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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发廊里这令人疲惫不堪的一天终于要结束了。凯蒂·芬格拉斯恨不得立即打烊。所有可能发生的倒霉事都已发生。有个女人没有事先告诉他,自己是过敏体质,结果走出发廊时,她脑门上鼓着几个肿包,还附带了一片红疹。一位新娘的妈妈在做完造型后勃然大怒,说她那样子看上去就像个笑柄。一个男人来做挑染,要在头上弄出几缕金发,染发过程中,他正询问要付费多少,就中风了。凯蒂的丈夫叫加里,他在为一名六十岁的女顾客服务时,无意将双手放在了老人家的肩上,对方随即跳起来,说要去起诉加里,告他性骚扰和人身攻击。

现在,凯蒂看着站在她面前的男人。那是位大个子牧师,沙黄色的头发间混杂着些灰白。

“你是凯蒂·芬格拉斯吧?我猜想,是你经营着这里的生意。”牧师说道,一边环顾打量这间清白无辜的发廊。他神态紧张,仿佛这里是一座高级妓院。

“您说的没错,神父[1]。”凯蒂叹了口气。还会有什么倒霉事发生呢?

“是这样,我跟在这里工作的几个女孩子谈过,就在下面码头那一带的中心区,你也知道的。她们告诉我说……”

凯蒂感到非常疲倦。她是雇用了几个辍学的姑娘:她给她们合理的工资,给她们做培训。她们还能有什么[2]不满,竟要去向一个牧师求告?

“是啊,神父。那到底有什么问题呢?”她问道。

“嗯,是有那么一点小问题。我想,我应该跟你有话直说。”他看起来有点窘迫不安。

“这就对了,神父。”凯蒂说,“那告诉我有什么事吧。”

“是这个女人,丝黛拉·迪克森。她住院了,你知道吗……”

“住院?”凯蒂的头一下大了,几乎要晕过去。这可能会牵扯到什么呢?这个人染发时,难道吸入了双氧水?

“对此,我表示遗憾。”她尽力保持声音平静。

“确实遗憾,不过,她想做头发。”

“你是说,她又信任我们了?”有时候,生活就是那么离奇。

“不是吧,我想她以前没来过这里……”牧师看上去挺困惑。

“神父,这些事跟你有什么关系吗?”

“我叫布莱恩·弗林,是圣布丽吉德医院的代理牧师,那里的专职牧师去罗马朝圣了,暂时不在医院。除了受人之托,夹带些香烟和酒水给病人以外,这是我目前遇到的唯一一个严肃正经的请求。”

“你要我过去,在医院里给别人做头发?”

“她病得很重。实际上就快死了。我想,她需要一个年长的人跟她说说话。噢,不对不对,当然了,你看起来可没那么年长。你自己还只是个姑娘。”牧师道。

“老天!您献身神职去当牧师,对爱尔兰的姐妹们来说,难道不是个令人悲伤的损失?”凯蒂说,“告诉我她的详细情况,我会带上我的魔法工具包去见她。”

“非常感谢您,芬格拉斯女士。需要的信息都写好了,在这里呢。”弗林递给她一张字条。

一位中年妇女朝服务台这里走过来。她鼻尖上架着眼镜,脸上的表情颇为焦灼。

“我猜你们也教别人做头发的诀窍吧。”她开口了。

“对的,或者更应该说是美发艺术,这是我们喜欢的说法。”凯蒂答道。

“我有个侄女从美国回来,要待上几周。她提到,在美国有些发廊,如果你答应人家在你头上练习,那么几乎不用花钱就可以做头发。”

“嗯,我们的确有个学徒专场,就在周二晚上。客人自己带毛巾来,我们就给他们做发型。但他们通常也会拿出五欧元做慈善。”

“今天就是周二啊!”那女的叫起来,仿佛打了胜仗。

“是这样。”凯蒂咬紧牙关,从齿缝里吐出几个字。

“那么,我可以预约服务吗?我叫乔希·林齐。”

“太好了,林齐太太,七点之后欢迎光顾。”凯蒂回应着,一边写下这个名字。她的目光不经意间与牧师相遇,他的目光里带有同情和理解。

你自己的发型屋并不全都是被香槟与光彩熠熠的东西环绕着的。

自从三十二年前结婚之后,乔希与查尔斯·林齐就一直住在圣加拉斯弯月道23号。他们亲眼见证了这一地区的很多变化。街角的商店已变身为一间小型超市;那家曾经会将床单熨烫妥帖并折叠整齐的老洗衣坊,如今成了自助洗衣店。人们将各种衣服混杂着塞进鼓囊囊的大包,拿过去让店里做“服务式清洗”;往日的小诊所只有一个叫吉莱斯佩的老医生——这里的每个人都是他接到世间来的,离开时,也是他送走的——现在,那里已经成了一处像样的医疗站,配有四名医生。

经济繁荣时代的高潮期,圣加拉斯弯月道上的房子价格飞升,每次转手都能赚上惊人的一笔。靠近市中心、带有花园的稍小些的独立屋,尤其大受欢迎,供不应求。当然,现如今已是好景不再——经济衰退是超级均衡器,让人们的财产缩水不少,但与三十年前相比,这一带仍然富裕了很多。

不信?你只要看看莫丽和帕迪·卡罗尔夫妇,还有她家的儿子迪克兰。迪克兰是医生——真正的、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再看看穆迪与莉琪·斯加利夫妇的女儿Cathy。她开了一家餐饮公司,为高端聚会提供服务。

但是,也有许多事情是朝着更坏的一面发展了。那种邻里相亲的社区精神已不复存在。三十年前,每逢基督圣体节,人们就会自动集结,排队从教堂出发,在弯月道上来回巡游,现在则看不到了。乔希与查尔斯·林齐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成了孤家寡人,在圣加拉斯弯月道当然也是如此——有谁能像他们一样,夜里还双双跪下来念玫瑰经啊!

而这是他们一贯的做法。

结婚之初,他们就计划好了,以后的生活必须建基于这一信条:只有全家齐祷告,才能相伴到终老。他们设想能有八个或九个孩子,因为上帝从不会让一张嘴降生到这世上却不喂养它。然而,事与愿违。生了诺尔之后,医生告诉乔希,她不会再有孩子了。这让他们难以接受。夫妻俩都是来自大家庭,双方的兄弟姊妹成家后大都也人丁兴旺。但是,事已至此,无计可施,也许,这是命中注定吧。

他们一直希望诺尔能成为牧师。在诺尔还没满三岁时,他们就开始准备神职培训的教育基金。乔希每次都拿一部分饼干厂的工资出来。邮局的储蓄账户中,每周都会增加一点金额。每逢周五,当查尔斯从他做行李工的酒店那里领到装薪水的信封,一小笔钱也会存进邮局的那个专项基金账户。只要时候一到,诺尔就能入读最好的神学院。

当乔希与查尔斯得知,闷声不响的儿子对献身宗教的神圣生涯竟然毫无兴趣,他们极为震惊,也大失所望。教会学校的修士兄弟说,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诺尔有什么职业理想。他十四岁时,修士们提出当牧师的事,试探可能性有多大,但诺尔说,哪怕那是世上唯一可干的最后一份工作,他也不愿去干。

这是非常明确的,一目了然。

不过,另一件事可没这么明确,那就是他到底愿意干什么。对此,诺尔语焉不详,除了说他或许可能经营一家公司。不是在公司上班,而是开公司。然而,公司管理、财务会计或营业流水簿记这些课程,他都一概不感兴趣。学校里的职业规划部尝试引导他去接触其他的实用技能领域,也都徒劳无功。他说他喜欢艺术,但他不想画画。如果被逼急了,他就会说,他的意思是喜欢观赏画作,去思考那些作品。他画画还不错,总是随身带着草稿本和铅笔。人们经常看到他低头弓腰缩在一个角落里,画人脸或动物的速写。当然了,这并未能指向任何的职业道路,但话说回来,诺尔自己也没抱着这样的期望。他在家里的餐桌上做作业,时不时地叹叹气,但几乎从未表现出兴奋或热忱的样子。在家长会上,乔希与查尔斯就此向老师咨询。他们想知道,学校里有没有过什么东西,曾点燃了诺尔的热情?任何东西、任何事情都没有过?

老师们也一片茫然。十四五岁左右的男生,大部分都难以捉摸,但后来通常能安定下来做点事情。或者,通常更多的是无所事事。他们说,诺尔只是变得比以前更安静、更孤僻了。

乔希与查尔斯感到疑惑:这样子正常吗?

毋庸置疑的,诺尔很安静,这对父母来说自然是很大的安慰和解脱,因为他不会让家里塞满吵吵闹闹、你推我搡的毛头小伙子。他们此前还以为,这是儿子精神与灵修生活的一部分,是对未来牧师生涯的预演。但现在看来,显然不是那么回事。

也许,乔希聊以自慰般地提示道,诺尔反感的,只是兄弟会的那种宗教生活。说实在的,他或许可以有一种不同的职业,比如去当一个耶稣会神父或者一名传教士?

事情显然并非如此。

十五岁时,诺尔说他真的不想再参加家里的跪祷活动,念什么玫瑰经了,那只是一种惯例仪式,天天反复地唱诵无意义的祈祷文。他并不反对做点有利于他人的好事,努力让那些运气欠佳的穷苦人过上像样点的日子,但可以肯定的是,没有哪个神缺了林齐家这十五分钟“嗡嗡嗡”的经文念祷声就不能普度众生了。

及至儿子十六岁,他们意识到他已经不再出席礼拜日的弥撒。有人在运河边看到了他,而那个时候他本该前往街角的小教堂,去参加早间弥撒。他对父母说,继续蹲在学校里已经全无意义,因为那里不会再有任何东西是他需要学习的。豪氏公司正好在招募办公室内务员工,他在那里可以得到行政办公日常事务的培训。与其在外闲荡,他倒不如马上就去工作。

学校的修士兄弟和老师说,如果有孩子来上学,离校时却连毕业证也没拿到,看到这样的结局总是很遗憾的,但不可否认——他们无奈地耸耸肩——要让你家这个小家伙对任何什么东西产生兴趣,那实在是太难了。他看起来就只是坐在那里,等着自己的学生时代结束。甚至辍学对他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决定了。想办法让他进豪氏吧,毕竟那是个大建筑材料商行。让他每周领上一点薪水,然后他们或许能看到,如果能有机会发现的话,他的兴趣究竟在哪里。

乔希和查尔斯悲哀地想到了那笔专项基金,那个邮局账户的金额多年来都在持续增长。那些钱永远都不会用于这个高尚目标了——将诺尔·林齐培养成一名可敬的牧师。有个善解人意的教友建议说,他们不妨在自己的假期上花掉这笔钱,但查尔斯和乔希对此表示震惊。这钱是为上帝的事业而存的,要花也只能花在上帝的事业上。

诺尔在豪氏得到了一个职位。他结识工作中的新同事,但没有多大热情。他们不会成为他的朋友或同伴。修士会学校那些一起上课的男生,也未曾成为他的伙伴。上班或上学,他的人际关系一成不变。他也并不想时时刻刻都孤单一人,但独处经常会使他更自在。

过去的这些年,诺尔与妈妈商定后已做出安排,他不再跟父母一起吃饭。他在每天晌午时分吃午餐,晚上则自己随便弄点简单吃食。这一来,他就避开了玫瑰经的“清音”,避免了与那些虔敬邻居的社交,也躲开了父母寻根究底的盘问:这一天你都干了些什么呀——这是林齐家进餐时段的必备节目。

逐渐地,他开始回家越来越迟。在回家的途中,他还多了个习惯,就是去光顾凯西的酒馆。那里是由谷仓改造而成,地方够大,感觉舒适,同时又隐蔽——酒馆没起名字。诺尔是这里的熟客,每个人都认识他。

“等一下,诺尔,‘货’马上就给你送到。”酒馆主人家那粗手笨脚的儿子会这样说。

老头凯西不多说话,但对一切都了然于心。他一边用一块干净的亚麻布擦亮啤酒杯,一边透过眼镜打量四周。

“晚上好,诺尔,”他这样打招呼,努力显示出在他个人对诺尔的不满之意中应有的礼貌客套。毕竟,他和诺尔的父亲算是老熟人了。夜色渐浓,凯西似乎当然应该乐得见到这一份一品脱或几品脱啤酒的收益,但这份进账也令他失望,因为这个后生不懂怎样更明智地花费他的工资。不过,诺尔喜欢这个地方。这里不是时尚新潮的酒馆,价格也保守。这里没有满屋子的美女,男人们的浅酌慢饮不会被她们的笑声扰动。在这里,没人打搅诺尔。

这就很值了。

回到家时,诺尔注意到妈妈看起来有点异样,但搞不清到底怎么回事。她穿着红色的针织套装,而这套衣服她以往只在特殊场合才会穿上身。在她上班的饼干厂,人们都穿统一的工作服。妈妈说穿工作服很好,因为那意味着不会把你自己的好衣服穿旧。妈妈今天没化妆,所以她样子的变化也不是因为这个。

最终,他意识到妈妈的变化是来源于头发。她去过发廊了。

“妈,你刚做了头发!”他说。

乔希轻轻地拍了拍头,挺高兴。“他们的活儿干得蛮不错,是吧?”她说这话的语气就像是发廊的老常客。

“很漂亮,妈。”他说道。

“你要喝点茶的话,我这就把水壶给烧上。”她表示关切。

“不用了,妈,你不用费事。”他急于摆脱母亲的视线,只想躲进自己的房间,那安全的洞穴。然后他想起来,美国的堂姐第二天就要到了。妈妈做头发,肯定是为了迎接她的到来。显然,那位艾米莉堂姐要在这里住上几周,但还没决定到底住多久……

堂姐到访,诺尔自己没怎么跟着忙碌,只是做了他不得不干的一点事,比如帮父亲粉刷艾米莉要住的房间,清理楼下的储藏室,将那里的墙壁贴上瓷片,加装一套淋浴设备。他对堂姐了解不多,只知道她不再年轻,或许已经五十出头了,是他父亲的大哥马丁唯一的女儿。她当过艺术老师,但那份工作意外地终止了。她小有积蓄,打算到处走走,去看看世界。旅程的第一站就是都柏林:多年以前,她的父亲正是从此地离开,去了美国碰运气。

他的运气并不怎么样,查尔斯透露过。家里的这位长兄在美国弄了间小酒吧,但店里的最佳顾客是他自己。他跟老家的亲朋好友一直都没有联系。虽然有圣诞卡寄回来,但都是艾米莉寄的。也是这个艾米莉写信回来,先是通报了她父亲去世的消息,然后是她母亲的死讯。她在邮件里的口气听起来特别地务实,就像人们常说的,亲兄弟明算账。她说,到了之后,她将承担一部分家庭开支。在外出旅行的期间,既然她在纽约的小公寓会拿来出租,所以补贴叔叔家就是应该的。她还让乔希与查尔斯尽管放心,说自己通情达理,保证不会碍手碍脚,也不需要他们照应什么的。她说她自己会找到大把事做。

诺尔叹了口气。

这只是微不足道的生活小插曲,但他的父母肯定又会不失时机,把它抬升为高潮迭出的戏剧。堂姐还未进门,就一定听闻了他在豪氏公司的远大前程、他妈妈在饼干厂的工作,还有他父亲在一家非常高级的大酒店作为礼宾部资深行李工的地位。她将得知爱尔兰的道德衰败是何其令人心痛,周日弥撒的参与者是何其稀少,酗酒滥饮的现象又是何其严重——医院的急诊室挤满了狂欢的酒鬼。不用说,父母还会诚意邀请艾米莉加入玫瑰经家庭唱诵班。

诺尔的妈妈已耗费了相当多的时间来磋商一个问题:在新粉刷的房间内,究竟是挂“圣心耶稣”,还是挂“永恒护佑者圣母玛利亚”。关于这一令人苦恼的艰难抉择,诺尔设法避免了更多更深入的讨论。他提议说,他们应该等堂姐到了再说。

“妈,她在学校里教过美术,说不定会带她自己的挂画来吧。”他这样说道。而令人惊奇的是,妈妈竟立即同意了他的话。

“诺尔,你说的真对。我有一种倾向,好像全世界的事情都要我去做决定似的。现在,能有另一位女士来跟我分担这些事,那就再好不过了。”

诺尔模糊地希望妈妈的愿望能够实现,希望美国来的这位女士不会扰乱他们的生活状态。但不管怎么说,突然来了个堂姐,这个家庭还是会进入一个变化期吧。一年或者两年之后,父亲将会是一个退休的行李工。母亲在饼干厂还有几年可以干,但她也可能会提早退休,在家陪伴父亲,两个人兴许会去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诺尔希望,艾米莉将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简单,而不是更复杂。

但大体上说来,他几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任何事情都不必想得太多太深,这是诺尔的处世之道。他在豪氏那看不到前途的工作、在老凯西酒馆耗掉的时间与钱、他父母对宗教的偏执狂热——他们认为玫瑰经是解决世界上大部分麻烦的答案——这些,他都不去多想。有生以来还没有一个稳定的女友,关于这个,诺尔也不往心里去。他只是还没遇上而已,就是这么回事。尽管什么哥们或同伴都没有,他也并非真的很在乎。有些地方容易结交朋友,但豪氏不属于那些地方当中的一个。诺尔已打定主意,对于那些不算大的事情,最好的应对办法就是根本都不用想。直到眼下,这一策略也还行得通。

如果东西还没坏,何必急着去修补?

查尔斯·林齐这一天极为沉默。他没注意到妻子的新发型。他也猜不到,儿子在下班回来的路上已经喝了四品脱啤酒。哥哥马丁的女儿艾米莉第二天上午就要到来,但他发现自己很难对此打起半点精神。马丁生前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他对故乡爱尔兰的这个家族漠不关心。

过去多年来,艾米莉总是殷勤周到,礼貌地与他们联络,乃至于在到访前主动提出为她在此的食宿付费。如今的情形下,这笔贴补恐怕还真的相当有用。这天上午,查尔斯接到通知,说酒店已经不再需要他作为行李员提供服务了。他与另一个“老”行李工将在月底被迫离职。到家之后,他一直试图找到恰当的言语来告诉乔希这个变故,但就是开不了口。

他现在还能重述出这天早些时候那位穿西装的年轻人对他说的那一连串句子,但年轻人对查尔斯本人或他对酒店的一片忠心却根本不加评价。从少年到成年到现在,他都在那里上班,规整地穿着款式华丽的礼宾制服,很大程度上构成了酒店的整体形象。也许是一个旧派的形象——确实也是如此,既然他已经老了。酒店的新东家们强调要塑造一个新形象。革新与进步的轮子滚动起来,有谁能阻挡得了?

此前,查尔斯以为自己的这份工作能陪伴他到老,以为有一天酒店将为他举办一个欢送宴会,乔希也受到邀请,身穿长裙到场,他以为他会得到嘉奖,获赠一只镀金的时钟。然而,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两周半之后,他将失业。

一个人从十六岁起就在某酒店履职,六十多岁时被这家酒店辞退,难道他还能有别的什么工作机会?查尔斯原本指望能与儿子好好谈谈这一切,但他与诺尔似乎都已经好多年没有过像样的对话了。以前有过?算了吧。这孩子总是急于钻进自己的房间,拒绝任何询问或讨论。现在把这些头疼的意外讲给他听并不合理。

查尔斯找不到一只能充满同情的耳朵,也找不到任何的圣书卷宗,来给他提供建议。他暗下决心,打算直接告诉乔希,把这桩心事了结掉。但她眼下正在兴头上,为美国来客而激动。或许,应该把这件事推迟几天再说。这些麻烦事来得真不凑巧,查尔斯再一次叹气。

收件人:艾米莉

发件人:贝丝

我真希望你没决定去爱尔兰。我会非常想念你的。

我真希望你会让我去给你送行……但话说回来,你总是这样,总是冲动行事。我现在又怎么可能指望你改主意?

我知道,我应该说的是,祝你在爱尔兰一切如心所愿,但我这么说的时候,又不愿意你真的乐不思蜀。我希望你会说,在那里待上六周还是很开心的,六周之后又回来确实感觉很好。

你不在这里,一切就不可能一如从前。有个艺术展要开幕了,地点就在这条街的另一头,可我自己一个人没心情去那里。剧院的下午场演出,没有你同行,我也不会去看那么多次了。

每周五,我会跟那个租你房子的学生收房租。我会注意,防止她在你家窗台花盆里乱种东西,破坏了你的格调。

你一定要写电邮过来,告诉我你所在地方的全部情况,不要遗漏任何东西。我很高兴你会随身带着笔记本电脑。这样你就没借口不保持联系了。旅行箱商店的那个埃里克,有关他的每一个零碎消息,我都会及时通报给你。艾米莉,不管你信还是不信,他真的对你很感兴趣!

希望你很快就带上你的电脑动身上路。踏上那片三叶草的国土之际,别忘了来信告诉我你到了。

致以爱和关切。你孤独的朋友,

贝丝

收件人:贝丝

发件人:艾米莉

一定要等我到了爱尔兰之后才会看到你的邮件?你凭什么这样认为?我还在肯尼迪国际机场呢,但电脑已经打开。

你别胡说了!不用想念我的。旅行中的任何见闻,我都会告诉你——你和你那天马行空的瞎想会得到满足的!你的怪念头可真多啊。埃里克对我没意思的,哪怕一点点的想法都没有。他这人是个闷罐子,话很少,即使说话了,也不是单纯的闲聊。他跟你搭讪时提到我,那是因为他害羞,拿我当话题作掩饰,那样才好跟你说话。你肯定明白这回事,不是吗?

我也会想你的,贝丝,但这次出行是我必须要做的事。

我保证会及时给你通报新情况。或许我每天都会给你发去二十页长的邮件。真希望你没有煽动我这么干!

爱你的,

艾米莉

“我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机场接她?”这是乔希当天上午第五遍说这句话了。

“她说了,她宁愿自己搭车来这里。”查尔斯说道。妻子之前的四次唠叨,他也如此回应。

诺尔只是喝着他的一大杯茶,一言不发。

“她邮件里说了,如果风速气流状况好,航班可能会提早。”乔希说道,听来仿佛她自己就是个常旅客。

“所以说,她可能随时就会到我们家……”查尔斯感觉心在往下沉。

今天上午仍然需要去酒店,他不愿去,因为他知道去上班的剩余日子已屈指可数。一等这个女人安顿下来,还会有充足的时间让他来告诉乔希酒店的事。来的是马丁的女儿!希望她没有遗传她老爸那嗜酒如命的基因。

门铃响了。乔希的神色突然紧张起来,仿佛面临重大事件。她从诺尔手中“嗖”的一下将茶杯拿走,查尔斯面前装煮蛋的空蛋杯与餐盘也被她一扫而空。她又轻拍了一下新发型,用一种听上去不真实的高音说道:

“诺尔,请你去开门,欢迎你堂姐艾米莉进来。”

诺尔开了门。外面站着一位小个子妇人,约莫四十岁左右的样子,头发卷卷的,身穿奶油色的防雨外套。她身旁有两只干净的红色滚轮行李箱。看起来,一切都在她的掌控之中。第一次来这个国家,她轻而易举就找到了圣加拉斯弯月道。

“你一定是诺尔吧。希望我来得不是太早。”

“没有的事,我们都起来了。你看到了,我们准备去上班。还有,非常欢迎你的到来。”

“谢谢你。那我是不是该进屋跟他们问声好,赶在他们上班前说声再见?”

诺尔这才意识到,他已经让她在门口台阶上站了太久。不过,他毕竟才半醒。一直要等到上午十一点前后,喝下每天的第一杯伏特加兑可乐,他才能完全清醒过来。诺尔绝对确信,豪氏没人知道他早上就会喝酒,也没人知道他下午要靠酒精来提神。他很小心地掩饰自己,总是在随身背包中露出货真价实的一支低卡路里健怡可乐的塑料瓶瓶头。当他独自一人时,包中藏匿的伏特加才会被加入可乐。

他将这位小个子的美国堂姐带进厨房。父母二人分别亲了亲艾米莉的脸颊,说马丁·林齐的女儿回到了祖先曾生活的这片土地上,真是太好了。

“诺尔,那就今晚再见了。”她大声说道。

“当然,晚上见。但我可能迟点回来。有很多事情要加紧处理。不管怎样,都希望你能安顿好……”

“我会的。谢谢你同意我住在你们家。”

他把事情留给父母去处理。关上门时,他能听到妈妈声音中的自豪之情:她正在展示楼下那间新装修的睡房。他还听到,堂姐艾米莉配合地惊叫说房间简直完美。

诺尔感觉到了,昨晚和今天,他父亲非常安静。但怎么说呢,这或许只是他的假想。爸爸对这世上的任何事都毫不在乎,只要人们能对他在酒店的地位略加吹捧,只要他能确信每晚都会有玫瑰经的虔敬颂唱,只要每年能去一次法国卢尔德看看那里的圣龛,只要还能聊聊有朝一日可以到更远的地方——比方说罗马或者圣地耶路撒冷——去表达他的热忱信仰。查尔斯能对事情固有的样子感到满足,因此他足够幸运。面对生活那夜以继日的重重压力,他不需要在老凯西的酒馆里喝上几个钟头,以此来麻醉自己。

诺尔走到路的尽头,那是他搭乘公车的地方。每天上午,他都是这样走在路上,不时对人们点头致意,但同时又一无所见,对自家周边环境的细节都视若无睹。他只是略微有点好奇,那个看上去很忙碌的美国妇人将会给这里的一切带来什么影响。

很可能,她会坚持一个星期,然后在绝望中放弃努力。

在饼干厂,乔希向工友们详述了艾米莉到来的完整故事,告诉他们她如何自己找到圣加拉斯弯月道,就仿佛她是在这里出生和长大似的。乔希说,艾米莉是个异常讨人喜欢的亲戚,竟然主动提出当天晚上要为家里所有人做晚饭。他们只需要告诉她自己喜欢什么和讨厌什么,只需要给她指出市场的方位就行。很显然,她不用上床休息,因为在夜里飞来的航班上,她已经睡了一晚。家里的每样东西都令她欢喜不已。她说园艺是她的一大爱好,所以去市场购物时,会留心买几棵植物。当然了,前提是如果他们不介意的话。

其他女工们都说,乔希应该完全有理由认为自己是很幸运的。实际上,这个侄女原本也很有可能是一位刁钻的美国人。

在酒店,查尔斯还是正常的样子,摆出愉快的表情面对遇到的每个人。他把行李从出租车中搬出来运进客房,他指引客人去往都柏林的观光点,他核实剧院演出的具体时间,他也同样低头看着那只胖胖的查理王小猎犬,它被系在酒店里的一处栏杆上,有张悲伤的脸。查尔斯认识这条小公狗,它名叫凯撒。凯撒经常跟在蒙蒂夫人的旁边。那是位古怪的老太太,戴着大大的帽子,脖子上挂着三条珍珠项链,身穿皮草大衣——别的就什么都没穿。如果被人激怒了,她就会敞开大衣,让对方目瞪口呆。

狗儿独自留在酒店,这一事实意味着她肯定又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如果以往的经验可以参考,那么大约三天之后,她就会从医院回来认领凯撒,带着狗儿一起继续他们那不可预知的生活。

查尔斯叹了叹气。

上一次,他设法将凯撒藏在了酒店中,直到蒙蒂夫人出院领走小狗。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午饭时间,他不得不把狗带回家。乔希不会喜欢凯撒的,一点儿都不喜欢。但圣方济各在书里写明了动物是受爱护的。即使需要大吵一番,乔希最后不至于会违背圣方济各的教诲。而那位侄女,他希望她不会对狗有过敏症或有什么意见。她看上去可是通情达理得多。

艾米莉上午都在忙着采购。查尔斯进门时,看到她人整个被食物包围了。一会儿工夫,她就给他弄好了一大杯茶与一份奶酪三文治。

查尔斯对此颇为感激。他此前已经估摸着要省掉这天的午餐了。他向艾米莉介绍了凯撒,告诉她一些狗儿莅临圣加拉斯弯月道背后的故事。

艾米莉似乎认为这是世界上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可惜不知道凯撒要来,否则我会给它弄根骨头的。”她说,“不过,我见过卡罗尔先生,你们的邻居,很和气。他是卖肉的,也许能帮我弄根骨头。”

她到这里才几分钟,却已经认识了邻居!

查尔斯很欣赏地看看她。“哎呀,你可真是精力充沛啊,”他说,“像你这么好的精气神儿,退休就太早了一点吧。”

“哦,不是这么回事。不是我主动退休的。”艾米莉一边说,一边整理着馅饼外沿上堆放的用来烤酥皮的油糕粉,“我真的不想退。我爱我的工作,但他们让我走。好吧,实际上,他们说我必须走。”

“为什么?他们为什么那么干?”查尔斯表示震惊。

“因为他们认为我老了,太谨慎保守,总是以前的老样子。问题就在于,我是那种老派作风,那种监护人式的老师。我带孩子们去美术馆,去看各种展览。他们每人带着一张纸去,上面有二十个问题。一整个上午,他们都在那里参观,为我布置的问题寻找答案。我认为这可以打下良好的基础,让他们学会怎么去欣赏一幅画或一尊雕塑。可惜,那只是我的想法而已。然后来了这么个新校长,他自己还是个孩子,执着地强调艺术教学要的就是自由表达。他确实想要新近的毕业生当老师,他们知道怎么教那一套。而我不会,所以我只能离职。”

“他们不能因为你的教学方法成熟而解雇你,绝对是乱来,不是吗?”

查尔斯对此表达同情。他自己的情况则是另一码事。他们说了,他是酒店的门脸,代表酒店的公共形象,而到了如今,酒店的脸必须更新了,要换成一张年轻的面孔。这挺残忍的,但也还符合逻辑。而这位艾米莉并不老,她还没到五十。那样不讲道理的职场歧视,必须要有法律去约束。

“没办法。学校并没有直接告知我被解雇了。他们只是安排我去做后勤,整理文件之类的,让我远离孩子们,把我挡在美术室门外。这无法忍受,所以我选择离开。但这是被他们逼的。”

“你心里一定很难受吧?”查尔斯深感同情。

“啊,是的,一开始是。其实我非常伤心。那么多年的工作成果莫名其妙就化为乌有。我已经习惯于去美术馆时碰巧遇到以前的学生,他们当中经常有人会说:‘林齐小姐,是您激发了我最初对艺术的兴趣。’所以,他们要我离职时,我就觉得这一切都被一笔勾销了。仿佛这么多年来我什么贡献都没有过。”

查尔斯感觉到有泪水在眼眶中打转。她所描述的,正是他自己作为行李工在酒店的多年经历。被一笔勾销,那也正是他的感受。

艾米莉已经开朗起来。她将旋涡状的小块油糕粉安置到饼坯上,然后利落地清理干净厨房餐台。

“我朋友贝丝提醒我,坐在角落里生闷气只会让我疯掉。我应该立刻辞职,着手去做我真正想做的事情。按她的说法,就是开始下半辈子的新生活。”

“你就那样做了?”查尔斯问。

美国难道不是个精彩纷呈的好地方吗!在这里,他可根本做不到重新开始——即使一百万年后也不可能。

“是的,我那么做了。我坐下来列了一个单子,写出我要做的事。贝丝说的没错。如果我在其他什么学校有过类似的职位,也许同样的事情也会发生的。我小有积蓄,所以一段时间内不干有报酬的工作也没关系。麻烦就在于,我也不清楚自己到底最想做什么,因此就干了几件事。”

“首先,我上了一个烹饪班。哈哈,你瞧,这就是我做鸡肉馅饼这么快的秘诀。然后我又读了一个强化课程,学会了电脑和怎么有效利用互联网,所以如果我想的话,就可以找份写字楼的工作。后来我去了一个园艺中心,那里有窗台盆栽花卉的种植培训课程。现在,既然我已经满身的实用技能了,就下定决心去看看世界。”

“那贝丝呢?她也学了这些东西?”

“没,她早就会上网了,而她又不想做美食,因为她总是在节食。不过,对窗台盆栽,她跟我一样地爱好,简直上了瘾。”

“假如他们要你回去做以前的工作,你会去吗?”

“不,现在不会了,即使他们真的请我回去。我不会回去了,如今我很忙很充实。”艾米莉说。

“我明白了。”查尔斯点点头。他看似想说点别的,但也阻止了自己。他掩饰情绪,忙乱地往茶里又多加了一些牛奶。

艾米莉看得出他还想说点什么。她知道怎么去倾听他人的心事。他自己最终会说出来的。

“问题在于,”他慢慢地说道,带着极大的痛苦,“真正的问题在于,他们认为新笤帚扫起来更干净,但扫掉蛛丝尘网或诸如此类的废物的同时,也扫掉了很多别的东西,那些有价值的、重要的……”

然后艾米莉明白了他要说的。这可得小心仔细地应对。她同情地看看他。

“查尔斯叔叔,再喝一杯茶吧。”

“不,我要回去了。”他说。

“是吗?我的意思是说,稍微考虑一下这件事,查尔斯叔叔。你难道必须那么做吗?他们还能对你有什么进一步的举动?我是说,他们应该还没有,不会已经……”

他静静地、长久地注视着她。

她懂了。

这个女人,这个直到这天早上查尔斯都未曾谋面的侄女,已经明确意识到查尔斯到底遭遇了什么,尽管他并未直接说出来。而这是他自己的妻子和儿子都根本没有觉察到的。

这天晚上的鸡肉馅饼很成功。艾米莉还做了一盘沙拉。他们,他们三个人,轻松愉快地聊天。艾米莉提起了自己的退休经历这一话题。

“简直太神奇了,你最害怕的事情竟然可以转祸为福,变成大好事!直到那种日子结束了,不用把生命中那么多的时间耗费在搭地铁搭公车上,不用每天穿街过巷,我才意识到这是好事。怪不得以前都没一点闲暇时间来学上网或弄弄小型园艺。”

查尔斯看着她,眼中流露出赞佩之情。她甚至未曾表露出迷惘或挣扎,就已经平静顺利地迈步向前,渡过了难关。酒店的事情,他想明天再告诉乔希,但或许现在就可以告诉她,就在这一刻向她坦白。

这个过程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容易得多。他慢吞吞地解释说,关于从酒店离职这件事,他已经想了很久很久。最近,这件事在与管理层的谈话中被提了出来,然后,出乎意料的是,这一想法被证明也与酒店方的考虑不谋而合,所以他的离职将会是彼此协调一致的结果。现在,他需要做的所有事情就是确保能得到某种形式的、合情合理的退职补偿。

他说,整个下午,他的脑袋里塞满了各种各样关于今后自己要干什么的设想。

乔希被惊呆了。她焦灼不安地盯着查尔斯,担心这只是一个幌子。也许,他只是在夸口胡吹,而内心已经非常忐忑。但根据亲眼所看到的,他那些话似乎也是发自肺腑。

“我想,那或许正是我们在天的父希望你做的事。”她虔敬地说道。

“是的,我也满怀憧憬,要伸出双手抓住这次机遇。”查尔斯确实是在说实话。很多年来,他都没有这种得到解放的感觉了。自从午饭时跟艾米莉的谈话之后,他就开始觉得外面还有一整个世界在等着他。

艾米莉在清理桌上的盘子,她从厨房进进出出,端来餐后甜点,还不时随意地加入谈话。听到叔叔说要照料凯撒,直到蒙蒂夫人从那个鬼地方被放出来,艾米莉建议查尔斯同样可以帮其他人遛狗。

“那个和气的好人,帕迪·卡罗尔,那个卖肉的,有一条大狗叫‘小酒窝’,那狗至少需要减十磅体重才行。”她兴致勃勃地说。

“我没法跟帕迪开口收钱。”查尔斯提出异议。

乔希同意丈夫的观点:“艾米莉,你也知道,帕迪和莫丽·卡罗尔两夫妻是我们的邻居。如果查尔斯帮着遛那条蠢蠢呆呆的大狗,跟他们收钱的话,就显得怪怪的。听上去会显得我们太贪财。”

“当然了,这个我清楚。你们不想显得贪财,但他可能会找到回报的办法的,比如隔三岔五给你们一些羊排或者上好的碎牛肉。”艾米莉是易货贸易的忠实信徒,而查尔斯看起来则认为这种交易是完全可能的。

“不过,就不能有份真正的工作吗?你明白的,艾米莉,一份职业,就像查尔斯在酒店里有过的那种营生。在那里,他关系到日常事务的运转。”

“光靠遛狗,我是没法维持生计的,但或许我可以在狗舍找份工作,我真的挺喜欢干那个。”查尔斯说。

“是否还有别的什么事也是你真正想做的呢?”艾米莉语气很轻柔,“你们大概看得出,我很乐意为自己寻根,了解家族渊源,来续上血缘族谱。当然,我并不是建议你们要去做什么。”

“那个,你可知道,我们一直想要做什么?”乔希试探性地说道。

“不知道。是什么呢?”艾米莉对什么都有兴趣,因此很容易沟通。

乔希继续道:“我们一直这样认为,圣加拉斯在这个街区从未得到应有的尊奉,实在是遗憾。我的意思是说,尽管街道是用他的名字来命名的,但没一个人知道有关他的任何故事。你在这里碰到的每个人都是这样。我跟查尔斯都在想,或许能筹集一笔钱,立起一座雕像,来纪念这位圣人。”

“圣加拉斯的纪念雕像!真是想不到!”艾米莉不禁吃惊了。激励这两夫妻自由畅想未来——她也许犯了个错误。“他是很久以前的人了,对吧?”她语气小心,尽量不给乔希的计划泼冷水,尤其是当她看到查尔斯的热情被点燃时。

乔希手一挥,把艾米莉的审慎异议挥到一旁。“哎呀,那不是问题。既然他是圣人了,那几年前才死或者6世纪就死了,有什么不同吗?”她说。

“6世纪?”这比艾米莉所担忧的还要糟糕。

“是的,他死于公元520年左右,纪念日是六月六号。”

“这是一年中非常合适的时刻,可以组织一个小小的游行队列去祭拜他的神龛。”查尔斯已经忙着筹划雕像落成后的活动了。

“他是附近这一带的人吗?”艾米莉问道。

显然不是。圣加拉斯来自这个国家的另一边,靠近大西洋沿岸的那一侧。他第一个建立了杜厄姆的大主教总教区。他教导过一些伟大的宗教人物,甚至是其他的圣人:克朗弗特的圣布兰登,还有考恩的圣柯尔曼。这几个教区都在中西部,相距不很远。

“但在我们这里也一直有人敬拜他。”查尔斯解释道。

“否则的话,人们怎么会用他的名字来命名这条街?”乔希反问。

如果她的父亲马丁·林齐一直住在这里将会怎么样?艾米莉拿不准。他会成为一个心地单纯、容易快乐满足的人吗,就像查尔斯和乔希那样?他就不会像在纽约那样,变成一个牢骚不满的酒鬼?而眼下的这个圣人,死在此地数十英里之外,死在一千几百年前,现在却要为他忙活,这一切难道不是头脑一时发热的奇思怪想?他们确定要这样吗?

“雕像当然是个很好的想法,但问题在于怎么去筹集资金,并且,同时你们还要谋生过日子。”艾米莉提醒道。

这显然不是问题。他们已经存钱很多年了,预备让诺尔接受神职教育,去当个牧师。他们想把这个儿子交给上帝,但没如愿。他们始终计划着要以某种方式把那笔存款献给上帝,而现在正是一个完美的机会。

艾米莉在心里对自己说,千万不要试图去改变别人的世界。如今也没时间去考虑所有那些公益事业了——很多项目甚至还是天主教会运营的——那笔钱原本也可能捐到这些地方去的。艾米莉倒是情愿看到钱被用来满足乔希和查尔斯自己的愿望,给他们一点点安慰:他们一辈子都长年累月地辛苦工作,却得到了很少的回报。他们还必须去忍受这个事实,即儿子的牧师职业未能“如愿”——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这样,而这在他们看来肯定是一个悲剧。不过,生活中也有些不可抵御的力量,你没法用逻辑和实用性原则去对抗。艾米莉确凿无疑地知道这一点。

诺尔熬过了漫长而又糟糕的一天。豪先生已经问了他两次是否一切都好。这个提问背后隐藏着什么,令人感到威胁。当豪问第三遍时,诺尔礼貌地问他为什么要这样问。

“那边有个空瓶子,瓶子空掉之前,装的似乎是金酒。”豪先生说道。

“那跟我状态好还是不好有什么关系吗?”诺尔反问。他显得有了底气,甚至大胆鲁莽起来。

豪先生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浓密双眉下的目光显得很严厉。

“或许有关系的吧,诺尔。有很多人不辞辛苦,飞到世界上千万里之外的某个地方去挣钱呢,他们可是很乐意做你眼下的这份工作啊。”

老板走开了。诺尔看到其他同事的视线从他这边移开了。

诺尔没想到豪先生还会这么严肃。通常他都是言辞温和,说两句激励的话,要诺尔继续做好工作:将出货签条与销售单据匹配整理、核查分类账簿与发票等等,都是些想象得到的最基础的文职事务。

早先,豪先生似乎认为诺尔可以干得更好,因此也给出了很多正面的建议和鼓励。那时候好像还有希望。但现在不了。老板刚才的话不仅是责备,更是警告。这让诺尔心神不宁了。回家的路上,他发现自己的双脚又把他带入了凯西那令人宽心的、大大的酒馆。他模糊地回想起来,已经太多太多次了,他都暗暗发誓说是“最后一次”来这里。但在进门之前,他只是稍稍犹豫了一瞬。

老头凯西的儿子摩西看上去神经紧张。“啊,诺尔,是你。”

“请给我来一大杯,摩西。”

“这个嘛,诺尔,那可不是什么好主意。你知道吗,这里禁止你喝酒。我爸说了……”

“你爸一时情绪激动说过的话可多着呢。那个禁令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了。”

“不,诺尔,不是很久以前。我很抱歉,但只能这样了。”

诺尔感到脑袋里“咯噔”响了一声。现在,他必须谨慎行事了。

“嗯,好吧,既然那是他的决定,你也要遵守。恰好,我已经戒酒了,我刚才其实是想要一杯柠檬水。”

摩西看着他,吃惊地张大了嘴。诺尔·林齐戒酒了?这可得赶紧说给他老爸凯西听一听!

“既然在凯西酒馆不受欢迎,那么我只能去别的地方了。替我向你爸问好。”诺尔说道,作势要离去。

“那你是哪天开始不灌上几口的?”摩西问道。

“得啦,摩西,那根本不关你的事。你还是去给这里的老少爷们上酒吧。我没打扰你做生意吧?我绝对没那个意思。”

“稍等一下,诺尔。”摩西对他喊道。

诺尔说声抱歉,说他必须要走了。于是他就高高地抬着头走出了那个他消磨了无数闲暇时光的地方。

诺尔靠墙站着,有一阵冷风一路顺着街道吹过去。他仔细想着自己刚说过的那些话。他那样说,只是为了刺激摩西:那个嘟嘟囔囔的笨小子,只会当他爸的传声筒。现在,他却不得不言出必行了。他再也不能去凯西酒馆喝酒了。

他以后只好去另一个地方。迪克兰·卡罗尔的父亲也常去那里,每次都牵着那大熊般的狗。在那里相遇的酒客们,没人会将对方视为“朋友”、“哥们”或“老兄”,而是称作“同好”。穆迪·斯加利总是在那里跟他的同好们讨论重大赛马比赛的可能性结果或足球赛事的比分。至今为止,诺尔都不喜欢那里。

如果他真的已经戒酒了,一切不是更轻松吗?那样的话,豪先生爱看到什么酒瓶就看到什么酒瓶去,管他呢。凯西先生也会表示后悔和道歉——看着老头那样子应该挺愉快的。诺尔自己也能赢得时间和机会,去做他真正想做的事情。他或许可以回去上上课,拿到一张商科文凭,因此有资格在工作中获得提拔。或许甚至只搬出圣加拉斯弯月道。

诺尔若有所思地在都柏林的这片城区转悠,他走了很远,往上走到运河那边,往下穿过乔治王时代的广场。他看到餐馆里的同龄人在进餐,桌子对面坐着姑娘。诺尔不是个社交弃儿,他只是生活于一个自作自受的世界里,其中从没有出现过那类女性。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只知道把鼻子拱在水槽里。

以后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要给自己两样礼物:节制清醒的生活和时间,更多更多的时间。在走向圣加拉斯弯月道23号之前,他看了看表。他们现在应该都上床睡觉了。这是一个改天换地的重大抉择,他不想让什么多余的交谈搅进来扰乱他的心绪。

但他错了。他们全都没睡,精神抖擞地围坐在厨房餐台边。家里显然出事了。老爸要离开工作了一辈子的酒店;看来他们已经收留了一只查理王小猎犬,狗儿叫凯撒,有两只大眼睛和充满灵性的表情;老妈则打算减少在饼干厂的工作时间;堂姐艾米莉已经认识了大部分的街坊邻里,并跟所有人结成了坚实可靠的友谊关系;这当中最惊人的是,他们正着手发起一个项目,要为什么圣人修筑雕像,而那位圣人,如果当真在这世上活过的话,早在一千五百年前就离世了。

上午他离开这栋房子时,他们还全都很正常。到底发生了什么怪事?

他现在没法像往常那样敷衍两句就溜进自己的房间,然后从一只箱子中摸出贴着“美术用品”标签的瓶子,里面装的主要是未开瓶的金酒或红酒,以及从未用过的几支油画笔。

当然了,他将再也不允许自己喝那些东西了。他差点忘了这事。

一阵突然而至的沉重的沮丧感笼罩了他。他坐下来,试着去理解家中将要发生的那些怪异的改变。以后再也不会有那种晕晕乎乎、头脑一片空白的舒适感受了,取而代之的是控制自己远离那只“美术用品”箱的煎熬的夜晚,或者,甚至干脆把那些玩意儿从房间的洗手盆里倒掉。

他努力去厘清爸爸讲的那些事:遛狗、看护宠物、筹钱、恢复圣加拉斯应有的地位。喝了这么多年的酒,诺尔还从未碰上过什么幻觉,会像眼前这幕景象般超现实。而所有这一切竟发生在一个他完全清醒的夜晚。

诺尔稍微挪动了一下椅子,试着去寻找堂姐的目光。

艾米莉必须为父母的想法的骤然改变负责,必须为认为今天是全家人新生活的第一天这个念头负责。一个家庭如果几十年都不知道要有所改变,那是否难免会有什么疯狂的、危险的东西?

诺尔半夜醒过来,觉得戒酒毕竟是大事,不该那么轻易地或随便地就实施。等到下周,等万事都安顿下来,他再行动也不迟。于是,他伸手去摸箱子里的酒瓶。但摸到的那一刻,他又担忧——带着一种他并不能经常体验到的清晰意识——下周恐怕永远不会到来。所以,他将两瓶金酒倒进了洗手盆落水孔,随后是两瓶红酒。

他回到床上翻来覆去、辗转反侧,直到第二天早上听到闹钟响。

在房间里,艾米莉打开电脑,给贝丝发去邮件:

我感觉在这里已经住了好几年,虽然在这个国家还没睡足一个晚上!

我到得不巧,正是多事之秋,遇上了一些惊人的变化。这家的每个人都开始了某种意义上的旅程。我的那位叔叔被辞退,丢掉了酒店行李员的工作,现在打算进入一门新行业,替人遛狗。他的妻子希望能在她上班的工厂减少工作时长,还发起了一个请愿活动,要建一座雕像,去纪念一位死了多少年的圣人,等我来看一下,哦,是死了一千五百年!

这家的儿子在某种程度上是个隐士,独来独往。不早不晚,他在无数的日子中选择了今天,去终止他跟酒精的恋爱史。他在楼上倒掉了那些东西,我可以听到从下水管中传出的声音。

贝丝,你说我之前怎么竟然会认为这里应该是平和安宁的呢?是我发现了生活的什么真相吗?或者,是我命该如此,即使游逛了半个地球,也不会了解到什么,什么都理解不了?

不用回答这个问题。这并非真的是个问题,而更多的是我猜测或思考。想念你。

爱你的,

艾米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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