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鸣看着镜子中,好好的一个大老爷们,现在变成一个披头散发版的奥黛丽赫本。
他不狠狠吞了口唾沫,十三岁看《罗马假日》时,他曾以为这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然后,他的样貌开始在古天乐、刘德华、小李子之间切换,看着容貌变来变去,感觉晕晕乎乎的。
很难想象,几个小时前,路鸣还在人穷志短苦闷憋屈地忍受女朋友老妈的刁难。
哦,就在刚刚,已经是晋级为前女朋友。
说起来,还真得谢谢她妈,谢谢她全家!
初秋的南国,天气仍然酷热,空调呼呼地吹着冷气。
穿着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军绿色“的确良”的女服务员捧着一托盘进来,盘上是一条飘着热气死不瞑目的藿香鲫鱼。服务员放下就走,人民食堂就是这种调性。
女友林莎的食指和拇指轻轻朝路鸣的大腿肥厚处一捏。
往常这或许是一个充满诱惑力的暗示,现在路鸣则是一个激灵。
路鸣游离的目光飘回到了对面的“准岳父母”身上,并从眼角缝里挤出了一点谄媚的笑意。
“小鸣啊,刚才阿姨的提议你觉得怎么样啊?”
林莎母亲略有些瘦削的脸颊藏在乳液、隔离霜和粉底液的保护之下,涂抹着姨妈色唇膏的两片薄薄嘴唇里吐出的简单话语,落在路鸣耳朵里却恍如恶魔的低吟。
“啊?阿姨的提议很好,很具有建设性。”
林莎一副快要钻进桌下生无可恋的表情:“路鸣啊!”
“你可以回去跟你爸爸妈妈商量一下,要是行,就把你爸爸妈妈约上,我们两边父母一起坐下,把这个事落实了!莎莎毕竟是我们家的宝贝,我们也希望她找到的男人能够照顾好她。小鸣,你说对吧!来,先吃菜吧!”林母忽略了路鸣的装傻与局促,热情地劝道。
“是,阿姨说的是,谁又不是父母的宝宝呢。”路鸣笑眯眯道。
女友林莎的父亲从工地小工起家,慢慢做成了包工头,大概十来年前发了家,赶上房地产狂飙前进的好年代,成立了一家建筑公司,承接分包项目,如今家资颇丰。
相比之下,路鸣的父母只是在老家镇上的小学老师,一辈子都在小地方折腾。
六十万的彩礼,在楚亭城一套路鸣和林莎共同署名不小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的房子,一辆不低于二十五万的代步车。
这就是林父林母今天约路鸣提出的结婚条件。
结婚,也是林莎父母提出来的,尽管路鸣和林莎这对大学情侣还有一年才毕业,路鸣也不过还在实习中。
这是要逼自己去抢美联储的节奏啊,路鸣味同嚼蜡。
大学都没毕业,那么早结婚干嘛,难道这位才不到五十岁的女士已经寂寞到必须要用外孙来抚慰自己空荡荡的夜晚了么!
不过,路鸣也只能在心底吐槽。
吃完饭,林莎固执地留了下来,没有随父母离开。
站在饭店门口,目送林莎父母驾着卡宴离开后,路鸣才感觉到头顶炫目的阳光和炙烤着柏油路面的热浪。如果定神朝路面细看,还能看到空气的褶皱,一层一层的扭曲滚动。
“平时话不是挺多嘛,今天怎么话这么少,都不说点好听的?”
林莎又掐了下路鸣的手臂,来自普罗旺斯的淡淡薰衣草味儿如同烦人的小妖精一样沁入路鸣的鼻子。
路鸣嘴角抽了一下,仿佛费了巨力般才勾出了一道弧线,露出一个难看的笑容:“你爸妈不战而屈人之兵,我怎么能扫他们的兴,自然要俯首称臣,高呼万岁才对。”
林莎耷拉着头,右脚鞋尖在地上拧动了两下,仿佛要在地面砖上磨出个洞来。
“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吗?”
她见路鸣沉默着没有回答,语气有些软弱无力,“那我再去劝劝我爸妈嘛!”
路鸣摇摇头,自从他和林莎的恋情在几个月前曝光,林莎父母就挺不乐意两人的事儿。
从一开始就逼着林莎分手,据说林母的原话“这小子一看就不行”,只是林莎不肯同意罢了,于是才有今天这一出。
这小子一看就不行?
是嫌他家境不好吗?他长相普通吗?还是嫌弃他的专业未来没有前途?
……
又或者是,这些都有。
你都没试过你怎么知道不行!路鸣最烦这种没有调查就胡乱开黄腔的事儿。
路鸣陪林莎逛了一会儿街,两人心事重重,都觉得寡然无味,于是又坐地铁回了路鸣的出租屋。
路鸣为了实习,在公司旁边的城中村租下了这个房间。
一张1.2米宽,坐下去就咯吱作响的折叠床外,能落脚的地方只有大约两平米。
住进这里的第三个晚上,一只老鼠从床头柜经过,恰逢路鸣醒来,睁开眼,一人一鼠用灵魂深深地对视了一眼。
然后老鼠漫不经心的下了柜子消失不见,路鸣则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卧室旁有一个独立的卫生间,蹲厕,24小时热水,布满黄色污垢的陶瓷洗手盆。尽管里面呆上两个人就很难转身,不过比隔壁没有独卫的房间每月也只贵了八十块,却少了许多麻烦。
路鸣躲到卫生间,给老妈打了个电话。
老妈聊起近况,学校里已经开学了,二老带的是同一个年级的不同班,暑假结束后就六年级了,现在小升初特别受家长重视,因此即便是小学,课程也很重,批改作业往往忙到深夜十一二点。偏偏老爸的慢性咽炎又重了,说几句话就咳嗽一下,吃了多少药也不见好。
不过,聊了没几句,老妈就关心起他的感情和工作。路鸣只说一切还好。
“妈,忘了跟你说,之前跟你说的保研的事儿,你儿子已经拒了,我不想学考古,还要读好几年,出来工资也不高,我对野外发掘还有点兴趣,但是待在屋子里抱着一堆瓷片做研究就没意思了,我现在在一家电缆公司实习,钱多事儿少各种好!”
“不去就不去吧,读几本书的确可以深刻,但只有经历过生活,才能降落。你的路,只能你自己走,爸爸妈妈老了,没办法陪你走下去啦!”
路鸣微微一笑,知道老妈又开启了老师模式,又觉得鼻子有些酸楚,赶紧扯开话题,闲聊了几句挂了电话。
其实不用问,他也知道家里没这么多钱。
父母一辈子都奉献给教育事业,从村小到镇小,兢兢业业几十年,还一直坚持资助贫困学生,到现在桃李满天下,却也还挤在二十年前学校集资建房时买的六十平小二室里。
从卫生间出来,面对坐在床沿边上林莎企盼的目光,路鸣轻轻摇了摇头。
眼见林莎眼里的光焰慢慢黯淡下来,路鸣坐在她身边,说:“莎莎,咱们还有一年才毕业,现在结婚,太高调了,这让那些连异性小手都没牵过的同学们怎么想!要不你跟叔叔阿姨说下,等我毕业工作稳定了嘛,也就两年的事情!”
林莎轻轻点了点头,却又不出一言。
两人枯坐着,满腹心事。
林莎似乎有些尴尬,侧头看路鸣,见他仍在神游,抿了抿嘴唇,半晌提出先回学校。
林莎还没实习,所以仍然住校,加上有父母在,晚上不能留宿在外面。
送走林莎后,路鸣收拾了下屋子,翻出手机来,开始给意向客户群发短信。
路鸣大学专业是考古学,高考失利调剂的。
如果走专业路线,他至少应该读到博士,然后去考古研究所或博物馆,专业对口,工作并不难找,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
不过,路鸣并没有选择这条路。
路鸣实习选择的是一家电缆销售公司,对于他这种寒门学子,销售岗是最有可能在刚毕业时拿到高薪同时门槛超低的选项。
路鸣查过楚亭大学毕业生平均薪酬数据,连续五年,平均薪酬水平最高的都是市场营销专业。这个专业的学生出来,职业选择最多的就是销售。
而统计数据显示,最容易攻略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总裁的职位就是销售,排在后面的是财务和法务。
路鸣刚入职时,也想过一下拿到千万订单,掌声鲜花美女应有尽有。不过,真走上了这行,才发现销售是真苦逼。
电缆销售这个行业,大单的确很多,千万级也不算事儿,但这个行当是典型的大客户销售,靠的是关系,人脉资源远比能力重要,每一个大客户都可能要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跟下来,才可能拿到一个单。
每天,他都需要忍受经理一盆又一盆的无脑鸡血淋在头上,以及对于工作失误喋喋不休的训斥。
每天,他都恨不得把每一个潜水的客户都唤醒起来,拿刀架在脖子上逼着下单,但是真有客户来了,他又得万分小心当孙子。
即便没客户可以拜访,经理也会拉着他去参加层出不穷的酒局加夜总会一条龙,却并不是为了提携他,而是让他陪客户喝酒。
有两次,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趴在厕所的地上睡着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与林莎感情所面临的压力,让路鸣咬牙坚持了下来。
才发了十几条短信,林莎的一条微信弹了出来:
“阿鸣:
这条信息是我在的士上写的,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永别!
我很累,真的很累!
我爸爸妈妈一直在逼我和你分手。他们说你是贪图我们家的钱,还说你成不了大器,这些我知道都不是。
我知道你很努力了,你为了多挣点钱,放弃了保研,放弃了更稳定的未来,而是选择做销售,就是为了多挣点钱。
但是他们不听。
我爸妈要回老家去发展,老家刚开始搞新城开发,机会很多,他们也在老家给我找了个统计局里实习的工作,同时准备公务员考试,要把我一起带回去,机票其实早就已经买好了,就是今天晚上的。
今天这次机会是我争取来的,如果你能满足他们提的结婚条件,可能还好点,但现在已经没了如果。
我要是不跟他们回去,我妈说,就不认我这个女儿了!
太累了,我真的坚持不下去了。
也许,你大二那年,没有帮那个傻乎乎的女同学搬箱子,也许我今天就不会这么累了,你也不会这么拼了!
阿鸣,我放你自由,也放我自由吧!”
路鸣敲了一行字发过去,却发送失败。
系统显示一行小字:莎宝宝已开启了朋友验证,你还不是他(她)朋友,请先发送……
再拨打电话,嘟嘟响了十余声就被挂断了。
再打,已是关机状态。
路鸣将手机摔在地上,一脚将桌子踢倒在地上,直愣愣地坐在了床上。
跟林莎的分手,路鸣隐隐有些预感。
林莎确实是个好女孩,虽然是个富二代,但并没有把钱看得多重,温柔体贴,只是她是个独生女,从小极其依赖父母,所以享受温室里的爱情尚可,一旦风雨来临,光是父母的压力她就承受不起。
除了最初瞬间的爆发,几分钟过去后,路鸣肚子里憋着的一团气都散了开去。
按理说,他应该继续愤怒、痛苦,这才符合一个失恋的年轻人的状态。但是,偏偏这些情绪藏得很好,他憋了一股劲儿,也没生出来多少,隐隐倒是有着说不出的轻松。
这种轻松反而让路鸣莫名的烦躁不安,仿佛是一种背叛。
再看地上手机,已经摔成了几瓣,其中一块在床底下找到,显然已经拼凑不起来了。
路鸣不由有些后悔。
屋里有点热,路鸣打算下楼走走,顺便整理一下心情。
出租屋在云山附近的城中村,走逼仄的楼梯下来,尽管天还没完全黑完,但身在城中村,大白天过道也是晦暗的。
密密麻麻如同纺线的私拉电线将灯光割裂成大小不一的格子,落在路鸣忽明忽暗的脸上。梦幻巴黎发廊的姑娘春天,嘴里叼着烟,倚在门口吞云吐雾,见路鸣走过,朝他喷了个烟圈,笑了一笑。
走出高矮不一自建楼房的缝隙,宽敞的大马路豁然出现在面前。
路鸣走在昏黄的路灯下,拖着长长的影子。
马路上汽车呼啸而过,不远处货车经过高架桥时传来轰隆隆的声响,薄薄的尘土飞扬。
路鸣突然发现人们都在抬头看天,他也不由自主地跟随大家的目光看去。
漆黑的天空,一场壮观的流星雨划过。
近几年,流星雨频频出现,专家们纷纷解释,作用还是有的,至少打消了许多人关于末日的恐惧。
看了一场壮观的流星雨,路鸣突然莫名觉得有些困倦。
他开始掉头回家,刚进屋,便朝床上扑去。
等不及洗漱,那种困倦仿佛一片要把他淹没的深海,直拖着他到了床上,然后倒下便合上了眼。
一直到凌晨五六点,天刚蒙蒙亮,路鸣猛地惊醒过来。
他睁大了眼睛,头顶是惨白的天花板,白炽灯还亮着。
昨晚怎么会没关灯就睡着了,这么困么!
他左右打量,凌乱的床,灰白的墙壁,洗手间里边缘布满黄色水垢的陶瓷洗脸盆,布满尘灰的玻璃窗上,一个蜘蛛在小跑着往上爬。
他突然觉得脸上有些异样。
路鸣起身到了卫生间,往镜子里看。
没事啊。
路鸣拧开水龙头,用手接水在脸上胡乱抹了几把。
林莎父母不识货倒也并不出奇。毕竟,自己是外拙内秀,除了家境普通,专业普通,长得也普通。
除了个子不高,脸也是张标准的蒙古人种扁平脸,眼睛是单眼皮,显得有些狭长,有点小。普通人哪里看得出自己腹内锦绣。
就连林莎给他取的外号之一就是小眼睛。
如果能变成双眼皮就好了,路鸣自嘲地想。
念头刚起,就见镜子中自己眼皮突然轻微蠕动起来,几秒便变成了双眼皮。
路鸣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眼。再看镜中,确确实实是双眼皮,显得眼睛大了少许。
路鸣掐了一下手臂。
真疼,不是做梦。
路鸣迟疑了片刻,虽然觉得荒诞,但还是心中默念:鼻子再高点!
刹那间,镜子中他的鼻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高。
直到高得有些怪异了,路鸣干净让停下来,又让矮了少许。
单看鼻子,笔直高挺,有点类似盎克鲁撒克逊人。
只是放在一张典型的亚裔扁平脸上,实在有些奇怪,倒似做了一个不太协调的整形手术。
路鸣吸了一口凉气,从枕头下摸出笔记本电脑,百度出一位男明星的照片。
镜子中,路鸣只见自己的脸已经慢慢蠕动,十几秒后变得与照片上的男星近乎一模一样。
个子再高点,长到一米八八。
这是路鸣一直以来最不满意自己的一点,个子不够高。
据说女生看男士,百分之九十九,第一眼看身高。
低于一七五,在女生眼里,就等同于残障人士。
很不幸,路鸣就是这样一位至今仍然身残志坚的人士,先天的。
路鸣脑子里冒出这个念头,就觉得视线一点点在变高,然后裤子露出了一大截脚踝才停了下来。
路鸣反复试验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确信,自己拥有了身体变化的能力。
不过,他体型的变化幅度只能大约在30%范围以内,毕竟变化调动的仍然是他的身体细胞。
比如,他如果想要变成身高两米五,这就不可能做到了。当他身高到了变化最高时,已经瘦得像是细竹竿了。
细胞数量有限,不能随意扼杀也不可能瞬间多出细胞来。
而且,他的容貌变化不仅限于男人,甚至也可以变作女人,当然只是外表与女人一样,皮肤下的结构仍是男人。
路鸣并没有贸贸然去改变自己体内脏器,天知道会不会玩死自己。
不过,看着镜子中多出来一个披头散发的奥黛丽赫本,路鸣觉得这个世界有些魔幻。
从小到大所受的教育,那些知识铸成的城堡在轰然坍塌,在这一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但是,很酷,很爽。路鸣浑身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
现在,他真想走到林莎老妈面前,用手指着她的鼻子,大声的说:不是我配不上你女儿,是你女儿,是你们全家都配不上我。
这番实验,还让路鸣发现了身体变化后的一个后遗症:饿。
肚子里火烧火燎的饿,头有些晕乎乎的。虽然是夏天,他的嘴皮已经皲裂出了一层皮。
路鸣等不及烧开水,直接在水龙头下猛灌了几大口,滋润了一下嘴唇,但对于肚子里的饥饿却无济于事。
路鸣将床头柜上的一袋吐司取出,半撕开的袋子里还有干巴巴的三片,他抓起来塞入嘴里,狼吞虎咽。
吐司片从嘴里滑进喉管,然后进入胃袋,带来了一丝丝暖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