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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慢慢的,人们发现,茅先生有了新的嗜好:爱收拾打扮了。不但上油吹风,而且染发,使那几根老白毛变得黑黢黢的怪森人。几十年一贯制的中山装变成了花衬衣,宽裆裤变成了牛仔裤。皮鞋则三天一上油,亮得能照出人的影子来。至于那张榆树皮般的老脸,更是每天必刮,刮得整个下半部面颊变成了青皮。

而且诗风大变。一天,他拿了新作的短诗让周新亚“指正”。周新亚掠了一眼,便笑出了声。精彩的一句是--

啊,

我用西部的阳刚,

敲打冰冷的土炕。

野风嘲讽道:“十有八九,这老狗的球胀了。”

周新亚眼珠一转:“干脆,咱们找个什么由头,让老诗人到夜总会潇洒一回如何?”

众人一致叫好。

到了礼拜六下午,周新亚去请茅永亮。

“什么地方?!”老诗人以为自己听错了。

“夜总会呀。”周新亚眨巴着眼睛说。

“小周,这你是知道的,”茅永亮作色道,“咱可是共产党训练出来的,咋能到那种地方去!”

“您老别误会。”周新亚笑着解释,“所谓夜总会,那是人们的一种戏称,人家真正的名字叫金丝鸟歌舞厅。”

“哦--”老诗人吟了一声。

周新亚说:“内容呢,也极健康,无非是跳跳舞,唱唱歌,散散心,放松放松嘛!”

“是吗?”老诗人有些松动了。

“您老虽然是受过保甲训练的,总不至于封建到不和女人跳舞吧?”

“那倒也是的。”老诗人微微颔首道。

野风瞪瞪眼:“什么夜总会!比上外国来,那简直是萝卜豆腐干,小菜一碟。”,

胡然说:“即便是夜总会,那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夜总会,小姐们绝对的守身如玉,先生们也一律的绅士气派。”

茅永亮问:“你去过?”

胡然说:“那还用说。咱们搞创作的人,不去那种地方,还怎么写现代生活?总不能老是三十亩地一头牛吧?”

周新亚说:“我买单!我买单!也算是小字辈对老前辈的一点孝心吧。”

茅永亮痛快地表态了:“好,我去!”

等茅永亮一走,野风便狂笑起来:“这老狗上套了。小周,赶快去操办--要找个十足的妖精,将老白毛放倒!”

周新亚说:“那我先走了。你们待会儿陪老诗人来,钱要多带些。”

野风拍拍口袋:“放心,钱有的是,刚发了一首长诗,足够老白毛喝一壶的。”

事情就这样定了。

晚上八点钟,一辆轿车把革命诗人拉到了金丝鸟歌舞厅。茅永亮从来没有到过这种地方,他一进门就傻眼了:灯光幽暗,恍若白夜。迷蒙之中,众多佳丽,浓妆艳抹,祖胸露臂,大厅里充溢着刺激感官的香味。一时之间,老诗人竟不知自己身处何地了。

定了定神,这才坐在一个角落里。周新亚、野风和胡然散坐在其他地方。

音乐轻轻地响起。好像是《何日君再来》。

这不是汉奸歌曲吗?老诗人想。时代真是变了,老诗人想。若是在过去……

“先生跳舞吗?”一个轻盈悦耳的声音打断了茅永亮的遐想。定睛一看,一位绝对漂亮绝对性感的女郎笑殷殷地立在他的面前。

茅永亮不知所措了。

“我,我不会。”他说。

“我教你跳。”女郎说着,已经挽住了他的手。

老诗人几乎是被牵着走进了舞池。

一、二、三!一、二、三!

女郎耐心地操练革命诗人。

茅永亮像一头笨熊,皮鞋不时地踏在女郎的脚上。女郎并不生气,依然笑盈盈地搂着诗人,重复着简单的舞步。老诗人不敢抬头,一抬头便看到女郎眼里流荡的光波。这光波使他感到害怕。

随着舞步的愈加熟练,女郎看着他的目光更加热烈也更加放肆了。老诗人感到有点气短,他很想坐下来休息一会儿,却舍不得松开女郎柔嫩绵软的手。

忽然,灯光熄灭了。舞厅里一片漆黑。

他下意识地感到周围的舞伴们都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了,他甚至隐隐地听到了此起彼伏的接吻声。他的头脑里几乎成了一片空白。

这时,就在这时,他感到女郎肥大的乳房紧紧地压在他的胸脯上,而那香艳的脸蛋也贴了上来。

这成何体统!这成何体统!

诗人愤怒地想。但他的嗓子却咽住了,说不出话来。而当一双鲜嫩的红唇凑了上来时,老诗人的肉体竟背叛了自己的灵魂,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操守,他猛地用一张讲了一辈子大道理的嘴巴将那嫩唇接住了。就像磁铁吸住了金属一样,老诗人的嘴唇贴在娇艳女郎的红唇上,就再也分不开了。吮吸咂摸了几乎一袋烟的功夫,一直到女郎感到憋气,他老人家还没有松开的表示。而此时他的下身也便热腾腾地鼓胀起来了。女郎粉色的短裙薄如蝉翼,那个敏感地方几乎就在诗人宝物的正前方。诗人稍一用力,那硬物便隔着裤子造起反来。一阵极度的快感,诗人的下身便感到热乎乎地潮湿起来。此时灯光大亮,女郎面呈愠怒之色,用责备的目光盯视着老诗人。

茅永亮哪里还顾得这些。他的裤子已经湿了一大片。他觉得大家都在看他的裤子,众目睽睽!他慌乱地弯下腰去,用双手护住某个部位,以百米赛跑的速度,跌跌撞撞地跑出舞厅。

老诗人落荒而逃。

他似乎听到周新亚在后面喊他:

“别跑呀,茅老师。下面还有更精彩的哩!”

接着便是野风炸雷般的笑声。

舞厅里一片浪笑。

这一笑,反倒把茅永亮的脸皮笑厚了。你们不是要看老子的笑话吗?老子偏要到舞厅去!老子爱上跳舞了!老子和三陪小姐有感情了,你信吗?每月的工资、奖金、稿费全花在舞厅里,全花在小姐们的脸蛋上。钱花完了就借,向所有的人借。借了就去找小姐。借的钱越来越多,债多不愁,从来想不起给人还账。别人要账,他就耍赖。周新亚给他起了个雅号:四无老人。野风问:“四无老人是哪四无?”

周新亚解释:“无羞耻感、无责任感、无荣誉感、无负罪感。”野风说:“一趟国出回来,一个如此优秀的革命诗人变成了花花公子,痛心啊!”

周新亚摇摇头:“看来,国门紧闭还是非常应该的啊。”

一天,茅永亮悄悄地告诉周新亚:“我和那位小姐好上了。”周新亚笑道:“那你家的床得加宽了。”

老诗人说:“那怎么行!这都是偷偷摸摸的事,不能让我老婆知道。”

周新亚说:“那你是养情妇了。你有那么多钱吗?”

茅永亮压低声音说:“我告诉你个秘密:小姐们也不全都是为了钱。她们也有爱情。”

说完乐滋滋地走了。

周新亚唾了一口:“我日你妈!小姐们难道还会爱上你?”这些情形后来被孟一先知道了,“阴阳”先生叹了一口气说道:“可惜呀可惜,古城作协从此少了一个屈原。”

就在老诗人大交桃花运的时候,我们的作家先生却遇到了一件羞于启齿的尴尬事。不过这尴尬完全是他不谙人事、少见多怪引起的,以致糊里糊涂地遭受了一些皮肉之苦,并且在他那并不鲜嫩的心灵创口上又撒了一把盐。

这事说起来其实并不新鲜。起因竟是那些日子的天气。

作家先生活了这么大岁数,想不到哪一年的夏天有今年这么热。从七月上旬起,温度计上的指针就一直往上蹿,一直蹿到了摄氏41.9度,以至使全国着名的几大火炉在每晚的天气预报中黯然失色。这就使得高原古城一直引以为荣的夏天凉快的优势完全消失了。小城人痛心地发现:在几乎任何一个方面都屈居末位的这个鬼地方,居然在酷热竞赛中夺得了全国的冠军!

这真让凉爽惯了的古城人有点儿吃不消了。于是咒天者有之,骂地者有之,一条条西部汉子像泄了气的皮球,耷拉下了高昂的头。热浪滚滚,在劫难逃。

当然,天大的难事也难不倒有钱人和有权人。这一热倒给他们热出了外出旅游和逍遥的好理由。前往全国各大避暑胜地的火车全部爆满,民航机票卖到了一个礼拜以后,就连长途汽车也挤破了头。那么无权又无钱如胡然之流怎么办呢?难道干晒着不行?且慢,他们有的是办法。有人到一个乡派出所去报案,偌大的办公室里无一人上班,墙上却挂着几支手枪。此人深感不解。正纳闷间,却发现屋里多了几只水缸。就在他转身欲走之时,水缸里突然冒出几只人头。农村的警察们原来用了最原始的办法在乘凉。当然胡然先生还不至于如此有趣。他用不着随时抓人,而且还有点稿费。也就是说,作家先生比较有闲而且还有点小钱。这就决定了他的最佳去向:可以到离城不远的一些深山老林里去避暑。他选择了双林沟。这是一处新近开发出来的景点。距古城不过百里之遥,却比古城阴凉得多。原因是那里的海拔很高,几十年前山顶上的积雪还终年不化哩。如今雪线虽然早已退去,但当地的居民夏天还要穿外套,只有追逐时髦的姑娘们才在中午和下午穿那么几个小时的裙子。惟一的缺憾便是那里的居住条件简陋。而胡然看中的却恰恰是这一点。惟其因为简陋,去那里的人肯定不多,这是一;而正因为去的人少,必然清静,作家先生可以安下心来写点东西,这是二;第三,自从他的学生沈萍大红大紫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和她亲近过了。女作家总是忙,忙,忙。忙于开会,忙于社交,忙于讲学,忙于签名,忙于吃饭,忙于搓麻将。他已经“抓”不住她了。他很想找个机会和她好好地聊一聊,劝她安静下来,认真地读点书,踏踏实实地写点东西。当然,他也非常想她……

他去找她。她已经分了房子,有自己的窝了。他敲了敲门,他准备约她一起去双林沟避暑。

门开了。一张成功女人的脸露了出来。但随即,满面的春风便渐渐地褪去,变得淡漠和平静了,目光也由热转冷。

“有事吗,”沈萍问,“胡老师?”

“有。”他说,走进了客厅。

沈萍转身去拿烟。他一把抱住了她。

“不要这样,不要这样。”沈萍扎挣着。

“已经好久没有亲热过了,”胡然急切地说,用嘴去亲女作家美容过的脸蛋。

沈萍急忙侧过身去。作家先生饥不择食,一张臭烘烘的嘴巴在女作家用进口洗发露洗过的秀发以及脖子和肩膀上乱拱。沈萍也不躲避,板着面目让老师过干瘾。

作家先生已经控制不住了。身上的血开始沸腾了。那个不安分的家伙也忽然耸立起来,急欲寻找安身的地方。他一把将沈萍按倒在沙发上。

怪!过去那样柔和的目光突然变得愤怒起来,像刀子一样直视着胡然。

“我要喊人了!”女作家说。

“喊吧,喊吧,”兽性大发的作家先生用发红的眼睛看着他的学生,此刻就是刀子架在脖子上他也要干她。

“胡老师,”声音又变得轻盈了,眸子里又涌上了柔和的光,“你听我说嘛。”

“什么事?”胡然停止了他的粗野。

“人家月经来了,”恳求的声音,情意绵绵的目光,“你也不心疼?”

热血渐渐地从身上消退下去,那家伙也软塌塌地收兵回营了。

“真来例假了?”他提起了裤子。

“谁还哄你?”女作家坐了起来,靠在胡然的身上。

胡然亲她,摸她。她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吃饭了吗?”

没有,胡然说。他本来想约她一起出去吃的。

“我去买点菜,”沈萍说,对着镜子把搞乱的头发梳好,“咱们一起做饭吃,好吗?”

好的。作家先生求之不得呢。

女作家轻轻地带上门,回眸一笑,款款地离去了。

一阵凉风吹了过来。胡然看时,窗子并没有开着,哪里来的风?

这屋里真凉。这半天他还没有发现呢。现在独自一人坐在沙发上,才感到了透心的凉快。看看挂在沙发上方的温度计:20p度!作家先生马上就明白了过来:沈萍已经装空调了。在八十年代的古城,这简直是破天荒的事。这里由于气候阴寒,过去莫说空调,就是电风扇也没有几家人用。这二年有装空调的了,但那都是大款和官宦人家。一般干部和黎民百姓是想也不敢想的。不料女作家已经领风气之先,第一批享用空调了。如此说来,她已进入本市的“贵族”行列了。

“双林沟她是用不着去了,”作家先生神情黯然地想,“我真是自作多情啊!”

他想一走了之,又觉不妥。人家好心好意去买菜,你怎能不辞而别呢?那就等等吧。他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摞书和本子,随手拿了一本乱翻。这是一本札记,是女作家随手写下的日记和心得。内容杂乱不堪。有的是几句话,有的是一件事,有的纯粹是梦呓般的内心独白。胡然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想到这是在窥测别人的隐私,竟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沈萍日记

老憨虫--这是一条老憨虫!(胡然想:谁是老憨虫?)

我需要帮助,需要扶持,需要一个拐杖--有力的拐杖。(胡然想:想的真美!)

此人生性愚憨,满身迂阔之气,完全可以为我所用--

成为我登上文学殿堂的拐杖。(胡然想:莫不是在说我吧?

翻翻日期,是两年前的,肯定是在说我了。

无意间捉到了一只老憨虫--天助我也!(胡然按:得意之情,溢于言表。继而愤怒了:老子变成老憨虫了!)

我其实并不爱他。但为了我心爱的事业,还得虚与周旋,让老憨虫沾点光。(胡然心里骂道:我操你妈!不是你主动送上来的吗?贱人!我日你奶奶!)

唉,我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一而再再而三地出轨,我快要看不起自己了!(胡然想,又和谁“出轨”了?)

但是为了出人头地,为了活得风光,我应该原谅自己--这一切的付出都是值得的。(胡然按:婊子,真是婊子!)

应该告诉他:并不是我无情,而是生活无情。拐杖已经用完了,该扔就得扔。爱情已经结束了,谁愿意长久地做违心之事呢?(胡然按:典型的忘恩负义!)

胡然一脚踏出沈萍的安乐窝,“砰”的一声关上了门。怕后面有狗似的,疾步走到长途汽车站上,搭了一辆破旧不堪的班车,在颠簸摇晃中去双林沟度假了。

爆满!爆满!到处爆满!

作家先生一下车就傻眼了。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在这样偏背的荒凉山坳,似乎是一夜之间就冒出了如此多的宾馆酒店招待所,而且家家客满,处处火爆。预约房间的电话一波又一波地从古城打来,已经到来的人们像无头的苍蝇一样,焦躁地在满山沟寻找栖身的地方。看来,人们确实是富裕了。而一富裕,命就值钱了。胡然这才悟出:他压根儿就不该凑这个热闹。比起那些宝车名狗,携妻带妾,浩浩荡荡来到此地,大把花钱,彻夜逍遥的主儿来,他这个所谓作家真是古城人里最寒枪的一族了。原有的一点点良好的自我感觉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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