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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梦想的诞生

昏黄的落日已经开始西沉,向人们宣告着一天的结束。云霞开始向西边聚拢过来,不一会儿就染红了半边天。一缕缕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射到沙地里,闪烁着璀璨的光芒,如同缀满了宝石的地毯,妙不可言。此时离放学已经过去了半个钟头,学生们大多回到了家里,喧闹了一整天的学校总算安静下来。

许思阳双手托着下巴,坐在篮球场边的台阶上,注视着眼前那几个正打篮球的家伙入了神。他在想要是自己也能跟他们一样在球场上挥汗如雨就好了,他羡慕他们拥有高超的球技,总是像明星那样惹人注目,可以在球场上尽情张扬自己的个性,展示自己的活力,并且还能受到众人追捧。那样的生活究竟该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呢?他在心中已经不止一次这样想。

这时,一个篮球运动员由于用力过猛,将球砸在了篮板上,朝许思阳弹了过去,正好落在他脚边。那位投篮失误的球员穿着白色运动上衣和绿色短裤向许思阳跑了几步,然后在篮球场边缘停下,他挠挠后脑勺,满脸歉意地对他说:“真不好意思,能不能麻烦您把球丢过来?”

许思阳俯下身子捡起脚边的那个篮球,然后使出全身力气把它扔了过去。

“太感谢您了!”篮球运动员满头大汗,他接住篮球,将其抱在胸前向许思阳鞠了一躬。

“没关系,举手之劳而已。”许思阳耸耸肩表示不值一提。

男孩转过身重新回到球场上,然后发球、接球、投篮,又开始了新的一轮。

天色逐渐变暗,路边有两个留下来打扫教室的学生,挎着单肩背包大步流星地从他身旁经过,之后路上就看不见行人了。许思阳走到食堂边,隐隐望见树梢后藏着一轮残月。四月的天已然长了不少,但他还是觉得白天过得太快了。他在想要是今天才刚开始,或者还没放学,那该多好啊,他不愿回到那栋屋子里,因为在他看来那简直就像一个牢笼,没有半点自由,并且还要处处看别人的脸色,他受不了这样的生活。

尽管他走得很慢,就像是在故意消磨时间,然而还是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家门口。看到大门柱子上的铝制门牌号后,许思阳停下脚步,摇着头叹了口气。就在他伸出手准备去开门的时候,突然想到什么可怕的事情,伸出一半的胳膊立马又缩回来,手指握成拳头,放在胸前,双眼直望着门把手不敢触摸。

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反应,倒不是因为恐惧这扇门,而是害怕林飞又想出花招来捉弄他。不久前刚发生过一件事,林飞在他放学后,悄悄在门把手上涂了厚厚一层万能胶,导致他开门时手指被粘在锻铁大门上长达一个钟头,直到林宏波买来酒精才得以从上面取下来。那次痛苦的经历让他记忆犹新,并且也恰恰是在这个时候——傍晚时分。

四周安静极了,车道两旁停满了黑色轿车,路上连一个行人也没有。许思阳站在锻铁大门外,透过铁棍的间隙,看见院子里那座房子的门窗都紧闭着,窗帘也全都拉上了,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危险好像就潜伏在花园里,或者是那栋楼高两层的白色洋房之中。他提高警惕,变得格外小心谨慎。

许思阳仔细检查了那扇锻铁大门,确认上面没有做手脚,于是小心翼翼地将其打开一道缝,他先把右腿迈进去,眼睛不停地环顾四周,好像做贼似的。许思阳并没有发现周围的环境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便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正在这时,身后发出哐当一下声响,许思阳吓了一跳,猛地转过身,发现是只野猫不小心将摆放在花架上的水壶打翻在地上。他松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努力平复心跳,告诉自己肯定是最近压力太大,所以才会这么疑神疑鬼。然后,继续朝门廊走去。

许思阳不知道的是,阁楼上有双眼睛一直在盯着他,这会儿已经迅速来到楼下。他掏出钥匙,准备开门,却发现房门并没有锁上,于是用力将它推开。许思阳无论如何也没料到,等待他的竟然是一个“惊喜”,门刚打开,天花板上一个椰子大小的水球迎面袭来,许思阳瞳孔放大,双目圆睁,脸上露出夸张的神情,还来不及躲闪,那颗水球径直撞在他的脸庞上,冰冷的自来水立刻爆裂出来,将他整个上半身全部浇透。

“耶!太棒了,”林飞见许思阳头发被淋湿,如同落汤鸡一般站在门口,顿时高兴起来,他又蹦又跳,双手不断拍掌,“我简直太聪明了,竟然能想到这么有趣的主意,是不是感到非常刺激?”

许思阳没有搭理他,只是抬起手抹了下脸,然后将身上的水珠清理掉,看也没看林飞一眼,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林飞对他的反应感到无比失望,这跟他预先想到的结果完全不同,他觉得许思阳在遭受这样的捉弄后,一定会大呼小叫,火冒三丈,至少会跑去跟林宏波告状,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

林飞是这个家里的独生子,自打出生那刻起,就深受父母的疼爱。尤其是他母亲夏丽,对他更是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唯恐呵护不周亏待了他。说得形象一些,他在家里的地位就像小皇帝一样高高在上,如果某个欲望一旦未能达成,他就会使出自己的撒手锏——躺在地上大哭大闹,直到有人做出妥协为止。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每当林飞闯了祸,惹出麻烦来,夏丽首先想到的并不是如何教育自己的孩子,而是一味地包庇、袒护,拼命地为他开脱。这种溺爱的方式并没有给他的成长带来任何帮助,反而让他从小养成了冷酷无情,不知如何善待他人的卑劣品质。

林飞见许思阳对他不理不睬,感觉受到了忽视,于是生气地跺了下脚,道:“哼,真无聊!一点都不好玩。”说完扭过头朝沙发走去,盘腿坐在上面,开始把玩起他最喜欢的变形金刚玩具。

林宏波上衣穿着白色衬衫,外面套一件黑色马甲,看起来相当绅士。他那油亮的秀发整齐地向后梳,嘴唇上方留着弯曲的小胡子,给人一种端庄稳重的感觉。此时他正戴着金边眼镜坐在屋角的藤条椅上,翘着二郎腿专心致志地看一张当地报纸。这时他看见浑身湿透的许思阳从他面前走过,感到十分纳闷,为了弄清原因,他走到许思阳面前,问道:“今天也没下雨,为什么你的衣服全都湿了?”

许思阳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要告诉林宏波实情,因为一旦让他知道,就好比揭发了林飞,这样一定会招惹更多报复,甚至还可能会有比水球袭击更恐怖的恶作剧,他可不想整天生活在提心吊胆之中,于是撒了一个谎,说:“没什么,只是在洗脸的时候水龙头突然坏了,让水洒到了身上。”

“噢,听到这个消息真为你感到难过,快去洗个澡,换身干净的衣服,这么冷的天气千万别冻感冒了。”林宏波对他的回答丝毫没有怀疑,他把手放在许思阳的肩膀上轻轻拍了拍。

在这个家庭里唯一能给许思阳带来温暖的人,要数舅舅林宏波了,他总是那么在意他,处处都会替他考虑。自从七年前许思阳的母亲将他寄托在这里后,林宏波就待他视如己出,有时甚至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因此,这让林飞心生嫉恨。

许思阳点点头,转身离开,林宏波的手从他肩膀上滑下来。看见许思阳走进浴室后,他重新坐回藤条椅上,拿起桌子上的那份报纸,继续在上面搜寻国内热点新闻。

夏丽正在厨房里准备晚餐。她系着粉色围裙,穿着蓝色平底鞋从厨房里走出来。时髦的装束以及精心保养的皮肤,让她看起来一点都不像年过三十的妇女。她戴着厚厚的防热手套,捧着一碗热气腾腾的西红柿鸡蛋汤,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餐桌上。她看到林飞坐在沙发上,正饶有兴致地摆弄着那套变形金刚玩具,于是开口道:“宝贝儿,别玩了,快到盥洗室把手洗干净,今天妈妈做了你最爱吃的红烧鸡翅。”

跟大多数孩子一样,在美食面前林飞也抵挡不住诱惑。他听说有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匆忙丢下手中的玩具,蹦跳着到水槽边将那双脏兮兮的小手清洗干净。接着,他赶忙在餐桌上坐好,可是林飞左等右等也不见夏丽从厨房出来,于是拿起筷子边敲打饭碗边嚷嚷道:“妈妈,怎么还没好,我都快饿死了。”

在一阵又一阵的催促声中,夏丽终于慢吞吞地将那盘红烧鸡翅端了出来,还没端上餐桌,林飞就把手伸到盘子里抓了一块,开始大快朵颐起来,惹得夏丽连声惊呼,“哎呀呀……我的小心肝,当心点,千万别把手给烫伤了。”

林宏波站起身将报纸折叠好,放在角几上,然后端起那杯还剩一半的咖啡喝了一口,接着朝餐厅走去,坐在正对厨房的靠背椅上。夏丽替每个人都盛了米饭,惟独没有替许思阳盛,因为她觉得他既不是屋子的主人,也不是她的孩子,而是一个生在她家屋檐下的寄生虫,所以他不可能享受这样的待遇。这当头,许思阳从浴室里走出来,他身穿一件藏蓝色睡袍,不过由于洗涤了太多次已经褪成白色,一股清新的薄荷味在餐厅里弥漫开来。

“你出来的可真是时候,刚好赶上吃晚饭的时间。”林宏波脸带微笑地对许思阳说。他从餐桌底下拉出一把靠背椅,示意许思阳坐在旁边,然后又端起餐桌上的那只空碗准备帮他盛饭,但却被许思阳拒绝了。

“舅舅,这个还是让我自己来吧,可不敢麻烦您。”他赶忙从林宏波手中抢过那只空碗,措辞礼貌地说道。

餐桌的另一边坐着夏丽和林飞母子俩,他们和许思阳面对面坐着。林飞趁没有人注意的时候,偷偷向许思阳扮了个鬼脸,算是对他没有去告状所做的回应。晚餐用到最后,许思阳犹豫着要不要把藏在心里的那件事告诉大家。实际上那件事在他心底已经有段时间了,一直折磨着他,每次他想开口说出来,又害怕没人支持,所以话总是到了嘴边又被咽了回去。许思阳一勺接一勺地喝着碗里的西红柿鸡蛋汤,不断在脑海里盘算着。

林宏波看出他有心事,于是放下餐具,坐直身子,清清喉咙问道:“你是不是心里有什么话想对我们说,如果有的话不妨说出来让大家听一听。”

他抬起头看见林宏波和夏丽的眼光正注视着他,好像都在等他开口。许思阳害怕成为人们的焦点,这让他浑身不自在,于是连忙掩饰道:“哦,不,没……没有的事儿。”

可话刚一出口他便后悔了,他低下头看着碗里的汤,用勺子不停地在里面搅拌,过了一会儿他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只不过……我想买……想买一个篮球。”他的声音很轻,语速也非常缓慢,并且小心翼翼的,好像在试探一样,只要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反对就立刻把话收回来。

“你想练习篮球?”林宏波放下手中的餐具说。

“是的。”许思阳低着头,不敢直视他的眼睛。

“年轻人掌握一门特长是好事,”林宏波微笑着伸出胳膊去抚摸许思阳的头发,“况且身体还能得到锻炼,有助于开发自己的潜能,何乐而不为呢?我很赞成你,但是你一定要把握好分寸不能耽误了学习。”

正当他暗自感到高兴的时候,一个严厉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让他措手不及,许思阳脸上泛起的那抹笑容顷刻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好什么好!供你吃供你喝已经对你够仁慈了,可你还不知足,还想让我们供你玩,告诉你想都别想!我就知道你是一个贼坯,不把咱家的钱挥霍光你是不会善罢甘休的。”夏丽的这番话狠狠地打击了他,如同一只沾满鲜血的手将许思阳的心脏捏得粉碎,她怎么可以用这么歹毒的话来攻击他呢?许思阳把头扎得低低的,眼眶中觉得有些潮湿,但他忍住了,他不想在舅舅面前掉眼泪。

吃过晚餐后,许思阳谎称自己的身体有点不舒服,想早点上床休息,于是他向林宏波道过晚安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他蜷缩在被子里面,望着窗外的星空,想起自己的母亲,还有临别那天母亲所说的话,“孩子,在这里要乖乖听舅舅的话,等妈妈挣到钱了就回来接你”。他清楚地记得母亲说这话时双眼红肿,眼眶里满是泪花,然而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七年,他母亲再也没有回来过,那成了他最后一次与母亲道别。

许思阳有时感觉自己就像一只折了翅膀的小鸟,不管怎么飞也飞不回曾经那个温暖而熟悉的家。他拼命地扇动双翅,最终只会让伤口变得更加难以愈合。他痛苦、绝望、恐惧,还有无助,怨恨自己的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中。无论什么事情都得自己想方设法去争取,否则将永远也无法得到。然而与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林飞却什么也不用做,就能轻而易举获得他想要的东西,难道这仅仅是因为他是他们的宝贝儿子吗?为什么他的命运如此悲惨,世界上还会有其他人跟他一样吗?如果有的话那他们都是一些怎样的孩子呢?许思阳盯着窗外的月亮,任思绪如脱缰的野马尽情驰骋。

第二天早上,许思阳背上书包独自走在通往学校的路上。课间休息时,他在篮球场附近闲逛,看见一伙儿身强体健,精力充沛的男生正无聊地将一个篮球往球框里投。许思阳正准备离开,突然背后有人叫住了他,“嘿,你,我认识你,那个身穿灰色外套的同学,昨天你来过这儿,还帮我捡了篮球。”

跟许思阳搭讪的人叫肖捷,人送绰号“肖猴子”。他父亲是本校的体育老师,也许是遗传了他基因的缘故,肖捷打小就拥有过人的运动天赋。念了高中以后,由于球技出类拔萃,他被选进学校篮球队,担任后卫一职,从此成为众多学弟心目中的偶像。

许思阳扭过头,一眼就认出了他,“嗨,你好,没想到你还能记得我,真让我感到意外。”

“当然,只要是帮助过我的人,我都会牢牢地记在心里。”肖猴子跑过来说道。

“老实说你的球技真是太棒了!我打心眼里佩服。”许思阳赞叹道。

“太过奖了,我可没有值得你钦佩的地方,你忘记昨天那个三分球正是在我手中被搞砸的吗?那种意外本来不该发生。”肖猴子满脸愧色地说。

“比赛过程中难免会有失误,犯一次错误算什么呢?再说,事情都已经过去了,没有人会一直记在心上。”许思阳说。

“你说的对,这件事已经过去了,我应该把它忘掉,”他点点头露出一个微笑,然后把手放在许思阳的肩膀上,“你愿不愿意跟我们一起打球?我们这里有五个人,加上你刚好能打场比赛,快告诉我你已经同意了我的请求。”

“可问题是我的球技简直糟糕透顶,根本谈不上会打球,我上了篮球场只会碍手碍脚,妨碍你们训练。”许思阳站到肖猴子面前,他摊开双手,皱紧眉头,露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

“没关系,这个很简单,我可以教你,说真的,你的体格很适合打球,我相信你一定会学得很快。”肖猴子根本没有理会他的说辞,径直将手中的篮球丢给了他。

许思阳人生中第一场篮球赛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开始了。他刚上场就出现了很多意外,比如愚蠢地挡住了队员的进攻路线、错误地把球传给了对方球员,虽然肖猴子嘴上没有说什么,但是许思阳知道,他在内心深处一定暗暗咒骂了自己几千遍。有那么一阵子,他觉得自己实在不是那块料,甚至考虑过放弃学习打篮球的想法,可是一想到大家都在不停地为他加油鼓劲,耐心地传授技巧,他就不忍心离开。

在他们的鼓励下,许思阳渐渐地找到了感觉,明白应该如何操控篮球。这对一个初学者而言可是巨大的飞跃,他终于不用再像门外汉那样手忙脚乱了。正是因为看到这些变化,许思阳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他对篮球这项运动的喜爱程度也因此又加深了一点。

肖猴子从三分线外将篮球传给许思阳,告诉他五指张开,掌心尽量不要碰球。许思阳点头应答,沉着地操控篮球,然而篮球刚落到他手中没多久,正前方一个浓眉大眼,方脸的高个子男生便朝他猛扑过来。许思阳定睛一看,那家伙来势汹汹,心中顿时慌了神,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将球带出去。于是他环顾四周,焦急地观察队员们所在的位置,这时他看到端线边上的陆梓骁正朝他举臂挥舞。许思阳当机立断,将篮球抛给他,或许是由于过分低估了对手的实力,就在篮球脱手的瞬间,那家伙一跃而起,高举右臂将球盖了下来。许思阳心中猛地往下一沉,暗叫不好,正当他准备夺回丢掉的球时,那人一眨眼的工夫就跑远了,许思阳恨恨地摔了一下手臂。

课间休息时分已经所剩无几。操场那边出现了围拢在一起准备上体育课的学生;路边,最后一批到超市购物的同学此时也开始原路返回。尽管如此,他们仍舍不得离去,好像每分每秒对他们而言都极其宝贵。他们当中每个人都精神紧张,期盼自己能在最后关头多进几球。诚然,许思阳已经完全被这充满青春与活力的体育运动吸引了。

肖猴子从篮板上把球抢过来后传给了三分线外的许思阳,并且对他高声喊道:“记住我说的,蹬地同时臂上伸,出球扣腕用指弹。”他希望许思阳能够抓住最后的机会把球投进去,并且对他十分有利的条件是,刚才肖猴子在争夺那个篮板球时,所有人都忽视了他的存在,对方球员根本没有对他进行防守,所以他的周围出现了空白区。许思阳不紧不慢,他屏气凝神,用双目测量篮球框的距离,然后从地面上腾空而起,稳稳地把球投进了篮框的正中心。

球场那边,肖猴子随即大喝一声,“太漂亮了,许思阳!我果然没有看错你,这简直是一个完美的进球!”他激动地跑过去用拳头捶了一下他的肩膀。

正当许思阳沉浸在大家的赞美声中无法自拔时,一阵令所有人十分扫兴的声音在校园内响了起来,直刺他们的骨髓。

“糟了,上课铃响了!”许思阳条件反射般抬起头朝教学楼顶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我们改天在聚!”话音未落,他便已经跑出去了七八步。

“好的,不见不散!”肖猴子边往自己的教室跑去,边抱着球向大伙儿挥手道别。

张先生是一个年近花甲且身材有些干瘦的历史教师,他佩戴一副镀过锌的金属边框眼镜,将手中的教科书摊放在布满粉笔灰尘的讲桌上,然后声音浑厚有力地讲述着我国农业的起源,以及神农氏的传说。许思阳虽然人在教室,但脑子里却还在想着刚才那场篮球比赛,每一个细节就像电影一样在他脑海中回放着,他激动、兴奋,久久无法平静,直到放学的铃声打响。

中午,许思阳斜挎着单肩背包独自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和以往不同的是,在经过繁华的十字路口时,许思阳特意选择了另外一条路,这条街道恰好与他家所在的方向成直角,如果选择走这条路回家,那意味着他需要花很多时间来绕行。许思阳在一间体育用品商店外停住脚步,被橱窗里一个崭新的,刻有科比签名的斯伯丁篮球吸引住了眼球,中间那排大写英文字母下,还有一个小巧别致的白色NBA徽章,特别显眼。他蹲下身细细观察它棕色的纹理,以及圆润饱满的外表,不禁想伸出手触摸它。可是当他的手伸出后,却被那块冰冷的橱窗玻璃挡在外面,于是他将掌心贴在玻璃上,仿佛这样便可以感知到它独一无二的质感。然而当许思阳注意到货架下面所贴的标签后,他眼里所绽放出的光芒立马就黯然消退了。

许思阳的举止引起了商店老板的注意。他大腹便便,身穿青灰色背带裤,上衣配一件白色衬衫,面色红润,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平日里生活十分优越。他站在店铺门口,微笑着将双手的拇指插进裤腰里,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他清了清嗓子说道:“我说橱窗边的那位小伙子,我见你在外面待了老半天,是不是对眼前这款篮球十分喜爱?老实说,你的眼光确实很好,这是我们店里最好的一个了,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帮你取下来,让你亲身体验一下。”

许思阳听见商铺老板在叫他,于是把头转了过去,耐心地听他讲完话后,站起身说道:“噢,不用了先生,谢谢你,我只是碰巧路过,随便看看。”说话间,他右手偷偷摸了下裤兜,知道自己身上的钱根本不够买下那个昂贵的篮球。

“这样的话,那希望您下次能够光临本店,我这里有各种各样的篮球,一定可以让你找到心仪的那个。”商铺老板客气地说。

许思阳转过身,恋恋不舍地沿着来路返回,他的步子很慢,心里总有一种空落落的感觉,好像丢了什么东西一样。然而许思阳所不知道的是,在马路对面的咖啡厅里,林宏波正和一名白衣女子边聊天边喝咖啡。透过窗子,他将许思阳在体育用品商店外的举动都看在眼里,可是他没有过去跟许思阳打招呼,反而十分害怕被他发现。当许思阳转过身将目光扫向那间咖啡厅时,林宏波果断地拉上了窗帘。

许思阳耷拉着脑袋回到家,看到林飞正和他的狗在院子里的草坪上兴致勃勃地玩球。每当林飞把球丢给那条叫做“毛毛”的柯基犬时,它就会汪汪地叫着,然后兴奋地跳起来把球顶回去。许思阳见他玩得不亦乐乎,本想悄悄走过,可是林飞这时却突然将手里的球丢向他,并恶语相对:“你就是我们家里的耗子,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在这里混吃混喝,天底下再也没有比你更可恶的大坏蛋了。”

许思阳把扔过来的球又丢给了他,神情严肃地说道:“请你以后记住,我不是耗子,我的名字叫许思阳,而且我也没有在你家骗吃骗喝,我在这里所花的每一分钱都会记在账上,等我将来有出息了一定会双倍奉还。”许思阳丢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朝门廊走去。

“骗人!你这只耗子,你根本就做不到。”林飞举起球摔向院子的角落,生气地指着他的后背说。

许思阳没有搭腔。他回到自己的卧室后,把门关上,倒在那张破旧的单人床上。在他的重压下,床垫里的弹簧不堪重负,发出吱吱的声音,好像在向他抗议。他踢掉鞋子,将一只脚放在枕头上,疲累地闭上双眼,开始冥思苦想起来。“四百块,我该上哪儿去挣那么多钱?”可是他喜欢那个篮球,要想买下它必须得支付这笔费用。

这时,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储钱罐里还存了些钱,心中立马感到一阵兴喜。他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光着脚跑到窗前的书桌旁,拉开最左边的那个抽屉,从里面取出一个精致的白色小瓷猪。它的背部开了一道细细的口子,一次只能将一枚硬币投进去,这些年来它一直被遗忘在抽屉中黑暗的角落里。许思阳拿着它感觉沉甸甸的,他在耳边摇了摇,里面传出清脆悦耳的声音,然后将双手高高举过头顶,准备将它摔向地面,这时他突然间犹豫了。也许是因为时间隔得太久远,让他渐渐忘记这是林宏波在他第十个生日时,带着全家人在北京游玩期间特意买给他的生日礼物,如今已经陪伴他有五年之久。

想到这里他缓缓放下双臂,再一次把它拿到胸前凝望。虽然他内心有些不舍,可是为了能够圆自己的梦想,它必须得牺牲。许思阳把它捧在手里,仔细地凝视着它,好像要将它身上的每处细节都牢牢记在心底。“对不起了,老伙计,我是迫不得已才这么做,希望你肚子里的钱足够我买下那个篮球。拜托了,请帮帮我。”说完,他在瓷猪的额头上用力亲了一口。随后,他毅然举起双臂将它猛地砸向地面,随着一声巨响,顷刻间,无数碎片朝四面八方崩裂开来,那只白色的小瓷猪立刻化为一堆粉末。一枚枚银色的钱币终于摆脱了禁锢,纷纷从里面跳了出来,在房间内的硬木地板上,像无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

他蹲下身,双膝跪在地毯上,用双手将散落在地面的钱币聚拢在一起,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数着。可是他清点了四五次,都只有一百六十三枚钢镚,加上他自己兼职挣来的八十四元一共还不到二百五十元。许思阳失望极了。他把那些钢镚装进一个空的罐头瓶里,又撕了一张纸,捡起地板上锋利的碎瓷片包好,并在外面套上黑色塑料袋,丢进屋角的垃圾桶里。

一连好几天许思阳都闷闷不乐,直到接下来那个礼拜的星期三情况才出现好转。那天晚上用过晚餐后,许思阳回到自己的房间里面,独自坐在昏黄的灯光下做功课。突然间,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屋内的宁静。可奇怪的是,那声音很快就消失了,屋外再也没有动静。“这么晚了会是谁呢?”许思阳心想。他放下手中的水笔,站起身走到门边,将房门打开一条缝,探出脑袋扫视了一下四周,可是走廊里连个人影也没有,就在他准备关门的时候,却意外发现脚下有一个硬纸箱,上面放着一张字条。许思阳拾起箱子回到屋子里,将它放在书桌上,然后开始看那张纸条,只见上面用黑色的签字笔写道:

亲爱的思阳:

我非常赞成你的想法,你给自己的人生设置了一个目标这是好事,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你不断成长。而且我知道,上帝赐予你了一副令人艳羡的躯体。十五岁,你就拥有同龄人难以企及的身高,你身手敏捷,双脚宽大,十指修长,我想再也没有谁比你更适合学习篮球这项运动了,只有蠢驴才会白白浪费这种天然的资质。

孩子,上次你回到家中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大家,可遗憾的是并没有得到你舅妈的支持,但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喜欢。上周,我见你路过一家体育用品商店时,被橱窗里的一颗篮球吸引住了。当你离开后,我便悄悄过去将它买了下来。这些天它一直放在我的书房里,直到今天晚上我才决定将它送给你。希望你能从它身上找到许多快乐。

爱你的舅舅

林宏波的字条让许思阳心中荡起一阵惊喜,他抓起放在桌子上的裁纸刀,颤抖着双手划开那道密封胶带。打开纸箱后,许思阳震惊了,那正是他朝思暮想的篮球,他握起拳头塞进嘴巴里用牙齿咬住,当他拿开的时候,上面留下了很深的牙印。“天呐,我真的拥有它了……”他双手伸进纸箱里抱起篮球,跳到床上,迎着日光灯将它举向空中,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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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可以,我宁愿永生永世做魔界最财迷的那只魔,也不愿成仙,再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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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三五年夏末秋初,南京城富商姚家长子溶安与中医世家长孙顾景川同去西洋留学。顾家连着三代为姚家服务,随着年月的增长,景川对青梅竹马的溶月有思慕之心,但碍于门第之见,他一直未表露心迹。与此同时,溶月对日渐成熟的景川也有了别样的心态。在国家风雨欲来之际,他们的爱情将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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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王府的遮出七格格,自小无人疼,无人爱,由于断掌,还被盛传克死了自己的娘,住的是下人房,吃的是剩下的饭菜,最后,还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送给了暴虐的蛮族的首领,把她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当作空气么?当个婢女给首领端茶倒水不说,怎么还要陪他盖棉被聊天?只是,为什么,他要羞辱她?当众人面甩她巴掌不说,还把她赏赐给红凤国的富商?自己,对于他们来说,都只是物品吗?断掌又如何?她能就此屈服于自己的命运?当发现怀上他的孩子,却被从小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告白,而孩子他爹,也要抢她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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