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次我撕他本以后,我们的桌子一直保持拉开半尺,有时候老师把桌子归位,我会抱怨大半天,没事往他饭里放点铅笔芯,故意把他卷子洒上奶茶,这都是常态,我常常为我的得逞感到无比骄傲,瞪他一眼,然后吹起刘海,嘴里轻蔑的一声“切”,好像自己是全世界最聪明的人。
初一的我热爱日漫达到了痴迷的地步,漫画里女主的同桌是个手很修长,白净俊美的少年,羡慕女主之余,偶然一天下午,我无意注意到时星竺的手竟然仿佛漫画里男主的纤纤玉手现实复制,可是,我从来不会因为一个仇人手好看而原谅他,所以很快我又投入到报仇的事业中去。
学校举办的第一次艺术节,从小能歌善舞学习多年才艺的我却被校领导淘汰参赛资格,辛辛苦苦准备3个月的自编舞蹈到底还是白练了,看看身上的淤青,想想每夜梦里的白纱裙,便难过地流下眼泪。可是没办法,艺术节不得请假拒观,只好灰白着脸瘫在观众席最后一排。本想着好好睡一觉,眼睛刚合上便惊醒了。是谁的歌声动听到这个程度?毫不夸张,这是我此生听过的最动听的歌声,舞台太远,我努力伸着脖子,看到是一个身穿西服的高个子男生,只是相貌模糊不清了,灯光打在他身上,打在他的轮廓上,我瞬时立下决心,他就是我的男神了!不过从周围的尖叫可以看出,我不是孤独的。
演出结束,我去了化妆间,询问了男神的名字,俨然吓了一跳,这个男神不是别人,正是我的同桌时星竺。
我们的敌对关系正是从那才结束的,第二天我就和他道了歉,和他保证以后不和他做对了,没想到他很和善,耸耸肩说:“我不生你气,以后你像我一样开朗一点,本来我想先和你道歉,但看你总是那么腼腆,我都不好意思了。”
没发现,这个男生这么可爱,从那起,我决定喜欢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