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浇花的手一顿,像是不经意的问“沈家、沈维生来了?你可有听到他和老爷都说了些什么?”
于钦没有发觉母亲的异样,自顾自地说“还能是什么?无非就是觉得于家对不起大哥之类的话,耳朵都听出茧子了?”
正是夏末,园中吹来丝丝凉风,惹得树叶沙沙作响,暧洋洋的阳光洒在身上却感觉不到应该有的温度。
藏在阴影下的半张脸,阴霾无比,袖中双手紧握,指尖深深扎入掌心。
心中压抑不住的狠一瞬间翻涌了上来。沈家人都是阴魂不散,沈薇是,她儿子也是,死后都不让活人安生。
岳城
于岚的案子也有两三个月了,悬案如同一块巨石,丢入群山中的深泉,一时溅起阵阵水花,涟漪不断,喧嚣不止。又一瞬迅速沉入泉底,无声无息,无人问津。
城中依旧是往日的风貌没有改变,街边巷角,又恢复了昔日的活力。仿佛那骇人听闻的事件从未发生过。
步行走过主街,还是清晨,白色热气迎面扑来,热腾腾的包子铺揭开今晨第一份笼屉,每一个都白胖胖的甚是喜人。城中街边整齐的放置着桌椅,两三人结伴或拼坐在桌上嗦碗粉,汤以大骨头熬制,汤浓粉滑,美味十足,再配点剁辣椒和小菜,又更是另一番天地。可以说岳城的生活,从一碗粉开始。桌上的人谈论着昨日见闻。谈到兴起,时不时激动地拍桌撂筷,好不热闹。
走到城楼处,守城将将城门大开,迎接目送来往的人。城楼上下各有一队士兵巡逻站岗,各个精神焕发,身着乌金甲胄,手中长剑长矛映射着东方的日出,拒人千里之外,令人肃然起敬。
一行人走出城门,李崇转身回首,再看一眼岳城。光辉下的岳城,尤为高大,固若金汤。强大又美丽。
“今日一别,不知何时能再见?”李崇初觉嫌弃,相处两年,又觉得不舍。看着温与,想来并非京中才能出龙凤,温与也不愧于天降文曲、才德兼备、栋梁之才的美称。
温与眉目含笑,拱手向前作揖“李兄不必伤感,天下有崖,我们终会再会。”
“能与温兄相识,是李某之荣幸。今日定是暂别,日后温兄、孙兄来京城,一定来李府寻我,让我一进地主之谊。”李崇分别向温与、孙郎拱手,真诚地邀请两位书院同窗,来京城做客。
“嘿嘿,李兄相邀我们岂敢不去啊?到时候,李兄一定要带我们好好转转,让我好好见识京城的美景啊~”少年还是一派青涩,跳脱的性子是一点都没改,也不知是为何。明明对书院其他人的礼遇有加,偏偏到了李崇这里,像是点了炮仗,一刻也不肯消停。
温与一听,本就是送别,这闹得又是哪出。右手提住孙郎耳朵,“就你不正经,还不向李兄赔罪。这么大了,还是小孩子一样,没个正形。上次落水,李兄可还没原谅你呢!”
“啊丫丫!大哥,我错了?你快松手,耳朵要掉了,要掉了!李兄不也没说什么么?怎么觉得我冒犯了呢!是吧,李兄。”
“哼,狡辩。”难得,一向稳重的李崇也闹起了孩子脾气,伸手试图去拽孙郎另一只耳朵。
孙郎一看,这哪行!仗着自己的练过几年武艺,灵活左躲右闪。两人绕着温与,你追我赶,瞧着李崇抓不到他,又开始做起了鬼脸“咩~冰疙瘩。”
三人在城外马车旁闹了一会儿,气喘吁吁,面面相觑,又哈哈大笑。一时间,那还在意世家公子的礼仪气度。
日出的阳光,透过茂茂枝叶,洒下斑驳光影。映着锦缎广袖,少年面颊,还有那笑弯腰的眼眸。树下路旁,过路人来来往往、形形色色,恍如隔世。
少年郎,本就该无拘无束无愁苦,无牵无挂无别离。
今日君将远行,吾与友送君千里,路途遥远,望君平安。
他日若能再相会,定当与君邀月共酌饮,不醉亦不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