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寓以后,因为他家住在二楼,所以他总爱走楼梯,说当是在做运动,所以,我也只好和他一块儿走楼梯。
而他总会调侃我,“怎么?住六楼的也走楼梯?不累吗?”
我也总会反驳他:“关你什么事?”
其实,我只想和他在呆久一点,再,久一点。
几年后,一个死党对我这项行为总结为——跟踪,而我也成功被认证为一个变态。
我对死党说,其实我喜欢他喜欢得很卑微,甚至有时候会觉得自己很委屈,偶尔会想放弃,当我没有办法做到。
或许喜欢他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习惯,那么,一个习惯又怎么会那么容易被改变呢?
只是,许多事情都会在很久以后才会恍然大悟。
恍然大悟,原来我错过了那么多。
例如,后来我才发现,他从来不走那个楼梯,只走更靠近他家的,而我们每天每天回家一起走的楼梯,靠近的,是我家而已。
例如,好几次下课我被事情耽误了,拼了命跑到校门口,以为已经错过了他,正要难过时,却意外发现他在篮球场打完篮球正好也要回家。
例如,他会走着走着偷偷回头看我,见我快跟不上时放慢脚步,总走在离我不远的地方。
例如,在那段我喜欢他喜欢得很卑微的时光里,他或许也在喜欢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