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
王永利再次睁开双眼时已经在ICU病房,呼吸机发出的声音犹如村口古寺沉闷的钟声叩击着他本已千疮百孔的心。他是我的本家亲戚,此刻我是他的主治医生,他的瞳孔里映着病房里的特有白色,深沉、干枯。
20世纪90年代的实验中学校园,总有几个混混。他们逃学、抽烟、打架,满嘴里喊的是“义气”,一副古惑仔的架势,学着香港电影黑社会的装束,头发用摩丝打得油光铮亮,相当“有派”。厕所里、教学楼后、操场的角落,会看到他们叼着香烟吞云吐雾的身影。他们总是大摇大摆地在校园里,一个比一个冲动,一个比一个吊儿郎当,打起人来,不是用砖头,就是桌椅板凳。在我的意识中,他们是一群发光体,神秘而又有能量,王虎就是这群发光体中的一个。他高我两级,认识他,也成了我在同学面前吹嘘的资本。我可以讲他叱咤中学三载、可以讲他如何在群殴中不战而驱人之兵。并且到处炫耀,实验中学的任何事我都可以找王虎摆平。
那是一个冬日,华灯初上,此时夜空更加深邃幽蓝,夜自习铃声马上响起的时候,全校的灯光犹如听了号令般一下全灭。透过窗户,黑暗的走廊上走过一个人影,看上去幽灵一般。我知道,这是王虎,他再一次把学校的电闸破坏了。没有电,夜自习自然泡汤。
游戏厅对我来说是一个令人纠结的地方,充满诱惑很多时候却望而止步。每次进去,都让人为之神魂颠倒,那里也是各个家长口中的“坏地方”,也只有这个夜自习临时取消的时候,才能瞒着家长握起摇杆。
游戏厅位于绛水河附近一栋典型的胶东民房里,一间正堂和两间卧室里杂乱地摆满了街机,烟雾缭绕、人声鼎沸。同桌小武刚刚买完游戏币,一个小个子便凑了上前。
“我们老大找你。”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一个留着郭富城式中分头,穿着南关中学校服的混混在门口坐着,跷着二郎腿、点着香烟,脚时不时地抖上一抖。这小子应该喝了酒,脸上通红,两眼亦通红地扫视着一切可以放冲之人,像个红色激光灯一样。毫不在乎的小武,把游戏币装进口袋,抄着裤兜满不在乎地问他“啥事?”
“给两个游戏币。”
“不给,实验中学王虎你认识吧,他……”
话音刚落,一个耳光便扇在他的脸上。小武斜着头逆视着他。那位通红的眼睛放出了激光,勃然大怒道:“看什么看?老子跟你要几个游戏币你敢不给!”
我迅速拉开了小武,丢了游戏币到那小子的手中,带着小武跑出了游戏厅,去了东市场南头那家王虎常去的台球室。
王虎和他的哥们到游戏厅后便支开了我,根据我当时的判断,他们之前应该有过什么过节。我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的时候,王虎手里的一把尖刀刺向了那小子的胸膛……
从此我再没见过王虎。那一年,王虎18岁。
我的家坐落在黄城西大街的尾巴上,一到夜幕将至,乘凉的街坊们就开始讲述家家户户那些不为人知的故事,偶尔会有几只鸡跟着唱和,偶尔会有一两只老猫,从这家房顶上跳到那家房顶上,打望着人间的情况。
关于王永利的故事,我是听奶奶讲的。
王永利年轻时在十里八村那是出了名的无赖,长得一副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模样,打小好吃懒做、偷鸡摸狗。初中毕业后在家里闲了几年,18岁那年接了在黄县“内燃机”工作的父亲的班,做了厂里的门卫。王永利早年丧母,父亲本认为有了安稳的工作能让这个刺头儿子有所收敛,可他到了工厂,仍不改以往习气。总是吊儿郎当地叼着香烟斜着肩膀走路,一件衣服斜搭在肩上耍酷。厂里好多女孩不敢直视他,远远地望见拖着长影子、穿着拖鞋的他,她们就打怵,往往都低着头快步走开,生怕被他瞅见。
厂里有位叫红的姑娘,老家是黑龙江的,刚结束绿军装一统天下的时候,她便烫起了卷发,穿上了喇叭裤,这种女人在那个年代注定与众不同。
冬日的一个下午,太阳还高高地挂在空中,红姑娘便踏着她那时髦的高跟鞋走出了工厂大门,故意与王永利对视一番,嘴角露着诱人的微笑,此时黄色的阳光如同烈酒一般洒向王永利,他醉在这颜色里了。直到下班的人群走出了工厂的大门,夕阳把人影拉得很长、很长。
从此,迟到、早退,在红身上成了家常便饭,在记录考勤的权利完全在门卫的年代,有了王永利,考勤本本上红向来都是满勤。据说,红的手也不老实,常常偷了工厂的东西带回家,还是因为王永利,每次都能大摇大摆地带着厂里的东西走出工厂大门,这倒是后话。没多久,人们看到红姑娘便与王永利成双入对地出入工厂,门口的饭馆也经常看到他俩的身影。
“后来红怀上了王永利的孩子,两个人草草地把婚结了”每次说到这,奶奶总会环顾四方,那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总会机警地转一圈又一圈,而后取了身边的东西,或扇子、或书本,把半张脸都埋在了里面,对着我的耳朵一阵低声嘀咕,生怕别人听到。又其实,好像这件事全村就不是个秘密。
王永利几乎天天与老婆吵架,这是全村都知晓的。它不断地上演着,成了一个莫大的怪圈,越吵越厉害。这无休止的争吵中,他们的孩子出生了。
王永利给孩子起了个霸气的名字——王虎。
此时王永利颤颤巍巍地掏出那老旧的手机,翻出了电话本,他那干枯的手如同枯树枝一般,每按一下按键仿佛都是最后一丝力气。
王永利拨通电话后不久,我再次见到了王虎,距上次见到他过去了二十年。蓬头垢面的王虎穿着过时的运动服,脸上的皮肤粗糙无比,好像好几夜没睡上安稳觉,两只眼睛也深深地陷了进去,瞳孔灰暗,太多灰暗的丝线分布在眼白。
这二十年发生过什么我不得而知,王永利只说句“你们都好吧”,之后便是两人长时间对视沉默,眼中泛着泪花。王永利漆黑的瞳孔逐渐抽离了色彩,忘记了使命似的放大……
故人
一
松哥是我12年前的同学,我们从龙口同一所中学毕业,到了同一所大学读书。在松哥消失的12年里,我再也没见过他,甚至没有一丝消息,好似人间蒸发。
二
2005年,我从长途汽车站花1块钱坐人力三轮车到这里时,窄窄的马路两边,小旅馆、发廊与成人用品店,鳞次栉比,一家连着一家。现在,发廊没有了,变成了美容院,成人用品店变成了药品超市,小旅馆成了快捷酒店,小餐馆多了不少,几家特色的糁汤馆夹杂其中,马路两边的槐树美丽了许多。
12年后,我再次来到临沂,走进一家连锁酒店,两位总台小姐朝我微笑着,这笑容多么令人回味,并且说办理会员后可以送杜蕾斯一盒。我出示了身份证登记之后方才得以进入一个单人间。我记得松哥说,当年他走进小旅馆的时候并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进入房间,一晚上只需要花25块钱,老大娘还给他送来一暖瓶热水。
三
2005年,我和松哥在这座鲁南中心城市实习。临沂,昔日的革命老区,现在是北方最大的商品集散地,城区发展迅猛,可城郊依然很穷。我们统一安排在城乡结合部的一个小招待所居住。说是招待所,就是一排低矮破旧的两层筒子楼,但从房间里可以看到美丽的沂河,河水静悄悄地流淌,闪动着粼粼的水光,就好似妖娆的少女,闪动着明亮的眼波,凝视着这城市的发展。
我们最常去的地方,就是网吧。对于手头拮据的学生来说,通宵最划算。当网吧门口的树干和叶冠被洗头房粉红色的灯光映红了的时候,花上10块钱,能在网吧里泡上整整一夜。松哥是玩红警的高手,仅仅靠两辆步兵车就可以轻松挑战七个冷酷敌人,局域网对战从来没输过。网吧里烟雾缭绕,并且需要忍受着一对对情侣过分的动作。游戏玩累了下几部岛国动作片来弥补心理上的空虚。当老板铁门拉开的那一瞬间,耀眼的阳光把我们拉回现实。看着一对对情侣意犹未尽,又走进小旅馆,我们则到处寻觅一点吃的填饱肚子。
河畔有个农贸市场,空气中除了喧嚣的声音,弥漫其间的便是种种乡土气味。市场内,有一个糁汤馆。吸引我们的是经营糁馆的姑娘,她尤其喜欢红衣,修长的玉颈下,衣服上方三颗纽扣从来不系,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半遮半掩,忙活起来颤颤悠悠地发出诱人的邀请。松哥的喉结随着糁汤上下翻滚,眼睛则随着姑娘跑来跑去。
四
松哥成长在单亲家庭,偏分头,喜欢腾格尔的歌,皮鞋擦得可照出人影,最常说的就是“义气”二字,最大的特点是爱“面子”。他两个月能把半年的生活费花光,接下来的日子靠借钱吃喝。松哥每个通宵后必去喝糁汤,他的话说,糁汤是大补之物。
松哥和糁汤姑娘越加熟悉,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谁也没向谁表白。在我看来他们像大多数普通情侣一样,约会,看电影,吃饭。牵牵小手亲亲小嘴,没有什么不同,松哥就这样恋爱了,接下来松哥刮去了胡子,告别了网吧。
五
也不知什么时候,出入小旅店的人中,多了一对,那就是松哥和卖糁汤的姑娘。当网吧老板用一把铁钩子把卷闸门放下的时候,我继续沉迷在红警中,松哥则在旅馆内开始了云雨之旅。
那一夜,我正在网吧厮杀得热血沸腾,别在腰间的摩托罗拉998响了,松哥告诉我他就在网吧门口,让我马上出来。当卷闸门咔嚓咔嚓地拉开时,我惊呆了,松哥满身血迹地站在我的面前。
从松哥语无伦次的话语中,我隐约得知,姑娘怀孕了,这个没有未来的新生命在她的体内悄悄滋长,一种新的困惑在他们之间开始出现,慢慢地困惑演变成了争执,争执变成了剧烈的争吵,而原因,松哥一直未跟我提起。
这日傍晚松哥与姑娘在糁汤馆门口,从隔壁摊位要了烧烤,松哥一人喝着酒,两个人待到了半夜。这时,姑娘的哥哥带着几个兄弟找到了他们,姑娘护着松哥让他赶紧走,可松哥不听,没等那伙人动手,松哥跃了起来抓起串烧烤的铁签子,一把扎进了其中一人的胸膛,当血喷涌出来的时候,那些兄弟们作鸟兽散了。
六
松哥跟我借钱,说是去医院看看先垫付上医药费,我把身上的一百来块钱塞给了松哥,让他先去医院。我回宿舍取了银行卡,带着半年的生活费赶到医院时,并没见到松哥的身影。
从那以后,松哥就消失了,电话停机,人间蒸发。甚至连退学手续都没有办理。
过了几日,松哥的母亲来了,带走了松哥的行李物品。
毕业后,我去过松哥家中。这位单身母亲拉着我的手,给我看松从小到大的照片,讲起松哥的往事,眼里盛满宠溺,只是她也不知道松的去向。
七
12年过去了,神使鬼差的我,在去南京的路上选择了临沂做短暂停留。还是那个市场,糁汤馆还在,重新装修过,尽管岁月如刀,但我确定老板娘还是以前的那位姑娘。我坐下后,老板娘扭动丰腴的身躯前来招呼我,染成黄色的短发丝毫没有光泽。
是的,她并没有认出我来。
我准备离开时,跑进一位十来岁的姑娘,喊老板娘妈妈,小姑娘身后跟着的应该是她父亲,他手中拿着书包,快速走进店里。只是,突然那么一瞬间,我想起了松哥,不知他在何方做着何事。
过往
我开车路过这个村庄,寂静中泛着零星的犬吠,黑暗中夹杂着点点炊灯,松哥就是这个村的。松哥是我12年前的同学,在松哥消失的12年里,没有人知道他的消息。这时候,我又想起了松哥的母亲,有一年多没见到她了。
松哥家就在村里最边上,旁边就是大片的农田。十多年前,每年暑假,我都会到他家。那时,街门基本都是虚掩着,常常看到松哥光着膀子在举哑铃,满身的汗水,但也丝毫不能整乱了发型。松哥常常和我在屋外烧烤,讲着他中学时打架的故事。现在,我站在他们家门前想推门,好几回我伸出手又缩回来。最后,伴随着“吱——啦——”一声,便是更深的静寂。街门依旧没关。院子中央,鸡被惊吓得满院子乱跑,一只田园犬,拼了命地狂叫。
十多年了,我来过几次,岁月不可磨灭地在松哥母亲饱经风霜的脸上留下来一道道的记忆,两只小小的眼睛有点浑浊,她的手,有小薄扇那么大,每一根指头都粗得好像弯不过来了,皮肤皱皱巴巴的,有点儿像老树皮。松哥母亲愣了许久,满是皱纹的脸上布满了泪珠,几乎始终没有作声,然后,眼睛茫然向空中瞅着。
随着大娘颤颤悠悠的步伐,我进到了屋内,屋子里空旷,老式煤炉里泛着的煤火才让人知道屋内还有人居住。炉子上烧的水,离炉子不远的地方,摆着个小方桌,放着一双碗筷。窗台上的台式钟早已停摆,大娘取了矮凳,站在上面,拉开钟罩,取出个塑料袋,塑料袋有些破旧了,打开一层又是一层。最后有几张照片露出来了。
我每次来,大娘都会摆弄出这些照片给我看,它们曾经被无数次地打开过,无数的手抚摸过。这些照片大都是松哥大学时照的,大娘手不住地抖着。
“松念大学的照片,收到通知书那天,全村都跟着欢喜了好几天,俺村第一个读本科的。”
“松很孝顺,知道我一个人不容易,每周都能收到他寄给我的照片。”
我也不作声。她的目光转到别处,望着空中,泪源源滚到老皱的脸上来。她哽咽着,颤巍巍地举起手去擦眼泪。
我不敢直视,头转向旁边。心里异常难过,终于硬着头皮站起来向她告辞。
天彻底黑了下来。我走到停车的地方,热泪突然滚到脸上,后视镜里,我看见大娘一直留在门口,许久许久。或许在目送我,或许习惯了路口的等待、盼望……等待着12年前把别人捅伤致死后就人间消失的松哥。
小樊
在家整理旧书籍,发现一本软皮笔记本,封皮破旧,毫无光彩。这种当年十分流行的笔记本在现在已经难觅其踪迹。我努力地搜寻关于它的记忆,唯有印着当时流行的电视剧剧照的已无光泽的橘黄色提醒我,这里锁着青春的记忆。翻开第一页才想起这是好友小樊送给我的,纸张已经陈旧泛黄,隐隐闻到一股潮湿的味道。里面摘抄的是汪国真的诗词,字迹有些许模糊,但仍不乏清新秀丽之感,宛如一婀娜的少女跃然纸上。那些年轻时曾倒背如流的文字又撞击了我的灵魂“是否,你已把我遗忘,不然为何杳无音信,天各一方……”忽然有些伤感,不是我们失去联系,而是我们彼此选择了遗忘。
樊是我初中时的好友,在我的前座,她长得很漂亮,匀称的身材,白皙的皮肤,不施粉黛而清纯甜美,当今的话叫素颜美女。在满校园女孩子都穿白色旅游鞋的年代,她喜欢穿一种特文艺的小靴子,显得很有范儿。那时的我恋上了汪国真的诗,任凭老师在讲台上精彩绝伦地讲着几何函数、磁场电路、化学反应……我却花费大段大段的宝贵时间躲在高高垒起的课本后面偷偷地抄写着那些诗句,编一段段支离破碎的故事。小樊也同样对汪国真痴迷,正是如此,我们有空的时候喜欢在一起。我们曾经那么要好,喜欢一起到校门口吃拉面,喜欢一起聊天,喜欢一起滑旱冰,她和她的初恋看电影的时候喜欢把我带上掩人耳目。那时的我是一个五讲四美、单纯而感性的小小少年,只知道单纯地和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姑娘聊聊天、扯扯淡、吃吃饭而已,并无他念。
毕业后,小樊去了工厂打工,她的老板送她去学习了一段时间会计回来后给他担任出纳,后来小樊跟随老板到广东发展去了,我也进入大学。那时互联网正方兴未艾,而小樊却不上网,我特地申请好了送给她的QQ号始终不见闪亮过。我们一直是通过书信来往的,一笔一画地写,一字一句地读,见字如面,在想象中完成交流,那份质朴,那阵纸香,翻卷着怀念的潮水。两年后,我寄出的信都被盖上“查无此人”的印章后原封不动地退了回来。直到2006年的一天,毕业后的我在科室值班,同事告诉我有人找我,我抬头看到小樊的那一刻,又惊又喜,我唠唠叨叨地问她这几年都去哪了?为什么不给我回信?然而她避开我的问话说她算错了一笔钱,把积蓄全赔上了,现在回来重新找工作但身无分文,我当时毫不犹豫把刚领到的三个月工资整整2800块钱给了她。
这一别整整又过了一年,当小樊拿3000块钱来还给我时,我差点认不出她,曾经清纯丽人的她打扮得很时髦,曾经的黑长直染成了刺眼的金黄色,曾经稚嫩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深邃的眼眸,泛着不一样的色泽,那彩漂过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妩媚。和她一起来的竟然是她原来的老板,那是一个近四十岁已经结了婚的男人,看得出这个男人对小樊疼爱无比,我看到他一直拉着小樊的手不放,时不时地又紧紧搂过她的腰,小樊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新郎就是她的老板。那个年代,纯真如我,我无法接受我的纯真年代的异性好友嫁给眼前这个瘦小的结过婚的男人。然而他们还是结婚了,我参加了他们的婚礼,婚礼举办得盛大而隆重,据说花了十多万,高价聘请了省话剧团的一级主持。小樊还朗诵了一首汪国真的诗“当我走向你的时候,我原想捧起一簇浪花,你却给了我整个海洋……”新郎一直紧紧拉着小樊的手,在主持人的煽情下,把台下一堆又一堆男女羡慕得死去活来,感动的泪水始终在我的眼眶中打转,那一刻,我似乎理解了什么是“真爱”。我还看到一个四五岁的小孩穿着小礼服也在现场,同桌的人告诉我,他是新郎的儿子。
不知是无意还是刻意,我再也没有去找小樊,也许她正过着幸福的生活,多了我或少了我这样的朋友她不是一样幸福吗?这个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最后还是和小樊在医院里偶遇了,那是2009年底,我在医院门诊忽然就看到了小樊那一抹熟悉的身影,此时的她面容憔悴,一袭青衫宛如经历一场沙尘暴,包括鞋子和头发都裹上了一层薄薄的黄尘。我听到了她和医生的对话,这时候才知道她是来流产的,而我以为这两年小樊早已经做了妈妈,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在一往情深的日子里谁能说得清什么是甜什么是苦”,当小樊她孤单的身影走出来的时候我叫住了她,身边没有了婚礼上那个紧紧握着她的手的男人,她看着我怔了半天不说话,沉默是无声的召唤,她留了我的手机号码,说有空一定打我的电话,然而这一别至今已经整整七年了,我再也没见过她。
一次聚会上,听同学提起过小樊。有说她老公染上了毒瘾,最终两人以离婚收场;有说她老公又找了一个更年轻貌美的女人;也有说他们大部分钱投入股市在2007年那场风暴中血本无归,债台高筑,再无翻身之力;还有的说她老公欠下高额赌债后不知所踪……我没有追问。
重读了汪国真《年轻的潮》,眼睛竟然湿润了起来,心有些微微的疼痛,我们曾拥有那么美丽的青春和梦想,不停地随风去追逐,却忽略了时光的匆忙,这些遗憾哪里只是和爱情相关。
情书
在微信微博盛行的今天,我依然喜欢手写日记。初写日记源于中学老师布置的作业,不知不觉中竟然慢慢喜欢上了日记,至今已经写了满满的四大本,日记里写满了我的青春印记,记录了我的易逝年华。今天,简单翻阅了下,只感叹物是人非,不知是时间愚弄了我们,还是我们丢失在时间里。也怪我大意,看后并未马上收起被淘气的儿子不小心洒上了水。看着浸湿的日记本子,心想还真是应了“似水年华”四个字。
翻开浸湿的本子拿到窗前晾晒,翻开的那一页是记录我大学里寝室老三的一段文字。老三在寝室排行第三,但因是班长,班里女生都喊他“老大”。老三用现在的话讲属于文艺青年,喜欢写诗。
半夜,我想起有两首长诗
没有写完,它们长过了我一生
还有999首爱情诗,是写给你的
是我送给你的第一千支玫瑰
我们之间永恒的定情信物
这是老三以“寒江”的笔名第一次在校报上发表的情诗。对于刚刚走出高中校门的女生来说,看到这种情诗心中不免荡起爱的波澜。纷纷打听“寒江”是谁,当她们得知是出自老大之手后不免大跌眼镜,因为从他身上始终找不到和浪漫搭边的感觉。
不知道文艺青年的思想是否都这般与众不同,完全不按照才子佳人的爱情套路思考问题。在老三眼中,自己心仪的女孩不需要特地表白,更不需要玫瑰与红烛,只需约她吃饭、游玩,不时送点关心与她,女孩只要不讨厌你,就会应约。时间久了便会心领神会,不好意思拒绝自然而然投入你的怀抱。
刚入学时,老三信誓旦旦地说不打算在大学期间恋爱,但最终还是耐不住红尘。老三总是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班里有个青岛女孩,总是喜欢沿着窗边走过,那是老三眼中的一道风景线,自然成了老三心仪的对象。女孩深眼窝,高鼻梁,皮肤白皙,很有雕塑感。按照他的方式,与女孩一起上课、自习,三五天约女孩到餐厅吃个饭,他按照自己的方式,与女孩相处了整整一个学期,不温不火、波澜不惊。我一直责怪老三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劝说他应该制造点浪漫。不知是我的劝说起了作用还是老三笔下的诗歌需要寻找灵感,浪漫还真来了。大一的寒假,老三从老家乘上了绿皮火车去青岛看望女孩,老三说那翻山过桥的火车跌宕起伏,但心情异常平静,只有那长长的火车汽笛声提醒老三到站了。
某些事还真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当你抓住一个机会时,指缝中不知会悄悄流失掉什么,我至今不知道那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据说他们傍晚见面后聊了几句后便吵起来了,气头上的女孩把木讷的老三丢在楼下自己跑回了家,几分钟后再下楼,便寻不到了老三的影子。那晚老三在网吧里上了个通宵后,又乘坐火车回了老家……
有些人、有些事可能会匆匆从我们身边来了,又走了,然而总是有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事,是我们经历了,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毕业了,我送走了寝室里每一位舍友,一个人望着满地狼藉的宿舍楼走廊,看着寝室里墙上残缺的NBA球星彩画,想着从今天起相处五年的同窗从此天各一方不知何时能再相见,我流泪了。小心翼翼地关好每一扇开启的柜门,抚摸着每一张床,与它们最后一次的接触。
突然,我在老三的床板上,看到一张折成了心形的信纸,一定是老三一直压在床褥下面今天不小心遗落于此。打开后的确是老三的字迹,上面写道“我想你了……”后面是那位青岛女孩的名字。
我按原来的折痕重新叠好,问同学要了那青岛女孩的地址,把这封信寄了出去。一年后我接到老三的电话,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老三说话的声音爽朗不时大笑,还说让我猜新娘是谁。
匆匆那年
我喜欢长发女孩,喜欢称呼年轻的长发女孩为秀发飘飘,“秀发”二字源于懵懂的中学时代流行一时的广告语:“我的梦中情人,要有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因此,在琴儿嫁人之前,我都叫她秀发琴儿。
琴儿已经嫁人三年了。去年栀子花开的季节,她带着小孩回到娘家长住,于是,有了我和她婚后两年来的第一次相逢。琴儿说她很幸福,我这才决定写个故事,曾几何时,我和她的故事。
琴儿比我小一岁,我们是邻居,也是同班同学,小的时候琴儿天天跟在我屁股后转。
那一年,我初三。
一个月上柳梢的夏夜,我把学校电闸拉下,没电夜自习课自然泡汤,当哥们儿跑去游戏厅玩快打3和拳皇时,我便有了第一次与琴儿的约会,说好去电影院看《泰坦尼克号》,事有不巧,那天古老而破旧的电影院因无人问津而关门,后来我们挤在了一家小吃部里看电视剧——97版《天龙八部》。
两集电视剧结束,已是9点多钟,正好平时下夜自习的时间,这时回家父母肯定还认为是下了晚自习后回家的。回家路上,琴儿心情稍有不悦说,这些天烦死了,那个赵二毛总是缠着我,这不,还写起了情书。琴儿从口袋里掏出两张被揉得七零八散的作文纸,递给我。
我读着赵二毛写的所谓情书,哑然失笑,我对琴儿说,这也叫情书?
琴儿娇嗔地拍我一下说,他下午还叫人在路口堵我呢!
啊?有这事?这赵二毛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
我说,琴儿明天是周六,下午没课,上午少一节课,中午放学我和你一块回家。
琴儿高兴得像个小兔子般地蹦跳,这可是你说的,后悔是小狗,来拉勾……
其时,月光如洗,晚风习习,琴儿那一头如瀑的秀发似绢般地在我面前跳跃着,我一把扯住琴儿的长发说,哈,多么令人嫉妒的长发啊,我以后就叫你秀发琴儿了。
第二日,琴儿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和我并排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我蓝色校服兜里装着地摊买的廉价卡式磁带单放机,戴着耳机,一遍又一遍听着任贤齐的“心太软”。她低着头,踢着石子,偶尔回答我的问题,也是答非所问。风掠过她的发梢,吹散了几束长发,我轻轻地为她撩起,无意回头间,看到了看台上那些望眼欲穿的小男生,我知道他们一定是羡慕我……
从那后,赵二毛再也没有骚扰过琴儿,只是我的“麻烦”来了,一到周末,琴儿的大包小包全部拴在我的自行车后,然后她一屁股坐在上面说,出发——
那是初中生活的最后一个春天,嫩黄的油菜花点缀着田野的希望,蜜蜂满枝头地忙个不停,一排排白杨树披着绿色的春衣,在风中微笑着迎接我们的归来,还有光着脚丫拉着风筝四处跑的放学儿童……春天太美了!我对琴儿说,你不是最近学会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吗?你唱一段来。
这丫头也不客气,嚷着那你听好了,“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蝴蝶儿忙啊蜜蜂儿忙……”那优美的声音和着车轮“吱呀”“吱呀”的节奏,在傍晚的夕阳下,风轻、花美、人靓,宛如一幅绝美的青春画……
多少年后,当我们再回忆起当年的情景时,眼里有种叫作泪光的东西在闪动。
转眼间,我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琴儿也中专毕业结束了她的学生时代。
那一年她19岁。
19岁的琴儿,独自来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她在我的宿舍不远处,租了一间不到12平方米的小屋。
琴儿去了一家超市做收银员,每天是工作到晚上11点多,问我,有时间去接她吗?
可每次我都是在被窝里给她回信息说,我们宿舍的大门关上了。
琴儿一有空就来学校找我,当然,我们像情侣一样地走遍了许多小巷。
我大二那年的暑假前,琴儿被她父亲的一个急电诓回了老家——她的父亲逼她和一个几乎没讲过几句话的邻村小青年定亲。
当我接到琴儿母亲的电话时,已是琴儿绝食后的第二天,她母亲几乎是哭着叫我一定要回来一趟,说琴儿还有很多心事未了。
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正逢期末考试,虽然我在以后的大四大五两年变成了一个十足的“坏学生”,但在大二的时候,我还是很本分的,以至于没有及时地赶回去。
我7月6号匆忙赶到老家时,琴儿的母亲已经急得寝食不安,琴儿离家出走了。
那一时,我忽然揪心地痛,一个女孩绝食拒婚,然后是离家出走,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在支撑着她?
那一晚,琴儿的母亲给了我两个大号牛皮信封,里面装满了琴儿没有发出的信,是写给我的,从她初二那年的第一次约会晚上写起,一直到绝食后离开的前一天晚上,一共109封。
费尽周折才知道琴儿又返回了我大学所在的城市。我和琴儿的母亲一起踏上返程的客车,当我坐在车上看那些信时,泪水再也忍不住了,琴儿的母亲揽过我的头说,孩子,小琴是多么的喜欢你,每年春节的时候,她都要给你许愿!保佑你在学校里平平安安地,能多拿出一点时间陪陪她。
当我们在我宿舍前的楼梯口发现眯着眼睛打盹的琴儿时,我激动地喊叫了起来——琴儿!
琴儿看到风尘仆仆的我们,再也忍不住了,“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之后,便是沉沉倒在了我的怀里。
……
一缕骄阳窜过窗帘缝隙,安静地照在琴儿的脸上。
我坐在她的床前,仔细地回忆着我们的点点滴滴,虽然我那时已经22岁,可从没考虑过,情为何物?从没考虑过,到底爱琴儿吗?能给她幸福吗?
琴儿终于睡醒了,我在庆幸的同时,也开始愁了起来,琴儿的爸爸徐老四,琴儿所谓的未婚夫赵氏两父子,以及我的父母全部在第一时间赶到了学校。
我父母是被琴儿的爸爸硬拉来的,说我勾跑了他的女儿。琴儿所谓的未婚夫是来壮声势的。
我后来知道了,琴儿的爸爸因为赌钱欠赵氏钱,所以拿女儿来抵债。
琴儿、琴儿的母亲、我、我妈都不同意琴儿的定亲,当我以可怜求助的目光看着父亲时,他没有支持我。
赵氏说,要想毁婚,先还钱来。
琴儿的父亲对我爸说,要想娶我女儿,先帮我还了债。
我的父亲说,我儿子何曾想过娶你的女儿,你做梦吧,也不看看你们是什么人家。
琴的母亲对我妈说,这两个孩子是有感情的;
我妈说,她大婶,我知道,我知道。
赵氏父子说,你们害臊不,一个未婚的女子,竟然和别人同居!
我怒目以对,正要辩解时,却见赵氏把我的衣服全部抖了出来说,你看看,你看看,他的衣服全部在这。
那是琴儿为我洗的所有棉衣。
父亲拂袖而去,出门前对屋里所有人说,这门婚事我不同意,徐老四你卖儿卖女和我家都没关系。
赵氏父子冷笑着走了。
徐老四一把拖起床上的琴儿,恶狠狠地说,跟我回家。
……
当我再知道琴儿的消息时,已是她订婚的第二天,她告诉我,她要结婚了,新郎是个外地人。她说,她现在很幸福,只是可惜了当初的情!
我知道,她这是怪我后来回到老家后,没有争取,甚至因为农村舆论的压力,加上父母以死相逼,我竟然违心地说,我没有喜欢过她,我们之间从来就是清清白白的。
后来我也知道了,徐老四迫于邻居的舆论压力,不得不放弃卖女交易,赵氏父子一怒之下把琴儿未婚同居的事情散布得到处都是,琴儿不得不远嫁他乡。
……
大三那年夏天,琴儿结婚了。当她和新郎敬酒到我这桌时,新郎被琴儿的母亲支开了。
祝你幸福,我说。
你能抱我最后一次吗?像当初在放学的路上那样。
泪水滑落在我的脸旁,我抱着她,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声:秀发飘飘如那年,爱已不匆匆。
栀子花开
我还在犹豫这次同学会是否参加时接到莉的电话,电话中她告诉我琴儿也回来了。
第二天傍晚,我精心打扮了一番,暖暖的夕阳映射出我的身影。我脚踏旅游鞋、身穿心爱的牛仔裤,心情格外舒畅与美丽。酒店内花灯璀璨、热闹非凡,心也跟着亮了起来。四十多名二十年前的同学从各处赶来,参加这次聚会,门前LED屏上闪着“欢迎实验中学毕业二十年聚会同学”,在和每一个经过它的人问好。
二十年的光阴,在所有的同学脸上都或多或少留下了一些岁月的痕迹,我第一眼还是看到了琴儿,正在和同学们谈笑风生,在与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寒暄问候后,我悄悄地坐在了她的身边,心里掠过一丝甜蜜。她显然是精心打扮过,穿着格外讲究,依旧长发飘飘,身上散发出香水的味道,甜润中透出翠绿的清新,还有一种梦幻般的气息向我袭来。我知道,这是栀子花的味道。
随着栀子花香,我思绪飘回到了那个岁月。正值花季,天很蓝水很清,心亦如白纸一样纯洁。每到6月,院中都会飘来清香,这种味道我出奇地喜欢,妈妈告诉我,那是邻家栀子花的香味,他家有几株栀子花树。邻家就是和我同班的琴儿,漂亮、文静。从此,为了享受那花香,我经常去她家玩,只是琴儿那个时候很内向,每次的话都不多。
一天,当我走出琴儿的家门时,她叫住了我,红着脸对我说:送你一盆小的,知道你喜欢我们家的栀子花。从此,我天天闻着花香,心里有了一种淡淡的感觉。后来,我上学、放学开始和琴儿结伴而行,假期我们一起登山、游玩。
初中毕业时,成绩不好的琴儿选择了离家不远的一所职业中专,而我考上了重点高中。每个周末,我都会坐在栀子树下,等待着放学归来的琴儿,暖心地交流,会心地微笑。当琴儿中专毕业时,我考上了大学。去大学报到的前一晚,空气中充满了栀子花香,风轻轻吹过,和着微风的节奏有片片花瓣坠落。我们在树下静静地坐着,几乎没说什么话。我拉起她的手,我的手心布满了汗水,心里莫名的乱,眼睛有些湿润。我仰起头,她把我的手拉过来贴在自己的胸口……
我的记忆又被同学们的喧闹声拉了回来。分别二十年的同学们聚在一起侃侃而谈,或力挽狂澜成为商界的弄潮儿,或自己年轻有为官运亨通。我大学毕业后就考入了县人民医院,一直习惯于目前的生活,从未觉得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什么不好,今天的场面却有些汗颜,因为我与他们谈的内容统统不沾边,只能坐着听他们长篇大论,插不上半句,琴儿也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我。
觥筹交错中,大家略有了醉意,气氛开始活跃。此时的我不由感叹岁月竟然有如此的魔力可以完全改变一个人。那个叫芳的女同学二十年前还娇小腼腆、相貌平平,而今却异常出众,婀娜多姿的身影别有一番韵味,那眼中难掩的妩媚更叫人心驰神往,她犹如一个花蝴蝶一样从这桌飞到那桌,给男女同学敬酒,在酒精的作用下,绯红的脸蛋格外迷人,仿佛催化剂一般,每到一处均听到男生们阵阵骚动,告诉同学们自己开个酒吧,欢迎大家去消费。这时开始有人不分男女地互相拥抱,毫无拘束,甚至几个男女在别人的哄声中喝起了交杯酒。琴儿,也完全没有了二十年前的影子,拉着帅哥的手正在滔滔地说着。而我,一个人看着手机。
酒店内灯光闪闪烁烁,而那大气的落地窗户外却漆黑一片。玻璃中反射出霓虹彩灯的影子,抬头远望天空,感觉真实却又虚幻,如同“海市蜃楼”一般。灯光辉煌着,一种忧郁渗透在无比亮丽和辉煌之中。
酒喝得差不多,大伙准备去KTV了,看着满桌的剩菜,我想打包,话到喉咙又咽了下去。出门后,我骑上电动车,朝着我家的方向驶去,这时,我看见琴儿与男同学枫从酒店出来,举止暧昧……
我之前也没有太多的期盼,只是想见她一面,当年,每当栀子花开,我便摘下花瓣夹在一本书中,然后写上“最最珍贵的”。记得我结婚前,整理衣物,几枚枯萎的栀子花瓣从书中散落,我已经记不清“最最珍贵的”是指什么。我把仍带有丝丝清香的花瓣扔进了风中,望着他们在风中片片飘落,直至完全觅不到影踪。
到家时,家中的灯早已点亮,相比酒店那华丽的、完全出于装饰满足虚荣的霓虹灯,家中这普普通通的日光灯照明的本性没有改变,如同生活中的一部分人平平凡凡却实实在在。
我想每个人如果有一段纯洁初恋在心里面记着也不坏,但它永远都只能是回忆。
凋零
金色夕阳透过列车窗户涂在我的脸上,有一种刺眼的感觉。本能地闭上双眼,泛起了困意,长长的汽笛声又把我的睡意驱走。火车正沿着轨道向北方驶去,窗外风景划过,总是在变,这一刻不知道下一个转角在哪,一个个岔口在前方等着……
手机这时接到一条短信,是白雪发来的“你走,我不去送你,你来,时再大的风雨我都去接你。”那些年的回忆又一幕幕在我的脑海呈现。
那是2001年。经历了被称为“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高考磨难后,我终于进入这所自己梦寐以求的医学院。初入医科大学,感觉与高中不同的地方可以用“三多”来概括,时间多,美女多,聚会多!这也是很多大学人的感触!基于这样的条件,大学的生活自然也是丰富多彩的!注定有很多的故事在这里发生。
与美丽大方的白雪的第一次邂逅是在学院餐厅。大学四年级时一个午饭后,我在洗餐具,跟同时在饭后刷餐具的白雪要了一点洗涤剂。
白雪有出众的身材,娇美的脸蛋,白皙的皮肤,更吸引我的是她那略带高傲的气质。
“你是几号公寓楼的?”我寒暄到。
“1号”
“哦,你们宿舍条件是最好的了,朝阳,阳台大,不像我们男生3号公寓,洗个衣服一周都不干!”
“那以后你洗衣服拿我们宿舍晒吧。”
我心中荡起暖暖的涟漪。交谈中得知我们是一个系的,并且在一个合堂上课,就这样,互留了联系方式。也开始了我们的交往,相同的爱好使我们有了更多的接触,大学最后的两年是我们最快乐的时光。
我喜欢白雪,但这种喜欢不是爱。我始终相信,人除了爱情、亲情和友情以外,还有一种喜欢的感情,这种感情丝毫没有掺杂世俗的东西,以至于多数人都不相信它,甚至别人问起我,我对它曾经也是一语否定。
我们几乎无话不谈,也相信这只是男女同学之间“纯洁的友谊”。用自己的方式默默地表达着对对方的关爱,用心体验着这份纯情似水的友谊!我们之间的交往简单而温馨。
转眼到了大五,我们都参加了研究生入学考试,白雪如愿以偿录取到南方某名牌高校,而我因为单科受限未能录取研究生,接下来考取了家乡小城的某家二级医院。
我陪着白雪去参加复式,初到陌生的城市,白雪晚上住宾馆,我在宾馆下的网吧通宵玩游戏。
网吧外很清静,偶尔路过的情侣让周围的空气也荡漾着甜蜜的感觉,路灯发出黄色灯光,夜色在这暖光中更显朦胧,我对白雪的感觉在这时也发生了突破性的转变,如这暖暖朦胧的灯光,暧昧中透露出深深的爱意。
毕业前一段日子是五年大学最难忘的时光,这一段时期的主题就是喝酒,熟悉的、不熟悉的,有矛盾的、没有矛盾的,仿佛都因为毕业变得难舍难分,得意的、失意的都借着酒劲得以发挥。
我问白雪研究生毕业以后想过什么样的生活,白雪表示自己向往大都市的繁华生活,喜欢快节奏的生活,喜欢大城市里开阔的视野,研究生毕业后要留在南方大城市的。
我没有表白,深知白雪以后不可能到小县城生活,而自己如果考不上研究生,凭自己的本科学历,在南方大城市鲜有立足之地。担心表白后白雪为难,又担心表白遭到拒绝后和白雪之间出现莫名的隔阂。我决定来年再次考研,有了与白雪一起在大城市生活的资本再向她示爱。
我毕业后回到了家乡工作,来年如愿以偿达到了研究生复式分数,我提前一周到了白雪的学校准备参加复式的时候,接待我的是白雪和一位陌生的男孩。
人的内心真的是说不清,付出的太多,吃的苦太多,遇到的某些意料之外的事却让这份喜悦显得苍白无力。白雪说那是她的师兄,两个人刚刚确立恋爱关系。
我没有等到复试那天便坐上了回家乡的火车。
路上,我收到了白雪的短信:
有些人、有些事可能会匆匆从我们身边来了,又走了,然而总是有那么多的人和那么多事,是我们经历了,一辈子也无法忘怀的。
我没有回信,那条短信则一直保存在我的手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