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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故乡之远

刘星元

当我们对于某件事物愈加思念的时候,往往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的加深。它其实极有可能在告诉我们,我们正在离它越来越远。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是在失去,譬如故乡。

作家王鼎钧先生说,故乡是祖先流浪的最后一站。这大概是他切身的体会:鼎公少年避战乱离家,在国内跋涉六千七百公里,再渡过台湾海峡,飞越太平洋,横跨新大陆,落在美利坚。在近七十载的时光中辗转、流浪、漂泊,多少年他乡做故乡,而故乡却在空间的距离上越来越远。对应他对故乡的认知,从某种意义上,他就是自己祖先的化身。

而我却始终认为,故乡是一个人最初的滋养之地,是一个人远行的支点。我们在那里落地生根,曾像牢牢扎根在家族血脉之中的一颗钉子,固守着自己的位置,并从故乡获得最初的所欲和所得。

在故乡,我们领受幸福,并在幸福中反复练习悲伤。我们经历过亲人的疼爱,也经历过亲人的离去;我们经历过懵懵懂懂的爱情,也经历过爱情的夭折。我们都曾是故乡的好孩子,但也曾蜕变为故乡的坏孩子——那么多叛逆的我们,吆五喝六地骑着老式的单车在乡间穿行,捣蜂窝、掏鸟巢、偷瓜果、打群架,像风搅动着村庄和原野的安静。多年以后,我从欧洲的某部黑白老电影里看到过高度相似的桥段。从那时起,我开始坚信,故乡并不仅仅是实物质地的故乡,而是实物之上的故乡。

然而,无论是鼎公还是我,对于故乡而言,我们都是陌生人。那么那么熟悉的陌生人站在故乡面前,故乡却再也叫不出我们的名字。

我们的姊妹已经远嫁他乡,我们的兄弟已经漂泊多年。当我们走在故乡的道路上,我们不认识的人越来越多,不认识我们的人也越来越多。而在我们的记忆里翻腾的物事,却在现实里越来越少。譬如这一生中观赏过的最白的云朵和最闪耀的星辰,就挂在故乡深邃的天空中,需要借助在大地之上高高隆起的草垛,才能与之相遇。在之后的岁月里,我们可能曾无数次在不同的地方抬起头仰望过天空,然而这景象再未出现在我们颠沛流离的生活中。

故乡还是故乡,只不过已不再是我们的故乡。村庄里,原野上,那些我们不认识的孩子正在经历着我们所经历过的故事。他们在祖父祖母的故事里熟睡,在高高的草垛上仰望天空。他们穿过挂满燕子的电线,穿过铺满水草的河流,穿过麦田和炊烟的味道。他们的亲人随处可见,他们的伙伴招手便来。他们身体单薄,仿佛田野之上的稻草人,被风一吹就倒。但他们的内心是如此富有,富有得可以包裹住整个故乡。回乡之际,遇见他们,我们是胆怯的,因为我们总有“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感慨。

儿童相见不相识。没错,现在的我们顶多只能算是他们的远房亲戚,倦了累了,才偶尔过来走走。

父母尚在,老屋尚在,可故乡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从立志离开的那一刻起,我们的身份已经转换为漂泊之客、局外之人。就像爱情,你一旦背叛了它,即使想方设法回来了,你余下的半生都将背负着污点生活。

因为背叛,我们成为集体丢失故乡的一代人。然而,是不是恰恰因为已经丢失,我们才在潜意识里借助看似毫不相干的参照物象不断地去寻找,希望通过这种方式抵达故乡?

有一年在武汉,某个黄昏,我在中国最大的河流岸边看一群人垂钓,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我心里最小的河流——那条绕过我的故乡的河流。我小时候,父亲小时候,祖父小时候,都曾在里面捉鱼逮虾,也都曾扯开衣服扑进里面,把自己当成水里的鱼虾。那时候,阳光和风常常会透过芦苇的缝隙,拍打着黑黝黝的脊背,有点儿痒。那时候,一到花季,细碎的野花就会沿着它,发疯了一样地在岸上向上跑或向下跑,连蝴蝶都赶不上。那时候,河流已经瘦小得不成样子了,但是却从未停止流淌。但是事实上,这只是故乡的过去,只镌刻在回忆里。就像我们这些背离故乡的人,每个人在离去之时带走了它体内的一滴水——那条河流,它其实已经在几年前干涸。

还有一次,在到处充斥着仿古建筑的曲阜,我去拜访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在气势恢宏的殿宇里,先贤的坐像巍峨耸立。但我脑中浮现的却是他周游列国的多舛人生,是他在蔡国的惶惶如丧家之犬的那一次逃离。我沿着明清走廊漫无目的地走着,涉足之处,处处可见诸如“仁者爱人”“有教无类”“逝者如斯”之类的汉字,那些汉字凑在一起,就像一张巨大的网,把我擒了进去。仿佛我就是他那三千弟子中的一个,即便逃离了三千年之久,还是要规规矩矩地回来;而来了,就需恭恭敬敬地拜服下去,聆听自上而下的教诲。彼时,不知为何,我竟想起了幼时的启蒙之师。当年,在故乡的村小,他手把手教我在田字格上写下横竖撇捺,教授我那些道德文章。他走路时的步伐,他诵读时的声调,似乎就在眼前耳畔,又似乎遥不可及、若有若无。于混沌中,我发现不期而至的启蒙之师的影像,竟与三千年前的先师重合到了一起。其实,我和这名启蒙之师的感情并不是多么亲——我甚至不知道他是否还健在。更甚至,我已经连他的名字都忘记了。

我无意拿中国最波澜壮阔的河流和中国最伟大的教育家,与我故乡的那条河流、那名教师做比较。即使做比较,我也不敢大言不惭地说,我故乡的那条河流才是最美的河流,我故乡的教师才是最好的教师;更不敢背弃良心说,我故乡的事物都如此渺小,如此不值一提。

我想说的是,无论我们去往何方,见过如何壮美的大河,遇见怎样卓越的人物,我们内心深处与之产生共鸣的,往往来源于故乡赐予我们的东西。从此到彼,即使我们背离了故乡,它也在一直为我们牵线搭桥。也就是说,故乡的河流,才是我们对于河流的最初认知;故乡的教师,才是我们对于教育的终极理解。这些伴随我们多年的故乡之象,他们作为故乡的一部分,被我们带离故乡,又时时催促着我们不忘回乡。

当年先知摩西受到上帝的感召,带领希伯来人逃离埃及,历经千辛万苦返回故乡迦南地。是不是在他们种族的集体意识里,在被他们的祖先背弃的故乡,也存在着这样的一条河,这样的一个人,或者别的值得代代相承的意象呢?如果是这样,那意象作为故乡最显著甚至是唯一的坐标,必然会像十字架一样钉在他们的胸口,他们的回归,其实是一种自我的救赎。可是回到了迦南地,就真的等同于救赎了吗?

对于一个纸上谈兵的人而言,《圣经》里记载着的这个故事,它的魅力,总是会大于故事本身。《圣经》还在,摩西和希伯来人的故事还将继续流传,但历史已经模糊,甚至失真。我不敢妄下结论。

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就是还乡,还乡使故土成为亲近本源之处。而对于我们这些集体丢失了最原始的故乡的人而言,即便回去,那也大概只能算是纸上还乡。

(选自2016年第4期《大观·东京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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