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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我好时光

我和你。

我想你。

总是一字之遥。

1

弟弟和哥哥住在一间完全透明的小房子里。哥哥总是盘踞最高层的小平台,把自己坐成一尊标准的狮身人面像。我一眼就看出来,哥哥脸上有人迹,自恃清高的人特有的冷漠无情,因为知道自己绝美无双,无人能比;更明白他人或是仆役,或是仇敌;所以,无论如何,他只需摆出一张冷酷得近乎悲壮的脸就好了。

弟弟,最小的那个,不仅是最后一个出生的,也是体格最弱小的。一群孩子簇拥着母亲,只有弟弟永远抢不到奶头,靠人喂养。

我第一次见到弟弟和哥哥的时候,别的兄弟姐妹都走了。最美的大哥不想要任何人碰,最丑的小弟,却是没有人要碰。弟弟的体格只有哥哥的一半大小。

就在我漫不经心地跟着青蒙进门时,弟弟突然像触电一样站起来,隔着玻璃跟着我跑,一个劲儿地叫,神情是生动的激动。手搭在玻璃上,脚笨拙地横向移动,身体突然伸张出来,仿佛每一个毛孔都被撑开,为了让我看到,弟弟瞬间把自己扩容了一倍。我的目的地在走廊尽头,弟弟不依不饶,但只能跟到玻璃屋的尽头,然后继续表态,索性放大音量,加快呼喊的节奏。分明是在喊叫。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只猫认得我。但不知道这种念头从何而来。但也知道这有点像老生常谈。前世有缘,今生再见。哦,拜托。

另一个店员从办公室走出来。另一批顾客从门口进来,是嬉闹的一家老少。我停在距离弟弟几米远的位置,用眼角的余光注意到,自始至终,弟弟的眼神没有被旁人分散,他只盯着我看,只能不停地喊叫。

我想,除了蚊子,大概不曾有过哪种生物对我这样执着。这样想着,反倒笑了,我用手指戳戳青蒙的肩膀,说我去那边看看。

看看也无妨,不如说,检验一下那只小猫对我是否真有兴趣。我朝那些猫走去,弟弟变得越发兴奋起来,露出笑脸。几步路而已。我和弟弟之间就只隔着一厘米的玻璃,我用手掌去贴合小猫的手掌,小猫想用前额抵住我的脸庞。简直是一触即发的亲昵。

一个机灵的店员赶紧跑过来,问我是不是特别喜欢阿比西尼亚?追根溯源到埃及,到女王,到几千个陪葬品。她把这段历史背得滚瓜烂熟,然后讲述这对哥哥弟弟的特点。我突然有一种不妙的想法:这个从小被忽视的小不点儿一定深谙察言观色的奥秘,一定特别擅长讨好。我听着店员的讲述,默默地盯着弟弟看,用变了内涵的眼神打量,想看出那是不是个天生的谄媚者。就在这时,弟弟歪了歪脑袋,不再叫了,只是用那双晶莹的眼睛注视我,嘴角渐渐收拢,但没有抿合,仿佛因为内里被抽空了,表情却不能当即从激动中回复过来,那种松弛的僵持看起来是那么悲哀啊。我立刻伸出手,想把玻璃门拉开,但被店员小姐阻拦了。

“你可以抱抱弟弟,但要小心哥哥。哥哥会威胁每一个伸手进去的人。”

“是保护弟弟吗?”

“不是的。只是凶,脾气很怪,不亲人。”说完,她轻轻拉开玻璃门,轻松地把弟弟抱出来,利落无比地交托在我臂弯里。而我不知何时已摆出怀抱婴儿的手势。哥哥在王位上睥睨地看了弟弟一眼,纹丝不动。

弟弟在我怀里呼噜呼噜地颤抖着,透过衣襟我感觉得到湿热的鼻息,仿佛在等待我适应,然后,不假思索地在我怀里站起来,手搭在我的锁骨,目光几乎与我的平行。弟弟那么稳固、那么坚定地与我对视了几秒钟,然后轻轻地叫了一声,仿佛知道我们已经很近但可以更近,所以不用像刚才那样声嘶力竭地呼唤我,所以只需用我们听得见的音量就好了。

2

因为吵架,青蒙突然萌生了给我买礼物的念头。最好是活物。大概他觉得,可以弥补他不在的时候我的所谓寂寞。

青蒙还在那边看金毛和拉布拉多,大概他觉得,狗是自己的最好的替代品。但转头看到我抱着猫,他立刻过来询价,十分钟后付了现金,买了必备的生活用品,填好了相关文件,收下了血统证明书。半小时后,弟弟就住进了我家。

假如青蒙有机会给我买一枚戒指,恐怕也会这样利落。

有了弟弟之后,青蒙开始习惯把西装挂在门背后,他喜欢穿蓝色系的,配白色或淡粉红的衬衫,不管春夏秋冬,他在总监办公室里总是这副打扮。总是他太太帮他打理衣物,所以不能有一根猫毛。

弟弟的毛有橙黄色、金棕色、淡棕色,大约两三厘米,最多五厘米。虽已是短毛,但我的喷嚏还是不断。青蒙说,如果你过敏,要不退货吧。我不允许。

弟弟的腿长,脖子长,耳朵也长,配上那么小的脸孔,那么大的眼睛,真的很像外星人。青蒙说他比较喜欢圆滚滚的宠物,尤其有圆滚滚的屁股的。我就想到了我,但没有说什么。

弟弟在进门后的一星期里就胖了一圈,食欲旺盛,好像之前短暂的生命里不曾这样独享过一碗美食。有几次,弟弟一边打嗝一边继续吃,我蹲在他旁边看着,非常难过。

弟弟上厕所的时候很疯狂,暴露出天生的洁癖强迫症。必须把猫砂刨个底朝天,不停地闻,才肯放心地弓起腿,翘起尾巴。绷住的脸孔上,耳朵尴尬地朝后挺立,排泄所需要的力气会让柔弱的身体颤抖起来。完事后,纤长的手臂一下一下,更疯狂地铲、埋、盖、闻,终于消停的时候,细沙已泛起一团轻雾,弟弟才假装镇定地走出来,鼻尖还沾着一颗砂粒。那时还买不到水晶猫砂。

弟弟还会参与我们做爱,手搭在床沿,细细长长的脖子伸到床的海拔之上,摇头晃脑地看得很愉快,时不时还用手去拍打我们的脚掌,high five的感觉好奇特。青蒙问我是不是会让弟弟陪我睡觉,我说那是不可能的,从进门的第一天起,弟弟就知道,我的床、我的电脑桌是不可以跳上来的。青蒙说,你的规矩太多了,对自己也就罢了,对猫怎么行。他又问,猫记得住吗?

弟弟不仅记得住,而且全都记住了——电脑台不可以,厨台也不可以,别的地方随便玩。所以,有一天,弟弟肆无忌惮地跳进浴缸,一直到我回家才被解救出来。从此之后再也没去过浴缸。弟弟的记性,就和青蒙撒谎的技巧一样灵光。

“即使是猫,你也有那么多期待,要求太严格了。”青蒙说。

“对啊。何况对人。”我说。

弟弟会在青蒙进门的时候缠着他叫一会儿,但青蒙怕西装裤上沾到猫毛,就会紧张地躲开,或是索性把裤子脱了,换上家居服。但在我看来,弟弟和青蒙只是互相客套,很有礼貌。也许,这个世界里只有单一的关系是真实的。隔着一个生物,就多了一点虚情假意。青蒙知道弟弟给我带来了欢乐,他认为弟弟是一次成功的天使投资。弟弟也知道青蒙会给我带来欢乐,但那时的我尚未洞察弟弟的本性:这只猫其实根本没有表达恶意的能力,没有占有欲,没有地盘意识,没有对同类或异类的攻击性;所以,弟弟并不能够监督我做出正确的选择,无法判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但那时的我已知道青蒙是我的一次失败的风险投资,年份越久,亏得越多。

他当然不会和太太离婚的。他们的女儿才两岁半。

3

三年前,我妈妈死了。在一场不可思议的交通事故中,一辆土方车撞到闯红灯的残疾车,残疾车撞到了自行车,自行车撞到了他,脚崴了一下,人歪倒,脑袋撞在马路牙子上。闯红灯的每个司机都没有死。但路人甲,我妈妈,死了。

我妈妈是在从医院回家的路上摔倒并死去的。她陪了我一夜,因为我的第一个孩子流产了。三个月大的男孩。这就是医生和妈妈告诉我的一切,总共八个字,我把它们一个一个打在诺基亚手机上,发给青蒙。他在欧洲参加培训,和我们有六个小时的时差,那时候的国际漫游费死贵死贵,他只有下班回家才会开中国手机收发短信。所以,当他终于给我回复的时候,我不仅失去了我们的孩子,还失去了我的妈妈。

青蒙没有回来陪我。他做不到。不仅仅因为他好不容易得到那家五百强公司的培训机会,并即将成为中国分公司的首席技术总监,还因为他觉得,他特意飞回来也只是徒劳。“我每天都会给你打电话的,你小心身体,你不要太伤心。就算我回去,也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在电话里这样说。我听得到他的宿舍外面传来教堂敲钟的声音。

在我妈妈突然去世前,在病房里,她对刚刚哭完的我说:“你和我年轻时一样,恐怕会有习惯性流产。”

妈妈和孩子都需要七七四十九天的超度。但我只做了妈妈的那部分,甚至都没有做齐全。我爸爸说,你就不要守夜了。我就躺在床上听一整夜客厅里唱佛机的反复反复。火葬场我也没有去,因为我爸爸说,他去就好了。我就坐在妈妈的遗像前,什么事都不做。到了二七、三七的时候,我帮着爸爸整理遗物,把妈妈喜欢的丝绸套裙、羊毛大衣叠好,把有点旧的衬衣、毛衣都烧掉,再把她抽屉里的文件资料理出来。就是那时候,我发现了那封信。

收件人:《你我好时光》节目谢德莎、吴瑞文。封口是完好的,但我没有拆开自己十年前用胶水密封的信。蓝色圆珠笔的字迹都有点化开了。透过光,隐约看得到折成三叠的信纸上有自己中学时代那细细密密的字体。

在那一两个月,那大概是我第一次笑出声来。原来,我妈妈早就知道我故作神秘地躲在房间里听短波节目,甚至知道我给他们写信。她是一个很敏感的女人,牢记当年收听敌台的那些同事的下场。她可能更为敏感地发现,我和青蒙就是借着《你我好时光》节目黏在一起的。

“你知道谢德莎和吴瑞文吗?”

他们有天然娇嗔的台湾腔,每周念诵一位歌手的最新主打歌的歌词,念得很慢,让你方便记录。我们就像谍报人员,在刺刺拉拉的短波噪音中,用别人看不懂的字迹记下别人暂时还听不到的新歌。短波唏嘘,荡漾出一个有你想象不到的风雷闪电或明媚天气的时空。

“当然。”

秘密是结盟的最佳动因。青春期的好色之徒不肯坦言真正的引力来自彼此的肉身,而非海峡对岸的流行排行榜;宁可把罗大佑、陈升、薛岳的歌词当作切口,假装秘密交谈,仿佛那样初恋的灵魂指数会高一点。

爸爸问我,你和青蒙到底什么时候办?根据老一辈的讲法,要么半年内冲喜,要么再隔三年。我觉得他是在明知故问。青蒙在欧洲的培训期就是一年。

一年很长,足够让青蒙遇到新女友,并生下他们的孩子。

4

一年确实很长,足够让弟弟从无邪的少年变成冲动的魔鬼。在青春期里,灵性败给荷尔蒙,在迅速的增重、长大的时候,我们之间最初的默契似乎消退了,或者说,让位于日常的节奏。

弟弟早上会来叫我起床。因为没有吃的了,或是叫我去铲屎。弟弟依然不会贸然跳上床,而是用手掌撩拨我的头发,有时我睡在床铺偏左的一侧,弟弟甚至可以拍打我的脸。

弟弟会跟着我进厨房、浴室和阳台,会在我出门前用标标准准的坐姿守在门垫上,而我归家时也一定会看到弟弟在同样的位置,但不是坐着,而是竖摇着尾巴叫唤着。

弟弟知道我在独自吃饭的时候必须看影碟,就坐在椅子或沙发下面等我吃完,就在我抽出纸巾擦嘴巴的那一瞬间毫不犹豫地跳上我的膝盖,像我们初次见面时那样站在我怀里,蹭我的下巴。亲热过后,清理周身,以臀为圆心,把自己卷成梦。

弟弟喜欢我在沙发上看书,因为我常常看着看着就睡着了,等我迷迷瞪瞪醒来,弟弟一定蜷缩在我蜷缩起来的膝盖后面,紧贴我的小腿,睡成一个不标准的蒲团。

弟弟养成了自己的习惯,睡前的整理工作可以长达一小时,舔舐毛皮时发出有节奏的轻响,嚓嚓嚓,嚓嚓嚓,如果我足够安静,还能听到猫舌舔动时发出的湿润的声响:极其细密的水泡爆裂时的轻响。

弟弟健壮起来,西晒的夕阳洒到棕红色的地板上,橘色绒毛构成一轮剪影,只有在那种金色的光线里,会有那么一点点埃及的气氛。但这只猫怕冷,我去买了一只电油汀,整个冬天都没有关掉过,弟弟几乎要把头卡在叶面中间,享受地眯缝着眼睛。在最冷的那几天里,连我也紧挨着油汀工作,我和弟弟就像在浓缩的小宇宙里相依为命的共生体。

除夕夜,青蒙当然要陪家人,我陪爸爸吃过年夜饭后在冷清的街头走了很长一段路,倒也不是因为打不到车。弟弟是不需要过年的,这样很好,我们谁也不用同情对方,像家宴上的那些亲戚七嘴八舌地追问你何时结婚何时生子,然后扁扁嘴,皱皱眉,假笑几声。

我从南京西路走到华山路,走到衡山路,走到徐家汇,在空无一人的港汇广场门口不喷水的喷水池旁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抽了三根烟,第一根用来补偿在年夜饭时想抽但没法抽的那种烦闷,第二根用来慰劳徒步后的畅快,第三根掐灭时,我对着花岗岩色的水泥说:妈妈,我好想你。

那天夜里我看的是《断背山》,弟弟盘坐在我身边,直到我哭起来,弟弟才半梦半醒地抬起眼,像我们第一天见到时那样哑哑地唤了一声。我不用理会,也毫不掩饰这是妈妈死后我第一次丧心病狂地大哭,哭到涕泪横流,其间还因为猫毛而打了喷嚏,去抽纸巾时,弟弟警觉地坐了起来,歪着脑袋看我,闻了闻我手中湿透的纸巾,又哑哑地唤了一声,然后坚决地用手搭住我的腿,我感受到弟弟把身体的重心压在我身上,再感到那张小脸孔凑过来,湿湿凉凉的鼻尖吸了一下,带着细微倒钩的舌头轻轻地碰到淌在脸颊上的泪水。那时,弟弟很像一个情人。

但当猫真正暴露出情欲的时候,我的灾难就降临了。春假里有点回暖,弟弟不知从哪天开始蹿上跳下,在沙发上、窝里、拖鞋上、滑雪衫上留下刺鼻的尿液。我去问店里的那位女店员,能不能给弟弟找一个配偶。她说“如果要配种,可以和它的妈妈或是姐姐”。我问,难道没有别的选择吗?她说,据她所知,全上海乃至整个江浙沪地区的阿比西尼亚都是近亲繁殖的。我有点吓到,又问,那别的品种不行吗?她笑了,“当然可以,但你需要很多只母猫哦,因为公猫不是一年发一次情的。”

就在我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也是不停地扔衣服、换沙发罩的时候——青蒙出差归来,带了一点欧洲的土特产来看我,被房间里的气味吓坏了。弟弟很勇猛地跟在他后头,大声地喊叫。青蒙确定了那是发情的迹象并可能不由分说地沾染到他的呢子外套时,他就要走,“最近都放假在家,她会闻出怪味道的。”我当然让他走,他的太太可以闻得出电梯里、车厢里的香水余味是哪个牌子的,也一定闻得出这种刺激的荷尔蒙来自他藕断丝连的前未婚妻。所以,表面看来,我和青蒙在给弟弟去势这件事上没有分歧,但我是在赌气,想用一种残酷去抵挡另一种残酷,用一种愚蠢去配合另一种愚蠢,我甚至坚决地让他带他去。

“这是你的猫,你去。”青蒙说。

“这是因为你,所以必须是你去。”我说。

弟弟就这样成了牺牲品。事实上,从一开始,弟弟就扮演着我和青蒙之间的消耗品。我认为弟弟是明白的。那次之后,青蒙进门时,弟弟只会站在房间另一头望着他,似乎也不来参与我们偶尔的床上交际了。

其实弟弟明白什么,恰恰是我不能够明白的。春天很快就到了,不管在现在我的回忆里,还是在当时猫的青春里,弟弟开始有一种笃定的忧郁,开始有一种凄厉的长鸣,像是用尽一口气的极限,喊出起承转合,唱完春夏秋冬,每当那种叫声突如其来地响起,我都会躲起来,哪怕就站在弟弟面前,都想躲进一种难言的愧疚中。

事到如今,我想,弟弟是明白了未来。

5

转身春已去。那年夏天我失眠得很厉害。常常在听到第一声鸟鸣的时候无奈地在床上叹口气,大约是凌晨四点半,有时能在天亮后真的睡着,有时索性起来洗把脸,到沙发上看书,甚至去买菜。偏头痛也相应的很厉害。在我新买的圆形豹纹的小窝里,弟弟会睡眼蒙眬地抬起头看我,呼吸很绵长,然而大大地打一个哈欠,手伸出来,撑成一个懒腰,支起双腿,浑身微颤地屏住几秒,走出窝,或是跳上沙发,用依然带着睡梦的气息闻我,或是走到门边看我拿好布包,穿鞋。弟弟没有一天因为困顿好睡而不来陪我。大概,我需要用余生来确证这是唯一一个对我这样做的生物。

青蒙不常来了。这是我俩达成的共识。也许妈妈和弟弟也有参与这个决定。

要说起因,就是那封信。因为爸爸决定卖掉旧居,买一套小一点的新房子,爸爸说,你的旧东西,还有你要的妈妈的东西,都拿走吧。我没有多想就让青蒙开车送我去,他很勉强地答应了。爸爸看到青蒙,脸色有点坏。青蒙搬了两个箱子下楼时,爸爸说:“你妈一直都不喜欢他,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头很痛,右半脑的深处一跳一跳的,一时间,好像一切都让我很无助,又因此很厌倦。“他孩子都多大了?”爸爸还在问,看我摇摇头,要出门,又说了一句,“你都几岁了?”我已经进了电梯,上车的时候脸色也很坏。一路上,青蒙的手机响了两次,我看到屏幕上出现来电显示的名字,都是他太太打的,他没接。我说:“你接好了,我不会怪叫的。”

他隔了两个红绿灯,说:“我知道,当年我应该回来的。”

箱子是爸爸帮我封的,胶带没有粘牢,搬进电梯时就有点松散,一进门就塌底了。纸张、本子、书籍散了一地,弟弟闪避了一下,又立刻走上前来左闻右闻,弟弟从来都不像别的猫会做出一些神经质的搞笑动作,而是很镇定地,好像在帮我扫雷,又好像找出了一样可疑的东西,用棕红色的爪子扑打了几下,勾出了一封信。我一看边角的字迹就知道是那封信。

青蒙意兴阑珊,说下楼去拿另一只箱子。我拦住他,把信递过去,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记得吗?原来有一封漏网了。”

“我们一共也没寄几封吧?”

“大概十几封吧。”我记得信封都是我写的,因为我写的繁体字比他写得漂亮,有几封是我执笔的,还有几封是他和我各写一份,放在同一个信封里,还有一封是我们在同一张信纸上你一段我一段轮流写完的。他坐在我邻桌,我们只需抬一抬手就能传递任何东西。我们在化学课上作弊,我把自己的卷子给他做,这样才会及格。我们在政治课上写情书,写在同一张纸上,直到每一个角落都写满了字,直到他的大号字体的缝隙里都写满了我的极细圆珠笔写出的极小的字。“不知道怎么回事,被我妈妈没收了。”

“邮票贴好了,说明你寄出去了。”

“也许她想办法从邮筒里弄出来了。”也许我妈妈跟踪了我们,对邮递员说有一封信写错了,要拿回去。也许她跟踪我们很多次,发现了很多我们的小秘密。我真的好想她。

“我下去把箱子拿上来。”

“你不想看看吗?”我把粘死的封口给他看。

青蒙摇摇头,“等会儿再说。车还堵在门口呢。”但他把第二个箱子搬上来后就走了。他说,女儿发高烧了。

于是,我一个人把旧物整理好,在地板上分门别类,清空一只抽屉给妈妈,再把自己的旧物叠放在完好的那只纸箱里,靠角落放好。不管是日记、得奖的剪报本、同学的信件,还是旧情人本身,我都那么不善于抛弃。最后,我把那封信放在红色沙发上,弟弟陪我看,当真是把脑袋凑到脆生生的信纸上,略微平行移动视线,然后,更认真地盯着我看,琥珀般的眼睛在落地灯照耀下的眉骨的阴影里暧昧不明。

我在网络上找到“你我好时光”在2007年的最后一期节目,那么多大陆听友打进电话,和年近六旬的谢德莎、吴瑞文激动地聊天,我像个傻瓜一样泪流满面。事实上,上大学之后我就再也没听过这档节目,甚至没去想过,一档节目也是会寿终正寝的,谢德莎、吴瑞文也是会退休的。我大概并不真的爱他们,而是只把他们当作青春的消耗品、恋爱的道具。

从半夜到天亮,电脑里单曲循环的是娃娃和罗大佑的《如今才是唯一》。那封信里,我们特别写道,马上要高考了,这是我们为分别而点播的歌曲。时隔十年,我独自给自己播放这首歌。然后我想,天啊,我们明明在那时候已经做好了分开的心理准备,你考你的交大,我考我的上外。然后事与愿违,两个人反而进了同一所师范大学,继续纠缠。

第二天,我给青蒙发了一条短信:孩子没事吧?他回复:退烧了。我又回复:我们不要再见面了。隔了几天,他才回复:嗯。

6

我渐渐成了孤僻的人。因为想和青蒙断绝来往,势必也会疏远我们共同的同学,而我又在家翻译小说,没有同事之类的朋友,妈妈去世后,爸爸买好新居,决定再娶……每一条线索就这样断了。其实是被我捏断。自绝于人民,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唯一类似牵挂的存在,当然,就是弟弟了。我们同步冷暖,定时进退,说我们彼此是亲人没问题,说是影子亦无不可。

在人生的某个节点,过去的一切都好像断线的风筝,只有望着它飘远,才会恍然大悟:人生的构成何其简洁,孤绝也因此易如反掌。

但孤绝真的很好。回想当时,手机不是智能的,MSN苟延残喘但毕竟还在,没有高清网络电视,因而心甘情愿地在电脑前一待就是十几个小时。一点都不觉得寂寞。甚至也不想去社团或联谊什么的,只觉得长这么大,第一次了无牵挂。珍贵到不能浪费一分一秒。

包括思念也是独享的。可以无限延长。譬如说,可以用一整个晚上梦见妈妈,哪怕醒来,照样说服自己继续睡,抓牢梦的残影,闭起眼睛,顺着一丝一缕的线索回溯有她的梦里去。我也会梦到青蒙,我想,在人生有意识的前半生里,他其实早已是亲人一样的存在。亲人并不是完美的,恰恰是因为他们的不完美、不可分割的亲昵才显得与众不同。青蒙曾经在放学后漫无目的的闲聊中取笑我,因为我总嫌妈妈身材不够好、发型不够时髦、选中的衣服不符合我的审美趣味。他说,你怎么可以对亲人有那么多要求?亲人就是亲人,没法选的。搞笑的是,我们一起选了弟弟当我的亲人,但他出局了。如果我梦到他,会希望他已经不在人世。这不是诅咒,而只是我告别的决心。生离,死别,难道不是一码事吗?

更搞笑的是,我们一起选了弟弟当我的亲人,都以为这只猫是和我有缘的,甚至能满足我对宠物的所有要求,但也明明知道,缘分再好,都有时限;越是贴心贴肺,到头来也越是撕心裂肺。

有一天,我梦到妈妈在旧居花园浇花。小小的院子本是水泥地,妈妈敲掉半边,露出泥土,她曾养过丁香、绣球、吊兰、雏菊、茉莉、栀子……最后种下了一棵金橘树,期待来年可以结果。果子是在她去世后缔结成熟的,在她七七过后自然坠落。梦中的妈妈就是在给那棵金桔树浇水,用一根细细软软的水管,天色很阴霾,水落在墨绿色的树叶上也不是很好看,好像水不是水,而是陈旧的汗。我在梦里说,为什么不等有彩虹的日子浇呢?梦就断了。我醒来,一转脸,看到弟弟的手搭在床边,站在那儿,一声不响,眼睛也不眨一下,但弟弟的视线不是在我身上,而是落在床的另一边。猫的视线的延长线,应该可以笔直穿透时空,落在我们看不到的物事上面,射进我们摸不到的另一个宇宙的核心。

那天起床后我照样做了咖啡,热了菜包子,时间的空当里帮弟弟放好水和猫粮,再去阳台铲屎,洗完手后,咖啡和包子的组合就好了。弟弟总是赶在我刚刚清洁好的猫砂盆里方便,所以,我常常免不了闻着他的味道喝咖啡。真是别家没有的猫屎咖啡啊。我俩各自忙完吃喝拉撒之后,我开始留意着弟弟的视线。视线的延长线。果然,在我抱着电脑坐进沙发的时候,进行餐后舔手洗脸仪式的弟弟突然停下来,手还放松着停在半空,眼睛却朝外看去,延长线落在阳台的玻璃窗大约一米高的地方。眼神温柔而痴迷,并不紧张,但突然睁大了一下,瞳孔放大了一圈,迅速地微微转头,目光仿佛追随什么又移到了阳台的另一边大约半米高的地方。然后放下手,不舔也不抹脸,只是规规矩矩地站好,屁股放在地板上,尾巴绕一圈到前面,刚好包住紧紧贴好的四个爪子。阿比西尼亚特有的修长的前腿带动修长的脖子,让弟弟像一条警犬一样挺拔地待命。只是,我不知道命令是什么。阳台上空无一物。

过了两天,我路过花鸟市场给弟弟买湿猫粮的时候,突然想买几盆花。那年头,多肉植物尚未流行,仙人掌是我的首选,因为怕养不活。大丽花还没开,花苞像妖冶的舌头即将舔动,实在有种欲罢不能的感觉。还有一种亮紫色的菊花。又看到玲珑纤细的铁线蕨,隐约幻想它和电脑的搭配方案。就这样,我一口气买了四五盆花草。我提着三只庞大的蓝色塑料袋回到家,弟弟兴奋极了。兴奋的叫声key反而比较低,短促的一声声间隔很短。是的。我是会和猫说话的人。弟弟叫起来的时候,我也说得更利索些,毕竟是有了回应嘛。

大丽花是那年我最中意的植物,仿佛从尖锐的吻到浪荡的笑,妩媚得简直不像是我家该有的生物。我会长时间地凝视花朵,一朵花是绝妙的凝视对象,而凝视本身又让位给联想,在目光和花朵之间的距离里,波动出亲人逝后的余光。

铁线蕨死了。

弟弟不是很喜欢仙人掌,咬过几次就放弃了。我们开始喜欢在阳台上玩耍,有太阳的时候,弟弟会在地上打滚,一下又一下舔肚子,我用脚趾去逗弄,弟弟有时放任我揉,有时抓着我咬,我逃跑,翘着二郎腿一摇一摇,弟弟就跟着我一扑一扑。我们的快乐就这么简单。也有很二的时候。不管寄居在弟弟肉身中的灵魂是什么,还是免不了像猫一样追着激光红点跑,满墙扑,满地左右开弓……那时,弟弟的血格是满的。

有一天晚上,我发现那盆亮紫色的菊花会在夜里收拢花瓣。我像个白痴一样,从来不知道花也有日夜作息。我把那盆花搬进屋子,弟弟也从窝里出来,凑近了看。我把新发现告诉猫,弟弟懵懵懂懂地闻闻花,再看看我,然后打了一个喷嚏,我很开心地笑了一通。

又是一个十年。想起那时花盛开、猫满血、自己心无旁骛地大笑,现在的我会感伤得想落泪。

7

第三年,弟弟就弱了。早上不再兴冲冲地来叫我,我以为是猫怕冷,贪恋窝边暖烘烘的油汀,所以我不在意。晚上,弟弟照例在我抽取纸巾擦嘴的饭后一瞬跳上我的膝头,但不再热乎乎地凑上来,用小脑袋拱我的脖颈、我的脸颊,我以为弟弟长大了,不再像小猫那样亲人,所以不在意。弟弟吃饭不香,饭量只有以前的一半,我以为是厌倦,买来新的牌子,但弟弟还是吃两口就走了,意兴阑珊,我以为猫会嘴刁,所以也不在意。我扔纸团、用激光笔扫射地面,弟弟只是应付般地跑两圈,就怔怔地看看我,好像在说,都玩腻了,所以我不在意。

都说三四岁的猫正值壮年,但弟弟不像。对亲人的衰弱,我们通常都是后知后觉。

我已经习惯了一个人。静静的房间里,听得到猫潮湿的嘴巴发出的细微声响,听得到猫的指甲在硬木地板上划擦的细微声响,听得到猫在阳台的花花草草间发出悠长的叫声。但当我们习惯了一种背景音,就会自动屏蔽细微的改变。好像唱片跳针,听多了就觉得很正常。也像夫妻间、母子间有了隔阂隐瞒,但日常节奏继续。

我的翻译告一段落,杂志社的邀约多起来了。说起来,这和我交到了新朋友互为因果。菲菲原本是出版社的编辑,和我只是点头之交,她跳槽到一家时尚杂志社之后,手上没有很多撰稿人的资源,就一直来找我写,因为她很清楚我是几乎随叫随到的自由人。菲菲是个热情似火的哈尔滨姑娘,经常假借拍片采访之便利把一堆朋友聚起来。摄影师小胖刚当了妈妈,助理编辑小磊是个加拿大长大的ABC,两年后回多伦多参加当地的选美比赛得了大奖。所有的局都是菲菲组的,除了我,她们每一个都娇俏开朗、人见人爱。

她们都很喜欢我的弟弟。小胖说,这比养儿子省事。小磊说,这只猫特别有异国情调。只有菲菲说,弟弟太懂事了,不像猫。她就带我去欣赏她的闺蜜希希的虎斑,又肥又壮,最喜欢趴在桌边等你剥好基围虾,爪子一撩,虾就是它的了。希希的邻居妮可养了一只金吉拉,小名拉拉,漂亮是漂亮,但从来不让别人抱,是她们猫圈里出了名的悍妇。我们第一次去妮可家玩,就听说悍妇上个月为了追一只鸟,从五楼窗台飞下去,侥幸落在三楼的衣架上,滚落一楼的庭院,然后在小区里失踪了两天两夜,终于被妮可找到时,浑身伤痕累累,她去宠物店验伤,帅帅的台湾医生用绵软的台湾腔告诉她,猫猫可能被强奸了,“很遗憾哪,小妹妹有撕裂的痕迹哦。”一群女生听到这里已是笑作一团。换作是人,谁能这样放肆地取笑被流氓围攻强暴的女生呢?她们说,下次把弟弟带来玩哦!

没过多久,我真的带弟弟去了。但不是去玩,而是寄养。菲菲要带工作小组去香港采访巨富之子,来回三天。不巧的是,希希家来了亲戚,我没得选,只能送弟弟去悍妇家。妮可第一次看到弟弟就惊呼:“好瘦啊!”又说:“我会帮你看着的,不让拉拉欺负他!”第四天我回到上海就去领弟弟回家。谁也没想到,拉拉挡在门口,冲我一顿发飙,浑身漂亮的灰白长毛像被炸过一样,悍妇露出利齿。但弟弟主动跑向我,叫我,呼噜着企求我的抚摸。就在我引导弟弟走进笼子的时候,拉拉跑过来,抬手要绊弟弟,弟弟躲闪一下,看看它。两只猫在笼子门口对视了一会儿,最终是弟弟乖乖进去了,拉拉在外面气愤地喊叫。“真的很奇怪!”妮可终于找到机会把安静下来的拉拉抱起来,“我们家拉拉一向很凶,别人不许抱,别的猫狗一进门她就凶神恶煞一样,但弟弟来,拉拉一次也没有凶它!甚至都不和它抢吃的!你说多奇怪呀!睡觉时帮弟弟舔毛,别人要抱弟弟,它也不允许。不过说起来是因为你们弟弟太好了,一点儿不凶,安安静静地对着窗户外面看,也不像别的猫狗会和拉拉斗……”妮可是喜欢说话的女生,如果不打断她,她会把过去三十六个小时里的每一个细节都讲给我的。我好不容易蹭到门口,要走了,她又说,“弟弟太瘦了,你要多给他吃一点呀。”

这句话让我体会到家长会上被点名批评的感觉。弟弟从不吃人类的东西,白灼虾、清水煮鱼、水果、米饭都不吃,唯独酸奶还愿意舔几口。但不管换几个牌子的干猫粮、湿猫粮,弟弟都只是吃几口罢了。直到几个月后发生第一次严重呕吐,让我真的开始担心了。

那天晚上我答应出版社的编辑在电台读书节目里谈谈我刚翻译完的一本美国小说。导播先给我电话,确保线路畅通,声音清晰,再进一段广告,主持人的声音出现,我就on air了。刚说了几句话,弟弟就叫起来。我听到主持人愣了一下,赶紧蹲下身,抚摸弟弟。这是很奇怪的事,平常的夜里,弟弟总是安安静静的。我提高音量,继续讲说那位畅销作家的传奇一生。主持人有点满意地引出下一个问题,我听她说到一半,又听到弟弟发狠般地叫,而且故意躲开我的手,走到房间中央,冲着我越叫越急切。我分了心,把作家的名字讲错了都没意识到。主持人显然听到了一切,声音里透露出一点点尴尬。但更尴尬的是我,因为弟弟突然像醉汉一样喷吐起来,肚腹里仿佛有奔跑的怪兽,透过薄薄的皮肉看得到前后翻滚的动作,弟弟吐了一摊,停了停,主持人假笑着鼓励我再说说这本悬疑小说的引人之处,我刚开始讲述圣徒的传说,弟弟又凄惨地大叫一声,那怪兽继续在体内涌动,然后吐出第二摊。到了第三次喷吐,我才把故事梗概讲完。弟弟筋疲力尽地退出那片污浊之地,浑身颤抖,到沙发脚下发了一会儿楞,勉强地舔舔腿脚。那天节目结束后,主持人特别让导播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很婉转地说,我们是直播,很多错误是没法改正的,希望你下次更用心。是的,我本可以到另一个房间,把杂音、分心的事都阻挡在外。但当亲人那么强烈地需要你帮助、关注的时候,你怎能狠心地把他拒之门外?我就这样上了那档节目的嘉宾黑名单。

我带弟弟去看病。还是那家店。一进门,看到他哥哥依然蹲踞宝座,原来这几年来都不曾相中哪个人,依然用高傲和凶猛绝杀一切妥协和讨好的机会。哥哥依然那么美。弟弟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挂了点滴,医生验了血。我坐在深夜的宠物医院里,看着每一只笼中病怏怏的小东西,突然想到,上一次在医院就是我和妈妈的最后一次见面,我像弟弟这样愁眉苦脸,但也享受着被人照料,但也没有意识到不幸和幸福的共生态。妈妈就像我,耐心地坐在床边,关注点滴的节奏,抚摸身心受损的亲人。我突然想到,自己这辈子竟然没有一次陪妈妈看过病,她除了生养我,没有住过医院;就算更年期时频频去医院拿药,也没有一次让别人陪她。

深夜值班医生不是台湾医生,而是一个疲乏的中年上海男子,身上有浓重的烟味。他告诉我,这是不治之症。相当于人类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的遗传病。简而言之,弟弟的血格只会越来越低,肠胃不好,浑身无力,继而呼吸衰竭、肾衰竭、肝功能丧失……带回家吧,好好陪陪。但不会有奇迹发生。我说,有的,你看那位猫哥哥就是奇迹吧。医生撇撇嘴,说,那只猫是疯子,脑子有病,身体漂亮又没什么用处。

打完点滴的弟弟稍微精神了一点。但我已经明白了,这段你我好时光也会很快结束。

8

之后的大半年,我生平第一次照顾病人。

弟弟吃不下整颗的猫粮,我就把几颗捣碎,溶进水,灌进针筒,尽量多喂一点。

不再逗猫来回奔跑,而是更多地抱,抚摸弟弟放松但渐渐失去光泽的毛发,橙色的通透感全没了,只剩下偏棕的暗沉。

听到凌晨的呼喊时,我就知道弟弟要呕吐了,弟弟像是自己的警报器,在闯祸前要通知我一下,因为有时候甚至来不及、没力气走出自己的小窝。我一次又一次帮弟弟换干净的窝。

但也仅此而已。有时我想,这只猫似乎是在帮我弥补母亲去世前后我的缺席,也在弥补不能成为母亲后的我那无处安放的母性。在弟弟面前我不曾失格。我享受被依赖,也享受一个生物被我照顾。而这恰恰反衬了我整个生命中的太多次失格。因为我只能对猫,而非家人。几年后,我会天天陪伴重病的父亲,才知道当年对弟弟的照料是何其简陋,根本不成其为照顾,不过是按部就班的那几个动作,却竟敢为此声称自己是勤奋的主人,竟敢狂妄自认是有爱心的,实在太可笑。这所谓爱的能力是如此倾斜、如此悬殊。真的是相当细小,微不足道的爱的练习。至于补偿,更是自欺欺人的事了。

后来,流浪猫狗的救助者越来越多,有些近乎偏执。我在他们眼中也见到过这种与人相隔的爱:残酷且残缺的补偿本能,或是另一种,宁可远离人类的蛮勇决心。都很可叹。但若因此狂妄认为这是充分的爱心,那就大错特错了。

再到后来,天冷了,弟弟要去阳台上厕所时后肢都没力气了,只能用手撑着往前走,像是半身不遂。我会把弟弟抱到猫砂盆里,但弟弟已不再有劲道刨砂子了。于是,我又一次把弟弟送去医院,这次,台湾医生婉转地说,造血功能都快没了,不如考虑……省得继续痛苦。我的眼泪掉下来。我问,为什么每次都打点滴,不能输血呢?医生看了看我,仿佛下了什么决心,又说假如能找到非常强壮的猫献血,也许不妨一试。言下之意,死马当活马医。他见过很多病例,知道人类有时候不甘心,只想做些事,证明自己在付出爱。

我们最终挑中了希希的虎斑,虎头虎脑,体重十八斤,健康,完全符合对献血猫的要求。希希一开始还很兴奋、很骄傲,不停地对虎斑说要英雄拯救弟弟。但当她看到护士从虎斑肥硕的胳膊上抽出了那么大一管血,她也难掩担忧和后悔的神情。我把货架上最贵的营养品全买了,送给希希的虎斑。

护士和医生要我保持推送的姿势,但不能用力,因为弟弟的血管太细太弱,根本输不进血,只能靠手工推送。也就是说,我用大拇指顶着针筒,以根本无法察觉的速度帮猫输血。粗粗的针筒,推了足有六小时。隔壁吊点滴的金毛有一家人陪着,当外婆的看我一个人眼泪涟涟坐在那里都快僵化了,叫外孙出去吃中饭的时候帮我带一个盒饭和饮料。

整整推了一天,但是有回报的。拔出针头后,弟弟竟然可以站起来,竟然还想从七八十厘米的病床上跳下来。我被惊呆了,跑去问医生,就这样好了?莫非血型特别般配?医生很小心地回答,观察几天再说吧。

医生们肯定知道,这是一种幻象。你往一只漏光的水瓶里灌满水,但补不上漏洞。弟弟活蹦乱跳了三天,第四天就跳不上沙发了,第五天爬不出窝,第六天又被我送回医院,这次用的招数是吸氧。

一开始的欢愉是那么新鲜、信任、沟通,然后欺骗、习惯,附带厌烦,偶尔讨好……到奄奄一息时的相视无言,竟是这么快的。凶猛的生命匆匆上演,仿佛急着赶下一场好戏。我的父母是上海新移民,祖辈早在解放时期就已不在,我这一代人没见过什么灾难的场面,弟弟这四年,竟然是我目睹的第一场完整的生死——被设计的诞生、被择选的生存、被注定的快速病老。迫不及待。又仿佛专为让我醒悟而存在。不多不少。刚好在那时候。

而我要把所有办法用尽,把所有药物试尽。只图心安理得。让弟弟生命的余光照亮更多感动我自己的无谓努力。附着于弟弟的灵,毕竟教会了我一点。自省自私。自知无助。

弟弟被抱回家的时候还在呼吸,如同疲乏不堪的人在拉沉重的风箱。弟弟被我放在落地灯下,因为落地灯被我改造成了点滴架。弟弟的四肢已经没有感觉了,再也不能盘成圆梦的姿势,只是弟弟僵直地摊着。弟弟一口也吃不下,咀嚼的力气也没有了,甚至无法完全闭合嘴巴。弟弟在最后的几天里,让我明白了生命最终的形态,比任何亲人都尽职地教会我死亡的定义。我期待这只猫像以前那样凄绝长唱,幻想他痛快地命令我终结一切没有意义徒有痛楚的生命。

每天半夜两点,我会去刷牙、关灯,去看看弟弟,然后上床。每天都是。最后那天,我走到弟弟身边时,看到猫眼转动了一下,从凝视的虚空中转向确凿的我,呼吸声略微加快了,玻璃球一样的瞳孔背着光,弟弟就那样看着我,终于等到了我,我却没有等到弟弟的下一次呼吸。

我想自己终于补全了亲眼目睹亲人辞世时我该有的撕心裂肺的痛。呼吸瞬间激变为呛眼的热泪。我仿佛必须要亲眼目睹才能确证死亡本身,也许因由这种需求——残酷之极地想要面对亲人死去的需求——我终于完整地拥有了弟弟。也同时拥有了某种真相,确证了自己应有的脆弱,那是任何孤绝的表象都无法伪饰的。

死去的生物柔若无骨,瘫软得令我手足无措。我甚至无法抱起这只猫。弟弟会软软地滑下去,那就是我们此生最后一次嬉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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