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来到圣塞浦里安学校不久后(不是马上,而是过了一两个星期,就在我似乎刚刚开始适应学校生活的日常内容时),我开始尿床了。那时候我八岁,因此,这可算是旧态复萌,本来我戒掉了尿床的习惯至少得有四年之久了。现在我觉得,在当时的情景下尿床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是小孩子从自己家里来到一个陌生地方的正常反应。然而,那个时候,尿床被看成为一桩恶心的罪行,是尿床的孩子故意要这么做的,而对于这种事情,适当的治疗方法就是揍一顿。对我来说,我不需要别人告诉我这是一桩罪行。我以此前从未有过的热诚夜复一夜地祈祷,“求求您,上帝,不要让我尿床!噢,求您了,上帝,不要让我尿床!”但祈祷并没有起到作用。有的晚上我还是尿床了,有的晚上我没有尿床。这种事情由不得你,甚至无法察觉。严格来说这件事并不是你做的——你只是早上醒来时发现床单已经是湿淋淋的了。
第二次尿床时我就受到了警告:再尿床的话就会挨揍,但我是以一种奇怪的、迂回的方式受到警告的。一天下午,我们吃完茶点,正鱼贯走出房间,校长夫人威尔克斯太太正坐在一张桌子的首座,和一位太太聊天。那位太太我不认识,只知道她那天下午过来参观我们学校。她长得像个男的,令人望而生畏,穿着一套骑装——或者说,我把她那身衣服当成了骑装。我正要离开房间时,威尔克斯太太把我叫了回去,似乎想把我介绍给那位客人。
威尔克斯太太的外号叫“翻脸”,我就用这个名字称呼她,因为想到她的时候我很少想起别的名字。(不过,在正式场合,我们都称呼她为夫人,或许是拙劣地模仿公学的学生称呼他们的舍监的妻子。)她是个肩宽体胖的女人,脸颊红润,额头平坦,眉毛长得很浓,一双深陷的狐疑的眼睛。虽然大部分时间里她总是装出一副热心样,以男人婆的口吻和大家有说有笑(“加油,老伙计!”什么的),甚至称呼别人时大咧咧地叫名不叫姓,但她那双焦虑的眼睛总是在指责你。看着她的脸,你不由得会感到心虚,即使你从未做过任何亏心事。
“喏,这个小男孩,”“翻脸”指着我对那位陌生的女士说道,“每晚都尿床。如果你再尿床,你知道我会处置你吗?”她转过身对着我补充说道:“我会让六年级揍你一顿。”
那个陌生的女士装出无以言状的吃惊的样子,嘴里叫嚷着:“我想就得这么办!”这里发生了一个荒诞甚至疯狂的误解,而这种事情在童年时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六年级有一帮年纪大一些的男生,他们因为有“胆量”而被选中,被赋予了殴打年纪较小的男生的权力。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有这么一帮人,我把“六年级”听成了“六年姐”。我以为说的就是这位陌生的女士——我以为她就是六年姐。这可不像个名字,但小孩子在这种事情上没有判断力。因此,我以为被派来揍我的人就是她。这个任务交给一个和学校毫无关系的临时访客在我看来并不奇怪。我只是以为“六年姐”是一位严厉的训导员,以揍人为乐(而她的外表似乎证明了这一点),我的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可怕的一幕,看到她穿着全副骑装手执马鞭正走过来准备揍我。直到今天我还能感觉得到当时的我——一个穿着灯芯绒布短裤的圆脸小男孩——站在那两个女人面前,羞愧得几乎晕厥过去的心情。我说不出话来。我觉得如果被“六年姐”揍一顿的话我宁愿死掉。但我主要的感觉不是害怕,甚至不是怨恨,而只是羞愧,因为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是个女人,知道了我丢人的丑事。
过后不久,我忘记是怎么一回事了,我知道打人的终究不是“六年姐”。我不记得是不是在当天晚上自己又尿床了,但总之就是不久之后我又尿了一次床。噢,那种绝望,那种残忍不公的感觉,我做了那些祈祷,下了那些决心,马上又在湿漉漉的床单之间醒来的感觉!我根本没有机会掩饰自己的所作所为。那个名叫玛格丽特的脸色冷峻、身材高大的舍监来到宿舍里,专门检查我的床铺。她掀开床单,然后直起身子,那些可怕的字眼似乎就像惊雷一样从她的嘴里轰隆隆地吼出:
“早餐后到校长那里自首!”
我特别强调“自首”这两个字,因为它们在我的脑海中的印象特别强烈。我不知道在圣塞浦里安最初几年里这个词我听过了多少遍。只有极少数的几回这个词不意味着挨打。这两个字在我的耳朵里听起来总是带着恐怖的意味,就像发闷的鼓声或死刑判决书。
我来到校长那里自首时,“翻脸”正在通往书房的前厅那张亮闪闪的长桌上忙碌着什么事情。经过她身边时,她那令人不安的眼神一直打量着我。“傻逼”是个肩膀圆圆,样子蠢得出奇的男人,体格不大,但走起路来总是拖着步子,长着一张肉嘟嘟的脸,看上去像个发育过头的婴儿,总是笑口常开。他当然知道我为什么会被叫过来见他,已经从柜子里拿出了一把骨柄的马鞭。但作为自首的一部分惩罚,你必须亲口说出犯下的罪行。当我坦白交代完毕之后,他对我作了一番简短而装模作样的训斥,然后抓住我的后颈,把我拧转过来,开始用马鞭揍我。他习惯一边揍你一边继续训话,我记得“你这个—脏—兮—兮—的—小—家—伙”这句话和一下下的鞭笞很合拍。挨这顿并不疼(或许因为这是初犯,他对我手下留情了),我走出房间,感觉心里好受多了。挨揍却不觉得疼似乎是一种胜利,在部分程度上洗刷了尿床的耻辱。我甚至冒失到脸上露出笑容的地步。几个小男生在前厅门外的走廊里等候着。
“你挨鞭子了吗?”
“一点儿都不疼。”我骄傲地说道。
“翻脸”什么都听到了。她立刻在我的身后咆哮道:
“过来!马上过来!你说什么来着?”
我期期艾艾地回答:“我说一点儿都不疼。”
“你怎么敢说出这样的话?你觉得这像话吗?再进去自首!”
这一次“傻逼”动真格的了。他一连打了好久,把我给吓坏了——似乎有五分钟左右——最后把那根马鞭给打断了。骨柄飞到了房间的那头。
“看看你逼我做出了什么事情!”他盛怒万分地说道,手里握着那根断鞭。
我倒在椅子上,有气无力地啜泣着。我记得那是童年时唯一一次被打得掉眼泪,而奇怪的是,我并不是因为疼痛而哭。第二顿鞭笞也不是很疼。恐惧和羞愧似乎给我施了麻醉。我之所以哭,一部分原因是我觉得自己应该哭,一部分原因是出于真心的忏悔,还有一部分原因是童年时才有的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更深层次的悲痛:一种凄凉的、孤独无助的感觉,一种被锁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的感觉,在这个善恶并存的世界里,我根本无法遵守它的规则。
我知道,首先尿床是不对的,其次是,那是我控制不了的。第二点是我亲身体验到的,而对于第一点我并不质疑。因此,很有可能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犯下了一桩罪行。你并不想做出这件事,却又无法避免。罪行不一定非得是你做过的事情,它也可能是碰巧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我并不是想说当“傻逼”在鞭笞我的时候,我的脑海里闪现出了这么一个崭新的想法。早在我离家之前我就已经有过这样的想法了,因为我的童年早期过得并不开心。但不管怎样,这是我童年无法磨灭的重要一课:我置身于一个我不可能当个好孩子的世界里。这次双重鞭打是一个转折点,因为它让我第一次意识到我被丢进了一个多么残酷的环境。生活要比我想象的更加可怕,而我也比想象的更加邪恶。总而言之,当我在“傻逼”的书房里挨着椅子边坐下啜泣,甚至没有站起身的自控能力,而他一直冲我吼着不停时,我深深地觉得自己是个罪孽深重的傻瓜和懦夫,而这是我印象中此前从未有过的感受。
大体上,一个人对任何时期的回忆一定会随着时过境迁而渐渐淡忘。一个人总是在学习到新的事实,而老的事实必须让位于新的事实。二十岁的时候我能准确地记述上学时的历史,现在我可做不到了。但一个人的记忆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后反而变得更加清晰,这种事情也是会发生的,因为他以新的眼光看待过去,似乎能区分出并注意到某些事情,而那些事情之前一直存在,却淹没在其它事情里,没有什么分别。这里有两件事情,在某种程度上我是记得的,但直到最近我才觉得奇怪和有趣。一件事情是,第二次挨打当时在我看来是正当合理的惩罚。挨了一顿打,然后因为不知趣地向别人说这顿打不疼于是又挨了比第一顿更重的打——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天神都是善妒的,当你交了好运时你就应该将其隐瞒。另一件事情是,我把那根断鞭看成是我的过错。我仍然记得当我看到那个手柄掉在地毯上时的感受——那是一种做了一件笨拙而没有教养的蠢事,打烂了一件贵重物品的感觉。是我弄断了鞭子,“傻逼”就是这么告诉我的,而我也相信了。我接受了自己是一个罪人,将这件事在记忆里封存了二三十年,从未以此为意。
尿床事件就说这么多。但是还有一件事情得说,那就是我不再尿床了——至少,在我又尿过一次床,又挨了一顿打后,这桩麻烦事就此告终了。因此,这个野蛮的治疗方法或许真的很奏效,虽然代价很高,对于这一点我并不怀疑。
二
圣塞浦里安是一所昂贵而势利的学校,而且我觉得正变得越来越昂贵而势利。它与哈罗公学关系很密切,但在我上学的时候越来越多的男生上了伊顿公学。大部分学生是富家子弟,但大体上他们并不是出身贵族的有钱人,而是住在伯恩茅斯或里士满的那种有灌木环绕的大宅里的人,家里有汽车和管家,但没有乡村庄园。他们当中有几个外国人——几个来自南美洲的男生、阿根廷牛肉大王的儿子、一两个俄国男生,甚至还有一个暹罗王子,或者说,是被称呼为王子的人。
“傻逼”有两个远大理想。其中一个是吸引贵族子弟入读这所学校,另一个是培训学生获得公学的奖学金,特别是伊顿公学的奖学金。到我快毕业的时候,他真的招到了两个出身名门的学生。我记得其中一个是耷拉着鼻涕的可怜虫,几乎是个白化病人,一双弱视的眼睛总是往上瞟,长长的鼻子上总是带着一溜看上去颤巍巍的鼻涕。向别人提起这两个学生时,“傻逼”总是以他们的贵族头衔称呼他们,他们入读的头几天他真的当着他们的面称呼他们为“某某某某爵爷”。不用说,当有客人过来参观学校的时候,他总是想方设法将注意力集中到这两个贵族子弟身上。我记得有一次那个白头发的小男孩吃饭时呛着了,鼻子里流下一条鼻涕,掉到了盘子上,真是不忍卒睹。换了是其他地位卑微的人,一早就该被责骂为“脏兮兮的小畜生”,立刻被赶出食堂了,但“傻逼”和“翻脸”却以“孩子终究是孩子”的态度一笑置之。
所有家里很有钱的男孩都或多或少得到不加掩饰的优待。这所学校仍带着维多利亚时代“私塾”的气息,招收“寄宿学生”。后来我在萨克雷的作品里读到对那种学校的描写时,立刻看到了相似的地方。上午的课间那些富家子弟可以喝牛奶吃饼干,每周上一两次马术课。“翻脸”对他们呵护备至,亲热地直呼他们的名,而最重要的是,他们从来不会挨打。除了那几个南美学生——他们的父母远在十万八千里之外——我想“傻逼”从来没揍过那些父亲的年薪远远超过两千英镑的男生。但有时候他愿意放弃经济效益树立学业成绩上的招牌。有时候他会降低学费特招几个有希望能考取奖学金给学校争取荣誉的男生。我自己就是以这种条件入学的,不然的话我的父母根本没办法送我入读一所这么昂贵的学校。
一开始我不知道自己是学费减免生,直到我十一岁的时候“翻脸”和“傻逼”才开始向我透露这件事。在头两三年里我接受的是普通的教育课程,接着,在我开始学希腊文(八岁开始学拉丁文,十岁开始学希腊文)后不久,我被分进了奖学金班,这个班上的古典文学课程大部分由“傻逼”亲自教授。在两三年的时间里,冲刺奖学金班的学生接受的是填鸭式的教学,就像圣诞节的那些填鹅。我们学的都是些什么啊!让天资聪颖的男生在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参加一场将决定其前途的竞争激烈的考试,这种事情再怎么说也是造孽。似乎有的预备学校能让学生获得伊顿公学或温彻斯特公学等学校的奖学金,但并没有教他们以分数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而在圣塞浦里安,整件事情被赤裸裸地当成一种骗局进行准备。你的任务就是只学那些能让考官觉得你貌似知识渊博的东西,尽可能不让你的脑袋去思考别的事情。任何没有考试价值的科目,例如地理,几乎完全被忽略了,如果你读的是“古典文学班”,你不用学数学,无论什么形式的科学课程都不用上——事实上科学根本不受重视,甚至对博物学感兴趣也不受鼓励——甚至连你在课余所读的书也是为了“英语考试”而读的。拉丁文和希腊文这两门和奖学金挂钩的主课才是最重要的,但就算这两门课也是刻意以一种浮夸而不合理的方式教授的。比方说,我们从未通读哪怕一本希腊语或拉丁语作家的作品。我们只读一些短篇,它们之所以被挑出来是因为它们可能会被选作“临场翻译”的考题。在我们参加奖学金考试的最后一年里,大部分时间都花在“题海战术”上,专攻前几年的试卷。“傻逼”攒了一摞摞的这种试卷,都是从每一所著名的公学那里搜罗来的。但最最荒唐的莫过于历史课的教学了。
那时候有一个很无聊的竞赛,名叫“哈罗公学历史奖学金”,每年举办一次,许多预备学校都会参加。圣塞浦里安的传统是每年都会得奖,我们确实有这个能力,因为我们已经死记硬背啃下了自从这个竞赛开始以来的每一份考卷,而可能会考的题目并不是无穷无尽的。那些题目特别愚蠢,答案只是一个名字或一句引言。谁洗劫了印度的贵妇?谁在一艘敞篷船上被砍掉了脑袋?谁趁辉格党人【2】洗澡的时候偷走他们的衣服跑掉了?几乎所有的历史课就是以这种水平传授的。历史成了一系列毫无联系、不可理解却是以铿锵动听的语句来描述的重要事实——至于为什么重要从未向我们解释。迪斯累利【3】以荣誉带来了和平。克莱夫【4】对自己的节制感到惊讶。皮特【5】召来新世界以恢复旧世界的平衡。还有年代日期和记忆练习。(比方说,你知道“A black Negress was my aunt:there's her house behind the barn”这句话的首字母就是玫瑰战争【6】的各场战役名字的首字母吗?)“翻脸”给高年级上历史课,对这种东西最具热情。我还记得那些激扬岁月:热情洋溢的男生在座位上雀跃着抢答正确的答案,与此同时对他们所说的神秘事件的意义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1587年?”
“圣巴塞洛缪大屠杀【7】!”
“1707年?”
“奥兰奇布【8】去世!”
“1713年?”
“乌得勒支条约!【9】”
“1773年?”
“波士顿倾茶案【10】!”
“1520年?”
“噢,夫人,求您了,夫人——”
“夫人,夫人,请您让我告诉他!夫人!”
“好吧!1520年?”
“金缕地之会!【11】”
如此这般这般。
但历史和类似的副科也不是一点儿也不好玩。真正折磨人的是“古典文学课”。回首往事,我意识到那时候的我比以后的我更加用功读书,但是当时似乎再怎么努力也无法令人满意。我们围坐在一张用浅色硬木做的光洁的长桌边,“傻逼”又是棒打又是威胁又是劝诫,有时候插科打诨,极偶尔夸上几句,但总是在鞭笞我们保持全神贯注的状态,就好比一个人以利锥刺股的方式让一个昏昏欲睡的人保持清醒那样。
“继续,你这个小懒虫!继续,你这个没用的小懒鬼!你们这帮家伙最大的毛病就是你们天生就懒到骨子里去了。你们吃太多了,这就是原因所在。你们顿顿饭都狼吞虎咽,然后来到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快睡着了。继续,投入一点。你们根本没有在动脑筋。你们的脑子根本没有出汗呢。”
他会用他那支银管铅笔敲打着某个学生的脑袋瓜,在我的记忆中,那支笔似乎就像香蕉那么粗,重得可以撬起一块大石头。又或者他会揪着某个学生耳朵边上的短发,又或者会时不时在桌子底下伸脚踢某个学生的胫骨。碰到诸事不顺的日子,他就会说:“那好吧,我知道你想要什么。一整个上午你一直要的不就是这个吗?过来,你这个没用的小懒鬼。进书房去。”然后就啪、啪、啪,然后你就回来了,带着血红的鞭痕和火辣辣的疼痛,坐下来继续学习——后来那几年“傻逼”不用马鞭了,改用一根细细的藤条,打起来要疼得多。这种事情不是很经常发生,但我记得不止一次在念一句拉丁文句子的时候被带出教室,挨了一顿藤条,然后继续念同一个句子,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觉得这种教学方法不管用,那可就错了。这种方法在特定目的上其实很管用。事实上,如果没有体罚的话,我想古典教育可能根本无法顺利进行下去。那些男生们自己也相信体罚的功效。有个男生名叫比察姆,是个脑袋少根筋的笨蛋,但显然他很渴望考取奖学金。“傻逼”就像鞭笞驽马那样驱赶着他朝目标迈进。他去参加厄平汉姆的奖学金考试,回来时知道自己考砸了,一两天后因为懒惰被狠狠地揍了一顿。“要是去考试前挨那顿藤条就好了。”他哀怨地说道——我觉得这番话很让我鄙视,但我完全理解个中含义。
奖学金班的男生并非受到同样的待遇。如果是个有钱人家的子弟,对他来说减免学费并非那么重要,“傻逼”就会像慈父一样激励他,开开玩笑,捅捅肋骨,偶尔用铅笔拍打一下,但从来不揪头发或打藤条。那些没钱但“聪颖”的学生才会吃苦头。我们的脑袋就像一座金矿,他投资进去,就必须从我们这里压榨出回报。早在我明白我和“傻逼”的经济关系的性质之前,他们就已经让我明白我和大部分男生的地位是不一样的。事实上,学校里有三个阶层。有一小撮出身贵族或百万富翁背景的上等人,有出身普通郊区富裕阶层的子弟,他们是学生的主要构成群体,还有几个像我这样的下等人,出身于神职人员、印度民政官、挣扎求存的寡妇这样的家庭背景。这些穷苦的孩子被勒令不能参加像射箭和木工这样的“课余活动”,而且从衣服到小玩意儿被百般羞辱。比方说,我从未拥有属于自己的板球拍子,因为“你父母买不起”。这句话在我读书的时候一直困扰着我。在圣塞浦里安我们不准保管从家里带来的钱,而是必须在学期的第一天“交公”,然后每隔一段时间在监督下才能花掉。我和境况相似的男生总是被劝阻,不能买像模型飞机这样的昂贵的玩具,就算我们攒够了钱也不行。特别是“翻脸”,她似乎故意要向那些穷孩子灌输卑贱的人生观。“你觉得那种东西是你这样的小孩应该买的吗?”我记得她对某个男生说道——而且是当着全校学生的面说出这番话的,“你知道自己长大以后是个穷光蛋,不是吗?你们家没钱,不宽裕。你得懂事。别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有每周给我们买糖果的零花钱,由“翻脸”坐在一张大桌子那里分给我们。那些百万富翁子弟每周有六便士,大部分学生有三便士,而我和其他一两个孩子只有两便士。我的父母并没有嘱咐要这么做。可以想象,每周省一便士对他们来说并没有多大的影响。这是身份的标志。而更令人尴尬的是生日蛋糕的细节。每个孩子在生日的当天通常可以得到一个插着蜡烛的大冰糕,在吃茶点的时候和全校的同学分享。这是校规规定的,而账记在了学生的父母头上。我从未得到过蛋糕,虽然我的父母绝对不会介意为蛋糕掏钱。年复一年,我会可怜巴巴地希望今年我的蛋糕会出现,却又不敢开口提出要求。有一两次我甚至向我的小伙伴们轻率地吹嘘说今年我会有蛋糕。接着,茶点时间到了,没有蛋糕,我还是那么没有人缘。
很早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如果不能获得一所公学的奖学金,我根本没有机会混出个人样。要是不能考取奖学金,我就得在十四岁的时候离开学校,用“傻逼”最喜欢说的话形容,只能当“一个年薪四十英镑的办公室杂役”。我身处这样的环境,当然对其深信不疑。事实上,在圣塞浦里安大家都认为,如果你上不了“好的”公学(这类学校大约只有十五所),你这辈子就完了。随着考试的时间日益临近——十一岁、十二岁,然后十三岁,这一年可谓生死攸关!——勉强鼓起勇气面对不成功便成仁的可怕战斗时那种沉重的压力是很难让一个大人明白的。在大约两年的时间里,我没有一天醒着的时候不在想着“考试”这件事,我的祈祷总是一成不变:当我分到一块比较大的如愿骨,或捡到一块马蹄铁,或向新月鞠躬七次,或通过一道许愿门没有碰到门的两边时,我获得的许愿机会当然会用在“考试”上。然而,奇怪的是,我还总是被一种几乎无法抵抗的不想用功的冲动所困扰。有时候我一想到要做的功课就会觉得无比沮丧。在最小儿科的题目面前我就像一只小动物那样傻愣愣地发呆。放假的时候我也无法学习。有几个奖学金班的学生跟着巴切勒先生补习。他是个和蔼的人,毛发很浓密,总是穿着松松垮垮的衣服,住在一间典型的单身汉的“窝”里——墙上摆满了书,屋里弥漫着烟味——就在镇上的某处地方。放假的时候巴切勒先生每星期都会从一沓作业里给我们布置一些片段。但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完成不了。空白的作业纸和黑色的拉丁文字典就摆在桌子上,我知道自己的责任,但不知怎的,我就是没有心情开始写作业。假期快结束的时候,我只能交给巴切勒先生写了五十或一百行的作业。毫无疑问,这一部分是因为“傻逼”和他的藤条不在身边。但上学的时候也一样,我总是时不时就犯懒犯傻,渐渐沉沦到丢人现眼的地步,甚至变得软弱爱哭却又不肯听话。我很清楚自己的罪行,却没办法或不情愿——我不知道到底是为什么——作出改正。然后“傻逼”或“翻脸”会把我叫去,这一次甚至不是挨藤条。
“翻脸”会用她那双恶毒的眼睛打量着我。(她那双眼睛是什么颜色的呢?我也不知道。我记得它们是绿色的,但事实上没有人有绿色的眼睛。或许它们是淡褐色的。)她会以她那特有的半是哄骗半是恐吓的方式开场,总是能突破对方的心理防御,打动对方善良的天性。
“我觉得你这么做真是太不像话了,不是吗?你觉得你就这么一星期接一星期,一个月接一个月地荒废光阴对得起你的父母吗?你想放弃自己的机会吗?你知道像你这样的人可不是有钱人,不是吗?你知道你的父母不能像别的孩子的父母那样提供同样的条件。要是你考不到奖学金,他们怎么能送你上公学读书呢?我知道你的母亲很为你自豪。你想让她失望吗?”
“我想他是不想上公学的了。”“傻逼”会假装我不在场一样对“翻脸”说道,“我想他已经放弃这个念头了。他想当个年薪四十英镑的小人物。”
流眼泪那种可怕的感觉——胸口一阵发胀,鼻子里一阵发酸——已经向我袭来。“翻脸”会祭出她的杀手锏:
“你觉得你这样做,对我们公平吗?我们为你付出了这么多。你知道我们为你付出了多少,不是吗?”她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我,虽然她没有把话挑明,但我心知肚明。“我们收留了你这么多年——我们甚至还让你放假的时候在这里住一个星期,让巴切勒先生能辅导你。我们不想把你赶走,你知道的,但我们可不能由得一个孩子在这里一学期接一学期地白吃白喝。我认为你这样的行为是很不对的,是不是?”
我只能可怜巴巴地回答“不,夫人”或“是的,夫人”,根据情况而定。显然,我的行为是不对的。时不时地,我的眼泪会不由自主地夺眶而出,顺着鼻梁簌簌地滴落下来。
“翻脸”从不会直白地说我是个不交学费的学生。显然,像“我们为你付出了这么多”这样含糊的话更能打动人心。不过,“傻逼”没有被自己的学生爱戴的渴望,说话更加直白一些,就像平时说话那样趾高气扬。“你是靠我的奖学金生活的”是这种情形下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在挨鞭子的时候我至少听过一次这句话。我必须得说,这一幕并不是经常发生,当着其他孩子的面只说过一回。在公开场合我老是被提醒说我是一个穷孩子,我的父母这样或那样东西都“买不起”,但我并没有被点破自己寄人篱下的地位。这是无可辩驳的终极王牌,当我的学业一塌糊涂时就会作为刑具拿出来折磨我。
要理解这么一番话对一个十或十二岁的孩子的影响有多大,你必须记住,小孩子对分寸和概率没有什么概念。一个小孩子可能极端自我,无法无天,但他缺乏阅历,他对自己的判断没有信心。大体上,人们说什么他就信什么,而且相信大人们拥有不可思议的知识和能力。这里我举一个例子。
我曾经说过,在圣塞浦里安我们不能私底下存钱。但是要偷偷扣下一两先令还是有可能的,有时候我会浪费在买糖果上,藏在操场墙上松散的藤蔓里。有一天我被派出去跑腿时,我去了一英里开外的一家糖果店,买了几块巧克力。从店里走出来时,我看见对面人行道上有一个面目狰狞的小个子男人,看上去似乎正恶狠狠地盯着我的校帽。我心里登时一惊。那个人是谁根本用不着猜。他就是“傻逼”安排在这里的密探!我不动声色地转过身,然后,我的双脚似乎不听使唤,撒丫子笨拙地跑开了。但当我绕过街角时,我迫使自己慢下来走路,因为跑就是心里有鬼的迹象,显然。这个小镇里到处都遍布着密探。那一天和接下来的第二天我等候着被叫进书房,但最终平安无事,我觉得很是吃惊。在我看来,一所私立学校的校长能够动用一大帮告密者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我甚至没有想过雇这些人是要钱的。我以为无论校内校外,大人们都会自发联合起来,阻止我们破坏规矩。“傻逼”无所不能,因此他的爪牙遍布各处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件事情发生的时候我想我应该不止十二岁。
我恨透了“傻逼”和“翻脸”,那是一种恼羞成怒的恨意,但这并没有让我怀疑他们的判断力。当他们告诉我不能考取公学的奖学金就只能去当一个年薪四十英镑的办公室杂役时,我相信自己就只能在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最重要的是,当“傻逼”和“翻脸”告诉我他们是我的恩人时,我真的相信了。当然,现在我明白在“傻逼”的眼中我是一个奇货可居的学生。他往我身上投了本钱,他希望我以为学校争光的方式给他回报。要是我“误入歧途”了——有时候一些有希望拿奖学金的男生就会这样——我想他们一早就把我开除了。结果,最终我为他考到了奖学金,当然,他在宣传手册里对此大肆宣扬。但让一个小孩意识到学校的本质就是一个商业机构是很困难的事情。小孩子相信学校的存在就是为了教书育人,校长训导他是为了他好,或者说是爱之深责之切。“翻脸”和“傻逼”对我很友好,他们的友好包括了打藤条、责骂和羞辱,这些都是为了我好,把我从沦为办公室杂役的厄运中解救出来。这就是他们的说法,而且我对此深信不疑。因此,我知道自己亏欠了他们的大恩大德。但我并没有心存感激,我清楚地知道这一点。恰恰相反,我恨透了他们俩。我无法控制自己的主观情感,也无法在他们面前掩饰。但痛恨自己的恩人实在是太坏了,不是吗?他们就是这么教导我的,而我也相信了。一个孩子会接受人家教给他的行为准则,即使他在违反这些行为准则时也一样。从八岁或更早的时候开始,我就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罪人。即使我努力装出目中无人的冷漠模样,那其实也只是蒙在羞愧和失落之上的一层薄薄的掩饰。深刻的罪恶感贯穿了我的童年时期,我知道自己不是个好人,我知道自己在蹉跎光阴,荒废我的才华,做出天大的傻事,心地歹毒而且忘恩负义——所有这些似乎都无可避免,因为我生活在像地心引力一样的绝对法则中,但我却无法遵循这些法则行事。
三
没有人能在回首自己的校园生活时,真心地说他们一点儿也不快乐。
在圣塞浦里安,除了惨痛的回忆之外,我也有美好的回忆。盛夏的下午我们有时候会去远足,穿过唐斯丘陵来到一个名叫比尔林沟的村庄,或去滩头那里,在礁石间危险地游泳泡水,回来时全身都被割伤。仲夏的夜晚还有更好玩的事情。作为特别优待,我们不用像平常那样被赶上床,而是获准在流连的暮光中在操场上闲逛,最后九点钟的时候一头扎进游泳池里泡个澡。在夏天起个大早,在阳光明媚睡意沉沉的宿舍里不受打扰地读上一个小时书也是一大乐事(伊安·赫伊【12】、萨克雷【13】、吉卜林【14】和威尔斯【15】是我童年时最喜欢的作家)。还有打板球——虽然我打得不好,但还是无可救药地沉溺其中,直到大约十八岁。养毛毛虫也是很有趣的事情——那种光滑如丝绸的绿紫色的天社蛾毛虫、恐怖的白杨木绿毛虫、大如中指的水蜡树毛虫,这些都可以从镇里一间商店花六便士偷偷买到。还有就是,校长“出去散步”时,我们可以有足够的时间摆脱他,兴高采烈地到唐斯那里的露池中捞硕大的、长着橙色肚皮的蝾螈。我们出去散步,遇到某样特别有趣的事情,然后校长一声令下又得乖乖回去,就像一只被绳子生拉硬拽着往前走的小狗——这是学校生活的一个重要特征,在许多孩子的心中推波助澜地增强了心中的信念,那就是,你最想要的事情总是可望而不可即。
在极少数情况下,或许每个夏天有那么一回,你可以完全摆脱学校军营般的气氛。副校长布朗获准带着一两个男生一整个下午去几英里外的公地上抓蝴蝶。布朗白发苍苍,脸膛红得像一颗草莓。他精通博物学、做模型和石膏像、放幻灯片等等诸如此类的事情。他和巴切勒先生是学校里仅有的两个我不讨厌也不害怕的大人。有一次他带我进他的房间,信任地给我看一把镀金的手柄上镶有珍珠的左轮手枪——他称其为“六发手枪”——他把这把枪藏在床底下的一个箱子里。噢,那些偶尔举行的远足是多么快乐!在人迹罕至的铁路支线乘坐两三英里的火车,一整个下午举着绿色的大网跑来跑去,那些漂亮的大蜻蜓在草丛的顶部盘旋飞舞,阴森森的杀虫瓶散发着令人作呕的气味,还有在一间小茶馆的门廊处喝着茶吃着一大块浅白色的蛋糕!这种事情的关键之处在于乘火车旅行,似乎在你和学校之间施加了魔法一般的距离。
“翻脸”自然是不赞成这些远足的,虽然并没有真的禁止。有人回来时她就会露出狰狞的笑容,捏出最稚嫩的嗓音说道:“你们去捕蝶了吗?”在她看来,学博物学(或许她会称之为“逮虫子”)是幼稚的举动,应该尽早让男生们知道这是可笑的事情,不再沉溺其中。而且,它不是什么有出息的事情,一向是那些不擅长运动的戴眼镜的男生做的事情,对你通过考试没有任何帮助,而且最重要的是,它有科学的味道,因此似乎会影响古典文学的教育。接受布朗的邀请需要在道德上苦苦挣扎一番。我真的很害怕那番“小蝴蝶”的讥讽!但是布朗是自学校创办伊始的老员工,拥有一定程度上的自主权,似乎只和“傻逼”打交道,不怎么搭理“翻脸”。如果碰巧“翻脸”和“傻逼”都不在,布朗就会担任代理校长的职务,这样一来,早上做礼拜的时候他不会诵读那些指定的课文,而是给我们阅读《圣经别传》【16】里面的故事。
我从童年一直到大约二十岁的大部分美好的回忆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动物有关。当我回首往事,在圣塞浦里安就读期间,所有的美好回忆都发生在夏天。冬天的时候你会一直流鼻涕,手指冻僵了,连纽扣都没办法扣上(星期天我们得穿伊顿硬领,这时候可苦恼了),还有那每天像噩梦一样的足球——天气那么冷,场地那么泥泞,那个丑陋的湿漉漉的足球呼啸着朝你的脸飞过来,那些大一点的男生顶着你的膝盖,踩踏你的靴子。除此之外,让我烦恼的还有一件事:十岁之后一到冬天我就老是病恹恹的,至少在上学的时候是这样。我有支气管炎,而且许多年之后发现一片肺叶上有病变。因此我不仅长期咳嗽,而且跑步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但那时候这种情况被称为“气喘”或“胸闷”,要么是自己在杞人忧天,要么被认为是由暴饮暴食引起的,是道德上的堕落。“你喘起气来就像在拉风箱一样。”“傻逼”站在我的椅子后面时会不高兴地说道,“你老是吃那么多,这就是病因。”我的咳嗽被说成是“胃胀气”,听起来很恶心而且应该被责骂。而咳嗽的疗方就是去跑步,如果你能长期坚持的话,就能“清理好你的胸腔”。
真是奇怪,如此那般的——我说的不是真正的生活艰苦,而是邋遢肮脏和漠不关心的氛围——在那个时候的上流阶层的学校,竟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情。几乎就和萨克雷时代一样,一个八岁或十岁的小男孩就应该是个流着鼻涕的可怜虫,他的脸就应该总是脏兮兮的,双手皲裂,指甲被咬得参差不齐,手帕湿漉漉的脏得可怕,屁股总是青一块紫一块。在假期的最后几天,想到回学校,你的心里就像塞了一大团铅块那样沉重,而那种身体发肤上的苦楚是原因之一。关于圣塞浦里安最典型的一个记忆就是学期的头一天晚上你会觉得床铺硬得出奇。由于这是一所昂贵的学校,在这里读书的我觉得社会地位高了一等,但是舒适程度从各个方面来说都要远远低于我自己的家,或者说,比一个富裕的工人阶级之家差了很多。比方说,一个学生一星期才能洗一次热水澡。食物不仅难吃,而且还填不饱肚子。我从未见过涂得如此之薄的黄油或果酱,后来也没有见过。我想吃不饱这件事不是我臆想出来的,我记得我们煞费苦心地想偷东西吃。我记得有好几次半夜两三点钟的时候蹑手蹑脚地穿过似乎有好几英里长的漆黑的楼梯和过道——光着脚丫,每走一步都会停下来听一听动静,对“傻逼”、鬼怪和夜贼怕得要死——为的是从食堂里偷点发霉的面包。那些老师和我们一起吃饭,但他们的伙食要稍稍好一些。一有机会我们就会在他们的盘子被端走时偷点剩下的熏肉皮和炸土豆吃。
和往常一样,我没有意识到不给吃饱饭是出于经济上的考虑。我接受了“傻逼”的看法,认为小孩子食欲旺盛是病态发育,应该尽量加以控制。在圣塞浦里安有一句格言对我们重复了无数遍,那就是:吃完饭后站起来时感觉和刚才坐下去时一样饿是健康的表现。仅仅在一代人之前,学校开饭时以一道不加糖的板油布丁作为开胃菜是很普遍的事情,他们还老实地承认说这是为了“让孩子们没有胃口”。但在预备学校里,吃不饱饭可能没有公学那么骇人听闻。在预备学校里孩子们只能吃到学校安排的伙食,而在公学,孩子们可以给自己额外买点吃的——事实上,校方希望他们这么做。在有的学校,除非学生自带鸡蛋、香肠、沙丁鱼罐头什么的,否则他们别想吃饱,因此父母们得给孩子们留一点钱。比方说,在伊顿公学,至少在高中,吃过午饭之后就别指望吃上一顿饱饭了。吃下午茶时他只能吃到可怜的稀汤或炸鱼,而更经常吃到的是面包加奶酪,喝的是清水。“傻逼”去伊顿公学看望他的大儿子,回来时势利而得意地大谈那些男生生活的奢华。“他们晚饭给学生们吃炸鱼呢!”他嚷嚷着,肉嘟嘟的脸上笑容满面,“世界上没有像这样的学校了。”炸鱼!这是最穷的工人阶级经常吃的晚餐!在廉价的寄宿学校无疑更加糟糕。在我还很小的时候,我记得在一间文法学校里见到那里的寄宿生——或许是农民和小店主的儿子——吃的是煮内脏。
无论是谁在写自己的童年回忆时都切记不要过度夸张和自怜自艾。我不是在说自己是个受难者,或者说圣塞浦里安是一所类似于多斯比男校【17】那样的学校。但如果我说大体上我的回忆不算恶心的话,那我就是在撒谎。在我的回忆中,我们过着人满为患、饭又吃不饱而且蓬头垢面的生活,的确非常恶心。如果我闭上眼睛,说一声“学校”,第一样记起的当然是学校的环境:带板球亭的平坦的操场、步枪射击场旁边的小屋、阴风阵阵的宿舍、布满灰尘的开裂的通道、体育馆前面的沥青广场、后面那个表面粗糙的松木礼拜堂。几乎每一个地方都有某样脏兮兮的东西突兀地显露出来。比方说,我们喝粥的锡碗都卷了边,下面结了嘎巴,可以长条长条地撕下来。而粥本身也总是有很多硬块、头发和说不清道不明的黑漆漆的东西,多得让你觉得难以置信,似乎是有人故意放进里面去的。不先检查一下那些粥可不安全。还有浴缸里那些黏糊糊的水——浴缸大约有十二到十五英尺,每天早上大概整个学校的学生都会进去洗澡,我不知道那些水有没有经常换——而且那些毛巾总是湿漉漉的,带着一股奶酪的味道。冬天我有时会去本地的浴室,那里用的是直接从海滩上引来的脏兮兮的海水,有一次我见到上面漂浮着一团人粪。还有更衣室里的汗臭味和油腻腻的洗脸盆。对着这些东西是那一溜肮脏破烂的厕所,门上没有任何固定的插闩,因此当你坐在里面的时候肯定会有人破门而入。对我来说,想起上学的日子,我很难不闻到一股冷冰冰而可怕的味道——一种夹杂着汗袜子、脏毛巾、沿着过道飘荡的粪便的味道、残留着陈腐的食物的叉子和炖羊颈汤的味道,还听到厕所的门乒乒乓乓的碰撞声和宿舍里夜壶的撒尿声。
确实,我生来不是一个擅长交际的人,而当很多人局促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时,如厕和脏兮兮的手帕这些生活的另一面肯定会更加扎眼。这种情况就像在军队里一样糟糕,而毫无疑问,监狱里的情况会更糟。而且,在童年时你对什么都感到讨厌。在一个小孩有了辨别能力之后,在他变得麻木不仁之前——比如说,七八岁之间——他似乎总是在一口化粪池上走钢丝。我认为当我回忆起健康和卫生是如河被漠然置之的时候,我并没有夸大学校生活的肮脏,虽然他们在夸夸其谈地说什么新鲜空气、洗冷水澡和坚持艰苦训练。连续好几天便秘是常有的事情。事实上,你几乎很难保持肠胃畅通,因为能用的通便药就只有蓖麻油或另外一种几乎同样难喝的药,名叫甘草粉。按照规定学生们每天早上应该洗澡,但有的学生会连续好几天躲着不洗澡,铃声一响就不见踪影,或随着人群走到澡堂边,然后用地上的脏水弄湿头发就算了。除非有人紧盯着他,否则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是不会让自己保持干净的。在我离开学校前不久来了一个新生,名叫海泽尔,是一位漂亮妈妈的心肝宝贝。我注意到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他长了一口珍珠般美白的牙齿。到了那个学期末,他的牙齿变成了恐怖的绿色。显然,那段时间以来没有人关心他,叮嘱他要刷牙。
但是,家与学校的区别不只是在物质环境上。开学的第一天晚上躺在硬邦邦的床铺上时,我总是有一种蓦然惊醒的感觉:“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你要面对的事情。”你的家或许远远称不上完美,但至少那是一个充满了爱而不是充满恐惧的地方,你不用时时刻刻防备着身边的人。八岁的时候你突然间从这个温暖的窝里被扔到一个充满暴力、欺诈和秘密的世界,就像一条金鱼被丢进一口满是梭子鱼的水缸里。无论面对什么程度的欺负,你都没有办法找回公道。你只能靠告密保护自己,而除了少数严格规定的情况外,告密是不可饶恕的罪行。写信回家叫父母把你带走更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这么做不啻于承认你是个不合群又不快乐的人,男孩子绝不会承认这种事情的。男生都是伊尔丰国的人【18】:他们觉得遭受不幸是丢脸的事情,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加以隐瞒。或许向你的父母抱怨伙食恶劣、挨了一顿不公的藤条,或被校长虐待而不是同学欺负了是可以被接受的事情。“傻逼”从来不打有钱人的子弟这件事表明真的有人会偶尔抱怨。但像我这种情况,我根本不可能求父母为我作主。甚至在我明白我是学费减免生之前,我就已经知道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亏欠了“傻逼”,因此没有办法保护我。我已经说过,在圣塞浦里安读书的时候我从未有过一把属于自己的板球拍。他们告诉我这是因为“你的父母根本买不起”。假期里有一天,他们无意中说到他们交了十先令给我买一把球拍,但我根本就没有拿到板球拍。我没有向父母抱怨,更没有向“傻逼”提起过这件事。我怎么能开口呢?我承受他的恩惠,区区十先令只是我亏欠他的九牛一毛。当然,现在我知道应该不是“傻逼”吞了这笔钱。显然他只是忘了有这么一回事。但问题是,我当时以为他把这笔钱给吞了,而就算他这么做也是理所应当的。
一个小孩子要在精神上真正地独立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从我们对待“翻脸”的行为就可以看出。我想学校里的每个学生对她真的是又恨又怕,但是我们都以最可怜巴巴的方式奉承她,而我们对她的感情的最表层的特征是一种受罪恶感驱使的忠诚。虽然学校的纪律是靠她而不是靠“傻逼”在维持,但她甚至对表面的公正都不屑一顾,摆明了就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今天可能会让你挨一顿藤条的行为到了明天可能就会被当成是小孩子的淘气一笑置之,甚至受到赞扬,因为这“表明你有种”。在有的日子里,每个人都在她那双深陷而刻毒的眼睛面前畏畏缩缩,而在别的日子里,她就像一个搔首弄姿的女皇,被一群谗臣面首包围着打情骂俏,分发奖赏,慷慨大度地许下种种承诺(“如果你能赢得哈罗公学历史奖我就赏你一个新的相机套!”),甚至偶尔让三四个最受宠爱的学生乘她的福特牌小轿车,带他们去镇里的茶馆,让他们在那里买咖啡和蛋糕。在我的心目中,“翻脸”总是和伊丽莎白女皇联系在一起,而伊丽莎白女皇【19】和莱斯特【20】、埃塞克斯【21】和罗利【22】的关系我从小就知道了。我们谈起“翻脸”时经常用的一个词就是“宠”。我们会说“我得宠了”或“我失宠了”。除了那几个富家子弟和贵族子弟外,没有人能一直得宠,但另一方面,就算是那些被冷落的孩子也不时会得到补偿。因此,虽然我对“翻脸”的记忆以敌意居多,但我也记得有好几回我领略到她的微笑,她叫我“老伙计”,直呼我的名,允许我去她的私人书房借书。就是在那里我读到了《名利场》。得宠的标志是在星期天晚上“翻脸”和“傻逼”请客吃饭的时候被叫去端盘上菜。当然,在清理打扫的时候你有机会把残羹剩菜吃掉,还有机会领略站在客人身后,当有什么需要时就谦恭地飞奔过去那种奴颜婢膝的快乐。当一个人有机会溜须拍马时,他就会溜须拍马。她一露出微笑,你的仇恨就会化为谄媚的爱。当我能成功地逗“翻脸”发笑,我就会觉得很自豪。在她的命令下,我甚至写过应景诗和俏皮诗庆祝校园生活中值得纪念的事件。
我很希望表明除非受环境所迫,我并不是一个叛逆的小孩。我接受了我所置身的环境的种种规矩。在我快毕业的时候,有一次我甚至向布朗告密,说我怀疑有人搞同性恋。我并不是很清楚什么是同性恋,但我知道它发生了,而且是件坏事,而且这种事情打小报告是应该的。布朗夸我是个“好孩子”,这让我感到十分惭愧。在“翻脸”面前你似乎就像舞蛇人面前的那条蛇一样无助。她夸人和骂人用的都是千篇一律的词汇,全都是些精心编排的套话,每一句话都能立刻撩起你作出适当的反应。比如说,“加把劲,老伙计!”听了这句话登时让人浑身来劲;还有“别傻了!”(或“逊毙了,不是吗?”)这会让人觉得自己生来就是个傻瓜;还有“你不是很老实噢,不是吗?”这种话总是能让人眼泪汪汪。然而,在你的心里,你一直觉得有一个不容侵蚀的内在的自我,知道无论你做了什么——无论你是笑是哭,或因为小恩小惠而感恩戴德——你真正的感情就只有憎恨。
四
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一个人可能会在不情愿的情况下做错事情,而不久后我还认识到,一个人可能会在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事情的情况或不知道为什么那会是错事的情况下做错事情。有的罪行实在是太难以解释清楚,而有的罪行则太过于骇人听闻,不能明说出来。比方说,性的问题——它总是在水面下暗潮涌动,然后在我十二岁的时候突然爆发,引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在有的预备学校同性恋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我想圣塞浦里安或许沾染上了“坏风气”,这都是拜那些南美男生所赐,他们可能要比英国的男生早熟一两年。那个年纪的我对性并不感兴趣,因此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我想那是集体手淫。总之,有一天这场风波骤然降临我们头上。各种传召、审问、坦白、鞭笞、忏悔和严肃的讲座,而你根本不知道讲了些什么内容,只知道有人犯下了某种被称为“下流无耻”或“兽性大发”的罪行。其中一个带头的男生名叫霍恩,挨了一顿板子,据目击者说,他被不间断地揍了十五分钟,然后给开除了。他的哀号声响彻整座校舍。但我们都或多或少受到了牵连,或觉得自己受到了牵连。罪恶感似乎就像一团烟雾那样悬在空中。我们学校有一个老师,长着黑头发,性情严肃,但人特别傻帽,不过后来当上了议员。他把我们这帮年纪稍大的男生带到一间隔离的屋子里,对人体的神圣性进行了一番说教。
“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身体是多么奇妙的事物吗?”他难过地说道,“你们老是谈论汽车发动机,劳斯莱斯、戴姆勒什么的。你们难道不明白,根本没有什么发动机能够和你们的身体相提并论吗?而你们就这么糟蹋身体,将它毁掉——这是一辈子的事情!”
他用那双深陷的黑眼睛看着我,很难过地补充道:“还有你,我一直以为你也算是一个守规矩的孩子——但我听说你是最坏的一个。”
一种毁灭的感觉降临我的心头。也就是说,我也是罪人。我也做出了那件可怕的事情,无论那是什么事情,这辈子你的身心都被毁掉了,最后将以自杀或进疯人院而告终。此前我一直希望自己是无辜的,但那一刻罪恶感占据了我的内心,而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那种感觉越发强烈。我不在那些受到审讯和鞭笞的孩子之列,直到这场风波过去了很久,我才了解到把我的名字牵涉进去的那桩小事。当时我懵懂无知。直到两年后我才真正明白那番关于神圣人体的说教到底说的是什么。
当时我处于几乎没有性欲的状态,在那个年纪的男生里这是很正常的,或者说是很普遍的状态。因此,我对那件被称为“人伦大防”的事情处于一种似知非知的状态。但是,五六岁的时候,和许多小孩子一样,我经历了一段性欲期。我的那些小朋友是街头那个水管工的孩子,有时候我们会玩一些有点暧昧的游戏。其中一个游戏名叫“看医生”,我记得把一个玩具喇叭当成听诊器,放在一个小女孩的肚皮上时,我体验到一种轻微却又的确很愉悦的快感。与此同时,我深深地爱上了一个和我一起上修道院学校的名为埃尔丝的女孩子,那是一种充满崇拜的爱情,比以后我对任何人的爱意都要深刻得多。我似乎觉得她是个大人,因此我想当时她一定有十五岁了。自此之后,就像经常发生的那样,所有关于性的感觉似乎与我隔绝了许多年。十二岁的时候我知道了比小时候更多的事情,但我却更糊涂了,因为我忘记了性活动能带来快乐这个最重要的事实。大约从七岁到十四岁的时候,我对这种事情根本不感兴趣,当有时候被迫思考这一问题时,只觉得它很恶心。我对所谓的“人伦大防”的知识是从动物那里学来的,因此只是扭曲的零星片段。我知道动物会交配,而人的身体和动物的身体有相似之处,但我是在不自觉的情况下知道人也会交配的,或许是《圣经》中的某句话让我记住的。由于没有性欲,我没有对性的好奇,对许多问题并不想去探究答案。因此,大体上我知道女人是怎么怀上孩子的,但我不知道孩子是怎么生出来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追问这件事。我知道所有的脏话,在我心情不爽的时候我会一遍又一遍地责骂自己,但我不知道最卑劣的脏话是什么意思,也不想弄清楚。它们是抽象的污言秽语,类似于一种诅咒。当我处于这种状态时,对自己身边任何性方面的不良行为一无所知,这对我来说是很容易的事情,而就算发生了那么一场风波也没能让我了解得更多。通过“翻脸”、“傻逼”和其他人朦胧而可怕的警告,我最多了解到那个让我们变得罪孽深重的罪行是和性器官联系在一起的。我注意到一个人的阴茎有时候会自发地勃起(这种现象早在一个男生有性冲动之前就会出现),但对此并不是很感兴趣。我倾向于相信,或半信半疑,这就是罪行。不管怎样,罪行与阴茎有关——我明白的就这么多。我相信其他男孩子也一样懵懂无知。
那次关于人体圣洁的讲话过后(回想起来,那是很多天之后的事情,那场风波似乎持续了很多天),我们十多个孩子坐在“傻逼”用来给奖学金班上课的闪亮的长桌旁边,“翻脸”居高临下地监视着。从楼上哪个地方的房间里传出长而凄厉的惨叫声。一个还不到十岁、名叫罗纳兹的小男孩也受到了牵连,正在挨揍,或是被揍完之后在痛哭。一听到惨叫声,“翻脸”的眼睛打量着我们的脸,然后定格在我的脸上。
“你瞧,”她说道。
我发誓她没有说过“你看看你自己做了些什么”这么一句话,但她就是这个意思。我们都惭愧地低着头。是我们不好。不知怎的,我们把罗纳兹引上了歪路,是我们害得他这么痛苦,还毁了他。然后“翻脸”转身对着另一个名叫希斯的男生。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我不记得她只是引用了《圣经》中的一段话,还是说真的拿出了一本《圣经》让希斯朗读,但我记得那段经文是这么说的:“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23】
这也十分可怕。罗纳兹是“一个小子”,我们“使他跌倒”了。我们都得在脖子上挂着大磨石,淹死在海底深处。
“你想过吗,希斯——你想过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吗?”“翻脸”说道。希斯簌簌地掉下了眼泪。
另一个小男孩,比奇汉姆——我曾经提到过他,他也因为被斥责“有了黑眼圈”而感到万分羞愧。
“你最近照过镜子吗,比奇汉姆?”“翻脸”问道,“你的脸变成这样还到处跑,不觉得羞耻吗?你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一个小孩子有黑眼圈意味着什么吗?”
再一次,罪恶感与恐惧似乎压在我的心头。我有黑眼圈吗?几年后我才知道黑眼圈被认为是手淫者的特征。但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一点,我已经接受黑眼圈是无可辩驳的某种堕落的标志。很多次,甚至在我了解情况之前,我焦虑地照着镜子,寻找着那可怕的烙印的最初征兆,一个隐秘的罪人写在脸上的供词。
这些恐惧渐渐消退,或只是偶尔才发作,但这没有影响到我的所谓正式信仰。对于疯人院和自杀者的坟墓的恐惧依然存在,但不再那么令人毛骨悚然。几个月后,我碰巧见过霍恩一回,就是那个被鞭笞并开除的罪魁祸首。霍恩是一个浪荡子,父母是没钱的中产阶层,这无疑是为什么“傻逼”这么严厉地惩罚他的原因之一。被开除后的那个学期他去了伊斯特本学院,那是一所小型的本地公学,为圣塞浦里安的师生所鄙视,认为那根本算不上是一所“真正的”公学。只有少数几个圣塞浦里安毕业的男生会去那儿读书,提起他们时“傻逼”总是带着鄙夷和遗憾。要是你上了那么一所学校,你的前途就毁了:你这辈子顶多只能当个小文员。我觉得才十三岁的霍恩已经断送了光明前途的希望。身体上,道德上,人生道路上他都已经毁了。而且,我觉得他的父母送他上伊斯特本学院是因为他做了那么丢人的事情,没有“好”学校愿意接纳他。
接下来的那个学期,当我们出去散步时,我们在街上遇到了霍恩。他看上去完全正常。他是个健壮英挺的男孩,长着一头黑发。我立刻注意到,比起我上一次见到他时,他的气色要好一些——他的脸色以前很苍白,现在红润一些了——而且他见到我们时似乎并不感到尴尬。显然,他对自己被开除或在伊斯特本学院上学并不觉得羞愧。我们鱼贯经过他身边,他看着我们,似乎很高兴自己逃离了圣塞浦里安。但我对这次偶遇没有什么印象。我并没有对霍恩这个身心都被毁掉的人怎么看上去那么开心和健康这件事进行深思。我仍然相信“傻逼”和“翻脸”教给我的那一套关于性的胡扯。那些神秘而可怕的危险依然存在。黑眼圈随时可能在某一个早上出现在你的眼睛周围,那时你就会知道自己也是那些堕落者中的一员。只是它似乎不再是什么非常要紧的事情。这些相互矛盾的认识因为小孩子自身的生命力而能轻易地在他的头脑里并存。他接受了老一辈的人告诉他的无稽之谈——除此之外,他还能怎么做?——但他年轻的身体和现实世界的欢乐告诉他的却是另外一回事。这种事情就像地狱一样。直到十四岁我都打心眼里认为地狱的存在几乎是肯定的,有时候一番绘声绘色的布道能把你吓得魂飞魄散。但不知怎地,这种恐惧从来不会持久。等候你的是真实的火,它会像你烧伤手指那样带给你创伤,而且是永久性的创伤,但大部分时间里,你想到这种事情时并不会觉得苦恼。
五
在圣塞浦里安,有种种清规戒律在约束着你——宗教上的戒律、道德上的戒律、社交上的戒律和思想上的戒律——如果你弄清楚它们的含义,你就会发现它们总是自相矛盾。而基本的矛盾是十九世纪禁欲主义的传统和1914年之前现实中存在的奢华和势利。一方面是低教会派笃信《圣经》的教义和禁欲主义,奉行辛勤工作,尊重学识,反对自我放纵;另一方面则是对“学识”的鄙视,崇尚运动,看不起外国人和工人阶级,对贫穷有一种几乎是病态的恐惧,而最重要的是,认为金钱和特权不仅重要,而且最好是继承而来而不是靠奋斗去争取。大体上讲,你被要求既是基督徒又是社会的成功人士,而这是不可能的事情。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灌输给我们的各种理想可谓南辕北辙。我只是觉得,就我而言,它们都是或几乎都是无法实现的,因为它们不仅取决于你的行动,还取决于你的身份。
很早的时候,只有十或十一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得出了结论——没有人告诉我这个,但也并不完全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不知怎地它就存在于我呼吸的空气中——除非你有十万英镑的身家,否则你就一无是处。我定下这么一个数目或许是因为读了萨克雷作品。十万英镑每年的利息是四千英镑(我喜欢百分之四这个比较保险的利率),这对我来说就是你必须拥有的最低收入,如果你希望跻身那个真正的顶级阶层,成为那些住在乡村别墅里的人。但显然我是永远进不了这个天堂的,除非你出生于那里,否则你不能真正算是属于里面的人。唯一的办法就只能靠一种叫做“进城去”的神秘活动挣钱。当你从城市里出来,变成腰缠万贯的富翁时,你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又老又胖的人。但那些上层人士真正令人羡慕的地方在于,他们年纪轻轻就已经很有钱。对于像我这样的人——野心勃勃的中产阶层,参加考试的应试者而言,要成功只有一条渺茫而艰辛的道路。你通过考取奖学金这条阶梯成为公务员或驻印度公务员,或者也有可能会当上律师。如果你稍有“懈怠”或“步入歧途”,在楼梯上踩空了一脚,你就将沦为“年薪四十英镑的办公室杂役”。但就算你爬到向你开放的最高一层,你也只是一个下等人,给那些真正有地位的大人物当食客帮闲。
这一点就算不从“傻逼”和“翻脸”那里学到,我也会从其他男生那里学来。回首往事,我很惊讶我们都曾经是那么聪明而势利的人,熟稔名字和地址,能迅速辨别出口音、举止和衣服剪裁的细微差别。有的男生似乎在冬季学期的萧条中都从毛孔里散发出金钱的气息。在学期刚开始和期末的时候,我们会天真而势利地谈论瑞士和苏格兰,什么“吉利服”【24】和打松鸡的荒原,什么“我叔叔的游艇”、“我们家在乡下的别墅”、“我那匹小马”、“我老爸的房车”等等。我猜想,历史上从来没有一段时期像1914年前的那几年一样丝毫没有贵族风雅作掩饰的、赤裸裸的铜臭气息逼人而来。那是疯狂的百万富翁们戴着卷边高礼帽,穿着淡紫色的马甲在泰晤士河上乘着洛可可式的游船泛舟并举行香槟酒会的年代,响铃和窄底裙的年代,戴着灰色圆顶礼帽和合身大衣的花花公子的年代,《风流寡妇》、萨基【25】的小说、《彼得·潘》和《彩虹尽头》的年代,人们谈论着巧克力、雪茄和美味糕点,去布莱顿度过周末,在卡德罗餐厅吃着美味茶点的年代。1914年之前的整整十年似乎散发着一股格外低俗幼稚的奢华气息,一种亮光薄呢、薄荷奶油和软心巧克力的味道——一种在绿色的草坪上听着伊顿公学的赛艇歌曲,吃着永远吃不完的草莓冰淇淋的气氛。不同寻常的是,每个人都理所当然地认为他的狂欢滥饮和英国上流阶层与中上阶层膨胀的财富将会成为永恒,成为自然法则的一部分。1918年之后,事情就全都变了。当然,势利和奢华的习惯卷土重来,但都小心翼翼地不敢过于张扬。在战前,人们根本不会对拜金主义进行反思,不会受到良心的谴责。金钱就像健康或美貌那样是确切无疑的美好事物,在人们的心目中,一辆闪闪发亮的汽车、一个贵族头衔或成群的奴仆就是真实的美德。
在圣塞浦里安上学的时候,生活的普遍简朴促使了一定的民主,但只要一提到放假,就会引起关于轿车、管家和乡村别墅的吹牛和攀比,立刻就暴露出阶级差别。学校里弥漫着一种对苏格兰奇怪的崇拜,凸显了我们价值标准最基本的矛盾。“翻脸”自称祖上是苏格兰人,很宠爱那些苏格兰男生,鼓励他们穿古老的格子呢短裙,“不用”穿校服,甚至给她最小的孩子起了一个盖尔式的教名。表面上我们应该崇拜苏格兰人,因为他们“严肃”而且“阴郁”(或许“冷峻”比较贴切),在战场上所向披靡。在那间大教室里挂着一幅钢版雕刻画,描绘着苏格兰灰骑兵在滑铁卢战场的英姿,每个士兵看上去似乎都很享受战斗的每一刻。我们对苏格兰的想象由伯恩斯、山坡、格子呢短裙、毛皮袋、大砍刀、风笛等东西构成,这一切不知怎的,和燕麦粥、新教的教义和寒冷气候令人精神振奋的效果联系在一起。但隐藏在这一切下面的是截然不同的动机。膜拜苏格兰的真正原因是,只有非常有钱的人才能去那里避暑。对苏格兰的优越性的虚伪信仰是那些霸占了苏格兰的英国人掩盖内心愧疚的遮羞布。他们将高地的农民赶出农场,为的是设立鹿苑,然后将他们变成奴仆,以此作为补偿。每当“翻脸”提起苏格兰时,她的脸上总是泛起天真的势利的神采。有时候她甚至硬生生装出苏格兰口音。苏格兰是一座私密的天堂,只有少数进了天堂的人才能谈论,并让天堂外的人自惭形秽。
“这个假期你去苏格兰吗?”
“当然去!我们年年都去。”
“我老爸拥有三里的河段呢。”
“我老爸在我十二岁时会给我一把新枪。我们还去打雄黑琴鸡的猎场,好开心哦。走开啦,史密斯!你听什么听?你又没去过苏格兰。我打赌你不知道一只雄黑琴鸡长什么样子。”
他们说到这里就会模仿起雄黑琴鸡的叫声、一头牡鹿的叫声,还操着口音说什么“我们的吉利服”之类的话。
有时候,那些社会背景不明的新生会被盘问——那些问题格外刻薄具体,你还得考虑到,问话的那些人只是十二三岁的孩子!
“你老爸一年挣多少钱?你住在伦敦哪个地方?是骑士桥还是肯辛顿?你家有多少个浴室?你家有多少个仆人?你家有管家吗?那好,你家有厨子吗?你的衣服是在哪儿做的?放假的时候你去看多少次演出?你带回来多少钱?”等等等等。
我见过一个新来的小男生,还不到八岁,绝望地想在这场问答游戏中胡说八道蒙混过关:
“你家里人有车吗?”
“有。”
“什么样的车?”
“戴姆勒。”
“马力多少?”
(想了一下,胡乱瞎猜一把。)“十五马力。”
“什么样的灯?”
那个小男孩傻了。
“什么样的灯?电灯还是乙炔灯?”
(想了更久一些,又胡乱瞎猜一把。)“乙炔灯。”
“切!他说他老爸的车用的是乙炔灯。它们很多年前就过时了。那车一定老掉牙了。”
“胡说!他是在说大话。他家没有汽车。他就是一苦力。你老爸是苦力。”
等等等等。
按照我身边所盛行的社会标准,我是个一无是处的人,而且根本没办法有出息。但是,各种不同的优点似乎神秘地交织在一起,都属于同一些人。他们不仅有钱,而且强壮、漂亮、风度翩翩、热爱运动、拥有一种叫“胆量”或“性格”的品质,而这在现实中意味着将你的意志强加于其他人之上。这些品质我都没有。比方说,我很不擅长运动。我游泳游得不错,板球也打得不赖,但这些不能增加名望,因为男生只重视需要力量和勇气的运动项目。受人看重的是足球,而我却是这项运动的懦夫。我讨厌足球,由于我不知道这项运动有什么好玩的或有什么意义,我很难对其展现出勇气。在我看来,踢足球其实并不是在享受踢球的快乐,而是一场战斗。喜欢足球的都是大块头、崇尚暴力且出身名门的孩子,他们很擅长把体格较小的男生撂倒,往他们身上踩上几脚。这就是学校生活的模式——总是恃强凌弱。成为赢家就是美德:它的要义就是你要比别人块头更大、更强壮、更漂亮、更有钱、更受欢迎、更优雅、更寡廉鲜耻——如此才能统治别人,欺负别人,让别人痛苦,让他们看上去很傻帽,各个方面都要盖过他们。生活高下有别,存在就是合理。强者获胜是应该的,而且总是获胜,弱者就应该失败,而且总是失败,永远都是如此。
我没有质疑这些盛行的标准,因为我看不到还有别的标准。那些有钱、强壮、优雅、受欢迎、有权力的人怎么会是错的一方呢?这是他们的世界,他们为其制定的法则一定就是正确的。但是,从非常小的年纪开始,我就意识到我不可能在主观上去顺从它。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个清醒的自我,指出道德上的责任与心理认为的事实之间的不同。这种情况在所有的问题上都一样,无论是此世还是来世。以宗教为例吧。你应该爱上帝,对此我没有怀疑。直到十四岁我一直信奉上帝,相信对他的种种描述都是真的。但我清楚地知道我并不爱他。相反,我恨他,就像我恨耶稣和那些希伯来人的长老一样。如果说我对《圣经·旧约》里的哪个人物怀有同情的话,他们都是像该隐【26】、耶洗别【27】、哈曼【28】、亚甲【29】、西西拉【30】这样的人;而在《圣经·新约》里如果要说有的话,我的朋友是亚拿尼亚【31】、该亚法【32】、犹大【33】和本丢·彼拉多【34】。但是,关于宗教的所有内容似乎遍布心理上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比方说,《祈祷书》告诉你要爱上帝,敬畏上帝,但你怎么可以爱一个你敬畏的人呢?你的个人情感也是一样。你应该怀有怎样的情感总是非常清楚的,但正确的情感是无法通过命令去实现的。我应该对“翻脸”和“傻逼”感恩戴德,但我并没有感激之情。同样清楚的是,一个人应该爱自己的父亲,但我清楚地知道我不喜欢我的父亲,在我八岁之前我很少见到他,对我来说,他只是一个声音嘶哑的老头儿,永远都在说“不能怎么样怎么样”。这并不是说我不想要拥有正确的品质或有正确的情感,而是我就是做不到。正确的事情和可能发生的事情似乎永远不会是同一件事。
在圣塞浦里安读书的时候我曾经读到一句话,当时不以为意,但过了一两年,那句话似乎在我的心里激起了沉重的回响。那句话就是:“不变的法则的天军”。我完全理解成为路西法【35】将意味着什么——遭受失败,而且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完全没有复仇的机会。拿着藤条的校长们、住在苏格兰城堡里的百万富翁们、那些长着卷发的运动员——他们就是“不变的法则的天军”。要在那个时候就意识到这些是可以改变的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根据那个法则,我就该下地狱。我没钱,长得丑,不受欢迎,老是咳嗽,胆小怕事,而且身上有体味。我得补充一句,这幅图像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我是个毫无吸引力的男孩。圣塞浦里安很快就让我明白了这些,就算我以前并没有察觉。不过,一个孩子认定自己的缺点并不完全取决于事实。比方说,我认定自己“臭死了”,但这只是基于大体概率的一个猜测。不受欢迎的人身上总是有味道,因此,我应该身上有味道。还有,直到我毕业很久,我一直相信自己生来就长得丑。我的同学们就是这么对我说的,而我又找不到其它权威的标准去比照。我坚信自己不可能成为一个成功人士,这个念头深深地影响着我的行为,直至成年。直到三十岁为止,我一直怀着我什么大事也干不成而且活不了几年的想法在规划自己的人生。
但这种内疚和失败无可避免的感觉被别的什么事情给抵消了:那就是求生的本能。就算是一只孱弱、丑陋、胆小、臭烘烘、一无是处的动物也想活下去,以自己的方式活得开开心心。我没办法颠覆现有的价值体系,也没办法让自己成为一个成功人士,但我可以接受我的失败,并随遇而安。我可以对自己听之任之,然后在那样的情况下挣扎求存。
生存下去,或至少保持某种意义上的独立,在本质上是犯罪,因为这意味着打破你自己承认的规矩。有一个名叫强尼·黑尔的男生,狠狠地欺负了我好几个月。他是个孔武有力的大块头,相貌英挺但十分粗野,脸色很红润,长着一头黑色的卷发。他老是拧人的胳膊,揪人的耳朵,拿马鞭抽人(他是六年班的学生),在足球场上大出风头。“翻脸”很宠他(因此总是直呼其名),“傻逼”盛赞他是个“有性格”的男生,能“管得住人”。他有一帮小弟,他们都叫他“强人”。
有一天,我们在更衣室把大衣脱掉,不知道为什么,黑尔过来挑衅我。我“顶嘴”了。他当即抓住我的手腕,扭转过来,将我的前臂拧到背后,疼得要命。我记得他那张英俊的赤红脸膛带着嘲弄的笑容俯视着我的脸。我想他比我大一些,而且要强壮得多。他松开我的时候,我的心里冒出一个可怕而邪恶的想法。我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揍他一拳作为报复。我经过一番谋划,在去散步的校长回来的那一刻执行,这样的话就不会引发打架。我等了一分钟,以我能装出的最温顺的姿态走到黑尔跟前,然后我将身体的重心后撤,一拳挥出,打中了他的脸。这一拳让他往后倒去,嘴里冒出鲜血。他那张总是面色红润的脸几乎气得发黑。然后他跑了开去,到洗手盆那里漱口。
“好嘛!”校长领着我们离开时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么两个字。
这件事过后,他一直缠着我,要跟我干一架。虽然我吓得魂飞魄散,但我坚决不肯和他打,说他挨那一拳纯属活该,这件事就此罢休。奇怪的是,他并没有直接和我干一架,如果他这么做的话,或许大家都会支持他。于是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没有打架发生。
即使不是按照他的行为准则,就算是按照我的行为准则,我那么做也是不对的。趁他不注意打他固然不对,而后来拒绝打架,知道如果我们打起来的话我干不过人家——那更是不对:这是懦夫的行为。如果我拒绝打架是因为我不赞成打架,或是因为我真心觉得事情应该就此作罢,或许这并没有什么不对,但我拒绝打架只是因为我心里害怕。就连我的复仇也因为这件事而变得毫无意义。我揍出那一拳是一时的意气用事,只是一心想要讨回公道,根本没有考虑到后果。后来我才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但那是一种你能得到些许快慰的犯罪。现在一切都过去了。我的第一桩行为还算有点胆识,但接下来的懦弱将其抹杀了。
我几乎没有注意到一件事:虽然黑尔正式向我挑战,但他并没有打我。事实上,挨了那一拳之后他就再也没有欺负过我。或许得等到二十年后我才意识到这件事情的意义。当时我看到的只是作为弱者在由强者统治的世界里所面临的道德困境:打破规矩,或走向灭亡。我没有意识到,在那种情况下,弱者有权为自己制定一套不同的规矩,因为即使我脑中能闪过这么一个念头,我身处的环境中也没有人能让我确认这一点。我生活在男生的世界里,他们是群居性的动物,不会提出疑问,接受强者制定的法则,以欺负比自己弱小的人洗刷自己的耻辱。我的遭遇也是无数其它男生的遭遇,要是我有比大部分男生更叛逆的潜质,那也只是因为按照男生的标准,我比别人更弱。但我从来不是一个思想上的叛逆者,只是拥有叛逆的情感。能够让我倚靠的,就只有我麻木不仁的自私,我无法——不是无法鄙视自己,而是无法讨厌自己的心理——和我的求生本能。
揍了强尼·黑尔的脸一拳后,大约过了一年,我永远离开了圣塞浦里安。那是冬季学期的期末。带着摆脱黑暗奔向光明的感觉,我们整装待发,我戴上了毕业生的领带。我记得那种解放的感觉,似乎那条领带是男人的象征和对抗“翻脸”的喝骂与“傻逼”的教鞭的护身符。我摆脱了桎梏。这并不是说我以为自己在一所公学会比在圣塞浦里安更加成功,我甚至没有这样的打算。但不管怎样,我就要逃离这里了。我知道在一所公学有更大的私人空间,更加没人管束,有更多的机会偷懒、沉溺在自我的世界里和堕落。多年来,我一直决心——起初是下意识的,后来是心思明确的——等我考取了奖学金,我就会“放纵”,不再接受填鸭式的教育。顺便说一下,这个决心真的完全得到贯彻,从十三岁到二十二三岁期间,应付学习我一直是能逃就逃。
“翻脸”和我握手道别。这时她甚至直呼我的名。但她的表情和语气流露出一种居高临下,几乎是轻蔑的姿态。她说“再见”时的语调就跟她平时说“小蝴蝶”时几乎一模一样。我考取了两份奖学金,但我仍是个失败者,因为衡量成功的标准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的出身。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不能为学校增光。我没有个性,没有勇气,不是一个健康强壮的男生,没钱没教养没权力,看上去根本不像一位绅士。
“再见。”“翻脸”的离别微笑似乎在说,“现在没有必要进行争吵了。你没有利用在圣塞浦里安的时间取得成功,不是吗?我想你也甭想在公学里混得好。我们真的错了,在你身上浪费了这么多金钱和时间。这种教育对于一个像你这种背景和思想的男生来说根本没有多少意义。噢,别以为我们不了解你!你脑子里的那些想法我们统统都知道。我们知道你根本不信我们所教导的一切,我们知道你对我们为你所做的事情毫无感激之情。但现在提这些根本没有意义。我们不用再为你负责了,我们也不会再见到你了。让我们承认你就是我们的一个失败的学生,不伤感情地道别吧。好了,再见。”
那至少是我从她的脸上得出的感觉。但是,那个冬天的早上我是那么开心,我脖子上系着闪闪发亮的新丝绸领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一条夹杂着深绿、浅蓝和黑色的领带),火车载着我离开了!世界在我面前打开,就只开了那么一丁点儿,就像灰蒙蒙的天空中露出一线蔚蓝的裂缝。公学可要比圣塞浦里安好玩多了,但说到底它同样是根本不适合我的地方。在一个推崇金钱、贵族家庭、竞技狂热、度身定制的衣服、梳得油光水亮的头发和迷人的微笑的世界里,我是个一无是处的人。我得到的只是一个可以喘息的地方。一点点宁静,一点点自我放纵,一点点摆脱填鸭式教育的喘息——然后就是毁灭。是什么样的毁灭我不知道:或许是去殖民地,或许是在办公室当个杂役,或许是进监狱,或许是早早死去。但在接下来的一两年里,你可以“偷懒松懈”,就像浮士德博士一样从罪孽中获得乐趣。我坚信自己是个命运多舛的人,但是我十分开心。这就是十三岁的好处:你不仅可以,而且清楚地知道未来会是怎样,但根本不会在乎。下学期我会去威灵顿公学。我还赢得了伊顿公学的奖学金,但还不清楚那里有没有名额,所以我先上威灵顿公学。在伊顿公学你有自己的房间——甚至可以在房间里生火。在威灵顿你有自己的小卧室,晚上可以自己泡可可喝。你有自己的隐私,而且是一个大人了!你还可以去图书馆流连,在夏天的午后可以不去参加球赛,自己跑到乡间漫步,没有校长驱赶着你。而且还有假期。上一次放假时我买了一把点22口径的步枪(它叫“神枪手”,花了我22先令6便士)。下个星期就是圣诞节,我可以大快朵颐。我想到的是那种特别馋人的奶油面包,在我们镇里的面包店一个只卖两便士。(那时是1916年,食物配给制还没有实施。)我甚至还算错了旅程要花多少钱,多出了一先令——这足以让我在路上喝一杯咖啡,吃一两块蛋糕,这可是我没想到过的——我觉得无比幸福。在未来对我关上大门之前,我还有时间找一点乐子。但我知道自己前途黯淡。失败、失败、失败——以前是一个失败者,将来还是一个失败者——那就是我离开时心里最为深刻的信念。
六
这些都是三十年前或更久以前的事情了。问题是:如今的小孩子还在经历同样的事情吗?
我想,唯一诚实的回答就是,我们没有确切的答案。当然,当前对于教育的态度显然要比以前更加人性化和合理。在我接受教育时那种固有的势利心态到了今天已经几乎不可想象了,因为滋生这种势利心态的社会已经死了。我记得在我离开圣塞浦里安一年前发生的一段对话。一个俄罗斯男孩,块头很大,长着一头金发,比我大一岁,他在质问我。
“你父亲一年挣多少钱?”
我告诉了他我心目中的数字,往上面加了几百英镑让它听起来好听些。那个俄国男孩做事情习惯了有条不紊,他掏出铅笔和小本子,进行了一番计算。
“我父亲比你父亲有钱两百倍。”他以鄙夷的口吻宣布。
那是1915年的事情。我想知道几年后那笔钱的下落。而我更想知道这种对话现在还会在预备学校发生吗?
显然,学校的风貌已经大有改观,“启蒙思想”得以普遍发展,即使那些根本不作思考的普通中产阶级人士也深受影响。比方说,宗教信仰在很大程度上消亡了,与之同命运的还有其它形形色色的无稽之谈。我想现在很少有人会告诉一个小孩子说,如果他手淫,将来就会进疯人院。体罚也变成了可耻的行为,甚至被许多学校摒弃。不给孩子吃饱饭也不再被认为是正常而且几乎是有益的行为。如今没有人会公然给他的学生一丁点勉强只够糊口的食物,或告诉他们吃完一顿饭后站起来感觉和刚刚坐下来一样饿是健康的事情。孩子们的整体地位提高了,一部分原因是他们的数目没有以前多了。即使只是零星的心理学知识的传播也会令父母和老师更难以维持纪律的名义为所欲为。这里有一个例子,不是我亲眼见到的,却是一个我信得过的人所了解到的,就在我的生平年代里发生。有一个小女孩是牧师的女儿,到了不该尿床的年纪仍然尿床。为了惩罚她这一恶行,她的父亲把她带到一个大型的花园派对,向全体人员介绍她是个尿床的小女孩,而为了突出她的下作,事先他还把她的脸涂黑了。我不是在说“翻脸”和“傻逼”真的会做出这种事情,但我想他们应该不会觉得惊讶。说到底,世道真的变了。然而——!
问题不是如今的男生是不是在星期天还得系上伊顿式的领子,或被灌输说婴儿是在醋栗丛下挖出来的。那种事情已经结束了,这些我都承认。真正的问题是,一个学校里的孩子仍然长年生活在非理性的恐惧和癫狂的误解中是不是仍然司空见惯。我们很难了解一个小孩真正的感受或想法。一个外表看上去很开心的小孩可能正受到恐惧的折磨,而这件事没办法或永远不会被人知晓。他生活在某个陌生的水下世界里,我们只能靠着记忆或灵感去探明。我们主要的线索就是我们自己曾经也是小孩子,而许多人似乎把他们童年时的气氛几乎忘记得一干二净。比方说,想一想人们让孩子穿着款式不合适的衣服去上学,而且不肯相信这是一件很要紧的事情,这会给孩子带来多么不必要的痛苦!有时候孩子会对这种事情表示抗议,但大部分时间他只会隐藏起自己的态度。从七八岁起,不向一个大人暴露你真实的感情似乎成为了一种本能。甚至一个人对孩子的爱,想要保护他和珍惜他的愿望,也会成为误会的原因。一个人或许会比爱着另一个成人更深切地爱着一个孩子,但如果他以为那个孩子会以爱意作为回报,那就太轻率了。回首我自己的童年时代,幼儿时期的那几年过去之后,我相信除了我妈妈之外,我从未对任何一个成年人感觉到爱意,而即使是她我也不抱以信任,害羞使我向她隐瞒了绝大部分真挚的感受。只有对那些年轻人我才能感受到那份爱,那种自发的无条件的爱。对于那些老人——你要记住,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过了三十岁,甚至过了二十五岁就算“老了”——我只能感觉到尊敬、崇拜或内疚,但害怕、害羞与生理上的厌恶所构成的隔阂把我和他们隔绝开来。人们总是会忘记孩子不愿意和大人有身体上的接触。大人们庞大的身躯、他们那笨拙僵硬的肢体、他们粗糙而皱巴巴的皮肤、他们那大而松弛的眼袋、他们那黄澄澄的牙齿和发霉的衣服,还有啤酒、汗水与烟草的味道随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在一个孩子的眼中,大人总是很丑陋,一部分原因是那个孩子总是在仰望,没有几张脸从底下往上看去会好看。而且,孩子自己粉嫩无瑕,因此对皮肤、牙齿和气色有着难以企及的高标准。但最大的障碍是孩子对年龄的错误概念。一个孩子很难想象三十岁之后的生活,在判断人们的年龄上他总是会犯离奇的错误。他会把一个二十五岁的人错认为四十岁,一个四十岁的人错认为六十五岁,等等等等。因此,当我爱上埃尔丝的时候,我以为她是个大人了。当我再见到她时,那时我十三岁,而她,我以为一定得有二十三岁了,在我眼中她成了一个中年妇人,已是风华不再。而且,孩子认为长大几乎是一场灾难,而出于某个神秘的原因,永远不会发生在他自己身上。所有过了三十岁的人都是郁郁寡欢的怪人,总是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惊小怪,在孩子的眼中,他们根本没有活下去的理由。只有孩子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以为自己深受学生爱戴和信任的校长其实在背后被模仿嘲弄。一个看上去不危险的大人似乎总是滑稽可笑。
这些总结是我根据我所记得的童年时的世界观而得出的。虽然记忆是不牢靠的,但在我看来,它是我们所拥有的了解一个孩子内心世界的主要方式。只有唤起我们自己的回忆,我们才能意识到在孩子的眼中世界是多么失真。比方说吧,如果我能回到过去的话,以我现在的年纪,看到1915年的圣塞浦里安,那么,它在如今我的眼里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会对“傻逼”和“翻脸”那两个可怕的无所不能的怪物有什么想法呢?我会把他们俩看成是一对愚昧、浅薄、无能的人,渴望顺着一道任何有思考能力的人都知道行将坍塌的社会阶梯往上爬。我不会再害怕他们,就像我不会再害怕一只宿舍里的老鼠。而且,那时候他们在我眼中老得出奇,其实——虽然我不是很肯定——我想那时候的他们要比我现在的岁数小一些。那个长着铁匠一般壮实的胳膊和一脸嘲讽神情的赤红脸膛的强尼·黑尔呢?只不过是一个邋遢的小男孩,在上百个其他邋遢的小男生里根本不起眼。这两组事实共同出现在我的脑海里,因为那些碰巧是我自己的回忆。但我没办法以别的孩子的眼光去观察,而发挥想象力则有可能让我完全迷失。孩子和大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们就不能肯定地认为学校,至少是寄宿学校,对于许多孩子来说不像过去那么可怕了。上帝、拉丁语、藤条、阶级差别和性禁忌这些都已经没有了,但恐惧、仇恨、势利和误解或许仍盘亘在那里。可以看得出,我自己的大麻烦是对分寸或概率完全缺乏理解。这使得我接受了暴行,相信了荒唐的事情,被一些根本无足轻重的事情所折磨。说我“傻帽”和“我不应该这么糊涂”是不够的。回首你自己的童年,想想你曾经相信过的那些无稽之谈和让你感到痛苦的鸡毛蒜皮的小事吧。当然,我自己的情况有其个体变量,但大体上这也是无数其他男生的情况。孩子的弱点是,他的人生就像一张白纸那样开始。他无法理解也不会去怀疑他所生活的社会,由于他的轻信,其他人就可以影响他,让他产生自卑感,恐吓他,让他不敢违反神秘而可怕的法则。在圣塞浦里安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有可能在最“开明”的学校发生,虽然在形式上可能会含蓄一些。但有一件事情我很肯定,那就是:寄宿学校要比走读学校更糟糕。如果一个孩子有自己的家在附近作为避难所,他的情况可能会好一些。我觉得英国上层和中层阶级所特有的缺点或许在部分程度上是因为他们让孩子才八九岁甚至七岁的时候就离开家庭,而这种做法直到最近才不再普遍。
我从未回去过圣塞浦里安。我对校友会、老同学聚餐和诸如此类的活动的态度远不是“冷淡”这两个字形容得了的,即使当时我的脑海里充满着友好的回忆。我甚至从未回过伊顿公学,虽然我在那里过得还算开心,不过我在1933年确实经过那里,发现那里似乎什么也没有改变,只是商店里卖起了收音机,让我很感兴趣。至于圣塞浦里安,它的名字多年来让我觉得深深地讨厌,我根本无法以超然的态度去看待它,看清楚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到底有什么意义。从某种角度说,直到过去这十年来我才真正地回忆起我在学校的日子,虽然那些鲜活的回忆总是在折磨着我。我相信如今让我故地重游,我不会有什么感触,要是它还在的话。(我记得几年前听说过一则谣言,说学校被焚毁了。)要是我得经过伊斯特本的话,我不会绕道避开学校。要是我正好经过学校,我甚至会在那低矮的砖墙边(下面就是一道很陡的堤坝)停留一会儿,越过那片平整的操场,看着那座前面是沥青操场的丑陋校舍。要是我走进里面,再一次闻到大教室里的那股墨水味和尘土味、教堂的松脂味、澡堂污浊的空气和厕所冷冰冰的恶臭,我想我应该只会感觉到任何一个人再次看到童年情景时一定会有的感觉:故地依旧,人已不堪,这实在是太可怕了!但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几乎没想过再去看它一眼。除非事出必要,否则我绝不会踏足伊斯特本。我甚至对圣塞浦里安所在的苏塞克斯郡产生了偏见,长这么大,我只到过苏塞克斯郡短暂地观光过一回。不过,现在这个地方从我的世界里永远消失了。它的魔法对我不再起作用,我甚至不再心怀恨意,并不希望“翻脸”和“傻逼”已经死掉,或希望学校被焚毁的那个传闻是真的。
【注释】
【1】于1952年奥威尔身故后由《党派评论》出版。
【2】辉格党人(the Whigs),奉行新教观念的英国政党,反对君主集权,拥护议会制度,是自由党的前身。
【3】本杰明·迪斯雷利(Benjamin Disraeli,1804—1881),犹太裔英国政治家,保守党人,曾于1868年及1874—1880年两度担任英国首相。
【4】罗伯特·克莱夫(Robert Clive,1725—1774),英国陆军中将,缔造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军政势力的核心人物,被公认为将印度纳入大英帝国统治的殖民头子。
【5】小威廉·皮特(William Pitt the Younger,1759—1806),英国政治家,24岁出任英国首相(历史上最年轻的首相),任期从1783年至1801年和1804年至1806年。在位时通过“联合法令”,成立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起用海军杰出将领纳尔逊,在特拉法尔加战役中重创法西联合舰队,巩固了英国在欧洲大陆的势力和影响。
【6】玫瑰战争(the War of the Roses),指英国的兰开斯特王室(House of Lancaster)与约克王室(House of York)为争夺英格兰王位而进行的战争。最后以兰开斯特的继承人亨利·都铎(Henry Tudor)战胜理查德三世(Richard III),并迎娶约克家族的继承人伊丽莎白(Elizabeth)为妻而结束,英国进入都铎王朝时期。
【7】圣巴塞洛缪大屠杀(St.Bartholomew Massacre),发生于1572年8月23日(“使徒巴塞洛缪节”前夕)法国巴黎,是天主教徒与胡歌诺派(法国新教徒)之间矛盾激发的高潮。史学界对大屠杀的具体死亡人数意见不一,从5000人到3万人不等。
【8】阿布尔·穆扎法·穆罕默德·奥兰奇布(Aurangzeeb Abul Muzaffar Mohammad Aurangzeb,1618—1707),印度莫卧尔王朝第六任君主,统一印度南亚次大陆全境,使莫卧儿王朝达到全盛时期。
【9】乌得勒支条约(the Treaty of Utrecht),指西班牙继位战争后,参战各国于荷兰的乌得勒支签署的一系列条约,英国在欧洲的势力得到扩张,法国的势力受到削弱,普鲁士获得崛起的空间。
【10】波士顿倾茶案(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a in Boston),1773年12月16日,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民间反抗组织“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销毁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茶船上的茶叶以示不满,英国政府采取强硬措施镇压,引起殖民地反抗,是1775年美国革命战争的肇因。
【11】金缕地之会(The Field of the Cloth of Gold),1520年6月7日至24日,英国国王亨利八世与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于法国加来附近举行会晤,巩固百年战争后于1514年缔结的英法条约。
【12】伊安·赫伊(Ian Hay,1876—1952),英国作家,代表作有《一家之主》、《第一笔十万英镑》等。
【13】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1811—1863),英国作家,以讽刺作品著称,代表作有《名利场》、《男人的妻子们》、《菲利普历险记》等。
【14】约瑟夫·拉迪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ing,1865—1936),英国作家、诗人,1907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生于印度孟买,作品多颂扬大英帝国的统治,代表作有《七海》、《丛林之书》等。
【15】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著名科幻作家,代表作有《时间机器》、《透明人》、《世界大战》等。
【16】《圣经别传》,指一部分内容没有得到基督教会钦定的自希伯来时代流传下来的经文。
【17】多斯比男校(Dotheboys Hall),狄更斯的作品《尼古拉斯·尼克比》中塑造的一座野鸡男校,环境恶劣,教育落后。
【18】伊尔丰国(Erewhon),萨缪尔·巴特勒的同名小说中一个虚拟的国度,那里没有机器,因为伊尔丰国的国民认为机器是危险的东西,顽固保守。
【19】指伊丽莎白一世(Elizabeth I,1533—1603),1558年至1603年在位。
【20】指第一任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Robert Dudley,1st Earl of Leicester,1532—1588),伊丽莎白一世的亲信宠臣。
【21】指第二任埃塞克斯伯爵罗伯特·德弗罗(Robert Devereux,2nd Earl of Essex,1565—1601),伊丽莎白一世的亲信宠臣。
【22】沃尔特·罗利(Walter Raleigh,1554—1618),英国探险家,曾对北美新大陆进行探索,为英国建立北美殖民地做出贡献。曾担任英国海军副司令一职。英国民间风传他与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有染。1592年6月至8月,沃尔特·罗利因与伊丽莎白一世的一名侍女私通而被囚禁于伦敦塔中。
【23】此句出自《圣经·马太福音》。
【24】吉利服(ghillies),由苏格兰人(Ghillies)发明的猎装,由网袋做成,上面挂有树枝和树叶作为伪装,以便猎人接近猎物。
【25】萨基(Saki),英国作家赫克托·休·门罗(Hector Hugh Munro,1870—1916)的笔名,代表作有《和平的玩具》、《讲故事的人》等。
【26】该隐(Cain):《圣经》中的人物,亚当与夏娃的儿子,嫉妒弟弟亚伯受上帝宠爱,将其杀害,受到上帝的惩罚。
【27】耶洗别(Jezebel):《圣经》中的人物,以色列的王后,煽动国民信奉异邦神明,受到上帝的惩罚。
【28】哈曼(Haman):《圣经》中的人物,波斯帝国大臣,曾企图灭绝波斯帝国境内的犹太人,受到上帝的惩罚。
【29】亚甲(Agag):《圣经》中的人物,亚马利人的王,与希伯来人为敌,受到上帝的惩罚。
【30】西西拉(Sisera):《圣经》中的人物,迦南国的将军,欺压以色列人,受到上帝的惩罚。
【31】亚拿尼亚(Ananias):《圣经·新约》中的人物,曾企图隐瞒田产以欺骗圣灵,受到上帝的惩罚。
【32】该亚法(Caiaphas):《圣经·新约》中的人物,在耶路撒冷逮捕耶稣,将其交给罗马总督本丢·彼拉多。
【33】犹大(Juda),《圣经·新约》中的人物,耶稣的门徒之一,将耶稣出卖。
【34】本丢·彼拉多(Pontius Pilate):《圣经·新约》中的人物,时任罗马总督,判处耶稣死刑。
【35】路西法(Lucifer):本义是“光之使者”,后堕落成为魔鬼撒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