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醒来时,高非感觉到自己的双脚一阵冰凉。
他掀开被子,低下头,随后便看见那口宝箱。
箱子没有上锁,金银财宝散发着夺目的光彩。
他哭笑不得。
卓耿很守约。
每到天亮,它便让出控制权。
高非知道,双脚冰凉,除了因为卓耿把脚当爪子,伸进宝箱以满足抓着财宝入睡的愉悦感,不做他想。
“这家伙!”
他笑骂了一句,将宝箱合上,上锁。
他想起了刚刚和卓耿达成协议的日子。
起初,在卓耿的免费体验课中,他学会了控制火焰。
但,控制能力非常弱。
仅仅能在一根指头上升起寻常燃烧的蜡烛一般的火苗。
这样的火苗,别说作战了,连观赏都不能够。
根本不够看。
于是他迫切请求卓耿教他更高级的火魔法。
卓耿也不客气,直接开价:一根手指,十枚金币。
这让高非很犯愁,尽管他是鹰歌城领主的合法继承人,但在温泉城,作为城主的养子,他能获得的零花钱十分有限。
于是他和卓耿商量:能不能先教魔法,让他变强,再利用变强了的能力去赚钱给卓耿。
这是后世的先进理念:先享用服务,后付款。
但卓耿似乎也掌握着一些先进的后世理念。
他明确表示:充钱,你可以变强;没钱的话,就别想这种好事了。
高非哑口无言。
不过他对此倒并没有什么太大的不满。
因为卓耿说的是大实话。
钱和力量是可以挂钩的,这是现实。
这样并没什么不好,直接,毫不虚伪。
自从谈判失败之后,高非明白:自己只有搞到足够多的金钱,才能顺利从卓耿那里学到高阶魔法。
于是他开动脑筋,寻求发家致富的办法。
起初,他试过一个人外出打猎。
但在和一头野猪交手过之后,他狼狈地逃回了温泉城,发誓再也不单独捕猎了。
网文害人不浅啊!他暗自吐槽。
说什么一个人带只狗,带一副弓箭,一把刀就可以猎熊猎虎猎野猪,猎你大爷啊猎!
自己差点被野猪给猎了!
打猎赚钱失败,他只好另寻出路。
有那么一阵子,他灵光乍现,想到了制肥皂。
然而书到用时方恨少,刚兴奋完没多久,他就傻了眼。
肥皂是怎么制出来的来着?
想了半天,他终于悲哀地发现:前世的自己,在该从化学书上学习制肥皂的学生时代,把大量的时间花费在了观看肥皂剧以及捡肥皂的剧上。
制肥皂,计划失败。
紧接着,他又想起了某本网文小说中制作内衣的致富方法。
这个倒容易。
他兴致勃勃地花了半天功夫,剪开一件旧衣服,做成了一副简陋的内衣。
参照那本书中的推广方案,内衣要选取上流社会富有的夫人小姐为客户,因此他选取表妹莉莉丝来试穿那件内衣,并让她帮忙向其他人推广。
表妹倒是很配合,笑嘻嘻地穿着走了。
然而没过多久,养母卢登夫人出现,将他的那件“得意之作”扔在他脸上,并对他破口大骂,说他是流氓、伪君子,好色的下流胚。
紧接着,莉莉丝的两个哥哥山姆和莱克闻讯赶来,怒气冲冲地把他暴揍了一顿。
然后,伯爵的训斥接踵而至。
这件事过后,他又收获了一个外号。
“好色的”多拉格。
失败的人生。
高非只觉得自己倒霉透了。
俗话说的好:人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放屁都会打到脚后跟。这一点在高非?多拉格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某天,当他心不在焉地在城内市场中逡巡,试图从中寻找赚钱的商机之时,一个不留神,他的钱袋居然被小偷给盗走了!
他被气了个半死,当即找到温泉城守备队长乔治?温布顿,要求他把小偷抓到,绳之以法。
守备队长看了他两眼,挥手叫过来两个人,吩咐了几句,两人便出去了。
没过多久,他们就把高非的钱包带了回来。
物归原主,一个铜板也没少。
“没事不要在这些地方闲逛,少爷。”临走时,乔治拍了拍他的肩膀,
“‘飞翔的’多拉格,怎么可以出现在这种跳蚤横生、鱼龙混杂的地方呢?哈哈!”
高非没有在意他的嘲讽,因为他突然想到了合理的生财之道。
抓小偷!
从那之后,他开始在市场蹲伏。
每当有小偷出现,他不管。
当小偷得手之后,他便出现。
拿下小偷后,他亮出自己城主养子的身份,将赃物物归原主,并命失主当场清点钱袋中的财物。
然后,他开始搜刮小偷身上的财物,如果小偷的财物达到或超过失主财物的百分之十,那么他便收归自己囊中,满意离去。
然而若是小偷的财物不足或根本没有,他便要失主拿出小部分钱财,凑齐失物的百分之十给他。
作为交换,他会替失主将小偷揍一顿,揍的轻重,视缺少的钱财的多少而定。
虽然当小偷钱财不多时,有不少失主舍不得出钱,但不管怎么说,高非毕竟是城主的养子,他们惹不起。
所以最后,他们还是乖乖地出了自己的那部分。
不过相应的,他们更痛恨小偷,所以就权当出钱请高非揍人了。
但小偷那边可就惨了,一旦被他抓到,轻则偷鸡不成蚀把米,重则还要挨顿暴揍。
开头的一阵子,高非的运气不错,他抓到的好几个小偷,所偷的赃物数额都不小,在小偷那边出了一部分,失主那边出了一部分之后,他捞到了二十多个金币。
当然,他也捞到了又一个外号。
“贪财的”多拉格。
卓耿倒不管这些,他信守诺言,让高非将召唤出的火苗体积膨胀了三倍。
这样下去,很快,自己就可以将火苗变成火球了。高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