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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17(下)

阿尔戈的英雄们为了光荣的目标出征,漂洋过海寻找金羊毛,一路度过岛屿、路过小国、遇见爱情、避过诱惑、战胜妖魔,最后荣耀而归,受到百姓的敬仰,可主人公的结局呢?美狄亚和伊阿宋的爱情萌生于患难之中,两人回国以后,伊阿宋喜新厌旧,美狄亚因爱生恨,杀死了小三和自己的三个儿子,最后,阿尔戈的大英雄——伊阿宋的结局不是“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而是自杀。灾难催生英雄,而平凡诱发悲剧。

英雄最怕什么?平凡。

那些天生自带英雄气质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其领袖气息在众人中渐渐凸显,他们不满足于自身的平凡,他们立志要干一番惊天伟业。于是,冒险来到一块新地方,开疆拓土,建立城市。而城市不过是农村的高级版本,领袖来了、冒险者来了,必然实干家也来了,最后,自大者来了,邪恶者来了,赌徒来了,独行者来了,行骗者来了,贪婪者来了,虚伪的人也来了……在淘金的地方一台城市的好戏,总要聚齐各种角色,才玩得起来。所以,人数最多的群体必然也来了——无知者,他们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愚昧所以盲从。人人为不凡而来,最后人人逃不出平凡。

世上死生皆为利,不到乌江不肯休。

就这样,艾瑞克也来了,来到中国最美的城市里。城市的最好,是遇见娜娜,城市的最坏,是离开爷爷。城市里,最好的自己与最坏的自己,决裂共存。艾瑞克不是英雄也不是赌徒,不是贪婪者也不是独行侠,他是无知者。因为盲从来到这里,他需要有人引领,最后娜娜成了他的引领者。

在生活上娜娜是引领者,引领他们的感情不磕磕碰碰、矛盾不反反复复,在精神上娜娜也是引领者。他应该感谢娜娜,如果不是娜娜,他看不到更大的世界,找不到更英勇的自己。他崇拜娜娜——善良、美丽又智慧,天下女人千千万,有几人聚齐了这三者?古今中外,少有。

那飞鸟是娜娜,那野草是娜娜,那静流的溪水也是娜娜……这些年艾瑞克特别庆幸自己有了可以为之生为之死的方向,从与她相识的那一刻起,娜娜就成了艾瑞克这一生努力的目标,他将她看得远比自己重要,他自愿地要为她献身。可是,当看着娜娜越来越不快乐时,他才知道自己有多么失败。当付出和梦想突然如沙子在掌心握不住了,怎么办?

离开故乡离开爷爷的自己,是最坏最差的自己。

无时不刻他怀念着故乡,希望重回故乡开始新生活。可自始至终,回家对他来说,是一件极其沉重的事情。他对故乡爱得多深,就恨得多深。

他一直记得父亲过世时,村里人还有家里的亲戚到处说他的闲话。他曾亲耳听到家里人跟外人说他是个扫把星,说他命太硬生下来不到一个月就父母离婚,现在还克死了他父亲,弄得个家破人亡。这么多年过去了,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艾瑞克只要想到这句话就怒地指天骂地要伺机报复。高三的暑假爷爷为了给他凑学费,一个人出来在工地上打工因此重重地伤了身体,他又加上了一项罪名。这几年他很少回家,寄的钱也不多,又是一项罪名。

对于故乡,他又渴望又讨厌。回家这件事,特别复杂。

每回一次家,就是对他悲剧人生的一次温习。父母离婚、父亲去世的故事总会因为他的回家成为村里的热门,甚至还有人在艾瑞克面前主动提起那二十年前的旧事,不止一次。上一辈那些不幸的陈年往事,像量子纠缠一样锁定了艾瑞克,就算现在回去还是有人把艾瑞克当成“一个可怜的父亲的儿子”、“一个不幸的孩子”,这种纠缠即便过了十年、二十年还是有人会翻出来。

两代人——他和那些讨厌的长辈——之间的链接里,夹带着多少充满着怜悯、质疑和看笑话的眼神,他们按照自己保守狭隘的逻辑在推算艾瑞克的未来,按照他们可悲又可怜的一生揣度艾瑞克的人生。混的好了他们故意地抬高他顺带索要些好处,混得不好他们借着怜悯的名义冷嘲热讽,艾瑞克极其反感,这种反感时常压过了对爷爷的思念和回家的意愿。即便他已经长大了、变化了、离开了,可是故乡似被人下了魔咒一样,只要一踏进薛家垣,他就透不过气来。当初之所以选择了一个离家最远的城市,就是为了躲避往事,没想到到如今还是没能躲过。

艾瑞克倒很羡慕村里那些没见过世面、生性愚钝纯朴的人,他们没有对生活、对未来、对自己希望过,所以他们不曾失望,日子但凡有丝毫的好变化,他们都乐呵得如过节一样。

他知道,这一切的心结在于自己。他看不开往事,所以也看不开那些人。如此反感他们,兴许是害怕他们最后是正确的。

也许,每个人对他的故乡都又爱又恨。

以前,他坚定地认为在村里度过一生是可悲的。他觉得村里人又土又穷又自私,男人们没本事,孩子们没出息的,女人是最可气的,她们刁恶、丑陋、泼辣,说八卦、捅刀子、看笑话,毫不知体面和脸面。他觉得自己若在村子里待久了,迟早会变得和他们一样。那时候他千方百计地想要离开薛家垣,上不了本科上专科,上不了专科就和别人一样外出打工,洗盘子、刷碗、当工人都行,只要能离开薛家垣。他向往城市的繁华,陶醉于城里的高楼、美女、大餐、花草、干净……总想看看外面的世界,外面千好万好,最后竟然发现远远不及故乡好。

如今,艾瑞克的一切行动、愿望和梦想都是离开城市,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那个他曾经最讨厌的地方。他爱的人都在那里,他属于那里,他的根在那里,心也在那里。他曾讨厌的不过是那个幼稚的、软弱的、落魄的自己,现在他最想找回的,正是曾经那纯真无邪的自己。以前他所爱的美丽大城市,如今却是可怕的沙漠,天天上演着人吃人的戏码。他不害怕别人为了生存吃掉他,他害怕的是自己有一天为了生存吃掉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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