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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莫空山(一)

硕大冗长的队伍,贯穿了整个临安,三五人一排,身穿整洁服饰,带着恭敬的表情,手里捧着鲜花香炉,看起来气势好不磅礴。

队伍的正中央,是一驾八轮四马的马车,轿子表面用鎏金染了,吻着花哨的纹饰,轿子的四个尖角,垂着蓬松的流苏。

队伍行进的很慢,若从临安城楼上往下看去,整支队伍像一条缓慢蠕动的长虫——一只镀了金的长虫。

“距离莫空山还有多远?”马车中传来的声音,让车夫一顿,但手中驾驭马匹的鞭子并未停下,“回陛下,按照这个速度,到达莫空,大概还需要三个时辰。”

“三个时辰?太慢了,传我命令,加快速度,务必在午时前抵达莫空。”

“可是,陛下,速度太快的话,周围巡逻的力量必将降低很多,这......是不是不太妥当?”

“传我命令,加快速度!”马车中的声音不带任何情感色彩,但又带着无可置疑的威严。

“...是,陛下。”马夫一扬手中长鞭,“陛下有令,加快速度!”声音不大,但是却像带着魔力一般,传过整只队伍。

整齐的队伍,霎时间变得有些散乱,但又很快恢复平稳,只不过速度相比之前,要快上不少,随行人员中,不得不用跑来代替之前的慢走,那些手中拿着东西的,看起来有些吃力。

没有人敢有怨言。

天子一令,万民臣服。

马车很大,坐在马车中的皇帝坐在其中,显得有些孤零零。

没有人有资格和他坐在一起,哪怕是一品大官,皇亲国戚。甚至连母仪天下的皇后,也只能屈驾于后,坐在一驾稍小的马车中。

年轻的皇帝服饰并不华丽,没了那身威严的龙袍,看起来,也只不过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人,但是脸上的贵气是什么东西都无法隐藏的。他掀开马车的帘子,外边的风景飞速倒退,马匹的踢踏激起阵阵浮尘。对此,他显得很满意。

但是灰尘还是呛的他有些难受,无奈之下,只得放下帘幕。

这位被南晋上下交口称赞的“贤君”此时,显得有些无聊——终归是个年轻人,长时间的车马劳顿,让什么礼仪风度,统统甩到脑后。

他从不知道什么地方,抽出一个瓜果盘,里面满满的一盘小点心,这是他上一次坐这驾马车时,趁大臣们不注意,偷偷放进去的。距离现在,早就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点心上面,长满一层深绿色的霉。

“唉,可惜了,朕最爱的桂花糕。”年轻的脸上满是无可奈何——这是他在平时绝对不会显露出来的情绪。作为一位皇帝,不光要在百官之前树立威严,私下底,也有专门负责起居的宫女太监,监督皇上的一言一行,甚至在和皇后行房时,也有专门负责房事的太监在门外监听。

堂堂皇帝,居然一点属于自己的隐私都没有,是不是很可笑?至少皇帝自己是这么觉得的。

而在这马车内,是久违的单独属于自己的一方小小的空间,在这里,他可以尽情显露自己平日不能显露的表情,或哭,或笑,或惊吓,或害怕,没有任何人干扰的情况下,这位皇帝,尽情的发泄着平日被深深埋藏着的情绪。

像个失了神智的疯子。

也许是动作太大的缘故,不小心碰到了马车的车壁,引得外边专心驾马的车夫一阵惊异,“皇上,有事吗?”

“专心赶你的车。朕刚刚只是不小心磕到了,已经没事了。”

“是!”得到皇上没事的答复,车夫也收敛了心思,一心一意放在眼前这四匹马上——赶车也是门技术活,一不小心让皇上觉得忐忑或者磕到了脑袋,那他的脑袋就不保了。

皇帝吐了吐舌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孩。只是可惜这一幕,没有任何人看到,即使让人瞧见了,也会当作没瞧见。

一条长龙,在临安城外飞驰着。而莫空山,已经能看见山尖尖了。但是俗话说,望山跑死马,想要到达那里,还需要一个多时辰的车马劳顿。

......

“快点儿,再快点儿!”坐在马车上的谢莫袂心急如焚,过不了一刻钟,就要从车中探出脑袋,催促这车夫。

“少爷,这已经是最快的速度了,再快,这匹马就要顶不住了。”车夫无奈的回答道,淡灰色的马屁股早已被他抽的通红一片,汗水顺着柔软的马鬃淌在地上,像是落雨。车夫心里也暗暗肉疼——这匹马是他好不容易培育出来的心血,专门用来短途消息的传递,平时让其运一袋米,他就心疼的不行,更何况这时背后的车厢中载着三个成年小伙子。

“马儿马儿,你要顶住呀,等到了地方,给你吃豆饼。”看着耷拉着舌头的马匹,马夫心里也忐忑不安,生怕中途抛了锚。

谢莫袂看见这番光景,也只得无奈的收回脑袋。

车厢并不大,但是此时却坐着三个成年人,稍显拥挤。看着像没事人一样的司朔还有阿九,他深深叹了口气,“朔,你说按我们这个速度,能在皇上之前,抵达莫空么?”

“我不知道。”司朔的语气平淡的像没事人一样,阿九更是换了个姿势合上眼——他最受不了的就是这样拥挤的马车,颠簸不平的路面更是让他的脑袋灌进一团浆糊。

谢莫袂也知道,这个时候再怎么急迫,也无济于事,但是悬着的一颗心,在见到自己的父亲之前,怎么也放不下来。

“稍安勿躁,莫袂。”

“我知道,只是这种情况,我无论如何,也安心不下。”

“我觉得,你不如换个思维来想这件事。”

“你这是何意?”

“你想想看,皇帝出巡,所携带的人员必定庞大臃肿,即使到了那儿,整顿人马也需要很长时间。抵达的最好时刻,就是等他们先到,安顿人员的时候,趁机混进去。至于你爹,我想,他既然决定来莫空,肯定有他自己的考量,说不定他也在寻找时机,我们贸然去找他们,不但有暴露行踪的可能,说不定还会耽搁他们的计划。”

“而且偌大的一座山,想在遍布耳目的情况下找一个人,难度堪比登天,最好的办法就是我们几人混在皇帝登山的人群中,见机行事。”

“如此,也好。”听完司朔的话,谢莫袂紧张的心,稍稍安定下来,“还有,为什么我二叔他没有和我们一同前来?”

“我给他安排了另一条路,他能否完成我吩咐的东西,决定了最糟糕的情况下,我们能否安定的下山,甚至是逃出南晋。”

“你给他安排了什么?危险吗?”

“危险与否,就看他随机应变的反应了。危险是肯定有危险的,但是什么事没有危险呢?喝水都有塞牙的风险,那人能不喝水吗?至于是做什么,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我希望我永远都不知道。”谢莫袂喃喃自语。

知道了,就意味着他们无路可退,那将是最糟糕的情形。

另一驾马车中,三位姿色不俗的少女挤在一起,狭窄的马车中,一片旖旎。

阿芸位于最中央,表情镇定自若,像个大姐姐,但实际上她的年纪比谢菁华大不了多少,要是较真起来,她还比月儿小几个月,谢菁华的表情最为慌张,一只手紧紧攥着她的胳膊,身子无意识的颤抖着,另一侧的月儿则是一脸不知所谓——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在这儿的原因,只是谢莫袂匆匆忙忙赶到望秦楼,将她拽到马车之中。

“阿芸,能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吗?”犹豫再三,月儿还是将这句话问出口,无论谢莫袂做什么,他都支持,但是首先她得弄清楚原委。

阿芸所知道的也不多,她算是一个真正的局外人,若不是司朔和阿九,她大可不上这马车,无论外边发生了什么,都和她无关。但是面对月儿的询问,她还是说出了她所知的一切。

“也就是说,有人要刺杀皇上?”月儿看起来无比吃惊,但是并无多少害怕,“那我们这一行,是去救驾?”她感觉自己正像那些故事里的人物,做着一些异想天开的事情。

“准确来说,是去救菁华妹妹的父亲,当朝宰相,谢鲤。”

“菁华妹妹,真的吗?你爹他,他怎么了?”自打上了马车,她便觉得谢菁华的脸色不对。

“我...我也不知道,只晓得,爹他...他正在做一些很危险的事情。”谢菁华所知道的也不多,一问三不知,她更像是一个花瓶,阔气时拿出来是个显摆,落魄时放在哪里都嫌弃,还会招来祸害。

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谢莫袂算是一类人,空顶着或英俊或美丽的脸蛋,却一事无成。

笼中的金丝雀——这么形容,或许更加妥当。

察觉到她的失落,阿芸将她搂在怀中,安慰道,“菁华妹妹,没必要这样。”

“姐姐不必安慰,我知道的。”谢菁华长长的睫毛敛着,像个精致的布娃娃,“我只是...”

“只是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了,觉得很没用?”阿芸代替她说出这句话。谢菁华在她怀中点了点头。

“妹妹,你可知道,我曾经和你的想法一样?”

“说起来,我还没跟你说过,我和阿九是如何相恋的呢。”阿芸的语速很慢,清脆婉转的调子,像极了母亲哄睡时哼的歌谣。月儿也将头凑了过来——八卦是每个女人的天性。

“我记得和你说过,我最开始中意的,是公子。那个时候的公子,冷酷而强大,像是磁铁,深深吸引着身边的每一位异性。尤其是像我这样,无家可归的女孩子。”

“可是和公子相处长了,才发现,公子的心是一块坚冰,在暖的怀抱,也难以融化。说起来,我也很好奇公子为何如此倾慕于你的呢。”

“姐姐,别说这件事了,快讲讲你和阿九的故事吧。”谢菁华脸上飞上两片红晕,看起来像红彤彤的苹果。

“呵呵,害羞了?”阿芸又调笑她一句,谢菁华的脑袋埋的更深了。

“不逗你了。当我意识到我和公子是处在两个世界的时候,我还伤心了好一阵子,也正是那个时候,阿九闯入了我的心中。”

“阿九那个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活泼,那个时候的他,简直就是公子的翻版,一样的不爱言语,一样的残忍无情。但他又和公子不同:他还有自己的同乡,也就是那群毕节遗孤,在那些人面前,他虽然也一样不善言语,但是表情温和的多。”

“但是那个时候,我和阿九并没有说过一句话。说来很奇怪吧,一直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我和阿九却从来没有交谈过,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我眼中只有公子一个人吧。直到有一天,公子有事外出,而我们所储备的粮食和水已经不够维持三天的了。我和阿九便自发的去镇上采购。也正是那个时候,我和阿九有了第一次交流。”

阿芸痴痴的笑了起来,“当时,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去镇上买东西,因为镇子离我们住的地方有十几里路,一个人去,我怕不安全,于是就喊了他。问了好几次,他才懒懒的回答一声,当时我还觉得他只是不喜欢和我说话,后来呀,我才发现,阿九他就是一只呆头鹅!”

“我们驾着一辆破马车去了镇子上,一路上我问了他很多东西,但是他都只是简简单单的回答一句‘嗯’,或者干脆不说话,我只当他是个无趣的人。到了镇子,很快就将要买的东西买齐了,但是在离开镇子的时候,不小心遇见了仇家。”

“仇家?阿芸姐姐,这是怎么一回事?”这是月儿的声音,虽然于阿芸接触的不多,但也能感受到她的温柔,如此温柔的一个人,怎么会有仇家?

“呵呵,这你就有所不知了。当时的我,公子,还有阿九就住在边塞。他们两个,每天早早的出门,目的就是杀马贼。虽然他们武功高强,但是也不能保证每一次都能杀干净,总有漏网之鱼。逃出去的马贼,将阿九和公子的名声传遍了整个大漠,每一个马贼听见他们的名字都闻风丧胆,但是他们也无时无刻都在找偷袭的机会,想要解决掉我们。”

“那一次,就正好遇见两名马贼,同样在镇子上,也同样认得阿九。当我们还在买东西的时候,他们便发现了我们,但是那个时候的他们并未选择立即动手,而是暗中联系了一大批附近的马贼,在我们归去的路上,埋伏我们。”

“说实在的,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马贼。”阿芸的眼中带着笑意,但是谢菁华却能感受到这笑容后的后怕。“那是我第二次见到马贼,也是我见到数量最多的一次。”

“那些贼人将我们团团围住,当时的我,吓坏了。说句实话,那个时候,我还没有从父母双亡的阴影中走出来。如果那个时候,我能振作一点儿,阿九也许就不会受那么重的伤了。”

“那些马贼手段极其凶狠,而且他们也注意到了,当时的我是个不会武艺的弱女子。于是他们就不要命的向我袭来。就当我以为事情就在此结束的时候,阿九帮我挡下了这致命的一刀。”

阿芸的脸上是一股说不明白的意味,是怀念?亦或是感激。“阿九用身子挡住了这直奔我脖子的一刀。鲜血溅到我脸上,当时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阿芸说到这里,谢菁华也不禁想到,那个两次挡在她面前的身影。

“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身边多了一圈尸体,阿九像一个血人,站在我面前,看到我回过神,像是安慰一样,说‘没事了’。”

“他真傻,真的。”

“明明可以弃我而去,反正当时的我在他心中,也许只是一个整天跟在公子屁股后面的跟屁虫罢了。不管我,他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

“说完那句话,他就直挺挺的倒在我面前,菁华妹妹,你可知道,我当时是怎么想的?”不等谢菁华回答,她便自顾自的说道,“当时我只有一个想法,阿九不能死!我把他扔在马车上,马匹早就因为受惊而四散逃去,满是货物的马车,加上一个阿九,我一个人,肯定是拉不动的。于是我便将所有东西都扔在大漠里,只留一个阿九,拉着车,向家里走去,公子会医术,只要见到公子,阿九就能活下来。”

谢菁华和月儿陷入沉默。

她们如何也想象不到这样一副场景:一个年仅十岁上下的女孩儿,拉着身高高出数倍的马车,车上载着一个重伤的小孩,在大漠里穿行数十里。纵使娇嫩的手掌被粗糙的车绳摩擦着,鲜血将整条绳子染红,也绝不松手。

大漠风沙,最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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