅,气度非凡,性格坚强。起初,李寿民因初恋的隐恨未消,心如止水,对孙经洵并未在意;而孙经洵乃大家闺秀,对于李寿民这个憨厚的老师,也没有一见钟情。然而不知为什么,两人之间好像有一种无形的引力,既搅动了李寿民止水般的心境,也搅乱了孙经洵小姐矜持的芳心。他们在不知不觉之中,同时陷入了情网。

那时正值民国初年,社会风气虽然有所开放,但封建思想依然根深蒂固,因此他们的恋爱仍如张君瑞与崔莺莺那样,只能在暗中进行。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恋情终于被孙仲山发现。孙仲山首先以“门不当,户不对”以及“师生相恋,败坏家风”来训斥女儿,结果无效;然后又以“只要李先生与小女一刀两断,要多少钱不成问题”利诱李寿民,又遭到李寿民严词驳斥。于是孙仲山便下了个杀手锏,将李寿民炒了鱿鱼,以为如此便可斩断这对恋人的情丝。

然而爱情犹如燎原之火,是很难扑灭的。他们居然想出了一个传递情书的绝妙办法:双方将情书用橡皮膏贴在孙仲山上下班乘坐的汽车号牌后面,李寿民等孙仲山上班后到大中银行门口取信,孙经洵则在孙仲山下班回家后取信。孙仲山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专车倒成了女儿与李寿民的邮车,自己也被迫当了一回红娘。终于有一天,事情败露。孙仲山自然怒不可遏,一个耳光将女儿打倒在地。这一耳光不仅没有打消孙经洵婚姻自主的决心,反而打得她离家出走。

孙仲山在气走女儿后仍不善罢甘休,必欲置李寿民于死地。他仗着财大气粗,买通了英租界工部局,将李寿民投入监狱。幸亏段茂澜精通英文,李寿民又未犯法,经段茂澜从中斡旋,李寿民便获释放。孙仲山一计未成,又施一计:以“拐带良家妇女”的罪名,将李寿民告到天津法院。1930年11月的一天,法院开庭审判。因为案件属于桃色事件,控告人又是大中银行老板,故记者云集,法庭座无虚席。但孙仲山不敢出庭,派其长子孙经涛作为代表。当审判到关键时刻,孙经洵突然出庭做证,大声说道:“我今年二十四岁,早已长大成人,完全可以自主;我与李寿民也是情投意合,自愿结合,怎么能说‘拐带’?”此话一出,全场哗然。本来就同情妹妹的孙经涛,更是无言以对。于是法官当即宣判李寿民无罪。此案在当时的天津曾经轰动一时,家喻户晓。李寿民后来即以此事为素材,写成了小说《轮蹄》(又名《征轮侠影》),这也是李寿民唯一的一部言情小说。此案虽了,但翁婿之间的怨恨却终生未解,互不往来。据说《蜀山剑侠传》中那个生相丑恶、专吸人血而神通广大的绿袍老祖,就是影射孙仲山的,足见李寿民对岳丈的怨恨之深。

李寿民为了与孙仲山赌气,也为了报答孙经洵坚贞不渝的爱情,发誓要办一场体面的婚礼,因此在官司打赢后并没有马上成婚,而是想方设法赚钱。直至1932年2月5日,李寿民与孙经洵才正式结婚。婚前孙经洵特至医院做了妇科检查,证明身为处女,并登报声明。新居选在天津日租界秋山街,尚小云赠送了全套家具。婚礼采用西洋式,相当隆重,主婚人为段茂澜,为新娘执婚纱者为袁世凯的孙女袁桂姐(后来认为义女)。婚后不论生活多么坎坷艰难,夫妻始终相濡以沫,同甘共苦,并养育了七个子女。李寿民为了感激至友段茂澜,七个子女的名字皆用段茂澜之字“观海”中的“观”字,即观承、观芳(女)、观贤(女)、观鼎、观淑(女)、观洪、观政(女)。

1932年是李寿民时来运转的一年,在这一年,红鸾星和文昌星同时在他头顶上高照。新婚不久,天津《天风报》老板鉴于他曾在该报做过编辑和记者,又不时发表短文,文笔优美动人,便请他写一部连载小说。李寿民虽未写过小说,却自信可以胜任,于是一口答应。写什么呢?他立即想到了武侠小说。首先,武侠小说在当时的北方大行其道,十分流行;李寿民也耳濡目染,十分熟悉。其次,李寿民从七岁起,三上峨眉,四登青城,总共在山上生活过一年半,对这两座名山的一丘一壑、一涧一水、一草一木、一观一寺,无不了如指掌,并做过详细笔记,画过游览草图;同时结识了不少和尚道士,听了不少新奇故事,还学会了练功练气。这一切都是武侠小说的极好素材。那么使用什么笔名呢?李寿民觉得“木鸡”只是自我调侃,“寿七”又有点粗浅,一时委决不下。这时孙经洵说话了:“寿民,我知道你心中有座楼,那里面藏着一颗珠子,就用‘还珠楼主’作笔名吧。”“还珠”既是一个典故,又暗指李寿民的初恋对象文珠,可谓妙不可言。李寿民既佩服爱人的才思,又感激她对自己的理解。因此从当年的7月开始,便以还珠楼主的笔名,在《天风报》上连载《蜀山剑侠传》。不料作品一经发表,《天风报》的发行量便直线上升。不久,天津励力印书局(后改名励力出版社)又将该书结集出版,销售依然火爆。于是还珠楼主一鸣惊人,文名鹊起。从此一发不可复收,此书断断续续写了近二十年,总字数将近五百万,还没有写完。《蜀山剑侠传》一炮打响后,又陆续推出了《青城十九侠》《蛮荒侠隐》《边塞英雄谱》《云海争奇记》等,皆大受欢迎。

李寿民为了更大的发展,便带着天津给他的两大礼物——终身伴侣和作家名望,移居古都北平,并置了房产,成为职业作家,作品源源不断地问世。除了续写在天津的未完之作外,又陆续推出了《轮蹄》《皋兰异人传》《天山飞侠》[1]等。至日寇侵占北平时,李寿民已经推出了八部小说,成为一位享誉平津的著名作家了。然而正是由于他的名声,为他带来了一场灾难。先是汉奸周大文请他出任日敌电台伪职,被他一口拒绝。接着,时任伪华北教育总署督办的周作人亲自出面劝驾,仍遭拒绝。事有凑巧,有徐姓出版商看准了出版李寿民的作品可获厚利,欲将其出版权从天津励力出版社挖过来,也遭到了李寿民的拒绝。姓徐的一怒之下,便托其为日寇当翻译的亲戚,在日寇面前诬陷李寿民为“重庆分子”,加上李寿民两次拒绝出任伪职,于是被日寇投进了牢狱。在狱中的七十多天里,李寿民受尽了各种酷刑,如鞭笞、灌凉水、用辣椒面揉眼睛等。李寿民的获释也颇有戏剧性,除了孙经洵四处求亲托友斡旋外,还与他精通卜卦有关。一个日军大佐请李寿民为其算卦,竟算得丝毫不差。加之日本人又找不出李寿民为“重庆分子”的任何证据,才被释放。李寿民本来颇通气功,身强体壮,经过七十多天的酷刑折磨,身体几乎垮掉。其视力损伤尤为严重,以致后来只能写大字,不能写小字,创作全凭口述,由秘书记录。

李寿民出狱后,略作休养,为了躲避日寇和汉奸的再次迫害,便只身逃到上海。上海人本来热衷于言情小说和社会小说,所以此前李寿民的小说只在北方流行,在上海少有读者。因此李寿民初到上海时,仅靠卖字糊口,无力养家。后被颇有眼光的上海正气书局老板陆宗植发现,为他安排了住处,请他继续写作,并约定由正气书局全权出版。于是李寿民迎来了第二次创作高潮,除了续写平津未完之作外,又推出了二十几部新作,如《武当异人传》《柳湖侠隐》《峨眉七矮》《蜀山剑侠新传》《北海屠龙记》《虎爪山王》《黑孩儿》《青门十四侠》《关中九侠》《万里孤侠》《蜀山剑侠后传》等。一向热衷于言情小说和社会小说的上海人,像突然发现了新大陆一般,一下子迷上了李寿民那充满了奇思妙想的新神魔小说和新武侠小说,以至出现了“还珠热”的盛况。李寿民在上海的知名度不仅超过了平津,而且盖过了所有上海作家。由于他的小说都是边写边分集出版,所以每当新作一出版,书店门口便会排起长龙。他的巨著《蜀山剑侠传》还被改编为京剧连台戏,在大舞台久演不衰。由于作品广受欢迎,供不应求,李寿民子女又多,家累甚重,不得不同时口授几部小说,每天都在一万字以上。而各部小说的众多人物和故事(如《蜀山剑侠传》有上千人物和上百故事)却井井有条,纹丝不乱,这不能不令人佩服其才情出众,思维敏捷,记忆力惊人。这种巨大的压力使他染上了烟霞癖,成为他后来生活的一大祸害。

直到抗战胜利后,社会初步安定,李寿民的稿酬也相当丰厚,才把家眷由北平接到上海,全家得以团聚。

然而正当李寿民踌躇满志的壮年时期,其创作事业也进入如火如荼的鼎盛时期,却因时局的巨变而使其创作之路走到了尽头。一向风行民间的武侠类小说,似乎突然变成了洪水猛兽,“谈武侠而色变”的气氛笼罩于九州大地,图书馆也通统将其束之高阁,禁止借阅,以至于武侠类小说完全销声匿迹。这就是李寿民的大部分小说皆被腰斩、成为断尾蜻蜓的唯一原因。这是李寿民无可弥补的遗憾,也是中国文学和中国读者无可弥补的遗憾!

李寿民的最后十来年,一度暂居苏州,旋又移居北京,都是在惶恐中度过的。他虽然没有被戴上什么政治“帽子”,并前后任上海天蟾京剧团、总政京剧团、北京京剧三团的编剧及北京市戏曲编导委员会委员,为剧团写过不少剧本,但似乎总有一种无形的巨大压力笼罩在他的头上,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的数十部小说似乎都变成了深重的罪孽,他所塑造的那些人物形象更像是变成了憧憧魔影,使他挥之不去。于是他把自己的作品全部付之一炬,一本不剩。这种恐惧感和负罪感,使他犹如惊弓之鸟,不得不“夹着尾巴做人”。这倒帮了他一个大忙,使他在那场“放长线钓大鱼”的政治阴谋中没有上钩,保持沉默,从而侥幸成为“漏网之鱼”,逃过了一劫。然而最终还是没有逃过那“批判的武器”的致命一击。1958年6月,一篇《不许还珠楼主继续放毒》的文章,便把他打成了脑溢血,虽经抢救脱险,终造成左半身偏瘫,生活无法自理,自此辗转病榻两年有余。当他口述完历史小说《杜甫》,秘书以工整的钢笔小楷记录下杜甫“穷愁潦倒,病死舟中”那一段的描写时,李寿民对妻子说:“二小姐,我也要走了。你多保重!”第三天,即1961年2月21日,还珠楼主终于与世长辞,终年只有五十九岁,恰与一生坎坷的中国“诗圣”杜甫同寿。

“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杜甫《戏为六绝句》其二)李寿民虽然一生坎坷,结局凄惨,但他无愧于中华民族,无愧于古老的文明祖国。他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创作了总计达一千七百万字的四十部小说,还有几十个京剧剧本。他的《蜀山剑侠传》更荣登于香港和内地两个专家组评出的两个“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排行榜”之上。他创造了一种无与伦比的新神魔小说,为中国小说增添了一枝璀璨的奇葩。他的小说曾为一代人所着迷,并将永世流传。

裴效维

2011年12月15日于北京蜗居

注释

[1]后经增订,更名为《冷魂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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