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暮和任玫,就在她办公室里随意聊了会儿。
九点十分的时候,人都已经到齐了,任玫才领着楚暮出门,对大家介绍了一下。同时,也特地把楚暮这些天要跟着的“前辈”,介绍给楚暮认识。
“这是乾寻,阿寻,这是楚暮,接下来,就让她先跟着你熟悉一下业务。”
乾寻看上去,是个很阳光的大男孩,一件简单的白色T恤加浅咖色的休闲裤,看上去也是干干净净的。重点是,笑容恰到好处,灿烂,却不会让人觉得太过。
就第一印象而言,乾寻给楚暮的感觉还是非常好的。希望,这人的性格也能很好吧!
“楚暮?”乾寻看了楚暮两秒,便先伸出手来,“你好,你叫我阿寻就行,不介意我喊你楚楚吧?”
“你好,不介意的。”楚暮心中微微发窘,看来,这人阳光开朗是真,比较自来熟也是真。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喊她“楚楚”的,还有点儿不适应来着。但是,初次见面,楚暮也不好表现得太小气了。
任玫看楚暮和乾寻之间的气氛还算比较好,再加上乾寻这个人也确实是个好相处的,也就没有再多说什么。把该介绍的介绍了,该交代的交代了,就自己转身回办公室去了。
领导一走,大家虽然也说不上是气氛突然热烈了,但也要比先前的沉默好很多。几乎所有人都对楚暮报以一笑,才各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开始新一天的工作。
现阶段,大家还不熟,楚暮倒是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事实上,如果人家对她太热情,楚暮反而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就比如,眼前显得很热情的乾寻······
“你来之前,我就听玫姐说了,你是在米国念的大学,专业就是学摄影的。我其实也是跟你在同一所学校念的书,不过,比你要早两届,而且大三的时候,就已经大多数时间都不在学校了,不然,也能早点认识你了。”
原来,乾寻还是师兄来着。
“对了,玫姐说,你的履历其实算是很漂亮了,怎么会想着回国的?”乾寻领着楚暮到了她的位置旁,就在他的位置边边,估计是为了比较好交流,特地准备的。
楚暮把包放在桌上,桌面什么的都很干净,显然是已经有人打扫过了。简单看了一眼自己的位置,楚暮也没忘记,自己还没有回答乾寻的问题。
“回国挺好的啊!”毕竟还不熟,更深的原因,就不用说了。
她的话,乾寻也不知道是信了还是没信,总之是没有揪着这个问题不放,或者继续追问些什么。
“是挺好的。”乾寻点点头,“这样,你先收拾一下,等十点的时候,你跟我出去一趟。唔,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啊!干咱们这行,估计得经常往外跑了。”
关于这一点,就算乾寻不说,楚暮也能想到。自己应聘的时候,就是应聘的摄影师。摄影师并不都是待在摄影棚里的,这句话,从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弗里曼就说过了。
乾寻特地提醒,楚暮还是感激的,“我知道,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