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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元稹的无望

中国文人最值钱的地方,是他的才华;中国文人最不值钱的地方,是他的人格。

当然,也并非悉皆如此,但很大一部分文人基本如此。这也是我们翻开那部厚厚的文学史,常常为之不禁掩卷、扼腕叹息的缘故。

在唐代,与白居易齐名,世称“元白”的双子星座之一,创“元和体”新诗风,为中唐诗坛扛鼎人物之一的诗人元稹,恰巧就是这样一位令人遗憾的典型。他的诗,写得非常之美妙;他的人,做得却是相当之糟糕。

这种两面性、复杂性,不光为舞文弄墨之人的通病,大概也是人类概莫能免的劣根本质。因此,卑鄙与崇高,苟且与正直,污秽与完美,邪恶与良善,同时聚合在一个人的身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百的伟大光荣、百分之百的不可救药,实际上是不会存在的。只是可能在两种对立成分的配比上,有此多彼少,或此少彼多的区别罢了。

元稹,字微之,河南洛阳人,在陕西凤翔长大,生于779年,死于831年,与其好友白居易相比,是个短命文人。他是个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史是这样评价他的——

稹性锋锐,见事风生。

《旧唐书》

稹始言事峭直,欲以立名,中见斥废十年,信道不坚,乃丧所守,附宦贵得宰相,居位才三月罢,晚弥沮丧,加廉节不饰云。

《新唐书》

这些评价,相当负面,说他急于成名,而不择手段;忙于投机,而罔顾操守;欲望强烈,而贪得无厌;攀附中贵,而为人不齿。总而言之,他这一生,够折腾的。比之白居易,活得比较劳累,活得比较糟糕。有什么办法呢?性格决定命运,他太想成功了,为了成功,他可以不顾一切。

他的诗歌,可分两体,各有成就,讽喻诗极其深刻,艳情诗极其浪漫,历经顺、宪、穆、敬诸朝的他,时属中唐,但他的创作,却仍是盛唐景象。而无论在他生之时,还是在他死之后,都得承认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诗人。

也有对他相当不以为然的。唐人李肇在《唐国史补》中,谈到7世纪初的中国文坛时,就把他列入了“不齿排行榜”。

元和以后,为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学苦涩于樊宗师,歌行则学流荡于张籍,诗章则学矫激于孟郊,学浅切于白居易,学淫靡于元稹,俱名为元和体。

更有一位李戡,宗室子弟,对他尤为咬牙切齿。

尝痛自元和以来,有元、白诗者,纤艳不逞,非庄士雅人,多为其所破坏,流于民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语,冬寒夏热,入人肌肤,不可除去。吾无位,不得用法以治之。

杜牧《唐故平卢军节度巡官陇西李府君墓志铭》

这种恨不得杀了元稹才解恨的刽子手面孔,对我们来讲,倒也不陌生。这些年来,每当文学新潮流出现,也是断不了看到的雷电风霜压顶而来的风景。正统派,主流派,所以有一种天塌地陷、惶惶不可终日的感觉,就是他们眼中视之为“淫靡”的作品,产生了他们认为的“礼崩乐坏”、世风日下的后果。实际上,这些文学原教旨主义者,根本不了解“元和体”的出现,对于陈腐的、僵化的、教条的、唯上为意旨的文学所起到的否定作用,所带来的具有鲜活生命力的现实主义精神,以及所形成的“自衣冠士子,至闾阎下俚,悉传讽之”的广大读者市场。这是毫无办法的历史选择,也是谁都抵挡不了的潮流。

文学这东西,如潮之汹涌,来时,势不可当,去时,无法挽回。可以影响,不可以左右;可以乘势,不可以逆转。这也是所有帝国统治者压根儿没弄清楚的艺术规律。他们总以为握有控制权,就可以扬之在我,抑之也在我。其实,大谬不然的,就在于这些帝国统治者不了解,在其一生中,能够操弄权柄的时间,顶多三十年、五十年。而文学时代的运动周期,常常要延续两代或三代文人。陛下驾崩以后,又怎能奈何那些死在他以后的文人呢?那时,恐怕就是如刘禹锡的诗《石头城》所写的“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那样,潮流依旧沿着它的规律,该来就来,该走就走。

尽管我们可以鄙薄元稹的为人,但他的诗歌,却是应运而生的时代产儿。所以他的诗歌,“传道讽诵,流闻阙下,里巷相传,为之纸贵”,这种广泛的影响,也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

穆宗皇帝在东宫,有妃嫔左右尝诵稹歌诗以为乐曲者,知稹所为,尝称其善,宫中呼为元才子。荆南监军崔潭峻甚礼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诗什讽诵之。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问稹安在,对曰:“今为南宫散郎。”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出相府,甚鄙之,然辞诰所出,夐然与古为侔,遂盛传于代,由是极承恩顾。尝为《长庆宫辞》数十百篇,京师竞相传唱。居无何,召入翰林,为中书舍人、承旨学士。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

《旧唐书》

对元稹这个具体的人来说,就不是像他写的诗那样尽善尽美了。以文章曲事太监,以诗词阿附权贵,只要能带来好处,低声下气,谄媚逢迎,又有何妨?脸皮一抹,也就无所谓做人的道德底线了。而后来,又经阉寺援手,奸佞保荐,能给皇帝拍马屁,那更使诗人感到无上荣光,为使龙颜大悦。那些日子里,元才子恨不能一天到晚,十二个时辰,不寐不歇,歌功颂德,万寿无疆,大唱赞歌的。

中国文人之没出息,就是见了皇帝,忍不住要磕头的那一份贱。何况,他有磕头的本钱,你想磕还未必能磕得上呢!

九岁能属文,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授秘书省校书郎,二十八应制举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为第一。

《旧唐书》

元稹是一个“巴蜀江楚间洎长安中少年,递相仿效,竞作新词”的诗坛领袖,是一个“贤不肖皆赏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的风流人物。据说,中国末代皇帝溥仪还统治着紫禁城的时候,曾经召见胡适进宫,与博士面谈半小时。看来,皇帝作为读者而不是屠夫时,也具有“追星族”的好奇之心。

很快,这位才子,以马屁为敲门之砖,以奸佞为晋升之阶,现身在帝王的视线半径之中,一步登天;声闻于帝王的听觉范围之内,直达丹墀。中国文人能混到如此春风得意、不可一世的地步,还真是屈指可数。

据说,有一次早朝过后,他只是对穆宗抱怨一句:“陛下,昨天傍晚,首都警察局竟派了便衣,在我居家老宅的靖安坊,巡逻出没,尾随跟踪,不知是何用意?”当天,京兆尹主管公安的首长二话不说,就把刑侦队长免职,连机构也奉旨撤销。一干人马,失业下岗,到底也没搞清楚,因何精兵简政?真是头掉了不知是谁砍的。诗人的声势威风,可想而知。

因此,一、你不得不佩服他在文人中间,这种出类拔萃的能量;二、你若为他想,要是不很糟糕的话,或者,不那么卑鄙的话,也难达到这种京师为之侧目的地位。

元稹的成功之路,我以为原因有三:一、从人种学角度考量,与他家族的鲜卑后裔血管里流动着的野性基因有关,野,什么都敢伸手;二、从地域学角度考量,与他长期生活在陕西凤翔,在那僻壤荒域里求生谋存的艰难有关,饿,什么都敢张嘴;三、从进化学角度考量,与他出身于卑微的一个寒族子弟,拼命想出人头地,拼命想改变局面有关,爬、攀、附、靠,也就不择手段,不问是非。

所以,长庆二年(822年),他到底当上了宰相,这是元稹风头最健的一年。这也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钻营投机、攀附巴结、效忠纳诚、紧跟高举的结果。尽管他奔走的是旁门左道,投靠的是太监佞臣,颇“为士类訾薄”,以致“朝野杂然轻笑”。但昏庸的穆宗李恒在诏书中,却对他褒扬备至,说他“劲气尝励于风霜,敏识颇知于今古”,可见其被宠幸、被倚重、被高看、被优渥的程度。

连他老婆也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宫廷贵妇沙龙的领袖。“予在中书日,妻以郡君朝太后于兴庆宫,猥为班首。”小人得志,喜不自胜,那时的他,肯定飞扬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对派联手起来,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将其拔擢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最高决策中枢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愊之故,但也足以证明诗人吹到巧舌如簧、拍到炉火纯青、哄到不露马脚、骗到天衣无缝的功力。

文人能爬到这么高的位置,在历史上屈指可数,确是非同小可。然而,幸运之神,来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从二月到五月,连一百天也没熬到,就被人排挤出局。

到同州当刺史后,元稹声泪俱下地给穆宗上书:

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对延英。此时不解泣血,仰辞天颜,乃至今日窜逐。臣自离京国,目断魂销。每至五更朝谒之时,实制泪不已。臣若余生未死,他时万一归还,不敢更望得见天颜,但得再闻京城钟鼓之音,臣虽黄土覆面,无恨九泉。

元稹还梦想着有朝一日,“制诰侍宿南郊斋宫”,再沐天恩。可哪知道穆宗只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长生不老药驾崩了。诗人在《题长庆四年历日尾》诗中写道:

残历半张余十四,灰心雪鬓两凄然。

定知新岁御楼后,从此不名长庆年。

那无望失落之情,溢于纸面。看来,他的黄金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说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儿,再富心机,再小心谨慎,再心明眼亮,永远不是那些职业政客的对手。政治家玩文学家,如猫搏鼠,让你死,你就死;而文学家玩政治家,则如羊驱虎,你让人家死,死不成,反过来,你倒可能搭上一条命。要知道,为文,做官,两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个好官者,未必写得一手好文,同样,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为得一个好官。所以,没才气的文人,才热衷做官,没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风雅。打草搂兔子,一举两得。

而历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从屈原起,到司马迁,到谢灵运,到李白,在官场无不混得很失败,归根结底,他们压根儿不是当官的料。也许,他们一开始就不应该搅到政治的浑水中来。老百姓有一句民谚:“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没有为官禀赋,千万别求仕进。总结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败更快,问题全出在他“见事风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为,太随风使舵,太容易转向。这种性格悲剧,决定了他一生的结局。

然而很不幸,似乎是胎里带,文人都有做官的冲动。削尖脑袋,热恋乌纱,做到了官,很高兴,做不到官,很沮丧。当然也不能完全怪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为从他们入塾启蒙那天,朝至圣先师磕头开始,孔夫子就教导“学而优则仕”这五字真言,已经种下了病根儿。然而,封建社会的国家机器,是一个“豺狼当道、安问狐狸”的极其凶险所在,一个诗人,一个作家,要混个一官半职,谈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来,退隐到他洛阳履道里的大宅子里,修身养性,颐养天年,不问政治,只管快乐。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岁的高龄。而元稹,始终怀抱东山再起之心,始终冀图重获圣眷之想,心急如焚,辗转反侧,最后,终于走上穆宗皇帝那样的不归之路,因求长生,求雄壮,服药不慎,饮丹中毒,于大和五年(831年)七月间,暴卒于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岁。

一个诗人,一个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浑水里,想要保持清纯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这种鬼话,说给谁去听,也不会相信的。

其实,要想了解文人,还是从他的作品下手为宜。

虽然“文如其人”这句话,并不百试百验,但无论如何,“文为心声”,总会有蛛丝马迹,可以稍知秘辛,总会在字里行间,微露堂奥底里。而元稹这篇《莺莺传》,应该是进入他内心世界的最佳门径。再没有比这篇美文,更能表现元稹做人与作文的强烈反差了。

这篇叙述张生和崔莺莺的恋爱故事,为唐人传奇中的名篇。经唐末、五代的战乱,一度湮没无闻,不见著录。直到宋初太平兴国二年,官修《太平广记》时,才从民间搜寻出来,编入这套类书之中,得以重见天日。后来,经北宋苏轼、秦观、毛滂、赵令畤等文人的推介传播,大为人知;后来,又经金章宗时董解元改编为《西厢记诸宫调》的搊弹词;再来,更经元成宗时的王实甫,在董《西厢》的基础上,敷陈为杂剧搬演出来,《西厢记》遂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瑰宝。

由《莺莺传》而《西厢记》,最大的改变,是在结局的处理上。

中国戏剧,特别要考虑到的是观众的欣赏习惯,你要让他买你的票,坐下来看你的戏,有一条,最为重要,那结局必须大团圆。也许因为五千年来的多灾多难,中国人常常不得团圆的缘故,便非常在意这个团圆。现实世界里有太多的不团圆,至少你在戏里,给我一个精神上的大团圆。戏曲大师王实甫深谙此理,便在戏的第五折结尾处,打出“愿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属”的旗号,然后落下帷幕。

但在《莺莺传》中,元稹毫不顾及中国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欢喜,偏要此恨绵绵,倒不是他别出心裁的创造,确确实实是他个人的自身经历,是发生在唐德宗贞元十六年(799年)以他为主角的一次爱情悲剧。

依今天的观点,这本应是最情投意合的爱情,最美满匹配的婚姻,却活生生被这位诗人,以无情而又残酷的手段毁灭了。他的市侩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实用主义,他的势利取向,导致了这场得到了她,又抛弃了她的悲剧。

这种始乱之、终弃之的故事,这种女人痴情、男人负心的故事,这种喜新厌旧、见异思迁的故事,这种天谴人责、另觅新欢的故事,长期以来,是章回小说和戏曲文本的母题,也是一个永远有话好说、有戏好唱、有泪水可赚、有票房价值的创作源泉。

于是,《莺莺传》从此成为这种类型故事的标准范本。

其大致梗概,无非:一、邂逅惊艳,一见钟情;二、诗柬传话,小婢通融;三、花前月下,幽会西厢;四、海誓山盟,私订终身;五、长亭话别,静候佳音。后来通行本《西厢记》改进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个大团圆的尾巴。而在《莺莺传》中,那个负心的张生,却是卷铺盖一走了之。对那个为情人奉献了全部的爱,然后又被情人抛弃的美丽少女来说,西风落叶,长安道远,“倚遍西楼,人不见,水空流”,只有彻底的绝望和无可奈何的残生。

在他笔下的她,面临即将分手的局面,也曾预感到将是永别,“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然而,又抱着一线希望,“始乱之,终弃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乱之,君终之,君之惠也。则殁身之誓,其有终矣!”这是个既有聪慧认识,又有多情天真的少女。我们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这个最后被抛弃的“颜色艳异,光辉动人”“凝睇怨绝,若不胜其体”的弱者身上。

爱上一个女人,到了论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个更值得娶进门的、娶了以后会获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马上改弦更张,背弃承诺,不作任何交代,不作任何善后,就跟她分手。这就是他在这篇《莺莺传》中,应该写,却没有写,或不敢写出来的卑污。

事实上,是他来到都城准备会试期间,攀上京兆尹韦夏卿的高门,还不过觉察到有可能成为这位长安市市长,后来又为洛阳市市长家的乘龙快婿时,马上,他那“见事生风”的性格,果断地、毫不犹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待着他回去的莺莺,抛诸脑后,一刀两断。这种背情,这种负义,这种不能原谅的行径,他大概觉得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有意给忽略掉,免得被人谴责。这就是大诗人元稹在自叙体传奇文学《莺莺传》中,所描画出来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这位诗人,一定要将自己这场爱情悲剧,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详尽地讲述出来,用意何在?

在这篇传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责之意、负疚之感,既没有《复活》里面那位聂黑流道夫伯爵的忏悔,也没有《安娜·卡列尼娜》里那位渥伦斯基先生的懊丧。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词地辩解: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贵,乘娇宠,不为云为雨,则为蛟为螭,吾不知其变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据万乘之国,其势甚厚,然而一女子败之,溃其众,屠其身,至今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

这当然是混账逻辑了,他怎么能把美丽朴素、温柔婉约、感真情挚、聪慧可人的莺莺,附会到那样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骗了,你还说人家是妖精、是祸水,简直岂有此理了。

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也认为元稹的这番表白,纯系一派胡言:

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虽文章尚非上乘,而时有情致固亦可观,唯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而且尤令人费解的,当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轻松而又得意,对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绅,如李建,如前辈杨巨源,讲述这场情感上的经历时,在座诸公,固然“闻之者莫不耸异之”,“于坐者皆为深叹”,没有人对诗人这样子的绝情辜负,这样子的势利转向,有过一点谴责的表示。甚至,“多许张为善补过者矣”,这实在是匪夷所思的。

陈寅恪在《元白诗笺证稿》中考证过:

盖唐代社会承南北朝之旧俗,通以二事评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与仕而不由清望官,俱为社会之不齿。

也许,唐代的社会风气,使之然耳;也许,人的生物属性,永远受制于人的社会属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这位诗人既然舍寒门秀女而就市长千金,为势之所趋,为利之所择,天上掉馅儿饼,落在你的嘴里,你就偷着乐好了,似乎用不着大张旗鼓,写成文章,众所周知吧?

文人无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离得太远,不得亲知亲闻。鲁迅在20世纪30年代,七论文人无行,所鞭挞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当隔膜。但以今度古,从当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测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许今人对待他们个人生活中的莺莺,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无耻。然而,要让他们像元稹那样行之于文,笔之以墨,把自己供认出来的傻瓜,是绝找不到的。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儿、冒傻气,倘不是太浅薄、太无聊,那就别有隐衷了。

读北宋赵令畤的《侯鲭录》,其中《辨传奇莺莺事》《元微之崔莺莺商调蝶恋花词》,谈及这段故事,在他看来,元稹之所以要写这篇传奇,是有他想说、必说,可又不便全说、不能直说的言外之意。

则所谓传奇者,盖微之自叙,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盖昔人事有悖于义者,多托之于鬼神梦寐,或假之他人,或云见他书,后世犹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为人叙事,安能委曲详尽如此。

况崔之始相得而终相失,岂得已哉。如崔已他适,而张诡计以求见,崔知张之意,而潜赋诗以谢之,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乐天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岂独在彼者耶。

从这里,也就从“自避”“心不自抑”“其情盖有未能忘者矣”这三处提示,略可猜知诗人的心迹。

也许,这就是人的复杂性了。

对他来说,并不悔他的“始乱终弃”,并不悔他的背叛绝情,并不悔他对初恋情人的致命伤害。而让他魂牵梦萦的无悔之悔,就在于他痛惜自己错失了人间的至美,诗人一生,情之所系,爱之所在,经过时间的延伸,经过空间的移位,最珍贵的,最留恋的,最难忘的,最能激荡心扉,最能引发波澜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红浅碧旧衣裳”“满头花草倚新帘”“为见墙头拂面花”“二十年前晓寺情”的莺莺。

他写过一首《古决绝词》: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彻,有此迢递期,不如死生别。天公信是妒相怜,何不便教相决绝。

他不是不想终结这段记忆,然而无论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份情,这份爱,仍是他欲罢不能,欲说还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结,一份希望解脱,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负担。也许,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脑海里已是一片空白之际,这个被他抛弃的女人影子,还影影绰绰在。因为真正的爱,是不死也不灭的。

这就是他在那首脍炙人口的诗中所赞美、所感叹的: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于是,我想,写出这首诗的元稹,在他心灵深处,至少还有一小块尚未沦丧的净土。冲这一点,比之那些蝇营狗苟、争名夺利、让人泄气、渐行渐远的人,还真是想对一千多年前的这位大师致敬。无论如何,在他心里,还保留着一点最后的可贵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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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绝命香医,能要人命,能救人命,谁也没有我牛逼!我叫凌枫,性别男,爱好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