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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我看审美现象(2)

在人诞生之前,宇宙已存在无数天体,存在黑洞、星系、恒星、行星、卫星,也存在数不尽的无机物、有机物,后来又逐渐有了植物、动物,然而它们自身没有审美现象,根本不存在审美问题。不只是人诞生之前整个宇宙、自然界没有审美现象;即使人诞生之后,同人没有任何关系、人迹从未进入的领域,也没有审美现象。就以最近发生在全世界人们面前的,围绕着火星的种种热门话题来说吧。今天的火星,美国人已经把机遇号、勇气号等探测器发射上去了,可以看到上面有砂石,有风,有磁场,有太阳照到那里的光,有曾经存在水的迹象等等。人们觉得那里的砂石形状、火星陨石坑、火星日落等等景象很美--今天人们对火星的这种审美是真实的,是的确存在的。不久前,天文学家告诉人们宇宙中发生了“火星伴月”、“火星冲日”现象,要大家观赏,那也的确可以说是一种美丽的天象。但是,难道上述情况是说,在人类诞生前火星就已经有了审美现象了吗?或者是说,人类虽已诞生,但是人尚未介入、与人完全无关的火星自身就有审美现象了吗?非也。在人诞生之前,火星早就存在,“火星伴月”、“火星冲日”现象在数百万年、数千万年、甚至数亿年间也无数次发生过;即使在人诞生之后而人尚未介入火星的时候,火星自身的景象和“火星伴月”、“火星冲日”的景象,也存在了数万、数十万、数百万年。但是,那时没有火星景象的审美,也没有“火星伴月”、“火星冲日”景象的审美。在那种情况下,不存在有关火星的什么审美现象。人们在美国人的火星探测器发射上去之后看到的景象觉得很美,或者按照天文学家的指示所看到的“火星伴月”、“火星冲日”景象觉得很美,那完全是因为人的介入使火星上的景象增添进去了“人”的意义,地球上的人也用“人”的眼光、“文化”的眼光去观看那些景象,因而在火星景象与人之间、在“火星伴月”、“火星冲日”景象与人之间,发生了“文化”关系,确切说发生了“审美”关系。可以肯定地说,今天人们所说的火星自身、火星伴月、火星冲日的美,是“人”的意义上的审美现象,是地地道道的文化现象;而绝非人诞生前或人虽诞生却未介入时火星自身、火星伴月、火星冲日存在什么“美”,会发生什么“审美现象”(至于其中之所以然,后面还会逐渐谈到)。中国的古人和今人所说的月亮之美,更如是。月亮被人们视为一种美丽的天象,在中国由来已久。明月、月光,在中国古诗词中不知出现过多少次,给人们留下凄婉的柔情、思乡的遐想、美好爱情的缕缕情思……。而且从月亮,又产生出玉兔、桂树、嫦娥奔月等等故事,那是一种更加纯粹的文化现象,是一种艺术创造。所有这些,并不是人诞生之前月亮自身的美,也不是人虽诞生但人尚未介入月亮时候的美;而是在人介入月亮,在月亮上加入“人”的意义,把月亮拉进了“人”的关系、拉进了“文化”关系、拉进了“审美”关系之后而产生的美。这是地球上人的审美,而绝不是月球自身的所谓“美”--无人介入的月球本身是什么?冷冰冰的砂石而已,何美之有?

动物有审美吗?我的回答是否定的。只有人才有审美,动物没有审美。

庄子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所言极是。鱼类,尽管有的鱼身上有花纹--今天的人说那花纹好看;而在当时,那花纹也许只是保护色,也许是它因吸引异性而长年累月自然选择的结果,总之,是它的某种生物本能造成的,绝非今日人们所说的审美现象。鱼之间没有审美,鱼也不会对水、对他物、对人审美,不然,鱼见了毛嫱、丽姬这样的美人儿,亲近还来不及呢,干吗逃之夭夭?六千万年以前的恐龙时代,也没有审美--恐龙之间、恐龙与他物之间,都不存在审美不审美的问题。飞鸟和哺乳动物(应该是在恐龙之后产生的),也没有审美。雄鸟、雌鸟之间,雄兽、雌兽之间,可以发情、可以求偶、可以交配,可以用它惹眼的羽毛或雄姿吸引对方,但那完全不是今天所说的“人”的意义上之审美,而是动物的本能;说那是“审美”,其实是以人之“心”度鸟兽之“腹”。顺便唠叨几句:据说伟大的科学家达尔文认为鸟类有审美,有人还对达翁此论赞赏有加,着书申说。但我绝不敢苟同。不管是对达翁此论,还是对达翁此论的鼓吹者和弘扬者,恕我统统不能赞成。达尔文学说,如物种起源、物竞天择等等理论,在科学上有划时代的意义,其对人类的贡献名垂千古,谁也否定不了;但并非他的每一种观点都是真理。达尔文的鸟类有审美之论,也不过是以达翁之心度鸟类之腹罢了。

说到这里,问题似乎解决了。其实不然。某些当代美学家又对上述问题提出新挑战。最近读到我的好朋友也是我的小师弟一本写得相当有深度、有新见的书,获益多多;但他介绍生态美学时,提到的某些观点我却很难苟同。他说:“生态美的来源和本质在于自然生态世界的和谐的运动、循环和演化。从某些表述来看,当代的生态美学家和生态科学家的观念很接近于唯物主义。他们说:‘物体的美是其自身价值的一个标志。美不仅仅是主观的事物。美比人的存在更早。蝴蝶和鲜花以及蜜蜂之间的配合都使我们注意到美的特征,但是这些特征不是我们造出来的,不管我们看见还是没有看到,都是美的。’‘空气、水、植物在生命维持的循环中相互协同,这本身就是美的,并没有创造着美。’……自然的美,可以表现为鹦鹉螺的完美的螺旋形体,大海碧波的翻腾和跨越雨后天空的彩虹,也可以表现为支配着各式美的直观形象的更深沉的数理的结构逻辑的美。在生态美学中,美还表现为进化的选择与进化的层级。处于进化层级较高阶段的生命形体更加精致,功能更加完善。美是自然进化的方向。”又说:“生态美既包括了自然事物的无比丰富的表象美,还包括自然界运动的内在规律的美;既包括了自然事物现实存在的美,也包括了在自然界的运动演化的历史和未来的形态美;既包括了自然界呈示于人的感官的感性的美,也包括需经人的想像、推理或演算才能发现的统一法则的美。生态美是一个比人类社会美、生活美更恒久和廓远的范畴。生态美是从宇宙和地球生命的立场,而不是从人的社会实践的立场所获得的观察的结果。”所谓“美比人的存在更早”、“自然的美”在于自然自身(“鹦鹉螺的完美的螺旋形体”、“大海碧波的翻腾和跨越雨后天空的彩虹”等等),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认同的。前不久印度洋海啸时,“大海碧波的翻腾”美吗?大自然当然可以很美,但必须同人发生关系时,对于人具有某种意义,才显出它的美或不美。所谓“生态美是从宇宙和地球生命的立场,而不是从人的社会实践的立场所获得的观察的结果”,这话也很可疑:那种“不是从人的社会实践的立场所获得的观察”而是“从宇宙和地球生命的立场”所获得的“观察的结果”,究竟是谁来“观察”?是神?是超人?是别的什么有智慧的存在物?可是,他们(它们)存在于何处?有谁见过他们(它们)?有什么可以证明他们(它们)存在?这些都经不住推敲。

总之,我认为:只有人有审美,只有加进去人的因素,才构成审美。我的结论是:审美不是自然现象,而是文化现象。

审美现象是物质文化现象,抑或精神文化现象?

文化本身也是十分复杂的现象。既然文化即人化、人化即文化,所有人化现象都是文化现象、所有文化现象都是人化现象,那么,凡是包含着人的因素的东西,都是文化。

一只陶罐、一座房屋、一根铁条、一袋水泥、三峡大坝、京九铁路、金字塔、长城、运河以及许许多多被人改造或加进人的因素的自然风景区和其它自然景观……都是文化;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学科,意识形态,宗教,哲学,道德,法律,教育,体育,卫生,文学,艺术,技术,工艺,广告,文书以及人参与制作的一切文本……都是文化;

社会制度、律法规章、民间团体、政治组织、经济实体、军队、法院、议会、警察以及社会上存在的一切人为设施和机构……都是文化;

总之,人们在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一切生产、消费、生活的对象、成果、过程、形态、方法和方式,甚至包括吃的、玩的、思考的、情感的、信仰的、待人接物的、打架骂人的、梳洗打扮的、丧葬嫁娶……的内容和形式、方式和方法,人的一切物质-精神样态和风俗习惯……都是文化。

文化模式是如此多种多样,文化形态也是如此纷纭繁杂,那么,这些不同的文化除了都包含着人的因素这个明显的共同点之外,还有没有其它的可通约性呢?它们可不可以在相对意义上加以归类呢?如果仔细对所有这些文化现象加以检索、考察,你是可以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分类的。事实上,以往已经有人做过各种不同的归类:大文化,小文化,庙堂文化,民间文化,主流文化,非主流文化,思想文化,制度文化,硬文化,软文化,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然而,在我看来,揪其要者,最重要的是两类: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而且在每种文化中,也可以找到两种最重要的因素,即物质文化因素和精神文化因素。

那么,审美现象属于物质文化现象还是精神文化现象?我的回答是:它既可以包含在物质文化现象之中,又可以包含在精神文化现象之中,既可以以物质文化形态表现出来,又可以以精神文化形态表现出来,但就它自身而言,根本上却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

有一些审美现象,几乎是不证自明的精神文化现象。譬如,以审美为其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的文学,不论是诗词歌赋还是小说散文,它们的创造或者接受(欣赏),作为审美活动,都是精神文化现象;以审美为其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的艺术,不论是音乐舞蹈还是戏剧影视,它们作为审美活动也是精神文化现象;至于艺术中的雕塑等样式,虽然它们有石头、青铜或者泥巴等等物质材料作为媒介和物质形式,但是它们之所以“美”,却不在于那石头、青铜或者泥巴等等物质材料本身,而在于它们的形象所包含的审美意蕴和丰富的精神世界--不然,人们欣赏石头、青铜或者泥巴就行了,何必去看米凯朗基罗的《大卫》、罗丹的《巴尔扎克》以及中国现代泥塑《收租院》?这个道理很明显,很好理解,似乎不用费太多的口舌去说明。

还有一些现象,例如吃、喝、性(这三种东西几乎是人须臾不能离开的生活行为),其物质的因素和精神的因素都很显眼;而且,有时它们既可以作为一般文化现象,又能够成为审美文化现象。这里要问的是:当它们作为审美文化现象存在的时候,是属于物质文化还是精神文化?我们进行一些具体分析。

吃,可以是一种纯物质(生理)的行为--原始人“逮”什么吃什么,几乎没有太多的选择性,填饱肚子而已。但是作为文明人,他的吃,就不仅是物质(生理)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精神行为,譬如,在比较发展的社会里,产生出一种食文化,而作为食文化,它就包括物质与精神两个因素--吃饭不仅是补充热量、进行新陈代谢,而且还有许多物质(生理)之外的讲究:文明人吃东西一般不会像野蛮人那样手抓,而是用筷子(中国)或刀叉(西方),筷子和刀叉的摆放和使用都有规矩;他们要互相礼让,饭桌上的座位也要讲究长幼尊卑;酒席上还要发表祝酒词;基督教徒吃饭时还要先祈祷……这都是食文化中的精神因素。而且社会的高度发展,在一般食文化基础上还产生了美食文化。人们在吃的时候,不但要讲究营养,讲究经济实惠,而且要讲究色香味俱美,讲究品格、风韵、情调。宴席上还常常有精工雕刻的萝卜花(或其他装饰物),人们所使用的食具要高雅,吃饭的环境要优美……。所有这些--作装饰用的萝卜花、高贵的食具、优雅的环境等等,在物质上并没有给食物增添什么(不但没有增加更多的营养,反而会使宴席更加昂贵),它们所增添的是精神因素、并且是审美因素,成为一种审美文化。“美食”作为“食”当然有物质性因素存在,仅就此而言,它属于物质文化范畴;但是“美食”除了“食”之外,更重要的是它的“美”,这时它成为一种审美现象、审美文化,而这种“美”,这种审美现象、审美文化,却是同上面所说作为物质文化范畴的“食”的内涵,同仅仅摄取营养、获得热量,有着本质的不同。“美”,根本在精神而不在物质,它属于精神文化范畴。这就是说,美食家们吃的不仅是营养,更重要、更根本的,他们吃的是品味,是情调,是精神。一句话:“美食”作为审美文化现象根本上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

再说喝。最初,人们(原始人)喝水如“牛饮”。那是动物式的解渴,在生理上补充水分。那种“牛饮”只是物质而没有精神或者几乎没有精神。后来人们学会了喝茶,出现了茶文化--我们华夏民族对此做出了巨大贡献。喝茶与“牛饮”有质的不同,这里不仅有物质(生理上补充水分),而且有精神,有意义的追求。再后来,更出现了茶道,--先是出现于中国,后来出现在日本及其他国家和民族。相对于“美食”,茶道可称为“美饮”。2004年4月18日早晨中央电视台水均益“高端访谈”,主角是日本茶道大师千玄室。八十一岁高龄的千玄室说,他在全世界讲茶道,宣扬一碗茶中的和平。他强调,茶道应突出四个字:和,敬,清,寂。请看,茶道与“牛饮”简直是天壤之别,茶道把“喝”这种物质(生理)行为,不但升华为一种精神行为,成为一种精神文化,而且进一步升华为一种审美文化。在茶道“美饮”中,人们喝得如此优雅,如此有品味,使灵魂得到陶冶和净化,得到提炼和升华,得到精神的享受,得到审美的洗礼。如同美食一样,茶道这种美饮,喝的其实主要不是物质,而是精神,是品味,是优雅,是美。从上面关于饮茶和茶道的论述也可充分知道,人们的审美活动或者人们的任何活动中所包含着的审美因素,就其“审美”性质而言,它不是物质文化现象而是精神文化现象。

再说性。男女之事,本是物质-生理行为。在动物,绝对如此。在原始人,也基本如此。但文明人的性却不是这样。在这里除了包含物质因素之外,更主要的是精神因素。文明人的两性关系,起决定作用的是爱,是爱情。而真正的人的意义上的爱情,其实质是精神性的活动。爱情当然也要以物质-生理为基础,但在这基础之上,那就要演出一幕幕精神的好戏了。于是,性由物质-生理行为变成一种精神-审美行为。两情相悦,融为一体。乐府诗云:“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为了爱,海枯石烂不变心。于是出现了焦仲卿与刘兰芝,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等等感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它们是人间第一等审美现象。由作为审美现象的爱情,更可以看到审美根本上是一种精神文化现象。

有人说,建筑之美,中国的神州五号载人飞船之美,俄罗斯的宇宙飞船和美国的航天飞机之美,金字塔之美,长城之美,埃菲尔铁塔之美,以及许多机器、车辆、轮船……之美,难道主要不是其物质性吗?

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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