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操着国家祸福之权的执政诸公献策以前,先请读一读英国工业发展的历史。”
——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德国经济学家)
贸易政策与产业发展之间到底存在何种关系,进而言之,到底是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才能更为有效地促进产业成长和国家强盛呢?由于其中包含着众多的变量,这不是一个可以一概而论或者仅凭逻辑便可轻易推演的问题,似乎也无法像自然科学那样通过实验手段来加以证实或证伪。然而,人类走到今天,社会科学也有它独特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就是过往的“历史”。历史的实验已经完成,只是需要我们凭借耐心和洞察力去从中整理线索、归纳结论。
当然,自由派也有他们的“历史”结论,英国近期出版的著作在论及工业革命时,还有说:“最小限度的政府干预和自由放任的政策给英国的经济大变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1],“《国富论》最终还是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圣经”[2]。这种论调不过是承袭了阿诺德·汤因比曾以诗化语言表述的不实观点:“《国富论》和蒸汽机摧毁了旧世界,创立了新世界。”[3]国内舆论在解读英国崛起的历史时也随称:“斯密-李嘉图的‘自由经济理论’和边沁的‘功利主义’是英国工业化的指导思想,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英国走上了自由资本主义道路,……使英国顺利完成了工业化,成为第一个工业化国家”。[4]
有鉴于此,值得将问题转变为:如果贸易政策起过作用的话,英国工业革命究竟是自由贸易还是贸易保护影响下的产物?由于纺织业(先是毛纺织业)是英国人自称的“首要产业”,也是现代机器化大生产率先突破的部门,故而有必要借此典型案例,查究这一战略性产业在英国成长壮大的过程与缘由。相信实证的历史考察有助于澄清有关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的宣传烟幕和思想混乱,可望让人接近真相并获得启示。
养羊几乎是英国的天然营生,“自古以来,在工业活动兴起很久以前,牧场遍地的英国饲养着许多羊群,同时经营着羊毛生意。”[5]一般认为,作为英国纺织业母体的毛纺织业至少可以追溯到12世纪,当时已经存在某种规模的手工呢绒织造。然而,在相当长的岁月中,英国的纺织业实际上处于一种明显的落后状态。这种落后状态首先体现为一种经典的不对等国际贸易关系,主要是长期地输出羊毛,输入制成品包括羊毛制成品。以英国与当时欧洲北部的佛兰德的商贸关系为例,11世纪时,佛兰德尚且主要靠自产的羊毛来织造布匹,但很快它就日益从英国进口羊毛,而且在12世纪日渐以羊毛制成的呢绒等成品进行交换。随着佛兰德的手工制造业在13世纪进入全盛时代,英国从那里的制成品进口也快速增长,中高档织物在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虽然在此过程中,英国以羊毛纺织为主体的手工织造业也曾发展并勉强竞争着,但在价格和质量两个方面,“佛兰德拥有竞争优势”。其结果是,大约从13世纪中期起,低地国家的产品先是控制英国的出口市场,后是汹涌进入英国国内,并在1300年时开始主导英国国内市场。这样,英国与佛兰德等低地国家总体上形成了输出羊毛并输入成品的不对等贸易结构关系,英国的“繁荣不可避免地受到侵蚀”。[6]
当然,经过14世纪的苦心经营,英国的毛纺织业在进入15世纪后发生了转折,即从主要输出羊毛原料开始变为主要输出呢绒成品。再到16世纪,国际分工的格局出现转型,某些种类呢绒的制造从尼德兰转向英国。然而,即便如此,“众所周知,英国的商业压倒性地依赖于低地国家,伦敦在经济上是安特卫普的卫星”[7],英国向欧洲主要地区的呢绒出口和几乎全部的进口都依赖安特卫普。英国经济的脆弱性的确可以概括为“基本依赖一种商品——呢绒、一个港口——伦敦、一个贸易组织——冒险商人公司、一个商品市场——安特卫普”,而脆弱性不时会酿成经济与社会危机。对安特卫普的供过于求曾导致1552年英国呢绒出口下降36%,政府关税收入减少40%,许多纺织手工业者失业或破产,1556年为缓和呢绒积压,英国甚至停航了所有开往尼德兰的船只达四个月。[8]更严峻的是,英国在毛纺织品的国际贸易中无法获得应得利润份额。由于缺乏印染等增值环节的技术,英国绝大部分呢绒总是未经深加工便出口低地国家,直至17世纪初,较高的估算是,“荷兰人的印染占到最终呢绒销售增加值中的大约75%”[9],荷兰人因此获得了“布匹贸易利润中明显不成比例的份额”[10]。与此相关,从13世纪到16世纪,英国毛纺织业的对外贸易被长期掌控于外国人手中。“13、14世纪之交,意大利大家族控制着英国羊毛出口,在若干年内完全垄断出口,并且整个控制了王国海关”。[11]另据知,“外国商人一直操纵着英国的羊毛及毛纺织品的交易,来自海外贸易的商人资本在英国中世纪经济中一直是显著的,几百年间没有发生重大的改变。”[12]
上述历史展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即英国经济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多个世纪中,即使是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毛纺织业里,也曾处于落后甚至是某种依附性“欠发达”状态。随此要问的关键问题是,英国这个似乎是自由主义天生堡垒、人称自由贸易论发源地的国家,当自己处于落后甚至欠发达状态中,在对待国际贸易及产业发展问题时,究竟是如何作为的?依照自由贸易论,在这些世纪里,英国的明智政策显然应当是立足其养羊业,着力借助羊毛原料,最多是未作深加工的粗呢绒的出口,来参与国际经济循环,借此换取佛兰德人、荷兰人、意大利人等等所擅长生产与加工的制成品,而不必力求另起炉灶地去建立和提升自己的产业,因为只有通过各自比较优势的发挥,才可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增加福利。
耐人寻味的是,历史的真相与自由贸易论所推崇和标榜的原则正恰相反。英国的工商人士、政治领导人和政治经济学家们在数百年里偏偏走了一条违逆自由贸易原则、对贸易加以管制、对产业进行保护的道路,其政策内容包括:严厉限制原料出口,严格限制成品进口,积极吸引国外技术工人,悉心扶持本国工商力量,大力推动进口替代,强行提升输出品附加值,利用国家力量进行经济外交,甚至频频策动市场争夺战争,等等。英国以贸易保护和国家干预为核心的举措不仅有效扶持了纺织业的成长,而且引发了最终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工业革命。相信面对历史事实与理论说教之间的惊人背反现象,关心着如何改变民族落后命运、保持国运长盛不衰的人们,都会掩面深思。
一、压制自由贸易成就了毛纺织业
“在新生产制度变更了一切并改换了观念和事物以前,英国人总认为国家繁荣的主要养料是毛纺织业。”[13]这句话的含义相当清楚:毛纺织业是英国工业革命之前的本钱和家底,即所谓“第一桶金”。既然是第一桶金,其重要性当然不言而喻。在许多世纪里,英国出口贸易的内容几乎完全是羊毛及羊毛制品,到1700年时都未有大的改变。“英国的羊群如此长久地背起了英国贸易扩张的主要重负,以至于在18世纪开始时,人们依然不假思索地认为,英国繁荣的关键基础,仍有赖于羊群继续成功地扮演此种角色。”[14]甚至有认为,到1780年代或者更晚时候,英国工业中的首要部门还是毛纺织业,而不是棉纺织业和炼铁业。[15]显然,说毛纺织业对于当年英国的战略重要性,绝不亚于当今世界的汽车、电子、飞机、医药等支柱产业,这决非夸大其词或类比不当。为了培植毛纺织业这一战略产业,英国诚可谓多管齐下、费尽心机,然而,经仔细分析不难发现,其核心还是贸易保护和国家干预。
限制羊毛原料出口和呢绒成品进口
英国发展毛纺织业的逻辑起点就是限制羊毛原料的自由出口。早在1258年,英国就颁布了具有强烈保护主义内涵的“牛津条例”,据此,“英国所生产的羊毛必须在国内加工生产,不准卖给外国人;人人都必须穿用本国织造的呢绒。14、15世纪的1332、1337、1376、1377、1464、1467年,多次重申上述规定”。当然,反复重申也说明,羊毛出口的禁令一再被打破,足可证明一般商人天然热衷于顺势赚取眼前快钱,而要改输出原料为输出加工品,若非战争等原因被迫使然,往往需要政治意志的推动。到16世纪,仍可时常见到着眼目前与着眼长远这两股势力的较量。1547年,英国“王室诰令重申,只有获得了特许证的羊毛商人协会成员才能运出羊毛,其他人必须将羊毛纺成线、织成呢,或制成帽、带,始得出口。”1549年,王室又颁布更为严厉的诰令,对于无特许证而输出羊毛的违令者“处以双倍于出口羊毛价格的罚款,羊毛的所有者要被投入监狱。”[16]
实际上,羊毛之外,绵羊、毛线、精纺毛纱、漂泥等“都在禁止出口的清单上。法律的实施十分严厉,首犯者要被砍去左手,再犯者则要被处死。”[17]除了禁令外,英国也利用关税设限。1275年,羊毛出口税在英国开征,此后又多次调高税率,早期的这些出口税基本上都是向外国商人征收。后来国王爱德华三世(1327-77年在位)于“1347年扩大到向本国商人征收”此税,在他统治下,不仅进一步大幅提高羊毛出口税,而且组建了掌控羊毛出口的辛迪加斯特普尔公司。[18]“到1361年,斯特普尔公司实际上占有了向北欧‘出口羊毛’的垄断权。”[19]据估计,“1421年羊毛税占整个[20]关税收入的74%。”[21]严厉控制羊毛出口一直是英国的基本国策。迟至1662年官方还在重申对“违者施重刑”[22],其后一个多世纪,乔治三世(1760-1820年在位)为了禁运羊毛和打击走私,甚至还颁布法令,“不准在海滨五英里内剪羊毛!”[23]
正是在此背景下,自14世纪中叶至17世纪初,英国羊毛出口的数量总体上呈逐渐下降趋势。考虑到英国为发展养羊业而进行的圈地运动正好发生在这一时期,因而羊毛出口的减少显然不是羊毛生产量萎缩了,而是原料出口限制政策造成的结果。英国严厉限制羊毛原料出口的动机,除了相信输出成品比输出原料有利可图外,也是相信,对于当时规模和利润均首屈一指的纺织业,这样做有利于增加国内就业。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判断是,其他国家对英国羊毛需求严重依赖又缺乏弹性,故而,英国可用类似于“最优关税”的手段把相当部分的贸易收益强行转移过来。事实上,英国统治者深知本国羊毛在欧洲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曾经将之用作政治武器。例如,爱德华三世在1328年通令禁止将羊毛卖给佛兰德,“其用意也在迫使尼德兰城市和它结盟,共同反对英国的世仇法国。”[24]随着英国对羊毛原料输出的控制,海外毛纺业的生产成本必然上升,因此引发欧洲大陆各竞争国毛纺业的相继衰退。据分析,佛兰德在14世纪上叶从欧洲纺织品生产霸主地位上跌落,即与此存在一定的因果联系。[25]
15世纪末,作为英国羊毛主要客户的呢绒城市,如尼德兰的布鲁日、伊普尔等,意大利的佛罗伦萨等,都开始经历生产萎缩、行业瓦解的过程。“这些城市生产衰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羊毛原料上受到英国政府的遏制,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26]难怪15世纪一本小册子的作者十分自信地宣称:英国羊毛“能使我们管理和统治整个基督教世界所有的王国”![27]事实上,以羊毛为武器的做法以后长期延续着,从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下半叶都一直维持着羊毛出口禁令。“1660-1825年,英国羊毛的出口被绝对禁止。”[28]“当时限制措施的初衷,不仅要给英国毛纺工人以优惠,而且要通过不让产业对手获得英国羊毛,令外国竞争彻底地釜底抽薪。”[29]
不过,即使英国在羊毛原料的供应上享有强势地位,它也并未满足于操纵原料市场而放弃对发展本国纺织业的长远追求,相反,统治者们在限制原料出口的同时,利用手中的原料优势,限制成品的自由进口,以削弱竞争对手,为自己留下市场空间。“爱德华二世[30]企图禁止外国呢绒的输入,只有规定供贵族使用的不在此限。”[31]爱德华三世随后于1337年下令禁止羊毛呢布的进口(据考证,该禁令直到18世纪“依然有效”,当时的英国“海关指南手册援引此令,禁止布匹进口”)[32],他还“禁止臣民穿着任何外国布匹制成的服装。”此后的爱德华四世(1461-83年在位)继承并发展了这一政策,他命令外国商人在向英国输入商品时必须输出等值的英国纺织品。“1463年,他实际上禁止进口所有外国纺织品及许多其他外国产品。”在亨利七世(1485-1509年在位)时期,外国商人不得不再次执行向英国输入商品必须同时等值输出英国制成品的法令。[33]
与此同时,英国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的呢绒加工业,为了提升出口品的附加值,开始禁止半成品的出口。政府“从1487年开始,下令禁止没有加工的呢绒半成品出口。1512、1514和1536年又多次重申这项法令。法令明文规定,运出未加工的呢绒,低价出卖,属于犯法行为。”[34]应当指出,如同原先出口羊毛原料一样,对于商人而言,出口半成品比之成品在当时更为有利可图,也属明智之举,毕竟英国的呢绒加工技艺水平尚低,在国外并无声誉,质次价高的成品势必滞销。然而,政府偏偏要违逆一般商人的短视倾向,原因就在于至少从爱德华三世开始,英国人就深知,“需要的不是增加‘交换的价值’,而是提高‘生产的能力’”。[35]
利用技术移民扶持产业本土化升级
培植一项产业固然需要抑制短视的牟利冲动,采取诸如禁运等限制性措施,但更需要从正面采取产业鼓励政策,英国扶植毛纺业过程中发挥首要作用的一项政策就是,通过大力吸引外国纺织技工,实现技术与经验的引进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早在诺曼人于1066年登陆入侵英国之初,国王“威廉一世便鼓励佛兰德织工前来定居。”[36]此后英国“王室屡次三番地”奖励吸引佛兰德纺织工匠,“力图借助于这些外国的先驱来创设民族工业。”[37]尤其是爱德华三世时曾吸引佛兰德等地的呢绒织工、染工、漂洗工等纷纷落户于伦敦等地,形成了英国工业史上“第一个重大的里程碑”[38]。爱德华四世时也曾出现过“大量的移民涌入”,其中一大部分为毛纺织技工。[39]都铎王朝(1484-1603年)时期,“亨利七世重申允许外国织工定居英国的法令;爱德华六世则建立移民点,向外国移民提供贷款和每户四英亩土地。”[40]
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年在位)时期,正遇上法国镇压属于新教派的胡格诺教徒,尼德兰亦发生宗教及政治迫害,英国便乘机把“大批宗教难民作为‘英国经济和工业方面有价值的财产’而加以吸收。”向移民颁发特许证、授予专利权、给予宗教宽容、以学徒制促进技术本地化等,诸多政策合在一起,造就了数十万工匠的大移民,并且如期取得了产业效果。[41]“众所周知,东英吉利新织物的扩大是基于胡格诺教徒难民的技艺传授,这些人因宗教战争而被逐出法国北部和低地国家南部”。[42]如果说14世纪外来移民潮促进了一般粗呢的织造水平,那么,“16世纪外来移民引进了一系列新型毛织品,使英国呢绒工业向高质量和多品种的方向发展。”政策的有效性使政策精神代代相传并不断强化。17世纪中,英国之所以能从1643年开始不再受制于尼德兰人,转而在国内印染呢绒,由此掌握呢绒生产的全部工艺技术;同时在毛纺业之外,英国之所以在麻织业和丝织业中取得突破,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胜出或者摆脱对进口的依赖,都与政策驱动下尼德兰、法国技术人才的移入直接相关。[43]
对于外国移民的优惠态度决非意味着英国在毛纺业或者总体产业发展问题上采取了自由贸易论者所标榜的世界大同态度。事实上,掌握先进技艺的外国工匠不过是英国追求产业升级和展开国际竞争的工具而已,他们之所以得到优厚待遇,仅仅因为他们是有用的手段,有利于促进英国产业发展这一目的的实现。在当时民族身份认同日益强烈的大背景下,只要条件许可,英国就采取内外有别的政策,借以全力扶持本国工商力量,让产业之树或称生产力在本土扎根。例如,14世纪末,本国商人每输出一包羊毛要缴纳出口税和附加费共计40先令,外商则需缴纳每包53先令4便士。到1471年,本国商人输出一包羊毛仍只缴纳40先令,但外商已需缴纳每包76先令8便士。[44]同样,15世纪下半叶,本国商人在出口呢绒时只需缴纳货品市场价2%的关税,而外国商人则需缴纳6%的关税。[45]
当然,从中世纪前期起,由于英王在财政上对于汉萨商人的依赖,因而汉萨商人一直在英国的对外贸易中享有特殊地位,即所谓超国民待遇。例如,迟至15世纪末,还可见呢绒出口税倒挂的现象,对于染色呢布、半染色呢布、未染色呢布,英国商人需缴纳出口税分别为每匹28便士、21便士、14便士,均高于汉萨商人的24便士、18便士、12便士。[46]但即便如此,对于其他外国人,英国仍然执行区别对待政策。比如,对于未染色呢布,英商每匹缴纳14便士、汉萨商人缴纳12便士,并且均不用缴纳附加费,相比之下,其他外商却需缴纳出口税33便士,以及附加费12便士。[47]
随着国家财政状况的改善和本国工商力量的成长,英国在都铎王朝时期不断地收缩在国家力量薄弱时因不得已而给予外商的优惠政策。本来,1270年代以前,英国的羊毛主要由佛兰德人控制,之后主要由意大利人,再后则主要由汉萨商人控制。[48]通过长期周旋,继15世纪完成对于意大利商人势力的清除后,英国人又开始应付势力强大的汉萨商人。他们对之采取遏制和怀柔相结合的方针,一般在和平时排挤和打击之,以最终维护英商利益,只有在战争爆发需要其支持时,才暂时笼络和利用之。亨利七世先于1486年成立了“伦敦冒险商人协会”,以此“垄断了同安特卫普的出口联系”[49],随后又“规定汉萨商人只许出口完全制成的呢布,受优惠的商品限于来自汉萨城市的特产。”在1493年伦敦市民攻击汉萨商人居住区之后,国王又乘机把汉萨商人从英国与尼德兰的贸易中排挤出去,并且将其居住地置于英国关税官员的监督之下。1552年,爱德华六世(1547-53年在位)断然下令,收回给予汉萨商人的“全部特权和特惠措施”,只保留那些“与其他国家商人相同的普通贸易权利”。此前的1534年,威尼斯商人在英国的特权地位也被最终废除。英国扶持本国工商力量、反对外国商人控制外贸的斗争由此而取得决定性的胜利。[50]从呢绒出口的份额看,1503-09年,即亨利七世统治末年,英国本国商人已占到总出口的53%,汉萨商人尚占24%,其他外国商人则占23%[51],及至1598年,经由伊丽莎白一世更加坚定地打击外商、发展民族经济的政策努力,汉萨势力被彻底削平,其对英国毛纺市场的影响已无足轻重,英国的商贸开始由民族工商力量主导。[52]
国家干预和保护渗透产业链各环节
国家力量给予的扶持与管理贯穿着英国毛纺业的壮大过程,甚至体现在某些产业细节中。在呢绒的染色加工中会用到一种叫靛蓝的染料,英国以往通常从法国的土鲁兹地区进口,也可从葡萄牙所属的亚速尔群岛等地进口。为了摆脱对外依赖、发展自己完整的产业链,英国于伊丽莎白一世时期开始在南部四个郡中种植靛蓝作物。由于这一替代进口的努力,经伦敦而进口的靛蓝从1559/60年度的33000镑下降到1593/94年度的区区3500镑,自法国进入伦敦的靛蓝也相应大减。有数据显示,全英国自法国的靛蓝进口在1575-86年间,从23000镑降为8000镑。[53]须知,这样的进口替代努力首先是政府鼓励甚至强制的结果,而非听任商人乘兴逐利或者市场自发调节才取得。比如,在毛纺织业进步迅猛的都铎王朝期间,总共“约有250个法令涉及经济问题,其中有关呢绒的生产、销售、工资和价格方面的法令占有突出的地位。”[54]事实上,至少在都铎王朝的君主周围,除了有一般的顾问之外,专门有一批经济“计划者”[55],从事统计收集和研究工作,目的是要制订长远的官方政策,并且具体规范和管理经济活动。这些经济计划者特别重视计算战争的成本与收益,也重视对贸易的性质、数量、流向进行分析,以便对“酒类和奢侈性纺织品”的进口加以限制。
经济史家告诉我们:“在伊丽莎白统治期间,由于面临着反复出现的经济危机,且面临着遭受外国攻击和民众发泄不满这些迫切得多的威胁,政府将其行政控制持续延伸到国民经济的几乎所有部门。”特别是在外贸领域,“主导伊丽莎白时期外贸的一个强大因素就是政府干预无孔不入的影响力。”[56]这种政府干预也延伸到了消费环节。以制帽业为例,鉴于当时在伦敦便雇佣着8000名制帽工人,促进消费借以保障就业和产业发展便非同小可。为此,伊丽莎白一世规定,“在每个星期天和圣日,除少数例外者,凡六岁和六岁以上者,每人都应头戴一顶完全在英国织造的帽子,如有违犯,每次罚款3.4便士。”[57]通盘考察英国当年的贸易和产业政策,这样微观经济层面上的政府干预丝毫不让人感到奇怪。
英国政府一方面对内扶植和管理毛纺织业,另一方面则面向国际竞争,冲在前头并护在前头,集中和引导工商阶层的意志,为其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并从中分享利润,而决不是任其散兵游勇地孤军奋战、自生自灭。美国人说的一句话:“经国大事,唯生意二字”,实际上早由其不列颠母国实践着,这是真正的盎格罗-萨克逊传统,以后帝国时代的首相帕默斯顿所言:“政府的职责就是为商人开辟道路并保持其畅通”[58],与此是一脉相承的。为了打开并保障英国毛纺织品在海外的销售市场,同时也为了削弱主要的竞争对手,英国非常重视与外国签订商业条约、向外派驻领事、建立海外同盟关系等等。就签约而言,仅亨利七世一朝便在15世纪末为反对汉萨同盟,而与正在仇视汉萨商人贸易垄断的丹麦签订条约,从而恢复了英国商人在北欧的贸易特权;并与属于汉萨同盟的城市里加签订条约,试图分裂汉萨同盟,以便直接进入波罗的海;也与佛罗伦萨签订条约,借以在比萨港设立英国羊毛市场、垄断羊毛运输权,并遏制威尼斯的呢绒业和贸易;还与尼德兰多次签订通商条约,重新确立一度中断的贸易关系,使英国商人获准在尼德兰大部自由出售呢绒,并逐步扩大商业特权;另分别与西班牙、德意志帝国、法国等国签订商业条约。[59]
同样,伊丽莎白一世为开辟新市场,也派遣贸易特使拜访罗马教皇以及俄国、莫卧儿和波斯等国君主,并开始利用靠大规模投资确立起来的航海霸权来占领新市场,还将占领的市场殖民化、垄断化。[60]此外,英国为争取自己的产业优势、消除竞争对手,于1699年出台法令,禁止爱尔兰“向英国出口毛纺制成品,爱尔兰的羊毛也只能在王国内销售。1721年进一步通过的法令禁止其出口棉花、纺织品和玻璃制品。”[61]英国就是如此依靠国家力量争夺市场机会,为国内的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使之与工商界自身的拉动力相得益彰并合而为一。
为了拓展产业成长的国际空间,英国政府全力以赴,不惜以武力来保驾护航。17世纪初,随着意大利在国际纺织业中地位的衰落,英国与荷兰的竞争趋向白热化。在1620年代遭遇贸易危机和经济萧条后,英国紧急成立“1622年委员会”,提出六项经济对策,包括:禁止羊毛、漂泥等的出口,尤其针对荷兰;停止英国船只及商人为荷兰提供西班牙或土耳其羊毛,以打击荷兰竞争者;发展制造业,以减少进口需要及金银流失,并通过国内种植,争取自制亚麻布;将荷兰人从捕鱼场赶出,代之以英国捕鱼公司;对于将物品运至英国而赚钱的外国商人及船长,强迫其在英国购置英国制成品;从国外进口之物品须由英国或原产地船只运送。[62]这些政策原则突出表明,国家对于国际经济竞争,特别是以纺织品为核心的贸易活动,是如何更深程度地介入、更加不遗余力地干预。
在1622、1630、1632、1634、1639、1647、1649、1650、1651、1652、1660、1662年,英国又连下一道道禁令,不准向荷兰出口羊毛,包括于1652年专门立法禁止后院苏格兰向荷兰输出羊毛。英国另以高关税阻挡荷兰莱顿富有竞争力的新织物的输入。“只有英国市场以每码10先令的关税实际上将之拒于门外,莱顿的制造商认为此关税高得无可容忍,由此而引发持久的愤怒。”[63]与此相呼应,英国往后又“在1700年废除了对于羊毛制品的所有出口关税”,尽管毛纺织品的出口税此前数个世纪中一直不过维持在5%。[64]当然,贸易战频频引发军事战,1650、60、70年代,英国与荷兰连打了多场战争,借以维护毛纺织业在内的国家商业利益。[65]
毛纺织业终于成长为英国首要产业
至此已能看得很清楚,从最初的限制羊毛原料自由出口,到不遗余力地夺取产品的海外市场,英国在毛纺织业的培植上用尽手段,因此也终于修得圆满之正果。
在英国毛纺织业发展过程中,政策的核心是贸易保护和国家干预,而决不是放任自流或比较优势原则,所以,正是逆自由贸易而行,英国的毛纺织业才跨上了一个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台阶:
14世纪上半叶,英国自产的毛纺织品稳步地收复此前由进口货所占据的国内市场,1337年,英国从原每年通过外商进口1.2万匹呢绒下降到仅进口0.2万匹。[66]第一个转折点终于在中叶发生,其标志是英国开始向外出口呢绒,从此总体上羊毛原料出口持续减少,毛织呢绒出口则稳步增加。
15世纪中叶,出口呢绒所耗羊毛稳超羊毛原料出口量,呢绒织造已成英国第一大出口产业,标志着出口结构已经发生积极性逆转。与这种此消彼长相关联,15世纪以后,毛纺织品从外国的进口实际上已告停止,国产毛纺织品得以独占国内市场。[67]
进入16世纪,羊毛原料输出持续大幅减少,呢绒出口则逐年攀升,在出口贸易中占据支配地位,尤其上半叶更是英国呢绒出口的全盛期。据统计,亨利七世在位的24年,即1485-1509年间,呢绒出口增长61%;亨利八世在位的38年,即1509-47年间,呢绒出口增长45%。[68]另外,如1564/65年度所示,单呢绒一项就占了所有出口品总值的78%,各类的羊毛、羊毛皮和衣着加总,则占到90%以上。[69]此外,外国商人控制贸易的局面终于改变。
17世纪延续了上个世纪的发展势头,品种的增多和质量的提高支撑着大规模出口的能力,轻质精纺的新织物已在出口中占据主导地位。到该世纪中叶,英国全面掌握呢绒生产的整套工艺,呢绒经国内印染和精加工后再行出口的比例从原约占三分之一提高到接近100%,后续处理的本土化大幅提高了出口品的附加值。同时,毛纺织业在传统领域外开辟了一个新领域,主要是从事各类新织物的生产,产品并已行销西班牙、葡萄牙甚至意大利。[70]
尤为重要的是,通过至此完成的毛纺织业发展全过程,英国一方面积累了厚实的物质财富基础,另一方面,至少同样重要的是,国家政权在政策扶持、产业管理和对外争夺,工商界在生产的组织经营、技术应用和外贸竞逐,劳动力在技艺学习和培养,以及政治经济学家们在探讨产业发展和贸易保护、经济运行与社会政策制订等众多方面,都积累了至为关键的经验和知识,从而为下阶段棉纺织业及其他各行业的迅速发展,乃至为帝国殖民政策的形成等等,都奠定了一个必不可少的扎实基础。
二、进口替代催生麻织业和丝织业
如果说毛纺织业是英国本土产业的话,那么,麻织业,更不用说丝织业和棉纺织业,都可算外来产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英国虽然在毛纺织业中具有强大的竞争优势,成为欧洲市场上首屈一指的毛纺织品供应国,但其国内麻类等非毛制纺织品的需求仍然依靠进口来满足。以伊丽莎白一世执政初年为例,在1559/60年度的全部进口中,除了有6%为来自意大利的高档布料,如天鹅绒、丝绸、缎子、塔夫绸、麻纱、里子薄绸等,足有17%的份额为亚麻及亚麻布和粗帆布。当时国库财富“所有流失中最为严重者就是亚麻和亚麻材料的进口”,被视为国家财富的漏斗。[71]英国历代王朝对于发展具有国防意义的麻织业固已倾注了大量心血,然而,一项产业的本土化终究需要相当长的过程,麻织业落后的局面一直延续到17世纪下叶。“在制成品的进口中,最为重要的门类就是从荷兰与德国进口的粗麻制品。进口量在17世纪有了快速增长,因为英国没有可观的产业与之展开有效竞争,甚至都没有人出来高声地呼唤保护。”[72]
从下令植麻开始培育国防关联产业
当某一项产业几乎是一片空白、连要求保护的声音都发不出来时,显然只有超越局部和短期关注的国家政权,才能作出是否发展和如何发展有关产业的决断。面对大量的麻织品进口,当时的英国政府至少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恰如自由贸易论者通常建议的那样,贸易相关方各自依据自然禀赋,发挥自己的比较优势,在分工和交易中求得福利的最大增进。在这方面,凭借英国在毛纺织业中的既有优势,特别是考虑到英国当时连麻类种植都还付诸阙如,这看来也是颇为合理的出路。然而,在英国当政者看来,减少麻织品的进口具有经济和安全两方面的好处,既可以节省花费,从而减少财富的流失,又可以推动航海业和海军力量的成长,因为麻织业涉及帆布及绳索的供应。据此,英国的领导人偏偏再次违逆自由贸易原则,作出了另一种选择,那就是“人为地刺激此前从国外进口的大量工业品的生产”[73]。用当代的语言说,在处理麻类等非毛纺织品进口问题上,英国首先选择了进口替代发展战略,然后在此基础上通过出口竞争来壮大产业优势。概而言之,就如促进毛纺织业的发展那样,英国历代统治者为了培植麻织业,也是各种手段多管齐下,不仅争夺技术人才,而且禁止输入竞争对手的产品,另还鼓励种子、原料和半成品的输入,并奖励成品的输出,甚至刻意扶植附属国的相关产业,以对抗主要竞争对手。
当然,与毛纺织业有所不同,麻织业的起步首先还要抄前多走一程,这就是原料的进口替代。伊丽莎白一世时的麻类制品进口主要涉及两项,一是经低地国家从意大利进口棉亚麻混纺布,该产品中所含亚麻和棉花产自叙利亚和埃及,或巴巴里和葡萄牙殖民地;二是进口了亚麻布和帆布,主要从法国西部输入,少量来自佛兰德。对于前者,当时提出可以通过装运地中海甜酒的船只直接从克里特岛进口原料,以期在英国内部加工,从而替代棉亚麻混纺布的进口。而为了替代亚麻布和帆布的进口,当局计划从源头抓起,在英国和爱尔兰鼓励甚至强迫种植麻类作物。据载,“特别是在伊丽莎白女王时期,1563年再次重申1553年的法令,规定在60(英)亩或60(英)亩以上的耕地上,四分之一的土地必须种亚麻或大麻。”[74]毫无疑问,这是典型的行政干预、长官命令行为,可是,它却终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据推算,经伦敦而进口的亚麻从女王当政初年的价值大约15000镑降至1593/94年度的9571镑,亚麻布和帆布的进口值则从原每年10万镑以上降至1594-1601年间年均不超过7万镑。[75]据对诺福克和萨福克两郡的统计,直到16世纪末,有13个教区发展了麻织业,虽然这只占到教区总数的1.1%,与17世纪下半叶有262个教区、占23%不可同日而语[76],但是,麻织业终于在原料进口替代的基础上艰难起步了。
此后,英国再走其引进工匠这一“借鸡生蛋”的熟路。在查理二世(1660-85年在位)和威廉三世(1689-1702年在位)等时期,英国议会深知,“假如对于邀请外国新教徒在此定居给予适当鼓励,那么每年因购买亚麻及其制品而导致大量货币和贵金属外流的现象,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为来自爱尔兰商品的供给而制止了。”为此,议会颁布法令,用自由经营和税收豁免等优惠措施招引外商前来发展麻织业。同时,英国驻法大使特别留心当时法国对胡格诺教徒正在加剧的迫害,在获悉有胡格诺亚麻布工场主有意携家移居英国后,即告请国务大臣抓住机会,以便“使帆布生产方法引进英国”。很快,英格兰的伊普斯味奇在此法国胡格诺工场主管理下,开始织造上等细麻布,并且又引来了4500名法国诺曼底麻织工匠。此外,北爱尔兰以及以后苏格兰境内麻织业的建立也直接得益于法国胡格诺工场主及其他工匠移民的移入。[77]
值得玩味的是,对于劲敌法国,英国远不止于抽空其技术力量,更辅之以高关税和禁运措施。在1678-85年间和1689年之后的交战过程中,英国完全禁止法国的制成品输入,1693、1696年又再次对法国的制成品设立近乎禁运的特别关税,这些措施一直延续到1786年两国签订“艾登条约”。所以,当时在麻织业及其他行业中,所出现的局面是,英国“躲在高关税的背后,借助胡格诺难民的技能,正在建立起大幅替代[78]的产业。”[79]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是,“16世纪,法国各种优质麻织品尚可在西班牙市场上与荷兰同类产品相匹敌,但到了17世纪竟为爱尔兰出产的麻织品所击败,而后者恰恰是由定居在贝尔法斯特的法国移民织工所织造的。”[80]
与促进毛纺织业发展相比,英国在培植麻织业过程中更加娴熟地利用了关税调节的手段。据观察,“在威廉三世继承英国王位之后的15年中,英国的关税结构从一个大体上低水平、以财政为目的的体系改变成一个较为高水平的体系,虽然它依然有财政目的,但在实践上已有贸易保护的功能”。这固然体现于“1690-1704年进口贸易关税总水平大致增长四倍”[81],更体现于此后税收政策的保护主义性质。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鼓励国内麻类的种植,满足国内麻织业加工能力扩大的需求,英国“于1705、1707年解除了亚麻种子的进口税,并为大麻种子的进口提供补贴”[82]。接着,英国在1732年废除了亚麻的进口税,1752年降低并在1756年废除了亚麻线的进口税。同时,英国自1732年开始补贴帆布的出口,1742年开始并于1756年延续补贴输往某些外国及殖民地市场的亚麻制品。[83]
宁愿扶植爱尔兰和苏格兰的麻织业
特别是为了对抗欧陆麻织业强国,英国宁愿扶持自己附属国的相关产业,用迂回手段实现目标。它于1697、1703年免除了爱尔兰麻织品的进口税,1705年又废除了爱尔兰的出口税;在1707年与苏格兰合并后则撤除了与之原有的一切关税,还于1727年成立专门机构鼓励苏格兰种植亚麻植物并培训麻织工。[84]特别是在1720、30年代,英国严厉禁止印度软棉布的输入,而自产的棉纺织业尚未成长,故此“爱尔兰和苏格兰的亚麻制品填补了由保护主义立法所造成的供应空缺。爱尔兰亚麻出口在1718/22-1734/38年之间增加了一倍,苏格兰亚麻制品的销售很可能也以可比的速度增加着。”1742年,英国也同时对经英格兰出口的苏格兰和爱尔兰麻织品提供奖励性补贴,并于1745年加大了补贴力度。[85]通过多元催化,爱尔兰和苏格兰的麻织业在1720-70年代的半个世纪中简直在突飞猛进。[86]当然,扶植附属国麻织业决非无偿援助,它是与禁止爱尔兰向英格兰出口羊毛呢绒、压服苏格兰与英格兰合并等目标相挂钩的。所以毫不奇怪,“1707年后,自由贸易让边境以北[87]的毛纺织业大受损害。”[88]精明的强者就这样凭借连环计成功达到了多重目的,既消除了附属国竞争性的毛纺织业,扩大了自己强势的毛纺织业的发展空间,还削弱了主要对手的麻织业。到18世纪中叶,来自大陆的麻织品进口在急剧下跌,并已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供应超过颇多,再“到1774年,英国及其殖民地所消费的大多数麻织品来自于不列颠岛屿内部,原从德国和荷兰的进口则已被砍去一半。”[89]
至此为止,在麻织业中,以进口替代为核心和基础的系统产业保护战略可谓大功告成,英国实现了:让出口贸易做大做强已有的产业,让进口替代激发新产业的创立。对于这段历史,英国学者自己总结道:“毫无疑问,凭借着长时期内一系列的保护措施、出口补贴,以及原料税的降低,英格兰和苏格兰的麻织业缓慢并艰苦地建立起来,原大量进口的供英国及其殖民地使用的外国麻织品有了大幅度的减少。”值得注意的是,本来在此前的欧洲产业格局中,英国已专业化于毛纺织业并已形成其优势,欧洲大陆则在麻织业以及丝织业中也充分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已经在16、17世纪赢得了英国的市场,而且,“假如延续原来几近自由贸易的状况的话,此格局原本完全可能保持至18世纪。”这不是一个据说十分理想的国际自由贸易格局吗?然而,英国执意“通过关税和补贴,实际上让外国麻织品在英国及其殖民地市场上备受打压,麻织和丝织则都在18世纪的英国被拔高成大产业。这二者都是幼稚产业在保护之下经悉心哺育而走向成熟的清晰案例。”[90]在一个如今仍是相互竞争的世界里,英国的贸易和产业行为无疑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劝导他人遵循自由贸易原则时,为何自己曾经置现成的国际自由贸易格局于不顾,刻意追求并也最终成功地培植了新兴产业,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当时在经济学上尚未开化吗?至今在听闻自由贸易的劝导时,再回头咀嚼英国的这一历史片段,谅必不会徒劳无益。
延绵四个世纪保护丝织业的发展
这里顺便简要介绍一下英国丝织业在刻意保护中成长的情况。丝织业的保护在英国同样历史悠久,有案可考的是,“1455年,即已禁止丝织品进口以保护本国的织造业”[91],当时禁止的对象当然是欧洲大陆的产品。此后据知,英国对法国的丝绸长期征收“进口价上再加三分之二”的关税,而对于中国和印度的丝绸,则实行“历来禁入东方丝绸”的政策。[92]然而,丝绸的特有品质优势使其依然在英国较富有的消费者中大有市场,自然也带来了英国人眼中“财富的流失”。故此,英国的国策是加大禁入的力度并同时大力发展进口替代。英国于“1678年禁止进口法国的丝绸和亚麻织物”,当然,一个不期而来的结果是“使印度棉织品的销路扩大了。”[93]不过,此是后话。与毛纺织业和麻织业一样,英国丝织业的关键性发展也依赖了法国胡格诺工匠的移入,技术移民“使英国丝织工业逐步专业化和多样化,生产规模也不断扩大。……到18世纪初叶,丝织业已经成为英国纺织工业中最重要的部门之一。在1685年以前,英国每年需要进口价值20万英镑的光亮绸。而到1698年,英国政府已经可以完全禁止这种丝绸的进口了。”[94]
同时,在印度棉纺织品持续涌入的态势下,丝绸行业又开始主动争取立法保护。“羊毛和丝织产业开始寻求议会支持,它们于1696年发起了首次寻求保护的运动。到1701年,它们已经遏制了亚洲纺织成品向英国市场的侵入。”[95]此后,保护措施不仅未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1722年,英国以进口原料和加捻丝线已被征过进口税为由,向丝绸制品的输出提供出口奖励;1765年,废除了生丝进口税;1763-76年间出台一系列保护性立法,有关禁止输入的商品中包括了丝绸手套、长统袜子、天鹅绒及其他丝织品;其间1766年制订有一项临时法令,完全禁止进口外国丝绸品。据此,没有疑问,“丝织业在针对法国进口所设的特别税收的壁垒背后确立起来,它同样是在18世纪得到了一系列对其有利的关税措施的进一步支持”。[96]丝织业一直是英国纺织业中被选定的重点支持行业,地位仅次于毛纺织业,其中原因既有抗衡法国这一长期对手的政治考虑,也有基于丝织业属劳动密集产业的就业考虑。就在英法1786年“艾登条约”签订前夕,丝织工人在伦敦掀起骚乱,迫使将丝绸从商约义务中删除,由此可见丝织业的政治影响力及英国政府的厚爱所在。1820年,英国首相感慨道,也许一开始就不应当鼓励丝织业,但是,由于它雇佣着五万人,故而“不应任其遭受进口竞争的打击。”[97]
此外,值得一书的是,丝织业在英国的机器化大生产实际上直接源自对意大利技术机密的窃取。17世纪末,英国虽然因气候不适于植桑和养蚕而不得不向国外购买生丝,但仍坚持在本国把蚕茧细丝合股捻成丝线。然而,贸易限制措施导致大量走私捻丝进入英国市场,而且其价格明显要低得多。闻知低价产品由意大利的捻丝机器生产之后,英国人在18世纪初也试图制造捻丝机,可并未成功,廉价捻丝继续走私输入。在此情况下,英国人约翰·隆贝于1716年冒险前往意大利打探。经一当地教士纵容,隆贝进入机器所在建筑,秘密画下机器图样,将之藏于丝绸布匹寄回英国,随即上船逃亡。意大利人察觉后派船追击,当时追逐未及,但据传终在数年后赶至英国将其毒死。但隆贝一回到英国即与兄弟于1717年安装根据图样制造的机器,还于1718年得到为期14年的专利权,并不久建起了一家大型捻丝厂。该厂不仅极大地推动了英国丝绸业的发展,而且“标志着英国工厂制度的真正开始。”[98]这一工业间谍故事从一个侧面展示,在进口替代及产业发展过程中,英国人为了获得核心技术也曾经无所不用其极。
三、市场独占下棉纺织业异军突起
与麻织业和丝织业相比,实际上最得益于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当数棉纺织业,从17世纪下半叶到18世纪下半叶,英国由棉纺织品的进口大国到在棉纺织业实现工业革命的突破,这一个世纪中的产业保护最令人叹为观止。按照通行的说法,英国的棉纺织业是在1585年安特卫普沦陷之后随着许多难民工匠移居前来才起步的。[99]大约到1640年时,曼彻斯特开始兴起棉纺织业,只是“产品的品质是在中等以下,数量也微不足道。”[100]在毛纺织业占有压倒性优势的情况下,该行业真正走上历史舞台是在东方的棉纺织品不期而至地涌入英国市场之后。
无力与东方竞争只得诉诸进口禁令
1600年东印度公司成立之前,棉布和棉纱已有销往英国,不过,此后数十年中,经由东印度公司输入的‘印度软棉布’数量一向不多,只是“到1660年代,其总价值才超过中国丝绸,并在世纪末时占到英国全部进口纺织品的大约四分之一。”据估计,亚洲纺织品在英国的销售于1687年达到顶峰,一直到世纪末,亚洲棉纺织品及丝织品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输入英国和欧洲市场,据认为已妨碍到英国毛纺织品在国内市场、在欧洲固有出口市场,以及在殖民帝国市场之上的销售。当时英国有评论称:“突然间,我们发现我国所有的妇女,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都穿上了印花棉布”,而且“窗帘、坐垫、椅子和床上,除了印花棉布或印度其他纺织品外几乎没有别的织品”。1700年,“虽然英国是纺织品的净出口国,但国内纺织品消费的一大部分(按价值算约37.5%)还是要靠进口麻织品、丝织品、棉织品来满足,这让毛纺和丝织行业大为惊恐。”[101]大为惊恐是有道理的,因为与羊毛呢绒相比,棉布轻薄舒适、多彩时尚,尤其是印度的棉纺织品更是色泽、设计、质地俱佳,且在物轻质优之外明显价廉。即使在英国使用机器生产之后的1813年,议会中尚有人作证说:“印度的棉织品和丝织品还能以比英国制造品低5-6%的售价在英国市场上赚钱。”[102]
很显然,在东方棉纺织品的大举涌入面前,英国本土的毛纺等行业如果纯粹交由市场力量,定将无法招架立足。英国人深知这一点,所以,为了克服外来强大竞争下自己所暴露的产业劣势,他们再次自然而然地诉诸早已娴熟的非市场手段,唯一有所不同的是,经过1688年的那场光荣革命,君权受到议会削弱,议会控制下的立宪君主制得以建立,故而现在议会更进一步成为制订贸易和产业政策的主体。议会对于进口棉纺织品的限制最晚在1666年已拉开序幕,是年通过的“安葬法”规定,“无论谁在安葬死者时用毛料以外的纺织品裹尸都要受罚”,违者处罚款五镑。实际上,1622年詹姆斯一世曾发布过类似的诰令,不过现在特别予以重申。[103]在1678、1680年,此项消费禁令再又得到重申与更新。[104]据统计,1688年英国的人均收入不过“7英镑18先令”[105],也即罚款额相当于八个多月的收入,足见消费管制及贸易限制之严厉。
当然,随着进口棉纺织品压力的增大,光在裹尸布上做文章是远远不够的,故此,主要代表毛纺织和丝织业利益的小册子、请愿书、呈交议会的报告等,开始掀起日益强大的保护主义声浪。它们声称,进口亚洲纺织品导致货币储备向东方流失,造成破坏性通货紧缩,也造成毛纺等部门的雇佣工人失业或骚乱,其贫困还会促使向爱尔兰和法国移民,而这些地方较低的劳动成本原已对英国的毛纺织业构成威胁,此外,工资如果向印度水平靠拢则会减少需求并降低土地租金,等等。当然,从事棉纺织品进口的东印度公司拥有其一流的辩护士,如蔡尔德、马丁、达维南特等,他们从自由贸易角度提出争辩,认为亚洲进口品创造了商业财富,荷兰并未因为软棉布和丝绸的自由输入而失去其亚麻业的竞争力,遏制进口会导致消费者转向法国丝绸等替代品,对英国国家利益更加有害,此外,限制会带来关税报复及走私,云云。[106]然而,经过1790年代的经济危机,英国决策者在这个问题上还是秉持其至此一贯的干预传统,选择了务实的保护主义政策。
这个保护主义政策的内容是:为照顾国内毛纺和丝绸等行业的利益,以高关税限制乃至一律禁止亚洲成品软棉布的输入,甚至禁止其在英国的穿用消费;但考虑到英国国内印染等加工业的利益,又允许白坯软棉布的进口,不过须对之征收重税。实际上,早在1675年,议会就讨论了英国纺织业界已感受到的印度输英纺织品的竞争压力,“并对棉布征收了关税”[107]。此后,且不谈1695年前对于软棉布所设的每件3-9便士的从量税,就从价税而言,可以看到节节攀高的势头。“1685年,议会追加了10%的从价税,1690年再增加了20%,1697年又增加了5%,最后一个5%是在1704-05年加上的。”对于1700年后仍允许进口的白坯软棉布,英国议会于1701、1704、1708年等数次调高关税,到1712年,此项从价税已达68.3%。[108]
鉴于印度软棉织品超强的竞争力,光是一般的关税措施已嫌不够,禁止输入和消费的法律于是出笼。1700年,英国议会上下院通过了“鼓励本王国制造业以更加有效雇佣穷人之法”,其中规定,从1701年起,“由波斯、中国,或者东印度制造的所有经加工的丝品、罗缎及其制品、与丝或草本物混纺品,所有上述地区上色、印染的软棉布,已经或者将要进口至本王国,均不得穿着。”1704年,鉴于有报告说被禁止输入英国的软棉布涌入殖民地,排挤了英国毛纺织品在当地的销售,议会一委员会投票,把软棉布的消费禁令又从英国扩大到爱尔兰和殖民地。1719-20年,还有大量请愿涌向议会,称亚洲成品纺织品在从欧洲走私进入,同时1700年禁令尚许可进口白坯软棉布在英国印染后可在英国销售,这些导致英国毛纺和丝绸业失业严重。于是,1721年,议会又收紧口子,除了对进口白布在英国印染后就地销售加以禁止(只许其在殖民地及外国销售),更立法规定,从次年圣诞节后,“不管任何人,在不论任何衣着或服饰中,凡使用或穿戴任何上色、印染的软棉布,在英国均属违法行为”,违法的私人会被课以五镑罚金,而违法的商人会被课以20镑罚金。特别是为了限制外来棉织品,官方鼓励私下举报,对于成品软棉布的进口、穿戴、使用,乃至展示,任何人均可检举揭发并因此获得多达五镑的奖励。至此,“1721年的法律有效地关闭了本国市场,阻挡了亚洲纺织品的进一步渗透”,特别是“英国市场最终对印度软棉布关上了大门。”[109]
如此严厉的禁止措施自然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刚进入18世纪,“合法进口的亚洲纺织品便骤然减少”;“哪怕是白坯软棉布的份额有了增长,总体进口量在1701年后也陡然下跌”。[110]当然,必须马上指出,阻止亚洲棉纺织品的初衷并非为了发展英国的棉纺织业,首先还是要保护英国的毛纺织业以及丝织业。就此而言,结果十分令人满意。“1700-70年间,英格兰毛纺织品的实际产量增加了2.5倍,在前40年里,每十年的增长率达85%,1741-70年间,每十年的增长率为13-14%。”[111]前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麻织业在同一段时期内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也与棉织品的进口限制有因果关系。这也再次证明,在为其留出市场保护空间之后,一个产业的成长一般总是可以预期的。
不过,对于英国而言,更具意义的是,自己的纺织业因此而出现了一轮进口替代的发明创新。据统计,在1700-60年间有关纺织业的发明中,“流程创新”即一般不可能包含进口替代成分的“要素节约”型发明已占去32.1%,而明确等于进口替代的“材料节省”和“产品开发”型发明占到28.6%,况且剩下的“产品开发”型发明中也包含有进口替代内容,只是未有再细列明;对于后继的1760-90年时期,明确等于进口替代的发明也还占到16.3%。[112]罗斯托也明白指出:“1700年和1720年禁止进口的立法,导致了保护性的高额关税。在高额关税的保护下,英国的发明者和革新者终于解决了用棉线作经线的问题,从而以机器同印度人的灵巧的双手展开了竞争”;“那些进行议院游说反对进口印度棉织品而且达到了目的的人们,实际上促成了以国货取代进口货为根本目的的第一次起飞。该过程为后人所效法。”[113]当时的进口替代是市场独占之下的一种典型结果,英国人对此法早已不再陌生,不过,棉纺织业的后来居上乃至诱发一场工业革命恐怕亦非他们所能逆料。
棉纺织取代毛纺织成为新首要产业
享有严密保护的棉纺织业迅速在生产量及出口量上取得跃进。“到1750年时,英国经济已经比印度之外的其他任何一个经济体生产着数量大得多的、完全或部分由棉花纤维制造的纱、布、纺织成品。”[114]及至该世纪末,棉纺织业已取代毛纺织业,成为英国的首要产业,这是英国产业发展中的一个新的里程碑。[115]棉纺织业的异军突起尤其推动了英国出口的快速增长。据统计,英国(不含苏格兰)的出口年均增长率在1697-1800年间仅为1.5%,但是,在其中的1780-1800年间却高达5.1%,在此阶段,“外贸首次成为国民收入强有力的‘增长引擎’”。出口占英国国民收入的比重在1801年占到18%,自1783年以来翻了一倍还多,而这一增长主要由棉纺织品的出口推动着。“1784-86年和1814-16年间出口总值的增长中,约53%由棉纺织品所贡献。至1804-06年,棉纺织品占出口总值的42%,1805-07年,棉纺织业产值中足有三分之二为外销出口值。”从出口市场看,在1780、90年代,大约四分之三销往欧洲和美国,故而经济史家称,“英国在18世纪中首次拥有了一个在主要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的产品。”[116]此外,鉴于整个18世纪中,英国“工业的出口生产增长了将近450%,而供国内消费的产品生产仅增长52%”[117],显然,纺织业尤其是棉纺织业为英国的经济增长提供了关键的动力,特别是使这种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出口导向特点。有关英国经济起飞关键期中出口部门与国内部门之间的不平衡增长,以及棉纺织业在英国出口超速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追根溯源则不难发现,“英国棉布的成功,即印度织物的代用品的成功,是从1700年的禁令开始的。”[118]以保护毛纺织业等部门为根本动因的英国保护主义立法最终却收获了一个强大的棉纺织业,可是,并不能因此说,棉纺业发展纯粹是一个阴差阳错或者歪打正着的立法结果。在出台针对进口棉织品的保护措施时,英国决策者还是相当注重尽可能照顾各集团利益的,若与法国等一刀切的彻底禁止政策相比,英国人的确展示了考虑之平衡与权变、用心之良苦与周密。例如,最初议会为安抚羊毛和丝绸商利益而提高关税时,也还是照顾了东印度公司游说团维持开放市场的要求,只是在“关税未能真正阻挡消费者购买具有价格竞争力的印度纺织品”之后,才转而提升关税税率的。同样,在设置禁入障碍时,东印度公司方面的反面声音也还是得到一定倾听的,所以,在1700年禁令中,白坯软棉布还是被允许进入英国本土,此外,麦斯林布也不在禁运单子里。
与此类似,在1721年禁令中,一方面的确再次收紧口子,但另一方面却又有意味深长的网开一面,除了允许向殖民地和外国转口输出在英国印染的进口白坯软棉布外,特别规定:“本法中没有任何内容可以延伸适用于……诸如染成完全蓝色的软棉布,……或麦斯林布、男装领饰和棉亚麻混纺布。”据分析,蓝色软棉布也许就是要照顾当时正在威马斯郡刚起步的棉纺织业,对棉亚麻混纺布的容许则“打开了与羊毛和丝绸业认真竞争的大门。”更典型的是1736年的“曼彻斯特法”,此法“在经过一个世纪的黄灯限制后,现给兰开夏郡以绿灯,允许它纺、织、染、印包含各种亚麻和棉花纤维的棉亚麻混纺制品,供在英国市场销售。”很快,混纺布中棉的成分上升至三分之二,亚麻的成分只占三分之一,兰开夏郡等地几乎替代印度软棉布,成为轻薄印染呢绒和丝绸的最大威胁。就这样随机应变地与时俱进,终于迎来了纯棉布在英国印染和销售的时代。1774年,议会正式宣布:“在大不列颠王国,任何人使用或穿着任何由英国纺棉织成的新制衣饰,不管是衣服、家什、家具或其他东西,也不管是以何单色或多色上色与印染,一律合法。”棉纺织业发展道路上的障碍从此都已被清除干净。[119]
工业革命实由保护主义引发而来
从客观效果看,由毛纺织利益集团争取来的保护主义立法措施的确最终让本国棉纺织业坐收渔利,这一点没有任何疑问。史家指出:“如果说英国棉纺工业是在外国竞争面前未受保护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那就太不确切了。因为那些使它几乎身受其害的禁令仍然对它有利。印花棉织品的输入,不管来源如何,仍被禁止。人们难以想象比这更加彻底的保护,因为它已经保证了生产者对国内市场的真正独占。”[120]其他历史学家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英国毛纺织业争取到的棉纺织品进口禁令“在不经意间成功地把国内市场的某种自由主宰权给予了此后的国内棉纺织制造商。”[121]就是因为保证了市场独占机会,相关的投资便会迅速跟进,况且进口品早已展示了诱人的市场前景。
据知,1700年禁令所开启的严厉保护主义措施“刺激了伦敦新兴的印染业的扩展,它也让关注棉布加工与销售的生产者和商人看到了一种可能,即国内市场将不会开放给印度进口成品,甚至是白坯,因而,扩大国内棉花纺织的能力可以有利可图。”英国的这一情况如与荷兰作比较便可看得更加清楚。在荷兰内部,由于商船运输等部门的强大利益,加之联邦制的国家政体,所以,虽有莱顿的羊毛业和哈勒姆麻织业势力的反对,荷兰还是在1650-1730年间对亚洲纺织品保持了自由输入的贸易政策。尽管荷兰的衰落原因众多,但就纺织品领域而言,自由贸易政策让“荷兰的市场未能为本国生产的布匹保留下来,最后是英国而非荷兰,赢得了世界棉纺生产的超大份额。荷兰人甚至丧失了在棉纺等轻型纺织品领域漂洗和印染的比较优势,输给了其在伦敦、兰开夏、苏格兰和爱尔兰享有精心呵护的竞争对手。”[122]更有甚者,英国此后不仅继续把国内市场留给自己的棉纺织业,而且通过奖励措施从正面来帮助它夺取海外市场,“对于输出的每匹白棉布或细棉布都发奖金给他们。”据乔治三世1781、1783年的法令,补贴额“按照织品的品质在每码半便士至一便士之间”。[123]
从工业革命的角度看,涉及纺织业的保护主义尤有非同小可的意义,要说英国的产业突破由它造就,也毫不夸张。历史学家在论及英国议会的立法时说道:1700年的法律“禁止棉布或棉纺织品的输入,但它并未禁止棉布的生产,这为当地产业创造了一个独特的机会,富有创业精神的中间商很快就用足了这一政策。现在的问题是如何足够地加快纺纱与织布的速度,以便满足受保护的庞大国内市场的需求。”[124]1721年的法律“则又刺激了基于进口原棉的国内棉纺织业,这最终成为所谓工业革命的摇篮。”就是在这种非市场手段的催化下,约翰·凯于1733年发明了飞梭,加快了织布的速度,反过来也对纺纱的速度提出了新要求。此后,詹姆斯·哈格里夫斯于1764年发明多锭纺纱机;理查德·阿克赖特于1769年获水力纺纱机专利;塞缪尔·克朗普顿于1774-79年间发明并完善了走锭纺纱机。纺纱速度的显著提高又使织布速度相对落后,为保持平衡,埃德蒙·卡特赖特于1785年发明了力织机。纺织业中纺与织两者之间的你追我赶、相互带动还延伸到纺织业与其他产业的关系中。新的棉纺织机器要求获得比水轮和马力更大、更可靠的动力,于是詹姆斯·瓦特在1763年改进了蒸汽机。新的棉纺织机器和蒸汽机当然又对铁、钢、煤提出更大需求,从而引发矿产和冶炼的技术进步,交通、通讯的突破自然也随之而跟上。[125]一场工业革命就此发动了起来。
退一步讲,即便棉纺织业对机械化的高涨和对大型冶金企业的兴起没有直接起到巨大作用,它所创造的早期利润也“无疑为工业化支付了第一批帐单。一个周期推动了另一个周期。”[126]需要说明的是,之所以由相对后起的棉纺织业而不是一向强大的毛纺织业触发了连环的机械化发明,从技术上讲,主要是因为棉花纤维比起亚麻或羊毛更容易由机器捻拉成连续不断的纱。“1678-1738年间,曾注册了数项纺线机器的专利,涉及各类亚麻、各类羊毛和丝绸,怀亚特和保尔早在1738-41年就试验过羊毛的滚筒纺纱,但只有棉花在其机器上过关了,……亚麻和羊毛隔了几十年方才重复棉花机纺的商业成功。”[127]既然在保护主义立法与棉纺织业发展和工业革命之间存在如此的因果关系,则显而易见,是贸易保护引发了对人类历史影响深远的英国工业革命,哪怕不把贸易保护当作工业革命的缔造者,至少也应将之视为催生工业革命的孵化器。
即使在凭借保护主义和机械化而获得强大竞争力之后,英国也丝毫没有轻易放弃其保护主义政策。在禁令之外,英国于1797-1819年间对东印度布匹的进口税共提高了12次之多。[128]另据统计,“从1787至1813年,白棉布的从价税从16.5%提高到85%,细棉布的从价税从18%提高到44%。”[129]在此过程中,商业老到并且手握强权的英国人借助不对称的市场开放战略,轻而易举地瓦解了印度的产业。“1814年,印度对从英国进口的毛织品仅征2%的关税,棉织品、丝织品仅征3.5%的关税。相反,英国对从印度进口的原棉征的税很轻微,但对印度的棉织品征的税则高达70-80%。结果,在1814-44年的30年里,印度棉织品输入英国的数量从125万匹跌到63000匹,而英国棉织品输入印度的数量从不到100万码增加到超过5300万码。”[130]
其次,英国在赢得技术优势后,把保护的重点也放到限制棉纺织业关键生产要素的流出上。早在1719年,英国便立法制止印染工人移居亚洲和欧洲大陆。[131]现在,它先于1764年重申禁止英国技工受雇于外国,除威胁对招工者处予监禁和罚款外,专门规定,在外技工如接通知后半年内不回国,“即失去英国臣民的资格,其在英国的财产便被没收”;又于1774年强化了原1750年的立法,进一步禁止输出“制造棉织品或棉麻织品的工具和用具”,对违者的惩处可加重到“罚金1000镑和监禁五年”;后于1781年“把这项禁令推广到图样、模型和说明书。”[132]然而,这不过是限制措施的初级阶段,因为“英国通过立法禁止技术出口,在1780年代至1824年间最为突出。”[133]依靠如此关税与非关税的严厉管制,英国的棉纺织业从此长期独步天下,直到1880年,其棉纱和棉布产量依然超过欧洲其他国家的总和,到1913年时,尽管相对地位已非复当年,但依然占到欧洲总产的三分之一,还比紧随其后的竞争者多出两倍以上。[134]
也不必把英国纺织业的成长理想化
为了不致因片面而产生误解,在回顾英国产业发展的成功故事时,还需作些补充说明。首先,英国的君主并非人人天纵英明,个个志在强国富民,并都能主动抓住良机,如期有效地促进产业成长。即便是在积极推动工商事业的都铎王朝,先有亨利八世(1509-47年在位)“下令驱逐了15000名外国工匠,恢复汉萨商人从前的特权,鼓励他们增加进口。这种政策极不利于英国工匠。”[135]后有“血腥玛丽”女王(1553-58年在位),她曾把400多名外来技工移民赶出英国;[136]还曾提高呢绒出口关税,致使出口乏力、走私大增。[137]
其次,就是在明君能臣统治时代也并非没有战略性的抉择错误。比如,有人指出,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虽然英国为应对安特卫普作为国际贸易中心的垮塌而让自己的国际商贸成功转型,但是“这期间在安特卫普跌落与阿姆斯特丹兴起之间的独特机会却被放过而溜走了。有迹象表明,在英国经济史的这一关键时期,她的确成功地接过了德国在矿业和工业技术方面的领导权,但却输掉了争夺商业和航运霸权地位的竞赛,输给了更有闯劲、效率更高、组织更好的荷兰人。未能从安特卫普的垮塌中获利让英国延误了至少一个世纪才迈向世界头等地位,这样说不算过分。”[138]
其三,即使不谈宏观的战略抉择,在微观具体的纺织业项目上也并非没有严重的政策性和操作性失误。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1614年开始的著名的“科凯因计划”,英国商人原本期望从荷兰人手中夺取呢绒印染及最后处理这一利润丰厚的加工环节,岂料国内缺乏技术人才、资金投入不足,加之荷兰人以禁止进口成品相报复,以及欧洲大陆上战争爆发等原因,不仅半途而废、被迫收回成命,而且还酿成1620年代前期英国的经济萧条。[139]
其四,尽管英国比欧陆国家享有更多的和平,但它并非完全置身战争之外,尤其是内战曾严重干扰产业发展的进程。“事实上,1640年代,当英国人开始打内战时,布匹的贸易,就如煤和盐的贸易一样,受到扰乱,让纺织品制造业,以及采矿和制盐业遭受重大破坏。”所以,有理由相信,17世纪中期实际发生的内战在很大程度上推迟了英国的工业革命。[140]
其五,实际产生正面效果的重要举措也并非总是有意设计的结果。棉纺织业发展过程中已多少反映了这种动机与结果一定程度的背离。同样,高关税也未必都是主动为了产业保护目的而设置的。“古老的英国关税体系是为创造财政收入而设计的一个简单体系,在1690年之前大同小异。”即使此后英国开始系统地利用关税来进行保护,也有观点认为最强大的动因“既不是经济学家的理论,也不是大臣们长远的商业政策,……而是政府用钱支付昂贵战争的需求,关税是对这些需求的回应而已。”[141]
其六,有意设计的政策措施并非总能不折不扣地落实。英国数百年里历朝甚至一朝中反复重申羊毛出口禁令,除了折射出此事非同小可、官方意志坚定以外,也传达了政策措施时有落空这一信息。此外,走私也一向伴随着羊毛出口禁令。这里的主要问题是存在颇为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也包括决策者还受到像汉萨商人这类强势外来集团的牵制。所以,有人甚至极而言之:“除非在某些罕见情况下这些利益与政府利益相互重合,要不然哪怕做得最好的时候,实施也是不严格的,一般的时候则简直就付诸阙如。”[142]
其七,英国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也并非不存在阻碍技术进步的因素。倍受英国人看重的毛纺织业在受到官方大力保护的同时也受到行会制度的严格约束,工业革命最后在棉纺织业中首先突破一定程度上也与此相关。另外,众多机械发明的应用遭遇强大阻力,甚至发明者被施加暴力。发明(1598年)织袜机的威廉·李、发明飞梭的约翰·凯、发明多锭纺纱机的詹姆斯·哈格里夫斯都被迫远走他乡,前两人还逃往法国避难。约翰·凯、发明并改良(1733年)纺纱机的约翰·怀亚特和刘易斯·保尔、发明力织机的埃德蒙·卡特赖特都负债破产,发明走锭纺纱机的塞缪尔·克朗普顿等也陷于贫困,而且并非纯因发明家不擅经营所致。[143]
其八,正当英国在培植自己的产业时,周边国家也并非无动于衷和无所事事,相反,在英国尚处于相对落后状态的相当一段时间里,荷兰更是长袖善舞。可以看到,16世纪下叶,莱顿市政府与英国展开争夺佛兰德难民的竞赛,也吸引了大量的纺织业工匠;同样,在17世纪与英国的两雄相争中,荷兰先于1614年禁止进口英国印染过的羊毛制品,后又于1643年将禁令扩大至染色的细哔叽和密绒厚呢。“任何时候只要光景不好,就会继续提出进一步的保护要求。”所以,毫不奇怪,17世纪中期,只有六七万人的莱顿成了欧洲最大的工业聚集地,其生产的呢绒合占到英国出口量的一半。[144]
类似的事实不必罗列下去,这里只望传达一个信息,即英国崛起过程中的各种政策措施并非都是无可挑剔,以纺织品为代表的英国产业发展道路并非总是一帆风顺。至少16世纪下半叶曾发生过英国呢绒出口持续增长之后的严重下滑。在最低谷的1571-73年间,英国呢绒平均年出口仅为7.3万匹,这比1543-47年间的年均出口12.6万匹减少了四成还多。[145]
应该问的是,既然存在诸多政策失误和不利条件,英国究竟依靠什么才克服了种种挑战,保证了大方向的正确,从而维持了纺织业崛起的宏观态势,并最终在国际竞争中胜人一筹呢?有关答案将在下一章中详加探讨,此处仅提示三点:一是经过一场经济学革命,参与决策的英国精英阶层拥有了良好的经济学素养,尤其是重商主义理念更为贸易保护措施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思想资源;二是在欧洲范围的国际体系中,包括知识技能在内的各种生产要素及商品较易跨境流动,列国既短兵相接地相互竞争又如饥似渴地相互学习,英国在其中做得更为出色;三是民族国家的功能在英国相对较早地完善并趋向强大,政权对于经济与社会生活的干预远远超出一般想象。正是这些相互关联的因素共同形成了以发展为导向的现代价值观念,保证了包括产业发展在内的国家政策能够在大体上理性并有效。
统而言之,英国纺织业发展的历程充分昭示,与包括自由贸易论在内的自由主义学说所灌输的说教正好相反,英国之所以几乎从零开始培育起具有竞争优势的纺织业,借此率先取得工业化的突破,赢得经济增长和国力强盛的先机,并不是因为仰仗天然要素禀赋优势、固守既成国际分工格局、国家对于经济发展放任自流、一切交给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产业竞争优势纯由自发长成、坚定地恪守自由贸易原则,等等。历史的真相是,英国至少在工业革命之前的几百年里,实际上屡屡违背着此后构想出来并向世界推销的那些自由贸易原则。从毛纺织业、麻织业、丝织业,到棉纺织业,英国一直依赖于政权的干预和保护,长期不懈地通过非经济的和经济的、非市场的和市场的各种手段,采用贸易双重标准和不对称竞争手段,致力于培植自己的产业优势,提升自己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位置,甚至工业革命本身都是通过贸易壁垒设置和经济政策管制而催生出的一个结果。
有经济史家针对近现代世界产业发展的历程指出:“的确,一国在某些产业活动中的比较优势很大程度上可能是某种历史偶然的东西。这是说,过去建立在相对要素禀赋基础之上的国际专业化,会导致一国强化并发展自己的自然技能、创新能力、投资活动,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路径。”[146]不难看到,要素禀赋也许在初始阶段发挥着较大的作用,但此后一方面会有路径依赖,另一方面能动选择的因素将不断放大其影响力。强调比较优势决非一成不变、决非只可被动拘守而不能主动创造,远比单纯强调被动接受国际分工格局、只静态地重视眼前的交易利益,更能说明一个产业的成长或者一国经济的进步,英国纺织业的发展历程正可放到这一框架中来加以恰当解读。从毛纺织业到麻织、丝织和棉纺织业,天然禀赋的作用空间相对于综合要素的积累,相对于政策干预的意愿和能力,当然是越来越小。英国自己的历史学家对此完全了然于胸,经济史家特别就棉纺织业的成长评论道:“这一新产业是人为培植的,它依赖于从海外进口的原料,而且为了战胜各种攻击、克服技术困难,被迫灵活调整,随时采用新的方法。”[147]显然,在英国的纺织业特别是棉纺织业的成长过程中,看不到什么自由贸易原则,除非把它们颠倒过来。有鉴于毛纺织业是英国经济发展得以启动的第一笔重要资本,而棉纺织业一家就占到英国工业在1780-1860年间所赢得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中的大约六成[148],故此,再高地评估纺织业对英国日后取得世界霸权的推动作用,由此而再高地评估保护主义性质的贸易与产业政策对于英国崛起的促进作用,都不为过。相信摆出事实之后,即便不言,真相也应已自明。
【注释】
[1]Brewer,The Sinews of Power (London,1989),转见杨杰:“英国现代化的初级阶段:工业革命”,丁建宏(主编):《发达国家的现代化道路》,第146页。
[2]米尔斯:《一种批判的经济学史》(英国2003年原版),第124页。
[3]转见Rashid,The Myth of Adam Smith,P.140.
[4]唐晋(主编):《大国崛起》,第156页;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第222页。
[5]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30页。
[6]Miller,“The Fortunes of the English Textile Industry during the Thirteenth Century”,PP.74-77.
[7]Fisher,“Commercial Trends and Policy in Sixteenth-Century England”,P.97.
[8]参见赵秀荣:《1500-1700年英国商业与商人研究》,第86页。
[9]Irwin,“Strategic Trade Policy and Mercantilist Trade Rivalries”,P.138.参见兰德斯:《国富国穷》,第636页。
[10]Wilson,Mercantilism,P.13.
[11]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1卷,第206页。
[12]张卫良:《英国社会的商业化历史进程》,第47页。
[13]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31页。
[14]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86.
[15]参见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150页。
[16]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79、166、167页。
[17]Ellsworth;and Leith,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P.21.
[18]Miller,“The Fortunes of the English Textile Industry during the Thirteenth Century”,P.81.参见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73页。
[19]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1卷,第206页。
[20]英国
[21]转见李增洪:《13-15世纪伦敦社会各阶层分析》,第104页。
[22]覃翠柏:“英国工业革命为什么从棉纺织业开始”,第170页。
[23]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62页。
[24]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106页。
[25]参见Miller,“The Fortunes of the English Textile Industry during the Thirteenth Century”,P.81.
[26]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81页。
[27]转见李增洪:《13-15世纪伦敦社会各阶层分析》,第104页。
[28]Ashley,The Economic Organization of England,P.88.
[29]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504.
[30]1307-27年在位
[31]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第196页。
[32]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07.
[33]参见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第129、130页。
[34]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109页。
[35]转见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65页。
[36]Morton,A People’s History of England,P.78.
[37]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30页。
[38]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64页。
[39]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79.
[40]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77页。
[41]参见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67-174页。参见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P.79-84.
[42]Nef,“War and Economic Progress 1540-1640”,P.25.
[43]参见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75-190页。
[44]参见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79页。
[45]Ramsey,“Overseas Trade in the Reign of Henry VII:The Evidence of Customs Accounts”,P.176.
[46]参见高作钢:“英国都铎王朝海上政策初探”,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95页。
[47]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174页。
[48]参见李增洪:《13-15世纪伦敦社会各阶层分析》,第104页。
[49]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1卷,第299页。
[50]高作钢:“英国都铎王朝海上政策初探”,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202页。
[51]Ramsey,“Overseas Trade in the Reign of Henry VII:The Evidence of Customs Accounts”,P.179.
[52]有关英国与汉萨同盟的角力,参见Conybeare,Trade Wars: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Rivalry,PP.99-128.
[53]参见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P.46-47.
[54]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67页。
[55]参见Elton,“State Planning in Early Tudor England”,P.437;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33,P.43,P.47.
[56]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31,P.43.
[57]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P.25-26.参见萨兰:《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第109页。
[58]Cain;and Hopkin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ritish Expansion Overseas,1705-1914”,P.481.
[59]参见高作钢:“英国都铎王朝海上政策初探”,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200、201页。
[60]参见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第30页。
[61]O’Brien,“Central Government and the Economy,1688-1815”,in Floud;and McCloskey (ed.),The Economic History of Britain since 1700,Vol.1:1700-1860,P.208.
[62]参见林钟雄:《欧洲经济发展史》,第293页。
[63]Wilson,“Cloth Produc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P.215,P.217.
[64]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11.
[65]参见Conybeare,Trade Wars: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Rivalry,P.133.
[66]Miller,“The Fortunes of the English Textile Industry during the Thirteenth Century”,P.80.
[67]参见陈曦文:《英国16世纪经济变革与政策研究》,第107、79页。
[68]Ramsey,“Overseas Trade in the Reign of Henry VII:The Evidence of Customs Account”,P.178.
[69]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37.
[70]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93.
[71]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38,P.46.
[72]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87.
[73]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44.
[74]赵秀荣:《1500-1700年英国商业与商人研究》,第38页。
[75]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46.
[76]参见赵秀荣:《1500-1700年英国商业与商人研究》,第40页。
[77]参见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83-186页。
[78]法国产品
[79]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87.
[80]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86页。
[81]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P.306-307.
[82]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08.
[83]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14.
[84]参见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P.287-288;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08.
[85]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14,410.
[86]参见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88.
[87]附属国
[88]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08.
[89]Davis,“English Foreign Trade,1700-1774”,P.288.
[90]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16.
[91]皮朗:《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第196页。
[92]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16.
[93]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53页。
[94]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85页。
[95]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13.
[96]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14,P.316.
[97]Conybeare,Trade Wars: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Rivalry,P.154.
[98]参见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49-151页。
[99]参见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83.
[100]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53、154页。
[101]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P.396-398,P.413;马克斯:《现代世界的起源――全球的、生态的述说》,第132、133页。
[102]覃翠柏:“英国工业革命为什么从棉纺织业开始”,第169页。
[103]萨兰:《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第109页;Cunningham,The Growth of English Industry and Commerce in Modern Times,Part I:The Mercantile System,P.393.
[104]参见索托:《另一条道路:一位经济学家对法学家、立法者和政府的明智忠告》,第236页。
[105]参见金德尔伯格:《世界经济霸权,1500-1990年》,第174页;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137页。
[106]参见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398,PP.402-404.
[107]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2卷,第349页。
[108]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00,PP.405-406.
[109]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P.403-404,P.406,P.409,P.414.参见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55页。
[110]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06,P.405.
[111]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3卷,第58页。
[112]参见Griffiths;Hunt;and O’Brien,“Inventive Activity in the British Textile Industry,1700-1800”,PP.891-892.
[113]罗斯托:《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现代经济的起源》,第106、55页。
[114]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395.
[115]参见Cameron,A Concis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From Paleolithic Times to the Present,P.161.
[116]Cain;and Hopkin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ritish Expansion Overseas,1705-1914”,P.468,P.472,P.474.
[117]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第673页。
[118]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57页。
[119]本段及上段相关内容,除另标注外,参见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P.399-400,P.404,PP.409-410,P.415,P.412.
[120]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204页。
[121]Hobsbawm,Industry and Empire:From 1750to the Present Day,P.57.
[122]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14,P.418.
[123]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204、454页。
[124]Stavrianos,A Global History:The World since 1500,P.213.
[125]参见Cameron,A Concis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From Paleolithic Times to the Present,P.161,PP.180-181;Stavrianos:A Global History:The World since 1500,PP.213-219.
[126]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3卷,第665页。
[127]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15.参见兰德斯:《国富国穷》,第261、286页;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62页。
[128]参见Cain;and Hopkins,“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British Expansion Overseas,1750-1914”,P.473.
[129]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204、454页。
[130]斯塔夫里亚诺斯:《全球分裂:第三世界的历史进程》,上册,第254页。
[131]参见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414.
[132]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205、454页。参见张夏准:《富国陷阱:发达国家为何踢开梯子》,第93、94页。
[133]沃勒斯坦:《现代世界体系》,第3卷,第147页。
[134]参见Cameron,A Concis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From Paleolithic Times to the Present,P.224.
[135]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自然体系》,第130页。
[136]参见陈勇:“14至17世纪英国的外来移民及其历史作用”,吴于廑(主编):《15、16世纪东西方历史初学集》,第173页。
[137]参见Ramsey,“Overseas Trade in the Reign of Henry VII:The Evidence of Customs Account”,P.177.
[138]Stone,“Elizabethan Overseas Trade”,P.54.
[139]参见Wilson,Mercantilism,PP.12-13.
[140]Nef,“War and Economic Progress 1540-1640”,P.35,P.38.
[141]Davis,“The Rise of Protection in England,1689-1786”,P.307,P.306.
[142]Cameron,A Concis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World:From Paleolithic Times to the Present,P.158.
[143]参见芒图:《18世纪产业革命:英国近代大工业初期的概况》,第148、161、166-168、170、187、192页。
[144]Wilson,“Cloth Production and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 in the Seventeenth Century”,PP.213-214.
[145]参见赵秀荣:《1500-1700年英国商业与商人研究》,第87、79页。
[146]Kenwood;and Lougheed,The Growth of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 1820-1960,P.16.
[147]Morton,A People’s History of England,P.337.
[148]O’Brien;Griffiths;and Hunt,“Political Components of the Industrial Revolution:Parliament and the English Cotton Textile Industry,1660-1774”,P.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