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常青
我与李旭先生相识已久,尤其是他洒脱的酒风如他笔下苍茫的康保大地,裹携烈风,绵绵不绝,他开怀豪饮,来者不拒,这种做派,历多年而不辍,令我等啧啧称奇。每观酒风,想其性情,生活中的李旭先生为人光风霁月、坦坦荡荡,融激情与诚朴,敏锐和执着于一身。现在,他的《阅读故土》即将出版,嘱我在前面说几句话,我将此看做是他对我们友谊的纪念。
这部书汇集了他近年创作的散文,其中一些篇章当初发表时我已读过。此番再次浏览全书,又有一些感想。借作序的机会,我想结合这本书谈谈对李旭散文写作的观感。
李旭在河北坝上长大,在土里打过滚,在农活中体会过生活的艰辛,在风吹草低的原野里张望和沉默过,同时他也被故乡贫瘠和辽阔的土地滋养过。所以,他在这部书里所述,无论农事、人事,还是乡土生活,都显得随心,自然,不苛不饰,有了一种散文本应有的松弛、自在、赤诚的品质。这部《阅读故土》也成为一部有声音的书。寂静和声音,或许是这部书一个隐蔽的主题。文中传递出的声音也许很遥远,远自坝上,远自内心。遥远的声音,也是微弱的声音,是穿过了这个世界巨大的嘈杂、这个世界的无限热闹,然后游丝一样侥幸、偶然地来到我们耳边的声音。
所以,这部书是要安静地去读,爱热闹的人就把这书放下。这是我在读这部书的想法。
余光中先生说:“在一切文体之中,散文是最亲切、最平实、最透明的言谈,不像诗可以破空而来,绝尘而去,也不像小说可以戴上人物的假面具,事件的隐身衣。散文家理当维持与读者对话的形态,所以其人品尽在文中,伪装不得。”说得多好,就像是专门为《阅读故土》这部书说的一样。确实,散文最好的篇章,无一不是质朴、清澈的。写散文的人,大抵也是为了表达自己的人生感受和自由心性,并没有哪个人,端着写作的架子而能把散文写好的。散文作为一种自由主义的文体,是最做不得假,最能照见写作者容貌和心思的。
李旭笔下的文学王国,由无数个实证的细节所构成,那些场景,对话,趣事,对乡村事物的白描,叙述的口气,等等,无不透露出一种生活的质感。没有夸饰,拒绝虚构,他是把一种记忆写实了,写稳当了。而在这种密集的描述中,我们仿佛又在和一个理想国劈面相迎。多年来,我们习惯于城市的喧嚣和热闹,却很少注意,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其实都隐藏着一个梦想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有黄昏、凌晨,有花香、鸟叫,有带着土地气息的食物,有充满人情味的乡邻关系,有希望,也有对大地的感恩……现代化把我们带到城市,没想到,我们的梦想往往是留在了乡村。当年我们要苦苦逃离的乡村,如今为何成了许多人向往的诗意的栖居之地?或许,李旭是想告诉我们,时代如此之新,而人心却依然是旧的。
承认我们的旧,体察我们的匮乏,并在快速前行的生活中偶尔保持一个回望的姿态,这样一点奢侈的念想,却构成了李旭散文中的心事,也是他多年来持续写作的根本缘起。
从这部《阅读故土》来看,他的写作是后退的,而他着力经营的那个写作根据地,从实事出发,却又从这种实中生出了一种虚,讲安身,也讲立命,我们读后,无法忘怀,念兹在兹,这就是写作的心力。好的文学,总是一种找心、立命的文学,因为文心与人心相通,有了这一心力的投注,文字才能是温润的、有生命的。确实,李旭通过一种具象的语言为故乡作传,既是记述,也是养心。它所滋养的,首先是自己,甚至他散文的多数篇章,我猜想,也是写给他自己看的。他的文字中,有一种韧性,有一种静谧之气,也有一种平等之心,所以,他能对那些不起眼的农事和乡亲抱以丰沛的感情,并给予庄重的书写。他实在是用一种朴素的方式,为自己的写作和生活重新接续上了它原初的意义,因为对于每一个人的生存而言,经历有时比思考更重要,记住比承受更有价值。
正是在《阅读故土》中,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对故土和童年怀着骨血般感情的写作者,他笔下的亲人、乡土,在一种赤诚的叙述中,真实、庄严地站立在了我们面前,可以说,这既是作者对故土的怀念,也是作者对自我的救赎。我甚至隐约觉得,一个有根的作家,他的一生恐怕总是要写这样一本书的。
这样的散文写作,我叫做“在人间”的写作。李旭没有感染时下那些浮躁的写作风习,而是从容地爬梳记忆,向下扎根,以接续上地气,进而使自己的写作,有一个牢固、宽阔的地基。甚至他花很多苦功做那些烦琐的案头工作,把农事凝望、记忆唤醒,用自己的沉实和细腻,在语言中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小小的精神居所。正如沈从文说他自己的写作就是为了给人性建造一座小庙。我想,从李旭的写作,也看出了这样的志向,他是想在一种回忆和书写中重新辨识生活、认识自我,也为自己找寻一个观察世界的角度,让散文在平常的外表下蕴含了不平常的精神空间。
这样的散文写作,以实事照见了人生的底色。所谓实事,即经验和细节,它记述生活本相,雕刻人物内心,表现于散文写作中,就是重叙事、轻抒情,这是散文中最为常见、也最具特色的写作风格。我读散文,是喜欢这种有节制的情感抒发的。没有节制,散文就会流于滥情,走向浮浅,而失却文字的真和美。当下的散文,曾一度过于抒情,行文中,往往肆意地升华、拔高,散文的酸腐、空泛之气日盛,心灵的真实和朴素的经验日少,散文家的嗓音中,已很难找到本应有的自然、随意、漫不经心的音调。要想恢复这种平实的声调,就需要通过强化散文的叙事功能,以节制情感的表达。从《阅读故土》中我读到了这些,他以隐忍的笔写生命中的至痛,以平静、舒缓的语言写出故土小人物不平凡的一生。他不急于抒情,他进入的是回忆的情境,他需要通过一种讲述,让那些人和事在“我”的记忆中,重新变得清晰起来。虽然情感的锋芒被悄悄地敛去了,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反而是那些场景、细节和事实,并令人回味不已。
比如他在《药引子》、《雨灵儿》、《姐姐的那块人造棉》、《塞翁失马新传》、《决策生命》、《癌变惊魂》等篇什中对父亲、母亲、妻子、姐姐以及后辈雨灵儿这些生命中至亲的人物书写,类似的话题,很多作家都写过,而且笔力沉厚者,都能把它写得如泣如诉。李旭在这些篇什里的特别之处,并不在于他的情感抒发比别人更宏大,而恰恰在于他坚持用一种克制的方式来讲述,他以一种直白其心的方式,写出了这些人的艰辛、困苦、善良和温情,叙述平实、真切,情感的锋芒被悄悄地敛去了,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反而是那些场景、细节和事实,以及他们对生命的理解:宽容、慈悲和常人所没有的坚韧。这些散文,包括那些描写匠人、老师的《康保匠人》、《走不完的师生路》,以及印象中的一条狗和马的《怀念黑子》、《枣红马祭》,甚至在他为数不多的写景散文《坝上彩虹》中,它们每一篇的后面,都有一个人,这个人不是虚浮的、摇晃的,而是由许多事实、经验和细节构筑起来的真实的人。一旦这个背后的人站立起来了,作者即便把情感藏得再深,也仍旧会有情感的波纹,在作品里涌动。
这个情感的波纹就是在真情的追忆中,把情,理,事实,三者交织在一起,用物质的细节,来论证一个精神的存在。这样,李旭就为自己的散文写作构筑起了坚实的物质外壳,他的散文精神也由此建立。现在的很多散文,根本弊病就是缺乏有力的物质外壳,而一味地感怀,沉思,感慨,怨叹,激愤,基本的表达方式是升华,朝一个假想的精神目标一路务虚下去,但我们却看不到他写作的物质基础究竟建基于哪里。没有物质外壳的散文,就像是没有身体的灵魂一样,是没有家的,极不真实。
李旭的散文虽多从平常事说起,但读下去就会发现,他的散文里,活跃着很多坚实的细节和经验,这才得以支撑起他散文的精神河床。今天的散文并不缺少精神性的抒写,缺的是有说服力、有信任感的,经过了内心省察的事实、经验和细节,正是它们在散文中的存在,才使作者在精神和情感的表达上变得面貌清晰,才能与读者建立起阅读信任感,让他们听到那些从胸襟中蜿蜒而出的真实的声音。
我反对散文过度务虚,相反,只有把散文写实了,并扎根于物质的根据地了,作家的情感和精神的抒发,才有真实、可信的来源。材料不可靠,读者的阅读信任感就无从建立;物质外壳出现了破绽,精神的核心也就无处藏身。藐视物质的人,他笔下的灵魂一定也是空洞的。当然,好的散文,在物质外壳(事实、经验和细节)里面,还要有作家独特的精神发现和心灵体验——这是散文写作最重要的两个维度,缺一不可。这部《阅读故土》,就真实地见证了这一点,并具有了散文本应有的松弛、自在、赤诚的品质。
前面我提到,这部《阅读故土》是一部有声音的书,它所发出的声音,压抑,沉重,当然也有温情,幽默,也有乐观,自得,有仁慈,也有阴暗和隐忍的时候——这些混杂在一起,就构成了真实的日子或生活,人会消失,但日子在继续、生活在继续,这才是生命长河中最伟大的力量。
从李旭的这部散文中,我读出了作家以真切的情怀在向故乡、亲人致敬。当然,即便李旭以写作的方式郑重地向故乡、亲人致敬,那也不过是一次虚拟的精神还乡,当作家的身子真实地站立在故土、祖屋面前时,他有的也只是矛盾和茫然而已。就此而言,《阅读故土》也是一曲故土的挽歌。在这曲挽歌中,那个无处还乡的人终归成了精神的游子,他注定只能在回忆和想象中亲见故土了。从存在论的意义上说,每个人都是游子,他既需要一次精神远游,也需要一次精神还乡。只是,诚如卡夫卡所说,有天堂,但没有道路,或者说,通往天堂的道路已经因为人的失败而被腐蚀了,那个精神的伊甸园,我们永远也回不去了。文学是写个体在世的境遇,其中,流离和还乡正是其核心主题。在李旭的散文的背后我们隐约读出作家的存在感,那就是在俗世生活的描写中不断在精神上“还乡”。
真实地写出一段人生,并为一种朴素的人格加冕,是文学能以感动人的核心品质。而在一种生活背后,看到那条长长的灵魂的阴影,咀嚼它的幸福和悲伤,并思索它的来路和去处,是文学得以重获心灵深度的重要通道。
从这个角度看,李旭确实写出了一本很多人都想写的书。我也听到了一种生命中仁慈的声音,仿若那片故土寂静而绵延的人间声响。
是为序。
201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