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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觉得,一个人的生活并不受他的处事哲学支配,他的处事哲学不过表达了他的欲望、本能和弱点。一天晚上,我和B聊天,我让他跟我说说他用以解释自己生活意义的思想体系。

他说,生活的最高目标是活出自己的个性,要达到这个目标,就要服从自己的本能,放手让自己在人情世事中随波逐流,安然接受命运意外送来的福气与歹运。通过这些,他就像经过火的考验一样,最终得到净化,能够适应未来。他能够去爱,这使他相信有上帝,有永生。他相信,不管是感官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爱都可以使人得到净化。世上没有幸福,只有些许一时一刻的满足,而正是因为幸福匮乏,而人们又对它无限渴望,才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精神不灭。他认为自我牺牲无用,宣称所有尝试的开端、过程和结束就是发展自我的过程,不过他也不想否认自我牺牲有时的确也有助于个人成长。

我请他解释一下他乱糟糟的风流韵事。这让他有些恼火,不过他还是回答了,说他的性本能很强烈,他实际上爱恋的仅是完美的理想。他在许多人身上发现惹他爱的各种特征特质,然后将它们融合成他的理想爱人,就像雕刻家选了这个人的红唇,那个人的眉眼,取了这副姣好的身材,那段漂亮的线条,最终也许可以创造出一个最完美的形象。

但显然,在个人成长和顺应本能的过程中,一个人肯定不可避免地要和其他人打交道。所以我问B,如果某人的本能是抢劫或谋杀,他怎么看。他说社会认为这种本能是有害的,因此会对此人加以惩罚。

“但是,”我说,“若是某人顺应自己的本能,虽没违反社会法律,却的确有损他人利益呢?那么他可能爱上一个有夫之妇,引诱她抛夫弃子,离家出走,与他同居,结果到后来又厌倦了她,爱上另外一个人,弃她而去。”

对此,他是这样回答的:“唔,那我说他可以顺应自己的本能,但要有数,不能伤害了别人。”

显而易见,至此他的理论彻底解体。这些明摆着是一个懦弱者的思想,他没有能力抑制自己的欲望,像片羽毛似的,被八方来风吹得团团转。而B的确意志不坚定,自我放纵,根本没有勇气面对命运带来的意外。若是没有烟抽,他便无比难受;若是酒菜不好,他便心烦意乱;雨天可以将他彻底打垮。如果他略感不适,他就沉默寡言,意志消沉,自怨自艾。别人与他意见稍左,哪怕只是略不一致,他也会生气、闷闷不乐。他是个自私的家伙,毫不在意别人的感受。不过对英国绅士应该有什么风度,他倒还持着传统看法,也只有这才能让他的举止看上去还算得体。他懒得穿过马路去帮助哪个朋友,但当哪位女士走进他的房间时,他一定会立马起身致意。

当你说贬低自己的话时,人们是最乐意相信你的;而当他们把你的话当真时,你是最火冒三丈的。

你老来烦我,好像我是一句格言,而你却试图把我变成警句。

每一个人都能说出真理,但只有极少数人能写出警句。

然而,九十年代的时候,我们都试图那么做。

“你懂法语么?”

“噢,嗯,那个,要是哪本法语小说粗话连篇,有伤风化,我倒也是能读懂的。”

伦敦方言[1]

“你真是个漂亮女人。”“嗯,就那双脚吧。”

“那话你前面说过了啊。”“那我现在后面说呗。”

“一个帅小伙儿,罗马式眼睛,忒有神的鼻子。”

“咱星期天穿的靴子呢?”

“你真聪明!你娘养了几个你这么聪明的?”

“是的,我有十五个孩子,而且只用了两个老公。”

“唉,要是上帝他老人家把你收了,那对你家是多大的运气呐。”

“我年轻的时候有过两个丈夫,我希望赶在死前还能再有一个。”

“弗洛莉,我真的爱你。”“可怜的家伙,那你多受累啊。”

一个女人大可以想多坏就多坏,但要是她长得不漂亮的话,那么做可就没啥好处了。

“噢,我可不想变老。人生的乐趣都没有了。”

“但是,会有别的收获。”

“什么?”

“喏,比方说对青春的思考。如果我现在是你这个年纪,我想我很可能会觉得你是个狂妄自大的家伙:但其实我觉得你是个可爱有趣的男孩。”

这话是谁说的,我实在是一点都想不起来。大概是我朱莉娅姑母。不管怎样,我很高兴我当时认为这值得一记。

关于阔绰的年轻人,有一件事儿挺好玩挺讽刺:他们整晚都在鬼混,第二天一早又去做八点的弥撒。

宴会上,应该挑着吃可劲儿说,而不是挑着说可劲儿吃。

智慧是一件灵活多样的武器,人除了这件武器之外,便不再有其他武装,而智慧对付本能并没什么功效。

文学发展很好地展现了人类道德史:不管作家写什么样的题材,作品都遵循这个作家本人所处时代的道德准则。历史小说的最大弊病就在于此,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做着古代的事儿,却奉行作家所处时代的道德标准。这有多矛盾实在是显而易见。

人们常施舍点食物给饥民,这样自己享用美餐时就不会内疚。

在极度亢奋的情况下,人不受文明的一般约束,而是重拾以牙还牙的老规矩。

若是认为美德就是放弃个人意愿,并且美德只存在于这类自我牺牲之中,那就大错特错了。并不是谁说做了自己不乐意的事儿,就是高尚善良的。

大多数人一生操劳只是为了让儿孙能有吃有住,而这些儿孙长大进入社会后,也都一个个“子承父业”,重演历史。

一个人越聪慧,就越能承受磨难。

如果说相比之下,女人在经历痛苦时流露出的感情并不强烈,这并不意味着她们更善于忍受,只能说明她们较为麻木。

爱情主要是种族繁衍的本能,这具体体现在绝大多数男人对于女人都是见谁爱谁,如果没法赢得所倾慕的第一个女人,他很快就会把心思转向下一个。

鲜有男人一辈子只恋爱一次;若是那样,只能说明他的性本能不太强烈。

当繁衍的本能得到满足后,让求爱者迷失心窍的痴狂就消失了,留给他一个老婆,受他冷落。

我不知道抽象美是什么意思。美是激起艺术家审美兴奋的东西。今天艺术家觉得美的东西,十年之后所有的人都会觉得美。就前些年,人们还认为吐出股股黑烟的工厂烟囱实在是奇丑无比,但某些艺术家发现它们具有装饰性,把它们描绘入画。最初人们纷纷嘲笑他们,但慢慢人们发现了他们画作的美,从他们描绘的对象身上也找到了美感。现在,人们无需一双慧眼就能从工厂和它的烟囱中获得美感,就像看到开满鲜花的原野一样,心旷神怡,兴奋不已。

人们总是对诗人和艺术家的风流韵事啧啧称奇,而他们其实更应该对这些人语言表达上的天赋称奇。有些事儿发生在普通人身上并不为人注意,发生在才华横溢的作家身上,就会变得极其有趣。事情有无意义,看发生在谁身上。

人类完全弄错了自己在自然界中的位置,而且这个错误观点已根深蒂固,无法消除。

要是好人不这么笨手笨脚,该多好!

哲学家好比登山者,克服重重困难爬上高山,只为的是看日出;可到了山顶,只见浓雾,他只好又晃晃悠悠地下了山。如果他没对你说那上面景色壮观极了,他就是个老实人。

现在,驳斥基督教已不再需要理智,到处都弥漫着一种反对它的情绪,而既然宗教本身也是一种情感,就应该以情感制情感。一个人有信仰而另一个人没有,那也许就只能这样了:双方的论证都不过是给情感一个合理解释罢了。

那些为了社会而活、为社会工作的人自然要求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一个为自己而活的人就不指望社会认可,也不受其影响。一个人如果对张三李四根本就不在乎,他凭啥要在乎这些人对他怎么看?

大喜总有同样强烈的大悲来平衡。那些感情麻木的人着实叫人羡慕,狂喜和哀恸都与他无关。无上幸福中总免不了掺有些许苦涩,但苦难却不会含有丝毫杂质。

没有哪个男人内心深处会像受过良好教育的女人那样愤世嫉俗。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同居,就算是社会认可的那种,一般也只有一个结果:他变得稍微狭隘了些,稍微低劣了些。若没与人同居,他本不至如此。

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女人还是童话故事中的公主,只要在七层被褥下有一粒干豌豆,她就睡不着。男人总是害怕神经坚强、遇事不慌的女人。

认识一个掌握生理学基本原理的人,你就能了解更多关于女性特质的知识,胜过读遍世间哲理与箴言。

一个女人如果不能顺应一般男性对她的看法,那她的日子就不会好过。

没有什么能像爱情一样改变一个男人的观点。因为新观点多半是新感情,源于激情,而非理智。

人类的困难和疑惑一半源于他们企图以“是”或“否”回答每一个问题。“是”或“否”可能都不是答案,两边或许都“是”“否”兼有。

冒出一个新想法,看着它有如一道新的地平线渐渐形成、展现在眼前,这是最叫我兴奋不已的。心生一个崭新的想法时,我觉得自己被带离了那个平凡乏味的世间,飞到了九天之上,来到了灵魂栖居的地方。一时间我远离尘世喧嚣,无忧无虑,飘飘欲仙。

有时我审视自己性格的方方面面,感到大惑不解。我知道自己是由许多个个体组成的,此刻占上风的那个必然最终要让位于另一个。但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都是,还是谁也不是?

生活中充斥着错误、谬解,我陷于其间,终能挣脱其缚,这让我觉得无比有趣。消除自年轻时便扎根心底的偏见,这本身就是一项事业、一种娱乐。

我不知道何时人们才能不再相信喜乐无碍,艰苦无益,那时基督教便将彻底衰朽。

人们坚持要做些违心的事儿,于是一次又一次地毁掉自己的生活。

很少有人意识到,一个抱着崇高的目标坐在外面淋雨的人,和一个喝醉了酒、回不了家、只得躺在大街上的醉鬼同样可能害上风湿,搞不好还更容易些。

如果你不为他人而克己,他们会认为你自私可憎;但若是你为他人作出牺牲,因而造成许多麻烦,他们会坚忍顽强地忍受一切,叫人惊讶。

热爱细节、记忆精准是女性最为鲜明的特征。女人有本事详细准确地向你复述若干年前同哪个朋友无关紧要的一番谈话,而且更叫人郁闷的是,她们总是这么做。

痛苦是有害的,认为痛苦使人变得高尚是荒唐的。尼采对艰难困苦大加美化、颂扬,他就像寓言里那只断了尾巴的狐狸[2]。他认为痛苦可给人以力量,让他们性格更坚强,其实分析起来,他这样的论断只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受过折磨的人会想要报复。他将自己受过的痛苦再加于别人身上,从中获得乐趣,这就是他所谓的力量。

我们如何对待他人取决于自我保护原则。一个人如此这般地对待他人,要么是为获得某种好处,若他不这样做就得不到;要么就是为了避免他们给自己带来不利。人并不欠社会什么,他以某种方式从社会获益,社会接受他有益的行为,并给他报酬。他对社会做了好事,社会便奖励他;做了坏事,社会就惩罚他。

在教堂里,或者是面对伟大的人类巨作时,我不会想到人类的渺小;相反,在这个时候我惊叹于人类的力量;人的头脑似乎无所不能,让我忘了人只不过是一种微不足道的生物,爬行在一颗二流恒星的行星、也即一团泥巴上面。自然和艺术甚至能违背人的本意,让他承认人类的伟大。只有科学才能真正揭示出人类的渺小。

人有了麻烦,科学能予以安慰、抚平创伤,因为它告诉人世事是多么微不足道,人生及其种种失败,又是何其无足轻重。

因为欢乐苦短,或者害怕快乐过后就是腻烦,于是便躲避欢乐,这真是蠢透了,好比因为食欲很快就能得到满足、满足之后就不饿了,于是便拒绝吃饭一样。

要想使道迁就行很困难,想让行合乎道一样不易。大多数人都是说一套做一套。向他们指出这一点,他们就会声称那只不过是自己一时的软弱,他们依然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合乎自己的原则。这是借口。人们都是先按自己的喜好行事,然后采纳原则。由于原则常常与喜好冲突,所以他们坐立不安,心神不宁。但他们若强迫自己按原则办事,压制自己的喜好,那他们就没有了希望,除非上天堂。

比起公正无私来,人们更爱赞扬慷慨大方,这说明人们评价事物孰优孰劣的标准完全在于它于己是否有利。公正的人实事求是,不予人以非分之遇。这种人不受欢迎,没谁欣赏。

最荒唐的说法之一就是既然快乐不能用数学符号表达,它一定没什么价值。

个体之于社会等同于个体之于个体。当A帮助B建造房子时,达成的契约是将来若是需要,B也会帮助A,B按契约行事,之后就可以获得他所要求的好处。

一个人没法明确说出他做某件事的理由,并不意味着他没有理由。就算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理由,还是不能说就没有理由。如果叫他给出一个理由,他还可能又搞错了,给出的理由不是原来的理由。

野蛮人因怕遭到报复而控制自己不做有损同伴的事,人与社会的关系也如是。

若说道德作为社会自我保护手段,的确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了,这也不见得与个体有什么关系。

真奇怪,在那么多情况下,个人良心都会拿社会规则作秤杆。

人有义务让自身所有官能得到充分运用,而不是独尊其一。人与人之间既然千差万别,怎么可能有一个共同的道德体系?

找到一个支配人类行为的共同特性,这是个难题。

多数人会花十八便士挣一先令[3]。一个人若为了长远放弃眼前利益,务必要确定长远的确更有利可图。长远本身没什么利益可言。

若无私、利他,眼下或将来却都不能从中获得快乐,那这样的利他主义就是荒唐的。当一个人指望他人无私,却事与愿违时,他只能耸耸肩,就此丢开。他绝对无权为此生气。

要是一个个体不在乎自己的种族是存是亡呢?要是他不愿为了种族繁衍作出牺牲呢?

无私的父母有自私的孩子。这不是孩子的错。他们接受父母为自己作出牺牲,当那是自己的权利,这是自然而然的事儿。他们怎么会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呢?

从纯粹理性的角度来看,说一个人应为他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的幸福无理可依。

就算人们相信无怨无悔的无私精神能带来最大的快乐和奖励,那快乐和奖励仍然是它存在的理由。

如果利他主义不是快乐的源泉的话,就不会存在于世上。每一个人都指望能从自己的无私之举中获得某种回报。世上没有绝对利他主义。社会利他主义只意味着,一个人为他人牺牲自己,常常是有好处的。只有一种自我牺牲是原初的,与繁育后代有关。但是这里涉及到强大的动物本能,这种本能如果受到阻碍,便会出现极度的不适,甚至真正的痛苦。父母若指责孩子忘恩负义,那真是可笑,父母应该记住不管他们为孩子做了什么,都是为了自己的快乐。

牺牲本身不值得赞扬,一个人在作出自我牺牲之前,完全可能会问自己这样做值不值得。但自我牺牲会带来极其强烈的愉悦,人们乐意为一些最卑劣的事物牺牲自己,这便是证明。

施恩于人是一种巨大的快乐,而外界的赞扬则让这快乐升级。但施恩者很少考虑别人是不是欢迎他的恩惠。而且,他并不满足于仅仅从中获得快乐,他还要人家对他感恩戴德。

什么事儿算是乐事,这主要是个观点问题。它们像女性时装一样变幻无常,一项乐事若是流行起来,就会引得人们对它格外渴望。本身并不叫人欢愉的事儿,若是被流行时尚相中了,也能变成给人带来极度喜悦的源泉。

如今,人们贪婪地追求怜悯和善待他人带来的快意。大家都谴责说,布尔战争中女人们去开普敦只是为了换个地方玩儿,为了和士兵们调情。我认为这个指责极其不公:吸引她们的乐趣比这更明确,也不那么老套。

对男孩子来说,有一个真正疼爱他的母亲是最大的不幸,后果相当严重。

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就像轮盘赌。社会坐庄。个人时赢时输,但庄家总是赢。

他们说时间久了,感情就麻木了,对别人的伤痛也就不会有多少同情。对于别人的快乐不也是同样的吗?

理想的欢乐,也就是说想象中的欢乐,绝不如经历过的欢乐来得强烈。

不管一件事多么无害,只要法律明令禁止,大多数人便会认为它不正当。

我们常听说劳动高尚,其实劳作本身一点都不高尚。看古代社会,一旦战事频繁,人们便鄙视劳动者,歌颂军人。如今工人成了社会主流,人们自然就推崇起劳动来。很简单,事实就是人们个个自高自大,认为自己所从事的就是人类最崇高的事业。

人们之所以对劳动大肆赞扬,是因为它让人“有聊”。愚蠢的人一旦无事可做,就百般无聊。和大家一起劳作中是唯一能拯救他们脱离无聊的途径,但因此管劳动叫高尚真是可笑。做一个闲人需要多才多艺而且修养极高,或者要有一个与众不同的头脑。

众所周知,任何事情,不管在常人看来多么不道德,只要坚持下去,百折不挠,它也就一点都不显得不道德了。

如果你叫别人一定要做如此这般一件事,只要说得够多,最终他们就会去做它,还不问你为什么。如果你告诉别人如此这般才对,说得多了,最终他们也就会相信你,而且如果你不给他们个理由的话,他们对你的观点可能会更加欣然接受。

我不会反对文明民族对野蛮民族的血腥战争,但值得注意的是:若说战争是正当的,那只是因为强权就是真理。这是一场不公平的较量,只是好武器与差武器之间的比试,根本没有什么崇高目标,不是什么侠义作为。把征服者的文明强加在战败的蛮族头上,说他们因此获得幸福,这是伪善。他们现在被异族的法律统治着,被迫接受他们不想接受的文化,进行他们不愿进行的改革,凭什么说比起当初原始、简单的生活,他们现在这样更幸福?

人们想到有些事正确而且是法律,由此认为另一些事因为是法律,所以是正确的。

布尔战争中,英军初期连连失利,扭转局势后,他们便不停地为自己人多势众[4]喝彩。既然战争的目标就是要胜利,明显需要在人数上占优势,这是个关键。但靠人多打赢战争,既不契合人们对侠义精神、英雄主义的幻想,也没法抚慰他们多愁善感的心。很奇怪,当前景不妙时,人们会很快把他们重视的美德扔到脑后。由此得出的规律是:占上风的时候,你就尽情展示侠义风度吧,可一旦处于不利,那就甭管什么侠义不侠义的,重占上风为要。

我的目标是找到一条行为准则,约束如今一般状态下的普通人。

人能够完全适应社会吗?也许有一天,人不必再纯粹为了生存而奋斗,但这能带来我们渴望的结果么?有的人虚弱,有的人强壮,这一事实永远存在。每个人的生理要求也不尽相同。总是会有一些人比其他人更漂亮。有些人更有才华,便会有更高的收益。失败者仍会嫉妒成功者。人依然会变老,但却对自己的年纪变化毫无自觉,仍然要求享有年轻人的特权,直到这些特权被强行剥夺。尽管所有其他不和谐因素都可以消除,在两性问题上仍会产生矛盾。没有哪个男人会因为有另一个男人喜欢自己心仪的女人,就主动放弃她。哪里有爱情,哪里就必然有恨意、歹意、妒意和怒意。就算人们愿意为了公共利益而放弃自己的需求,也实在没法认为他们也会牺牲自己孩子的需求。人不会改变:激情总有可能被唤醒,蛮人粗野的本性总可能重新占据支配地位。

人们很少意识到年轻人与老年人有着不同的行为准则。制定法律法规的是古板的人或者是老人,这些老家伙不讲道理,想要压制年轻人的青春活力。但年轻人有权尽情欢乐。老年人尽可以大谈从艺术和文学中得到的精神满足,一直讲到脸红脖子粗;但若你是个年轻人,一个女朋友带来的愉悦,可比一首奏鸣曲多得多。

和平也有其弊端,若研究那些由于生活环境的原因而免于战祸的民族,就能看到这一点。住在丛林里的维达人[5]、居于冰原上的爱斯基摩人就是从未接触过战争的民族,但这似乎并没有让他们发展出高度文明。

个人的利他行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一个人不会鼓动大家消除哪种陋习,除非他自己也深受其害,但是他一定得有能力让别人听取自己的意见:穷人只能默默忍受。

当下的道德观念是如此之根深蒂固,于是哲学家只有在自己的结论与流行的观点相一致时,才感到完全自信。而当两者意见不一时,面对激烈尖锐的论证、无可辩驳的理由,他最后也只能被牵着鼻子走。

每个世纪里,鲜有人不被新思想吓得惊恐万状。不过算我们运气,这世上也没多少新思想。

如果人们认为一种追求比另一种更崇高的话,要么是因为它一度必不可少,比如说追求武器军备;要么是因为从事它的人自视过高,没完没了地颂扬美化它,艺术行业便是这样。人容易上当受骗,最好的例子就是他们认可艺术家的自我评价。那些在自己的领域能独当一面的人,却会毕恭毕敬地接受一个作家的观点,作家们对此一定常常惊讶不已。

就算人类的行为和思想有一丝一毫的重要性,人类也依旧是不可饶恕。从尚在襁褓中一直到临终,人都吝啬、狭隘、昏庸、卑鄙、野蛮;而且他们还愚昧无知,一会儿被这种迷信所奴役,一会儿又投到另一种迷信麾下;除此之外,他们还自私、残忍。

宽容是冷漠的别称。

两年来,我一直致力于找到某种规律,我问自己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如今,我才开始对我认作真理的某些东西有了一些懵懂的认识。问题的答案渐渐在我的头脑中成形,但现在一切还都杂乱无章。我虽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事实、观念、经验,却还没法整理出什么体系,也没法让它们有个明确模式。

决定是非判断规则的是生活需求。

年轻人在成长中被寄予厚望,童话和幻想是他们的精神食粮,而这些都让他无法适应现实生活。不彻底打碎他的幻想,他将会痛苦颓唐。而他之所以会落到这步田地,都要怪他身边的那些个半瓶子醋:母亲、保姆、教师,他们全都对他呵护溺爱,无微不至。

两性关系依赖于外部条件。打起仗来,男人被大量屠杀,便会产生一夫多妻;出生率极低的国家中则会出现一妻多夫。现在,人口大增,维持生计、抚养孩子困难重重,卖淫嫖娼自然就会猖獗起来。年轻的男人结不起婚,又必须得到性满足。那女人们又怎么办呢?

将来,卖淫嫖娼不仅会被默许,还必定会被法律承认。妇女婚前是不是守身如玉也会变得无关紧要。

关于皮肉生意我判断错了,但是贞洁问题我说对了。

为什么我们不能“陶冶感官”?感官获得了满足,便会有快感,不论我们有没有主动追求它。只有其后果是我们一定要考虑的。斯宾塞[6]说不应追求快感,是因为他从小就受了卫斯理宗[7]的影响,一直没能摆脱它。他特别提倡追求美学情趣,这在旅行中常有。

一个人只有主观武断才能统治别人。这就是为什么领导人民的是那些有着鲜明观点、偏见和激情的人,而不是哲学家们。但是哲学家通过这样的想法聊以自慰:他们不屑于领导一帮卑鄙的乌合之众。

只有没主见的人才接受道德规范,有主见的人有自己的准则。

卡普里岛[8]。我独自徘徊,一直思考着同样的问题:生活的意义是什么?生活有目的结果吗?有道德这种东西吗?一个人在生活中应该如何立身?有什么样的领路人?有没有一条道路比另一条更好?诸如此类的问题,不计其数。一天下午,我在度假别墅后面小山上的岩石间攀爬,头顶是蓝色的天空,四周大海,远处隐约可见维苏威火山。我记得棕色的大地,参差不齐的橄榄树,这里那里有一两棵松树。我突然停住了,头脑一片混乱,各种念头在我的脑子里翻滚涌动,搅得我头昏脑涨。我什么都弄不清,只觉那是一团乱麻。绝望中,我喊出声来:我不明白。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那不勒斯湾,糟糕的一天。那不勒斯人呕吐出大盘未消化的通心粉。他们猛地一阵狂吐,像水从爆裂的总水管中喷涌而出。他们大张着嘴,看起来又蠢又痛苦,像是离了水的鱼。但你不能像对待鱼那样,给他们脑袋上来一棒子,送他们上路,脱离苦海。再说,手边也没有工具好砸他们。

我觉得,家庭生活无比神圣这个观念,是从犹太人那里来的。他们只有躲在家里,才能避开外面世界的动乱与迫害,获得安全与宁静。家是他们唯一的避难所,所以他们爱它,但这样的爱源于他们的羸弱。希腊人似乎从没有过家庭生活。没有人以恋家来指责过他们。他们精力充沛、热情似火,生活中充满了其他民族所难以比拟的乐趣,世界在他们眼里是一个战场,战争的喧嚣、胜利的欢呼,甚至战败者的呻吟,在他们耳里都是美妙的音乐。他们投身生活,就如同无所畏惧的泳者破浪前行。

人类智慧最常见的一个错误就是坚信规律就该普遍适用。就拿解剖学来说吧。动脉到底从哪里分枝,二十宗个案中,八个从主动脉的第二节分枝,六个从第一节,还有六个从第三节。因此规律就是动脉从主动脉的第二节开始分枝,尽管例外的总数超过正常数。

人的智力在用于求生自保和种族延续之后,剩下的部分大多数人都用到卑鄙的地方去了。

我觉得,若是人类文明达到一定高度后,人类很可能会故意回归野蛮状态,或是因为无法保持所达到的高度文明而倒退。

生命中一切都毫无意义,痛苦和磨难都徒劳白费。生命没有目标。对于大自然而言,除了种族延续外,没什么真正要紧。而这最后一点是一双视野狭隘的眼睛在过短的时间里观察得出的,它难道不是一个草率的命题么?

愿死亡用黑夜遮掩我的年华。

注释:

[1]原文为伦敦方言,主要是发音与标准英语有较大差别,在译文中很难体现。

[2]指《伊索寓言》中的一则,说的是一只狐狸被捕兽器夹断了尾巴,觉得面上无光,就召集群狐,对它们信口开河,编造了许多尾巴的弊端,极力劝说大家也把尾巴割了。最后,另一只狐狸戳穿了它卑鄙的用意。

[3]在毛姆时代的英国,一先令等于十二便士。

[4]布尔战争(the Boer War)是英国人与布尔人为争夺南非殖民地而进行的战争,一共有两次,分别发生于1880-1881和1899-1902。第二次布尔战争中,英军在战争初期人数上处于劣势,连连失利,随着援军的到达,才开始掌握主动权。

[5]维达人(the Veddahs)是斯里兰卡最古老的土著居民。

[6]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1820-1903),英国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社会达尔文主义理论的倡导者,著有《综合哲学体系》(System of Synthetic Philosophy)。

[7]卫斯理宗(Methodism)是新教宗派之一,要求信徒在生活上艰苦朴素,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举办慈善事业、提倡节欲禁酒,反对战争。亦可称卫理宗或遁道宗,创始人是英国神学家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1703-1791)。

[8]卡普里岛(Capri),意大利南部一岛屿,位于那不勒斯湾南端,自古罗马时代起就是度假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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