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32600000039

第39章 房产类——翩跹起舞的安居梦想(3)

15.购买农村房产风险大,赔了夫人又折兵

关键词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

基本案情

范某系城郊某村农民,其经有关部门批准修建楼房一幢。2004年3月,范某与住在该镇的钟某(城镇户口)达成了购房协议书一份。协议约定范某将楼房卖给钟某,价款18万元;房屋的产权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由范某负责办理,钟某预交房款10万元,余款8万元在两证交付后付清。该协议签订后,范某将房屋交给了钟某,钟某也实际给付了范某10万元,并住进了该房屋。后因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拒绝办证,范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与钟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各自返还财产。

律师说法

按照民法的基本规定,当事人出售自己所有的财产并无法律上的障碍,但房产的出售却有其特殊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本案中的土地权属转让实质上是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非农业建设转让,因而为法律所禁止。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对此作了更明确的规定。该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范某与钟某的房屋购销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归于无效。

律师提醒

交易效力的不确定性是购买农民房屋最大的风险。购买农民房屋有两个法律问题:一是法律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私自转让,《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民房屋所占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准出租、买卖和擅自转让。二是农民房屋买卖不能得到房屋管理部门的确认。目前我国法律对城市和农村的房屋交易规定了两套不同的管理体制:城市房屋有产权证,可以自由买卖;农村房屋不能办产权证,买卖也不能向有关部门申请交易登记确认。一旦发生纠纷,很难得到法律的保障。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

16.房屋权属不明,拆迁照章进行

关键词

房屋产权份额/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

基本案情

王某夫妇有私房一处。在拆迁前王某及妻子先后辞世,对房屋的分割未留下任何意见。王某子女共三人,该房一直由大女儿一家居住。2000年2月,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批准在该地区进行拆迁,儿子和二女儿主张该房产是母亲遗产,拆迁补偿款不能被姐姐一人独占。但大女儿认为房屋一直由其一家居住使用,因此拆迁补偿款只能由她一人领取。那么,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应如何拆迁呢?

律师说法

在拆迁过程中,会出现许多类似的产权争议。对产权有争议的房屋的拆迁补偿应有两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已解决,应按照各方当事人的房屋产权份额进行拆迁补偿。

第二种结果,争议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未解决的,因城市建设的需要和拆迁的时效原因等,拆迁人不可能等到产权纠纷解决后再拆迁,则依法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在实施拆迁的过程中,应当对拆除的房屋作勘察并作好记录,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手续。

相关链接

在法律实践中,常见的拆迁产权争议有以下一些:

1.建成的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当事人各方主张房屋产权的;

2.两个单位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双方当事人仍有争议的;

3.由于落实私房政策问题导致的产权争议;

4.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

5.因房屋产权转让的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造成产权发生争议的;

6.一方当事人虽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书,但他方当事人已明确提出产权主张(这种产权主张一般情况下应当是向法院提起民事或者行政诉讼,明确提出产权的诉讼请求);

7.其他产权争议的情形。

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产权有争议之房屋,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纠纷不能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人拆迁该房屋时,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的房屋进行勘察并作出记录,申请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17.夫妻离婚了,公房却分不了

关键词

公房的分配/行政管理职权范围

基本案情

唐某与孙某于2001年结婚,婚后一直居住在孙某单位分给他们的公房里。2005年,唐某因夫妻感情破裂而起诉离婚。唐某与孙某婚后生一女,现年3岁。唐某想离婚后领孩子生活,但其单位没有房子,那么,唐某能否请求法院将她现在居住的公房判归她?

律师说法

离婚时,对居住的公房应如何处理,一直是法院处理离婚案件中很棘手的一个问题。对公房的分配、分户或紧缩等,都是单位房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权范围,它涉及不到法院的强制判决问题。因此,法院是无权以判决的形式将公房判归一方居住的。如果法院作出这样的判决,一则分割了该房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合法的承租关系,二则也侵害了房产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因此,离婚诉讼中,一方是无权要求法院将对方单位分给的住房强制判归自己居住的。本案中,唐某离婚领孩子生活,自己单位无房,在此困难情况下,可与对方协商,允许有期限地居住。如协商不成,则应将公房交给对方。

法律名词

公房,是指各个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从自己的经费中抽出部分钱来盖房,然后分给职工居住的房屋。

18.自费翻修公房,扩建面积得“充公”

关键词

公房/借住/使用权/翻盖费/优先承租权

基本案情

1993年,林某将自己承租的两间公房借给朋友苏某暂住。后来,苏某在此结婚生子,并一直住了下来。

1998年,因房屋年久失修,经与房管部门协商,由苏某出资,以林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了翻修,在翻修的时候,苏某把使用面积扩充了5平方米。

现在,林某与房管部门的合同已经到期,苏某也需腾房。但苏某表示腾房可以,但要确认他对翻盖中增加的那5平方米面积拥有使用权,同时由于他一直在该房中居住,因此他对该房享有优先承租权。

那么,苏某所提条件合乎法律条款吗?

律师说法

苏某提出的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在本纠纷中,苏某只可以向林某主张翻盖费,而无权主张其他权利。

第一,虽然苏某曾出资对借住的公房进行了翻盖,且在翻盖过程中房屋的使用面积还增加了,但增加面积的性质仍属于房管部门的公房,因此房管部门对增加的面积有出租的权利,而苏某却没有主张使用权的权利。

第二,苏某虽一直在房中居住,但该房的承租人是林某,苏某在此居住属借住性质,并未与房管部门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因此,他亦不能对该房享有优先承租权。

19.贼入小区偷窃,合同“约定”定责任

关键词

特别约定/违约责任/保安责任

烦心事

一个月前,唐先生全家刚搬入新房,便遭到了小偷夜间入室盗窃,损失了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唐先生说,当初入住时,本来是要装防盗门窗的,但物业不同意,说小区安全问题不用担心,还有保安24小时值班。说小区阳台不许封闭,敞开式是为了小区美观。

现在住在小区被盗,唐先生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损失?

律师支招

对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必须审查它与居民之间签订服务合同的内容。如果物业公司对保安内容有特别约定且违反了这些特别约定,必须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对物业公司的保安职责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只承担一般意义上的保安责任,即通过一定管理措施威慑违法犯罪。只有当它在履行此项职责过程中有过错时,才可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20.物业管理公司能否停水、停电,关键在业主公约

关键词

业主公约/合同关系/物业管理者授权

基本案情

某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一份通知,称该小区某住户系分期付款购房,但其入住后却迟迟未将剩余房款付清。物业管理公司称,如果该住户不能按期交款,将对该住户采取停水、停电、停天然气措施。到期后该住户仍未交款,物业管理公司遂停水停电,使得该住户无法正常生活。物业管理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律师支招

物业管理公司能不能以用户未缴款为由停水、停电、停气,关键在于业主公约。如果业主公约已经明确约定此项内容,业主接受后双方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用户违约不按期交款,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在业主公约中约定:“物业管理者有权对欠缴费租户提起民事诉讼,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采取减少损失的措施。”而《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这种约定已经给物业管理者授权,必要时物业管理公司可按法定程序中止未缴费租户或用户的水、电、暖等的供应而不负法律责任。业主们在审核业主公约时,对类似条款一定要三思而行。

同类推荐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8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2008

    综述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概况与要点;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时间问题。面对知识产权案件持续较快增长的艰巨任务,各级法院全面加强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审判领域不断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审判理论不断丰富,较好完成了知识产权审判任务,依法履行了知识产权审判职责,有效增强了知识产权司法权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
  •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常识的力量:香港法政观察

    是作者利用公派留学香港的机会,以自己在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立法会法律事务部、高等法院原讼庭等机构实习的经历,结合亲身的观察、感受和体悟,写就的一本深入浅出地介绍香港法治治理结构和特色的著作。作者是法学科班出身,对香港的法治机理既有理论方面的学习和修养,又有近距离的实践观察。
  • 七国宗教法制的基础与前沿

    七国宗教法制的基础与前沿

    本书选自《埃默里大学国际法论坛》2007年春季第1期,共有一篇序言和七篇论文,包括了对七个西方国家在宗教问题上的立法情况和立法思想的介绍,这些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加拿大、爱尔兰、以色列、新西兰、南非和英国,旨在对这七个具有普通法传统的国家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宗教问题进行比较立法研究。
  • 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

    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

    为了凸显研究的理论意义,避免就制度而论制度,作者陈志勇运用历史制度主义来研究香港申诉专员制度。这是《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的一个重要创新点。历史制度主义是一种主流制度分析方法,实际上是政治学中出现的第一个新制度主义学派,对“什么是制度?”“制度是如何形成的?”“制度如何变迁?”“制度如何设计?”等问题作出独特的回答。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香港申诉专员制度研究:以历史制度主义为视角》的研究逻辑是制度安排、制度运行、制度绩效。
  • 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

    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

    本书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的有关文件精神编写而成,着重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以案说法,对法律条文详细解释,通俗易懂。
热门推荐
  • 豪门第一新妻

    豪门第一新妻

    【绝宠】一场灭门惨案,她代替哥哥侥幸存活为了查出真凶,她不惜深入虎穴,假扮他的未婚妻谁料,一不小心——“对不起,楚少,我是假冒的……”女人冷漠说。男人邪魅一笑,“我允许你变成真的。”从此,落架凤凰摇身一变,成了豪门娇妻,陪她一路虐渣报仇,让她数钱数到手抽筋。某日,手下来报,“总裁,你的老婆不见了。”“女人,你敢离开我?”某女回他邪魅一笑,“薄少,你认错人了,我是男的……”可惜,被他狠狠地反驳,“是么?。”想逃?连窗都没有,更别说门,还是乖乖回去吧!
  • 我为纣王之傲啸封神

    我为纣王之傲啸封神

    新书《无量帝尊》已经发布,希望能写出有自己特点的东方玄幻,《魔界的女婿》番外将在新书放出,请大家多多支持!简介:沧溟大陆,造化无穷,人类能以各种修行之法突破自身极限,强者可呼吸杀人、御空飞行,当中以无量之体、无漏之体、无垢之体为三大顶级资质。极限运动爱好者灵魂重生少年林珝,不断突破自我,一步步走向巅峰。等一下,这少年体质好像很渣?你确定这是无量之体?什么!这货人品更渣?这只萤火虫挺有趣的……啊啊啊!它吸我的血!这是能灭绝整座城市的噬心虫?
  • 快穿攻防战

    快穿攻防战

    【起点首发】开局实力全废也就算了,重塑期安排得这么差劲也就算了,还让我成为全协会的猎捕目标?谁给你的勇气这么做的!嗯?艾汐:椿,你不该给我一个解释吗?椿:汐大人,不是我的错,都是作者的锅!菰捋:不是我,我没有,你们不要血口喷人!!!【有cp,不撒狗粮,因为菰捋不会,但是可以努力学习。最后,卖个萌:喵~】
  • 妃谋天下:浴火归来

    妃谋天下:浴火归来

    前世苏子衿眼睁睁看着她抱走自己刚出生的孩子,被灌汤药活活的疼死。再活一世,杀母弑弟夺子之仇不共戴天,苏子衿双手踏火而归,誓让她们血债血偿。唯独放她放心不下的,是那一袭紫衣,和满是疼爱宠溺的双眸。前世我欠你一条命,今生只有以身相许。--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圣明的帝王

    圣明的帝王

    想看一个大学生怎么做皇帝的吗?想看一个单纯的大学生怎么在勾心头角的人群中生存的吗?想看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大学生怎么稳固江山的吗?那就进来吧!
  • 腹黑王爷的天价弃妃

    腹黑王爷的天价弃妃

    一朝穿越,医术精湛的医生变成了宁王府里不受待见的弃妃,住破旧的茅屋,吃馊臭的食物,小妾任意欺凌,夫君冷眼旁观。她怒了,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小妾张扬,仗着王爷的宠爱要打断她的腿?直接将她扔到池子里喂鱼,看她还敢嚣张!夫君残暴,想要毁她清白以迎娶新人?让他染上恶疾成为京城所有人的笑柄,再也抬不起头来!庶妹恶毒,设计将她嫁给六旬老翁为妾?弄臭她的名声,把她送给七旬杀猪匠,让她尝尽苦楚!她不是善良的圣母,而是从地狱归来的恶魔,谁伤害她,她一定让那人陷入万劫不复之地!她冷血嚣张,她清冷高傲,从没想过这辈子还会嫁人,可是什么时候招惹了那条腹黑的大尾巴狼对她穷追不舍,实在躲无可躲,还是赶紧逃吧。片段一:男人通红的双眸中迸射出刻骨铭心的仇恨,咬牙切齿的指着面前笑容灿烂如花的女人,“钟晴你这个恶毒的女人,陷害本王的爱妾,害死本王的儿子,刺伤本王的母亲,宁王府容不下你这样心狠手辣的当家主母,拿着休书有多远滚多远,再让我看见你,本王一定让你死无葬身之地!”清丽无双的女子微微翘起绝美的唇,气死人不偿命的话语如叮咚的流水倾泻而出,“我自然会离开这个乌烟瘴气的地方,不过,不是你休我,而是我休你!”绚烂的笑容陡的转变成冰冷的寒霜,纤纤素手干脆利落的将一纸休书扔到怒气冲天的男人脸上,“东方鸿你这个卑鄙无耻丧心病狂的小人,不是你不要我了,而是我不要你了!以后你再敢招惹我我一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白纸上清晰的“御赐”二字让怒火滔天的男人傻了眼,不可置信的瞪着咄咄逼人的女子,下一刻“噗”的一声,一大口鲜红的血吐了出来,再也支撑不住昏死过去。片段二:夜黑风高,一道人影鬼鬼祟祟的从幽静的角落爬上围墙,喃喃自语道,“都说婚姻是座坟墓,好不容易从一座坟墓里爬了出来,我脑子坏了才又要爬进另一座坟墓里面,还是一个人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纵身跳下围墙,一道颀长伟岸的男人挡住她的去路,在月色下露出亮森森的白牙,女子得意洋洋的笑容顿时僵硬在了脸上,脊背阵阵阴风扫过,撒腿就跑。俊美如同谪仙的男人轻而易举的拽住了她的手腕,狐狸般的眼睛笑得异常危险,“晴儿这么晚了想要去哪里?难不成是想逃婚吗?”“殿下说笑了,我只是觉得月色很好想出来逛逛。”钟晴狗腿的笑,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虽然婚姻是座坟墓,但是能够入土为安总比暴尸荒野要强,晴儿还是跟着本王入土为安比较好。”
  • 红妆素裹,倾城女知县

    红妆素裹,倾城女知县

    新文《重生嫡女,辣手皇后》火热开坑!请猛戳。*他不知道该如何唤醒沉睡的她,然后倾其一生去告诉她,其实这个睨视天下的狂傲男人,只爱她。*她是闻名国内的美貌法官,一朝穿越成了名动天下的倾国知县。清明端方间英姿飒爽,一心只为百姓谋福,却不料款款回身间,那满身清冷便无端欠下诸多情债。他身世莫测,邪魅纨绔却内敛深沉,覆尽天下,只博一笑,是怎样的疯狂?他驰骋天下,傲然冷冽却如火炽热,运筹帷幄,肆意纵横,是怎样的狂傲?迈过烽烟弥漫,看过花落花开,此生执手之人,除你以外,不作他想!
  • 最强女帝在校园

    最强女帝在校园

    她是修仙界第一女帝,却没想到新婚夜被人毒死。一朝重生到地球的高中生身上,亲父不爱,继母恶毒,任谁都要踩她一脚只因她是顾家的白痴女。当白痴变为天才,重新绽放光芒,左手修仙右手医术,尔等全部跪下!当那个最最腹黑的男人,宠溺笑道:“女人,玩够了咱就回家。”
  • 海贼之银狐大将

    海贼之银狐大将

    “先让核弹头飞一会儿。”“怎么就成了那个猥琐卑鄙的银狐福克西呢?还是想办法先整容吧!”PS:作者就一写小说的,懂个锤子海贼王。------------已完本:《海贼之厌世之歌》《海贼之爆炸艺术》《妖尾之金金果实》(从海贼开始猎杀主角)作者节操是窝了个大槽的,请各位用票票尽情的羞辱我!新书:海贼首富的嚣张高调史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