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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难得的杜甫的歌颂人民

这是一篇《杜甫论》。我们的计划还有一篇《杜甫诗论》。在《杜甫论》里是研究杜甫的为人,包括诗人一生的生活和思想。

在中国古代的作家当中,杜甫的传记,应该是很少有疑问的,因为关于杜诗的编年工作可以不发生什么困难,一部杜诗本就摆出了诗人的一生,包括他的生活和思想。然而诗人杜甫是中国的极为伟大的人物,主要的原因是他接近人民,他的生活,表现在诗里的他的思想感情,都是与人民的生活、人民的思想感情交织在一起的,因之根据历史上知识分子的传统见解,在对杜甫的理解上还存在着重要的问题,有些本来是明白的事,反而弄得糊涂起来了。比如唐玄宗天宝十四载(七五五年)十一月里杜甫从长安回奉先,写了有名的《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我们认为等于陶渊明写《归去来辞》,即是说杜甫久在长安求官做,终于也得了率府胄曹参军的官职,而他毕竟还是做官不下去,“官定”后马上又走了,这一件事很能说明他的生活和他的思想感情,而像仇兆鳌就不认识这个问题,他断定杜甫归奉先后又回长安就职的,他举出诗来作证,他不知道这是他的主观,他把杜甫的这些诗理解错了。今天冯至的《杜甫传》仍然沿袭了仇兆鳌的这个意见。又如《前出塞九首》和《后出塞五首》,宋人黄鹤倒说过“当是(肃宗)乾元二年(七五九年)至秦州思天宝间事而为之”,我们坚决地主张前后《出塞》诗是杜甫作于秦州,这是文学史上的重大事件,而从古以来多数人对于这件事不曾作认真的考虑,抱着不正确的见解,把杜诗的光辉都掩盖住了。再如杜甫在乾元二年由洛阳回华州,过了新安县,再到石壕村,再到潼关,那么“三吏”的诗的次序应该先是《新安吏》,再是《石壕吏》,再是《潼关吏》,而一般的编次则把《潼关吏》一首放在三首的中间,这看来是小事,却反映着对杜甫的作诗的感情有些隔膜,也就是没有把杜甫的生活——他的旅行的状况给读者产生亲切的印象。因为从《新安吏》和《石壕吏》两首诗的不同的气氛,分明是诗人写了这一首突然又写那一首的,在《新安吏》里杜甫说了许多动感情的话,而在《石壕吏》里他一句话也不说,他倒是一夜没有睡觉,“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这两首诗的连续着写,真真反映了杜甫之为人。我们举了上面的例子,是想说明对杜甫的研究,虽然有许多方便,向来对杜诗的编年大体上是可信的,但在今天我们格外地要研究杜甫,这里确有“温故而知新”的问题。

现代的鲁迅,在他还没有认识无产阶级,没有成为共产主义者的时候,有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他自己说的,“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毫不可惜它的溃灭”。毛主席称赞他的两句诗:“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就表现鲁迅的爱憎分明,爱人民,憎恶本阶级。凡对鲁迅的作品有所接触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古代杜甫的最大的价值也正在这一点,我们读他晚年在湖南写的一首《朱凤行》:

君不见潇湘之山衡山高,山巅朱凤声嗷嗷,侧身长顾求其曹,翅垂口噤心劳劳。下愍百鸟在罗网,黄雀最小犹难逃。愿分竹实及蝼蚁,尽使鸱枭相怒号!

这里“愿分竹实及蝼蚁,尽使鸱枭相怒号”表现了杜甫的爱憎分明,和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样,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在历史上,在知识分子当中,确乎没有第三人,像杜甫,像鲁迅,从感情上站在“蝼蚁”的一边,站在“孺子”的一边。

现代鲁迅思想感情的特点,是从中国社会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产生的,他痛恨“国民性”,早期他还不知道他所痛恨的这个东西正是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性。中国的劳动人民,倒是他自己说的,“至于百姓,却就默默的生长,萎黄,枯死了,像压在大石底下的草一样,已经有四千年!”我们试读他下面的极为沉痛的话:

幸而谁也不敢十分决定说:国民性是决不会改变的。在这“不可知”中,虽可有破例——即其情形为从来所未有——的灭亡的恐怖,也可以有破例的复生的希望,这或者可作改革者的一点慰藉罢。

但这一点慰藉,也会勾消在许多自诩古文明者流的笔上,淹死在许多诬告新文明者流的嘴上,扑灭在许多假冒新文明者流的言动上,因为相似的老例,也是“古已有之”的。

其实这些人是一类,都是怜人,也都明白,中国虽完,自己的精神是不会苦的,因为都能变出合式的态度来。倘有不信,请看清朝的汉人所做的颂扬武功的文章去,开口“大兵”,闭口“我军”,你能料得到被这“大兵”、“我军”所败的就是汉人的么?你将以为汉人带了兵将别的一种什么野蛮腐败民族歼灭了。

然而这一流人是永远胜利的,大约也将永久存在。在中国,惟他们最适于生存,而他们生存着的时候,中国便永远免不掉反复着先前的运命。(《鲁迅全集》第三卷,14-15页)

很分明,这是鲁迅耽忧中国在现代遭到帝国主义的侵略,“有破例——即其情形为从来所未有——的灭亡的恐怖”,如果不把腐败的统治阶级推翻的话。他最初从爱国主义的感情出发,把这种腐败叫做“国民性”,看上面所引的他举的实例,显然不是劳动人民的事,是中国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性。在《写在〈坟〉后面》里面他划分清楚了,他这样说:“古人说,不读书便成愚人,那自然也不错的。然而世界却正由愚人造成,聪明人决不能支持世界,尤其是中国的聪明人。”这说明鲁迅从生活经验当中“憎恶这熟识的本阶级”,支持中国历史的是不读书的“愚人”,——按其实指的就是中国的农民。

在唐代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杜甫是历史的证人。那时天下遭了胡人安禄山之乱,乾元二年春从洛阳回华州的路上诗人有一系列的创造,在暴露统治阶级的同时歌颂了农民。我们如果不懂得杜甫笔下的农民形象,就不会真正受这些诗的感染,也就不会向劳动人民学习,主要是学习劳动人民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富有正义感,他们捍卫了祖国。这一年三月里,唐郭子仪、李光弼等九节度使的兵在相州——邺城遭了大败,就是《新安吏》里写的,“我军取相州,日夕望其平,岂意贼难料,归军星散营。”郭子仪的部队退到河阳,保卫东京。所以《石壕吏》的老妇人说:“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新婚别》的新妇对丈夫说:“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垂老别》的老汉对老妻说:“土门壁甚坚,杏园度亦难,势异邺城下,纵死时犹宽。”这都是反映当时的局势的。杜甫本人这时正从洛阳往西走,亲眼看见了相州败退后的情形。当他走在新安县的路上,“喧呼闻点兵”,而所点的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因为壮丁已经没有了,“次选中男行”。“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起初是“喧呼”,后来是“白水暮东流,青山犹哭声”,这就是说小孩子都已走了,母亲们还在那里哭,其时是日暮。府帖是“昨夜下”的。这明明是诗人在新安道上以极大的同情心有意地写下从“昨夜”到这一日日暮人民所遭受的痛苦,不仅仅因为写诗的技巧的关系故而把事情写得精练。杜甫劝母亲们不要哭,“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这不是亲眼看见哭的人耳朵里不离哭声万万写不出来的。往下还说了许多安慰的话。《新安吏》整首诗表现了杜甫的盛情。而在《石壕吏》里则是极怒,诗一开始就是“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直到终篇为“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两句。这样一个人投村出村,满腹的愤怒和同情,作为千载下的读者,我们谁都看得出来。毛主席指示我们,“无产阶级对于过去时代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必须首先检查它们对待人民的态度如何”,杜诗所反映的诗人对待人民的态度,到今天犹足以教育我们。我们更要注意杜甫笔下的人物形象,从这些形象证明杜甫是真正地歌颂人民,好比《新婚别》的女子,旧日说诗的人也都说她“既勉其夫,且复自励,乃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者也。”什么叫做“发乎情,止乎礼义”呢?其实就是杜甫给我们写了一个典型环境的典型性格。从这个环境看,这个昨夜新婚的男子今天早晨是非从军不可的,当然不能说他是愿意,他同一般的农民一样,都是遭受压迫的。从这个昨夜新婚的女子看,她愤怒得很,诗里并没有写男子,而是写她,所谓“情”就是她的愤怒,杜甫把她的愤怒真写得真实。但怎么办呢?“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就是说丈夫不能不去,而自己不能不在家了。于是她劝丈夫:“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旧日说诗的人说她是“止乎礼义”,我们今天的分析则说杜诗刻划人物性格的发展,人民有正义感,当生活事实暴露在面前之后,自己的态度还是积极的,丈夫非从军不可。于是“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与君永相望!”这个夫妻之情该有多么重,他一定受了她的感动,她的两句话对他有决定的影响:“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所以杜诗是歌颂人民。再看《垂老别》的老年人的形象,“投杖出门去”,写这个老年人被催迫,要他去要得多么快!我们读了《石壕吏》也可以知道当时有被催迫的老年人。“同行为辛酸”,我们又知道同去的有许多人,大家都可怜老年人。而老年人自己呢,乃连忙来一个幽默的动作:“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这是诗人借“介胄之士不拜”的成语,写这个老年人投了杖之后已经是一个兵士了,来一个长揖不拜,逗得大家一笑。这是老年人转而安慰同行者。仇兆鳌对这两句解释道:“此叙出门时慷慨前往之状,乃答同行者。”这也是说明两句诗的形象性。杜甫用的“男儿”二字真是善于刻划,把“老”、把“兵”、把人民方面、把催逼的官吏方面,都写出来了。最后这个老年人说着“何乡为乐土,安敢尚盘桓”的话,同《新婚别》的女子最后说的话都是正义的人民的声音。《无家别》的男子,从邺城的败仗中回来,“归来寻旧蹊,久行见空巷”。像他这样的话真可爱:“安辞——且穷栖!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这真是好农民的性格,一点也不表现着消极。杜甫不是为描写而描写的,他也没有为写诗而写诗的必要,“方春独荷锄”的“春”,“日暮还灌畦”的“日暮”,反映着诗的真实性和具体性,记录了邺城吃了败仗那个春天一个“无家别”的男子的历史。

上面讲的是一个方面,主要的方面,杜甫从洛阳回华州路上写的诗的真实性和具体性,反映了时代,歌颂了人民,我们从这些诗看出了诗人杜甫的一段生活以及他的整个的人格。另外还有一首诗我们又必须注意,就是普遍传诵的《赠卫八处士》。我们把这首诗抄下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未及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抄它是为得换一换空气,这首诗很容易把我们引向“桃花源”的世界里面去。而这个世界并不是什么空想,确是唐朝地主阶级的家庭生活,在战乱当中这个家庭安静得像“羲皇上人”。这首诗的编次,大家的意见是相近的,我们同意把它定为乾元二年春杜甫从洛阳回华州途中过了潼关之后访他的一位旧友——卫八处士的家而作。那么这是说《赠卫八处士》是同“三吏”、“三别”在一个时间一条路上写的了。是的,因此它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在《新安吏》里,农民的孩子都去当兵了,“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而卫八处士家里,儿女成行,见了杜甫,“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未及已,儿女罗酒浆”,一点战争的影响没有。所以我们把“三吏”、“三别”和《赠卫八处士》一起读,才了解了唐朝封建社会的全面,一方面是农民从军作战,一方面是地主阶级过着剥削安逸的生活,寄生的生活。我们当然不是说杜甫能够对比着写两个阶级的生活,但对于诗人杜甫也难说他心里绝没有这个对比。他既然能把自己的家庭同一般的农民比过,如他在《自京赴奉先咏怀》里所说,“生常免租税,名不隶征伐,抚迹犹酸辛,平人固骚屑,默思失业徒,因念远戍卒,忧端齐终南,洞不可掇”,现在是目击新安县、石壕村的情况之后,到了这个安静的家庭里,诗人的思想感情一点没有触动之处吗?在《石壕吏》的开始是“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在《赠卫八处士》里“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问答未及已,儿女罗酒浆,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都写出了旅途投宿的状况。在《石壕吏》里“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赠卫八处士》里“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我们认为确乎反映了诗人的感情,前者他不能忘记路上的农民的一家,依依不舍,后者他和卫八处士属于同一阶级,虽然境遇不同,而“世事两茫茫”,杜甫在这里分明看不见希望。

像上面的对比,一方面同情人民,对人民遭遇的痛苦抱不平,而在抵抗胡人的战争当中,把希望寄与人民,从《新婚别》的妇人口中表示出:“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另一方面“名不隶征伐”的地主家庭,《赠卫八处士》这一首诗是难得的史料,我们今天应该这样认识杜诗是诗史,它告诉我们人民是历史的主人。

“三吏”、“三别”是春天写的,就在这年七月至十月杜甫远客秦州,在秦州他写了《前出塞九首》,《后出塞五首》,都是歌颂农民的诗,写兵的诗。《前出塞》的主人公是唐代的一个农民,他从青年时从军,那是太明白了。《后出塞》从第五首“我本良家子”句亦可证明这个人物是农民,因为如《哀陈陶》诗中所写,“孟冬十郡良家子,血作陈陶泽中水”,“良家子”指的是农民子弟。《前出塞九首》表示杜甫的歌颂诗达到最高的成就,我们真不应该忽视。“三吏”、“三别”如上所述,再从诗人更早写的《兵车行》来看,“道旁过者问行人,行人但言点行频”,杜甫自己就是这个“道旁过者”,他同兵士谈话,杜甫的诗都是从具体生活当中来,这是杜诗的真正价值之所在。乾元二年七月里他离开华州,度陇山,至秦州,在秦州住了一个短时期。这就是杜甫到了祖国的极西境了。他在这里看见了调往河北去的兵,如《秦州杂诗》第六首所写:“城上胡笳奏,山边海节归,防河赴沧海,奉诏发金微。士苦形骸黑,林疏鸟兽稀。那堪往来戍,恨解邺城围!”这个诗的体裁是律诗,而它的创作源泉同《兵车行》、“三吏”、“三别”等古诗是一样,是杜甫在秦州路上亲眼看见了“士苦形骸黑”因而写的,“那堪往来戍,恨解邺城围”可能就是兵士同杜甫说的话。所有杜甫的秦州诗表现着诗人一面忧蓟北,一面就忧秦州的吐番为患。如《秦州杂诗》第八首所写:“一望幽燕隔,何时郡国开?东征健儿尽,羌笛暮吹哀!”第七首有云:“蓟门谁自北?汉将独征西。”这是在秦州看见唐有将军在,(《日暮》诗对将军有描写:“将军别换马,夜出拥雕戈。”)而连忙就想到蓟北,记起“出自蓟北门”的诗,当时蓟北为史思明所占据,那么“蓟门谁自北”呢?谁在那里走路呢?诗人自己这时是在秦州走路,他看见了许多可忧虑的事,如《寓目》有云:“羌女轻烽燧,胡儿掣骆驼,自伤迟暮眼,丧乱饱经过。”在他打秦州经过的第四年,代宗广德元年(七六三年),吐番果然入寇,并攻进长安都城。《前出塞九首》便是杜甫在秦州的不朽之作,是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诗,是爱国主义的诗,写着被压迫的农民形象,把阶级愤恨和保卫祖国的正义情感交织在一起,是“三别”的创造性的发展。同《后出塞五首》联系起来,杜甫又是有计划地创造两个典型人物了。这是毫没有疑问的,“三别”是有计划的创造,前后《出塞》也是有计划的创造。《前出塞九首》于乾元二年作于秦州,作者在第九首里等于告诉我们了:

从军十年余,能无分寸功?众人贵苟得,欲语羞雷同。

中原有斗争,况在狄与戎。丈夫四方志,安可辞固穷。

按照向来的说法,“西方曰戎”,主人公在秦州,秦州与吐番接壤,故他说他“在戎”。“在狄”是附带说的,也就是身在秦州,并忧河北未收复,按照向来的说法,“北方曰狄”。而乾元二年中原方面洛阳又为寇所侵占,合起来说当时唐朝的局势就是这两句:“中原有斗争,况在狄与戎。”这时杜甫客秦州。那么《前出塞九首》不是乾元二年杜甫在秦州写的,是什么时候写的呢?它所表现的杜诗的现实主义精神真是巨大。它又启示我们以典型塑造的方法,它说明生活是艺术的源泉,作家必须深入生活,作家创造人物必须有实生活作基础。杜甫创造《前出塞九首》曾经把他自己这次登陇山的生活经验结合起来写人物的,我们读第三首:

磨刀呜咽水,水赤刃伤手!欲轻肠断声,心绪乱已久!

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功名图麒麟,战骨当速朽!

这个形象,不能是从“陇头流水,鸣声幽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的典故空想出来的,决定是杜甫运用了他自己登陇山的经验。他在《秦州杂诗》第一首里说,“迟回度陇怯,浩荡及关愁”,而写起兵士来,则写这个兵士在陇水上磨战刀(“磨刀呜咽水”的“呜咽”就指“鸣声幽咽”的“陇头流水”),这是唐代农民出身的兵,是杜甫写的!杜甫的秦州诗,因为是边塞诗,和他以前、以后写的诗比起来,格外有着“萧瑟”和“清新”的风格,说明杜甫受了庾信的影响。我们又必须懂得,杜甫是富有战斗性的,他的诗是“磨刀呜咽水”,“丈夫誓许国”,比起庾信文章“关山则风月凄怆,陇水则肝肠断绝”,庾信是向关山“低头”。(“低头”二字是庾信自己用的,他说过“不暴骨于龙门,终低头于马坂。”)总之《前出塞九首》是文学史上的大事。我们从这第三首也应该相信它是杜甫从华州到秦州后写的,诗人杜甫之为人,他的生活和他的思想感情,不能给我们留一个强烈的印象吗?

《前出塞》作于秦州,如上所述。联系起来,《后出塞》亦必作于秦州。《后出塞》第五首写到“坐见幽州骑,长驱河洛昏,中夜间道归,故里但空村”,这是主人公自述安禄山长驱洛阳他逃回家里,这是天宝十四载十二月的事,杜甫在十一月自京赴奉先以后没有机会遇见这种人物,只有乾元元年(七五八年)他从华州回洛阳时可能遇见,因而写出诗来。把这诗的写作时期推迟一年或几个月(从华州回洛阳是乾元元年冬,从洛阳回华州是乾元二年春,乾元二年七月至十月客秦州)当然也可以,就是推迟到客秦州时。客秦州而写《前出塞九首》、《后出塞五首》,分明是“三别”的创造性的发展,是有计划地写诗,是杜甫的歌颂诗达到最高的成就。前人也有把前后《出塞》编在一起,认为是同时写的。如果把这两组诗分开,如一般把《前出塞》编在天宝中年,《后出塞》编在天宝末年,并没有根据,徒徒损害了杜诗的价值,不理解诗和生活的关系,不懂得伟大的诗人杜甫。

我们还必须把《前出塞九首》是阶级愤恨和保卫祖国的正义情感交织在一起的情况说清楚。首先要说明这九首诗是写一个兵士的传记。杜甫的这个写法本来是很明白的,所以旧日说诗的人都认为这九首诗“皆代为从军者之言”,“九首承接只如一首”,只是他们不懂得写兵的意义,不懂得传记的意义,因而他们的话近于“作诗法”。我们今天是学习了毛主席文艺思想,在美学上懂得“写兵”的深刻涵义,读杜甫的诗乃能“温故而知新”。对这九首诗的内容,从前的人也说:“是公借以自抒所蕴。读其诗,而思亲之孝,敌忾之勇,恤士之仁,制胜之略,不尚武,不矜功,不讳穷,豪杰圣贤兼而有之,诗人乎哉?”那么《前出塞九首》是“豪杰圣贤兼而有之”的形象,旧日说诗的人也是认识的,不过他们不知道杜甫才真正是诗人,他能够写一个“豪杰圣贤兼而有之”的品质的兵,唐代的一个农民。诗第一首是:

戚戚去故里,悠悠赴交河。公家有程期,亡命婴祸罗。

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弃绝父母恩,吞声行负戈!

这是一个关中的老百姓,青年人,开始从军到西北交河地方去。在这第一首里说明了他要去的地方,他的“故里”是关中即秦川,读者到第三首“欲轻肠断声”句便知道(“欲轻肠断声”是从《陇头歌》“遥望秦川,肝肠断绝”来的,就是这个兵士自己说他在陇山遥望故里秦川),杜诗的简练每如此。这个人物最初是有怨恨的,有阶级的怨恨,对农民说是很自然的。如果诗仅仅有这一首,也是好诗,那就是讽刺开边之诗,但《前出塞九首》不如此,杜诗的人物性格是发展的。我们读第二首:

出门日已远,不受徒旅欺。骨肉恩岂断?男儿死无时!

走马脱辔头,手中挑青丝。捷下万仞冈,俯身试搴旗!

比起第一首来,形象不同了。他还没有忘记家,所以说着“骨肉恩岂断?”他总有愤慨,所以说“男儿死无时!”这句话极深刻,因为自己不是生活的主人,随时给人送死似的,然而他到底是马上荷戈,所以道出“男儿”二字,有自负的气概。连忙就显自己的本事了,所以有“走马脱辔头”四句。

接着第三首便是登陇山而“磨刀呜咽水”的形象,是一路往前走。“丈夫誓许国,愤惋复何有”二句把第二首里“骨肉恩岂断,男儿死无时”的感情又发展了一步,完全是男儿的气概。他把“愤惋”丢在一边。第四首:

送徒既有长,远戍亦有身,生死向前去,不劳吏怒嗔!

路逢相识人,附书与六亲,哀者〔哉〕两决绝,不复同苦辛!

说没有愤惋,这又是愤惋!《前出塞》的价值是双管齐下,一面写阶级压迫,一面就写劳动人民“丈夫誓许国”的正义情感,是很明白的。杜诗又是多么真实,多么具体,写远戍之人在路上的生活。第五首:

迢迢万里余,领我赴三军。军中异苦乐,主将宁尽闻?

隔河见胡骑,倏忽数百群。我始为奴仆,几时树功勋!

前面写了四首,共三十二个句子,而实写了这个兵士走了万里路的生活。到这第五首,开始过戍卒生活了,而一下子又控诉军中待遇不平等。而“隔河见胡骑”又动了立功之心,于是就发出天真的叫喊:“我始为奴仆,几时树功勋!”这正是主人公感,悲愤于自己是在军中做奴隶而已。这两句诗旧日说诗的人最不能懂得,我们看一看仇兆鳌注,什么“卫青奋于奴仆”,什么“封常清始为高仙芝傔,……此亦起于奴仆者”,这就是士大夫的封建思想,与杜诗所表现的民主思想、爱国主义不可同日而语,杜诗的民主思想、爱国主义是从人民来的。

共是九首诗,从第一首到第五首,是实写,杜甫已把他的人物写给我们了,谁都不能忘记这个人物了,第六、第七、第八三首乃虚写。第六首表示对国防的理想,“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因为这个人物是真实的,所以这个理想也是真实的,读起来一点也不感到是诗人杜甫在那里发议论。第七首写戍守,第八首写临敌制胜,用了“汉月”的词汇,用了“单于”的词汇。杜诗里常有这种写法,《兵车行》里就有“汉家”,有“武皇”,然而我们并不怀疑杜甫写的不是时事。现在这里第八首“单于寇我垒”,“虏其名王归”,指的也是时事,据《通鉴》,天宝十载有“擒吐番酋长石国王去师王”的记载。我们当然无须穿凿,但杜诗没有为写诗而写诗的情形。至少这里表示了杜甫的理想,也就是充实诗里主人公的性格。杜诗的主人公的性格是发展的,当其离家时,表现他的愤恨,“君已富土境,开边一何多!”这是真实的,自然的,遭受压迫的农民容易有这种愤恨。而自从到了边疆之后,看见胡骑,就有立功之心。立了功,“虏其名王归”,而表现着“潜身备行列,一胜何足论”的思想感情。在这里我们还应该注意,一般史书上的记载,总把擒贼擒王的事记在某个大将的名下,杜诗则是描写“潜身备行列”的士兵的功绩。第九首便是“从军十年余”的总结,我们开始已经讲过了。杜甫在这总结的一首里,爱国主义的感情甚重,谁读了都能受到感动,不要争功,贵有“四方志”,捍卫祖国。而发出这个呼声的是一个遭受压迫的农民,他的个性已经充分表现在他的阶级愤恨上面,杜甫把他写得多么可爱,多么真实,多么理想。毫无疑问,《前出塞九首》是“三别”诗的创造性的继续发展,是杜甫的歌颂人民的诗达到最高峰。同“三别”诗一样,有了诗所写的人物的形象,也就有了诗人的形象,我们读了《前出塞九首》,爱好它的人物形象,于是它的创造者杜甫的形象对读者说是太可景仰了,尤其是当我们了解了它是杜甫在秦州写的。

在这里我们也另外抄一首诗来换一换空气,广德元年吐番攻进长安,杜甫在四川梓州写的一首《冬狩行》:

君不见东川节度兵马雄,校猎亦似观成功。夜发猛士三千人,清晨合围步骤同。禽兽已毙十七八,杀声落日回苍穹。幕前生致九青兕,驼峞垂玄熊。东西南北百里间,仿佛蹴踏寒山空。有鸟名鹆,力不能高飞逐走蓬,肉味不足登鼎俎,何为见虞罗中?春蒐冬狩侯得同,使君五马一马骢。况今摄行大将权,号令颇有前贤风。飘然时危一老翁,十年厌见旌旗红。喜君士卒甚整肃,为我回辔擒西戎!草中狐兔尽何益,天子不在咸阳宫!朝廷虽无幽王祸,得不哀痛尘再蒙!呜呼得不哀痛尘再蒙!

这是杜甫写他眼中的大将,这完全是暴露,是讽刺。这当然是真实的历史。

以上我们说明杜甫以爱国的深心,满腔热情地歌颂人民,他又极其敏锐地暴露统治阶级之无能。我们首先要这样认识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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