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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夺命树叶

《孤鹰尝心剑最强者传说》

“前面没有骆驼的记号了,会不会出事了。”

说话的人个头很矮,身材又胖,像冬瓜可能还好看一点,只可惜像个圆圆的西瓜。

插着一把扇子的西瓜。

血捕精鹰杀气腾腾的披风穿在他身上简直就是一个笑话。

但没有人敢笑话他“毒舌鹰”卓文欠的。

他的口水真的喷死过人。

他的扇子也是铁的,不知道敲碎过多少人的脑袋!

扇子一面居然画着一个没有穿衣服的美女,另一面写着一首歪诗: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美女挂前川,口水直下三千尺,疑是春梦落九天。”

“你这个西瓜就不能说点好听的?”

一个拿着根水晶魔法杖的性感美女就站在毒舌鹰的身后,卓文欠身高跟她一比,简直就像个侏儒。

“幻鹰”伊檬。

伊檬是个火属性的魔法师。

在神指大陆,魔法师算是最高贵的职业了。

魔法师是西方圆桌帝国独有的职业,每年都有很多不同国家的人前去学习魔法,但是几年也出不了几个合格的高级魔法师。

作为魔法师,衣服都是很有讲究的,他们不能穿的太重,也不能穿的太多;如果穿一身笨重的盔甲,他们根本无法施展魔法。

女性法师穿的更少。

伊檬身上的衣服只能用“丝”和“片”形容,胸部就随随便便系了一根丝带,走起路来,波涛汹涌,让人感觉随时都会掉出来;她下面总算穿了条短裤,只可惜连半个屁股也遮不住,性感的大腿上还刺了个蝎子纹身。

她的美就像蝎子一样致命。

她衣着如此暴露,脸上的神情却像是贞洁的烈女。

还好她是火属性的魔法师,换成别人就穿这一点衣服,早就冻死了。

“骆驼是我们十三精鹰里最厉害的,就算我们会出事,他也会没事的。”

“忍鹰”霸王姬百合。

她是一名忍者刺客。

刺客是一种使用短兵为主暗器为辅的灵活暗杀职业。

在樱花岛国有一种更独特更强大的刺客——忍者。

忍者使用刀剑一点也不比剑客逊色,不仅暗器出色,而且拥有道士鬼魅般的身法。

她的个头比伊檬矮一点,衣服比伊檬穿的要多,黑色的长筒皮鞋,露指的黑色手套,一身白色的紧身劲装,白巾蒙面,只露出一双美丽精光四射的大眼睛,长长的头发绑的很高,脖子的一条红色丝巾比头发还长,在风中飞舞。

她身后背了两柄狭长的黑刀,一长一短!

长刀五尺,短刀居然也有三尺!

她说的骆驼就是骆沙。

“骆驼沙鹰”骆沙!

这次追杀独孤花影营救小公主的行动,血捕十三精鹰分成了五个组。

第一组:“骆驼沙鹰”骆沙,“铁臂铜鹰”吴童,“秃顶鹰”项一顶。

第二组:“绝色琴鹰”蔻娜,“裸鹰”丁裸,“饿狼鹰”连恶。

第三组:“忍鹰”霸王姬百合,“幻鹰”伊檬,“毒舌头鹰”卓文欠。

第四组:“借命鹰”凌戒,“卜命鹰”莫留情,“火雪鹰”燕弱雪。

第五组:“尝心孤鹰”。

“呵呵,我看尝心孤鹰比他强,我们都是三个人一组,这家伙从来都是一个人。孤鹰可以说是冰属性最强的杀手剑客,我远远见过他穿着衣服站在一条小河里,然后让整条河慢慢都结冰后突然炸裂,没有亲眼看过的人,是体会不到那种震撼和恐怖。”

卓文欠叹了口气,接着说:“这毒血飞鹰有一次和我一起执行任务,他负责暗杀,我负责偷盗,但在半路上我们遇到一个不孝的儿子,把父母关在猪圈里,和猪一起养,他媳妇有时候喂猪也不喂公公婆婆,连十岁的孙子没事也拿棍子以打自己的爷爷奶奶为乐……”

霸王姬百合怒道:“这种不孝的子孙会被天打雷劈的!”

卓文欠又叹了口气,说:“呵呵,不用天打雷劈,孤鹰当场就把那不孝的儿子和他老婆劈成了两半!”

伊檬笑道:“杀得好!这种不孝的东西,若是落在我的手上,嘿嘿……”

霸王姬百合问道:“那小孩呢?”

卓文欠没有回答,说:“唉,血捕门除了弱雪,哪个不是双手沾满了鲜血?”

血捕十三精鹰就是一群被神遗弃在地狱里的人,只有变成恶鬼才能生存下去!

伊檬说:“这孤鹰和莫留情一样都是怪物,他这人杀气超重,每次站在他周围,我都感觉到很不舒服,我真怕他会突然杀了我。”

卓文欠淫笑道:“你这样的性感的美人,男人怎么舍得杀你呢?”

伊檬说:“孤鹰就不是个人!本来鹰王想让他,还有忍鹰和我一个组的,他居然不愿意,仍要自己一个人。”

卓文欠道:“是啊,本来鹰王只想分四个组想把火雪鹰带在身边的,因为弱雪毕竟是他的女儿。弱雪在十三精鹰只是替鹰王传信的,算凑了个人数,几乎没杀过什么人,那点战力也杀不了人。不过,秦始剑皇下令血捕十三精鹰要全部出动,鹰王也没有办法。”

伊檬说:“现在实力超强的算命鹰和借命鹰在弱雪的身边,鹰王偏心啊。这次追捕独孤花影,营救小公主,我一直都有一种不详的预感。说真的,我好怕会死在这里,出发前鹰王也跟我们说了,如果不能安全救出小公主,就算能活着回帝都也会被剑皇处死!”

卓文欠叹了口气,接着说:“听说这画皮森林里有个妖怪,喜欢抓小女孩,剥掉她们的皮后,一边喝她们的血吃她们的肉,一边在她们的皮上画画——独孤花影掳走小公主会不会献给这妖怪啊!”

“少在这里危言耸听,一边凉快去!”

伊檬看了看忍鹰,问道:“百合是不是喜欢骆驼?”

霸王姬百合说:“是的。”

卓文欠说:“听说骆驼救过你的命。”

霸王姬百合说:“是的。”

伊檬说:“骆驼知不知道你喜欢他?”

霸王姬百合说:“有一天晚上我跟他说了,他不相信我会喜欢他。”

她顿了顿,又接着说:“为了让他相信我是真心喜欢他,我就在他面前脱光了衣服,我说我愿意做他的女人跟他一起死。”

她突然低下了头,让人觉得她要哭。

冷酷的刺客,多情的女子。

换做平常,这些话也不太适合在这时间说,但是现在每个人都知道这次任务九死一生。

这次任务每个人都可能会死,有些话再不说,就没机会说了。

伊檬笑了笑,说:“骆驼是什么反应?”

霸王姬百合说:“他……他说我身……身材不错,然后就跑了。”

虽然霸王姬百合一直蒙着面,但就算是瞎子也能看出这女忍者是个很美的姑娘。

卓文欠大笑:“哈哈,我要醉了……”

他心里也在笑,这女忍者在血捕门一直都是蒙着脸,除了鹰王几乎没有人见过她真容,真想不到竟会在骆沙面前脱光衣服。

他的职业是土和风属性的盗贼。

盗贼在神指大陆是很普通的职业,几乎每个国家,每个部落都有。

盗贼的前身其实也是刺客。

不合格的刺客。

一些战力不强擅长逃命的刺客,无法胜任暗杀任务,却适合偷盗,后来盗贼职业就诞生了。

虽然很多职业都瞧不起盗贼,但是有很多盗取贵重物品刺探秘密军情的任务,除了盗贼其他职业根本无法胜任。

伊檬说:“骆驼是个很不错的人,长的也很英俊,只可惜……”

卓文欠打断她的话,说:“只可惜是个驼子。”

伊檬说:“你的嘴巴就是欠扁!人家就算是驼子,也比你高!”

卓文欠说:“长得比我高有什么用,百合虽然一直蒙着面,但大家都知道她是一个美人。一个漂亮的女孩子如果在我面前脱光衣服,我是绝不会跑的。”

伊檬冷笑道:“你连脱女人袜子的资格都没有。”

卓文欠嘻嘻一笑,说:“看在你衣服穿得少的份上,我就原谅你对我的歧视。”

伊檬说:“我衣服穿的少咋的,职业需要,老娘也高兴,裸鹰那妞从来都不穿衣服的呢。”

卓文欠说:“呸,裸鹰这个贱货跟饿狼鹰就是一对不知廉耻的狗男女,现在又分到一个组,我真不知道鹰王咋想的。血捕十三精鹰怎么会有这么恶心的人加入!”

伊檬说:“饿狼鹰至少比你强壮,实力也比你强。”

卓文欠说:“有点肌肉能当饭吃吗?你们这些女人真是……何况饿狼身上那点肌肉,跟孤鹰一比直只能算肥肉。”

“有人来了。”

忍鹰突然一个后翻,跃到一棵树上,手也握住了背后的五尺长刀。

伊檬躲到了一棵巨树的后面。

卓文欠马上像一个皮球一样滚入了草丛中。

《孤鹰尝心剑最强者传说》

被割断喉管的不是野兽,而是“铁臂铜鹰”吴童!

吴童也是血捕十三精鹰之一,职业是力士,必杀属性雷系。

力士拥有巨大的力气,使用巨大破坏力的重型武器,往往一击就可以将对手砸成粉末。

如果有一些力士在战场上,那么敌方的防御工事城墙城门都变得如同烂泥一样。

吴童更是力士中的佼佼者,身长十尺,宛如巨人,生撕猛兽,力大无穷,“岩石金刚护体”练的刀枪不入,使一对铜锤,每个都重三百斤。

但现在宛如巨人的吴童,就躺在地上,像一个大字,双手还死死的握着巨型铜锤,两只眼睛已经凸出,充满了恐惧和不信。

他的咽喉已经被割断!

割断他咽喉的不是利刃,而是一片小小的树叶!

那片树叶还在他的咽喉上。

刀枪不入的铁臂铜鹰吴童居然被一片树叶取走了性命!

我小心的取下那片树叶,轻轻的放在掌中。

我闭上了眼睛。

在这片小小的树叶上,我感觉到了一种飓风般的力量,虽然这股力量已经快要消失干净了。

“风系的必杀技。”

我皱了皱眉头,我实在想不出谁的风系必杀居然能在一招之内就破了铁臂铜鹰的岩石金刚护体神功,我也想不出谁的风系必杀能比“骆驼沙鹰”骆沙还要厉害。

骆沙是一个英俊的驼子,使的暗器叫“印魂沙”,又姓骆,所以大家都叫他骆驼沙鹰。

我想不出,也没有时间想,因为我又听到了一声惨呼!

一种令人血液凝结的惨呼!

惨呼声很近。

脚步声也越来越近。

我握住飞出鞘的孤鹰尝心剑,然后我就看见了一个拿着柄月牙铲狂奔的和尚。

难得的几缕阳光刚好照在他的光头上。

头上没有香疤,却有一片带血的树叶!

树叶如同利刃,已经深深嵌入了他的头顶!

血还在不停的往外流,流过他的额角,他的眼睛,流入他眼角,在阴暗的森林里看来,这张脸真是说不出的诡秘可怖,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他。

这人正是血捕十三精鹰之一的“秃顶鹰”项一顶。

重达一百二十斤的月牙铲,正是他的武器,也是一名力士,必杀属性金系,据说他一铲就能击平了一座小山坡。

我知道他还练过铁头功,血捕门的人都见过他为了取悦“绝色琴鹰”蔻娜,用头撞死过三头猪。

我觉得练铁头功的人跟猪也没什么分别。

因为头部那么致命的位置,我是不会白白卖给对手,让对手任意攻击!

想攻击我的对手,是要付出代价的!

项一顶也看到了我,朝我奔了过来。

我沉声问道:“什么人下的毒手?”

丁一顶喉咙里格格作响,嘶声道:“不……不……是人,是……鬼……长翅膀的……鬼……”

他四肢突然一阵痉挛,扑倒在地,再也说不出一个字。

就在这时,我的身后突然一股劲风袭到!

我一个侧翻,险险躲过!

血肉横飞,电闪雷鸣!

死了的项一顶已经被砸成了肉末!

他手中的月牙铲也飞了出去。

我刚才站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个巨坑。

坑里还冒着闪电!

巨坑的旁边站着一个巨人,双目红如鲜血,还在滴血,手执两个带电的巨锤,宛如传说中巨灵恶神!

已经死了的吴童!

他喉咙还在冒着血,我刚才已经确定他已经死了,但是现在他又挥舞着双锤朝我扑了过来。

在神指大陆这个充满剑与魔法的世界,操作死尸战斗早已经不是什么稀奇的事。

我知道吴童的必杀属性是雷系,我也知道想要让这傀儡力士停止攻击的话,只有将他的肉身一起摧毁!

极冰针气波!

巨型剑型的冰柱在吴童的胯下破土突出!

冰柱刺入吴桐的胯下!

吴童被冰柱顶入了半空之中。

已经死了的铁臂铜鹰无法使用他生前的防御石系技能,但是只要是攻击的技能,像这种傀儡战士都可以无限制疯狂使用!

吴童在半空中咆哮,双锤用力互相撞击,几十道闪电飞出!

冰柱被闪电击了个粉碎!

但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虽然寒冰针气的麻痹对没有神经感觉的傀儡战士没有用,但是空气中流动的无数道寒冰针气更能让我感觉到对手的行动所向。

无数道寒冰针气已经凝结在我九尺五寸长的剑上。

孤鹰尝心剑已经瞬间结成了一柄巨型的超长的冰剑!

寒光一闪!

吴童的人还在朝地上坠落,还来不及抵抗,已经被巨型的冰剑在半空中劈成了两半。

血像泼墨一样洒了下来。

飞舞的鲜血中,我突然看见了一只孔雀,朝我飞了过来。

不是孔雀,是长了一双孔雀翅膀的人!

不是人!

人怎么可能长翅膀?

长翅膀的魔鬼!

见血封喉的树叶!

这时我的超长冰剑刚斩下,那长翅膀的怪物就乘机出现,双手如同鬼爪,带的逼人劲风将我的披风都掀了起来。

我只有拖着超长的冰剑往后急退,但是那怪物在空中飞行的速度太快,就像一枝可以追踪的魔法飞箭!

我厉喝一声,整个人向后翻去。

超长的冰剑自下向上,划出一道超长的锋利的剑弧!

只可惜那空中飞行的怪物反应更快,孔雀一样的翅膀急扇了一下,他整个人就突然旋转着起来,凭空卷起来了一股风暴!

龙卷风暴!

龙卷风的中心正是那不起眼却利如刀锋的一片无名的树叶!

泥土海浪般四溅,地上瞬间刨出了一条深沟。

这时我的人还在后翻中,头下脚上,我的头上还戴着顶精铁所铸的刀锋斗笠。

刀锋斗笠盘旋飞出!

笠转乾坤·夺命收割!

这招我苦练过无数次,也数不清楚割断过多少人的头。

这致命的杀着,现在却成了救命的稻草。

疯狂旋转的刀锋斗笠迎上了那片带着龙卷风的树叶!

斗笠被击飞,连割断几棵巨树,掉落在地上。

风暴袭至!

还好刀锋斗笠让其缓了一缓,我人已经后翻落地,剑上凝结的超长冰刃此时寒气更甚。

剑气更强!

寒冰剑气!

龙卷风被寒冰剑气劈成了两半,像两条被抽干身体的巨蛇,在我的身旁慢慢化为无有。

一片树叶在我眼前缓缓飘落。

树叶落地后,才从中断成两段。

我双手握剑,剑上凝结的超长冰刃在那一剑后,早已经化成了无数道寒气,环绕在针锋雪剑的周围。

前方的深沟里突然闪着彩虹一样的光芒!

我的北斗七星石刚才在打斗中不小心掉了。

那怪物就立在空中,孔雀般颜色巨大的翅膀舞动着,头发上插着几根彩色的翎毛,带着个一边是哭脸一边是笑脸的银色面具,充满诡秘和妖异,露出的两只眼睛居然都不一样,左眼绿色的就像吃人的恶狼,右眼竟是红色的,就像梦中的恶鬼!

他的身材很高,跟我差不多,却要比我瘦很多。

他穿着一件五颜六色的奇特盔甲,跟他身上那对孔雀般的翅膀一样,流动着一种变幻莫测的神秘光芒,仿佛随时随地都能变换颜色。

他背上那对翅膀应该出自他身上的那件奇特盔甲,不过盔甲上的翅膀居然能像飞禽一样舞动扇风,确实匪夷所思。

“毒血飞鹰,想不到,你还有点实力。”

他的声音低沉而沙哑,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

但人怎么可能有翅膀呢?

虽然在神指大陆,什么样的事情都可能发生,但是这样一个怪物出现在我面前,我仍然还是有点难以相信。

我不得不信!

“哼,你到底是人是鬼?!”

“哈哈……”

他的笑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用剑指着他,冷冷的说:“秃顶鹰和铁臂铜鹰都是你杀的?”

“还有骆驼沙鹰。”

他轻轻舞动自己的右手,北斗七星石飞入他的手中,他左手指甲不长,右手的指甲却似女鬼一般,又长又尖又亮,仿佛钢铁也能刺穿。

这是我掉落的战利品!

“骆沙也被你杀了?”

他淡淡的道:“他是死得最惨的一个,他的暗器印魂沙还来不及打出来,就被我的树叶风暴撕成了肉沫,据说他的风系必杀很强,但在我的风系面前他连提鞋都不配。”

他又笑了笑:“你的追踪能力不错,轻功也不错,我本来也想在秃顶鹰身上试一下我的疯傀魔儡掌。”

“你疯傀魔儡掌操作的傀儡好像没什么战斗力,不及活着时候的一半。”

“他们活着的时候本来就没什么战斗力,连我一招都接不了。”

他看了看手里的北斗七星石,笑了笑,又接着说:“北斗七星石,哈哈,这南宫不傲要是没有这块石头,连条狗都不如。”

“哼。”

不管他是人还是鬼,我都不想跟他废话了。

致命的对手,就在面前,致命的一击,随时都会出手,还有什么好说的?

就算说“请”,我也要在后面加一个“死”字!

不是你死,就是我死!

我怕死,因为我死了就不能报仇。

但是一旦面对敌人,一旦战斗起来,我就会不怕死!

我喜欢单挑!

我更喜欢一个人单挑一群人!

我握紧了孤鹰尝心剑。

死绳之剑!

只要这柄剑还在我手里,我就不会怕任何人!

只要还有一口气,我也要让惹我的人先死!

“孤鹰,听说你有血海深仇。你的仇人是不是非常厉害?加入我们独孤鬼族,我们可以助你报仇。”

“哦。”

这句话确实有点让我有点动心。

只不过我的仇一定要我自己去报!

有些人一定要自己去杀,才算解恨!

“我们鬼族一直想杀掉秦始剑皇,你的仇人比秦始剑皇如何?”

“你们鬼族到底与剑皇有什么恩怨,难道真的为了那柄黄泉剑?”

“你应该知道秦始帝国以前叫秦圣帝国,那时皇帝还是秦始的父亲秦圣,而储君是他的哥哥秦狄,虽然他一直想当皇帝。秦圣驾崩,秦狄继位,秦始起兵造反失败,亡命天涯,被我们鬼族首领独孤蚕的女儿独孤魅影所救,他想借助鬼族的力量,就对魅影虚情假意,他承诺只要鬼族帮他当上皇帝,他不仅会立魅影为皇后,还会将秦国三分之一的领土送给鬼族,并助鬼族消灭神族。”

秦家王朝的王子名字都是两个字,因为等他们登基后,国家就会以他们的名字命名,代表他们统治时代的来临。

鬼族是守卫人间进入地狱入口的黑暗战士,神族是守卫人间进入天堂入口的光明斗士——这些传说其实只是他们神话自己而已。

神话大部分都是假的,但是人类的争斗却永远都是真的。

这种争斗永远无法避免。

“秦始修炼我们鬼族的剑法,在我们鬼族的帮助下终于当上了皇帝,和秦狄有一点关系的人不论男女老幼全被秦始所杀。秦始事成之后,却出尔反尔,暗地里又和神族联合,神族和鬼族斗的血流成河时,他趁机几乎将鬼族和神族歼灭。鬼族和神族的两大神器都落入了秦始之手。这一役,鬼族和神族伤亡惨重,活下来的没有多少人。卑鄙的秦始居然用独孤魅影的身体挡住鬼族首领独孤蚕的必杀,反杀了独孤蚕……”

历史都是被鲜血染红的。

一将功成,万骨皆枯,何况一个皇帝。

皇位之下,尸堆如山。

其实这些事我真的没有兴趣知道,我耐着性子听他废话,只是想找机会杀他。

我找不到半点机会。

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怪物可能是我命里最强的宿敌,我们早晚必将恶战一场!

还有我的仇人,我的绝斗绝不止一场!

我知道我这样沾满血腥的人,注定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是我必须要坚持到最后,等待故事腥风血雨的终结!

“秦始剑皇残暴无常,灭人九族如家常便饭,反他的人不少,他灭亡早晚的事。”

“只可惜你们鬼族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鬼族了,据我所知你们鬼族活着的没有多少人了。”

“人不在多,在于精。一个独孤花影就把王都搅的天翻地覆,秦始那些军队简直是吃屎的。”

我冷笑。

“血捕门就你最先追入了画皮森林,没有你留下的记号,我想骆驼沙鹰,铁臂铜鹰和秃顶鹰也没那么快。”

他突然阴笑道:“只可惜来的快,死的也快,不知道下一个死的是哪一只鹰。”

我冷冷的说:“你不会知道了,因为我现在就要你死!”

“哈哈,我喜欢你这种大言不惭,其实你心里很清楚你现在根本杀不了我。江湖上都说轻功天下第一的是独孤花影,你应该看得出我轻功更高明一些,因为我有一双翅膀。”

他说的不错,我现在确实没有把握杀他。

我只是想在他身上试一下我的超必杀技。

我这招超必杀技是为了那个很厉害的仇家所创的,一直没有机会施展,因为还没有人能逼我使用这招剑技。

“就算杀不了你,也要砍下你一只翅膀,我要看看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我当然是人,不过也是快要接近神的人!”

“你到底是什么人?血捕门的秘密档案里,鬼族根本没有你这号人物。”

“我确实是鬼族的人,记住我叫独孤妖风。先留你一条命,我还会来找你的,总有一天,也许你会和我合作的。”

说完这句话,他的人突然又在半空中急速旋转,“嗖”的一声就不见了,留下了一片不知名的树叶飘落在地上。

我捏着剑锋慢慢把剑插入了背后的剑鞘。

对我来说这柄剑入鞘要比出鞘慢的多。

孤独的剑。

孤独的人。

这次追杀独孤花影的行动,别人都是三人一组,只有我仍是一个人。

我永远都是一个人!

我从不相信别人!

我只相信自己的剑!

《孤鹰尝心剑最强者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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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大赠小,听多了,买小赠大,宝春却是头次听说。是古人的观念太开放?还是说那货是个奇葩!宝春刚穿到古代就面临着养儿大业。谁知儿子被养成了小狼崽,当面乖乖的,转眼就凶残地连亲爹都敢砍。是她教育太失败,还是血液里流淌的基因太可怕!这就是一个现代女医生,顶着人尽可夫的帽子,领着凶残护食的儿子,在古代,发扬医学,涉足朝堂,驰骋疆场,挥洒热血,最终收获幸福的爱情故事。某人逗比的求婚片段:他说:“春儿,大荣朝没有比我更养眼得啦,错过了你可是要遗憾终生的。”她哼:“比他如何?”指了指旁边美好精致的便宜儿子。他哼:“……”青出于蓝什么的,简直没有太讨厌!他说:“春儿,我血老热了,暖被窝没有比我更好得拉。”她切:“好得过地暖么。”他说:“春儿……”她怒:“再喊,扎不死你。”还有比春儿更土的名么!他说:“宝儿,孩子毕竟需要父亲啊……”咣当一声,便宜儿子手中的那把大刀落了地,狠狠地反驳了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