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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张翼三个秘密奏折析

张翼是接替唐廷枢的开平矿务局第一把手,曾任总办、督办。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时,英国领事说张翼饲养信鸽向外传递八国联军在天津的军情,便带兵逮捕了他并威胁说要枪毙。天津税务司兼开平矿会办德国人德璀琳诱骗张翼签署了“保矿手据”,接着又威逼利诱他签署开平矿全部财产的《移交约》,经德璀琳、胡华和墨林等人的阴谋操作,英国资本家没有花一文钱“买”到了“中国第一佳矿”开平煤矿。在这个过程中,张翼贪生怕死、贪图私利,扮演了一个很不光彩的角色。五个月后局势稳定,张翼并没有向朝廷如实汇报开平矿权的丢失,而是跟朝廷谎称开平煤矿“中外合办”了。第二次“收开”时,张翼令幕僚代笔接连给皇帝上了三个密折,否认自己卖矿而力图洗清自己。他反对陈夔龙的赎开方案,坚持说只要履行《副约》就不会受损失,就不必赎买开平矿,尤其反对发行国家担保债券“赎开”的办法。

公正地说,张翼作为朝廷督办煤矿的官员,也未必像后人想象的草包一个而十分不堪,至少他在自己的一些奏章言论中说得冠冕堂皇,表白是为国家着想的。另外,他具有引进外资办企业的意识,尽管这种引进外资的办法很不适宜当时列强环视觊觎的历史条件,很容易变成引狼入室而造成巨大损失。

三个奏折写于1910年10月至11月,其中不乏狡赖和洗刷自己罪过的言辞,但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开平矿权丢失的过程,这对于我们深入分析张翼这个历史人物而警示后来也大有裨益。

本文参照开滦档案中两种不同版本,取其段落最全者而对照、校正舛误,并认真考证原件中个别草体和异体字,力争不失其本来面目。其中句读标点,以及段落划分,全由笔者自定,由于古文学识所限难免有不当之处,愿高明者指正。至于对本文中所作议论,属于探讨性质,且纯为笔者个人见解,恭请商榷。

第一折

谨奏为开平矿案,现与英人交涉,渐次议结,办法出入,关系甚巨。谨将大概情形先行陈明,请旨特派大员切实妥筹,以防流弊,而符原案,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臣于宣统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接准直督陈夔龙照会,内开议复妥筹开平矿务一案。内奉朱批:“著责成张翼随同办理,钦此。”钦遵,当即驰往天津,唔会陈夔龙,将此案始末一切详细情形,当面告知,并备文照会在案,臣旋即回京。数月以来,如何筹办,如何议结,均由该督自行主持,臣未经知会,无从悬揣。

伏查开平矿务一案,前因庚子年间洋兵占据,迫令华官出境,臣适[1]充该局督办,见该矿难保,不得已商同前总办升任道员周学熙、京榆铁路会办升任知府唐绍仪,为保全该矿起见,暂委本局会办洋员德璀琳代理。嗣事机日棘[2],洋员亦难支柱。因该矿本有洋股,遂与矿师胡华、德璀琳等立约,作为华洋合办,以免外人窥伺。嗣前直隶督臣袁世凯到任,查知洋兵占据时德璀琳有一时权宜,将该矿私行暂立《卖约》,卖与英公司以退俄军之事。袁世凯未及详查,不知此《卖约》不久即经臣等辩论,仍照臣等所订华洋合办原约签字。该督一时误会,误疑由臣定立《卖约》,随即将臣奏参在案。臣旋即赴英京涉讼,经英公堂判断,以德璀琳私立《卖约》不合,仍作为华英合办,以符原约。臣返国后即经呈明袁世凯,请即照判据约收回。乃该督以奏参臣私卖在前,未肯自相矛盾,致日久悬搁,已属受亏甚巨。

(此处简述八国联军占据唐山,以及委托德璀琳出面周旋之事,应该是事实。但是,指责此时已经失势的袁世凯当初是为了避免“自相矛盾”、顾全个人脸面而不收回开平矿,这个说法似乎不完全是那么回事儿。岂不知英国资本家不会将到手的开平矿权轻易放弃,直隶总督袁世凯若仅凭英国公堂的一纸判词去“收开”,怕是不那么容易就收得回。)

现在陈夔龙主持议结,臣又奉旨随同办理,当即将实情告知,陈明办法,本可不费一钱照判据约收回自办,诚为绝好机会。乃近日听闻传言,有赔价英人一百七十八万镑,作为债票,以三十年为限,每年认息十二万五千镑,统计不过五千万两,由度支部或大清银行担保之说。臣闻之不胜骇异,查该矿原约与英公堂判断,均在臣手,无论如何办法,断无陡用[3]巨款赎回、由公家担保之理。夫矿产之盈虚,譬如田产之肥瘠,天时稍有荒歉得失,顿若宵壤,岂能预计确算?假使三十年之内,矿产有失,则数千万之巨款竟成虚掷,国家担保受亏甚巨。当此民穷财尽,岂能作此塌空之举!

(在当时探矿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也许真的不能确保30年后还能有丰富的煤炭可挖,以30年为限的债票负担和风险不小,张翼的担心不无道理。但是,不花钱赎回来,眼睁睁看着英国人采挖我煤炭资源,谁又能甘心。张翼说此时陈夔龙也可以“不费一钱照判收回自办”,依然是他的一厢情愿。)

臣受恩深重,具有天良,为大局计,为该矿计,既有确实合办证据,不敢自安缄默,不为朝廷一言。倘因回护一二大臣之意见,致令国家受数千百万之巨亏,既为臣子所难安,况为外国私法、个人之诈求,致背其政府公堂之判断,尤为外交所不取。臣思维昼夜,寝馈难安,不得不将始末情形据实奏明,以期挽回于万一。此时该督当未定议,应请旨特派大员查核原案,妥筹办理,以防流弊,而固权利。是否之处,出自圣裁。

再,此案议结日近,臣迫切上奏,不及将全案始末暨原约、原判各件随时缮呈御览,倘荷圣明垂讯,暨有用臣据约与争之处,臣始终在事,断不敢自护前过、稍有隐饰,亦不敢多所瞻顾、置身事外。容随时将详细情形,暨对待合宜办法,再行陈奏,以备采择。

所有开平矿务与英人议结办法,出入关系甚巨,请派大员查办缘由,理合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第二折

谨奏为续陈开平矿案始末详细实在情形,请旨派员一并确查,以明是非,而定办法,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微臣前于本月初八日,因开平矿案办法出入关系甚巨,为时促迫,曾先将大概情形奏明在案。伏查此案轇轕多年,英公司得利已多,我之受损已巨,方应向彼索偿之不暇,更何有反用巨款赎回、由公家担保受亏之理?

今综计此案关键有五:一在《卖约》之是否属实;二在产业之是否由臣移交;三在《副约》是否中外共认之约;四在英公司与英公堂孰可信,孰不可信;五尤在微臣今日执持原判原约,能否仍将该矿收回。有此五层,则此中虚实是非,固已不难立辨。然所以轇轕至此者,全由于前直隶督臣袁世凯坚执成见,必欲认《卖约》而废《副约》,自予外人以把持之柄。因参案之失实,致矿案之吃亏最大原因,固在此也。请将此中详细曲折为我皇上切实陈之。

查庚子年间,拳匪肇乱,臣困在天津租界,枪林炮雨之中,见津沽等处开平矿产已被联军占据,不得已与升任道员周学熙、升任知府唐绍仪,为保全该矿起见,仿照甲午年间前大学士直隶督臣李鸿章旧有保护办法,公同商定签立文字据,委本局会办洋员天津税务司德璀琳为全权代理,以资因应。旋由该洋员呈送办法八条,内因本矿旧有洋股改名中外合办,既符名实,又利抵制。臣核与通行矿章大致相符,倒填月日,即时批准。旋即被迫离津赴沪,未得与该洋员再面。该洋员见事机益急,且非仅改中外合办所能抵制,力图保全,乃仿各国乱时权宜办法,与矿师胡华假立《卖约》。此后,俄兵果占,唐山一带矿地遍插俄旗,并有殴伤局员、抢用煤斤物料多件、不准华洋人出入,以致矿中水溢等事。该洋员示以《卖约》,俄军官不以为信,仍事强占。迨俄军官向俄公使处问明,知此矿已卖与英人,始肯交与德人,转交英公司管理,矿产得以瓦全,未始非假立《卖约》之力。

夫所谓《卖约》者,不过该洋员一时权宜之计,既无代价,即非真约。该洋员所以出此,固亦以前事为师。光绪甲申,法越之役,李鸿章恐上海招商局轮船被法人捕获,曾与美国旗昌洋行商明暂时作卖,遍插美国旗帜,乃获保全,事平旋即收回自办。该洋员前曾经手此事,以李鸿章奏有定案,意可权宜仿办。此项《卖约》既未出诸臣手,又未尝事后签字,价值多寡既无其数,过付谁手又无其人,不过代理洋员暂时私立,借以搪塞联军,大局定后自然作废。即胡华等亦未尝执此代理人之空约,来相搅渎。不意国人不察,乃反认之,殊为可哂[4]。即谓此为微臣卖矿之据,则卖矿生于全权,全权由于给据者,非独臣一人也,周学熙、唐绍仪曾同签字,何袁世凯独宽而不作,此不足辨者一也。

(此处叙述丢矿过程详尽,似有可信之处。惟张翼离开天津之后的事情,有些可能是张翼主观推测或来源于偏听。

张翼的说法貌似合乎情理,实际上德璀琳与胡华订立《卖约》的情节不会是造假,而是假戏真做,否则,关系开平煤田归属权的大事,若造假何以后来竟然成真。参加订立契约活动的律师顾勃尔曾说:“如果张翼不签字,矿务局的所有产业就不能得到手。”并说,他们办的各种买矿手续尽善尽美,符合国际通行的法则,意为开平煤矿可以稳拿到手,这哪里是“假立”《卖约》!

“卖矿生于全权,全权由于给据者,非独臣一人也”——此说有些“检举揭发”乱咬人的嫌疑。好汉做事好汉当,要知道你张翼可是该矿第一把手,应该有担当。)

《卖约》出自德璀琳,以代理洋员而卖国家之矿,英人非愚,孰肯价买?该洋员为权宜保全起见,诚未能计出万全,顾使实为价卖,则曲在德璀琳,何以英公堂审判之时,并不指《卖约》为有效而定德璀琳以擅卖之罪乎?此不足辨者二也。

德璀琳权立《卖约》,所执理由乃援旗昌一案。查旗昌案出前南洋大臣曾国荃,奏请将经手之道员拿问,以申卖国之罚。及李鸿章奏明原委,朝廷知为权宜保全之计,不久仍可收回,即复涣然冰释,未尝惩办一人。而李鸿章原奏中并有不可自认实卖之语,此案与开案比较,事正相同,而轻重迥异。盖招商轮船未经被攫,而开矿则业被占据,危急更甚,一也;旗昌交有代价,而开平未得一文,二也;招商局仅防一二船之被获,开局则全产皆危,失利更巨,三也。有此三层,则德璀琳以代理之员,冒昧出此,固属过当,而事后平心而论,全局矿产何尝不赖其一方废纸得以保全?李鸿章既将招商局经手之员,奏请免议,则德璀琳所办,事同一律,情节尤轻,更在可原之列。德尚可原,况臣并此《卖约》不知、不认[5],且讼案厘然,更何能嫁以卖矿之罪?不肯自认《卖约》,恐英人因而生心,则袁世凯之必以臣为卖矿,直不啻为英公司作证[6]。矿案失机,全由于此,此不足辨者三也。

(德璀琳为自己签立《卖约》找的理由,张翼深信不疑,并为其开脱。张翼把自己的责任推了个一干二净,反过来怪罪袁世凯。)

凡立《卖约》必经画押,而后付价,此约既未签字,则英人必不付价,可知既未付价,则有约宜同无约。故矿局一切契据文书,均存洋行保险,未经正式交割。使当时果得其价,彼英人又安肯出极重之价,而得无据之产?此不足辨者四也。

开局旧有股本因改中外合办,故亦改合镑价,旧股每股百两者作为二十五镑,合当时市价,值银二百余两,是为股票价涨,酌予优先利益,乃商法常情。不过为股东日后之利,并无当时交付之款。况镑价涨落无定,若使镑价跌落,则二十五镑有时将不足百两之数,股且吃亏,价于何有?此在稍明商法者皆能知之,此不足辨者五也。

更有指英公司交由德璀琳转交臣红股五万股疑为卖价者,此尤无理取闹。盖英公司中墨林诸人在伦敦招股来华,本应交臣收入,付给股票,乃能作为入股,不料墨林等心存骗诈,所吞蚀者不止五万股,全不照约呈交由督办发行股票,将银吞蚀作为红股。及臣查明,向其理论,彼仍悍然不顾,及知将赴英京涉讼,墨林等见事不妥,乃自来华交出已吞红股五万。当由德璀琳赴英领事署签字存案,赴英涉讼,即将此股呈堂,照西例交律师代存以备兴讼之用,并以为该公司中人吞骗之确据。英公堂业已认明此款不但不能指为买矿之值,正可因其交出,已见其为承认华官督办之据。承认华官督办,即系承认《副约》之中外合办。英公司有认《副约》之据,而我北洋乃反不认,任其宕延,始终自认《卖约》,启其贪谋,殊为可骇。此不足辨者六也。

(张翼并非不知道墨林骗矿的野心,对“墨林等心存骗诈,所吞蚀者不止五万股”的说法,算是说到了点子上。

“启其贪谋,殊为可骇”——张翼曾在其他文件里指责袁世凯、周学熙等人开辟滦州煤矿是为了个人获得好处,此处亦有此意。若果如此,则的确是“殊为可骇”了。到底袁世凯同意开办滦州煤矿时是否夹杂有借此敛财扩充自己军队的野心,以及周学熙提出创办滦州煤矿时是否有个人借此吸金的想法,我们无从揣摩,故张翼的攻击内容存疑。)

再,臣赴英涉讼得直后,凡臣之诉讼费、亏损费、垫付费,及该公司所吞之红股与其一切不应得之利益,及所拖欠我国家厘税、报效等款,皆由公堂判令缴出。使臣果有《卖约》,则公堂何能有此举动,自困其商而代外人索此无理之费?此不足辨者七也。

有此七层,即可知《卖约》之是否属实矣。

此外,则《移交约》一层,亦关紧要,更请剖晰言之。

溯查臣于庚子八月由沪返津,其时联军势盛,矿地一带中国官商仍属无权管理。乃于是年岁杪,经胡华等送来《移交约》稿,令臣签字,谓为入局办事,并以抵制联军之据。当时臣但知有批准办法八条,尚不知德璀琳有私立《卖约》之事。惟见《移交约》中语言有不合者,即不肯签字,力与磋磨。经四昼夜,事在缓急呼吸之间,无从容研究之暇。胡华知臣抱定中外合办主义不肯退让,乃与臣议立中外合办以华官为督办之《副约》十四条,与《移交约》同时签字盖印,公同遵守。

盖《移交约》者,即因《副约》之中外合办而移交,非因《卖约》而移交也。《副约》者,对待《移交约》而名为《副约》,非对待《卖约》而名为《副约》也。若果如时人所论三约相连,《副约》即根据《卖约》,英公司非愚騃孺子,岂有正约已经卖绝,忽出《副约》仍归我督办,彼遂肯俯首签字乎?《卖约》之无用而不相连,又可以不辨而自明矣。且《移交约》者,由开平矿务局移交于华官督办中外合股之开平有限公司,非卖主移交于买主也。果使当时卖绝,则全产已在英公司之手,尚何移交之足云乎?

况《移交约》虽经签字,而此约与《副约》相连,臣始则迫于军势,继则随使德国,其时京津地面均未收回,不得自往唐山经理,然因见公司中人一切办事有不遵守《副约》之处,故虽立有移交之约,而臣实并未照约移交,一切矿产契据、公文均存保险洋行,未尝由臣正式交割。至英公司之久占矿产,推其原始,乃得诸德人之手,德人又得诸俄军之手,非由开平矿务局照约正式交付者,故虽至今占据,只可谓之强权,不得谓之应得;只可谓自联军倥偬之日强占不归,不得谓购之矿局之手。此于国际私法彼无应享之权利。何则[7]?《移交约》并未实行,臣尚未按约移交故也。臣未移交,该公司在英公堂亦尝告臣背约矣。公堂不以臣为理曲者,盖以两约相连,《副约》足以限制《移交约》。彼既不遵《副约》,则曲在彼,我自不应移交。我不移交,则为强占。臣之涉讼得直,即以此故,是臣至今固未尝有移交之凭据也。袁世凯一则参臣擅卖矿产,再则参臣丧失土地,岂知臣既未价卖于前,又未移交于后。秦王岛本是我自开通商口岸,至今税权仍在我手,埠权亦仍在我手,彼所用者,仅一上下煤斤之码头耳,所谓失土地者安在乎?

(据此处所述,张翼始终未直接地正式向英公司交出矿权,而且一直坚持让英公司遵守《副约》。而英公司“久占矿产”,“只可谓之强权”。这话说得对,国家势弱,必然受欺,偌大矿产也保不住。

张翼对秦皇岛埠权和税权问题的说法不是事实,他在为自己和开平矿开脱。根据后来京官上书的内容看,虽然张翼手里有地契,但十年来却由英国人凭《移交约》收租,这说明埠权、税权事实上都丧失了。)

倘使当时袁世凯不强认《卖约》,由臣自与交涉,照约收回,彼虽欲占此数年且不可得。是失机让利,令得暂时强占者袁世凯!臣虽有权责英公司之不遵约,而无权以杜袁世凯之不认《副约》,是又岂微臣之所及料乎!有此诸端,又可以见移交之是否实行矣。《卖约》、《移交约》两层既已明晰,若此局外无根之论,已可不攻自破。而此时所最宜辨明者,惟《副约》有无效力一层尤关紧要,此近日不知底里之人所最易执为口实者也。

查《副约》各条本由臣仓促订立,以为限制《移交约》之资,其大旨专主中外合办,并尊崇督办之权利,有管理局中一切事务暨节制华洋两总办之权,此约效力最大。英公司既经签字,即不啻自隶于华官权利之下。且此约有华洋文两份互译,或不免有小异之处,但盖印签字之华文《副约》经英公堂判定,不得更易一字,是此约独以华文为凭。可知原约具在,判词可证,可一览而知也。此约既定,遂续有《试办章程》之设。《试办章程》者,即申明《副约》、详载中外合办一切办法之条文也。

盖有《卖约》,则必无《副约》,既有《副约》,万不能有《卖约》。至近人三约相连之说,若谓《副约》与原订之办法八条,暨《试办章程》有相连之性质,尚为可解,所谓物以类聚者是也。即谓《副约》与《移交约》互相钤制[8],可以合为一件,亦尚有理,所谓相因而生者是也。惟谓与《卖约》相连,则大不解。何则?《卖约》者,必有购买之价值,经两造合意交换,而后乃有此约也。既有《卖约》,则物经卖,绝无再准人合办之理,故《卖约》与《副约》绝不相谋。

复有谓《副约》为虚表,而《卖约》为实质者,其言尤为可笑。所有权之所在,岂能忽彼忽我,忽一忽二?为此言者,非但未睹全文,亦且不明事理。一为剖决,则矛盾立呈。至于《副约》之有效力,正可因《卖约》之无效力,相较益明。何则?《卖约》出自代理人之私立,故无效;《副约》出自两造之公订,故有效。《卖约》未签字,故无效;《副约》已签字,故有效。《卖约》英公堂不认为有理,故无效;《副约》英公堂特认为应守,故有效。

且此外证据尚多,最要有五:英下公堂判断,认与《移交约》为一件,谓不遵《副约》不能享《移交约》之利益,其有效之证一;英公堂谓如公司不遵《副约》,即与公理相背,悍然失信,可由臣将公司逐去一切,均可作废,其有效之证二;公司不遵断退回,英公堂判定可尽其权力所至,将矿田及产业收取交还原告,或颁发谕单禁止被告公司人等执管该项产业,其有效之证三;英下公堂如此判断,公司不服上控,而中公堂之判仍照下公堂原判办理,其有效之证四;公司所以不服上控,因应赔偿之费过多,华官督办之权过重。既认赔偿,则是认无《卖约》;既认臣为督办,则是认遵《副约》,其有效之证五。统此五者观之,今日所应执以为据者,非即公堂判定、两造商明、永远有效、奉行无背之《副约》乎?以《副约》为据,有何矿价之可言?

英公司以《卖约》恫愒北洋,而不敢与臣相直接,即其驻京公使见北洋,则不免有包庇公司之意,而与臣言及,则不能不隆重堂断[9],而存服从法律之心。惟我前后任北洋大臣,则始终惟英公司一面之言是听,奏褫臣职于前,撤销关防于后,终不令臣与公司得以据约交涉。故公司得步进步,彼公使亦因缘间隙,有以逞其袒护之私。假使北洋备价赎回,则英公司虽有骗人之行,为五洲各国所窃笑,而我既经认赎,彼之理直可知,前此恶名乃不濯自净矣。其种种炫耀、种种催促,意皆在此,此自英人为之,原为自全之计。而臣独不解者,我北洋官吏必自认有理为无理,认未卖为已卖,其为英人计则得矣,而如国家何?又如微臣何?此最不可解者也。

(张翼高估自己了,英公司不会“不敢与臣相直接”对证而连面都不敢见的。北洋官吏想着备价赎回开平煤矿,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不赎回而一直任由英人开采,也未必不“为五洲各国所窃笑”。)

且英人堂断所为,责认《副约》,直臣而不直英公司者[10],不独公理不可瞻徇,亦正为英人商业遍于五洲,不欲因墨林等数人之诈骗,坏其全国之名誉,致以后贸易他国招人防摈,更因当时各国报纸均以开平一事痛詈英人之乘机占骗为无耻,请中国从此不欲与外人合股办事,均由于墨林诸人所为致令寒心之故。排外之见固有由来,此外英京之公正富绅、巨贾,暨最有名之《泰姆司报》[11],均相切责,英公堂必不能顾一二之奸民,受本国正人与各国公论之排斥。臣之讼而得直,其机在此。故使无袁世凯之始终坚执、阻挠、淆乱,则臣早已照判收回,又何待今日乎?然即今日为之时亦未晚,盖《副约》之效力仍在故也。臣在英时,袁世凯闻臣得直,即一再电阻,不令臣归,彼都人士即已哗然相问。及臣归而仍不得袁世凯之助力,依然放弃权利,听英公司之把持,彼中函电纷来,并不感袁世凯之善庇其民,转以坏彼名誉、废彼法律为悻悻。是则此案臣虽见直于英,而终见曲于我。

(张翼分析的为什么“直臣而不直英公司者”,也许有一点道理,但说如果没有袁世凯捣乱“则臣早已照判收回”,这话就不太可信了,因为在当时清政府软弱和局势混乱的情况下,要执行所谓的英国公堂的判决无异天方夜谭。况且张翼“在英所讼,乃争华洋办事之实权而已,乃争集股之人有所侵吞而已”,张翼只争这两点而不争矿权,所以凭判词收开困难重重。)

英公司于判定之后,复犹得多据数年,又凭空有莫大之价赎,为其最后胜利,不但为臣所不解,而亦为彼时英公堂及各国人士所不料者也,是又岂寻常交涉之利害所可并论者乎!现在《副约》判词仍在臣手,乘议价未准之际,无论何时照判收回,英公司仍无可拒之理。彼如抗不遵断,我即用强力相迫。有英公堂之明谕,彼政府为法律所束,则亦不得袒护。观于英公司之思开新峒与垂涎滦矿,不闻公使用何助力者,非虑中国之相抗,实畏各国之议其后耳。即我不肯遽用强力致碍邦交,然仍可向彼公堂再控,用相当办法收回。该公司虽甚狡展,究难出于范围。惟一议赎价,则英公堂所不认之卖约,而我认之;英公堂所特认之《副约》,而我不认,必至彼反有词,我反失据。其所失于此矿者尚小,而见嗤于各国者实深。夫有理之交涉,尚自认赔,以后倘遇词理不足者,将何以善其后乎?

袁世凯但知与臣一人为难,而不顾外人之得计;但知取英人诓词作证,而不顾列国之观听。从来外交失败皆无如此次迥出情理之外者!现时袁世凯业经去职,主办者正当弥补前失,据引判词以对待其公使,责认《副约》以钤制其公司,并向该公司索偿庚子以前应纳之税厘、报效,追讨墨林数人背约之亏损,并应请旨派员,仍为督办照约办理。如欲退出洋股,亦仅可赎回股票。英公堂判断本有例应追还原产之谕,又有责令赔偿之判,我方追赔之不暇,岂有格外加此重价作赎之理,更无请国家担保亏折之事!乃计不出此,而仍哓哓于《卖约》[12],以饰袁世凯之非。岂知果有《卖约》,袁世凯早经备价收回,岂待迟之又久,迨失利已多,而后有此无意识之举动乎?惟“卖”之一字无根,故赎之一法无用。袁世凯当时雷厉风行且不认办,而现时主者又何为而必欲填其欲壑乎?此更臣之所不解者也!

惟闻近日京外各官于滦矿皆有红股,欲安滦矿不得不收回开矿,然迳自收回又无以顾全袁世凯之参案,况主持滦矿者即阿附袁世凯之私人,故不得不出此愚策,俾赎回之后滦矿得以坐收开平之产业。英公司骤得数千万之本息,皆操胜算,中外两家无不满愿。所不能堪者,微臣凭空而受卖矿之名,国家无端而受担保之累耳。

(张翼认为“袁世凯当时雷厉风行且不认办,而现时主者又何为而必欲填其欲壑乎?”对此时主持直隶政务的陈夔龙赎回开平矿的作法十分不满。

张翼所说“惟闻京外各官于滦矿皆有红股”,联系“京官上书”事件,似乎自成一家说法且难免让人有些相信;所谓“主持滦矿者即阿附袁世凯之私人”,可能也有一定根据,滦矿总经理周学熙跟袁世凯的关系的确非同一般。因袁世凯被政敌赶回河南安阳后,周学熙仍不远千里,不避物议,到安阳去看望袁世凯,这在开滦档案里是有记载的。)

去年闰二月,外务部曾有以一百万镑、七厘行息购回该矿之议,当时御史史履晋、前此大理院少卿刘若曾等曾经参奏,有“外务部过求速了,自取吃亏”等语。至现在北洋办法,本利几加一倍,史履晋、刘若曾等顿忘前参,转有“不惮吃亏,惟取速了”之意,其前后自相矛盾,于意云何?

微臣受恩深重,经营开矿垂二十年,誓与此矿为存亡[13],一息尚存,断不忍视无凭强占之英人坐收莫大之奸利!利之所在,人所争趋,即使党援百出,荧惑万端,而微臣自叩无私,确证在手,亦复何所畏惧!

(读密折至此,笔者似睹张翼慷慨激昂、大义凛然之态,但真实的情况未知如何。不知他被英国领事及英国官兵扣押威胁的时候,这种忠心和气概都哪里去了。如果当初为了国家矿山资源豁出一命,拒不妥协,开滦历史必当另写。)

再者,综计开矿余利,每年多者十五六万镑上下,少者七八万镑不等,年年有账可稽,无可欺饰。现在赎矿本金一百七十八万二千镑,亦不知何出。而每年缴利十二万五千镑,尽以责之开矿余利,核其既往收数之不足,即可知将来盈亏之无定。况煤矿多则销路窄,工本重则利息微。主持购矿,但知铺张开矿之美富,如为英公司代出招徕之广告,而未尝细为核计。镑价涨落无定,而售煤均系银元、铜元两种,一经折合,更多损失,孰为担保,则不敷之款害亦归之。况其赎矿之本数千万,无款可指,现时朦混,部臣入告,一经奉旨依议,则以后虽经查出,难以转环。三十年后,此项巨款不得不由国家垫付矣。何则?担保故也。

同为朝廷臣子,岂可因一人之成见、数人之私利,遂置国家于负累之地,而不顾此。臣徬徨中夜,不能不起而有言,非仅欲查明是非为微臣一身昭雪名誉计也。天日在上,无可欺饰。倘臣自安缄默,不一置辩,任其颠倒而无动于中[14],是臣苦心保之于前,万里涉讼于后,而仍由一二人之私见,凭空断送。臣转悔当时多事,不若听其存没,如乱时天津等处盐坨、械局之抛弃,任人占领。转可免为国家后日之累矣。言念及此,岂仅寒心。

(张翼说这话时似乎是一副忧国忧民且满腹委屈的样子。“转悔当时多事”的说法是忿恨之言,清廷把开平煤矿交给你张翼,关键时刻你岂可缩头不管。不过张翼在八国联军入侵时如果真的放手不管,可能开平煤矿不会被骗占,有可能是直接用枪炮强占,但被强占的话则没有后来的许多麻烦,那就不见得会被霸占半个世纪之久。)

总之此案种种失机,皆由于前此参案之失实。试检袁世凯三次奏参折内,何以于臣等委代理之凭据、签字之《副约》、试办之章程不提一字,而于俄军占矿一节转谓系李鸿章托其保护,用以相倾。至又何以原参折中满引英公使萨道义之言为证,而行知到臣,萨使致唐绍怡函中转认《副约》,而不言有《卖约》,尤甚其凭臆武断。

袁世凯始终不明交涉,竟以寻常国际私法案件张大其词,误引入国际公法。诬臣罪小,诬国罪大。至以华官为督办,英公堂方认为有理,而我大吏反追缴其关防。讼直不惟不助臣收回,反电阻臣不能回国,英公司始则因贪利而用骗,继反得助力而有词,久之久之,无凭之《卖约》直成一种不磨之定论。设非切实研究、遍阅全案之公文、确考诸约之性质,猝言此案,虽明者亦几莫辨其是非。是以自古大狱之成,皆出于一二大臣之意见,其患遂不可胜言。

微臣负屈十年,但冀佳矿收回,从不肯明言巧证。惟目下事机日迫,党援所系,大利所在,势将群起为难,不能不将始末确切详细情形奏陈圣听。明知孤危可虑,然受两朝知遇,岂能顾身家之患,而没直道之公。用敢披沥直陈[15],并将前与周学熙、唐绍怡等所立委代理之译文、手据暨《副约》全文,与英公堂判词,择要开呈御览。可否仰恳天恩,一并请旨饬下查办大臣,切实从详秉公查办,以维大局,而彰公道之处,出自圣裁。所有续陈开案详细情形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批示。谨奏。

(品读第二奏折,深感张翼精明多谋,更佩服其麾下幕僚谋划精到,特别是佩服本文捉刀者之文笔精到老练。)

第三折

谨奏为续陈开平矿案对待合宜办法,请朝廷早派大臣督办,以免吃亏而利交涉,恭折仰祈圣鉴事。

窃微臣于上月初八日、二十三日两次将开平矿案详略情形先后奏明在案,旋于肆间访得直隶督臣陈夔龙等所辑《开平矿务切要案据》印册一本、《开平矿局交涉事汇》印册一本,内有该督两次奏稿,并致英公使、英外部解释开平矿案情形说帖一件,又与开平有限公司条件一件。微臣详加查核,窃见该督与英公使切实辩驳,谓微臣无卖矿之权、无移交之权,援据种种理由,皆尚确实。

又,其两次奏稿内称,英国公堂判词亦谓英商欺诈,公论所在,中外佥同。又称准外务部转据驻英使臣李经芳电开:“英外部照称开平矿案于英商无理处,该政府本不帮助,但非公断难见曲直”各等语,可见该督于微臣涉讼得直一层,业已知为有效,故特援以执英人之口。顾既知[16]英公司有欺诈之行为,英政府无帮助之举动,正可援照原约、原判与英公司交涉直接收回,追其红股、吞股,划出华股自行料理,原股一百万镑之数已不应全付,更何能于股价之外凭空多付七十八万镑之赎价?有赎价则《卖约》作实矣。此不解者一。

(张翼关于收回开平矿的想法,依然想得那样简单化。此第三折开头部分,便将矛头对准了直隶总督陈夔龙。

张翼被摘去顶戴花翎后,大概得不到清政府正式的《邸抄》之类文件,只能在小摊上搜罗各类印刷物。国事衰败,列强逞凶,遭受噩运的不仅是开平煤矿及其股东,张翼自己也照样不能幸免,尽管他曾是上层人物且十分狡诈。)

英公司曾背约借债五十万镑,复有红股、吞股等项,均应追缴其应赔偿各款,凡公家税厘、报效等项,均在其内。虽有数十万镑之多,并无微臣丝毫之私利。事经英公堂判定各项名目数目,均有卷可稽。臣为原告之人,有向其索偿之权。而事关公款,薄海皆知,断无擅入私橐之理[17]。外间疑谤无可藉口,此项借款除墨林等业经动用外,现存银行者当有二三十万镑。我既代偿其债票,即应将其存余之款一并取回。未闻该督于此款作何办法,此不可解者二。

(张翼此处说“并无微臣丝毫之私利”,好像自己很清白的样子,其实有不少历史文件显示他向开平公司索款数目几近天文数字。)

英公司自始以《卖约》骗俄人,而得矿于德人之手后,其照约应纳之税厘、报效与应缴之花红余利,为数甚巨,现议收回,正当据理催索,并此不问,其理何由?此不可解者三。

英公司照判应赔之款,除微臣历年至今垫付各款,如涉讼川资、唐山警巡薪饷、滦州丰润地方衙门规费,以及员司公费、并因此案损失、照判应赔等款,均有账可稽,载在判词。公堂认定为数不一外,其余但得一分,即可增出一分收股之款。今若含糊了结,英公司不应得者而竟得,应赔者而转不赔,一出入间数百千万之巨款顿成无着。此不可解者四。

原议由国家担保,大清银行发给债票,此项债票每年付十二万五千镑之息款。设或开平出煤不旺,煤价不丰,稍有挫跌,则银行均须代偿其不足。而其百七十八万镑之本金,又无所出,细按其与英公司条件内语意所含,似谓三十年后或由官家还款,或由北洋另出官矿债票接续付利。是公家从此永负无年限之债矣。爱国者固如是乎?此不可解者五。

滦州本由官开办,为官家用煤而设,故特展矿界,与他矿不同,不过略付商股而已,所值不过二百万上下。其公司房屋工程既多浮冒,任用外行私人又多浪费,况井底工程尚未做到,所出不过末煤,为质甚劣。今因开平之故,意欲并归官办,忽尔高抬作价一千万两,岂非欲公家出此大价,以偿其欲壑,而饰其亏损乎?此不可解者六。

洋员庆世理本在开平执役,为臣赴英涉讼之报告,陈夔龙等因欲作实《卖约》之故,必须先使英人依律裁判者为无效,乃能径行其意,故不惮以重资餂[18]庆世理,令其赴英注销判词。据该洋员面称,每月薪资之外,另存银行五万两以为酬劳之用。以区区小贿,欲购灭英国司法独立之权,各国讥评皆所不顾。此尤不可解者七。

(张翼这样说洋人庆世理事出有因,在第二次“收开”时,该洋员是矿区稽查,他的确为陈夔龙和周学熙所用,为滦州煤矿奔走。至于是否真的受贿而推翻判词,则未可知。

张翼说滦州煤矿房屋工程超出实际需要,聘用的员工不乏外行,煤质欠佳,此三点所言不虚,包括他所说的这7条,大部分有一定道理。)

凡此七端,微臣既有所知,决然不敢附和。尤可异者,庆世理迭次面称[19]:又由上海、伦敦广请律师,天津设局,种种糜费。陈夔龙等费尽种种手段,注销中外合办之约,以大利贴英公司,至其后来办法,乃仍注重招附洋股,换给中国股票。夫有洋股则股东有举人办事之权,是凭空耗数千万之本息,俾在事华、洋各员坐分其利,而开平仍成一中外合办之局。现时煽惑各员,斤斤以不认《副约》为得计,而不知由国家担保,徒抛本息数千万两以后,亦仅仅买得一《副约》之权利,真有令人不可思议者。此臣所以万不能已于言者也[20]。

现时风闻英公司与北洋议定赎价一百七十八万镑,本已两造合意,将次认允,惟待部臣画押担保,即可定议。自臣上月初八日具折请派员查办后,英公司知臣有确证在手,设或出与交涉,彼不但此百余万镑之巨价不可复得,且种种应赔之款皆须照判缴出,一出入间得利失利相去天渊,故闻信后不免意图速成,遂有向北洋让价十八万镑,但求速结之议。据此以观,可见英公司之情见势绌,惟以虚吓迫北洋之速办,以免微臣出面后,彼将为其国法律所束。虽其公使亦须顾全司法独立之宪典,决然不能为正式之帮助。该公司但能与督办为国际私法和平之交涉,断不能再用种种之手段,以濯恶名而骗大利,情急势迫,故从前斤斤之争价者,现竟变为让价。

并闻开平各洋股东因知微臣出头干预,料英公司必在理曲之列,北洋所议办法万难诓骗到手,于是股价大落。前段股价银十六七两者,刻下竟落至十二三两,是西国人人皆知英公司之骗诈,取利必归无效,故有此举,不然彼方知所执股票,照北洋办法稳可得三十年之定息,涨价不遑,岂有跌落?其跌价者,则西人心中之开平结果固明明,以微臣出与其事与否为进退也。彼西人方知其势之难胜,万不料我北洋官吏竟不顾公家利害,仍日哓哓于担保有期,在必成之心。同室操戈,渔翁得利,此等举动,确为西人所不及料。倘果料及,岂不自以让价、跌股为多事乎?

(此处张翼关于英方审时度势降价的说法貌似合理,其实未必是怕他张翼才降价。实际情况今天已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英公使“决然不能为正式之帮助”的说法不能成立,有滦矿历史资料说英公使就曾交给中国外务部一份备忘录,要求必须“先停滦工,再议开案”,而且多次要挟滦矿停工。)

况自来办矿最难,盈绌不能预计,苗线忽隐忽见,随作随断。矿师为最难得之人,其来华者断非第一流人物。测算少有不精,则工费不可计数,忽尔灭苗,忽尔来苗,并非探囊取物可期必得。用本甚重,得利在不可知之数。微臣办矿垂二十年,此中甘苦,深所明悉。不但此后开平最高如第五槽煤,业已夹苗,不堪多取,现时探取者仅九槽、十二槽之煤。经化家考验,煤质不高,灰质甚多,且杂矸石,故销路日窄,价亦日跌。即滦矿如此经营,亦在必亏之列。

办矿全在得人、得法,利之所从出,在人小心精意以为之,断非夸大其词所能奏效。而资本之厚薄,亦关紧要。英公司前将添招之新股一律吞蚀,矿本太重,矿利自微。工价材料日贵,意外工程不在其内。

又,抚顺、临城、井陉处处出煤,侵销日广,故西报所登该公司去年报告现作煤苗只供八年采取,出煤日难,销路日窄,只有减价比赛而已,以后有亏无盈,言之凿凿。故西人对于开平皆视为强弩之末。忽尔北洋予以重利赎此日下之矿,而保其三十年之稳息,以后仍换给官矿公司股票,并滦矿亦入其中,是名为收回,实则预给西人以三十年开矿不可必得之利息。并因此而成多年欲而未得滦矿之股东,其何利而不急于求成,让价以图侥幸。此中利害,不待明者而后瞭然。现幸此议未行,英公司大利将不可得。设不早日以其公堂判断为钤制,不知更出何等手段以为愚弄北洋之计。

臣设乘此时,应请朝廷早日选派大臣作为该矿督办,以明主权在我。国家始终不认《卖约》,即日与该公司直接开议,俾[21]该公司无所措手。督办之设,一矿地属我,为我应有之权力;一判约在前,本月公认之名义[22]。督办派定,臣自应仍遵前旨,随同办理一切交涉。如有用臣与英公司质证之处,随时传唤,皆不敢置身事外。

(张翼说开矿不易,认同开平煤田的开采为强弩之末,这在当时是很有说服力的,但谁也没有料到此后开滦煤又挖了100多年,至今仍有储量。

张翼请朝廷派遣大臣作为开平矿督办,是在重做昔日美梦,岂知开平矿不会认可,朝廷即便是再设督办,也未必恢复张翼的职务。)

开议之后,约有两层办法,一层赎回洋股,专归中国自办。原股一百万镑,中外约各得其半,后因袁世凯必欲自认《卖约》,任英公司无理强占,华股东见势不妥,遂各将股票卖出,多经洋人收去,实为此案失势最要关键。然则,阶之厉者袁世凯[23]。现时华股存者不过十之一二,然但有一股在华,则百万镑之数即可少付一镑。即以十之一二论,大约用八九十万镑即可将洋股赎回,较北洋办法所省甚巨。其利一也。况彼债票余款,当有二十余万镑,我应取回。此外,应缴税厘、报效及背约应偿各款,亦不下数十万镑,除归垫各款外,亦皆可为赎股之用。其利二也。即二者不论,臣于英律师处尚存其缴出之红股五万镑,以此赎股,亦必不满百万镑之数即可赎出。其利三也。总之,无论如何我今赎股用款只可在百万镑以下,万无凭空多付七八十万镑、应追概不追缴之理。

收股之法,亦只可就矿设计。公家担保一层,尤为无此办法。债票责任在国,收股责任在矿,此中分别甚巨,断不可忽。即第一层,因北洋许以大利之后,英公司欲壑已深,一时不能作到,至多亦不过仍归中外合办之辙,以追回之厘税、报效各款,存放银行生息,以备赎股之用。得利丰则收股速,得利薄则股价落,不数年间亦可化归自办。即一时不归自办,亦与从前通行矿章 [24]。本年七月所奉准招洋股谕旨,及北洋徒费数千万两,不必俟三十年仍换给北洋股票。办法无所歧异,然国家所省本息,将不止五六千万矣。况所谓中外合办者,乃中外各有入股也。若以公理论,准洋人入股,须责以一二厘之报效,照章乃可承认。此次英公司将所招新股全行吞蚀,并无一股到矿。据彼国法律及各国公理,彼于合办之权利已不应享受。

(此处张翼所议“收开”办法,亦可谓头头是道,自成道理。到底这个办法是否可行,后人无法判定,只知道朝廷派遣的查办开平矿案的大臣对此未予认可。不过我们从这段话里知道了两个信息:一是英国人在占有开平煤矿后,原开平矿务局拖欠清政府税款,新的公司一笔勾销,不缴“应缴税厘、报效及背约应偿各款,亦不下数十万镑”;二是“英律师处尚存其缴出之红股五万镑”,这笔钱是英国人最初交给开平矿务局所谓入股的钱,当时并没有像后人所说的被张翼贪占。)

至于停滦矿一说,更不过无理之虚吓,其权利岂能到此。我国人正当切实抵制,何必中馁。一与据理交涉,彼入局敢犯万国之不韪,悍然不肯退让乎?特北洋甘受其愚[25],始终不肯令臣出面相证,得一时行其恫喝已耳,岂事理之常与外交之正哉!由督办与公司开议,一方面得国家之助,为主权自有之作用。一方面有英公堂判词之力,事属国际私法,更无意外之涉讼。又,英国因其一二奸民在外骗诈,事为各国所不取,英人爱惜名誉,决不袒护于开平另开新峒。

(果如张翼所说,北洋大臣陈夔龙始终不让张翼拿英公堂的判词跟英国人“出面相证”,那的确是一个谜。是觉得张翼出面无作用?抑或北洋大臣真的“甘受其愚”?

英国人的开平矿务有限公司,在历史上真的没有“另开新峒”,一直只有唐山矿、林西矿。但是,与张翼所说的英国政府和“英人爱惜名誉,决不袒护于开平另开新峒”不搭界,而是形势所迫,被清政府官员阻止而无法再开。)

滦州开办官矿,暨英公使数年以来并无正式之公文与我争论,此次李经方电报又据其外部声明,政府本不帮助,可见以后一切交涉之烦,皆可自息。英公司所恃以挟我者,不过以停滦矿为词,俾我自起风潮以资淆惑。不知滦矿本与开平无涉,我督办派定,彼于开平已无全权,彼政府又万不能以强权相助,滦矿万无可虑。况抵制英公司之法甚多,保全滦矿之法亦甚多,总期滦矿股东不吃分文之亏,必须设法令其相安,合力以敌外国奸民为宗旨。彼英公司但有虚声,而无实力,否则滦矿之停久矣,又岂待今日乎?试一穷源思索,其结果可知矣。

现时所最关紧要者,惟北洋办法既难作准,而又无人以正当之法与英公司开议,恐一经中断,枝节横生。英公司正在胆怯让价之际,少纵即逝,应请宸衷独断,迅赐简派督办大臣接续开议,以挽利权,而免吃亏,实为目下对待最要办法。是否之处,仍候圣裁。

再,此折正在缮发间,又风闻英公司于让价十八万镑外,又让十年利息,以求速成。其让款约在一千四百余万元以上,利上加利,尚不能内[26]。可见其惟恐臣之据判相责,故有此举。其始而恫喝袁世凯,继而愚骗陈夔龙者,皆无非欲借北洋之力压制微臣,不能出与直接,可期多得大价以去。因今日之让价让利,可以证其从前之种种用心。惜我北洋不悟,甘心误国,为其牛马,以大利贻之,岂不谬哉!

又闻英公使知臣具折请派大员查办,遂具文向外务部,请即停议。夫该公使本催促开议之人,忽尔又请停议者,盖因微臣一出,便应照其公堂判断办理,该公使不能另生异议,致碍其司法独立之权限。据此二者以观,更可见微臣所陈之语语确实,着着扼要,并可见北洋办法之无理取闹矣。

合并声明,所有续陈开平矿案现时对待办法、缘由,理合恭折具陈。伏乞皇上圣鉴训示。

(张翼所上密折之第三折,在叙述自己主张的同时,突出了对陈夔龙的指责,并夸大了自己的作用。)

注释

[1]适——恰好。

[2]嗣事机日棘——嗣,后来。后来事情越来越棘手。

[3]陡用——突然用。

[4]可哂——可笑。哂,讥笑。

[5]德尚可原,况臣并此《卖约》不知、不认——德,指德璀琳。并,连。对德璀琳尚且可以原谅,况且我连这个《卖约》也不知道、不认可。

[6]直不啻为英公司作证——简直是在为英国公司作证,证实卖矿成立。

[7]何则——为什么呢?

[8]钤制——钳制。

[9]隆重堂断——郑重承认英国法庭的判决。

[10]直臣而不直英公司者——判定我张翼理直而判定英公司理屈的原因。

[11]《泰姆司报》——即《泰晤士报》。

[12]哓哓于《卖约》——哓哓,形容争辩的声音。对《卖约》的事情争争吵吵。

[13]经营开矿垂二十年,誓与此矿为存亡——垂,将近。为,此处同“共”。

[14]无动于中——无动于衷。

[15]用敢披沥直陈——用,因此。因此敢于直来直去把事情剖析清楚。

[16]顾既知——但是既然知道。

[17]断无擅入私橐之理——橐,tuo,口袋。决没擅自装入自己口袋的道理。

[18]故不惮以重资餂——餂,tian,诱使。所以不惜用重资诱使。

[19]迭次面称——多次当我的面说。

[20]此臣所以万不能已于言者也——已于言,停止说话。这就是我坚决不能停止言论的理由。

[21]俾——使。

[22]本月公认之名义——月,“是”之误。本是大家公认的事情。

[23]阶之厉者袁世凯——阶:台阶,引申为导致。厉:祸患。意即祸患是袁世凯导致的。

[24]亦与从前通行矿章——此处疑丢一“同”字。亦与从前通行矿章同。

[25]特北洋甘受其愚——特:只不过;北洋:指北洋大臣陈夔龙。只不过陈夔龙甘心受英国人的愚弄。

[26]尚不能内——内,纳也,得到。仍然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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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朝皇帝驾崩太早,留下年幼的太子继位,有意谋位的庄丞相表示,有必要把大龄待嫁长女庄宜珺送进宫装一下太后,对此庄太后表示:啧啧,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娃儿啊,教哀家如何下得去手啊。皇上则表示:太后,还满意你看到的么?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李自成第三卷:紫禁城内外

    李自成第三卷:紫禁城内外

    八年,与各路农民军首领聚会河南荥阳(一说无此会),共商分兵定向之策。遂转战江北、河南,又入陕西,在宁州(今甘肃宁县)击杀明副总兵艾万年等。旋在真宁(今正宁西南)再败明军,迫总兵曹文诏自杀。九年,在高迎祥被俘杀后,被推为闯王。领众“以走致敌”,采取声东击西、避实击虚的战法,连下阶州(今甘肃武都)、陇州(今陕西陇县)、宁羌(今宁强)。旋兵分三路入川,于昭化(今广元西南)、剑州(今剑阁)、绵州(今绵阳)屡败明军,击杀明总兵侯良柱。
  • 重生贵女:影后系统

    重生贵女:影后系统

    一朝夕死,夏沫重生回到10岁。前世她无心无情,因为病情而身死。且看今世她带着系统,打破绝情,除掉病魔,继承母业成为影后,今世她虽把病魔除掉,却装的一手好戏。『小剧场(1):某一天,凉琛发现夏沫的病莫名其妙的好了,问:“你的病好了?”“嗯,病好了。”“哦,那什么时候好的?”夏沫不知危险的回答:“早就好了。”凉琛:“呵呵……”然后他把夏沫抱起,扔到床上……』『小剧场(2):又某一天,凉琛问:“你什么时候就想嫁给我的?”夏沫:“我说上辈子就想嫁给你了,你信吗?”凉琛:……』〔本文有系统,青梅竹马,1V1,很甜很嚣张,男女主身世强大,身心干净。男主爱了女主两世,女主陪伴男主一世,又爱了男主一世。〕
  • 魂牵梦绕新西兰

    魂牵梦绕新西兰

    新西兰位于太平洋西南部,领土由南岛、北岛两大岛屿组成,以库克海峡分隔,南岛邻近南极洲,北岛与斐济及汤加相望。首都惠灵顿以及最大城市奥克兰均位于北岛。
  • 我和傲娇上司官宣了

    我和傲娇上司官宣了

    安怡怎么想也没想到,自己会被上司大人壁咚在总裁办公室内。“不要。”安怡弱弱地说。“不要什么?”他邪魅一笑,低头就吻了上来。安怡还没说出口,就被吻的天昏地暗。那一刻,她便知道自己再也逃不出他的魔爪了。
  • 我们美好的少年时代

    我们美好的少年时代

    良诚在龙阳中学与他的好朋友们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奇,搞笑的事情,为他们美好的高中生活留下了最好的记忆。
  • 隐婚大BOOS:前夫请别挡道

    隐婚大BOOS:前夫请别挡道

    一场交易,他需要人、她需要钱。从此她便爱上了一个霸道腹黑薄情的男人。她从青涩一步步的蜕变,只为更有资格站在他身边!就在她以为她和他的幸福可以得到长久的时候,一桩桩一件件事把她逼上了绝路……让她不得不离开……四年后再见,是否可以原谅?
  • 重生之苏破天

    重生之苏破天

    那是很久以后了。他问她:“那……你觉得最甜蜜的……是什么?”他问的没头没尾,她却懂了他的意思,说:“我在前世,从未享受过浪漫甜蜜的滋味。但今生,我尝到了……有个男子,曾问我‘十二’有什么意义,我告诉他,其实没什么意义,就只是因为我是师父收的第十二名弟子而已。后来,在掌云峰悬崖底的一个洞中,他曾送我十二只蝴蝶,十二封情书,并因伤重在我怀里躺了十二天方才能站起来……那个普通的数字,因为一个人,才有了特殊的意义。那个人,就是我现在最深爱的男子。”那个男子嘴角还沾着血,闻言却弯了唇角。她说:“现在,光是说到‘十二’这个数字,我就觉得很甜蜜了。”好吧,正文前部分其实没有简介那么正经的呢!
  • 告诉你一个牛顿的故事

    告诉你一个牛顿的故事

    从牛顿的儿时生活开始写起,一直追溯到他所取得的伟大科学成就,再现了牛顿具有传奇色彩的一生,旨在让广大青少年朋友了解这位科学巨人不平凡的人生经历,学习他那种对理想坚持不懈、对困难百折不挠的坚毅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