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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她是荒野,他是春风,他是故人

窗外杨柳青青,暖风顺着窗溜进屋子里,吹在睡觉人的身上也不会冷。嘉树做了一个很香甜的美梦,她变成了七岁的孩子,在公园中跑着,被砖石间的缝隙绊倒向前扑去,被人稳稳的接住,她听见自己叫那个人爸爸,却看不清他的脸。画面一转,她十七岁,粘着父亲要他陪她去买书,她挽着他的胳膊,笑着。画面又变换着,她披着婚纱,看不清对面新郎的模样,也看不清她面前父亲的模样,但能感受到他掌心的温热,幸福与踏实将她团团围住,她觉得世界太棒了,她在喜悦的兴奋中醒来,迟迟没有走出梦境带来的虚幻。

等到她手机铃声响起时,嘉树才恍惚明白刚刚只是一场梦,她嘴角的笑意渐渐消失:“居哲。”

“我来松江了,你在哪?我去找你。”

“你在松江?”嘉树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时钟,她竟然睡了三个小时。“你不上课的吗?来这干什么!”她早已经代入了姐姐的身份。

“我来陪你。”居哲轻声笑着说,“我请完假就来了,你在哪?我还没吃饭呢。”

“我在,我在火车站附近的四方宾馆,你在哪?”

“我就在火车站出站口呢!”居哲又紧接着说道:“四方,我看到了,就在车站对面的那家对吧?你拉开窗户就能看见我!”

嘉树跑到窗前,将窗户拉开,远远看着居哲向她挥着手,甚至看不清晰他的五官,但能知道,就是他。

“那我现在下楼。”嘉树挂了电话,匆匆跑下楼去。

居哲也等着红绿灯过马路,在嘉树下来之前就跑到了她楼下,嘉树一出来,两人都有些不自然:“你怎么瘦了这么多?”居哲眼中带着疼惜。

嘉树错开他的目光,笑着:“可能是减肥见效了吧。”

周围吵吵嚷嚷的,都是商贩与车辆的声音,居哲不理会她的玩笑话,认真地问:“你跟周砚楼在一起不开心对不对?”

“居哲,你还没放下吗?”嘉树想都没想就问道,她实在是怕听见肯定的答案,如果她们之间什么关系也没有,或许她还能给他一个结果。

“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啊?”嘉树笑着问,“我比你大好几岁,又不是什么优秀的人才,你何必一门心思都在我身上呢?”

“我也不知道。”居哲回答着她,也回答着自己:“我也不知道喜欢你什么地方,就是觉得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安心。”

“我已经嫁人了。”

“我知道,我只是想以朋友的身份来陪你,我看了网上的新闻,现在新闻来得快去的也快,你在这里住几个星期,等再打开手机的时候,大家关注的热点就换成下一个了。”

“嗯,我知道。”嘉树不想说话,她不想对居哲说,就算过去,可她的隐私已经被曝光,她的名誉不再属于自己。也不想顺着居哲的话宽慰自己,她知道事情总会过去,骂声讨伐声会迁移到另一个阵地,这件事会在网络上过去......

“陪我走走吧。”嘉树轻声说着,两人缓慢的行走在午后的阳光下,天上没有云,太阳也不再炎炎的照着,她踩着石砖,忽然转过头对居哲笑:“你知道吗,我对玫姐说我去北京是因为我爸的病,其实不是的。”

“因为什么?”

“其实我跟佳丽很像。”嘉树低着头,目光随着脚尖走。“她家乡重男轻女,从小是吃着亏长大的,到了外面的花花世界,发现原来有钱这么好,她一开始交往了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物质生活充沛,后来分手了,佳丽一下跌回了原来的生活,换做谁大概也受不了,她还是贪心,交男朋友第一条就是要有钱,越到后来她越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发现自己一步步跟正常人的生活脱节,只有看着钱的时候身体会本能的高兴,最后就来了我们这里。”

“至于我。”嘉树仍牵着嘴角的笑意,带着几分自嘲:“我小时候家里条件很好,住在市中心的房子里,上学放学都是车接车送,虽然我妈过世的早,但我爸对我很好,我以为这样的生活会一直继续。没想到他得了白血病,骨髓匹配没有成功,只能一边保守治疗,一边寻找合适骨髓。”嘉树眼睛一瞬间红了,骨髓匹配前医生就告诉她成功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所以最后匹配没成功,她也没有多想,可当她从郝媛那里得到真相,才明白当初一切都是没希望的。

“我爸把房子和车都卖了,在平宝路买了个跟原来差不多大的房子,只是有些简陋。他病着,我也没有装修,在那个家里住的时间很少,大部分时间我们都在医院,医药费一天天的耗下去,骨髓也没找到合适的,日子越过越艰辛,所有变化都是翻天覆地的,考的大学也不理想,上了没到一年我就辍学了。都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时候生活的每个角落都是压力,我觉得生活无望,想自杀算了,什么烦心事也没有了,可最后还是没舍得自己。”嘉树笑了笑,“后来有个人说我这样在家耗着,每个月领着两千多块钱的工资,还不如跟她去北京,她说给我找了个工作,一个月三四万,我想那就去吧。等我到了,也明白她说的是什么之后,我以为自己会骂她,打她,让她滚,但我没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那样平淡的接受了。”

他们慢步着到了凉亭,她倚在座椅上,轻靠着一旁刷着老漆的木头,风吹着她的发丝从耳后飞扬出来,在眼前悠悠的晃着:“那时候我十九岁,他四十八,比我爸还大呢。我没谈过恋爱对这样的感情一无所知,我也不喜欢他,但我喜欢那样优渥的生活。一开始他对我百依百顺,可后来我发现,他对我就像我对家里的阿黄,是当宠物,当做玩物的,而我一边安慰自己,你不是因为贪慕虚荣,你是因为你爸的病。然后催眠麻痹自己继续缩在那儿,时间越久我越觉得自己是个异类,除了丰厚的物质生活以外,其他女孩有的我一概没有了。那时候我开始后悔,我想赶紧离开吧,趁着陷得不是很深,但这个想法刚出现,我爸就走了,我觉得自己快疯了,想着就这样吧,就这么凑合着活着吧。”

“人还是太贪婪,明明可以不那么选择,非贪恋眼前的快感,等享受的差不多了,又觉得失去的东西是好的,又想去找回来,哪有那么容易。自从想离开的念头出现,就一直没消失过,那五年发生了很多事,他是做生意的,年纪一天天大了就涉及到继承问题,我想着虽然见不得光,可毕竟也过了这么多年,他总会想着点我,哪怕是一些碎银子够我安身立命也好,但没想到他什么也没留给我。想想也是,他是金主,不是丈夫,也不是情人,当然不会想到我。所以我就卷了二十万跑了,差点被他抓到,我知道这样的事他不敢声张,不会报警,所以就这样走了。我去找工作,发现我什么也不会,我开始学,我没有学历,没有技能,所以连稍微体面的工作也找不到,过了半年,当我真真切切每天为柴米油盐打算,夜里九点下班站在路边打车又想着要十多块钱,还是算了,然后收回手走着回去,一分一毫都过的紧巴巴的时候,我觉得这日子过的还不如十九岁之前。也就是那个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回到从前了,越得不到越渴望,渴望依然得不到,最后得不到的成了执念,除了这个执念以外的一切都让我没有兴趣,那段时间我过的很痛苦,是一种比绝望更绝望的感觉。所以我去了万禧城,你知道我走进这个县城听到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什么?”居哲澄澈的眼眸中,复杂的情绪越来越多,声音也变的低沉。

嘉树将头从木头柱子上拿开,半扭着身子向后看去,手臂搭在座椅的栏杆上:“我从车站下来,看到一群穿着破旧迷彩服的农民工,背扛着行李,有的还抽着旱烟。我当时觉得像事看到了老电影中的一幕,还有几分好奇,却听见他们说在工地累死累活干一年才挣这么几个钱,另一个就说,半辈子都这么过的,以前也不觉得什么,现在年纪大了才觉得真累啊。旁边人骂了句粗口,声音很不平,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我看就是个屁,老子吃了半辈子的苦也没成人上人!我走出车站还在想这句话,然后忽然就想明白了,我不用为了什么目标活着,我可以单纯的为了生存,为了自己还能喘气过日子,知道自己还是个活着的人就够了。有那么段不清白的过往,以前的日子左右是回不去了,那干嘛还逼自己呢,回不了头就继续走呗,所以我就去了万禧城,能混几年是几年,告诉自己你照样可以恋爱,照样可以吃喝玩乐,这样的安慰是我能让自己活下去最大的希望了。”

“我遇到何辉,他有些胖,也不帅,但说话做事吧彬彬有礼,很亲和,能说一箩筐不重样的好话,听着还一点都不假。那时候我太需要这样一份感情,甚至分不清是喜欢他还是...只是需要,后来发现他有家室,但我习惯了有他的日子,就蒙着自己的眼睛继续,再后来他先说断了,那我也就断了,我从没打算缠着他的。然后遇到了老周,遇到你。当砚楼牵着我的手从民政局走出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重新开始活着一样,要开始重活一次。”嘉树没有再说什么,有太多事她没办法跟居哲说,她无论如何也不愿打破居哲平静的生活,不愿让他卷入这些一团乱麻的事情中。

嘉树轻笑着说:“所以我不在意,以前的都过去了,他们怎么说我都不在意。”她反而安慰着居哲,让他安心似的。

“我们回去吧。”嘉树声音温柔的说。

居哲温声应着:“好。”他什么都没有说,嘉树知道他仍然喜欢着自己,不免悄然苦笑,其实她好累啊。

明天起,她的人生只剩从前了。

晚上的时候,嘉树换了酒红色的长袖连衣裙,叫居哲一起去吃面:“今天上午的时候,我去路口买烤地瓜才知道,刘大爷过世了。”

居哲微诧后低叹:“才短短一年多...”

“好在过完了冬天,夏天是暖的,也不会觉得那么凄凉。”嘉树不知道是在说刘大爷离世前的心情,还是在说自己此刻的心情。

“你说的那家面在哪?说不定我还吃过!”居哲转移着话题,不时看向嘉树,路灯远不及月光明亮,但却透着橘色的暖光,照在她酒红映着大朵黄花的裙裾上,古旧的风情中带着温婉的雅致,像幅名画,知道它的名贵后只看一眼,就能记得一辈子。

嘉树背着手,圆润的浅咖色鞋尖轻点着地面,灵巧的绕过地上的杂物,边走边笑着说:“你肯定没来过,孟令成不喜欢吃面!”

“你怎么知道?”居哲诧异的问。

“玫姐告诉我的!”嘉树笑盈盈的说。

居哲不好意思的抿唇一笑:“我忘了。”

“就是这儿。”嘉树停住脚,手臂轻抬弯着比柳枝还好看的弧度,揪下一片柳叶,捏着叶茎在指尖捻着,朝店门扬了扬下巴,对居哲介绍着。

居哲跟着嘉树进了面馆,很简陋,墙上贴着因年久褪了一层色的牛皮纸菜单,桌椅都是木头的,也看不出年龄,小店不大,一楼只坐得下四桌、十六个人。

腰间围着白围裙的老板走出来,啤酒肚还像从前一样大,朗声笑道:“嘉树!诶呀你可是有日子没来吃饭了,上哪儿玩去了?”

“我又不用开店赚钱,还不是想去哪去哪!”嘉树一笑,拿起菜单。

“又气我是不是!”老板笑着,看了眼居哲,打趣着:“这是你对象?”

嘉树把视线从菜单上挪开,转头看了眼举着,眼中带着调皮的笑意,对老板说:“不是,他一看就比我小,是我弟弟!”她鼻子蓦地一酸,真好,她也能这样光明正大的叫他一声弟弟。

老板一脸不信的笑着说:“你就糊弄我吧!”

“你看你还不信。”嘉树笑着说,然后指了指菜单:“我们俩一人一碗面,再来一个拔丝地瓜,糖不甩和锅包肉,你还要什么吗?”

“不用。”居哲淡笑着说。

“这几样啊,那可得等会儿了啊。”老板记好,转身递给了服务员。

“没问题啊,我们也不急。”

老板说慢,其实也很快,她们面还没吃完菜就上来了,嘉树边吃边跟居哲聊天,笑的自己前昂后合,筷子一抖,拔丝地瓜掉到了桌子底下......

回去的路上,嘉树问居哲:“你有什么理想吗?”

“有啊。”居哲想都没想就说道。

“是什么?”嘉树饶有兴致的问。

居哲抿着的笑带着回忆的温馨:“小时候我很喜欢钢琴,但家里条件不是那么好,所以我从来没跟爸妈说过,自己经常在本子上画钢琴键,后来被我妈看到,第二天我爸就给我买了一架钢琴,我妈说钢琴班已经给我报好了,让我好好学,那时候我想当一个音乐家。”

“现在不想了吗?”嘉树疑惑的问,心里暖洋洋的,为居哲父母对他的好而开心。

“从很久之前,这个理想就变成爱好了,我现在只想专心学术,留在学校继续教授本专业的知识。”居哲眼中带着坚定与理想的涟漪。

“那我现在是在跟未来的居教授一起散步呢吗?”

居哲只是抿着唇淡笑,桃花眼低低的垂着,比此刻夜色清风都温柔。他看到路对面有琴行,于是停住脚,对嘉树说:“我给你弹一首曲子吧?”

“好啊。”嘉树开心的跟着他跑到琴行去。

那晚他穿着白色五分袖的T恤,黑裤子,很休闲的装扮,却在坐到钢琴旁时闪亮的像位王子,剔透清朗,温润优雅,一曲最简单的卡农从他指尖倾泻而出,嘉树站在一旁笑着,哽咽的笑着,红着眼眶的笑着,觉得可惜,觉得留恋。

一曲完毕,周围的人都鼓起掌来,没人责怪他随便使用钢琴,优美的音乐总能让人欢欣。

“今天一天太累了,我明天会起来的很晚,你别来叫我啊!”嘉树关房门前玩笑着警告居哲。

“好,那你起来了来叫我。”居哲不做他想的应着。

嘉树满意的点了点头,关上了房门。她卸了妆,将纸张平铺在桌上‘沙沙’写着什么,然后将闹钟定在凌晨一点,迅速的睡了过去,一夜无梦。

第二天都快十点了,居哲还没听见嘉树敲门的声音,早餐没吃,刚开始还有些饿,后来就没感觉了,他想着嘉树的话,没去敲门,可一看时间觉得实在太晚了,就起身去敲门,走到门前手都抬起来了,想了想又放下,转身回到房间,倒了一杯水喝。

电视开着,他坐在椅子上也在看,可总是觉得心里惴惴不安,半个字都没听进去。所以手机铃声响起来的一刻,还把他吓到了,轻微的一哆嗦,自己也笑自己的失态,伸手拿过手机,见是嘉树的号码,还以为她终于起床了:“你起来了啊?”

电话那边却传来陌生男人声音:“你好,是小哲先生吗?”

居哲虽然觉得这个称呼很别扭,但还是立刻应答:“我是居哲,你是谁?”

“我是松江警察局的警察,今早八点五十六分接到群众报案,我们在河边打捞起一具女性尸体。河岸上留有遗物袋,装着这部手机,你现在人在什么地方?我们需要确认死者身份......”

居哲目光一寸一寸变的灰白颓落,他疯了似的夺门而出,冲到马路中间拦出租车,司机一脚刹车大吼着:“干嘛呢!长没长眼睛啊!不要命了!”

“去河堤路,去河堤路!”居哲猛地拉开车门,像是要掰掉它,情绪激动的朝司机吼着。

司机见他有急事的样子,也不再计较,五分钟不到就将人送到了地方。

居哲紧紧抓着掌中的手机,看着一群人围在那里,他的脸色就像脚下的石砖一样,褪了色的灰白,一丝血色也无,额间一根青筋凸着,忍耐到了极点。他一点点拨开人群,终于看到那一角白布,居哲差点无法站稳,恍惚着向后退了一步,喃喃着:“嘉树...嘉树,不会的,不会是你的...”

“同志你好,我们是...”警察走上前来对居哲说着。

他完全听不见警察在说什么,径直走到白布前半跪在地上,手掌无法控制的轻颤着一点点伸了过去,指尖都泛着苍白的羸弱,他捏起一个角落,强迫自己掀开,当那一缕手指粗细的发丝撞进他的视线里,居哲就知道了,可仍带着一丝幻想与期望,将她整个脸露了出来。他的瞳孔一下一下的收缩着,当他清楚看到这个姑娘的长相时,立刻将人重新盖好,赤红的眼中只剩无法比说的悲痛,浓浓的绝望与深沉的不甘,他仍是那个清朗少年,却再也不见一丝晴光。

“为什么,为什么...”他的声音很低,低的连永远沉睡过去的嘉树都听不见。

她死了,就这样无声无息的在凌晨走进了长河中,水是奔腾着向下流淌的,她却没被冲的更远,所以居哲还庆幸着,还好,还好最后还能找到她的尸体,不管是冷的还是热的,总归是她,没有分别。

经过调查取证,查了监控录像后,警方确定嘉树是自杀。他们在袋子里找到了一部手机和一封信,手机没有上锁,显然是提前设置好的,置于信,信封上写着居哲亲启,案子也没有疑点,警方就将这些遗物都交到了居哲手中。

居哲通知了周砚楼,他站在停尸间里,靠着墙,看着嘉树留给他的信,那洒脱飞扬的字迹在纸上写着:“对不起啊小哲,我还是喜欢这样叫你,这样你更像是我的亲人。我是个宵遁的逃兵,逃掉才是我的愿望。没什么伤心难过的,我对这个世界真的没什么留念,我不是被什么事情逼迫,因什么压力而选择自杀,是我已经享受够了生命,觉得毫无遗憾。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还在想,电视剧里自杀的人,亲人朋友见到他们的时候,都是被盖上白布的,不会像刚被打捞出来那样狼狈恐怖,也不知道你看到我的时候我是什么样子的。我很喜欢水,可惜这里没有海,我只能选这条河,我是凌晨去的,我走下去的时候会很小心,确认没有人才下去,我不想谁为了救我丧命。这样结束生命的方法很干净,没有满地鲜血或吃药的痛苦,我很满意。小哲,我知道你会为我难过,可当我走到河中的一刻都是开心的,你还有什么理由为我难过呢?我希望你能成为教授,如果真的有另一个世界,我会对他们炫耀,拿过放大镜照下去,指着人间的你说,看,这是我朋友,大学教授,厉害吧!”最后的结尾还有一个简笔画的笑脸,那活泼的声音,仿佛嘉树真的在旁边对他笑着说话呢。

周砚楼推门而入,手臂和腿都僵硬着慢了下来,他们都不是性格外放的男人,情绪都含蓄的隐忍着,周砚楼面无表情走到嘉树身侧:“嘉树?你怎么躺在这儿?”他嘴角勉力勾起的笑连说完这句话的时间都没能撑住,所有表情都猛地崩塌,去抚她脸庞的手掌颤的不成样子,他没想到,从来没想过会这样,这块比铅球还重的消息砸进他耳中的刹那,他是失聪的。

居哲将另一封信递给了周砚楼:“嘉树给你的。”

周砚楼没说话,接过信,十指不听使唤的拆着扯着,信纸散落一地,信也扯坏了一个角,摇摇欲坠的在空气中摆荡。

这封信好多墨点的凝迹,下笔的抑扬顿挫似乎比居哲那封更为用力:“砚楼,你现在是觉得轻松还是难过?我不知道这些天我们的状态该用什么词语形容,我成了郝媛的间谍,被你发现,你利用我对付郝媛。可你知道吗?在我发现你书房的暗柜前,我一直以为你不知道我的身世,我答应了郝媛,帮她对付你,但我没有。当我知道你早已经知道我身世之后,我也曾以为你是刚刚得知,但转瞬我就明白你是故意让我看到那个档案袋,你一直在暗度陈仓,企图演一出间谍还被蒙在鼓里的反间计。我也知道是你告诉郝媛我背叛了她,背叛了已死的亲人。你抽了郝媛的薪,她就将怨恨发泄到了我的身上,你没有报复我啊,你只是在像她炫耀一个女人能有多死心塌地。在你看到我之前,大概还是以为从头至尾都是你在利用我,其实一个我站在你身前,一个我站在你身后,一个帮着郝媛,一个也接受你的利用。你不用自责,我甘愿的,谁让我选不出该怎么做,所以就自欺欺人的当着糊涂间谍。我一向是这样的,左摇右摆,犹豫不决,因为我都在乎。曾经我给自己出了一个主意,再遇见这样的事,就选择一个遗憾少的,在意多的,可这次我无法选择,我只能放弃选择。对于我的死,你大概很惊愕吧?其实我也没想到我可以这样平淡的面对这件事,人生的失望我攒的够了,我的路已经走到了死胡同,抬头回身都是一堵墙的死路,我们回不到从前,有的亲人我不能相认,有的从未拿我当过家人,朋友也只是朋友。所有值得继续生存的路都没有了,但我还能为自己而活,可我的愿望告诉我,她想解脱了。砚楼,我不知道我走向河中的时候是否还喜欢你,但至少在写这封信的时候,我还是爱着你的,从初遇那一眼对你的猎奇到你带着胁迫的温柔,我爱的莫名其妙,可我这短短的一生,总算是真心爱过一个人,我很开心。还想再说一句,家人,对人生有重大的意义,我了无牵挂,因为我没有家人。”

信纸在周砚楼手中越来越皱,他颓然的转过身,呼吸沉重的扶着墙一点点滑落在冰冷的地上,镜片后的眼中终于还是滑落了泪。

两封信,一封轻松欢快的像是去旅行,一封沉重夹杂着幽怨,哪一封都藏着一个女人未完的人生。

嘉树凌晨起来画好了妆,知道最后也会脱妆,可她想最后看看自己美好的样子,她走在街头,路灯亮着,有醉汉在左摇右晃的走,有流浪猫狗缩在檐下墙角睡觉,有出租车还没收工,有旅人归乡刚下火车,有烧烤摊还在冒着浓烟,有三五成群的年轻人吵闹着说笑。她走着走着天就亮了,她最后看着东方欲晓的深蓝,她看不到霞光万丈而来,但还能看到拂晓的深沉与安静,河中的水真冷,还好只需经历这一次。

她翻过护栏,小心的走到下面去,一点点走到河中,看着河水渐渐没过自己的身体,耳边的小人在打架:

李嘉树,可惜吗?

可惜。

为什么?

居哲这样的弟弟...我想他成为我的家人...

他有家人有朋友有平坦的人生,你别打扰他。

我知道,你闭嘴吧。

我是荒野,他是春风。

周砚楼呢?

我不知道,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喜欢上他。其实我们是命中注定的缘分,相遇不过是故人重逢,我来报仇的,但我下不去手,他说过如果对不起我就不得善终,我相信他,我看不到他的恶果了,我也不想看到。

你后悔吗?

后悔什么?

如果一开始没有选择这条路,现在的人生会是截然相反的。

后悔两个字在我这里已经是比麻木还要没有意义的词语

你不恨沈石舒吗?

人之将死...你以为我会说不吗?我当然恨他,还有我的亲生母亲。

他们毕竟生下了你

如果不能确定自己可以承担一个人的人生,就不要轻易赐予他生命,造就他又放弃,那是变相的谋杀。

你这偏颇的思想。

我生来就带着原生的不堪,当然,也怪我自己的选择,多希望还活着人们在每件事情选择前都认真思考,至少不要明知是错的,还要去做。父母做错了,作为子女的我在本就错误的路上又走了无数的错路。

都说人死之前,眼前会有走马灯,看完一辈子的过往,你有吗?

嗯,正在走呢。

走到哪了?玫姐呢?还有那么多人你要不要回忆一下?

算了,一想到她们哭哭啼啼天塌了的样子,我就心烦,我又不是多痛苦的离开。

你真是没心肝。

我就是没心肝。

你要一个将死之人有什么心肝,我也该想想如果有来世自己该怎么活了。

......

我会做个普通人,安于平淡也好,拼搏上进也好,我想吃吃正常人的苦头。

下一次,我会在道德底线之内,做个肆意妄为的好人;而不是在底线之下,遮着眼睛做自我救赎的虚伪的悔恨者。

我只来这世界一次,我不该轻易丢掉尊严,我该骄傲的站在土地上,为这只活一次的荣耀。

可惜这一生我没有机会了,下一世吧,下辈子我会好好珍惜的。

她知道自己将永久离开这个污潭,也知道即将死去的自己所处的只是这泥潭表面最浮浅的一层。轻浅处已叫人如此无望而窒息,遑论深处淤淖,究竟埋了多少不甘而被迫继续活着的通透的白骨。

毕竟能支撑走过这一生的,是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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