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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统治思想与治国理论

第一节 秦始皇的君权至上论

一 君权至上,皇帝独裁

一代雄主秦始皇,姓嬴名政,生于秦昭襄王四十八年(公元前259年),死于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虽然只活了50岁,却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空前伟业:是他“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以十年之功灭亡了韩、赵、魏、燕、楚、齐六国,第一次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中国的统一;是他建立了以皇权为中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使黔首自实田”、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等措施,对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历史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和民族的融合与统一,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这些功业就使他成为一代英主,一个登上时代巅峰的光彩夺目的巨人。然而,他同时又是一个空前的暴君,因为他那些即使看起来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活动,如伐匈奴、筑长城、平百越、凿灵渠、修驰道,也因远远超出百姓的承受能力而成为暴行,更不用说那些建阿房宫、修骊山墓等纯粹为自己生前死后的享受而劳民伤财的残民害物的虐政了,而“焚书坑儒”更以令人发指的残忍铸就了他暴君的形象。一个巍巍如昆仑的空前统一、强大的帝国,只存在了15个年头就被农民起义的洪涛巨浪吞没,秦始皇的暴政显然难辞其咎。

秦始皇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思想家,但他的政治思想却展示了丰富的内涵和个性特征。

就世界观而言,秦始皇是一个有神论者。冯友兰认为他笃信法家学说,强调“力”与“威”,批判鬼神迷信。[92]证据是秦刻石中的这样一段话:“古之五帝三王,知教不同,法度不明,假威鬼神,以欺远方,实不称名,故不久长。”似乎秦始皇已经接近无神论了。实际上,以法家思想指导建国行政的秦始皇却没有继承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无神论自然观,而是一个笃信天神地祇、神仙方术的有神论者。统一全国后,他全盘继承了西周和秦国以及齐国八神等的祭祀,从四个至高无上的白帝、青帝、黄帝、炎帝,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的自然崇拜,再到古圣先贤的名人崇拜,应有尽有,构成了一个多神崇拜的神仙世界。这说明,秦始皇虽然在政治上建立了唯我独尊的皇帝制度,建立和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但在神的世界,却还没有建立起一个以上帝(天)为最高主宰的等级森严的一元化的秩序,仍停留在多元神崇拜的阶段。

在社会历史观方面,秦始皇相信五德终始说。产生于西周时期的五德终始说将木、火、土、金、水五种元素之间的关系说成比相生、间相胜。这种对这五种元素物理性能表面观察得出的结论,本来就是不科学的。可是,到了战国时期的邹衍那里,他又将这种元素之间的非科学的关系推衍到解释朝代的更替,认为每一个王朝代表一德,如虞舜为土德,夏为木德,殷为金德,周为火德,其更替的顺序是间相胜。显然,以五德之运解释王朝的更替是一种神秘主义的命定论的历史观,但秦始皇对此深信不疑。究其原因,一方面由于五德终始学说早在战国时期就在各国间广泛流行,对思想遗产十分贫乏的秦国不能不产生影响,如《吕氏春秋》中就融入了这种思想;另一方面,秦国在统一六国的过程中,秦军也将各国有名望的知识分子传送到秦国的首都咸阳,这些人就是秦皇朝初期70多个博士的主要来源,其中不乏方士和阴阳家,他们对秦始皇钟情五德终始说起了促进作用。大概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前就思谋自己的王朝所承之运,所以统一之后在确立各种制度时他就选定水德之运。因水的终数为六,他就规定秦朝数以六为纪,以十月为岁首,衣服旄旌节旗尚黑,将黄河改名“德水”。又因为五行的方位水居北,季节对应为冬季,进而与法家的刻薄寡恩联系在一起。秦始皇想必对自己所承之运的选定十分得意,但他忘记了,既然五德之运周而复始的运行是个规律,秦朝的水德之运也是不能长久的,他的一世、二世直到万世的预期也就只能是自欺欺人的梦呓了。

秦始皇的政治思想有两个最重要的支点,一个是君权至上,另一个是皇帝独裁。

在秦始皇看来,天下国家是嬴姓家族的独占品,全国的土地臣民,都属于他家的私产:“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夏。人迹所至,无不臣者。功盖五帝,泽及牛马。莫不爱德,各安其宇。”所以君位绝对排他,必须世袭,“朕为始皇帝。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93]他建立的皇帝制度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同样是为皇室服务并围绕着皇室的利益旋转,如同前面已经指出的,整个中央政府机构的设置,鲜明显示了家、国同构,家、国不分的特点,因为为皇室服务的机构明显多于为国家服务的政务机构。在三公以下的专门机构中,太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宗正、少府、将作少府、侍中、常侍、给事中、太子少傅、太傅、詹事等,基本上都是为皇帝和他的家族服务的。在流传至今的秦刻石文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秦始皇功业的歌颂。

秦始皇二十八年的泰山刻石文:

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大义休明,垂于后世,顺承勿革。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夙兴夜寐,建设长利,专隆教诲。训经宣达,远近毕理,咸承圣志……施于后嗣,化及无穷……

琅邪刻石文:

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皇帝之功,勤劳本事……普天之下,抟心揖志……日月所照,舟舆所载,皆终其命,莫不得意。应时动事,是维皇帝。匡饬异俗,陵水经地。忧恤黔首,朝夕不懈。除疑定法,咸知所辟。方伯分职,诸治经易。举错必当,莫不如画。皇帝之明,临察四方。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细大尽力,莫敢怠荒。远迩辟隐,专务肃庄。端直敦忠,事业有常。皇帝之德,存定四极。诛乱除害,兴利致福。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六亲相保,终无盗贼。欢欣奉教,尽知法式。

之罘刻石文:

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外教诸侯,光施文惠,明以义理。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大矣哉!宇县之中,承顺圣意。

圣法初兴,清理疆内,外诛暴强。武威旁畅,振动四极,禽灭六王。阐并天下,灾害绝息,永偃戎兵。皇帝明德,经理宇内,视听不怠。作立大义,昭设备器,咸有章旗。职臣遵分,各知所行,事无嫌疑。黔首改化,远迩同度,临古绝尤。常职既定,后嗣循业,长承圣治。

碣石刻石文:

遂兴师旅,诛除无道,为逆灭息。武殄暴逆,文复无罪,庶心咸服。惠论功劳,赏及牛马。恩肥土域。皇帝奋威,德并诸侯,初一泰平。堕坏城廓,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地势既定,黎庶无繇,天下咸抚。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安所。

会稽刻石文:

皇帝休烈,平一宇内,德惠修长……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六王专倍……遂起祸殃。义威诛之,殄熄暴悖,乱贼灭亡。盛德广米,六合之中,被泽无疆。皇帝并宇,兼听万事,远近毕清……大治濯俗,天下承风,蒙被修经。皆遵法度,和安敦勉,莫不顺令。黔首休洁,人乐同则,嘉保太平。后敬奉法,常治无极,舆舟不倾。[94]

刻石文这些洋洋盈耳的颂歌,将秦皇朝一切空前绝后的伟业全盘推尊为秦始皇的功劳,这反映的恰恰是秦始皇自己君权至上、君权唯一的心声。

与君权至上相联系的是皇帝独裁。秦始皇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就是一个保证皇帝独裁的制度,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这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的主要官员,从中央的三公九卿至地方的郡守、县令等主官,都是由皇帝任命,对皇帝负责。

第二,皇帝是全国武装部队的最高统帅,掌握战、和的大权,他任命高级军官,操控着调动50人以上军队的权力。

第三,全国的行政、司法、监察、财政、军事等所有的权力都掌握在皇帝手里,一切重大的决策最后都由他拍板,“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95]

第四,他公布法律,全国臣民必须一体遵守。他通过经常的诏、诰、命、令、制、敕等指导和规范行政与其他各项事务的运行。

秦始皇的独裁突出表现在他可以凭自己的好恶决定一切。你看,他自己决定皇帝的名号,决定秦朝是水德之运,决定地方行政实行郡县制而不延续封子弟为诸侯王的制度,决定为寻找仙人和不死药而派徐福远航海外。浮江至湘山时,因遇大风,他就“使刑徒三千皆伐湘山树,赭其山”。[96]因燕人卢生“奏录图书,曰‘亡秦者胡也’。始皇乃使将军蒙恬发兵三十万北击胡”,[97]发动了对匈奴的征伐。而“焚书坑儒”的惨剧更是系于他的一闪念。上面征引的那些刻石文也印证了秦始皇牢固的自觉的皇帝独裁的心态。

二 法制与耕战

在秦始皇的政治思想中,也显示了儒家学说的潜移默化的影响。尽管“孔子西行不到秦”,在整个春秋战国时期除了“援法入儒”的儒学大师荀子到秦国周游了一番外,统一前的秦国几乎看不到儒家学者的身影。然而,由于战国时期的儒家已经成为影响广泛的显学,加之统一后有一批齐鲁儒生进入秦帝国的庙堂,致使秦始皇自觉不自觉地受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这突出表现在秦刻石文中对儒学理念的宣扬。如其中多次出现“仁”“义”“圣”“德”等字眼,对礼教的宣传更是不遗余力。如《泰山刻石》中有“大义休明,垂于后世”,“贵贱分明,男女礼顺”。《琅邪刻石》中有“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尊卑贵贱,不逾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这些内容展示的基本上是儒学的观点。其实,刻石文中出现这些儒学政治思想中宣扬仁义教化和贵贱等级的理念,对秦始皇来说并不奇怪。这是因为,战国后期出现的思想领域的综合之势,如《吕氏春秋》之所为,肯定会对秦始皇产生意想不到的影响,更由于,当完成统一、转入和平时期的统治者会发现儒学“严等差,贵秩序”的理论能够起到任何其他学说起不到的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当然,秦始皇对儒学这种功用的认识还远远不够。不过,处在由战争到和平的角色转换中的帝王,他对儒学中部分有利于其统治的内容加以吸纳则是顺理成章。

当然,对秦始皇政治思想影响最大的是法家思想。在战国时期的所有思想流派中,对秦国影响最大的是法家。自从商鞅携李悝的《法经》入秦协助秦孝公变法以后,秦国君臣上下都认识到法家学说在富国强兵上立竿见影的作用,由此形成了秦国以法家思想指导治国理政的传统。秦始皇登基以后,接连不断、规模越来越大的对六国的战争则进一步强化了这个传统。他从耳濡目染到身体力行,可以说法家思想已经渗透到他的骨髓和血液中。所以他的思想是“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98]他相信法,迷信法,认识到夺取政权靠武力,维持政权除靠武力外,就是靠法了。在秦刻石文中,他一再强调自己制定各种法规的英明和法制的重要。什么“皇帝临位,作制明法”,“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什么“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除疑定法,咸知所辟”,什么“大圣作治,建定法度,显著纲纪”,什么“秦圣临国,始定刑名,显陈旧章。初平法式,审别职任,以立恒常”,[99]等等,简直就是激情满怀的法制颂歌。秦始皇以法治国理政的思想完全是出于一种自觉意识。由于过于钟情甚至偏爱法制,就使他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道德对于稳定社会秩序、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作用。前面提及儒家提倡德治的思想对秦始皇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实在太微弱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他压根就不了解,在规范人们的行为,调节人与人的关系上,法制固然重要,但缺了道德伦理,相对和谐的人际关系是建立不起来的。秦始皇君臣在统一全国后着力进行法制建设,建立了以刑法为核心的涉及民法、行政诉讼法等内容的较完整的法制体系,这当然是十分必要的。但是,由于对道德伦理认识的偏颇,忽略了道德建设,致使君臣之间、皇族内部几乎不存在道德亲情的联系,其结果是统治阶级内部层出不穷的恶斗、杀戮戕害了秦帝国的机体,也就大大削弱了秦朝统治集团协和一致对付反叛者的能力。最可悲的是,当秦朝被起义军撕下最后一页日历的时候,经营数以百年计的秦帝国竟找不到一个为之殉节的忠臣义士。

秦始皇一方面认为凭借严刑峻法可以治国安邦,另一方面认为通过强化耕战能够富国强兵。所以,在他的字典中,特别钟情与战争相连的“力”与“威”。在史书保留下来的秦始皇有限的言论中,充满着对“力”与“威”的称颂,洋溢着握有“力”与“威”为所欲为的豪情。其中还蕴含着对统治权合法化的解释。他在命群臣议帝号时,多次讲到对六国“兴兵诛之”,“举兵灭之”,最后洋洋得意地说:“寡人以渺渺之身,兴兵诛暴乱,赖宗庙之灵,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100]在秦刻石文中,也不乏这方面的内容:“六国回辟,贪戾无厌,疟杀不已。皇帝哀众,遂发讨师,奋扬武德。义诛信行,威□旁达,莫不宾服。”“圣法初兴,清理疆内,外诛暴强。武威旁畅,振动四极,禽灭六王。”“遂兴师旅,诛戮无道,为逆灭息。武殄暴逆,文复无罪,庶心咸服。”“六王传倍,贪戾慠猛,率众自强。暴虐恣行,负力而骄,数动甲兵。阴通间使,以事合从,行为辟方。内饰诈谋,外来侵边,遂起祸殃。义威诛之,殄熄爆悖,乱贼灭亡。”[101]这些思想显然是法家“武力万能”论的张扬。秦始皇生于乱世,从其记事之时起就目睹了无数的战争和死亡,更多的是感受到战争的胜利带来的喜悦,尤其是认识到了用战争手段解决矛盾较之其他手段更干脆利落和痛快淋漓。所以,他歌颂“力”与“威”,对统一六国的战争情有独钟。统一之后,他又发动了北伐匈奴和南平百越的战争,深信战争之神会永远给他带来好运。

与“战”相联系,他也十分重视“耕”。他知道农业经济的地位,明白国富兵强主要靠农业经济的发展。而只有国富兵强才能为“战”提供持久而有力的支撑。为此,他宣布“使黔首自实田”,以实现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同时实行“上农除末”的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刻石文中,他对自己实行的政策也充满自信与豪情:“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节事以时,诸产繁殖。黔首安宁,不用兵革。”“男乐其畴,女修其业,事各有序。惠被诸产,久并来田,莫不所安。”[102]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上农除末”的政策对于稳定农民的地位,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显然具有积极作用。但是,秦始皇的实际活动却背离了他的初衷,他加给农民的沉重的赋役负担使“上农”成了一句空话,他建立的皇朝最后也被他所“上”的广大农民掀起的狂涛巨浪席卷而去。

第二节 李斯的专制集权论

一 李斯其人其事

李斯(?—前207年),楚国上蔡(今属河南)人,生于战国末期,曾与韩非一起师事先秦时期最后一位儒学大师、百科全书式的大思想家荀子。与荀子“援法入儒”不同,他的这两个弟子沿着老师的学术路子急剧前行,彻底摈弃了儒家思想,成为法家阵营的双子星座:韩非是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其大成者,而李斯则是实践法家学说的成功的政治家。

战国七雄,对垒互峙,以频繁酷烈的战争和纵横捭阖的外交斗争,将当时的文士和武士召唤到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在李斯身上,更集中体现着这类士人对权力和富贵的贪得无厌。他在辞别自己的老师只身入秦时讲了这样一段话:

斯闻得时无怠,今万乘方争时,游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处卑贱之位而计不为者,此禽鹿视肉,人面而能强行者耳。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贫困。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恶利,自托于无为,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将西说秦王矣。[103]

显然,在李斯眼里,人生最大的荣耀莫过于取得高贵的身份,最大的快乐莫过于荣华富贵,这就是他以一介布衣之士前往谋臣如雨、猛将如云的秦国的最大动力。

李斯来到秦国时,13岁的嬴政刚刚从他的父亲庄襄王那里继承尊位,朝政大权操纵在丞相吕不韦手中。李斯看准机会,投到吕不韦门下做舍人,不久即被吕推荐为郎官,走进宫廷,获得在秦王面前展示才能的机会。九年后,发生了嬴政清除嫪毐和吕不韦集团的斗争。李斯毫不犹豫地斩断与昔日主人吕不韦的恩义,成功度过此次政争并得以晋升。但随即发生韩国人郑国以修渠疲惫秦国的阴谋败露,秦王怒下逐客令,要求所有非秦国的客卿离开秦国。被逐之列的李斯在束装就道时呈上《谏逐客书》的名文,直言不讳地指出逐客是弱己资敌的蠢行:“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104]这篇言辞激烈的上书竟使嬴政收回成命,已经踏上归途的李斯又回到秦王身边。但不久,又一桩事件危及李斯的地位:他的同窗韩非来到秦国并得到了秦王的信任。李斯于是与姚贾合谋,假秦王之手将韩非送上不归路。

李斯来秦国的十多年间,凭着自己敏锐的洞察力和心狠手毒的决断,三次顺利度过厄运。这表明,只要能获得权势和富贵,他是从来不顾信义并翻云覆雨的。李斯阴毒卑劣的品格,对权势发疯般地追求,恰恰成为他不断升迁的秘诀。经过这几次事件之后,李斯已经从秦王那里取得了不容置疑的信任,开始了他事业的黄金时代。

这时,秦国统一六国的大势已经不可逆转。李斯力促秦王抓住机遇,猛力推进统一进程,建议秦王军事与政治外交手段并用,间谍和刺客同行,使秦国以十年之功完成了统一六国的大业,李斯也由长史晋升至廷尉的高官。

秦朝建立后,在国家实行何种行政体制的辩论中,李斯力主郡县制,反对分封诸侯,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又推动秦始皇实行“焚书坑儒”的思想文化政策,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施政原则推到极致。从公元前221年秦朝统一全国,到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寿终正寝,11年间,李斯追随雄才大略的秦始皇,一方面为巩固国家统一,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立下不朽功勋;另一方面,也促成了秦始皇许多劳民伤财、破坏生产、毁灭文化、残酷压榨剥削劳动人民的举措的出台。如果说,秦始皇是一个“功大过亦大”的杰出封建帝王,那么,李斯也是一个功过不相掩的杰出政治家。如果李斯与秦始皇一同死去,他们的功过就几乎不分轩轾,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紧密相连。然而,李斯却比秦始皇多活了两年,这最后的两年,李斯却没有留下半点值得称道的业绩。李斯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中,先是在赵高胁迫下参与沙丘政变,将秦始皇儿子中最昏庸的胡亥扶上皇位。继而,向胡亥兜售“督责之术”,变本加厉地推行秦始皇的误国虐民的政策,再后被赵高诬为“谋反”,遭遇灭族的大祸。

作为杰出的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家,李斯的身上充满复杂的矛盾:既表现了布衣之士不择手段地追求富贵利禄的丑恶嘴脸,又显示了他毫不隐讳自己人生目标的坦诚。由于他看重的是“利害”而不是“道德”,所以卖主求荣、恩将仇报、落井下石、翻云覆雨之类恶行在他身上具有突出表现。列宁曾说过,说恶创造历史比说善创造历史更深刻。在一定条件下,对权势和财富的追求能够成为促进历史发展的杠杆,而在另一种条件下,这种追求又会成为导向死亡的起搏器。这两种作用,恰恰在李斯前后的历史中得到了统一。

二 “焚书坑儒”与“督责之术”

李斯的政治思想,可用皇帝绝对专制独裁集权论概括。

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主要推手就是李斯。皇帝制度、中央的三公九卿为标志的丞相制度的建立,他是主要参与者;地方的郡县制度,他是第一个起决定作用的人物。《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

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不管郡县制看起来较分封制有多少优势,促使李斯促成这一制度的是他心中坚定的皇帝专制集权理论。之后,他陪伴秦始皇走遍全国许多重要地方,亲手写下了那些丰赡富丽、对秦始皇极尽歌功颂德之能事的刻石文。这些大文中荡漾的依然是君权至上、天王圣明的颂圣意识。

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李斯建议并推动了“焚书”的举措:

始皇置酒咸阳宮,博士七十人前为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始皇下其议。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责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105]

随着秦始皇一声令下,焚书的烈焰在全国各地燃起,许多珍贵的典籍化为灰烬。次年,又发生在咸阳坑杀儒生460多人的事件。史籍虽未明载此事与李斯有什么关系,但依其当时的政治地位和思想倾向看,他成为此一暴行的积极参与者当不会有疑义。这场被称为“焚书坑儒”的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空前浩劫,李斯罪不可逭。指导李斯如此决策行动的是思想文化上的专制主义,即要求全国臣民必须与秦朝皇帝和政府在思想和言论上保持绝对一致。这里,李斯和秦始皇要求统一思想的初衷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用诛杀知识分子、毁灭历史和文化的血腥的文化专制主义的暴行和愚民政策来达到这一目的,却不能不说是政策上的重大失误。并且,思想本来就是多元的,绝对统一根本不可能。“焚书坑儒”之举,是中国历代统治者“集权力于一人,集思想于一个脑袋”的第一次尝试,从此开了一个恶劣的先例。

李斯参与赵高主导的沙丘政变,将秦始皇最昏庸的儿子扶上皇位,已经是与魔鬼结盟,大错而特错了。胡亥上台后,变本加厉地推行秦始皇祸国殃民的暴虐政策,继续“作阿房之宫,治直道、驰道,赋敛愈重,戍徭无已”[106],使本来已经尖锐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由此引发了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七月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大起义。当东方烽烟遍地,秦朝的末日就要来到的时候,胡亥想到的不是如何挽救危机,而是要李斯向他传授“长享天下而无害”的秘诀。这时的李斯,或者冒死犯颜直谏,规劝二世改弦更张;或者昧心地投二世之所好,使二世在残暴肆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实际上,李斯选择的却是后者。面对胡亥的请益,李斯呈上了他精心炮制的奏书,建议二世全面推行“督责之术”:

夫贤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是故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也。能穷乐之极矣,贤明之主也,可不察焉!故申子曰“有天下而不恣睢,命之曰以天下为桎梏”者,无他焉,不能督责,而顾以其身劳于天下之民,若尧、禹然,故谓之“桎梏”也。夫不能修申、韩之明术,行督责之道,专以天下自适也,而徒务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则是黔首之役,非畜天下者也,何足贵哉!夫以人徇己,则己贵而人贱;以己徇人,则己贱而人贵。故徇人者贱,而人所徇者贵,自古及今,未有不然者也。凡古之所为尊贤者,为其贵也;而所为恶不肖者,为其贱也。而尧、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随而尊之,则亦失所为尊贤之心矣,夫可谓大谬矣。谓之为“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责之过也。故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者,何也?则能罚之加焉必也。故商君之法,刑弃灰于道者。夫弃灰,薄罪也,而被刑,重罚也。彼唯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是故韩子曰“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镒,盗跖不抟”者,非庸人之心重,寻常之利深,而盗跖之欲浅也;又不以盗跖之行,为轻百镒之重也。抟必随手刑,则盗跖不抟百镒;而罚不必行也,则庸人不释寻常。是故城高五丈,而楼季不轻犯也;泰山之高百仞,而跛□牧其上。夫楼季也而难五丈之限,岂跛□也而易百仞之高哉?峭堑之势异也。明主圣王之所以能久处尊位,长执重势,而独擅天下之利者,非有异道也,能独断而审督责,必深罚,故天下不敢犯也。今不务所以不犯,而事慈母之所以败子也,则亦不察于圣人之论矣。夫不能行圣人之术,则舍为天下役何事哉?可不哀邪!且夫俭节仁义之人立于朝,则荒肆之乐辍矣;谏说论理之臣闲于侧,则流漫之志诎矣;烈士死节之行显于世,则淫康之虞废矣。故明主能外此三者,而独操主术以制听从之臣,而修其明法,故身尊而势重也。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是以明君独断,故权不在臣也。然后能灭仁义之途,掩驰说之口,困烈士之行,塞聪揜明,内独视听,故外不可倾以仁义烈士之行,而内不可夺以谏说忿争之辩。故能荦然独行恣雎之心而莫之敢逆。若此然后可谓能明申、韩之术,而修商君之法。法修术明而天下乱者,未之闻也。故曰“王道约而易操”也。唯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107]

李斯的这份奏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他政治思想的宣言书,将皇帝绝对专制独裁集权的理论,浓缩在“督责之术”四字之中。这一理论的基本要点是:一是君主的尊贵表现在他可以为所欲为,而为达到这一点就必须要求全国臣民绝对无条件地围着君主的利益旋转,纵使为君主的享乐而牺牲千百万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这就叫“以人徇己”;二是为了要全国臣民都为君主的利益乖乖地牺牲一切,必须厉行“督责之术”,使群臣百姓在严苛残酷的刑罚下“救过不给”,终日在惶惶不安、惊恐疑惧中打发日子,自然不敢生出逆反之心,更不会有造反之行,天下自然也就永久平安无事了;三是君主需要的是为所欲为、肆无忌惮和无耻之极的“荒肆之乐”“流漫之志”“淫康之虞”,因而对于“节俭仁义之人”“谏说论理之臣”和“烈士死节之行”一概予以摈斥,他认为最合格的臣民只能是在严刑峻法下战栗不已的百顺百依的奴才。显然,李斯提倡的这套统治理论,是脱掉一切伪装的刑罚暴力万能论,是一种公开以荒淫无耻为无上光荣的享乐论。它将独裁专制、残忍无情、骄横霸道、荒肆淫逸说成是皇帝应该拥有的权力,并对这种拥有进行了最荒谬、最无理、最霸道的论证。对此,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二世》中无限感慨地评论说:“苟非二世之愚,即始皇之骄悖,能受此言而不谴乎?斯抑谓天下后世之不以己为戎首无所恤乎?无他,畏死患失之心迫而有所不避耳。”李斯向二世兜售这套政治理论,尽管有“畏死患失之心”驱使,但作为一个笃信法家学说的政治家,这份上书其实更多反映了他真实的理念。李斯宣扬的这套阴森恐怖的暴力统治术还真的博得了胡亥的欢心,他马上将其贯彻到自己的政治实践中去,“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进一步激化了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然而,可悲的是,李斯最后恰恰死于他发明的“督责之术”,不过,使用此术的不是他自己,而是他教导的胡亥与那个比他对此术的理解和运用更胜一筹的赵高。

这里附带讲一下赵高的政治思想。

赵高的祖先原是战国时期赵国的宗室贵族,不过到他祖父之时,与赵王的血统关系已经相当疏远了,只是“诸赵疏远属”。他们这一枝可能在他祖父一辈流落到了秦国。赵高的父亲因为触犯《秦律》被处以宫刑,留在宫中服役。其母“被刑戮,世世卑贱”,在宫中做奴婢,大概与别人“野合”生了他们兄弟,尽管他们都随父姓赵,但血统已经说不清了。按照秦国的法律,赵高兄弟也被处以宫刑,留在宫中做宦官。赵高聪明过人,诡异多才,并且特别善于窥伺别人,尤其是君王的心理活动,投其所好,因而得到了秦始皇父子的赏识和重用。因为秦朝是一个“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国度,赵高就特别重视《秦律》的学习和研究,“通于狱法”。因为他在秦始皇身边服务,每天经手大量的文件,所以他既重视文化知识的学习,又刻意练习书法。他写的《爰历篇》和李斯的《仓颉篇》、胡母敬的《博学篇》成为政府规定的学童的识字课本。显然,赵高身上所展现的这两大优势正是吸引秦始皇眼球的所在,再加上赵高工于心计,狡黠奸猾,处处讨得秦始皇的欢心,他就被秦始皇任命为中车府令。这个官职虽然秩级不高,与丞相、御史大夫等“三公”之类高官不可同日而语,但却极其重要,因为他如同皇帝的贴身秘书,并且掌管符玺,因而极易假皇帝之权而行一己之私。不用说赵高在这个职位上周到而恰到好处的服务赢得了秦始皇的绝对信任,而且秦始皇的一举一动也逃不出赵高的眼睛。赵高看到秦始皇特别喜爱小儿子胡亥,经常将他带在身边,就利用职务之便接近胡亥,并应秦始皇之命向胡亥传授法律知识。如此一来,赵高就得到了秦始皇父子两代的信任。正因为如此,所以当赵高犯下死罪并被审判官蒙毅判处死刑之后能获得秦始皇的赦免,并且官复原职。正是因为赵高摸透了秦始皇父子两代的脾性,不断投其所好,使他们将赵高认作忠贞不贰且才能卓越的奴才。赵高以其奸佞之才在秦始皇父子那里不断步步高升,最后登上丞相的宝座,使得他能够在秦始皇死后为所欲为,加速了秦皇朝灭亡的步伐。

赵高不是思想家,而是一个聪明绝顶、狡诈万端的巨奸大憝。他的政治思想突出表现在他诱使胡亥和李斯参与沙丘政变的密谋中。你看他诱使胡亥背叛父亲遗嘱、弑兄杀弟,通过政变手段夺取帝位时说的话:

臣闻汤、武杀其主,天下称义焉,不为不忠。卫君杀其父,而卫国载其德,孔子著之,不为不孝。夫大行不小谨,盛德不辞让,乡曲各有宜而百官不同功。故顾小而忘大,后必有害;狐疑犹豫,后必后悔。断而敢行,鬼神避之,后有成功。愿子遂之。[108]

再看他诱使李斯背叛秦始皇遗嘱参与政变时说的话:

盖闻圣人迁徙无常,就变而从时,见末而知本,观指而睹归。物固有之,安得常法哉!方今天下之权命悬于胡亥,高能得志焉。且夫从中制外谓之惑,从下制上谓之贼。故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此必然之效也。君何见之晚?

上下合同,可以长久;中外若一,事无表里。君听臣计,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必有乔松之寿,孔、墨之智。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善者因祸为福,君何处焉?[109]

这里赵高对胡亥讲的话反映的是他的帝王政治学:为了取得帝王之位,弑君杀父在所不惜,成功就是一切,成功就是“大行”和“盛德”。赵高对李斯讲的话反映的是他的臣子政治学:臣子对君王没有道德责任,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富贵利禄,什么背主求荣、出卖朋友的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可以看出,在赵高的政治准则中,道德已经被驱除静尽,只剩下了权势和利禄在向人们发出狰狞的狂笑。

第三节 “汉承秦制”与高帝、文帝、景帝君臣的政治思想

一 高帝的政治思想

西汉王朝的开国之君高帝刘邦(公元前256—前195年),是一个出身富裕农民家庭的草莽英雄。他以秦朝的一介基层小吏泗水亭长参加反秦的武装起义,到最后登上西汉皇朝开国皇帝的宝座,在激烈的战争中经历了七年的血雨腥风的拼搏。之后,他又做了八个年头的统一国家的皇帝,并在身后留下了一个在中国和世界历史上影响深远的汉朝,因而成为中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几个功业辉煌的帝王。

刘邦是一个杰出的政治家,但他本人并没有通过著述表达系统的政治思想。我们只能从他的政治实践中推绎他的思想。

刘邦的青年时代正值战国末期,其时,尽管思想领域中的百家争鸣还在激烈地进行,但由于法家思想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建立封建政治经济制度的要求,因而逐渐受到各国统治者的重视。秦朝统一全国后,推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思想文化政策,把凡有志为他服务而博得一官半职的人们都吸引到法家思想的轨道上来。刘邦作为经历战国时代的秦朝基层小吏,一开始就成为秦始皇的热烈崇拜者,“大丈夫当如是也”,法家思想先入为主地成为他头脑的主人显然是不足为怪的。所以,虽然他在起义反秦时高举“伐无道,诛暴秦”的旗帜,但他建立的新皇朝在政治经济制度上却是“汉承秦制”,而在政治思想上的表现则是对暴力万能论的笃信不疑。你看,当陆贾在他面前谈论《诗》、《书》,为儒家思想进行宣传时,他不屑一顾,破口大骂,毫不讳言:“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与秦始皇一样,以武力夺取天下也是他对自己统治权合法化的解释。因为先秦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大都是在激烈批判儒家学说中发展和完善自己的思想体系的,后来秦始皇更发展到“焚书坑儒”,从政治上对儒生进行迫害和打击。刘邦长期在此氛围中生活,显然深受此风影响。所以他对鼓吹“仁义治国”的儒生和儒家思想有着近乎根深蒂固的偏见。反秦斗争和楚汉战争的岁月,正是需才孔急之时,可是刘邦见到儒生竟把人家的儒冠拿来当溺器,每谈及儒生几乎都大骂一通。郦食其其实是个纵横家,其思想中虽然有点儒家成分,但相当驳杂。他知道刘邦的脾性,所以拜见刘邦时不敢承认自己是儒生,而说是“高阳酒徒”。但是,由于他对刘邦兜售德、义之类儒家的治国理念,刘邦还人前背后地骂他为“竖儒”。如公元前204年(高祖三年),当郦食其建议刘邦封六国后裔为王的弊端被张良点破之后,刘邦就大骂:“竖儒,几败而公事!”[110]叔孙通的确是一介儒生,因为他按照习惯着儒服,刘邦就很不高兴,逼得他赶快改穿楚式的短衣,以与刘邦的楚人身份缩短距离,以讨其欢心。在楚汉战争期间,叔孙通对刘邦陪着百倍的小心。一百多跟随他而来因无官位嗷嗷待哺的弟子虽然不时口出怨言,叔孙通也不敢向刘邦推荐他们做官,而所推荐者大多是剽悍勇猛的赳赳武夫。刘邦直到临终前,在沛宫与自己故乡的父老子弟相聚时,还念念不忘“安得猛士兮守四方”,[111]想到的仍然是武力的功用。

刘邦继承秦朝的政治经济制度,全面复制秦朝的皇帝制度。在他的心目中,皇位世袭是天经地义,而尧、舜禅让则只能是特例。在《手敕太子》中,他说:“尧舜不以天子与子而与他人,此非为不惜天下,但子为不中立耳。人有好牛马尚惜,况天下耶。”[112]在他晚年《与群臣刑白马而盟》的誓约中,更对“刘氏王,功臣侯”作了制度上的规定:“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113]他在中央建立对皇帝负责、为皇帝服务的“三公九卿”制度,在地方建立郡国并行的行政体制,中心目的是维护皇帝专制独裁的中央集权。由于在楚汉战争的岁月里为调动实力派将领的积极性而分封的异性诸侯王与中央集权制度相左,刘邦在建国不久就开始了铲除异性诸侯王的斗争,将昔日功勋卓著的楚王韩信、梁王彭越和淮南王英布送上断头台,逼使燕王卢绾、韩王信走上反叛之路。自己的女婿、鲁元公主的丈夫、赵王张敖虽然忠心耿耿,但也因赵国的部属谋反而被削去王位。这说明在维护皇帝专制和中央集权方面,刘邦与秦始皇是没有区别的。

不过,刘邦毕竟是以秦始皇的对立面出现的,再加上君臣不断总结秦亡的教训,因而他的政治思想与秦始皇相比,又显示出时代所赋予的明显差异。这种变异所展示的是他向黄老治国理念的靠拢和对儒家治国理论的逐步容纳。

由于刘邦以反对秦朝的暴政号召民众,进入咸阳后立即宣布废除秦朝的苛法,制定了较为宽厚的统治政策,这就是著名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约法三章”,从而在客观上自觉或不自觉地显示了向黄老和儒家治国理论的倾斜。高祖二年(公元前205年)三月,楚汉战争正在激烈进行,刘邦在洛阳听了新城三老董公的建议和说教,其中“顺德者昌,逆德者亡”,“仁不以勇,义不以力”,都是儒家的信条,刘邦还是深表嘉许。同时,为被项羽处死的义帝大张旗鼓地发丧,发出了义正词严的讨伐项羽的檄文。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刚刚登上帝位,就处死了在楚汉战争中对自己高抬贵手的楚将丁公,理由是他背叛自己的君王项羽,犯了为臣不忠的弥天大罪。其实,在秦始皇、李斯和赵高这些笃信法家学说的政治思想中,这种道德信条是无足轻重的。在陆贾反驳他“马上得天下”的武力万能论,提出“逆取顺守”、“文武并用”后,他已经意识到夺取天下与治理天下必须采用不同的方针,因而要求陆贾写一部从理论上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的著作,这就是《新语》产生的动因。后来,当陆贾将陆续写出的十二篇《新语》逐次上奏的时候,“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114]显然,晚年的刘邦已经向黄老思想和儒家学说倾斜。他在死前的五个月,即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的十一月,竟以62岁高龄前去孔子的故乡,向这位儒家创始人的灵位献上了太牢的厚礼。刘邦是第一个到孔子灵前朝拜的统一王朝的帝王,这一事实本身就显示一种转折的契机:孔子和儒家学说在封建帝王眼里开始获得肯定和升值,既然汉朝的创业之主可以对孔子投去深情的一瞥,那么,他的后世子孙当然更可以根据需要将孔子推上万世师表的通天教主的尊位。

刘邦的政治思想中明显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有两项内容:一是休养生息,减轻税负,接近儒家的仁政理念;二是论功行赏,求贤用才,展现的是儒家的贤人政治理想。

楚汉战争结束的第二年,即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刘邦下达了“赦天下”的诏令:“兵不得休八年,万民与苦甚,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虽然战争结束,全国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战争造成的灾难却并未消失,“哭泣之声未绝,伤夷者未起”。战争年代的犯法者多数是穷苦无告的百姓,他们正是恢复发展生产最需要的劳动力,除死罪者皆赦免,显然是一件得民心的举措。而更多的举措是轻徭薄赋,为百姓的生产和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为了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实现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刘邦在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下令“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115]这就使秦朝末年和在农民战争以及楚汉战争期间卖身为奴的相当一部分人,恢复了庶人的身份,成为国家的编户齐民。因这个诏书而获得解放的,主要是私人奴婢。这样做,一方面使封建国家得到一大批直接控制的劳动力,从而增加了缴纳租税和服徭役的人数;另一方面也刺激了这批人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创造了活力。与此相联系,公元前202年,刘邦下达了“故秦苑囿园池,令民得田之”的诏书。[116]又于同年下诏“复故爵田宅”:“诸侯子在关中者,复之十二岁,其归者半之。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吏以文法教训辨告,勿笞辱。……军吏卒会赦,其亡罪而亡爵及不满大夫者,皆赐爵为大夫。故大夫以上赐爵各一级,其七大夫以上,皆令食邑,非七大夫以下,皆复其身及户,勿事。”“七大夫,公乘以上,皆高爵也。诸侯子及从军归者,甚多高爵,吾数诏吏先与田宅,及所当求于吏者,亟与。爵或人君,上所尊礼,久立吏前,曾不为决,甚亡谓也。异日秦民爵公大夫以上,令丞与亢礼。今吾于爵非轻也,吏独安取此!且法以有功劳行田宅,今小吏未尝从军者多满,而有功者顾不得,背功立私,守尉长吏教训甚不善。其令诸吏善遇高爵,称吾意。且廉问有不如吾诏者,以重论之。”[117]这个诏书的内容,比较复杂,但主要倾向还是清楚的。一是用复故爵田宅吸引那些聚保山泽的农民回到自己的田园,重新确立对封建国家的隶属关系,增加政府控制的人口。二是以爵七大夫为界,对立有军功的人,进行优待,大力培植军功地主,使他们成为封建国家的阶级基础。所有以上措施,尽管主要是对地主阶级有利,但对贫苦农民也有一定的好处,因为它毕竟为实现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方面是劳动人民的极度贫困,使剥削遇到了难以逾越的天然界限,另一方面,为了给这些刚从战争苦难中侥幸活过来的农民以复苏的机会和希望,刘邦当国时期百姓赋税和徭役的负担与秦末相比,实在是减轻了许多。《汉书·食货志》记载:

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既定,民无盖藏,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于是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而山川园池市肆租税之入,自天子以至封君汤沐邑,皆各为私奉养,不领于天子之经费。漕转关东粟,以给中都官,岁不过数十万石。

《汉书·高帝纪》记载:

二年(公元前205年)二月,“蜀汉民给军事劳苦,复勿租税二岁。关中卒从军者,复家一岁。”

七年(公元前200年),“民产子,复勿事二岁。”

八年(公元前199年)春三月,“令吏卒从军至平城及守城邑者,皆复终身勿事。”

十年(公元前197年)二月,“诏曰:‘欲省赋甚。今献未有程,吏或多赋以为献,而诸侯王尤多,民疾之。令诸侯王、通侯常以十月朝献,及郡各以其口数率,人岁六十三钱,以给献费。’”

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六月,“令士卒以入蜀、汉、关中者,皆复终身。”

高祖七年(公元前200年),刘邦还发布了一个《疑狱诏》,要求对在押罪犯的难决者逐级迅速呈报,以便及时结案,维护犯人的权益:

狱之疑者,吏或不敢决,有罪者久而不论,无罪者久系不决。自今以来,县道官狱疑者,各谳所属二千石官。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所不能决者,皆移廷尉。廷尉亦当报之,廷尉所不能决,谨具为奏,傅所当比律令以闻。[118]

这些资料表明,刘邦是以实际的政策体现他“制民恒产”“利民富民”和公正执法的政治理念的。

刘邦论功行赏、求贤用才的行政理念,主要体现在他对获得封爵的侯王的誓约、《布告天下诏》和《求贤令》的发布。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十二月,他发布了一个《封爵誓》:“使黄河如带,泰山若厉,国以永存,爰及苗裔。”[119]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三月,他又发布了一个布告天下的诏书:

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于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皆令自置吏,得赋敛,女子公主。为列侯食邑者,皆佩之印,赐大第室。吏二千石,徙之长安,受小第室。入蜀汉定三秦者,皆世世复。吾于天下贤士功臣,可谓亡负矣。[120]

以上两个文件,表明刘邦意识到,跟随他打天下的功臣宿将以及各级政府的官员是他统治的基础,必须给予他们物质和荣誉的鼓励,使之无负于刘氏皇朝,继续死心塌地地为之服务。同时他更明白,随着国内和平的实现,国家应该吸收大量社会上的“贤士大夫”,即精英阶层到各级政府做官,于是在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二月发布了《求贤诏》:

盖闻王者莫高于周文,伯者莫高于齐桓,皆待贤人而成名。今天下贤者智能岂特古人乎?患在人主不交故也,士奚由进!今吾以天之灵、贤士大夫定有天下,以为一家,欲其长久,世世奉宗庙亡绝也。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御史大夫昌下相国,相国□侯下诸侯王,御史中执法下郡守,其有意称明德者,必身劝,为之驾,遣诣相国府,署行、义、年。有而弗言,觉,免。[121]

这个《求贤诏》展示的是刘邦贤人政治的理想。再征诸他对叔孙通定朝仪的欣赏和谆谆告诫太子认真读书的敕书,可以看出,晚年的刘邦已经与法家“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思想拉开了距离,与儒家思想日益亲近了。

二 萧何、曹参的政治思想

刘邦在创建西汉王朝的进程中,作为布衣皇帝,率领和锻造了一个布衣将相的群体。他们之中,萧何、曹参、陈平、张良、王陵、周勃、樊哙、灌婴、夏侯婴、叔孙通、郦商、傅宽、靳歙、周绁、张苍、周昌、赵尧等都是才具卓越、贡献独特的人物。但就政治思想而言,可圈可点者,也就是萧何、曹参、陈平、张良、叔孙通数人而已。然而,正是他们决定了汉朝初期的政治走向。

萧何(?—前193年),秦泗水郡沛县(今属江苏)人。他虽然没有显赫的家世,但据“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的秦朝选官制度推断,他能够在秦朝被推择为县吏,估计不会是赤贫之辈。他很可能出身中小地主阶层,并且受过一定的教育。萧何以在沛县做文吏开始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后来参与刘邦领导的丰、沛起义,在起义军中总揽后方的行政和后勤事务,为刘邦一军顺利夺取秦都咸阳和最后战胜项羽、建立汉朝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功勋。所以在刘邦对从义诸臣论功行赏时,他被推尊为第一功臣。

萧何具有宰相之才。公元前206年(高祖元年)十月,当进入秦都咸阳的刘邦一军的将士纷纷跑到秦朝的宫室和府库中抢夺金银财宝时,唯独萧何带着手下官吏悄悄进入秦朝的丞相府,将那里保存的法律文书和各种档案材料全部加以清点接收,以后,“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阸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122]还在楚汉战争激烈进行的时候,萧何就在临时首都栎阳(今陕西富平东南)辅佐太子刘盈,全盘负责后方的事务,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宗庙、社稷、宫室、县邑,稳定了后方的秩序,使社会生产、生活都走上正常轨道。楚汉战争结束后,他协助刘邦,继续为汉皇朝的巩固和发展进行不倦的奋斗。他以著名的《秦律》为蓝本,制定了汉朝的《九章律》和各种规章制度,使行政机制有序运行,各项事业走上稳定发展的道路。

由于萧何没有留下多少展现思想的言论,所以难以归纳出他系统的政治思想,但从他的事功中仍然可以窥见他政治思想的一些内容,其中包括:一是他重视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在行政运作中的作用,所以他在战争进行中就注重制度建设,统一全国后更全面领导和主持了《汉律》及各种制度的制定和推行。例如,他对规章制度的建设细致到天子的服饰,在《汉书·魏相丙吉传》中,有他与其他臣子共上的一个关于天子服饰的奏议,突出说明他对规章制度的重视到了何等程度:

相国臣何、御史大夫臣昌谨与将军臣陵、太子太傅臣通等议:“春夏秋冬天子所服,当法天地之数,中得人和。故自天子王侯有土之君,下及兆民,能法天地,顺四时,以治国家,身亡祸殃,年寿永久,是奉宗庙安天下之大体也。臣请法之。中谒者赵尧举春,李舜举夏,兒汤举秋,贡禹举冬。四人各职一时。”

二是他全面维护皇帝制度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对刘邦,从追随他起事反秦那天起,萧何就义无反顾、忠心耿耿,一切言行都围绕着刘邦的胜利和威势旋转。为了刘邦的胜利,他急不可耐地追回不辞而别的韩信,为的是用他的帅才扫灭项羽的楚军。为了刘邦汉朝的安危,他又毫不犹豫地设计擒杀韩信,因为韩信的谋反之举已经严重威胁到汉帝国的存亡。在汉朝刚刚建立,财政困难、百废待兴的时候,他不惜花费巨资修建体量巨大、金碧辉煌的未央宫,目的是显示汉朝的气势和刘邦作为皇帝的威严。他特别谨守臣道,处处时时维护刘邦的威望和权力,不敢有丝毫的僭越。刘邦死后,他又恭谨地为才智平平的刘盈尽臣子之责,因为在他心目中,“皇位世袭,皇权无限”是天经地义的。

萧何之后,汉帝国的第二任丞相是曹参。他是将黄老之治的理念推向全国的代表人物,留下了“萧规曹随”的佳话。

曹参(?—前190年),秦朝沛县丰(今属江苏)人,是刘邦的同乡和少年伙伴,更是相知极深的莫逆之友。他协同刘邦策划丰、沛起义,在三年的反秦战争和四年的楚汉战争中立下不世之功。在刘邦麾下数以十计的创业之臣中,就军功而言,除了韩信、彭越等独当一面的异姓诸侯王外,他的武功就是最大的了。西汉建立以后,他的最大功绩是相齐九年和相惠帝三年,是推行黄老之治的首席政治家。

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正月,刘邦在解决了楚王韩信以后,开始分封同姓诸侯王。为了有效地控制齐地,他封其外妇之子,在诸子中年龄最大的刘肥为齐王,同时任命曹参为齐的相国。实际上把治理齐国的重任交给了他。曹参担任齐相国之后,为治理这个地广人众的东方大国而煞费苦心。他上任伊始,就邀请齐国有名望的“长老诸生”来到齐都临淄,就如何治理齐国、“安集百姓”献言献策。但应召前来的百余名儒生“人人言殊”,无法达成共识,使曹参一时也难以定夺。后来,他听说胶西有一位姓盖的老人,史佚其名,众人皆称其为盖公,善治黄老学说,很有名望,就以重金聘他来到临淄。曹参虚心向他请教治齐之策,“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123]大大发挥了一通老子“我无为而民自静,我好静而民自正”的思想。这一点正与曹参的想法相契合。他于是让出自己住的正堂供盖公居住,待以殊礼,使这位老人做了自己身边的政治顾问。自此,曹参治理齐国就采用黄老之术,齐国也就成为推行黄老之治的最早的实验基地。

曹参治齐九年,以提倡“无为而治”、带有一定程度放任色彩的黄老之术为指导思想,精心推行以轻徭、薄赋、节俭、省刑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政治经济政策,与民休息,不过多干预劳动人民的活动,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发展生产、安排生活,以恢复遭受战争破坏的社会经济。这种打着“无为”旗号的政策恰恰反映了时代的要求和人民的愿望。因为经过战国时期列国纷争、秦末农民战争和楚汉战争之后,饱受战乱之苦的广大百姓迫切需要一个和平的环境、宽松的政策,使之安居乐业,过上温饱而安定的生活。由于曹参的治齐之策顺应了百姓的愿望,“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124]齐国走上了稳定发展的道路,黄老之术在实验基地结出了累累硕果。

公元前195年(高祖十二年)刘邦病逝,刘盈继位,宣布废除诸侯国的相国职务,改为丞相,曹参由是改任齐国丞相。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汉朝丞相萧何病逝。依照刘邦遗嘱和惠帝与萧何达成的共识,曹参顺利地接掌了汉帝国第二任丞相的职务。上任后,他把自己治齐时所遵奉的黄老思想推广为治理全国的指导原则:“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125]即以不变更政策求稳定,以静制动,在稳定中求发展,用发展进一步促进稳定。他的用人原则是:“择郡国吏木诎于文辞,重厚长者,即召除为丞相史。吏之言文刻深,欲务声名者,辄斥之去。”[126]曹参认为,只有选取此类“谨厚木讷”的属吏,才能奉公尽职,保证刘邦、萧何既定政策的连续性执行。如此一来,尽管丞相府换了主人,但看起来一切如往昔,似乎没有发生一点变化。

曹参的儿子曹□时任中大夫,在惠帝身边服务。惠帝看到曹参任丞相以后不仅没有拿出一点新的法规和办法,而且日夜饮酒,似乎忘记了身上的重担一样,因而怀疑这位元勋大臣看不起自己这位年轻的皇帝。他要求曹□回家问他父亲“何以忧天下?”结果曹□被笞二百。后来惠帝与曹参君臣之间有如下一段有意思的对话:

参免冠谢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乃安敢望先帝乎!”参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之言是也。且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惠帝曰:“善,君休矣!”[127]

表面上看,曹参似乎在真诚地躬践老子的“无为而治”,而这恰恰是对秦朝过分“有为而治”深刻反省的结果。但他的“无为”并非真的无所作为,放弃国家对社会的管理职能,而是在执行既定政策的前提下,以一定程度的放任主义给百姓以发展生产的宽松环境,这在当时应该说是最高明的治国方略了。曹参在丞相任上仅三年就去世了,尽管看起来没有显著建树,但却自觉地确立了黄老思想作为汉帝国政治上的指导原则,也就在事实上为汉皇朝日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其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三 陈平、张良的政治思想

陈平(?—前178年),是汉初布衣将相群中的典型代表人物之一。他历仕三朝,位至丞相,参加了从反秦起义到诛灭诸吕的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军事政治斗争,但自己不仅安然无恙,而且富贵长保,官位无虞。显示出他既善于谋划国家大事,又巧于避祸保身,是一个城府甚深而谋略出众的人物。他是阳武户牅(今山东东明)人,青年时代“好黄帝、老子之术”,后来成为汉初君臣中几个笃信黄老学说、推行黄老政治的著名人物之一。

陈平在秦末农民起义爆发后,即投奔反秦的起义队伍。先跟魏咎,继而转投项羽,楚汉战争开始不久又弃项羽归附刘邦,任护军中尉,行使对汉军将领的监察之权。他为刘邦设计反间计,离间项羽与其头号谋臣范增的关系,使范增离开项羽。又为刘邦设计荥阳突围,使之脱离险境。当韩信要求假齐王的封号时,他与张良建议刘邦满足其要求,使韩信在最后扫灭楚军的战斗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西汉建立后,他追随刘邦,在平定异性诸侯王和对匈奴的战争中屡出奇谋,帮助刘邦取得胜利和脱出困厄。刘邦去世后,他升任丞相,与诸吕虚与委蛇,取得吕后的信任。吕后死后,他协助周勃诛杀诸吕,恢复了刘氏皇统。文帝即位不久,他即一人独任丞相至寿终正寝。在曹参去世后,他与王陵、张良等一起,在惠帝、吕后和文帝时期,坚持了黄老政治的传统,为汉初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经济的走向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陈平作为一个笃信黄老之术的政治家,他的政治思想除了维护“无为而治”的基本原则,保证轻徭、薄赋、节俭、省刑为主要内容的与民休息政策得以持续推行之外,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坚持皇位世袭的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刘氏皇统,对企图改变刘氏皇统的诸吕毫不留情地加以诛杀;第二,坚持政府官员分工论,认为各级官府的每个官员必须各司其职,完成自己分内的工作,既不能越位侵权,也不能推诿塞责。他的这个理念,突出表现在他与周勃的左右相对调和后来周勃的自愿罢相事件中。原来,在策划和实施诛杀诸吕的过程中,陈平和周勃同样立下不世之功,所以在文帝即位后,他们双双被任命为丞相,而陈平居右。此时,陈平感到周勃资格比自己老,功劳比自己高,官职反而比自己低,就建议文帝将他与周勃的职务对调。文帝接受他的要求,晋升周勃为右丞相,位居第一。陈平降为左丞相,位居第二。一次,文帝在朝见群臣的时候,连续问周勃“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天下一岁钱谷出入几何?”周勃皆瞠目结舌不知所对,以致汗流浃背,羞愧难当。当文帝转而问陈平时,陈平回答“有主者”,并从容解释说:“陛下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文帝又追问:“苟各有主者,而君所主何事也?”陈平胸有成竹地回答说:

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左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内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128]

文帝对陈平的回答十分满意。这里展现了陈平的官吏分工思想。他认为丞相作为总理朝政、领导百官的最高行政长官,其任务是协助皇帝掌握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整个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不必事事躬亲,更不能对具体部门的工作越俎代庖。下朝以后,有点无地自容的周勃责备陈平说:“君独不素教我对!”陈平笑着说:“君居其位,不知其任也?且陛下即问长安中盗贼数,君欲强对也?”[129]这次朝对,使周勃知道自己处理国家政务的能力远不及陈平,于是自愿呈请罢相,陈平由是独任丞相,在这个位子上潇洒而游刃有余地掌控着汉帝国行政的运转。

张良(?—前189年),字子房,战国末年韩国人,祖上“五世相韩”。韩国灭亡后,他对秦朝产生了不共戴天的仇恨。为了给被灭亡的韩国复仇,他“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130]公元前218年(秦始皇二十九年),张良和他招募的大力士在阳武博浪沙(今河南郑州北)以铁锥狙击东巡经过此地的秦始皇,因“误中副车”而功亏一篑。他只得逃到下邳(今江苏邳县南)隐藏起来。公元前209年(秦二世元年),他聚众百人,响应陈胜、吴广起义,投奔刘邦领导的起义军,成为汉军中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他出奇计,协助刘邦取宛城,夺峣关,逼降秦王子婴,顺利进入咸阳。之后,他劝刘邦离开珍宝如山、美女如云的秦王宫;在鸿门宴上,他又以世罕其匹的智慧使命悬一线的刘邦化险为夷。再后,在楚汉战争中,他追随刘邦左右,策反英布,使项羽腹背受敌;调动韩信、彭越之军,使两支劲旅在关键时刻参加围歼楚军的决战。又阻止刘邦封王六国后裔,组织多路军力投入歼灭楚军的最后战役,终于使汉军取得最后胜利。汉朝建立后,他力促舍洛阳而都长安。在刘邦谋划的废立太子风波中,他以“四皓”出山的妙计,保住了刘盈的太子地位。面对富贵利禄,他低调行事,舍三万户的封赏,就五千户的留侯,不担任重要官职,最后在优游岁月中安然而逝。张良以自己带有神秘色彩的一生树立了封建社会中帝王之师的一种典型,将超人的智慧与参透生死的明哲结合在一起,既能施展才智,建立功业,又能进退自如,防患避祸,因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张良也是笃信黄老之术的政治家,同曹参、陈平等一起同心协力延续了黄老的政治路线政策。他的政治思想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笃信皇位世袭的皇帝制度,认为嫡长子继承君位有利于政权顺利交接和社会稳定,为此,他才应吕后之请,谋划筹策保住刘盈的太子地位。

二是他尽管出身韩国贵族,但反对以分封诸侯王的办法恢复列国割据的局面,维护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这突出表现在他反对封王六国后裔,认为他们面临的时代已经不是汤放桀、武王伐纣的时候了:

昔汤武伐桀纣封其后者,度能制其死命也。今陛下能制项籍死命乎?其不可一矣。武王入殷,表商容闾,式箕子门,封比干墓,今陛下能乎?其不可二矣。发钜桥之粟,散鹿台之财,以赐贫穷,今陛下能乎?其不可三矣。殷事以毕,偃革为轩,倒载干戈,示不复用,今陛下能乎?其不可四矣。休马华山之阳,示无所为,今陛下能乎?其不可五矣。息牛桃林之野,天下不复输积,今陛下能乎?其不可六矣。且夫天下游士,离亲戚,弃坟墓,去故旧,从陛下者,但日夜望咫尺之地。今乃立六国后,唯无复立者,游士各复归其主,从亲戚,反故旧,陛下谁与取天下乎?其不可七矣。且楚唯毋强,六国复挠而从之,陛下焉得而臣之?其不可八矣。试用此谋,陛下事去矣。[131]

三是他充分认识到国都安放位置对于国家长治久安的意义,所以在娄敬向刘邦提出舍洛阳而都长安的建议后,只有他力排众议,支持娄敬的意见,讲出了一通令人信服的理由:

雒阳虽有此固,其中小,不过数百里,田地薄,四面受敌,此非用武之国也。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沃野千里,南有巴蜀之饶,北有胡苑之利,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诸侯安定,河、渭漕挽天下,西给京师;诸侯有变,顺流而下,足以委输。此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娄敬说是也。[132]

由此可以看出,在刘邦数以十计的臣子中,张良实在是极少数高瞻远瞩而又善于自保的政治家之一。

四 叔孙通的制度秩序思想

叔孙通是秦朝薛县(今山东滕州南)人,生卒年不详。从其受教育程度推断,他起码出身殷实之家。秦朝末年,他以文学征为待诏博士,二世时进为博士。叔孙通既精通儒家经典和古代礼制,又能审时度势,通权达变,没有一般儒生的迂腐之气。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起义的消息传到咸阳以后,二世召集博士诸生30多人,征询他们对此事的看法和对策,大多数人都认定“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建议朝廷迅速发兵剿灭。大概因为这种说法在二世看来“有乖圣治”,听了很不满意。只有叔孙通揣摩到二世的心思,于是投其所好地趋前回答:

诸生言皆非也。夫天下合为一家,毁郡县城,铄其兵,示天下不复用。且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安敢有反者!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何足置之齿牙间。郡守尉今捕论,何足忧?[133]

这番话投合了二世心意,得到帛20匹、衣一袭的奖赏,并由待诏博士正式升为博士。其他人受到了下狱治罪或免除官职的惩罚。下朝之后,受到惩罚的人们纷纷怒斥叔孙通违心地说假话逢迎二世,叔孙通不无歉意地说:“公不知也,我几不脱于虎口!”其实叔孙通这里说的并非全是假话,因为在他看来,一个正常运行的王朝是“明主在其上,法令具于下,使人人奉职,四方辐辏”的政权,哪里还有什么造反的人?叔孙通明白秦朝已经来日无多,就找机会逃出咸阳,投奔了起义军,先追随项羽,继而归附刘邦,忠心耿耿地为之服务。

汉五年(公元前202年),楚汉战争以刘邦的胜利而结束,刘邦成为汉朝的开国君主。由于秦朝的仪法已废,匆忙中制定的汉朝仪法又太简单,特别是由于汉初群臣大多出身卑微,对朝廷的繁文缛节知之甚少,且又都是最早追随刘邦的创业之臣,因而不愿受礼法约束,所以在朝会饮宴时就经常出现“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的混乱情形。叔孙通看到刘邦对此十分厌恶,就乘机进言说:“夫儒者难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诸鲁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134]之后,叔孙通与弟子和三十多名征来的鲁地儒生共同制定了新的朝仪并加以演练后,于汉七年(公元前200年)元旦实施。这一天,在新落成的长乐宫举行满朝文武大臣朝见皇帝的大典,《史记·叔孙通列传》详细记载了这场典礼的威仪:

仪:先平明,谒者治礼,引以次入殿门,廷中陈车骑步卒卫宫,设兵张旗志。传言“取”。殿下郎中侠陛,陛数百人。功臣列侯诸将军军吏以次陈西方,东乡;文官丞相以下陈东方,西乡。大行设九宾,胪传。于是皇帝辇出房,百官执职,传警,引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贺。自诸侯王以下莫不振恐肃敬。至礼毕,复置法酒。诸侍坐殿上皆伏抑首,以尊卑次起上寿。觞九行,谒者言“罢酒”。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于是高帝曰:“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这次元旦谒见皇帝的大典显示了制度的威力,也透出了叔孙通对朝仪进而对国家规章制度的重视,他认为一个国家必须得有一整套完备的规章制度,只有如此才能保证国家行政和社会生活有序稳定的运行。之后,以萧何为首的一班人制定了汉朝法律,以叔孙通为首的一班人制定了汉朝除法律外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韩信为首的一班人制定了汉朝的军法,由此使西汉王朝在比较完备的制度和法规下有序稳定地向前发展。惠帝时,他又担任了太常的官职,主持制定了宗庙礼仪和其他各种仪法。后汉班固曾向朝廷上叔孙通制定的《汉仪》12篇。从许慎撰《五经异义》和郑玄注三《礼》都引证该书的情形看,叔孙通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礼制建设显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奠基作用。由他重视礼制建设,可以看出礼制在其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分量,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体现等级的礼制在维护国家和社会正常秩序中的作用。

就是因为制定朝仪的成功,使刘邦认识了制度的可贵,叔孙通也因此获得刘邦的信任,被任命为九卿之一的太常。那批追随他的弟子也因参与制礼有功被任命为郎官。在人们尤其是一班儒生眼里,叔孙通不再是毫无节操的以“面谀”猎取富贵的龌龊之辈,而是一个“知当世之要务”的“圣人”了。汉九年(公元前198年),叔孙通升任太傅,这是一个比九卿更荣耀、更尊贵的职任太子教育的高官。三年后,在刘邦改易太子的风波中,叔孙通的制度意识再一次得到显现。原来刘邦对自己确立的太子刘盈越来越不满意,由对宠妾戚夫人的偏爱进而想让她生的儿子刘如意代刘盈为太子。这一举措在朝臣中引来一片反对之声。其中,叔孙通是最坚决的反对者之一。他直言不讳地劝谏刘邦说:

昔者晋献公以骊姬之故废太子,立奚齐,晋国乱者数十年,为天下笑。秦以不早定扶苏,令赵高得以诈立胡亥,自使灭祀,此陛下所亲见。今太子仁孝,天下皆闻之;吕后与陛下攻苦食啖,其可背哉!陛下必欲废嫡而立少,臣愿先伏诛,以颈血污地。[135]

其实,作为太傅,且与刘盈朝夕相处的叔孙通并非不清楚这位太子缺乏皇帝的气度和才干,他之所以如此坚决地反对刘邦改易太子,是因为刘邦此举违背了嫡长子继承制度。此例一开,后患无穷,必然给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带来许多麻烦。叔孙通的坚决态度,与其说是对刘盈难以割舍的情感联系,毋宁说是对于制度的忠诚。所以,当刘邦在群臣的反对声浪中放弃改易太子的初衷,解嘲似地对叔孙通说“公罢矣,吾直戏耳”时,叔孙通毫不相让,不假辞色,直斥刘邦说:“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振动,奈何以天下为戏!”[136]制度意识再次跃然纸上。叔孙通的行动凸显了他的政治理念,维护皇帝制度,特别是其中的嫡长子继承制。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制度是维持国家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

公正地说,在叔孙通身上,表现了与时俱进、通权达变的特点,反映了秦末汉初择木而栖的部分儒家知识分子的风貌。叔孙通不愧为一个通晓儒家经典,明晰历史大势,有本事,善决断,并且能够顺应时代潮流的优秀儒生,也是统一强大的汉朝所需要的人才。他作为汉初儒家学派的最重要的代表人物,凭借超人的智慧和学识获取了高官职位,并且使以刘邦为首的汉朝统治者初步认识了儒学的价值,其功绩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司马迁才赞扬他:“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137]但是,也应该看到,叔孙通仅仅是在儒学与政治的结合上迈出了有力的一步,而在儒学的基本理论方面却没有什么创新和拓展,特别是未能对传统儒学体系进行适应封建社会需要的全面改造。所以他的主要贡献是“立功”而非“立言”,他还不能使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独尊的指导思想。当然,造成这种情况有着复杂的时代原因,不应该过于苛求叔孙通本人。

五 文帝刘恒“民本”、省刑和用贤、求言的政治思想

文帝刘恒(公元前179—前157年在位)是刘邦的薄姬生的儿子,封为代王。诸吕集团被诛杀后,他被周勃、陈平等一班老臣拥戴为皇帝。在位期间,他继续推行黄老的政治路线,“无为而治”,求稳求安。继续执行从惠帝开始的轻徭、薄赋、节俭、省刑的“与民休息”的政策。前元元年(公元前179年)十二月,他下诏“除收帑诸相坐律令”,废除了自秦朝就实行的苛酷的连坐罪。第二年的十一月,他下令“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因各饬其任职,务省徭费以便民”。正月,他亲耕藉田,表示对农业生产的重视。三月,宣布废除诽谤妖言之罪,允许臣民上书。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除秘祝之官,五月,又以缇萦上书为契机,下令废除实行数千年之久的肉刑。接着,又下令“除田之租税”。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发生旱、蝗灾害,他下令免除诸侯贡金,“驰山泽,减诸服御狗马,损郎吏员,发仓庾,以振贫民,民得卖爵”。[138]在刘恒在位的23年中,他一直坚持节俭的原则,“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以利民”。他曾打算建一个露台,召工匠计算成本,需百金。他慨叹说:“百金,抵十户中产之家的财产,我居于先帝的宫室,常感羞愧,还做什么台!”他自己穿比较粗糙的衣服,所宠幸的慎夫人穿的衣裙不拖地,他们用的帏帐也不加文绣。目的是为天下做淳朴的榜样。在修建自己的陵墓霸陵的时候,他下令只用瓦器,不用金银铜锡制作饰物,不起高大的坟茔,都是为了节省民力。再有,刘恒为人比较大度,对臣下也比较宽厚,因而君臣关系、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也比较缓和,这显然也促成了社会的稳定。

由于刘恒实行的政策顺应了社会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老百姓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愿望,从而激发了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使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形成了汉代历史上少有的清明时代。司马迁赞誉说:“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载,德至盛也。”[139]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并不完全是溢美之词。

文帝的政治思想中有几个重要支点。一是民本理念和与之相连的重本抑末意识。他登基伊始,就在元年(公元前179年)三月发布了两个诏书。其一是《振贷诏》:

方春和时,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乐,而吾百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或阽于死亡,而莫之省忧。为民父母将何如?其议所以振贷之。[140]

其二是《养老诏》:

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141]

这两个诏书表现了文帝对弱势群体“鳏寡孤独穷困之人”和老者的关怀,他显然认识到,如果这些世上最孤苦无告的群体衣食无忧,整个社会也就安定了。二年(公元前178年)正月,他发布了《开藉田诏》:

夫农,天下之本也,其开藉田,朕亲率耕,以给宗庙粢盛。民谪作县官及贷种食未入、入未备者,皆赦之。

同年九月,他又发布《劝农诏》:

农,天下之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忧其然,故今兹亲率群臣农以劝之。其赐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

十二年(公元前168年),他再次发布《劝农诏》:

道民之路,在于务本。朕亲率天下农,十年于今,而野不加辟,岁一不登,民有饥色,是从事焉尚寡,而吏未加务也。吾诏书数下,岁劝民种树,而功未兴,是吏奉吾诏不勤,而劝民不明也。且吾农民甚苦,而吏莫之省,将何以劝焉?其赐农民今年租税之半。

下一年的六月,他又一次发布《劝农诏》:

农,天下之本,务莫大焉。今廑身从事,而有租税之赋,是谓本末者无以异也,其于劝农之道未备。其除田之租税。此天下孤寡布帛絮各有数。

这些诏书,有的是赦免轻微犯法和还不起官贷的农民,更多的是强调农本,通过减免田租缓解农民的负担,体现的都是民本和重本的思想。为了鼓励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还在十二年的三月发布《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诏》,要求各地按人口多少设置三老孝悌力田,使他们成为农民的表率,并对这些人进行奖励:

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今万家之县,云无应令,岂实人情?是吏举贤之道未备也。其遣谒者劳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悌者、力田二匹,廉吏二百石以上率百石者三匹,及问民所不便安,而以户口率置三老孝悌力田常员,令各率其意以道民焉。

文帝的政治思想的第二个支点是省刑,包括妖言罪、秘祝罪和肉刑等内容,这显然也是从民本出发的改善臣民百姓生存环境和条件的措施。二年(公元前178年)五月,发布了《除诽谤妖言法诏》:

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妖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142]

这个《除诽谤妖言法诏》,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近似今日的所谓“言论罪”,对于广开言路,听取不同意见,自然是有好处的。此诏的颁布,显示了文帝政治上的开明,在当时尤其难能可贵。

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夏,发布了《除秘祝诏》,解除了官员的诽谤罪。紧接着,在五月,又发布了《除肉刑诏》:

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道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143]

这个废肉刑的诏书,尽管在执行中还要大打折扣,但在中国历史上,却具有里程碑意义,因为这是第一次宣布废除肉刑的诏书,其中充满人道主义的调子。

文帝政治思想的第三个支点是用贤和求言。登上帝位的刘恒意识到,汉朝建立已经20多年,和平年代的政务事多而繁杂,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岗位上的那些文化素养不高的武力功臣已经很难适应日益复杂的各项事务,所以必须逐步改变官吏队伍的结构,让那些有文化、熟悉法律的文吏充实官吏队伍。所以,他登基的第二年,就征召河南太守吴公任廷尉,吴公又推荐洛阳才子贾谊到朝廷做了太中大夫。后来又有文吏张释之进入刘恒的庙堂,做了廷尉的高官。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九月,他发布了《策贤良文学诏》:

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曰:昔者大禹勤求贤士,施及方外,四极之内,舟车所至,人迹所及,靡不闻命,以辅其不逮;近者献其明,远者通厥聪,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以大禹能亡失德,夏以长楙。高皇帝亲除大害,去乱从,并建豪英,以为官师,为谏争,辅天子之阙,而翼戴汉宗也。赖天之灵,宗庙之福,方内以安,泽及四夷。今朕获执天下之正,以承宗庙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烛,而智不能治,此大夫之所著闻也。故诏有司、诸侯王、三公、九卿及主郡吏,各帅其志,以选贤良明于国家之大体,通于人事之终始,及能直言极谏者,各有人数,将以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当此三道,朕甚嘉之,故登大夫于朝,亲谕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四者之阙,悉陈其志,毋有所隐。上以荐先帝之宗庙,下以兴愚民之休利,著之于篇,朕亲览焉,观大夫所以佐朕,至与不至。书之,周之宻之,重之闭之。兴自朕躬,大夫其正论,毋枉执事。乌乎,戒之!二三大夫其帅志毋怠![144]

在这份诏书中,他要求自诸侯王至二千石的所有高官,都要向朝廷推荐贤良文学,即知识分子,请他们就“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宁”等国家大事,毫无保留地陈述自己的意见,显示了求贤之切和虚心纳谏的态度。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三月,又发布了《求言诏》:

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145]

这个《求言诏》是向朝廷内外所有官员发出的征求对当前国家遇到的重要问题意见的文件,既表现了文帝对国家、社会和民生的忧虑,也展现了他虚心听取臣下意见的发自肺腑的真诚。作为“万民之主”和操控国脉民命的皇帝,他能够认真地做到这一步,真不愧“圣明之君”的称号了。

当然,文帝的政治思想中还有坚持皇帝制度的强烈意识,例如,他虽然大张旗鼓地封赏周勃、陈平和其他诛杀诸吕有功的高官和同姓诸侯王,但同时对他们保持高度警惕,悄悄地逐步削减他们的实际权力,并任用和提拔一批亲信到关键的岗位上,以便牢牢控制中央和地方最重要的权力。就在任命宋昌为卫将军、张武为郎中令,掌控了首都的卫戍大权之后的第二年三月,他又封宋昌为壮武侯,将从代国带来的六个亲信安排做了九卿的高官。对同姓诸侯王刻意安抚,尽最大努力缓和统治集团的内部矛盾,不到万不得已,不采取杀伐的手段解决矛盾,以求得国家大势的稳定。不过,刘恒也并非一味忍让。五年(公元前175年)六月,当济北王刘兴居谋反,发兵欲袭荥阳的时候,他还是坚决令陈武为大将军,统兵10万,迅速镇压了叛乱。与此同时,他也不动声色地采取措施削弱诸侯王的力量。如二年(公元前178年)三月,他下令立朱虚侯刘章为城阳王、东牟侯刘兴居为济北王,看似“推恩”,实际上是在齐国封地又分割出两个诸侯王国,这无形中削弱了原齐国的力量。同年九月,他“初与郡国守相铜虎符、竹使符”,将郡国的调兵权收归中央。十六年(公元前164年),他下令立原淮南王的三个儿子为王,看似大度,结果却是将一个较大的淮南王国分割成三个小的王国,这就大大减少了他们兴风作浪、反抗朝廷的可能。

文帝对少数民族政策和边疆政策也有自己的思考和决断,显示了他在统驭边陲和治理少数民族问题上的思想。他明白,当时汉朝的国力还难以用军事手段征服少数民族和求得边境的安宁,于是继承高帝和吕后时期“和”“安”胡越的国策,以和平的策略尽量减少边境的冲突,以便为国家和百姓赢得良好的生存环境。本来在高帝时期,由于陆贾出使南越,促使南越对汉朝称臣归附,使连绵的五岭成为汉朝和南越和平交流的边界。吕后当国时,禁止铁器输入南越,南越王赵佗愤然称帝,举兵北侵,和平的边界又被战火烽烟笼罩。刘恒登基伊始,即改变对南越的政策,“乃为佗亲冢在真定置守邑,岁时奉祀。召其从昆弟尊官,厚赐宠之”,之后派高帝时曾出使南越、与赵佗建立良好私人感情的陆贾二次出使,给赵佗带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赐书:

皇帝谨问南粤王,甚苦心劳意。朕,高皇帝侧室之子,弃外奉北藩于代,道里辽远,壅蔽朴愚,未尝致书。高皇帝弃群臣,孝惠皇帝即世,高后自临事,不幸有疾,日进不衰,以故悖暴乎治。诸器为变故乱法,不能独制,乃取它姓子为孝惠皇帝嗣。赖宗庙之灵,功臣之力,诛之已毕。朕以王侯吏不释之故,不得不立,今即位。乃者闻王遗将军隆虑侯书,求亲昆弟,请罢长沙两将军。朕以王书罢将军博阳侯,亲昆弟在真定者,已遣人存问,脩治先人冢。前日闻王发兵于边,为寇灾不止。当其时长沙苦之,南郡尤甚,虽王之国,庸独利乎?必多杀士卒,伤良将吏,寡人之妻,孤人之子,独人父母,得一亡十,朕不忍为也。朕欲定地犬牙相入者,以问吏,吏曰“高皇帝所以介长沙土也”,朕不能擅变焉。吏曰:“得王之地不足以为大,得王之财不足以为富,服领以南,王自治之。”虽然,王之号为帝,两帝并立,亡一乘之使以通其道,是争也;争而不让,仁者不为也。愿与王分弃前患,终今以来,通使如故。故使贾驰谕告王朕意,王亦受之,毋为寇灾矣。上褚五十衣,中褚三十衣,下褚二十衣,遗王,愿王听乐娱忧,存问邻国。[146]

这封赐书,反复强调的是和则两利,战则两伤,要求恢复高帝时期的边界,给南越高度自治地位,通使通商,惠及两地百姓。赐书打动了赵佗,以此为契机,重新恢复了汉朝与南越的友好交流关系。这不仅对汉朝与南越都是有利的,而且加速了汉、越两个民族的经济文化交流和进一步深度的融合。

对汉朝边防最大的威胁来自匈奴。文帝审时度势,执行“和亲”政策,坚持衅不自我开的防御战略,同时不断加强军事力量,随时准备抵抗匈奴的进犯,将边疆地区百姓生命财产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相应的措施。三年(公元前177年)五月,匈奴侵入北地郡(今甘肃、宁夏交界处),在黄河以南劫掠。文帝进驻临近北地的甘泉(今属陕西),观察形势和筹划对策。六月,即命“发边吏骑八万五千诣高奴,遣丞相颍阴侯灌婴击匈奴”,将入侵者赶出北地。他接着赶到高奴(今陕西延安)、太原等地,赏赐立功军民,慰问百姓。匈奴见一时对汉朝武力相向讨不到便宜,就希望恢复“和亲”故约,文帝顺势回书,重申故约: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郎中系雩浅遗朕书曰:“右贤王不请,听后义卢侯难氏等计,绝二主之约,离兄弟之亲,汉以故不和,邻国不附。今以小吏败约,故罚右贤王使西击月氏,尽定之。愿寝兵休士卒养马,除前事,复故约,以安边民,使少者得成其长,老者安其处,世世平乐。”朕甚嘉之,此古圣主之意也。汉与匈奴约为兄弟,所以遗单于甚厚。倍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然右贤王事已在赦前,单于勿深诛。单于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敬如单于书。使者言单于自将伐国有功,甚苦兵事。服绣袷绮衣、绣袷长襦锦袷袍各一,比余一,黄金饰具带一,黄金胥纰一,绣十匹,锦三十匹,赤绨绿缯各四十匹,使中大夫意、谒者令肩遗单于。[147]

其实,文帝对单于恢复故约的请求并不十分相信,但还是发出了积极的回应。同时警惕匈奴的出尔反尔。果然,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冬天,匈奴寇边入萧关,杀北地都尉卬。文帝立即命三位将军屯兵陇西(今甘肃临洮)、北地(今甘肃庆阳北)、上郡(今陕西榆林南),并亲往前线劳军。以东阳侯张相如为大将军,指挥发兵反击,将匈奴驱逐出境。后元二年(公元前162年),他发出《与匈奴和亲诏》,向全国臣民解释国家应对匈奴的政策,重申与匈奴“和亲”“结兄弟之意,以全天下元元之民”的道理:

朕既不明,不能远德,使方外之国或不宁息。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圻之内勤劳不处,二者之咎,皆自于朕之德薄而不能达远也。间者累年,匈奴并暴边境,多杀吏民,边臣兵吏又不能谕其内志,以重吾不德。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今朕夙兴夜寐,勤劳天下,忧苦万民,为之恻怛不安,未尝一日忘于心,故遣使者冠盖相望,结彻于道,以谕朕志于单于。今单于反古之道,计社稷之安,便万民之利,新与朕俱弃细过,偕之大道,结兄弟之义,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亲以定,始于今年。[148]

同时送出《遗匈奴和亲书》:

皇帝敬问匈奴大单于无恙。使当户且渠雕渠难、郎中韩辽遗朕马二匹,已至,敬受。先帝制,长城以北引弓之国受令单于,长城以内冠带之室朕亦制之,使万民耕织,射猎衣食,父子毋离,臣主相安,俱无暴虐。今闻渫恶民贪降其趋,背义绝约,忘万民之命,离两主之欢,然其事已在前矣。书云“二国已和亲,两主欢说,寝兵休卒养马,世世昌乐,翕然更始”,朕甚嘉之。圣者日新,改作更始,使老者得息,幼者得长,各保其首领,而终其天年。朕与单于俱由此道,顺天恤民,世世相传,施之无穷,天下莫不咸嘉。使汉与匈奴邻敌之国,匈奴处北地,寒,杀气早降,故诏吏遗单于秫糵金帛绵絮它物岁有数。今天下大安,万民熙熙,独朕与单于为之父母。朕追念前事,薄物细故,谋臣计失,皆不足以离昆弟之欢。朕闻天不颇覆,地不偏载。朕与单于皆捐细故,俱蹈大道,堕坏前恶,以图长久;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元元万民,下及鱼鳖,上及飞鸟,跂行喙息蝡动之类,莫不就安利,避危殆。故来者不止,天之道也。俱去前事,朕释逃虏民,单于毋言章尼等。朕闻古之帝王,约分明而不食言。单于留志,天下大安,和亲之后,汉过不先。单于其察之。[149]

与要求南越王去帝号不同,文帝完全将匈奴放在与汉朝对等的地位,只是要求双方以长城为界,互不侵犯,这种带有民族平等的意识不能不说是非常有价值的政治思想遗产。与匈奴实现“和亲”后,文帝又向全国发出了《与匈奴和亲布告天下诏》:

匈奴大单于遗朕书,和亲已定,亡人不足以益众广地,匈奴无入塞,汉无出塞,犯令约者杀之,可以久亲,后无咎,俱便。朕已许。其布告天下,使明知之。[150]

这显然是要求全国臣民一体遵守之意,说明文帝对和约是真诚的,但他也并不认为有了和约就可高枕无忧,而是时刻保持警惕。果然,后元六年(公元前158年),匈奴三万人侵入上郡(今陕西榆林南),三万人侵入云中(今内蒙古呼和浩特西南)。文帝指令以周亚夫为代表的六位将军督军屯驻各战略要地,严阵以待。匈奴见无机可乘,数月后自动退军。总起来看,刘恒对付匈奴的方略是正确的。因为坚持衅不自我开,使匈奴找不到与汉朝开战的借口,虽然不能完全避免匈奴的侵扰,但由于同时采取积极防御的策略,终文帝之世,匈奴对汉朝并未造成太大的危害。

六 景帝重农、薄赋、省刑和倡廉的政治思想

汉景帝刘启(公元前156—前141年在位),在位的十六个年头,基本是继承了惠帝以来执行的黄老思想指导下的“与民休息”政策,轻徭、薄赋、节俭、省刑,使汉皇朝生产继续发展,经济进一步走向繁荣。

景帝在位期间,政治上发生的最大事件是平定“吴楚七国之乱”。这一事件突出展现了他维护皇帝制度和中央集权的政治意识。当吴楚七国发出叛乱的信号时,景帝还打算以牺牲主张“削藩”的晁错达成妥协,但当这种妥协受挫后,他还是坚定地谋划武力平叛。三年(公元前154年)二月,汉军与叛军接战不到一个月,胜负之局已定。景帝对指挥汉军围剿叛军的各路将军发出一个对反叛诸侯王国君臣声罪致讨和赶尽杀绝的诏书:

盖闻为善者天报以福,为非者天报以殃。高皇帝亲垂功德,建立诸侯,幽王、悼惠王绝无后,孝文皇帝哀怜加惠,王幽王子遂,悼惠王子卬等,令奉其先王宗庙,为汉藩国,德配天地,明并日月。而吴王濞背德反义,诱天下亡命罪人,乱天下币,称疾不朝二十余年。有司数请濞罪,孝文皇帝宽之,欲其改行为善。今乃与楚王戊、赵王遂、胶西王卬、济南王辟光、淄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约从谋反,为逆无道,起兵以危宗庙,贼杀大臣及汉使者,迫劫万民,伐杀无罪,烧残民家,掘其丘垄,甚为虐暴。而卬等又重逆无道,烧宗庙,卤御物,朕甚痛之。朕素服避正殿,将军其劝士大夫击反虏。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斩首捕虏比三百石以上皆杀,无有所置。敢有议诏及不如诏者,皆要斩。[151]

在景帝看来,只要诸侯王觊觎皇位,就是“为逆无道”、“重逆无道”,就必须赶尽杀绝,绝对不能姑息。而臣子,更是等而下之,只能是皇帝整个棋盘上任意驱使运作的棋子,皇帝对他们具有生杀予夺之权,其生死祸福,完全系于皇帝的一念间。号称“智囊”的晁错,被他当作与吴楚七国妥协的牺牲品平白无辜地送掉了性命。功勋卓著的周亚夫,因为在一些问题上与他意见相左,就被诬以“谋反”的罪名下狱,施以百般侮辱,致使其“不食五日,呕血而死”。[152]

不过,在景帝的政治思想中,与乃父一样坚持民本的理念,这突出表现在薄赋和省刑等方面。他继位伊始,就下令“除田半租”,使三十税一成为终西汉之世的定制。同时继续执行对匈奴的“和亲”政策,不主动挑起战争,基本上维护了边境地区的和平和安宁。他还多次大赦天下,赏赐民爵,贯彻了“与民休息”的既定国策,使汉帝国保持了向上发展的势头。例如,元年(公元前156年)他下达了《听民徙宽大地诏》:

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陿,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153]

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四月,发布了《令二千石修职诏》:

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繇赋,欲天下务农桑,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脩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154]

后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再发布《劝农桑诏》:

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155]

这三个诏书,反映了景帝对民本,主要是农本的重视,他特别强调各级官吏必须贯彻重本抑末的政策,将其视为官吏们“修职”的主要内容,同时规定了对违反这一政策官吏的惩罚措施。这一根深蒂固的以农立国、以农固本的意识,几乎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所有君王和政治家的共识。

景帝的政治思想中还有明确的省刑意识和公正执法的理念。元年(公元前156年)他发布了《减笞诏》,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又发布《减笞法诏》。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下达《谳狱诏》:

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后元元年(公元前143年)正月,再次发布《谳狱诏》:

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156]

两次《谳狱诏》的中心意思,一是公正执法,使罚当其罪;二是量刑从宽,杜绝枉法苛酷。与此相联系,景帝的廉政观念也比较突出。后元二年(公元前142年)五月,他发布了《重廉士诏》:

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之,贪夫长利。[157]

因为景帝具有重农、薄赋、省刑和倡廉的政治思想并将其基本贯彻到自己的行政实践中去,因而能够与文帝共同创造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从而使自己的名字与一个辉煌的符号连在了一起。

第四节 汉武帝的集权政治思想

一 空前的功业与统治思想的转变

汉武帝刘彻(公元前140—前87年)在位54年,是西汉历史上当国最长的皇帝,也是建立空前辉煌功业,将西汉历史导向顶峰的唯一君王。

汉武帝是因景帝改易太子登上皇位的。作为一个历史的幸运儿,他不仅在皇室的内部斗争中拣到了皇太子的桂冠,而且从祖宗手中接下一个富冠全球的美好江山。在此基础上,他奋三世之余烈,以空前的辉煌功业谱写了汉代历史最光彩夺目的篇章。他大胆改革选官制度,“不拘一格降人才”,将大量具有文化知识的文吏充实到各级官位上,扩大了统治基础;他进一步削弱诸侯王的势力,以严刑峻法镇压不法豪强,建立“中朝”,弱化相权,设立十三部刺史,极大地强化中央集权,把汉朝的封建专制推向极峰;他大刀阔斧地推行盐铁官营、平准均输、统一货币、算缗告缗等经济政策,严厉打击工商奴隶主,大大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他接受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奠定了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封建正统思想的基础;他知人善任,不拘一格地简拔将帅,接连不断地对匈奴用兵,获得一系列重大胜利,基本上解除了匈奴对汉帝国北部边疆的威胁,保卫了中原地区先进的经济和文化;他同时对南越、西南夷用兵,扩大了汉帝国的版图,奠定了后来中国疆域的基础,促进了国内各民族的融合;他凿通西域,开辟了通往中亚和欧洲的“丝绸之路”,把大汉帝国的军旗插上了帕米尔高原的雪峰,进一步加强了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使大汉帝国成为无可争议的东亚文明的中心。正是这个汉武帝,背负着祖先的期望,以无与伦比的雄才大略,雄视百代的恢宏气势,将这个帝国的历史推向一个新的高峰,使中华民族以其高度发展的文化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造就了一个中华民族扬威世界的空前伟大的时代。

汉武帝是汉代统治思想从黄老之术转向“独尊儒术”的关键人物。

汉武帝尽管在黄老之学大盛的氛围中度过了少年时代,但此时儒道互黜之风却愈演愈烈。特别是原始儒学在广泛吸收其他学派思想因子的基础上,经几代人的努力,即将在董仲舒那里完成推陈出新的改造,因而使武帝在太子时代受到儒学越来越大的影响。他的老师、太子太傅卫绾就是儒生。在卫绾等的教导下,汉武帝接绪乃祖刘邦,向儒学急剧倾斜。公元前140年(建元元年)冬十月,登基伊始的汉武帝即下诏“举贤良文学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自此时起,在景帝时已任博士的董仲舒三次参加举贤良文学对策,全面阐述了他那一套经过整合的儒学理论,得到武帝的赏识和共鸣。就在这一年,已升任丞相的卫绾上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皆请罢”,[158]得到武帝的首肯,这就是最早“罢黜百家”的动议。不久,董仲舒在对策中再次明确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159]被武帝采纳,于是“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出台,标志着西汉的统治思想开始了由黄老之学向儒学的转变。由于这一转变得到了田蚡和窦婴等朝廷重臣的支持,一时间,转变的势头较猛。但这种转变遭到具有摄政身份的太皇太后窦氏的抵制。窦太后笃信黄老之学,曾命令对黄老之学持非议之论的《诗》博士辕固与野猪搏斗。建元二年(公元前139年),钟情儒学的御史大夫赵绾和郎中令王臧奏请上书不必奏事窦太后,企图排除窦太后对武帝行政的干预。不料此举引起窦太后的震怒,赵绾与王臧被下狱致死。聪明的汉武帝坚持不与自己的祖母发生正面冲突,而是凭借自己的年龄优势耐心等待时机。公元前136年(建元五年)春,他下诏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将儒学推尊为唯一的官方认可的学说。第二年,窦太后寿终正寝,再也无人能干预武帝的行动。他与卫绾、董仲舒、田蚡、窦婴等合力推行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思想转变最终完成了。这一转变在中国封建社会政治史和思想史上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使武帝找到了他实行的一系列加强统一集权的制度和政策的理论支撑,而且还为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找到了较为适宜的官方意识形态。这一意识形态在汉代以后尽管不断有所变异,但其基本思想内涵却一直保持了稳定。

二 加强专制集权的政治措施

汉武帝登基后,即从政治、经济和思想上全面加强中央集权。政治上全面加强中央集权的标志是“中朝”的建立。本来,在秦朝和西汉前期,中央官制是作为政府首脑的丞相全面负责制。丞相“掌丞天子,助理万机”,[160]丞相府成为国家政务的运转中枢。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以及全国的行政、司法、财政,甚至军事大权在很大程度上都集中在丞相手上。皇帝的诏书必须由丞相副署后才能发出,所以皇帝的主张如果得不到丞相的同意也往往难以实行。如景帝与窦太后欲立王皇后之兄王信为侯,因丞相周亚夫坚持刘邦所定的“非有功不侯”的原则而作罢。武帝即位之初,丞相田蚡大权独揽,几乎将武帝架空了。雄才大略的汉武帝绝不允许丞相事事掣肘,他决心削弱相权,使丞相和他领导的丞相府失去对于国家大政方针的决策权,变成乖乖听命于自己的等因奉此的执行机构。为此,他必须在丞相府之外建立一个如身使臂的机构。这个机构就是以尚书台为依托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中朝”。武帝通过建立中朝及逐步强化的尚书台机构,将中央政府置于自己的卧榻之侧,从而达到了集权的目的。与此同时,相权却处于步步削弱中。武帝前,西汉丞相权位既重,礼遇亦隆。如特赐萧何“剑履上殿,入朝不趋,奏事不名”。[161]丞相晋见皇帝时,“御坐为起,车舆为下”。丞相有疾,皇帝法驾亲至问候,丞相病逝,“车驾往吊,赠棺、敛具、赐钱、葬地。葬日,公卿以下会焉”。[162]中朝建立后,丞相的决策权被夺走,终武帝之世,丞相的地位每况愈下。公孙弘之后,“李蔡、严青翟、赵周、石庆、公孙贺、刘屈氂继踵为丞相。自蔡至庆,丞相府客馆丘虚而已。至贺、屈氂时,坏以为马厩、车库、奴婢室矣。唯庆惇谨,复终相位,其余尽伏诛云”,[163]这时,不仅过去对丞相的礼遇不见了,而且常当面受斥责,动辄治罪,不少丞相在位时被处死,致使很多臣子视任丞相为畏途。

汉武帝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的又一重要措施是强化法律和监察。西汉建立后,以《九章律》为代表的汉律基本上继承了秦律繁密苛酷的特点。高帝之后,随着黄老政治的推行,才逐步废去那些特别严酷的条款。如惠帝除挟书律,高后除三族罪和妖言令,文帝除收孥相坐律令和处以族灭之刑的诽谤妖言罪。其后,汉律大体沿着轻刑的方向不断修改,“断狱数百,几至刑措”。[164]但到汉武帝时期,出于加强专制统治的需要,使汉朝的法律又转向严密苛酷。《汉书·刑法志》指出:

及至孝武即位,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征发烦数。百姓贫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轨不胜。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猾巧法,转相比况,禁罔寝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

在强化法律的同时,汉武帝还大力加强监察制度。在秦朝和西汉前期,国家的监察工作是由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监(郡或军)御史、督邮、廷掾等机构和官员执行的。丞相、郡守、县令长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级主官也负有对下属的监察之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制度出现了许多问题,尤其是监郡御史监察不力,几乎形同虚设。汉武帝于是下令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废去监郡御史。为了更好地加强对郡国守相的监察,又于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下令在全国设置十三部州刺史,即司隶、豫州、冀州、兖州、徐州、青州、扬州、益州、凉州、朔方州、并州、幽州、交州。除在司隶部设司隶校尉外,其余十二部均设秩六百石,位下大夫、“秩卑”“任重”的刺史一人,通称十三部刺史。这十三部刺史上受中央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统辖,对下分别监察各州所辖的两千石的郡国守相。作为单纯的监察官员,其对郡国的监察一开始就以明确规定的“六条”问事:

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则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苛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裂石崩,袄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苛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165]

从“六条”规定以及西汉时期刺史活动的史实看,刺史监郡制度的确是秦汉时期封建国家监察制度的重大变革,与原有的御史监郡制度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首先,刺史是单纯的监察官而非行政长官,它不仅与拥有行政、司法、财政、军事诸权的郡守不同,而且也与拥有兵权、人事权等的监御史不同。它以朝廷颁布的“六条”规定对所部郡国守相进行监察,不准滥用权力。“六条”规定中除第一条是纠察强宗豪右的非法活动外,其余都是针对二千石的郡国守相。凡是严格按“六条”办理,就受到奖赏;反之,如追求“六条”以外的权力,就受到惩罚。前者如朔方刺史翟方进,“居官不烦苛,所察应条辄举,甚有威名,再三奏事,迁为丞相司直”[166]。后者如豫州刺史鲍宣,“举措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察过诏条”[167],结果被丞相司直举劾,受到免职的惩罚。可见刺史的权力是受到严格约束的。其次,刺史秩仅六百石,只相当于低级的县令,其秩级是相当卑微的,但因其隶属于御史中丞,掌握监察大权,可以毫无顾忌地举劾二千石的郡国守相,其权力又是相当重大的,再加上赏赐丰厚,就使大部分刺史忠于职守,戮力为朝廷服务,因而收到很好的效果。

汉武帝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的第三个措施是继续削弱诸侯王势力。他采纳主父偃的建议,将《推恩令》作为朝廷的一项法令在各诸侯王国实施。这项法令实际上是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建议的延伸和法律化。《推恩令》的广泛而规范的实施,使已经变小的诸侯王封国中又划出不少小的侯国,实际上是在推恩的名义下进一步分割其土地和权力。这样,实力弱小的诸侯王再也难以兴风作浪了。与此同时,汉武帝也不放弃对侯国的削弱,他不时借口诸侯国所献的助祭的“酎金”缺斤短两或成色不足而削地夺爵。如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一年之中就有106个列侯因“酎金”之罪,被剥地夺爵。这一数字差不多是当时列侯之半。汉武帝还“作左官之律”,[168]规定不准任何人私自充当诸侯官吏,以防止诸侯延揽人才,结党营私。又重申并严格执行武帝以前制定的“阿党附益之法”,[169]从重制裁朝中和王国中与诸侯结党营私的官员,从而将诸侯王置于孤立无援并时刻受到监视的境遇中。由于采取了以上一系列措施,到武帝后期,诸侯王的地位和实力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削弱。他们之中,大者不过一郡,小者只有数县,且只能衣食租税而不治民,并被置于严格的监视之中,已经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条件与朝廷分庭抗礼了。武帝之后,终西汉之世,诸侯王国再也没有给朝廷造成大的麻烦,汉兴以来困扰朝廷的诸侯王国的问题总算较好地解决了。

汉武帝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的第四个措施是重用酷吏,搏击豪强。西汉建立后实行的黄老政治虽然对安定民生、发展生产、繁荣经济起了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无为”“放任”的统治政策也给地方豪强势力的坐大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和条件。这些地方豪强在汉代文献中被称为“豪门”“豪右”“豪宗”“豪猾”“大姓”“大家”。他们的主要来源是战国时期东方六国贵族的后裔以及依附于他们的强宗大姓。这些豪强势力在各地横行乡里,兼并土地,包揽词讼,侵吞小民,甚至对抗官府,“武断乡曲”,严重妨碍了国家政令的贯彻执行。显然,如果放任他们发展下去,将严重影响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汉武帝在削弱诸侯王的同时,也将打击的矛头指向了豪强。他打击豪强的主要方略是放手任用酷吏,施以酷烈的杀伐手段。西汉一代见于记载的酷吏共18人,其中事迹最详博、典型的有12人,他们都是汉武帝的臣子。所谓“酷吏”,就是“以酷烈为声”[170]的官吏,他们不仅以残酷的手段屠戮百姓,也以同样的手段镇压和打击不法的豪强贵族,即所谓“刻轹宗室,侵辱功臣”。[171]酷吏们胆大包天,他们敢于蔑视封建法律任意胡为。在行政和治狱过程中,既用合法手段,更用非法手段。如张汤治狱就不是以事实为根据和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一切服从“上意”。

酷吏治狱特别残酷无情,“曾是强国,掊克为雄,报虐以威”。[172]宁成“其治如狼牧羊”,在他做关东都尉时,郡国出入关者纷纷相告:“宁见乳虎,不值宁成之怒。”正因为治狱特别残忍,所以严延年号“屠伯”,郅都号“苍鹰”,王温舒手下的那批属官也被人骂作“虎冠之吏”。汉武帝看中的正是酷吏的这些秉性。所以放手让他们对付豪强。张汤和赵禹应武帝之命定律令时,“务在深文”,“□豪强并兼之家,舞文巧诋以辅法”。王温舒做河南太守时,“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全部杀掉,“至流血十里”。[173]在酷吏的重击下,再辅以“算缗”、“告缗”的经济措施,豪强们显然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他们的活动自然有所收敛,这对武帝贯彻其集中统一的政策是有利的。

三 加强中央集权的财政经济措施

在政治上加强中央集权的同时,汉武帝也推行了全面强化中央集权的财政经济措施。

汉武帝即位初,面对的是累百巨万,“累朽而不可校”的京师之钱和多如山积“腐败而不可食”的太仓之粟。他一改文景之时的节俭之风,以好大喜功的大有为政治开始了自己波澜壮阔、雄奇瑰丽的政治生涯,祖宗的积累如流水般花去。其中特别巨大的开支除征伐匈奴、通西南夷的巨额军费和筑城治河的公共工程经费外,再就是以武帝为首的皇室贵族穷奢极欲的大量靡费。这样一来,汉朝的财政在武帝登基不到20年就出现了危机。与此同时,在黄老政治放任政策下“专巨海之富,擅鱼盐之利”的大工商业主们却迅速积累起巨量的财富,“富数千万”,“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174]但却“不佐国家之急”。为了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汉武帝决定实行由国家控制利源的财经政策,其中重要的一项是使大工商主们吐出他们积聚的财富。

汉武帝采取的第一个措施是统一货币。汉初,货币主要由郡国铸造。也允许私人铸造。吴国是铸币大国,文帝的宠臣邓通是铸币大户,因而一时有“吴、邓之钱遍天下”的说法。多头铸币不仅造成币制的混乱,也造成诸侯王势力的膨胀和富商大贾渔利的良机。为此,武帝登基后即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收效甚微。汉武帝于是在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下诏,“废天下诸钱,而专令水衡三官作”。[175]即由中央垄断铸币权,而以水衡都尉下属的均输、钟官和辨铜三官为专门的铸币机构,全国各地都需“输其铜入三官”。[176]至此,武帝统一货币的工作最后完成。由于朝廷垄断了货币的铸造,控制了全国最重要的利源,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财政危机,而且有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因为三官铸造的五铢钱“重如其文”,且工艺复杂而规范,伪造既困难,成本也很高,私铸已无利可图。民间私铸被制止,大工商主利用铸钱牟取暴利的途径也阻塞了。更由于五铢钱信用高,得到社会普遍认可,因而广泛流通,对维系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起了重要作用。汉武帝统一货币是中国货币史上最重要的成功范例。由于五铢钱质量稳定,信用卓著,成为中国古代流通时间最长的货币之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它还在使用。

汉武帝采取的第二个措施是盐铁官营与平准均输。西汉初年,盐铁由私人经营,国家除收税外不加干涉。在黄老政治的放任政策下,一批经营盐铁的工商主迅速暴富,成为积钱数千金“与王者埒富”“拟于人君”的大财东。随着财政危机的加剧,武帝君臣将目光投向了盐铁,决心从工商主手中将这一巨大利源夺回来。汉武帝任用大农丞东郭咸阳和孔仅以及任侍中的桑弘羊悉心谋划,在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拟定了一个盐铁官营的计划,通过大司农颜异呈送汉武帝。其要点是:煮盐、冶铁收归政府管理经营,收入“属大农佐赋”;“愿募民自给费,因官器作鬻盐,官与牢盆。浮食奇民欲擅斡山海之货,以致富羡,役利细民。其沮事之议,不可胜听。敢私铸铁器鬻盐者,釱左趾,没入其器物,郡不出铁者,置小铁官,使属在所县”。[177]这一计划虽然遭到盐铁商人和部分反对“与民争利”的知识分子的反对,但因关乎国计民生,汉武帝还是在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毅然批准了这一计划,令孔仅和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178]即在全国各地建立盐铁专卖的机构,任用经营盐铁致富的工商主为专任官员,全力经营盐铁业。其后,国家在二十七郡设盐官三十六,在四十郡设铁官四十八,将这一巨大产业纳入国家垄断经营的轨道。

汉武帝在实行盐铁官营的同时,又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著名理财专家桑弘羊“为治粟都尉,领大司农”,开始了长达30年之久的执掌汉帝国财经大权的显赫生涯。也就在这一年,他筹划的推行在全国均输平准政策的计划得到了汉武帝的批准。据《汉书·食货志》记载,其内容是:

弘羊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僦费,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

对均输与平准的看法,学术界多有歧义,但总体看不失为利国便民的好办法。平准与均输相表里,办法是充分利用均输积聚到京师的大量物资调节市场,其目的一是利用价值法则平抑京师的物价,稳定市民的生活;二是使“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打击其囤积居奇、贱买贵卖扰乱市场的行径。显然,均输与平准都是桑弘羊运用价值法则,以政府调换的手段增加财政收入和稳定经济运行的措施,其主导作用是积极的。

汉武帝采取的第三个措施是算缗告缗。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利用西汉初年比较宽松的社会环境放手经营,在较短时间内迅速富起来。他们一方面“不佐国家之急”,不愿为武帝开疆拓土的事业做贡献;另一方面又以财力侵吞小民,挟持王侯贵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因素。当汉武帝君臣思谋如何克服财政危机的时候,他们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那鼓鼓的钱袋。于是,在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颁布了算缗和告缗令:

诸贾人未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货。[179]

以上算缗告缗令的内容可以归结为:(1)让商人及高利贷者自报财产数额,政府据以收取财产税,每二千收一算(120文);(2)对手工业者收取营业税,每四千收一算;(3)对非官吏所拥有的车船收资产税;(4)不如实呈报资产数额,一经发现,财产尽皆没收,当事人罚戍边一年,有揭发者,以没收财产的一半作为奖赏;(5)禁止市籍商贾占有土地,犯者没收土地和财产。武帝于元狩六年(公元前117年)任命杨可专门主持此事,目标就是使那些腰缠万贯的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一夜之间倾家荡产。算缗告缗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到元鼎二年(前115年),“杨可告缗遍天下,中产以上大氐皆遇告。杜周治之,狱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氐破,民媮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180]算缗告缗政策的推行,实际上是财产的一次大转移,由富商大贾和高利贷者手中转移到汉政府的国库里,因为数量特别巨大,对缓解政府的财政危机肯定起了积极作用。

汉武帝时期的财政经济政策还有酒专卖一项,是桑弘羊任大司农时于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实行的,当时叫“酒榷”。内容是禁止民间私自酿酒,由官府自行酿造。此后,酒税就成为重要税源之一。

武帝时期实行的统一货币、均输、平准、算缗、告缗以及酒专卖等财政经济政策,其核心是加强财经的中央集权,将主要利源都集中于国库,在不增加直接税的前提下,通过增加间接税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收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181]的效果,为汉武帝“外事四夷,内兴功作”的功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支持,虽然客观上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但其主导作用还是值得肯定的。

四 大一统的集权政治思想

汉武帝从政治、经济和财政等方面加强中央集权的行动表明,作为一代雄主,他并不满足于“家国同构”条件下皇帝在制度和法律上已经拥有的独尊地位和权力,而是要求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上,使这种独尊地位和权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强化。因为在他看来,文景以来的黄老政治使这种权力受到一定程度的削弱,其表现是政治上诸侯王势力的日益坐大和豪强的横行乡里,经济上是许多利源被豪强和富商大贾占夺。他登基以后所采取的一切加强中央集权的政治经济措施,背后的指导思想都是皇权无限。

汉武帝为了给自己在政治经济上强化中央集权的行动寻找一个思想支撑,就毅然抛弃几代祖宗奉行的黄老之术,选择了经过董仲舒改造的新儒学,出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元光年间(公元前134—前129年),举贤良文学对策,董仲舒拔得头筹。汉武帝出题策问,就有了君臣之间那篇有名的对话。在这篇对话中,我们可以窥见汉武帝政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制曰:朕获承至尊休德,传之亡穷,而施之□极,任大而守重,是以夙夜不皇康宁,永惟万事之统,犹惧有阙。故广延四方之豪俊,郡国诸侯公选贤良修絜博习之士,欲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182]

这里汉武帝说得明白,他是“传之亡穷,而施之□极”“惟万事之统”的皇帝,认定皇位世袭、皇权无限乃天经地义,正因为“任大而守重”,所以需要“闻大道之要,至论之极”。

盖闻五帝三王之道,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和,百王同之。当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圣王已没,钟鼓筦□之声未衰,而大道微缺,陵夷至乎桀纣之行,王道大坏矣。夫五百年之间,守文之君,当涂之士,欲则先王之法以戴翼其世者甚众,然犹不能反,日以仆灭,至后王而后止,岂其所持操或□缪而失其题与?固天降命不可复反,必推之于大衰而后息与?乌乎!凡所为屑屑,夙兴夜寐,务法上古者,又将无补与?三代受命,其符安在?灾异之变,何缘而起?性命之情,或夭或寿,或仁或鄙,习闻其号,未烛厥理。伊欲风流而令行,刑轻而奸改,百姓和乐,政事宣昭,何修何饰而膏露降,百谷登,德润四海,泽臻草木,三光全,寒暑平,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德泽洋溢,施乎方外,延及群生。[183]

这里汉武帝列出了他认为需要诠释清楚的“大道之要,至论之极”是:(1)五帝三王都是“改制作乐而天下洽合”,看来“改制作乐”是政治运行的一个传统和规律?(2)后来的帝王都愿意“则先王之法”,但为什么“日以仆灭”?是自己操作失误,还是天命不可违?(3)既然说三代是受自天命,其符安在?灾异又是怎么来的?性命的夭、寿、仁、鄙为什么那么不同?(4)如何施政才能“受天之祜,享鬼神之灵”,出现一个太平盛世?

接着,汉武帝再问:虞舜“垂拱无为”,周文王“日昃不暇食”,同样达到理想的治理境界;节俭和铺张同样“颂声兴”;严刑峻法有时治有时乱,德治有时达到“天下不犯,囹圄空虚”,这些互相矛盾的施政理念如何协调?自己“夙寤晨兴”,“力本任贤”,“亲耕藉田以为农先,劝孝弟,崇有德,使者冠盖相望,问勤劳,恤孤独,尽思极神”,为什么没有达到预期的“功烈休德”的效果?

汉武帝这一系列的问题,最后几乎都在董仲舒的对策那里获得比较满意的答案,这就是哲学上的“天人合一”的神学目的论,政治上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论和德主刑辅论,经济上的“限民名田”和严禁官民从事二业论,思想文化上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论。这一切,汉武帝在《泰山刻石文》中,还有如下一种概括: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184]

同时,在汉武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思想的大框架中,民本和任贤的理念也比较突出。还在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他就发出了要求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的诏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又发出了《诏贤良》的诏书,“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紧接着,通过举贤良文学对策,网罗知识分子中的优秀人才,董仲舒、公孙弘等人脱颖而出。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发出了《议不举孝廉者罪诏》,其中说:“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雍于上闻也。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将何以佐朕烛幽隐,劝元元,厉蒸庶,崇乡党之训哉?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与中二千石、礼官、博士议不举者罪。”[185]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封已升为丞相的公孙弘为平津侯,并通过此举宣扬“任贤而序位,量能以授官,劳大者其禄厚,德盛者获爵尊”的理念。两年后,又发出《劝学诏》,劝勉知识分子读书崇礼,移风易俗。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再次发出《求贤诏》:

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夫泛驾之马,跅弛之士,亦在御之而已。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才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186]

由于汉武帝坚持求贤、举贤、任贤的用人理念和政策,在他当国的岁月,就创造了西汉历史上人才最盛的局面。对此,班固由衷地赞扬说:

是时,汉兴六十余载,海内艾安,府库充实,而四夷未宾,制度多阙。上方欲用文武,求之如弗及,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群士慕向,异人并出。卜式拔于刍牧,弘羊擢于贾竖,卫青奋于奴仆,日□出于降虏,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朋已。汉之得人,于茲为盛,儒雅则公孙弘、董仲舒、兒宽,笃行则石建、石庆,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文章则司马迁、相如,滑稽则东方朔、枚皋,应对则严助、朱买臣,历数则唐都、洛下闳,协律则李延年,运筹则桑弘羊,奉使则张骞、苏武,将率则卫青、霍去病,受遗则霍光、金日□,其余不可胜纪。是以兴造功业,制度遗文,后世莫及。[187]

班固的述论,基本上符合历史真相。汉武帝的雄才大略,加上一个无与伦比的人才群体相配合,更由于带有创新色彩的各项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政策的顺利实施,就使武帝时代达到西汉历史发展的顶峰。

汉武帝的民本理念表现在他一系列的赦天下、赐民爵、减赋役以及修路治河等公益事业的政策措施中。

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春二月,他下令“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四月,下诏家有九十以上老人者,子孙免赋役在家行孝。五月,“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七月,省卫士一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春,“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

元光五年(公元前130年)夏,发卒治巴蜀南夷道和雁门阻险。下一年,又“穿漕渠通渭”。

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春三月,赦天下,免景帝三年以前的逋贷和辞讼。

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四月,朝廷派出谒者循行天下,“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絮岁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

元狩三年(公元前120年)秋,“遣谒者劝有水灾郡种宿麦。举吏民能假贷贫民者以名闻”。“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半”,“发谪吏穿昆明池”。

元鼎二年(公元前115年)九月,下令调巴蜀之粟救济江南灾民。

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四月,封泰山,免博、奉高、蛇丘、历城、梁父等地未缴之田租和未还之赋贷,“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四县无出今年算。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

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四月,亲临瓠子,督率筑河堤,“赦所过徒,赐孤独高年米,人四石”。

元封四年(公元前107年)三月,巡视河东及北部边陲,“赦汾阴、夏阳、中都死罪以下,赐三县及杨氏皆无出今年租赋”。

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冬至四月,巡视江南,至泰山,在明堂受郡国计。“其赦天下。所幸县毋出今年租赋,赐鳏寡孤独帛,贫穷者粟”。

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三月,“赦汾阴殊死以下,赐天下贫民布帛,人一匹”。

天汉三年(公元前98年)封泰山,巡北地,“赦天下。行所过毋出田租”。

太始三年(公元前94年)巡东海、琅邪等地,“赐行所过户五千钱,赐鳏寡孤独帛人一匹”。[188]

不过,对汉武帝的民本理念及其与之相关的政策不应估计过高。由于他推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下的多欲政治,好大喜功,“内兴功作,外攘夷狄”,再加上他笃信神仙方术,追求无以复加的侈靡生活,加给百姓的必然是过度的压榨和盘剥,到其晚年,就出现“海内虚耗,户口减半”的恶果,接二连三的农民起义向他的统治发起了激烈的抗争。好在他在晚年对自己的作为有所反思。征和四年(前89年)三月,在泰山封禅时,对群臣说:“联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悉苦,不可追悔。自今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接着,他听从田千秋的建议,罢斥方士侯神之人,醒悟地说:“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189]六月,当桑弘羊等建议派兵募民远戌轮台(今新疆轮台东)时,汉武帝否定了他们的意见,下了著名的“轮台诏”,反省自己外事四夷、内兴功业的过错,其中说:“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190]这一反思,成为他晚年转变政策的思想基础。接着,封田千秋为富民侯,又以赵过为搜粟都尉,推广代田法,发展生产,与民休息,为后来的“昭宣中兴”创造了条件。后元二年(公元前87年)二月,71岁高龄的汉武帝病逝于五祚宫。由于武帝晚年宣布改弦更张,恢复文景时期的政策,加上顾命大臣霍光等人选举得人,就使西汉在武帝后又出现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发展时期,史称“昭宣中兴”。后来,司马光对汉武帝做了比较中肯的评价:

孝武穷奢极欲,多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怪,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然秦以之亡,汉以之兴者,孝武能遵先王之道,知所统守,受忠直之言,恶人欺蔽,好贤不倦,诛赏严明,晚而改过,顾托得人,此其所以有亡秦之失而免亡秦之祸乎![191]

五 治理少数民族的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汉武帝接手时的大汉王朝,处于所谓“四夷”即少数民族的包围中。北方是控弦三十万骑兵的匈奴,西北是分布天山南北的西域三十六国,东南是占据今之福建的闽越,南方是占据今之两广和越南的南越,西南是占据今之云、贵、川等地族属众多的西南夷。这些少数民族建立的众多政权,绝大多数各自为政,没有臣服汉朝。其中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如匈奴等,还不时侵扰边境地区,劫掠人口,抢劫财物,给边疆地区百姓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汉武帝对待这些少数民族的政策是,以战促和,以战促臣属,以怀柔“徕远”促进经济文化交流,促进汉民族与少数民族的联系和融合。支持这个政策的理论是“天无二日,国无二主”的汉族中心意识和视夷狄为不义的偏见。如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他下诏公卿征求对付匈奴的方略,展示的是强烈的武力征服意识:

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嫚,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192]

元光六年(公元前129年)的诏书说“夷狄无义,所从来久”。元朔六年(公元前123年)的诏书认可“孔子对定公以徕远”,即孔子答复叶公问政时表述的“悦近徕远”的理想。其中怀柔的意思是明显的。但主要还是以战促和,以战促臣属,《汉书·武帝纪》如下一段记载对这个理念的揭示更是准确无误:

元封元年冬十月,诏曰:“南越、东瓯咸伏其辜,西蛮北夷颇未辑睦,朕将巡边垂,择兵振旅,躬秉武节,置十二部将军,亲帅师焉。”行自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悬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

正是依据这一理论制定的政策,汉武帝对周边少数民族进行了一系列的战争、政治外交斡旋和经济文化交流,取得了超越前人的辉煌成就。

对对汉朝威胁最大的匈奴人,全力进行军事反击。从元光二年(公元前133年)至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15年中,多次交战,其中最大的有三次战役。第一次战役发生在元光六年至元朔二年(公元前129—前127年)。经卫青等将领率领的多路汉军多次英勇鏖战,夺回了匈奴人侵占的河南地,重筑朔方城(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东南),设立朔方郡和五原郡(今内蒙古包头市西)。修缮秦时的长城及临河诸要塞,又募民十多万于此屯垦,巩固了汉军的这一前沿阵地。河南地在秦代曾由蒙恬率军从匈奴手中夺回,秦末农民战争期间又被匈奴重新占领。此次汉军夺回河南地,巩固地占领河套这一十分富庶的地区,从此解除了匈奴对首都长安的威胁,是对匈奴战争的重大胜利。河南地的夺回,也使汉军获得了出击匈奴的前进基地,掌握了战场上的主动权,改变了汉军的不利态势。第二次战役发生在元狩元年至元狩二年(公元前122—前121年)。先是骠骑将军霍去病率大军自陇西远征。过焉支山深入匈奴千余里,转战至皋兰山(今甘肃临夏南),大破匈奴浑邪王部,俘获其子并缴获休屠王祭天金人。接着,当年夏,汉军分四路进击匈奴。其中霍去病出北地向西北进军,长驱两千余里,过居延海,转战至祁连山,击杀匈奴单桓王和酋涂王及其下属三万余人,逼使匈奴浑邪王杀死休屠王后率众四万余人降汉。武帝把归附的匈奴人分置于陇西、北地、上郡、朔方、云中五郡原塞外和黄河以南之间的地区,“因其故俗为属国”,号五属国,设属国都尉进行管理。这次对匈奴战役的胜利是汉军对匈奴的第二次沉重打击,从匈奴手中夺取了河西走廊并在那里设置了著名的河西四郡武威、张掖、酒泉、敦煌,打通了通往西域的道路,为汉朝开拓和经营西域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第三次战役发生在元狩三年至元狩四年(公元前120—前119年)。元狩三年秋天,匈奴入侵右北平和定襄(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北)二郡,杀掠千余人。第二年,汉武帝谋划实施了反击匈奴的最大一次战役,发精骑10万和负从马14万匹,让卫青、霍去病各领其半。另以数十万步兵运转军需物资紧随其后。卫青从定襄出兵,千里奔袭,直至漠北,与匈奴单于统率的主力相遇。经过激烈搏战,汉军大获全胜,匈奴大败不支,单于仅率数百骑突围遁逃。卫青穷追不舍,大军进至窴颜山赵信城。此次战役中,霍去病从代郡、右北平出兵,北进两千余里,与匈奴左贤王接战,使之大败遁走。霍去病督军北上,封狼居胥山,禅姑衍山(均在今蒙古乌兰巴托东),在观赏了瀚海(贝加尔湖)的壮丽波涛后凯旋。在此次战役中,卫青“行捕斩首虏凡九千级”,霍去病“得胡首虏凡七万余人”,取得了较卫青更加辉煌的战果。第三次战役,汉军对单于和左贤王统率的匈奴精锐施予毁灭性打击,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自此之后,“匈奴远遁,而幕南无王庭。汉渡河自朔方以西至金居,往往通渠置田官,吏率五六万人,稍蚕食,地接匈奴以北”。[193]这样,汉军就在东起云中,西至酒泉、敦煌的数千里国防线上,大体以原长城为依托,筑塞戍守,移民屯垦,建立起比较有效的防御体系。尽管终武帝之世匈奴的侵扰还时有发生,其中还有李广利远征匈奴的失利,但一方面由于匈奴的力量大大削弱,另一方面由于汉军常备不懈,匈奴侵扰所造成的危害程度已经大大降低了。

在汉武帝那可圈可点的巨大功业中,凿通西域,使天山南北广袤的土地归入汉帝国的版图;开辟丝绸之路,建立起第一条中西文化交流的通道,无疑是最具震撼力的篇章。通西域的主角是张骞,他于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奉汉武帝之命带领一百多人的队伍,踏上了出使西域的艰难而悲壮的旅程。其间虽然被匈奴扣留10年,但他不辱使命,在了解了西域诸国的信息后于元朔三年(公元前126年)逃回长安。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张骞以中郎将的职衔率吏士300人和大宗财物第二次出使西域。顺利抵达乌孙后,又遣副使分赴大宛、康居、大月氏、大夏、安息、身毒、于阗、□弥等国,宣扬了汉朝的强大富庶以及通使友好的愿望,西域诸国与汉帝国开始了正式往来。张骞第二次通西域后,汉武帝一方面不断派使团前往西域诸国,加强彼此的联系,密切关系;另一方面派军征伐那些臣服匈奴、与汉朝为敌的国家楼兰和姑师并取得胜利,扫除了通往西域的障碍。乌孙鉴于汉帝国的强大,为了摆脱匈奴控制,主动请求与汉和亲,于是有江都王刘建之女细君嫁与乌孙王的佳话,之后,汉军发起了对大宛的战争。为了从那里取得汗血马,汉武帝发动了对大宛的战争并取得胜利。此次胜利大大削弱了匈奴在西域的势力,“匈奴失魄,奔走远遁”,[194]西域不少小国纷纷与汉朝入质通好,汉朝乘机在敦煌以西设置亭障,派兵戍守屯田,同时设置“使者校尉”,为通往西域的汉朝使团提供服务,汉与西域的关系进一步密切了。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汉军又攻破车师,更加巩固了汉朝在西域的地位。

汉武帝以武力为后盾,战争和外交手段相结合,经过50年的努力,终于使汉朝的势力深入西域,不仅断“匈奴右臂”,使西域诸国摆脱了匈奴的奴役,稳定了汉帝国的西北边陲,而且开辟了一条中西经济文化交流的大道。中国先进的冶铁技术、纺织技术和其他农业生产技术传入西域,促进了西域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西域的葡萄、苜蓿、胡桃、石榴、胡萝卜、大蒜、西瓜、芝麻以及汗血马、驴、骆驼等输入中国,大大丰富了中原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中国的丝绸在传入西域后又经中亚传到了欧洲,这条中西交流的通道也就被西方人命名为“丝绸之路”。

汉武帝以后,汉朝继续经营西域。汉宣帝时又多次派兵进击与匈奴结盟的车师并取得胜利。在将匈奴势力逐出西域后,汉朝在西域设立都护府,全面管理西域事务,“镇抚诸国,诛伐怀集”,“汉之号令班西域矣,始自张骞而成于郑吉”,[195]至此天山南北的广大西域第一次纳入了中国的版图,大汉帝国的军旗第一次插上了帕米尔的雪峰。

位于今日浙江南部的东瓯,位于今日福建的闽越,位于今日两广和越南北部的南越居住着以越族为主的少数民族。秦朝统一后,即在这些地方设郡县进行治理,秦汉之际,它们乘中原混乱之际又自行独立。汉初,高帝鞭长莫及,就册封其为王,允许它们暂时处于半独立状态。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将其一一消灭,纳入郡县管理。

汉初,刘邦立无诸为闽越王,领有闽中郡故地,都东冶(今福建福州)。惠帝时立摇为东海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故亦称为东瓯王。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闽越围攻东瓯,东瓯求救于汉。武帝命严助发会稽兵渡海救援,未至而闽越退兵。东瓯王请求汉朝廷允许他们举国迁徙内地,经武帝批准,东瓯四万余人北徙江、淮之间,逐渐融合到汉族之中。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闽越发生内乱,余善杀兄闽越王郢后投降朝廷。武帝立无诸孙繇君丑为越繇王,立余善为东越王。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南越反叛。东越王余善一面假惺惺要求随楼船将军杨仆击南越,一面暗中与南越勾结。南越平定后,余善竟于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公开举起反叛旗帜,进攻白沙(今江西永修东)、武林(今江西余干北)、梅岭(今江西广昌西),杀汉军三校尉,并刻“武帝”玺自立,占有今之福建以及浙江大部和江西一部分。武帝命横海将军韩说、楼船将军杨仆和中尉王温舒、越侯等分四路从东西两面发起进攻,于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冬攻入东越。越繇王居股杀余善归降汉军,东越灭亡。越繇王居股被武帝改封为东成侯,奉原闽越祭祀,其封国亦被取消,闽越、东越之民也被徙至江、淮之间,[196]他们逐步融入了汉民族。

武帝建元中,南越的第一代国君赵佗病逝,其孙赵胡继立,派太子婴齐入长安为质,进一步密切了汉越关系。赵胡死,婴齐继位。婴齐死后,太子赵兴继位。元鼎四年(公元前113年),武帝遣使安国少季至南越,“往谕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内诸侯”,即给其与内地诸侯王同等的地位与待遇,这是武帝在解决了内地诸侯王的问题后,乘机削弱南越王割据权力的措施。面对强大的汉朝廷,出身邯郸樛氏女的王太后明白只能妥协,不能对抗,于是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放弃了部分自主的权力。武帝允准,仍让其保留了多于内地诸侯王的权力:“赐其丞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太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法,用汉法,比内诸侯。”[197]丞相吕嘉认为如此大大削弱了南越的独立性,于是发动叛乱,攻杀南越王赵兴、太后及汉使者,立赵佗之孙术阳侯赵建德为南越王,发兵对抗汉军,将韩千秋率领的2000名汉军消灭。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秋,武帝命卫尉路博德为伏波将军,主爵都尉杨仆为楼船将军,率江淮以南十万楼船之师前往征讨,另从零陵、巴蜀征调几路大军前往配合,分进合击。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杨仆、路博德两军先后赶至番禺,并力攻城,仅经一夜的战斗,城中越人即开城投降,吕嘉同亲信数百人逃往海中,也未逃脱被俘的命运。南越自赵佗自立为王,传五世、四王,延续93年。南越灭亡后,汉朝以其地置九郡,即南海(治番禺,今广州)、郁林(治布山,今广西桂平西)、合浦(治合浦,今广东合浦北)、珠崖(治瞫都,今海南海口南)、儋耳(治儋耳,今海南儋耳西北)、苍梧(治今广西梧州),交趾(治今越南河内)、九真(治今越南清化西北)、日南(治今越南广治西北)。

从汉初至武帝时期,越族在今之两广、福建、浙江等地建立的三个半独立政权南越、闽越、东瓯在武帝元鼎年间一一败亡,使该地区重新纳入汉朝的郡县体制之内,由此使汉朝的诏令和各项政策得以迅速贯彻,加强了中央集权和国家的统一。同时,更加促进了该地区与中原的经济文化交流,越族的大量内迁和汉族向越族地区的迁徙,既加速了民族融合,更加快了对越族地区的开发,使这些地区的经济和文化逐步与中原地区一体化,扩大了中华主流文化的覆盖范围。

秦汉时期,在今之四川西部、南部和云南、贵州地区,生活着数以十计的少数民族,统称“西南夷”。其中,居于今之贵州的夜郎,居于今之云南的滇,居于今之西川西昌的邛都,居于今之云南西北部的嶲、昆明,居于今之四川西部的徙、笮都、冉駹以及居于今之四川、甘肃交界处的白马等,人数较多,是这些少数民族的代表。秦朝虽在这里设立过一些行政机构,但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秦时“尝破,略通五尺道,此诸国颇置吏焉”。[198]西汉初,因忙于处理诸侯王等内部事务和迫在眉睫的匈奴问题,也由于经济力量与军事力量较弱,无暇顾及西南夷问题,因而放任各族君长自行管理。但民间的商贸往来还是频繁地进行,“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筰马、僰僮、髦牛,以此巴蜀殷富”。[199]

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大行王恢奉武帝之命进击东越,取胜后,派番阳令唐蒙出使南越,吃到蜀产的枸酱,才知道有一条自蜀经夜郎,由牂牁江(今贵州北盘江)直至南越番禺的商贸通道。唐蒙上书武帝,建议联络夜郎,以其十余万精兵制约南越。武帝命唐蒙为中郎将,率官兵千人,后勤人员万人从巴筰关(今四川合江)进入夜郎,会见夜郎侯多同,“蒙厚赐,喻以威德,约为置吏,使其子为令。夜郎旁小邑皆贪汉缯帛,以为汉道险,终不能有也,乃且听蒙约”。唐蒙回报,武帝在该地设犍为郡(今四川宜宾),并“发巴蜀卒治道,自僰道指牂牁江”,修筑了自巴蜀至夜郎腹地的道路。又接受蜀人司马相如的建议,任其为中郎将前往西夷邛、筰等族,晓谕汉朝廷意旨,使他们归顺,在那里设一都尉、十余县,由蜀郡管理。后因专力对付匈奴,武帝接受公孙弘等人的意见,“罢西夷,独置南夷夜郎两县一都尉,稍令犍为自葆就”。[200]

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越南丞相吕嘉反叛,武帝派使者征调犍为郡夷兵进击越南,且兰军趁机反叛,杀汉史及犍为太守。第二年,汉军平定南越,又回军平定且兰和南夷,以其地置牂牁郡。夜郎王开始追随南越,后见南越灭亡,赶快入朝表明臣服之意,被武帝封为夜郎王。在诛杀追随南越反叛的且兰、邛君、筰侯后,“冉駹皆震恐,请臣置吏”。[201]汉武帝就势在西南夷地区设置郡县,派官直接管理。以邛都为越嶲郡(治今四川西昌)、筰都为沈黎郡(治今四水汉源东北)、冉駹为汶山郡(治今四川茂汶)、白马为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南)。这时,只有滇王不肯臣服。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武帝发巴蜀兵击灭与滇王沆瀣一气的劳深、靡莫,以大军压境,滇王只得举国降汉。汉以其地置益州郡(治今云南晋宁东),同时赐滇王印(此印已于1958年在晋宁出土),仍令其治民。至此,西南夷的大部分已进入汉朝的郡县体制内,尽管还保留了一些少数民族首领的地位和权力,但汉朝的政令和政策已得到贯彻,这既加速了这些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加速了这些少数民族融入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步伐。

显然,尽管汉武帝的治理少数民族的思想有着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但在这个思想支配下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积极作用仍然是主要的。由于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扩大了中国中央政府管辖的疆域,促进了汉民族与各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的交流,加速了民族融合的步伐,对中国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了巨大的推进作用。

第五节 昭帝、宣帝君臣的儒法并用思想

一 昭帝、宣帝的政治思想

武帝之后的昭帝刘弗陵(公元前86—前74年在位)、宣帝刘询(公元前73—公元前49年在位)在位的近40年间,继续汉武帝晚年以“轮台诏”为标志实行的“与民休息”政策,缓和与匈奴等周边少数民族的紧张关系,缓和汉武帝时期一度激化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使汉朝又呈现了社会安定、生产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局面。

昭帝继位时年仅8岁,病逝时不过22岁,基本上没有能力独立行政。汉朝的大权掌握在大将军霍光、车骑将军金日□、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手中。其中霍光作为武帝临终托付“行周公之事”的首席顾命大臣,在昭帝时领尚书事,成为中朝的首领,更是权倾朝野,一言九鼎,成为权力中心。霍光忠实执行武帝遗嘱,为“昭宣中兴”做出了杰出贡献。宣帝即位时已经18岁,能够独立掌控朝政。昭、宣二帝,特别是宣帝,其政治思想的主要内容除传统的皇帝专断、总揽大权、臣下分工、各司其职外,最突出的是民本和贤人政治理念。总起来看就是宣帝自己说的“覇王道杂之”。

昭、宣二帝的民本思想主要体现在“与民休息”政策的实施,基本内容是轻徭、薄赋、节俭、省刑和恢复对匈奴等少数民族的和亲等。请看《汉书》昭宣两个帝纪中对此类内容的记载:

始元元年(公元前86年)闰九月,遣故廷尉王平等五人持节行郡国,举贤良,问民所疾苦、冤、失职者。

始元二年(公元前85年)三月,遣使者振贷贫民毋种、食者。秋八月,诏曰:“往岁灾害多,今年蚕麦伤,所振贷种、食勿收责,毋令民出今年田租。”

始元四年(公元前83年)三月,诏辞讼在后二年前,皆勿听治。秋七月,诏曰:“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还,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

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夏,罢天下亭母马及马弩关。

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秋七月,罢榷酤官,令民得以律占租,卖酒升四钱。

元凤二年(公元前79年)六月,诏曰:“朕闵百姓未赡,前年减漕三百万石。颇省乘舆马及苑马,以补边郡三辅传马,其令郡国毋敛今年马口钱,三辅、太常郡以叔粟当赋。”

元凤三年(公元前78年)春正月,罢中牟苑赋贫民,诏曰:“乃者民被水灾,颇匮于食,朕虚仓廪,使使者振困乏。其止四年毋漕。三年以前所振贷,非丞相御史所请,边郡受牛者勿收责。”

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毋收四年、五年口赋。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

元凤六年(公元前75年)夏,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日者省用,罢不急官,减外徭,耕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桑者益众,而百姓未能家给,朕甚愍焉。其减口赋钱。”有司奏请减什三,上许之。

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五月,租税勿收。

本始三年(公元前71年)五月,大旱,郡国伤旱甚者,民毋出租赋。三辅民就贱者,且勿收事,尽四年。

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春正月,诏曰:“盖闻农者兴德之本也,今岁不登,已遣使者振贷困乏。其令太官损膳省宰,乐府减乐人,使归就农业。丞相以下至都官令丞上书入谷,输长安仓,助贷贫民。民以车船载谷入关者,得毋用传。”

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夏四月壬寅,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律令有可蠲除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

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冬十月,诏曰:“……朕既不德,不能附远,是以边境屯戍未息。今复饬兵重屯,久劳百姓,非所以绥天下。其罢车骑将军、右将军屯兵。”又诏:“池籞未御幸者,假与贫民。郡国宫馆,勿复修治。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

地节四年(公元前66年)二月,诏曰:“……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徭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徭事,使得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五月,诏曰:“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九月,诏曰:“朕惟百姓失职不赡,遣使者循行郡国问民所疾苦。吏或营私烦扰,不顾厥咎,朕甚闵之。今年郡国颇被水灾,已振贷。盐,民之食,而贾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贾。”又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此先帝之所重,而吏未称。今系者或以掠辜若饥寒瘐死狱中,何用心逆人道也!朕甚痛之。其令郡国岁上系囚以掠笞若瘐死者所坐名、县、爵、里,丞相、御史课殿最以闻。”

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三月,诏曰:“……加赐鳏、寡、孤、独、三老、孝弟力田帛。所振贷勿收。”

元康二年(公元前64年)五月下诏禁用“用法或持巧心,析律贰端,深浅不平,增辞饰非,以成其罪”的官吏。“其令郡国被灾甚者,毋出今年租赋。”

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三月,行幸河东,诏曰:“……所振贷物勿收。行所过勿收田租。”

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三月,行幸河东,诏曰:“……减天下户口钱。赦殊死以下。”

五凤四年(公元前54年)正月,以边塞无寇,减戍卒什二。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

四月,诏曰:“……以前使使者问民所疾苦,复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循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甘露二年(公元前52年)正月,诏曰:“……其赦天下,减民算三十。”

十二月,匈奴呼韩邪单于款五原塞。汉匈间实现和平。

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二月,诏“新蔡毋出今年租”。

以上文献证明,昭宣两朝基本上回归了文、景时期的政策。由于轻徭、薄赋、节俭、省刑等措施的不断推行,再补以假民公田、赈贷、奖孝悌力田、特赦罪囚、抚恤鳏寡孤独等举措,尤其是不断缓和与匈奴等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为国家提供了一个和平和安定的社会环境,百姓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较之武帝时期有了明显的改善。

昭、宣二帝,尤其是宣帝的贤人政治理念,主要体现在不断地诏举孝廉和贤良文学以及不断地推尊循吏。

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诏曰:“朕以眇身获保宗庙,战战栗栗,夙兴夜寐,脩古帝王之事,通保傅,传《孝经》、《论语》、《尚书》,未云有明。其令三辅、太常举贤良各二人,郡国文学高第各一人。”[202]

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四月,“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

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四月,“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十一月,“其令郡国举孝弟有行义闻于乡里者各一人”。

元康元年(公元前65年)八月,“其博具吏民,厥身修正,通文学,眀于先王之术,宣究其意者,各二人,中二千石各一人”。

神爵四年(公元前58年)四月,“令郡国举贤良可亲民者各一人”。[203]

西汉一朝,真正有意识地培育、重用和表彰循吏的首推汉宣帝。《汉书·循吏传》记载,由于汉宣帝自幼生长于民间,由卑微而登至尊,知道百姓的疾苦。亲政后“厉精为治”,五天听一次百官奏事,自丞相以下都“奉职而进”。凡任命刺史守相等地方高官,一定亲自谈话,观察他们的言行,听取他们治政理民的设想,进而考察他们的行政实践,有言行不一者必须说明原因。他常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204]他认为郡国守相是治理好吏民的核心人物,经常更换则使百姓无所适从,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轻易调换他们。百姓知道他们长久任职,不可欺罔,就容易服从他们的教化。二千石政绩卓著,就以玺书勉励,增加他们的俸禄和赏金,甚至给他们关内侯的封爵,待公卿缺位时,再选拔他们中的优秀代表升任。由于宣帝采取这些措施,他当国的年代是汉代产生循吏最多的时期。这些“所居民富,所去见思,生有荣号,死见奉祀”的循吏,支撑起一个被历史学家称颂为“昭宣中兴”的时代。

政声卓著的胶东相王成,受到宣帝的大力表彰。地节三年(公元前67年)的诏书说:“盖闻有功不赏,有罪不诛,虽唐虞不能以化天下。今胶东相成,劳来不怠,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治有异等之效。其赐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黄霸的升迁更显示了宣帝对循吏的重用和奖励。黄霸是一个由百石卒史一步步晋升至丞相的循吏。武帝时任河南太守丞,“温良有让”,持法平正,深受“吏民爱敬”。宣帝时升任廷尉正、丞相长史。不久因牵入夏侯胜案入狱被判死刑,在狱三载,从夏侯胜学习《尚书》不辍。后被赦出狱,先任谏议大夫,不久升任扬州刺史,三年,因治绩优异,宣帝下诏晋升他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同时特批准他享有一般太守没有的荣誉:“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章有德。”黄霸在颍川太守任上,及时宣布皇帝的恩泽诏书,令邮亭乡官养鸡、养猪,为鳏寡贫穷百姓改善生活。设置父老师帅伍长,让他们在民间劝善防奸,“及务农桑,节用殖财,种树畜养,去食谷马”,关乎百姓生活的小事,他也处处关心,尽力做好。鳏寡贫穷百姓的丧事,他每每指示乡部小吏妥善办理。由于黄霸“外宽内明得吏民心,户口岁增,治为天下第一”,被“征守京兆尹,秩二千石”。但不久又因治驰道和征马匹供军用出现问题,被降职为颍川太守,秩仅八百石。不过他既不怨天也不尤人,而是兢兢业业,如此前在颍川太守任上之所为,前后八年,将颍川治理得政通人和,成为全国最安定繁荣的地区。宣帝于是下诏称扬说:

颍川太守霸,宣布诏令,百姓乡化,孝子弟弟贞妇顺孙日以众多,田者让畔,道不拾遗,养视鳏寡,赡助贫穷,狱或八年亡重罪囚,吏民乡于教化,兴于行谊,可谓贤人君子矣。《书》不云乎?“股肱良哉!”其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秩中二千石。[205]

同时受到“赐爵及帛”的还有颍川的“孝弟有行义民、三老、力田”。后数月,即晋升黄霸为太子太傅,再升御史大夫,五凤三年(公元前55年)代丙吉做了丞相,封建成侯,食邑六百户。

朱邑以乡啬夫进入仕途,“廉平不苛,以爱利为行,未尝笞辱人,存问耆老孤寡,遇之有恩,所部吏民爱敬焉”。累迁太守卒史、大农丞、大司农。“为人淳厚,笃于故旧,然性公正,不可交以私。天子器之,朝廷敬焉”。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朱邑病逝,宣帝十分痛惜,下诏表彰说:“大司农邑,廉洁守节,退食自公,亡强外之交,束脩之馈,可谓淑人君子。遭离凶灾,朕甚闵之。其赐邑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祀。”

另一循吏龚遂,以明经为官,先任昌邑王刘贺的郎中令,因王淫乱,被牵连“髡为城旦”。宣帝即位后,渤海郡一带因饥荒引发农民起义,地方官束手无策,经丞相推荐,宣帝任命龚遂为渤海太守。这时龚遂已经70多岁,他从宣帝那里讨得便宜行事的权力,单车进入渤海郡后,立即发布文书,宣布凡持农具者皆为良民,官兵不得拿问;凡持兵器者为盗贼,官兵即行缉拿讯问。结果渤海郡一带的农民起义很快消解。他接着开仓济民,选用良吏,劝课农桑,发展生产,使“郡中皆有畜积,吏民皆富实。狱讼止息”。龚遂的作为得到宣帝的赏识,几年后,念他年老,特调他至朝廷担任工作比较轻松的水衡都尉,一直到死都受到皇帝的敬重。

还有一个循吏召信臣,九江寿春人,以郎官起家,任上蔡长时,“其治视民如子”,后任零陵太守、南阳太守。在南阳,他“躬劝耕农,出入阡陌,止舍离乡亭,稀有安居时”。又兴修水利,以广灌溉,提倡移风易俗,禁止婚丧嫁娶铺张浪费,约束郡县官吏子弟不得游手好闲。结果是“其化大行,郡中莫不耕稼力田,百姓归之,户口增倍,盗贼狱讼衰止”,深得百姓爱戴,被称为“召父”。经过荆州刺史奏报,宣帝赐他黄金40斤,升河南太守,“治行常为第一”,多次“增秩赐金”。元帝时,召信臣升任少府,在任期间,提出了不少朝廷节省开支、取消浪费的建议,每年为国家节约经费数千万。元始四年(公元4年),平帝下诏推选汉兴以来“有益于民”的好官,最后入选的是蜀郡的文翁和九江的召信臣,享受官方立祠祭祀。[206]

班固对宣帝当国时期的政况国势倍加赞扬:

孝宣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藩。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207]

如此颂扬虽不无溢美之处,但总体上还不失为中肯的评价。

二 霍光的政治思想

霍光字子孟,是著名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同父异母弟。因为这层关系,霍光10多岁的时候即被霍去病带至首都长安,先做郎官,后升至诸曹侍中,成为武帝后汉朝的决策机构中朝的官员。霍去病死后,他升任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成人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208]。武帝死时,霍光被任命为大司马大将军,是与车骑将军金日□、左将军上官桀、御史大夫桑弘羊同受遗命托孤的顾命大臣。新即位的昭帝刘弗陵“年八岁,政事壹决于光”。

霍光没有留下任何著作,《汉书》记载的言论也很少,但因为他是昭、宣两朝的实际当国者,虑事周密,极善决断,对转变武帝的多欲政治,回归文、景时代“与民休息”的政策起了决定作用,我们应该通过他的行政措施窥视他的政治思想。

霍光认为皇位世袭、皇权无限是天经地义,他尽自己最大努力贯彻和维护这个基本理念,维护汉朝的长治久安。他虽然权倾朝野,但认定自己执行的权力只是皇权的自然延伸。为了维护和巩固皇权,他毅然诛除以燕王刘旦、盖长公主、上官桀、上官安和桑弘羊为首的阴谋集团,粉碎了他们的篡政阴谋。昭帝英年早逝后,他先是决策迎昌邑王刘贺即天子位,及发现这位新天子“行淫乱”时,又立即与给事中田延年、车骑将军张安世谋划,挟持群臣,共同上奏太后,废掉刘贺,另立戾太子的孙子刘询继承皇位,维护了刘氏皇统的连续性。

霍光秉政不久,即支持来自民间的贤良文学与桑弘羊就国家行政的基本方针进行了一场大辩论。因为辩论的内容主要围绕盐铁政策进行,所以史称这场辩论为“盐铁论”。尽管霍光没有出场,但他倾向于贤良文学的观点,要求放松国家对经济过于严厉的统制政策,给民间工商业的发展一定程度的自由。这实际上是在为调整国家和百姓的利益寻找一个新的平衡点。这场辩论为霍光恢复文、景时期轻徭、薄赋、节俭、省刑的“与民休息”政策起了舆论导向的作用。而恰恰是这个政策的恢复使西汉朝在武帝时期形成的紧张形势逐步缓和下来,为“昭宣中兴”局面的出现创造了条件。显然,“昭宣中兴”,霍光的功劳是第一位的。所以,班固给予他极高的赞誉:

霍光以结发内侍,起于阶闼之间,确然秉志,谊形于主。受襁褓之讬,任汉室之寄,当庙堂,拥幼君,摧燕王,仆上官,因权制敌,以成其忠。处废置之际,临大节而不可夺,遂匡国家,安社稷,拥昭立宣,光为师保,虽周公、阿衡,何以加此![209]

霍光的功绩尽管彪炳一时,但由于“不学无术”,没有严格约束自己的夫人和子孙,他们最后犯下欺君弑后的大罪。在霍光死后不久,霍氏一门还是遭了族灭的大祸。

第六节 元帝、成帝、哀帝时期统治思想的转向

一 “独尊儒术”政治思想的确立

黄龙元年(公元前49年),宣帝死去,他的儿子刘奭即帝位,他就是汉元帝。他的登基,标志着汉朝统治思想开始转向。据《汉书·元帝纪》记载,刘奭2岁时,长于民间的刘询即位做皇帝,刘奭8岁时被立为太子。长大后,他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著名儒生、大臣杨恽和盖宽饶皆因“刺讥辞语”获罪被诛杀,就对宣帝的行政理念提出疑义,委婉地劝阻父亲不要用刑太过,应该多用儒生治理国家。不料他的一席话招致宣帝一通劈头盖脸的痛骂,斥责他的行政理念背离了“霸王道杂之”的“汉家自有制度”,还预言刘奭是乱汉家制度的“不肖子孙”。

看来“知子莫如父”。宣帝将高、惠、文、景、武、昭、宣等一百多年的“汉家制度”概括为“覇王道杂之”,无非是说其统治思想是法、儒、道等各家思想的混合物,汉武帝虽然宣布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但仅仅是披上了儒家的外衣,骨子里仍然是法、儒、道等各家思想的混合,或者说是儒表法里的治国理论。看到太子向儒家思想的倾斜,他于是发出了“乱我家者,太子也”的浩叹。

应该说,西汉皇朝至元帝起,发展到一个历史的拐点,即由武帝的“极盛而衰”经短暂的“昭宣中兴”而开始了“每况愈下”的行程。这一下滑趋势的出现是由历史发展的各种因素导致的,责任显然不能完全由元帝承担。但是,作为一个具有制定政策权力的帝王,他应该承担的责任是第一位的。元帝的行政理念明显地向儒学倾斜,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四月,他发了这样一个诏书:

朕承先帝之圣绪,获奉宗庙,战战兢兢。间者地数动而未静,惧于天地之戒,不知所繇。方田作时,朕忧蒸庶之失业,临遣光祿大夫褒等十二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困乏失职之民,延登贤俊,招显侧陋,因览风俗之化。相守二千石诚能正躬劳力,宣明教化,以亲万姓,则六合之内和亲,庶几乎无忧矣……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关东今年谷不登,民多困乏。其令郡国被灾害甚者毋出租赋。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以假贫民,勿租赋。赐……三老、孝者帛五匹,弟者、力田三匹,鳏寡孤独二匹,吏民五十户牛酒。[210]

这里,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理念、招贤纳士之策都展现出来了。以后,此类诏书连篇累牍地出笼,《汉书·元帝纪》有着比较详细的记载。

初元元年(公元前48年)六月和九月,两次下诏“损膳,减乐府员,省苑马”,宫馆不缮修,“太仆减谷食马,水衡省肉食兽”。

初元二年(公元前47年)三月,下诏将一些皇家园林“假与贫民”,地震灾区减免租税,同时要求丞相至二千石的高官“举茂材异等直言极谏之士”。六月,关东发生大饥荒,“齐地人相食”。七月,发出诏书,要求官吏“虚仓廪,开府库振救,赐寒者衣”,同时要求公卿指出自己的过失。

初元三年(公元前46年)春,接受贾捐之的建议,罢珠厓郡,“救民饥馑”。六月,下诏宣布“罢甘泉、建章宫卫,令就农”,还要求群公“敢言朕之过”,令“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

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四月,下诏减省自己的日常费用,“罢角抵、上林宫馆希御幸者、齐三服官、北假田官、盐铁官、常平仓”。

永光元年(公元前43年)三月,下诏说:“五帝三王任贤使能,以登至平,而今不治者,岂斯民异载?咎在朕之不明,亡以知贤也。是故壬人在位,而吉士雍蔽,重以周秦之敝,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岂不哀哉!繇此观之,元元何辜?其赦天下,令厉精自新,各务农亩。无田者皆假之,贷种、食如贫民。”

永光二年(公元前42年)二、三、六月,连发三个诏书,内容主要是自责、施惠于民、大赦天下:

盖闻唐虞象刑而民不犯,殷周法行而奸轨服。今朕获承高祖之洪业,讬位公侯之上,夙夜战栗,永惟百姓之急,未尝有忘焉。然而阴阳未调,三光晻昩,元元大困,流散道路,盗贼并兴。有司又长残贼,失牧民之术。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亏。咎至于此,朕甚自耻。为民父母,若是之薄,谓百姓何!其大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鳏寡孤独高年、三老、孝弟力田帛。

朕战战栗栗,夙夜思过失,不敢荒宁。惟阴阳不调,未烛其咎。屡敕公卿,日望有效。至今有司执政,未得其中,施与禁切,未合民心。暴猛之俗弥长,和睦之道日衰,百姓愁苦,靡所错躬。是以氛邪岁增,侵犯太阳,正气湛掩,日久夺光。乃壬戌,日有蚀之,天见大异,以戒朕躬,朕甚悼焉。其令内郡国举茂材异等贤良直言之士各一人。

间者连年不收,四方咸困。元元之民,劳于耕耘,又亡成功,困于饥馑,亡以相救。朕为民父母,德不能覆,而有其刑,甚自伤焉,其赦天下。[211]

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二月,下诏检讨“上失其道而绳下以深刑”,宣布赦天下,“所贷贫民勿收责”。六月,再下诏,自责“朕晻于王道,夙夜忧劳,不通其理,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还,民心未得,邪说空进,事亡成功”。同时谴责“公卿大夫好恶不同,或缘奸作邪,侵削细民”,要求“自今以来,公卿大夫其勉思天戒,慎身脩永,以辅朕之不逮,直言尽意,无有所讳”。九月,宣布罢卫思后园、戾园和郡国的祖宗庙,以节省财政开支。

永光五年(公元前39年),下令毁太上皇、惠帝寝庙园。

建昭元年(公元前38年),罢文帝太后、昭帝太后寝园。

建昭四年(公元前35年)四月,忧虑百姓饥馑,烝庶失业,特遣谏大夫博士21人“循行天下,存问耆老鳏寡孤独乏困失职之人,举茂材特立之士”。

建昭五年(公元前34年)三月下诏,奖励三老、孝弟力田,禁止官吏农忙时扰民。

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接受匈奴呼韩邪单于请求,恢复汉匈“和亲”,王昭君出嫁,汉匈接壤的北部边疆地区实现和平与安宁。

显然,以上这些政策的实施,体现了儒家以德治国理政的观念。在用人方面,强调举贤用贤,尤其钟情于儒生出身的官吏,如他登基伊始,就重用名儒硕彦太傅萧望之和少傅周堪。虽然后来他因听信宦官弘恭和石显的谗言使萧望之等人遭受迫害,但他任用的丞相等高官,如贡禹、薛广德、韦贤、匡衡等,基本上都有儒生出身的背景。不过,由于元帝终其一生未能摆脱石显等佞臣的影响,再加上懒散而贪图享受,他不可能挽救汉朝下滑的颓势。尽管他有时清醒地看到自己面临的严峻形势,特别是官吏的腐败和百姓的困境,也做了一些轻徭薄赋、假田赈灾、恢复汉匈“和亲”关系之类的好事,然而,更多的时候,他是在半醉半醒中享受他的糊涂福。如此一来,他也就只能作为西汉王朝走向衰败的标准性人物留在史册上了。班固对他的评价还是比较中肯的:

元帝多材艺,善史书,鼓琴瑟,吹洞箫,自度曲,被歌声,分刌节度,穷极幼眇。少而好儒,及即位,征用儒生,委之以政,贡、薛、韦、匡迭为宰相。而上牵制文义,优游不断,孝宣之业衰焉。然宽弘尽下,出于恭俭,号令温雅,有古之风烈。[212]

二 成帝、哀帝的政治思想

《汉书·成帝纪》对汉成帝刘骜的出场是这样介绍的:

孝成皇帝,元帝太子也。母曰王皇后,元帝在太子宫生甲观画堂,为世嫡皇孙。宣帝爱之,字曰太孙,常置左右。年三岁而宣帝崩,元帝即位,帝为太子。壮好经书,宽博谨慎。

初居桂宫,上尝急召,太子出龙楼门,不敢绝驰道,西至直城门得绝乃度,还入作室门。上迟之,问其故,以状对。上大说,乃著令,令太子得绝驰道云。

这里记述的成帝刘骜是一个从小恪守礼法的君子形象。他继位时年仅20岁,即位后,即沿着乃父的路子治国理政,主观上希望贯彻儒家的仁政理想,但由于一直受制于王氏外戚集团,所以他在位的26个年头,大部分时间是作为傀儡存在的。尽管如此,他当国时期发布的那些诏书,还是透出了他的部分行政观念。

建始元年(公元前32年)二月,他登基伊始,在下令赏赐的人群中,也包括“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钱帛,各有差,吏民五十户牛酒”。诏书中说:“群公孜孜,帅先百寮,辅朕不逮,崇宽大,长和睦,凡事恕已,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十二月,下令“郡国被灾什四以上,毋收田租”。

建始二年(公元前31年)正月,举行郊祀礼时,下诏“三辅长无共张繇役之劳,赦奉郊县长安长陵及中都官耐罪徒。减天下赋钱,算四十”。“诏三辅内郡举贤良方正各一人”。秋天,下令“减乘舆廐马”。

建始三年(公元前30年)三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七月,关内大水。九月,在诏书中承认“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职者众”。十二月,日食、地震同一天发生,成帝于是发出了一个诏书:

盖闻天生众民,不能相治,为之立君以统理之。君道得,则草木昆虫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谪见天地,灾异屡发,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举错不中,乃戊申日蚀地震,朕甚惧焉。公卿其各思朕过失,明白陈之……丞相、御史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及内郡国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之士,诣公车,朕将览焉。

河平元年(公元前28年)四月的一天发生日蚀,他又发了一个与上述内容相近的诏书并宣布大赦天下:

朕获保宗庙,战战栗栗,未能奉称。传曰:“男教不脩,阳事不得,则日为之蚀。”天著厥异,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辅不逮。百寮各修其职,惇任仁人,退远残贼,陈朕过失,无有所讳。

这里将“君德”如何与灾异联系在一起,透出的是对董仲舒“天人感应”论的笃信以及“尽人力以应天命”的虔诚。

河平四年(公元前25年)正月,“赦天下徒,赐孝弟力田爵二级,诸逋租赋所振贷勿收”。三月,遣光禄大夫、博士巡行滨河受水灾之郡,一方面救济灾民,另一方面“举惇厚有行能直言之士”。

阳朔二年(公元前23年)九月,因为奉使的博士们不称职,成帝下诏在民间遴选道德学问皆优秀的博士:

古之立太学,将以传先王之业,流化于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渊原,宜皆眀于古今,温故知新,通达国体,故谓之博士。否则学者无述焉,为下所轻,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与中二千石、二千石杂举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观。

成帝对于博士官的重视,显示儒学在国家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阳朔四年(公元前21年)正月,成帝在诏书中重申“《洪范》八政,以食为首”,要求矫正百姓中“乡本者少,趋末者众”的偏颇。

鸿嘉元年(公元前20年)二月、二年三月、四年正月,发了三个内容相近的诏书:

朕承天地,获保宗庙,明有所蔽,德不能绥,刑罚不中,众冤失职,趋关告诉者不绝。是以阴阳错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闵焉。……方春生长时,临遣谏大夫理等举三辅、三河、弘农冤狱。公卿大夫、部刺史明申敕守相,称朕意焉。其赐天下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加赐鳏寡孤独高年帛。逋贷未入者勿收。

古之选贤,傅纳以言,明试以功,故官无废事,下无逸民,教化流行,风雨和时,百谷用成,众庶乐业,咸以康宁。朕承鸿业十有余年,数遭水旱疾疫之灾,黎民屡困于饥寒,而望礼义之兴,岂不难哉!朕既无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乃招贤选士之路郁滞而不通与?将举者未得其人也?其举敦厚有行义能直言者,冀闻切言嘉谋,匡朕之不逮。

数敕有司,务行宽,大而禁苛暴,讫今不改。一人有辜,举宗拘系,农民失业,怨恨者众,伤害和气,水旱为灾,关东流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朕甚痛焉。未闻在位有恻然者,孰当助朕忧之!已遣使者循行郡国。被灾害什四以上,民赀不满三万,勿出租赋。逋贷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关,辄籍内。所之郡国,谨遇以理,务有以全活之。思称朕意。

这三个诏书显示,成帝对自己治下的天下之危殆局势越来越感到忧心,期望以平反冤狱、救济灾民、招揽贤才、虚心纳谏的措施加以改变。

永始四年(公元前13年)六月,京师发生地震,成帝下诏说:

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逾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青绿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隶校尉察不变者。[213]

成帝在这里提出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严禁僭越,要求各级官吏的衣、食、住、行都回归制度的规定,为百姓做表率,以改变“奢侈逸豫”的社会风气。

元延元年(公元前12年)七月,星象异常,成帝于是下诏,要求公卿、博士、议郎等人对国事提出大胆的“无有所讳”的建议,同时,“与内郡国举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通过对成帝所发诏书的检视,可以看出,他在被王氏外戚集团架空的情况下,利用皇帝尊位应有的权力,力图贯彻儒家的政治理想,在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制度的前提下,要求君臣各安本分,为民表率,尊贤用贤,勤政爱民,轻徭薄赋,节俭省刑。这自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成帝本身却不是一个英断果决的明君,而是一个“湛于酒色”的无赖儿郎。他不惜大权旁落,将军国大政一股脑儿拱手让给王氏外戚集团,自己则在声色犬马中优游岁月。他先是宠幸许后和班婕妤,使之贵幸“顷动前朝,熏灼四方,赏赐无量,空虚内藏”。[214]继而迷上赵飞燕姐妹,为之重修昭阳宫,穷极富丽。他还热衷冶游,屡屡出宫寻欢作乐。对自己的寿陵,两次选址,来回折腾,徒然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他的当国,不仅没有阻止汉朝政况国势下滑的颓势,反而使这种颓势加快步伐,并由此使他成为历史上昏妄之君的代表之一。

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汉成帝去世,哀帝刘欣继位。刘欣不是成帝的亲儿子,而是成帝兄弟定陶共王的儿子。上台伊始,刘欣似乎有所振作,一方面发布大赦天下、赐民爵和赐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帛的诏书;另一方面宣布“罢乐府”,显示“与民更始”的新气象。接着,在当年的六月,发布了著名的“限田限奴”的诏书:

“制节谨度以防奢淫,为政所先,百王不易之道也。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王、列侯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及公王名田县道,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无得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诸名田畜奴婢过品,皆没入县官。齐三服官、诸官织绮绣,难成,害女红之物,皆止,无作输。除任子令及诽谤诋欺法。掖庭宫人年三十以下,出嫁之。官奴婢五十以上,免为庶人。禁郡国无得献名兽。益吏三百石以下奉。察吏残贼酷虐者,以时退。有司无得举赦前往事。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215]

这个诏书,蕴含着丰富的信息,显示了哀帝和他那个执政群体的政治思想。第一,他们看到西汉末年对政治和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根本问题是土地高度集中和贵族、官僚与富豪之家的无餍足的蓄奴,所谓“多畜奴婢,田宅亡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所以出台“限田限奴”的政策,并对各类人占有的土地和奴婢数量作了具体规定。第二,重申贾人不得拥有土地、不得做官的既有政策。第三,废除齐三服官。第四,除去任子令和诽谤诋欺法,即不再照顾贵族官僚子弟承袭官位的特权,放宽言论自由度。第五,适当照顾掖庭宫人和官奴婢的利益。第六,禁止郡国献朝廷名兽等礼物。第七,适当提高基层小吏的俸禄。第八,清除酷吏。这些政策措施贯穿着儒家要求君王和官吏严格自律为民表率、重本抑末、让利于民等仁政的理念。如果这些政策措施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对缓和已经紧张的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显然是有利的。然而,由于这些政策措施触动了特权阶级的既得利益,他们自然拼命阻挠,哀帝只能向他们妥协,这个诏书所宣布的改革方案也就只能胎死腹中了。

哀帝希图改革政治的大动作没有成功,他就不断地出台一些小的措施。

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二月,他下诏举贤:“盖闻圣王之治,以得贤为首。其与大司马、列侯、将军、中二千石、州牧、守相举孝弟惇厚能直言通政事,延于侧陋可亲民者各一人。”

建平二年(公元前5年)四月,他下诏,以“汉家制度,推亲亲以显尊尊”为由,改自己祖母的尊号为帝太太后,母亲为帝太后,目的是提升自己庶出的祖母和母亲的地位。这年六月,哀帝因急于使自己的行政显出成绩,就接受待诏夏贺良的建议,下诏宣布“改元易号”,自称“陈圣刘太平皇帝”。然而,不到两月,又下诏说自己的行动是“违经背古,不合时宜”,还将夏贺良等人以“反道惑众”的罪名处以死刑。这表明,哀帝极不成熟,视政治为儿戏,病急乱投医。

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正月,他发布诏书说:

朕获保宗庙,不明不敏,宿夜忧劳,未皇宁息。惟阴阳不调,元元不赡,未睹厥咎。屡敕公卿,庶几有望。至今有司执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势获名,温良宽柔,陷于亡灭。是故残贼弥长,和睦日衰,百姓愁怨,靡所错躬。乃正月朔,日有蚀之,厥咎不远,在余一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帅百寮,敦任仁人,黜远残贼,期于安民。陈朕之过失,无有所讳。其与将军、列侯、中二千石举贤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216]

这个诏书表明,哀帝认识到自己面临的严峻形势,但他的拯救之方,也仅限于廉价的自责、要求百僚自律和举荐贤良方正而已。

哀帝与成帝即位时均为20岁,可哀帝是一个短命的帝王,仅在位6个年头,25岁即去世。特别是,他以外藩继大统,在朝野都缺乏根基。尽管他意识到王氏外戚集团构成的威胁并将他们的势力驱出庙堂,然而,由于新上台的丁、傅外戚和围绕着他们的一批新贵都没有治国理政的才能,而哀帝的昏庸荒唐又比成帝有过之而无不及,居然将执政的权柄交给一个22岁的同性恋对象董贤,让他担任了位高权重的大司马一职。如此一来,国家政治的混乱和荒唐就可想而知。所以,哀帝与他的前任成帝一样,不仅没有挽回西汉王朝一路下滑的颓势,而且更使这种颓势如脱缰之马加快了步伐。如此一来,病入膏肓的汉朝再也没有起死回生的希望了。

成帝与哀帝,都不是什么像样的政治家,也没有成体系的政治思想,从他们有限的诏书和行政措施中,窥见的不过是一些诸如仁政、民本、用贤、节俭之类的儒家政治观念的表述而已。

第七节 复古外衣下的王莽政治思想

一 王莽的改制

王莽是汉元帝皇后王政君的亲侄子。王氏外戚之家凭借王政君历元、成、哀、平四世的有利条件,“一门十侯,五大司马”,牢牢掌控了朝廷的军政大权。[217]哀帝死后的平帝时期(公元1—5年),王莽最大限度地扩展了自己的势力,于公元9年篡汉自立,建立新朝(公元9—23年)。

王莽建立新朝以后,立即依照《周礼》设计了一套披着复古外衣的“改制”蓝图,主要内容有王田奴婢政策、五均六筦之法、币制改革、官制改革和制礼作乐等。

王莽以“王田奴婢”为代表的土地政策,以“五均六筦”为代表的工商政策,在前面的章节已经论及。除此之外,在王莽众多的经济改革措施中,最混乱、最荒唐的还有货币改革。从居摄二年(公元7年)他宣布进行第一次货币改革起,到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灭亡,十多年间,王莽4次下诏改革币制,5次下诏重申币制改革的命令,而每次改革差不多都是以小易大、以轻易重,运用政治权力加重对人民的剥削。

第一,王莽的币制改革是以劫掠为手段,以聚敛财富为目的。他宣布将黄金、白银收归国有,不予兑换,是一种公开的强盗行径,一种明火执仗的抢劫。例如,在第一次币制改革时,用新铸的重12铢的大泉兑换50枚重五铢的钱,就是相差20多倍的不等值兑换。以后的每次改革中,各种类型货币的比值都十分不合理。第三次改革中发行的货泉,重一铢的小泉值一,重12铢的大泉就定值50,比值相差4倍多。其布货中重15铢的小布值100,重23铢的次布则值900,比值相差7倍多。类似例子不胜枚举。金属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之所以起价值尺度的作用,是由它本身含的金属量决定的。同一种币材的货币,不管其种类有多少,每一种的金属含量与其价值量的比必须是相等的。币值大于金属量就等于货币贬值。王莽用任意规定币值的办法造成货币贬值,并用这种办法对工商业者和劳动人民进行劫掠。这就使货币失去价值尺度的作用。因此,尽管王莽运用严刑峻法强制推行新币,依然遭到劳动人民强烈的反抗,私铸货币的事情层出不穷,难以禁绝。

第二,币材太滥,品类太杂,徒然制造了不少矛盾和混乱。在通常情况下,流通中存在两种不同币材的货币已与货币作为价值尺度的职能相矛盾,而王莽一次竟用五种不同的币材、六种不同的货币和28个品类同时投入流通,把早已被历史淘汰的龟、贝、羊皮等重新拿来使用,而各类货币之间的比价又无合理规定,也难以得出合理比价。这种币制改革给社会经济生活只能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第三,改革频繁,手续烦琐。社会经济生活要求一个长期使用的稳定货币,经常改革货币是币制政策的大忌。可是王莽在6年之中就进行了四次改革币制,其变动之速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创造了空前绝后的纪录。第4次币制改革以后,王莽为了防止废币和私钱的流通,还规定了非常烦琐的检查制度。官吏和百姓由一地到另一地,要检查布钱和符传(官府颁发的证明文件),否则,旅店不准住宿,关隘予以扣留。甚至政府官员出入宫门,也要检查验符。这样繁苛的禁令,必然给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尤其是流通带来很大困难,给百姓正常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

总之,王莽的币制改革完全凭自己的意志、愿望和行政命令办事,全然不顾货币运动的客观规律。在多次碰壁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求助于苛法酷刑。第二次币制改革后紧接着颁布了流放法。第四次币制改革后又接着颁布了连坐法:“一家铸钱,五家坐之,没入为奴婢”。[218]虽然如此,工商业者和一般劳动人民对王莽的币制改革仍然进行着毫不妥协的反抗,盗铸和其他触犯禁令者比比皆是。结果是“民犯盗铸,伍人相坐,没入为官奴婢。其男子槛车,儿女子步,以铁锁琅当其颈,传诣钟宫,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愁苦死者十六七”。“每易一钱,民用破业”。[219]由于私铸钱犯罪者太多,于是出现了“徒隶殷积,数十万人,工匠饥死,长安皆臭”的惨状。[220]

由于王莽的币制改革从根本上违背了货币运动的客观规律,因而它失败的命运是不可挽回的。正如彭信威在《中国货币史》所言:“中国历代币制的失败,多有别的原因,而不是制度本身的缺点。只有王莽的宝货制的失败,完全是制度的失败。”王莽的币制改革,不仅给当时的人民带来极大的损害,也是使其统治陷于崩溃的重要原因。可以这样说,王莽通过币制改革进行劫掠的目的基本达到了,直到临死前府库里还存着60万斤黄金。但另一个意想不到的结果也随之而来,这就是人民的起义与王莽的灭亡。

除了经济领域的改革之外,王莽在政治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所谓改革,始建国四年(公元12年)、天凤四年(公元17年),王莽两次裂地分封、授民授茅土,用理想化的周代分封制欺骗他的臣僚。自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以后,郡县制就是比较适合政情的地方行政体制。王莽异想天开地想在中央集权制度已经确立两百多年以后,全面恢复西周的分封制,一下子在全国建立2000多个大小不等的封邑,实在是历史的大倒退。实际上王莽也并不想把土地和人民真正授予他的爪牙。授封仪式举行后,他以“图簿未定”为理由,不让他们得到封地。这样一来,就使那些获得爵位而无实职的新贵们陷入窘境,生活无着,苦不堪言,从而对王莽产生了巨大的离心倾向,促成了统治集团的分裂。

天凤元年(公元14年),王莽仿照《周官·王制》数次下令更改中央和地方官制,如在中央建立了四辅、三公、四将、九卿、六监。四辅是太师、太傅、国师、国将,虽位冠百官,但无治事之权,是安置德高望重的老臣们的虚衔。三公是大司马、大司徒和大司空,虽承自汉制,但权力已大为削弱。四将是卫将军、前将军、更始将军和立国将军,皆为掌兵之官,其中更始将军最重要,多次衔王莽之命指挥重大的军事行动。九卿是丞相司直、大司马司允、大司空司若(以上称三孤),更名汉代的大司农为羲和,再更为纳言;大理为佐士;太常为秩宗;大鸿胪为典客;少府为共工;水衡都尉为予虞,以上为六卿,与三孤合称九卿。每一卿下置大夫三人,一大夫置元士三人,凡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九卿在三公领导下负责中央各部门的具体政务。另外,王莽又将汉代太仆更名为太御,卫尉为太卫,执金吾为奋武,中尉为军正,光禄勋为司中,又新置大赘宫,“主乘舆服御物”,以上为六监,亦称六司,专为宫廷皇帝服务。地方行政方面,在全国设9州,125郡,2203县,州牧成为一州的最高民政和军事长官,权力较汉代大大加强。郡的长官依据地理位置和重要程度称卒正、连率、大尹,后又加号将军,县令、长称县宰。他又数次下令重划行政区,增加官吏员额,实行官吏职务世袭和俸禄随地方税收浮动的制度。这一方面是稽古以示新,另一方面是为满足臣僚们的贪欲和权势欲。王莽满以为,如此一来,其爪牙们必将人人心满意足,从而死心塌地为他效忠了。其实,王莽恰恰弄巧成拙:它既加重了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又加剧了王莽统治集团的矛盾,而官职和爵位的世袭更加速了王莽集团的腐败。尽管王莽的新朝改变的仅仅是汉朝的形式而没有改变豪族地主统治的本质,但贵族和官僚却凭空增加了许多。汉朝旧贵族依然如故,王莽朝的新贵族却陡然增加了一大批:从哀章之类的无赖到王盛之类的卖饼儿,转瞬之间,都蟒袍玉带地跻身于王莽的新贵之列了。这些饿狼似的统治者,每人都想谋个理想的位子肆意盘剥以满足私欲。王莽增加官位并实行世袭自然投其所好,但却给劳动人民带来更多的灾难。本来一县有一位县宰,现在一县分为六县,凭空又添上五位劫掠者,一国三公,十羊九牧,劳动人民的痛苦就可想而知了。加之王莽又时常更换官员,每一位新官到任后的第一件要事就是搜刮,而且恨不得洗劫一空。待到新的调令来到时,他们已是腰缠万贯,趾高气扬地准备到新地方重操屠刀了。但是,王莽的爪牙们却每每因地盘大小不一,地方贫富不等一面归怨王莽,一面进行数不清的明争暗斗,造成吏治败坏,贪赃枉法成风,犹如催化剂一样地加速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王莽上台以后,一直醉心于制礼作乐。从天凤二年(公元15年)起,王莽纠合了一批公卿大夫、文人学士,从早到晚,坐而论道,力图根据《周礼》损益出一套新朝的礼乐制度。结果是议来议去,连年不决。由于王莽只着眼于这类装潢门面的繁文缛礼,致使中央和地方一般行政狱讼都无人管理。有的县,县官数年空缺,由郡守兼理。各级地方官吏贪残害民之事层出不穷。王莽为了监视郡县官吏而派到各地去的中郎将、绣衣执法,更是利用权势安插私人,与郡县守令互相勾结,横行无忌。而派往各州郡“劝农桑,班时令,案诸章”的十一公士,实际上以钦差大臣自居,颐指气使,收受贿赂,冤杀无辜。以上这些官吏,你来我往,竞相盘剥,搅得各地鸡犬不宁,怨声载道。

新朝建立后五六年间,一直没有制定官吏的俸禄制度,这样,一切贪污窃盗都在事实上取得了合法地位。直到天凤三年(公元16年),王莽才公布了一个极其烦琐的俸禄制度。规定从四辅公卿大夫到一般臣僚,共分10个等级,俸禄最低者一岁66斛,以上依此递增,到四辅岁入万斛。同时又规定,郡县守令等地方官的俸禄以该地方税收的多少为差。王莽以为只有如此,才能使群僚们人人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励精图治。殊不知,这实际上等于给了各级官吏以利用职权,敲诈勒索的特权。实行这种俸禄制度,不仅王莽国库里的钱粮布帛越积越多,而且官吏的口袋里也越装越满,但遭殃的却是劳动人民。俸禄制度所展示的王莽新朝,犹如一面大吸血网。王莽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大饕餮者,他手下的官僚是大小不等的中小型饕餮者,群起劫掠,锱铢必尽,他们加给劳动人民的,只能是日甚一日的苦难。

公正地说,王莽在代汉前办了一些好事,他看到土地兼并的危害,奴婢问题的严重,注重吏治,发展教育,统一度量衡等,都应该得到历史的肯定。但是,由于王莽的政策违背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顺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有些政策因用人不当而变质,因而先后宣告失败。王田奴婢政策因受到来自各个阶级的反抗早已停止执行,因而土地兼并只能更加剧烈地进行,私奴婢增加之势无法遏止,官奴婢又因苛酷的刑罚而大量增加。五均六筦在富商大贾摇身一变而来的羲和命士等的主持下,变成了对广大劳动人民残酷无情的劫掠,而频繁的货币改革则几乎变成了封建国家对劳动人民和工商业者的明火执仗的抢劫。所有这一切,都从不同方面加速了农民同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分离,造成了社会经济生活的极度混乱,使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这样一来,必然使西汉末年已经十分尖锐的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广大劳动人民除了以武装反抗死里求生外,再也没有别的道路可走了。

二 儒表法里的极权政治理念

王莽的时代,儒学已经居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地位。王莽自小受到较系统的儒学教育,青年时期,即以儒家君子的形象出现在世人面前,《汉书·王莽传》记载:

王莽字巨君,孝元皇后之弟子也,元后父及兄弟皆以元、成世封侯,居位辅政,家凡九侯、五大司马,……莽群兄弟皆将军五侯子,乘时侈靡,以舆马声色佚游相高,莽独孤贫,因折节为恭俭。受《礼经》,师事沛郡陈参,勤身博学,被服如儒生。事母及寡嫂,养孤兄子,行甚敕备。又外交英俊,内事诸父,曲有礼意。

因为王莽的思想与儒学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有必要对西汉儒学的发展和王莽对儒学的依违作一简要的叙述。

如前所述,刘邦在反秦起义的年代,是带着满脑子法家思想驰骋疆场的。他做皇帝后,虽然在陆贾和叔孙通的启诱下认识到儒学的实际功用,甚至临终前还到孔子灵前献上太牢的大礼,但终其一生,也没有意识到儒学的深刻的思想意义。刘邦的后继者高、惠、文、景钟情黄老思想,直到汉武帝和董仲舒双双走上时代的舞台,出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文化政策,儒学才被正式推尊为主流意识形态,孔子及其门徒整理解释过的《尚书》《诗经》《春秋》《易》《礼》五经的传授才成为官学。西汉朝廷陆续在太学设立五经十四博士,从事教学和对先秦儒家典籍的整理和诠释,由此形成所谓经学。经学在发展过程中,分化为今文经学和古文经学。其中,用秦朝统一后的文字写成的经书,称今文经。用秦朝统一前的六国文字写成的经书,称古文经。今、古文经除文字上的差别外,更主要的是在解经上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思想倾向与学风的差异。

以董仲舒为代表的今文经学,进一步把古老的“天人感应”的灾异说理论化和系统化,并从中导出“君权神授”理论。又以“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论证封建制度的永恒性。同时以“《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作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理论基础。董仲舒还根据“阳尊阴卑”的理论,建立起三纲五常的封建道德观,论证了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他第一次对封建的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的合理性、永恒性作了理论上的论证。到西汉后期,“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与日益泛滥的谶纬迷信相结合,使今文经学进一步地宗教化和神学化。

正当今文经学在西汉后期达到鼎盛局面的时候,新崛起的古文经学对它的地位提出了挑战。古文经典主要有《古文尚书》《逸礼》《周官》《毛诗》和《春秋左氏传》等。古文经开始在民间流传,因为偏重于史实的考辨和诠释,不像今文经那么迷信和荒诞,所以得到一批有学问的知识分子的垂青,在思想和学术上形成很大的势力。

在王莽秉政前,古文经尽管在朝野有了相当的势力,但却一直处于受压的地位,只能在民间传授。平帝登基,王莽擅权后,古文经被立为学官,取得了在太学传授的资格,声势大振。王莽之所以将古文经立为官学,目的主要是让它为自己的篡政服务,同时也作为笼络那些治古文经学的知识分子的手段。作为一个儒生出身的权臣,王莽比任何人都明白经学在思想和学术上的重要意义。因此,王莽在篡政过程中和其后统治新朝的日子里,将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兼收并包,同时利用,对治今文经与古文经的知识分子也是一视同仁的。王莽对古文经的《周礼》特别重视,其新政的不少措施都是从《周礼》中寻找历史根据。对古文经的其他典籍《古文尚书》《逸礼》和《春秋左氏传》等也比较重视,如他引证《古文尚书》的《嘉禾篇》记载的“周公居摄”,作为自己“居摄践祚”称“摄皇帝”的依据。引证《春秋左氏传》的“刘氏为尧后”,论证他这个“虞帝之苗裔”有代汉立新的历史根据和充分权力。但是,王莽并不排斥今文经学,他不仅没有取消今文经学的官学地位,让太学中治今文经学的博士官们继续收徒讲学,而且大力利用今文经学中一切对他有用的东西为自己服务。例如,王莽对谶纬迷信、祥瑞灾异的利用就比当时的任何的今文经学家有过之而无不及,而对认为与他有利的今文经典更是随时拉来为我所用。他为了得到“宰衡”的印章引了《春秋谷梁传》的“天子之宰,通于四海”。翟义起兵时,他“放《大诰》作策,遣谏大夫桓谭等班于天下,谕以摄位当反政孺子之意”,以欺骗全国百姓。居摄三年(公元8年)冬天,他又引《康诰》的“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作为自己朝见元后与平帝后称“假皇帝”的依据。《春秋谷梁传》《大诰》《康诰》都属于今文经学。在王莽的改制内容中,其制定的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制和封地四等制,基本上是根据《王制》损益而来,而《王制》也是公认的今文经典。在用人方面,治今文经与古文经的知识分子同样得到重用,同样飞黄腾达进入三公行列。所有这些事实无可辩驳地证明,王莽对今、古文经是不分轩轾、一视同仁的。他的着眼点是是否能为我所用,对二者在学术上的分歧并不怎么关注。

在大致厘清了王莽与今、古文经学的关系以后,就可以进入对他的政治思想的评析了。总体上可以这样说,在西汉末年谶纬迷信弥漫、今文经学日趋宗教化、神学化的氛围中成长起来的王莽,他继承和播扬的恰恰是西汉正统思想中最迷信、最粗鄙、最少理性、最荒诞不经的糟粕。

在王莽眼里,“天”无疑是至高无上的人格神的上帝,它君临天下,明察秋毫,赏善罚恶,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主宰。帝王都是由上天选定,让其代表自己进行在人间的统治。封建皇朝的更迭也是上天的安排,显示的是“天命攸归”的神力。而上天与人间的联系则是通过符瑞和灾异进行的。贯穿其中的是“天人感应”。在王莽的政治生涯中,他连续不断地利用符瑞和灾异附会政治,千方百计、挖空心思地将其引导到为自己服务的轨道上来。

为了保证篡汉的成功并给这一统治权的转移一个合法性的说辞,王莽就以“天命”置换“忠君”。王莽要实现代汉立新,虽然从实力讲并不困难,因为他实际上已经以大司马大将军的官位掌控了汉朝的全部权力,没有人能够阻止他宣布改易皇统。但是,迈出这一步,他必须越过一道道德的门槛:对背叛“臣事君以忠”的信条做出解释。王莽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背上“乱臣贼子”的恶名。为此,他只能求助于“天命”,反正老祖宗有现成的“奉天承运”的理论可以拿来使用,有“天人感应”魔杖下的“符命”可供任意附会,有一群攀龙附凤的无耻臣子可以任意驱使。于是,王莽一面挥舞“天命”的旗子不断加速篡政的步伐,一面千方百计将自己打扮成汉室的大忠臣。元始元年(公元1年)正月,他讽喻益州少数民族首领献白雉、黑雉,并以此为由头从元后那里讨得“安汉公”的封爵。以元后名义颁发的册封诏书,就将王莽赞誉为汉室的“忠臣”和救星了:“汉危无嗣,而公定之;四辅之职,三公之任,而公干之;群僚众位,而公宰之;功德茂著,宗庙以安,盖白雉之瑞,周成象焉。”[221]不仅如此,对于当时社会上人们称颂的一切美好道德,他都千方百计让其在自己身上体现出来,将自己打扮成一位道德标兵。王莽自结发入世以来,二十多年的岁月,由于独特的历史机遇,更由于他运用层出不穷的“激发之行”,从而在朝野获得了“倾其诸父”的声望和权力。他日夜孜孜,励精图治,建策“安汉”,辅佐九岁的刘衎做皇帝,延续大汉王朝的香火,这是他的“忠”;侍疾母则,用药先尝,筵席之上,数次离开,为母服药,周旋伯父王凤、叔父王根病榻之旁,蓬头垢面,衣不解带月余,这是他的“孝”;对兄之子百般爱护,视同己出,择名儒为师,施以严格教育,与己子同日娶妇,不分轩轾,这是他的“慈”;大义灭亲,切责杀奴的儿子,严令其自杀偿命,这是他的“义”;拜名儒陈参为师,“被服如儒生”,刻苦攻读,亲至侄儿的先生家,恭奉羊酒,惠及同窗学子,这是他的“尊师重道”;数辞封爵,几让户邑,散财赈宾客,下惠至鳏寡,这是他的“谦让”“清廉”和“关心民瘼”。二十多年中,王莽不断地猎取美名,目的是在朝野形成“当今治国平天下舍我其谁”的局面。接着,王莽又策划从元后那里获取当年成王对周公的封赏,求得“宰衡”的印章,并加了“九锡”。元始五年(公元5年)五月,为王莽举行了加九锡的大典,封赏的策文将王莽吹到了九天之上:

辅朕五年,人伦之本正,天地之位定。钦承神祇,经纬四时,复千载之废,矫百世之失,天下和会,大众方辑。《诗》之《灵台》,《书》之《作雒》,镐京之制,商邑之度,于今复兴。昭彰先帝之元功,明著祖宗之令德,推显严父配天之义,修立郊禘宗祀之礼,以光大孝。是以四海雍雍,万国慕义,蛮夷殊俗,不召自至,渐化端冕,奉珍助祭。寻旧本道,遵术重古,动而有成,事得其中。至德要道,通于神明,祖考嘉享。光耀显章,天符仍臻,元气大同。麟凤龟龙,众祥之瑞,七百有余。遂制礼作乐,有绥靖宗庙之大勋。普天之下,惟公是赖,官在宰衡,位在上公。[222]

策文虽然没有多少新内容,但其中的“普天之下,惟公是赖”八个字却透出了王莽的心声,不啻可以看作王莽准备代汉自立的信号。不久,他就不顾作为平帝皇后的女儿的幸福,为了扫除自己跃上龙座的障碍,残酷地鸩杀了年仅14岁的汉平帝,立了只有两岁的广戚侯孺子婴作为傀儡。接着,他引经据典,要求元后以周公辅佐成王时曾“居摄”“践天子位”“服天子之冕,南面而朝群臣,发号施令,常称王命”为根据,居然改元践祚而“摄皇帝”“假皇帝”地干起来,同时将象征汉朝的孺子婴贬为自己的“太子”。即便到了这个份儿上,他还是以汉室的忠臣自居,而将所有这些篡弑的举动都说成是为了汉室的安危。正如张竦为刘嘉起草的一篇无耻地为王莽歌功颂德的奏文所写:

建平、元寿之间,大统几绝,宗室几弃。赖蒙陛下圣德,扶服赈救,遮扦匡卫,国命复延,宗室明目。临朝统政,发号施令,动以宗室为始,登用九族为先。并录支亲,建立王侯,南面之孤,计以千百数。收复绝属,存亡继废,得比肩首,复为人者,嫔然成行,所以藩汉国,辅汉宗也。建辟雍,立明堂,班天法,流圣化,朝群后,昭文德,宗室诸侯,咸益土地。天下喁喁,引领而叹,颂声洋洋,满耳而入。国家所以服此美,膺此名,飨此福,受此荣者,岂非太皇太后日昃之思,陛下夕惕之念哉!何谓?乱则统其理,危则致其安,祸则引其福,绝则继其统,幼则代其任,晨夜屑屑,寒暑勤勤,无时休息,孜孜不已者,凡以为天下,厚刘氏也。臣无愚智,民无男女,皆谕至意。[223]

正在王莽准备再进一步跨向龙座的时候,发生了翟义在东郡的起兵。王莽在讨伐翟义的诏书中,还继续将自己打扮成汉室的大忠臣,信誓旦旦地重申“还政孺子”的诚意。然而,在讨伐翟义取得胜利不久,王莽就借临淄新井、巴郡石牛和扶风的刻石向太后要求,此后在朝见太后时不再称“摄皇帝”,而是直称皇帝。已经到了这步田地,他还不愿丢掉汉室忠臣的美誉,仍然表示将来一定“复子明辟”。可是,言犹在耳,口血未干,蜀郡梓潼的无赖哀章献上了昭示天意,要求王莽立刻即真做皇帝的两检铜匮。王莽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立刻下达了即真做皇帝、改易皇统的诏书,将刘氏皇统改易成了王氏的新皇统:

予以不德,讬于皇祖考黄帝之后,皇始祖考虞帝之苗裔,而太皇太后之末属。皇天上帝隆显大佑,成命统序,符契图文,金匮策书,神明诏告,属予以天下兆民。赤帝汉氏高皇帝之灵,承天命,传国金策之书,予甚祗畏,敢不钦受!以戊辰真定,御王冠,即真天子位,定有天下之号曰新。[224]

至此,“臣事君以忠”的天字第一号的道德信条终于被“天命”置换。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元旦,王莽举行了隆重的登基大典。下令废去孺子婴的太子之位,将其封为只有五县封地的“定安公”。《汉书·王莽传》记载:“读策毕,莽亲执孺子手,流涕歔欷,曰:昔周公摄位,终得复子明辟,今予独迫皇天威命,不得如意!哀叹良久。中傅将孺子下殿,北面称臣。百僚陪位,莫不感动。”当时年仅5岁的孺子婴,当然还无法理解这个戏剧性的场面。而直到此时,王莽还挤出几滴鳄鱼的眼泪,对孺子婴,实际上是对群僚,尤其是对那些没有参与王莽篡汉策划的刘汉的公孙王子,表明自己代汉立新做皇帝完全不是一己的私愿,而是迫于天命的不得已之举。这样,王莽就算自欺欺人地摆脱了“乱臣贼子”的拖累,以一个“天命攸归”的真龙天子的形象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不管别人怎么看怎么说,经过如此这般的一番运作,至少在王莽及其党徒看来,王莽的篡弑行为也就轻而易举地通过了“臣事君以忠”的道德门槛而无愧于心了。

王莽以“天命”文饰篡弑,轻轻地将自己亵渎“臣事君以忠”的巨奸大憝的嘴脸涂上一层保护色。王莽及其党徒的这一套作为,尽管冠冕堂皇,似乎天衣无缝,但他自己及其周围的策划者们却心明如镜,明白这不过是骗人的把戏。不过,王莽的以“天命”代“忠君”的置换术尽管拙劣,但却被后来中国历史上的一切篡弑者奉为圭臬,从而在“天命”的幌子下演出了一幕又一幕的悲喜剧。曹丕导演的取代汉献帝的“禅让”戏,南朝宋、齐、梁、陈四代皇朝花样翻新的更替方式,隋文帝从外孙头上摘取皇冠的手段,以及赵匡胤的“黄袍加身”剧目,都离不开这个张本。这个屡试不爽的“天命”与“忠君”的博弈,实际上背后是不同权势集团利益的博弈,胜利者每每以“天意所钟”自诩,实际上不过是强势集团对弱势集团博弈的胜利。由于中国古代的历史是以皇朝不断更替的形式前进的,不管这种更替通过何种手段进行,新建皇朝的胜利者们必须对自己的成功在理论上做出说明,给臣民们一个交代。于是就有了“天命”和“五德终始”之类的说辞。

显然,王莽的政治思想,更多地继承了董仲舒的君权神授说和三统、三正以及五德终始的历史循环论。在整个篡汉的过程中,他把自己每个经过精心策划的活动都说成是上天的有意安排。从宰衡、安汉公到摄皇帝,再到假皇帝,似乎每一步都是上天的安排,而最后废掉孺子婴的皇位继承权、改由自己做皇帝,也完全是“迫于天命”的不得已之举。他精心杜撰王氏家族的世系,把自己考定为虞舜的后裔,以便把代尧的后裔刘氏做皇帝说成是合乎规律的一次循环。

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上,王莽打出了复西周之古的旗号,不停地“制礼作乐”。他多次更改官吏名称,不厌其烦地变更行政区划,力图制造出浓浓的古代盛世再现的氛围。一方面,他虔诚地制定出五等爵位制和四等封地制,煞有介事地宣布恢复周代曾实行的分封制度,还演出什么“授茅土”的闹剧。但实际上,终王莽之世,他又使分封停留在纸面上,舍不得给他的官吏一寸之土、一介之民。另一方面,他骨子里始终坚持绝对的皇帝专制,千方百计将一切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还在他假借元后将自己册封为安汉公的时候,这种集权力于一人的欲望就跃然纸上:“汉危无嗣,而公定之;四辅之职,三公之任,而公干之;群僚众位,而公宰之。”[225]紧接着,他又胁迫元后下了一个将一切权力归于自己的诏书,《汉书·王莽传》这样记载:

皇帝幼年,朕且统政,比加元服。今众事烦碎,朕春秋高,精气不堪,殆非所以安躬体而育养皇帝者也。故选忠贤,立四辅,群下劝职,永以康宁。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自今以来,惟封爵乃以闻,他事,安汉公、四辅平决。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辄引入至近署对安汉公,考故官,问新职,以知其称否。于是莽人人延问,致密恩意,厚加赠送,其不合指显奏免之,权与人主侔矣。

这就把本来属于皇帝的权力全盘收在自己手上。到正式做皇帝以后,他除了自己掌控全部政治权力外,进一步追求和巩固自己作为皇帝的独尊地位,于是下令对刘氏诸侯王和少数民族首领称王者一律贬号为公、侯: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百王不易之道也。汉氏诸侯或称王,至于四夷亦如之,违于古典,缪于一统。其定诸侯王之号皆为公,及四夷僭号称王者皆更为侯。[226]

王莽不仅要求自己享有垄断一切权力的独尊地位,更要求这种权力地位亿万斯年地延续下去,于是让太史推演出三万六千岁的历法,六年一改元,公布天下。正因为王莽视皇帝的权力地位为自己的命根子,所以,除了自己,他不相信任何人;除了自己作为专制皇帝的利益,他不考虑任何别人的利益。不管任何人,只要妨碍了他的专制独裁,重则死灭,轻则遭贬。亲族之中,儿子、孙子、叔父、兄弟,一一被他送上断头台,最后连一个皇位继承人都留不住。臣子之中,更是有数以百计的人因被怀疑反叛倒在血泊中。例如,四辅之一的太傅平晏,就因为入宫时多带了一个随从,就遭围府搜查。四辅之一的哀章不被信任后,身边就多了一个叫和叔的官吏,那是王莽派来监视他一行一动的特务。

王莽的专制还体现在对社会经济的垄断。他将天下田宣布为“王田”,不准买卖,实际上是宣布土地国有,背后隐藏的是把土地变成他一家一姓私产的良苦用心。他的五均六管政策,其细密周到简直可以同桑弘羊谋划的汉武帝的工商政策相媲美,其目的就是把全国工商业的利润据为己有。而频繁的货币改革,贯穿其中的是以小易大、以轻易重,更是明火执仗地抢劫百姓的财物了。

显然,王莽的政治思想集中体现了他作为帝王对政治和经济的“家国同构”的绝对垄断。非唯如此,他还有超越前代帝王的思想垄断的强烈欲望。王莽的儿子王宇夫妇因为讽喻他善待孺子婴的母家,被他“大义灭亲”处死,他为此还“愤发作书八篇,以戒子孙”。善于溜须拍马的甄邯等人于是要求元后下诏书,将这八篇戒子书“班郡国,令学官以教授”:“事下群公,请令天下吏能诵公戒者,以著官簿,比《孝经》。”[227]这样,王莽的著作就获得了与儒家经典同等的地位。更可笑的是,当起义军打进关中,王莽的新朝已经岌岌可危时,他还演了一出“哭天”的闹剧。他写的《告天策》也成了经典,规定参加“哭天”闹剧的诸生“甚悲哀及能诵策文者除以为郎,至五千人”。这不就是将自己的思想作为统一全国臣民的主流意识么!

尽管王莽的政治思想披着复古的外衣,充满空想的谬见,但贯穿其中的核心观念还是非常清楚的,这就是作为帝王的他必须垄断政治,垄断经济,垄断思想,以达到“集权力于一人,集思想于一个脑袋”的终极目标。然而,由于王莽的一切政策措施都是逆时代潮流而动,到头来,不仅他的三垄断变成“一枕黄粱”,而且他自己最后得到的也是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对权力的垄断无一人超过王莽;下场的悲惨,也无一人超过王莽。

三 大汉族主义治理少数民族的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以经济、文化为纽带结合在一起的中华民族有着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尽管在秦和西汉前期,虎踞中原的中央政权与周边少数民族,尤其是匈奴发生过相当激烈的战争,但是,由于各族劳动人民之间有着和平交往的美好愿望,而经济、文化的强大纽带还是使各民族走到和平相处、互通有无、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来。汉昭帝恢复“和亲”政策后,汉匈之间就出现了“城关不闭、牛马蔽野、边境晏然”的局面。张骞奉汉武帝之命凿通西域以后,加强了汉与西域各少数民族的友好往来,著名的丝绸之路成为欧亚之间各国人民传播文化和友谊的国际通道。汉与东北、西南诸少数民族也都建立了和平友好的交往。这种民族关系,对于促进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和边疆地区的开发,对于促进中华民族的巩固、扩大和发展都是有好处的。可是,王莽上台伊始,就继承历史上“内诸夏而外夷狄”的大汉族主义思想和政策,强调“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诬蔑少数民族首领称王是“违于古典,谬于一统”。其实,中国周边各少数民族首领的称谓是从历史上延续而来的。他们无论称什么,都不否认汉朝皇帝是他们的共主。出于专制主义和民族自大狂的需要,王莽下令改变他们的称谓,并不惜诉诸武力把污辱和征伐加在周边少数民族头上。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王莽派出12个五威将,分别到匈奴、西域和其他周边少数民族,对其首领更换名称、印绶。如把西南的句町王以及西域30多个国家的国王一律降为侯。他们到匈奴单于庭,授单于新的印信,把“玺”改成“章”。单于看了很不满意,执意索回旧的印玺。五威将陈饶当场把旧玺椎碎。单于大怒,出兵进犯边境,从此开启了王莽朝廷与匈奴持续多年的战争。而由王被贬为侯的西南、西域等诸国的首领,都先后宣布脱离新朝,并乘机骚扰边境。从此,新朝与周边民族就处于战争之中。可是,当那位在匈奴制造事端的陈饶回到长安以后,却得到了王莽加封的“威德子”的褒奖。王莽对周边民族轻开边衅,实在是没事找事,使自己吞下了一枚致命的苦果:长年的边陲战争严重削弱了王莽的力量,加剧了国内的阶级矛盾,是其走向灭亡的重要原因。正如王夫之所言:“莽之召乱,自伐匈奴始,欺天罔人,而疲敝中国,祸必于此而发。”[228]

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冬,王莽更匈奴单于名为“降奴服于”,极尽污蔑之能事。同时在东西绵延三千多里的边境上分6路出兵,对匈奴进行全面的讨伐战争。为了进行这场战争,王莽共募天下的囚徒、丁男、甲卒30万人。从全国各地征调军需供应,自江淮一直到北部边防前线,道路之上,监督行军和运饷的使者、出征的士卒、运送军需物资的役夫,络绎不绝。这一不义战争,给全国人民带来空前的浩劫。30万大军屯驻边境,勒索钱粮,抢劫财物,搅得那里鸡犬不宁,而王莽派到边郡监军的中郎将、绣衣执法等人,又与带兵将领互相勾结,索取贿赂,劫掠百姓,大肆敲剥,更使那里雪上加霜。内地各郡县则催征军需,锱铢必尽,不少农民和手工业者被逼得家破人亡,纷纷投入流民队伍,酝酿着反对王莽的起义。天凤六年(公元19年),已经进行了10年的对匈奴战争消耗了大量的民脂民膏,而为了继续这场不义战争,王莽再次下令在全国大征兵,大募天下丁男及死罪囚、吏民奴,起名“猪突豨勇”,作为前锋遣送边境。同时下诏征收天下吏民财产的三十分之一作为军赋,勒令公卿至郡县官吏都按俸禄分别保养军马。这样,王莽就借战争之机对全国人民进行了一场空前的大劫掠。与对匈奴进行战争的同时,王莽又挑起了与东北、西域和西南的少数民族的战争。在东北,他指使严尤诱杀了高句骊侯驺,更其国名为下句骊,又破坏了与夫余、秽貊的友好关系。在西域,由于王莽政策的错误,再加上匈奴的威胁利诱,绝大部分国家都与新朝反目,转而投靠了匈奴。西汉中后期一百多年中经过艰苦努力建立起来的中原与西域的友好关系,至此被彻底破坏。从此以后,直至东汉前期60年间,内地通向西域的道路绝而不通。昔日繁盛的丝绸之路,再也看不见汉族庞大的商队,没有了叮咚作响的驼铃声。王莽对东北、西域和西南诸少数民族的战争,同样给各族人民带来难以想象的灾难。终年征发,民不堪命,青壮年战死在前线,老弱妇幼辗转沟壑。以对益州句町用兵为例,开始,“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巴蜀骚动”。[229]由于没有取得王莽预期的胜利,他接着又调动20万人进行更大规模的战争,“士卒饥疫,三岁余死者数万”。[230]财物的征敛和损失更是惊人,“赋民财什取五,益州虚耗而不克”。[231]后来再进一步“调发诸郡兵谷,复訾民取十四,空破梁州,功终不遂”。[232]王莽对匈奴、东北、西域和西南诸少数民族的战争一直持续了十多年,基本上与新朝政权相始终。与王莽的愿望相反,这些祸国殃民,破坏民族友好关系的战争,不仅未能给他带来财富、威势和光荣,恰恰相反,它促使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为大规模农民战争的爆发创造了条件,成为王莽政权灭亡的重要原因,在中国国内民族关系的历史上,王莽的新朝留下的无疑是最黑暗的一页。而他治理少数民族的思想,也无疑是最落后、最乏积极意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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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美比较文学学刊》(Journal of Sino-American Comparative )为中美比较文学界同仁共同创办和编辑,北京语言大学和美国南卡罗来纳大学为主体合作方,并共同在全中国和全美国范围内选择业内知名学者组成中方和美方两个编委会,分别受理和负责审阅中美学者的来稿。《中美比较文学学刊》集中展示中美比较文学界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科范围内及其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探讨前沿理论问题,拓展文学批评空间,研究学术焦点问题。以期实现中美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研究的最平等、最直接、最充分的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