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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都市中的作家

那么,就不要去管这座城,我们去更远的地方。

——马可·波罗

编者的话:2011年8月17—18日,勒克莱齐奥应邀参加上海书展暨书香中国上海周系列活动。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来华,但对于勒克莱齐奥在中国的广大读者而言,能够如此近距离与自己喜爱的作家交流,却是前所未有的经历。17日上午,上海展览中心外暴雨如注,可忘不了勒老在开幕式上一句幽默而不乏诗意的发言:“我喜欢今天早上的雨,大雨让路边的树显得很幸福。”这份幽默与诗意让与会者耳目一新,也成为许多人对这位年逾古稀的诺奖得主的第一印象。

书展的魅力,大概就在于它为读者与作者提供了书里书外的交流平台。两天的日程虽不算长,却十分充实。开幕式后,勒克莱齐奥出席了作品签售会。蜂拥而至的读者不仅怀揣满腔热情,更别出心裁准备了亲笔信、英译书作礼物。或许有感于此,面对热情的读者,一小时内,勒克莱齐奥签下了1200多本书。就我所知,在法国,勒克莱齐奥从来不出席作品签售活动。下午3点,勒克莱齐奥又与我、作家毕飞宇、翻译家袁筱一等一同参加了作品朗诵暨文学交流会,就作家为何写作、文学的使命与价值展开讨论,并亲自朗读了《奥尼恰》的选段。

18日的公开演讲则是这一系列活动的最后一环。上海展览中心可容纳千人的友谊会堂座无虚席,甚至连走道上也有听众席地而坐。演讲的主题虽是“都市中的作家”,但正如勒克莱齐奥的一贯风格,发言的内容之丰富、眼界之开阔,远不止于此。勒克莱齐奥破题的独特之处,在于重将都市与作家的关系放归人与自然的大背景中。他首先将文学放在“人与非人之间”,把文学视为人类试图理解社会组织与自然世界之间联系的方式,理解“动物的”与“社会的”人之间矛盾的方式。正因如此,作家才会为了摆脱现实社会赋予人性的枷锁,用文字创造出一个个完美的“乌托邦”;正因如此,都市才会成为作家反观人类与自我之镜,为其提供不竭的灵感;也正因如此,当现代都市与广阔世界的矛盾加剧,勒克莱齐奥才会将文学视为描摹另一种未来、书写另一个预言的途径。作家笔下的都市属于过去与当下,更暗含未来的无数可能。唯有经历这一番思考,我们才会明白勒克莱齐奥最终将都市的“漩涡”——一种不断相遇、永恒变化的跨文化实践,视为文学根基与创作追求的原因。他所谈论的依然是都市中的作家,他所希望的是作家能从都市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的文化碰撞中找到通向美好未来的道路。

本篇演讲中已经包含了几个勒克莱齐奥所关注的关键主题:他对自然,或者说对生态的关注;他对多元文化的聚焦;他对文学与现实的相互作用的反思。而作家也总是乐于从其丰富的阅读中汲取案例,让文章本身亦成为一场不同文化碰撞的盛宴。至少在演讲过程中,他开放的胸襟与开阔的眼界就让到场听众深为折服。这一点,在现场大屏幕上同步直播的微博评论中得到了反映。

望每位读者都能在阅读中打开全新的视野——一如文章题记所写,让我们去往“更远的地方”。

在此我想回答两个问题,这两个问题是当代作家都需要面对的问题。第一,作家在都市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第二,都市在文学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第一个问题属于人的权利问题。须注意,在法国,人们所说的人权,说的总是男性(男性公民)的权利,从来不说女性和女性公民的权利。女革命家奥兰普·德·古热在她著名的宣言中敢于就这一点向宪法提出质疑,因此而遭受厄运,因此她被判作异端分子在公共广场(协和广场)被处决。几乎在同一时候,作家(小说家、诗人、剧作家)的角色开始在法国政治中被定义。众所周知,作家在人权意识的产生中发挥了作用:伏尔泰、卢梭、博马舍,还有卡佐特以及安德烈·舍尼埃留给后人的不朽英姿,使得作家在政治生活中成了行动者——有时甚至以牺牲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一些著名的女作家,例如苏菲·德·孔多赛或者斯塔埃尔夫人,不得不逃亡国外以避免遭遇奥兰普·德·古热那样的厄运。她们为了自由而进行的斗争激发了她们的文学创作,在法国和整个欧洲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这一斗争直到今天还未结束,在法国现代男性作家,例如萨特、加缪或马尔罗的作品中,以及女性主义女作家,例如西蒙娜·德·波伏瓦或玛格丽特·尤瑟纳尔的作品中,这种继承依旧清晰可见。这种继承在时间的流逝中更换了形形色色的名字,现实主义、自然主义,新近又赋予“介入文学”(法国文学的特色)以意义。然后,运动就慢慢消减、松散了。如今,作家在都市中的作用这一问题已发生了变化。他或她,知道文学施展着一种力量,一种魔力,但是文学却阻止不了任何事情,如不公、战争、萧条。正如哲学家葛兰西所说的那样,文学伴随着它们,揭露它们,但也忍受它们,甚至有时成为它们的工具。于是疑问产生,奥斯卡·王尔德在他的《道林·格雷的画像》的前言中以一种尖锐的幽默表达了这样一种疑问:“文学,”他说,“根本就是一无是处。”

文学是消遣,是咒语,还是警示?也许与这些都多少有些关系。

于是提出了第二个问题:写作与自然的关系是怎样的?人,由定义来看,是自然的产物,人的语言是自然的,由人的语言表达的梦想与希冀也是自然的。因此在人与自然世界之间根本不存在任何区别,而文学则是人与非人之间,也就是说在人的合乎逻辑的部落组织与整个世界之间的一种真实的联系。

这种关联是人类基本欲望的一种。文学自存在之日起(即神话、传说),从未停止试图理性地解答人类所感受到的与自然环境的分离:众神、传奇人物、宏大的历史事件,它们的存在只是为了将我们与生命的未来相联系——懂得生命力量的人类要为生命承担责任。

在任何时代,作家总是想象着更美好(更加真实,或者更易理解)的世界,因为作家也是社会人。斯威夫特讽刺、批判他的时代,却虚构了一座完美的都市,那儿马取代了人的位置。托马斯·莫尔创造了“乌托邦”,那儿人文主义文艺复兴时期的教义成为现实——在墨西哥,主教巴斯克·德·基罗珈深为莫尔的小说着迷,以至于他在土著王国的遗址上一砖一瓦建造了一座理想之城,这座城幸存至今,位于帕兹库瓦罗湖沿岸的圣菲德拉古纳村。拉伯雷则创造了德廉美修道院,克里斯汀·德·毕赞创造了妇人城。塞万提斯的笔下呈现了黄金岛的神奇梦幻,在岛上,骑士堂吉诃德将实现他自己理想主义的梦想。文艺复兴时期,诗人们向往的理想世界要么位于美洲,要么位于东方——但是极少在非洲。之后,他们又在大洋洲虚构了这个世界,将这些不真实的岛屿称作新基西拉岛(永恒爱国的名字)。人类学家马利诺夫斯基丝毫不曾犹豫在此创造了一个地方,那儿女人美丽永远,做爱不息,他把这个地方称作凯塔鲁加。从某个方面来说,文学首先就是一个矛盾之地,个体与其绝对自由或者色情的欲望之间,以及个体与法律社会之间的矛盾。梦想,但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作乐,但不违背生活的准则:中国文学名著《红楼梦》(曹雪芹)就是一种典型,其中描绘的场景并不是照搬现实,而是突显了某个小小的文人社会,对于这个社会来说文化是权力的一种变体。相反,韩国,古时,艳情诗歌是由女性创作的,她们借由这一方式来确定自己的影响,同时也沦为男性社会欲望与娱乐的对象。如大家所见,文学很少走在其时代的前面,作家,因为自己的时代,只能做一个完美的男性公民或女性公民。

文学的巨大矛盾来自广阔的现实世界(动物的、植物的、自然的)同城市中所见到的人类社会之间难以协调。除开几个极少数特例(托尔斯泰、肖洛霍夫、福克纳、弗兰纳里·奥康纳),大部分作家都是城市居民,甚至是资产者。约瑟夫·康拉德创作了“镜子般的大海”(波德莱尔语)上的历险,但接着他就停止了航行,生命的大半辈子都安落在伦敦某个小小的公寓里。维克多·雨果从巴黎沃日广场极具布尔乔亚风情的街区来拥抱全世界,柯莱特在王宫区的单间公寓创作,在任何地方都没有像在那里一样更好地谈论动物与植物的世界。斯特林堡在斯德哥尔摩一条热闹大街上的九楼创作自己的剧作,他通向外部世界的唯一通道,就是通过精准的天文望远镜来遥望天空——还是在没有云彩的时候。甚至连马尔科姆·德·夏扎尔,这位毛里求斯天才,虽痴迷于绝对世界,向往传说中的雷穆里之岛,也需要喧闹声才能创作。他在东方最喧嚣的城市之一的市中心租了一间房子,那座城市是毛里求斯岛的路易港(国家酒店)。

作家在都市中寻找什么呢?可能人类的城市仿佛是打开的书本。街道与马路的结构、广场的公共地带、人群的移动、思想的流动与身体的混杂、建筑的节奏,它们与文学创作相应,既是灵感,又是批判,而且还是一种反衬。现代都市,在其所有的暴力与复杂中,从某种程度上成为作家的镜子,一面巨大的放大镜,透过它,作家可以发现人类关系的错综复杂,同时还有他自身的投影。也许这就是为什么大部分当代文学作品似乎都同城市生活相联系,尤其是小说。纽约,移民城市与混居城市,是20世纪小说聚焦的一个中心(很可能现在这个世纪它将依旧是),例如,在纽约犹太小说家亨利·罗斯的作品中。在他的伟大作品《就叫它睡觉吧》中,小说聚焦于布朗克斯区,不同社群的孩子在那儿相遇,一种俚语也在此形成,成为他们的语言,有轨电车路线将其分开,电车从北到南将街区连接起来,那里是艳遇和报仇的好地方,可以惩罚坏人,将他们电死。亨利·罗斯的情况很是触动人,因为他这部小说出版后立即获得了广泛好评(卖出了几百万册)。罗斯先生,这位数学家、工程师以及共产主义者,却遭受议员麦卡锡的政治迫害,不得不逃离纽约,终止写作,以养鸭度日,最终在新墨西哥的阿尔布开克(我在那儿有幸认识了他)的一所破旧的活动房里离开了人世。

将作家与一座城市等同起来的例子数不胜数,从现实主义作家,如巴尔扎克、阿纳托·法朗士,到狄更斯、多斯·帕索斯或者博尔赫斯(在他笔下,布宜诺斯艾利斯仿若梦幻的图景),或者埃及作家马哈福兹。然而,我们一旦想到某个人与某座城市的联系时,脑海中首先冒出来的作家可能就是中国小说家老舍。在他的短篇小说与长篇小说中,尤其是在《正红旗下》以及《四世同堂》中,他描绘了老北京百姓的生活场景,并最终让新的读者感受到这座古老而现代的城市别样的美丽,感受到它的民众面对战争时的英雄主义,感受到对于一个正在逝去的世界的深切怀念。也许这座城市如今再也不存在了,或者也许它以另一种方式存在着,这都不会令它失去真实。一代代人经历的困苦,一些人伪善,另一些人妥协,这些纯朴民众的心灵品质,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斗争,这些是我们体验的真实情感,哪怕满族人时代过去了,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也许这就是文学的优势所在,它能够创造一个永恒的城市,与真实的城市交错重叠,能比纪念碑或者史书更好地重现城市的往昔。

在前面我讲到过人,动物的与社会的人,与广阔世界之间的矛盾。如今,这一矛盾比任何时候都期待解决:的确,现代都市在持续扩大。目前,人口超过千万的超大城市遍布各大洲。墨西哥城,就其面积而言,正在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其人口不久将超越一个国家的人口,如法国或者英国。北京、东京、首尔以及我们现在所在的上海,都是超大型城市,这些城市每年的扩增速度叫人头晕目眩。那么这些巨兽般的城市与居住在其中的作家的关系又是怎样的呢?很显然,如今,拉斯蒂涅无法再从一座山丘上俯瞰巴黎并且大声呼喊:只属于我们两个人!巴尔扎克或者阿纳托·法朗士无法再通过描绘大型商店或者徜徉于这些大街小巷来揣测如此这般城市中的生活。在那儿必须有另一种维度,某种类似于“地方特色”的东西,这里借用了米歇尔·布托的一部合集的标题,充斥着回声、喧嚣、社会杂闻(很奇怪这种定义实际上只存在于法语中),一座有意识又无意识的、潜意识的、无人造访的建筑,有些类似于乔伊斯在《芬尼根守灵夜》中试图通过都柏林所展现的那种东西。故事叙述似乎近于寓言:从爱尔兰的民间传说中汲取灵感,描述了一个酒鬼疯狂混乱的游荡,他被一滴威士忌酒唤醒,从坟墓里爬了出来,因为他的朋友们在对他的遗体祝酒时不小心把酒洒进棺材。现代城市,我们所生活的这些地方,难道不是一些奇怪的地方吗?我们迈着机械的步伐穿梭于此,就好像我们的一只脚还埋藏在过去的世界,而我们疯狂的脑袋却置于时代的电光热火中,时代正飞速向着一个叫人费解的未来驰去。

可以理解,面对这样的一种错置,一小部分作家,传统的男性,热爱和平的女性,都转身朝向他们所设想的一种更加真实的生活方式,适合人类的生活方式。这种向大地的回归,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些例子,这儿,那儿,在所有的社会中(但在城市化较低的非洲或者南亚等地很少听说)。其中有一个令人震惊的例子是苏·于贝尔女士,她是《乡村一年》的作者,那是一本令人称奇的小书,作者曾是美国哈佛大学的一位图书管理员,某一天她决定与尘世隔绝,全身心地投入养蜂事业中去。这些事例都叫人肃然起敬,并且也为阅读带来了愉悦的时光。然而,它们也表现了某种封闭,某种形式的异化,使得它们很难从道德层面上站得住脚。文学的首要动机难道是获得幸福吗?

如果文学对都市生活方式表现了这样一种痴迷,那是因为在文学身上具有属于未来的酵素。这一点尤其在小说里可以感受出来。也许,未来是这种混合产品中主要的构成成分之一,它包括一部分真实(大概60%到70%),一部分回忆(15%),以及一部分欲望(14%);剩下的部分我们可以大胆地说是预言。在每个部分,都市模式的出现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在现实中(逃到哪里去),还是在回忆中(我们的过去就是思想与劳作的结晶),当然还有欲望,因为现代城市(但它们难道不是曾经现代的吗?)是对空间与时间发出的挑战。预言的部分,则也许类似于苏·于贝尔女士看着自己鲜活的蜂群(它们也是城市居民)时所寻找的东西,或者类似于某些美洲印第安人、大洋洲人部落具有的神奇的韧性,他们挑战工业社会即所谓的现代社会不可反抗的法则,坚持生活在一个想象高于现实的世界里,在那儿神话为人类的焦虑及疑惑带来了答案。

我曾有幸在这样的一个社会中生活了一段时间,就在巴拿马达连的丛林中。我可以说这个社会并不比其他社会更糟糕,也不更和谐,那儿很可能也有一样多的罪犯、小偷、强奸犯——但是因为杜绝了战争行为,所以那儿藏匿的杀人犯显然要少很多。这个社会根本就不需要小说,也不需要戏剧,更加不需要报纸或者电视——更不要说网络了,那时候那儿根本没网络。但是这个社会拥有一种诗意的语言,明显不同于日常语言,它是用来表演神话的,神话以演唱的歌剧、哑剧、舞蹈以及随着手掌拍击胸部有节奏地讲述故事等形式表现。与这些人的共同生活带给我某种确定的形式,就是人类具有伟大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一度将我从狂热的写作欲望中解救出来。我记得我曾从这片偏僻之地写信给一位朋友,一位加拿大作家,并且告诉他,此时此刻,我想写的,就是这些:(一大片的空白)。然而我是为另一种形式的社会而生,于是我又回到我的书籍世界、文本的世界、正在被构思的小说的世界,最终,回到了城市。但这次短暂的经历却让我感觉到我可以用另一种方式生活于都市,我可以,如果真的能实现,将那些人的一点智慧、一点冒险精神带回都市,对于那些人而言,丛林同我们的世界一样有其符号体系,一样复杂。

成就都市体系未来的东西,城市中让我激奋的东西,并不是那些建筑的大胆,不是工程师的壮举,也不是发明家的力量。城市吸引我的东西,是漩涡。城市,尤其是现如今的大城市,是正在形成的星辰,正在运动的大陆。它们每时每刻都在变换面貌、结构,如此迅速以至于只要稍稍离开一下就再也无从辨认了。电影艺术家朴赞郁曾经对我坦言,他不喜欢离开自己的故乡首尔,甚至也不愿离开他的街区江北,因为他担心回来时再也找不到地方了。这一点对于很多作家来说都能感同身受,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从不旅行。个人来说,我并不特别痴恋于某座城市。我在尼斯出生、长大,那是一座沉睡在地中海沿岸的小城,但是我很早就明白,我童年时的风景,堆满软木包裹与阿尔及利亚葡萄酒酒桶的旧港口不会一直存在下去。果然如此,这座外省的普罗旺斯小城如今已经成为法国的退休者之都,那些人在那里尽显一种悠闲自在的自我满足,同时伴随着一种无可辩驳的仇外情绪。这也不是让我不怎么怀恋故城的唯一理由:其实,我是作为一个外国人在那儿出生的,我的祖籍是毛里求斯——但是我也并不很怀恋那座岛屿,因为我并不是在那里长大的。事实上,我不属于任何地方,这就让我自己在任何地方都感觉像是在自己家一样。

我更偏好形式多元的大都市,那儿混杂多样、文化多元的人群每天都行色匆匆。我觉得这才与作家适合。更清楚地说,这些多元化城市散发出某种有利于写作(以及阅读)的思想物质。时代与场所在城市里相互渗透。那儿似乎没有什么是既得的。马哈福兹的开罗、库拉图兰·海德的德里、老舍的北京或者亨利·罗斯的纽约,这些都是我通过书本所认知、了解的城市。往昔紧紧缠绕其中,仿佛墙上残留的招贴画碎片,或者就像小店门前遗留的招牌,我们与其说是读懂,不如说是揣测一个个已经变得荒诞的名字(好地方,竹棚,希望),但是这些往昔就在那里,会让人产生一丝激动,交递一个眼神,或者说引发一种默契。很快它就会被现时、被未来抹去,而现时与未来才是这些城市真正的维度。关于巴黎(一座我不太熟悉的城市)最震撼人心的书,不是《人间喜剧》,不是《巴黎圣母院》,也不是《巴黎的肚子》,而是布勒东的《疯狂的爱》——或者更轻快的形式,就属雷蒙·格诺的《地铁姑娘扎姬》。因为他们捕捉了日常生活中许多难以察觉的时刻,就在涌动的行人中,在行驶在林荫大道上的汽车的轰鸣中,他们让我懂得了这座城市的眩晕,娜迦的疯狂,诗人伊齐多·杜卡斯在蒙马特路一个旅馆房间里创作《马尔多罗之歌》时感受到的无法估量的孤独。

我之前提到漩涡(怪兽的嘴巴)——弗兰克·诺里斯称其为深渊。如果在城市中真有致命的一面,某种永恒的灾难,某种自私的不公,某个利维坦——当然也存在一种和谐的狂喜,一种激昂,一种解放——那儿一切皆有可能,因为在那里相遇只是偶然的结果,因为审慎的思维在那儿可以做出选择,或者因为,很简单,我们可能会在那儿消失。作家渴望着那些相遇、那些流传的话语、那些街头景观,他的想象力在那儿再次迸发。甚至连地铁的走廊都是冒险。小说家娜塔莉·萨洛特或许只能在巴黎而无法在别处创作(她出生于俄罗斯),就在她住处楼下的一个小咖啡馆里,那儿聚集着亚美尼亚赛马的赌博者。当然,这些圣——日耳曼——德——佩雷的咖啡馆激发了无数作家的灵感,而且这座懂得感恩的城市赠予其中两位作家一个空间,就在这些咖啡馆前面,如今这个地方叫萨特——波伏瓦广场。这一切的危险也许只是某种肤浅。过多地流连于这些地方,人们很可能成为柯迈斯咖啡馆的编年史作者了。但是在一座村庄里,危险难道就不存在吗?

这些大都市,它们仍将继续扩大——也许有一天它们会覆盖这个星球上所能居住的大部分地方——它们正通往现代性最惊人的冒险:文化的混合。这种现象相对是近期的事。我还记得那时,在伦敦,居民在脑子里想到的是英联邦所提供的财富,在牛津大街偶遇由锡克族保镖以及披着亮丽纱丽的妻子陪同的印度商人,或穿着长袍、戴着豹皮帽的加纳酋长,他们都不会转身看一眼。巴黎这座城,虽然曾经是某个殖民帝国的首都,却更加难以接受来自异国的色彩。直到今天,法国政府的一些市政官员和某些部长都会严肃地追问在大街上应该允许穿着怎样的世俗服装,一位整个脸都被遮住的女子(或者男子)在香榭丽舍大街转悠是否合适。这种外省主义的偏移有时会是可怕的:沙皇彼得大帝曾强迫俄罗斯男人剃掉胡须(在伊朗,情况却恰恰相反),而在韩国,1950年4月3日血腥的镇压开始时,李承晚的警察几乎见到戴眼镜的男人就抓,理由是他们可能是可怕的知识分子谋反者。

但是除了这些极端事例,只有在当代城市我才能发现跨文化的实践。街道、广场是城市居民学习自我认识、交流自己的语言和风俗习惯,有时甚至是缔结婚姻的地方。为什么这一点对我来说很重要呢,对我这样一个作家——对我这样一个首先是读者的人这样重要呢?因为我真诚地相信,文学若离开跨文化实践是不可能存在的。伟大的文学作品,即使它们曾经是某个民族的体现与象征(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之于西班牙,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或《科里奥兰纳斯》之于盎格鲁——撒克逊民族,萨迪的《玫瑰花园》之于伊朗,抑或鲁米的《玛斯纳维》之于土耳其),也打开了通往其他文化的道路,因为它们不仅是给某个民族读的,而且是给地球上所有民族读的。这不只是所谓的普遍性的问题。这应该是关于世界和平的问题,即文化之间的对话,其中每种声音都有自己的位置,没有任何一种声音是更优越的。如果我能够通过译文来阅读曹雪芹——当然还有巴金、老舍——这是因为我接受了,更胜于此,是因为我想要成为一个中国人,越出我自己的国土,越出我自己的确然,去造访一位邻居,虽然我不讲他的语言,虽然我不知他的历史。诚然,这很大一部分要归因于好奇,但好奇难道不正是人类特有的重要品质吗?战争并不总是文化不和的产物。战争有时就是因为某个国家领导人的狂热、某种经济的不平衡或者某种征服的欲望才产生的。但文学从未成为战争的原因。我并不想以此来说明所有的作家都是和平主义者,远非如此。但是他们所写的却是献给全人类的,因而打开了一扇门。现在的城市不再是民族主义的圣地,就像曾经雅典或罗马时期的那样。而且就是这些古代城市也没有阻止周边影响的流入,波纳尔能够写作一篇富有启示的散文《黑色的雅典》,古希腊的广场汇集了来自非洲、埃及和印度的影响。世界上的大城市是公共的地方,在那儿全世界的理念与理想一起相遇。它们所构成的混杂是不容置疑的。历史中心、禁止入内的宫殿向来自全世界的游客开放,宽阔的大道是市民与移民、富人与穷人交流的场所。建立在巴黎周遭的贫民区从来都不会阻止自己的居民走向市中心,去那里观望或者被观望。我们可以设想一种未来的文学,它将跟随着这样一种相遇的运动,这一运动并不走向全球化的倡导者向我们预言的那种普及化或者愚钝化,而是在全世界都走向文化中。但这得由我们——由我们的领导者——来选择,在跨文化或战争之间做选择。

我在上面提到过文学的预言部分。19世纪中叶,在历史上某个最平庸、最自私的社会里,在一座残酷又冷漠的城市的中心,第二帝国时期的巴黎,出现了一个名为伊齐多·杜卡斯的年轻移民,洛特雷阿蒙伯爵,他来自乌拉圭,构想了这样一个计划:他将自己的《马尔多罗之歌》扔到他的同代人面前,这是法国文学中最离经叛道的著作之一,那是他唯一的著作并且很快就被死亡所打断(24岁时!),他以一种不容置辩的结论方式断言(《诗》):诗应该由所有人来写,而不是一个人。

(樊艳梅 高方 译 高方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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