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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脍炙人口传歌唱

通过张勉与其聊天得知,原来这名女子来自北原,至于姓名和来这里目的却没有告知他,只让张勉唤她作雁儿,从她那为难的样子来看,张勉也没有再追问下去,便是唤她作雁儿,这几日里,她每日定时喝下张勉熬制的药汤,吃着天然的瓜果,不过三日的时间,那箭伤就渐渐恢复。

正常的行走和活动已经是没问题了,而且整个人的精神也好了许多,脸蛋也愈发红润,变得更加可人,在张勉的建议下,她不再戴着那顶毡帽,而是将长发披肩,乌黑的秀发如流瀑一般倾泻而下,柔顺流畅,乌黑亮丽,都可以给后世的洗发水打广告了。

如此装扮之后,雁儿不再如男儿那般,而是有着女子的柔情,看起来也多了几分温婉,雁儿来自北原,当吃惯了烤肉这些露天吃食,张勉给她做的大米粥和水煮肉片这些寻常食物时,她反而觉着十分好吃,每次都要吃上一大碗饭,或许是她运动量大,所以不见得身上有赘肉,身材苗条而健康。

张勉与她相处的这几日里,简单而充实,他们每日出去采集食物,或是采集柴薪,累了便饮山泉水,饿了就生火烤肉,吃瓜果,十分地自在,直到有一日,她的伤势痊愈,箭伤也完全不见了伤口,她与张勉告别,在临走之时还交给了张勉一件玉佩,说是留给他的信物,若是以后有缘再见的话,便以此玉佩相认。

张勉送她到数里之外,直到不见了身影,自己才又走了回去,在回去的路上,他看着手中的玉佩,只见其背面的平滑处,刻有一个“雁”字,想必这枚玉佩是她的祖传之物,如此珍贵的东西居然留给了自己,看来她是十分珍惜张勉这个救命恩人的。

之后,张勉一人在竹林小屋中形单影只,久了,自然也是倦了,就又回到了河源郡,重新返回了四方阁,如今的四方阁变化很大,在自己几乎全部脱手的情况下,各个门阁照常运营,没有因为他的缺少而产生混乱。

张勉一人默默来到酒阁,坐在桌前,要了两坛酒,独自小酌,李钟见张勉一个人酌酒,于是走了上来,来到他对面坐下,然后再叫酒阁的人上了一盘三斤切好的熟牛肉,还有一盘花生米,两个下酒菜,李钟给自己倒了一杯,又给张勉的酒杯添满。

“阿弟,最近是有何烦心事,说来与大兄听听。”

张勉哂然一笑,抓了一把花生米,往嘴里送,然后端起酒杯,与李钟说道:“阿兄,没什么烦心事,就是想喝点了。”

“那就喝!”李钟同样端起酒杯,与其碰杯,两人几乎同时饮下,这一杯的酒还不足一两,张勉觉着喝得不爽,就命人把酒碗拿来,将酒杯换下,两人又倒了满满的一碗,又是仰首饮下,这次才感觉爽快。

“真他/娘爽!”张勉一抹嘴,瞬间感觉心中的烦恼都烟消云散。

酒阁中的酒是用吕况留下的配方酿制的,所以无论是口感还是味道,都当属上乘,喝起来既可口,又不是太辣喉,甚至感觉有些清新之气,喝得再多也不是那种上头,酒劲特别冲的感觉。

张勉和李钟两人皆是好酒之人,一遇到好酒,就喝得停不下来,一直喝到酒酣之时,方才停罢,酒阁之中嘈杂声一片,放眼望去,这里都坐满了喝酒之人,杯盏成影,劝酒声不断,这里喝酒的人不似后世那般,喝点酒,讲求小资调调,这里喝酒,就真的是喝酒而已,单一而乏味。

酒过三巡,张勉酒劲上来,脸皮也变得厚了,他忽然从酒桌旁站了起来,然后东倒西歪地往前方走去,李钟此时已经伏在桌上睡着,打着呼噜声,满口的酒气。

张勉站到最前面,然后轻咳两声,开始说道:“各位兄弟,今日趁着这酒兴,我就为各位清唱一曲,有人场就捧个人场,有掌声就来个掌声!”

众人微微一愣,但随即呼声强烈,掌声也是一层盖过一层,不断涌出,大家都喝了酒,喝酒之后都喜欢热闹,在张勉的这一刺激下,原本沉寂的酒阁,忽然变得闹热起来,不断传来欢呼声和雷鸣般的掌声。

“好,既然各位这么热情,那么我就为大家献唱一曲《朋友》!”之后,张勉清了清嗓子,在陡然变得安静的酒阁中,开始唱了起来。

这些年,一个人。

风也过,雨也走。

有过泪,有过错。

还记得坚持什么。

真爱过,才会懂。

会寂寞,会回首。

终有梦,终有你,在心中。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一句话,一辈子。

一生情,一杯酒。

…………

这首歌,张勉曾经不知道唱过了多少次,中学毕业时候唱,大学毕业时候唱,KTV结束时候唱,但每次唱这首周大神的歌时,总会有着不一样的感慨,就像今日一样,物是人非,一切变得都不一样。

张勉唱着这歌,李钟忽然从睡梦中醒了过来,他环顾周围,只见旁人一个个听着这歌,眼眶变红,竟不由自主流下了眼泪。

当李钟仔细一听,这既不是诗词歌赋,也不是乐曲一类,虽然不知是何种曲子,但听起来却感到心中触动,特别是唱到“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话,一辈子,一生情,一杯酒”时,李钟竟也是禁不住地流下热泪,当时心中一阵酸楚,想起了许多往事。

在张勉唱着这首歌时,慕容齐刚好从酒阁前路过,当听到这歌声时,她忽然停下了脚步,走进了酒阁,见张勉正在唱歌,她仔细听那歌词和曲调,不似中原乐曲,也不像塞外曲子,歌词直白浅显易懂,但却唱出了真情实感。

“此曲为何,歌词如此直白,虽说不押韵,也不对仗,但听起来却很顺畅。”慕容齐精通音律,在研究过那么多乐曲中,这样的曲子却是第一次听过,一下子引来了她的好奇心,她寻了一处位置坐下,与其他人一样,认真地听着这歌。

当这首歌唱完之时,张勉的酒劲也缓了下来,清醒了许多,他往前一看,目光扫视众人,只见这些彪悍男子,一个个泪流满面,哭成了泪人,那种景象颇为壮观。

“张子,多谢你唱的这首曲子。”

“张子,感谢你让我听到这么感人的曲子。”

…………

众人纷纷上前,与张勉握手,并对他表示感谢和感激。

这首歌确实让这些人感动到了,他们有的曾是战场上的一名兵卒,那些与其一同作战的兄弟,可能就在沙场上战死,有的告老还乡,一辈子再也没能再见一面,这种情比金坚的战友情,这辈子都不会忘记,所以当听到那些感人肺腑的歌词时,虽然直白,但却能真实反映他们内心的感受。

在这个文人雅士遍布的时代,所作的词,往往虚无缥缈,虽然典雅优美,但却没能真实反映这些老百姓的心声,多是寻求长生之道,或是吟诵仙人宫阙之类的,所以没有一首曲子是立足这些普通人,写给他们的。

当张勉唱出这首歌之后,他们理所当然地为此感动不已,因为这反映出了他们内心的真实写照,这首歌就像是写他们自己一样。

对于这首歌会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这也是在张勉的意料之外,不过是一时的兴起,却引来了如此大的关注,看来后世的流行音乐在这里也还是很有市场的嘛。

啪啪啪。(不要乱想)

慕容齐从桌前站了起来,朝张勉拍了几下掌声,笑着道:“张公子,曲子唱得不错啊,不知此曲是为何曲?”

“《朋友》。”张勉答道。

慕容齐点头,“如此曲子,虽说词作直白了点儿,但却朗朗上口,感人肺腑,是我未曾听过的曲子,不知此曲为何人所作?”

“此曲为一位资深的音乐人所作。”

“音乐人?此为何人?”

“这是他国对做曲子的人的称谓。”

慕容齐点头:“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还是张子见识广博。”

“阿弟,这首曲子能否誊写一篇给大兄,待得日后酒阁唱作之用。”李钟对张勉问道,他对这首歌是情有独钟,听过一次后,便将其视若珍宝。

张勉自然是答应下来,很快就将这首歌誊抄给李钟,他拿到之后满脸兴奋,谢过之后就马上私下去练习这首歌,每日都要练至深夜方才罢休。

慕容齐对这首歌也非常感兴趣,并试图想要将这首歌改编成笛音,慕容齐精通音律,她只要听过唱几遍,很快就能找准音调,并且将其改成笛子的吹奏曲子,张勉见其如此,也顺便将此首歌改成琴音,两人合作之下,将其变为琴笛和鸣,演奏出了不一样的曲调,当时引来了一时的轰动。

这首歌就像是龙卷风一样,在整个河源郡掀起了一阵热潮,男女老少,在那一时间相互传唱,脍炙人口,几乎街头巷尾,每个人都能唱出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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