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大概是我上大学以来做过的最有意义的事了。
在此我其实并不是很想再哭诉自己的高考失利,学校垃圾,专业讨厌。因为自从踏入学校以来,我在不同的人和事面前说过无数次,抱怨过,哭过,闹过。可是到头来换的是父母的担忧,自己的绝望。
读书,读各种书。
记得在小时候,我读的是格林童话之类小孩子的书,还有一些我哥哥给我买的各种鬼怪的书,害的我天天做噩梦,导致我睡眠不足,从而导致现在这么一小支人。那时候,最幸福的事就是躲在被窝里,开着小台灯,熬着小夜看着自己喜欢的书,然后再梦乡里作者自己得的梦,穿着漂亮的衣服,吃着吃不完的零食,享受着数不尽的假期,期待着从天而降的大馅饼。
初中的时候,最喜欢看历史书籍,可能是因为同桌的原因。记得这位同桌,迷你的个头,大大的脸简直是大头儿子的成人版。总是流着鼻涕,嘴里不停地吃,摆着傲气的脸,赤红的脸跟我争数学题。他家里有着好多的历史书,他特别喜欢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样的想法就是,总是觉得一个成绩特别好的人总是会有一些奇葩的特点,而我当时就喜欢模仿那些人的身上的东西,比如字体,爱好等。这个怪癖相仿让我字体变换多端,也让我热爱读历史之类的书。还记得,舅舅看着我手中得泛黄得上下五千年,问我看不看的懂,我骄傲的肯定回答。
那时的我还特别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其实是儿童版,是去我小姨弟看到的这本书,当时是一个案件一本书。那是我特别期待小姨弟来我家带给我下一本。当时还立下一个Flag,就是当警察。可是在高中时,同学有一本全集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上下两册,厚厚的,自从借来就没翻过。
说起高中,大概就是祸源的源头。
小说,这个毒,至今还没清除。
准确一点是在高二的时候,大概真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诠释。
同桌真的很重要!
我经历了好几任的同桌,两个都特别爱看小说。那时,最爱的莫过是爱格这类书,解释一下,这是一本汇集十几篇的青春类,总裁类,古言类的小说,大部分的结局都是比较惨的。而我深入此坑,非常特别的喜欢惨结局,简称虐文。
当时班级风气是,我和我同桌这两排同学全部是“埋头苦读”,男生也有!
那时,真是一发不可收拾,沉迷于此,爱上霸道总裁,幻想各种霸道总裁爱上我情节,现在还遗留着些许风气在身上。
经过一年的人事经历,在高三爱上了杂志,散文,记着些些许许的语录。不是模仿几句,颇有几番“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在里面。
在作文里,为了体现自己作文优美,强行添加进去。说来,那时的同桌,也是为位颇有文学风味的女子,作文也是蛮优秀的,总是获得上去读范文的人,那时我就想着有一天,我可以读者我写的文章,长大看着我写的书。
现在到大学,也还会时不时的去看一两本的小说,也是为了一时的沉醉,远离一下现实吧。更多的是逼着自己去看一些网上说好的书,豆瓣分高的书,早已不知道兴趣在哪里。只是假象的在安慰自己还做着有意义的事。
以前的读书真好,不为所谓的提高自己素质,个人气质。
只为喜欢。
天亮时,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