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乱世藏黄金,盛世收古玩。”现如今的中国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都得到了不断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被文化的魅力吸引,开始钟情于求索文明的成因。法律追踪讲求人证物证,历史寻源是不可能寻到人证的,可是,人类文明的载体——历代文物就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最好的物证留存。于是,更多的人开始投身于对古代文化艺术品的寻觅与收藏之中。于是,古玩收藏也就成了一个越来越热的话题。20世纪末,中国文物更是迅速走红国际拍场,从此,世上开始不断流传出一个又一个传奇故事,也繁衍了无数个数不清的财富神话。
古玩收藏狂热、真假玄幻,文物拍卖红火、繁衍财富神话。究竟什么是古玩,哪些又算是文物,文物、古董、古玩是一回事儿吗?历经沧桑的文化遗产又缘何能与财富相提并论?
文物说得简单点,它就是一个物件,是一个记录历史的东西。
我们今天所讲的文物收藏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就已经开始有了对前人遗留下来的器物的收集,这些器物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文物。可是,“文物”这两个字在春秋战国时期和我们今天理解的还不完全一样。那时的文物是礼乐、典章制度的统称。《左传》中有这么一句话:“文物以纪之。”这个“纪”和我们今天说的记录的“记”是一个概念,这里面说的“文”和“物”是两样东西,“文”就是文字,“物”就是古人所遗留下来的器物。
到了隋唐时期,对于“文物”一词的理解才基本上和我们今天一样。北宋中叶(11世纪),以青铜器、石刻为主要研究对象的金石学兴起,以后又逐渐扩大到研究其他各种古代器物,这些器物被统称为“古器物”或“古物”。
在明代和清初,文物又有了一个新的称呼——古董,这个古董还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古董”,另外一种是“骨董”,这两个词是一个意义。近代的邓之诚先生有一本书叫《骨董琐记》,这里用的就是骨头的骨。董其昌在《骨董十三说》一书中解释说:“骨,即过去留存下来的最好的东西,如肉腐烂而骨头还在。董,即明白清楚。骨董即懂得古人留下的精华。”
今天有人把收藏品叫“古玩”,那是从清代乾隆年间(18世纪)才开始使用的,称之为古玩或文玩。从字面上看,是文人墨客把玩的古代器物。此说并不含轻视意味,而是宝物持有者自谦的一种说法。文物,原本它是一个记录历史的物件,可是到了称古玩、文玩时,就已经开始很重视它的玩赏性质了,从而收藏古玩也就成了伴随不同历史时期的一种特定阶层的时尚。
1928年6月,国民政府南迁,南京成了首都,北京变成北平特别市,成了故都。人们对老北京城有着无限的眷恋,从而更重视对故都文物的保存,因此成立了古物研究所,相当于今天的文物局。从此“文物”这一概念开始使用,概念范围扩大到所有可移动与不可移动的古物。
在国际上,日文中说的“有形文化财”,近似于中国所指的文物,但其涵义和范围又不尽相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一般把文物称作文化财产或者文化遗产。
通过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较可以看出,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董和古玩,因为文物可以是古代的,也可以是现代甚至是当代的,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而古董和古玩则不然,现代和当代的东西不能称为古玩或古董;内容上古董和古玩涵盖面也不能等同于文物,因为能够定为文物的毕竟是少数,文物必须是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文物中能被称为古董、古玩的也以古代器物、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居多。当然,这些也就是我们说文物收藏常识中讨论的最多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