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妈妈一早回了路家宅子,只留下林晓曦和路梵两个人。
早饭过后,路大财主就一头扎进了书房,而林晓曦则怀揣着一颗激动得快要爆炸的心急匆匆地进了原来的房间,跪在保险柜前就开始拧。
既然12月6号对以前的林晓曦是这么重要的日子,那么这个日子很有可能就是密码。
终于,终于给她等到这一天了,她终于要把这个恼人的保险柜打开了!
她深呼吸好几次,才能勉强控制住让手不要抖。
但人生的悲喜来得总是让人措手不及,当她兴奋地拧完这一组数字以后,保险柜压根一丝反应都没有,如果要硬说有什么反应的话,就是刺眼的“密码错误”四个猩红的大字。
靠!
请允许林晓曦用这么一个字来言简意赅地表达自己的心情。
靠之!
以前的林晓曦到底是一个多么不甘平凡的姑娘啊,弄个密码也弄得这么惊世骇俗?!
再靠之!
有没有考虑过小偷的感受?!
林晓曦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心力交瘁地感到前途一片灰暗。她现在真的好想掐死自己来报复以前的自己,这是多么绝望的状态!
她哭丧着脸躺在地上,欲哭无泪地看着雪白的天花板。
只道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她深觉自己的人生是一轮明月,但是蒙了尘;是一块美玉,但是被浸粪做了旧;是一罐牛奶,但是掺了三聚氰胺,总之就是怎么够糟践,就按什么标准来。
其实平心静气地想,除了这个保险柜以外,大部分的事情林晓曦已经知道了,这算是一个不小的进步。
她知道了画像是谁画的,知道了为什么出车祸,知道了以前的自己深爱路先生。
但是,这些认知让她更加云里雾里的,如果以前的林晓曦是喜欢路梵的,那她应该怎么办?是应该努力跟他培养感情,成全以前自己的一个未完成的梦?还是应该听从自己的想法,就这么放任自流,或许还会有意无意地撮合他和夏颖?
以前的林晓曦啊,你居然留了这么一个大难题给那么个不成器的玩意儿,也真是够难为她了。她想着想着,居然就这么睡了过去,她这人在吃喝睡上造诣极深,这种时候睡着倒也不稀奇了。
“哒哒哒。”有人敲门,可是林晓曦睡得很熟,没有应声。
门外的路梵犹豫了一下,还是推开了门。
她躺在地板上,蜷缩成一团睡着了,长发像一朵黑色的大丽花在身旁绽放着,既安静又美丽,完全没有了平时乖张放肆的样子。
路梵的心,忽而不可思议地软了一下,他踱步过去蹲下身,伸出双臂勾住了她的腿弯和后背,轻手轻脚地把她放到了床上并仔细地盖上了薄被。
她的头发不安分地铺在了脸上,他本不想做这么亲昵的动作,却还是因为强迫症而轻轻地将头发撩到了她的耳后挂好。
而熟睡中的林晓曦却在这时无意识地靠近了他的手,像一只温顺的猫一样用脸蹭了蹭他的手背。
路梵愣了一愣,有些急促地收回了手。
林晓曦对他的动作倒没什么特殊反应,侧了个身,抱着被子继续睡了,想来应该是昨晚一直做梦,有些渴睡。
路梵看了她一会,确定她一时半会不会醒,才转头去看向大敞四开的床头柜,里面放着的,就是让林晓曦烦得头发直掉的保险柜。
他犹豫了一下,默默地拧了一组号码。
“咔哒。”门开了。
路梵有片刻的出神,他脑中又出现了那个坐在咖啡店里静静地看着天的女孩子,还有她欢快地跑进雨里的背影。
他转头瞧了瞧床上呼吸轻浅的林晓曦,缓缓地打开了保险柜的门。
里面是一张银行卡,一本相册,一本笔记本。
银行卡是当时他给林晓曦的,但是他知道,她绝对不会用。
相册是他们的结婚照,他记得当初工作人员问她要把哪些放大的时候,她轻轻地摇了摇头,说不用了,这样就很好。
笔记本,是她的日记。
路梵蹲着身子,迟疑了很久,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2010年11月5日。
今天,我听了妈的话去相亲,虽然知道她是为了我好,但是心里还是有些排斥。
天气很阴沉,可以闻到压抑的泥土味和草腥气,应该是快要下雨了。
交通出乎意料地顺畅,我到得早了半个多小时,于是就这么一个人呆坐着看着天空,猜想什么时候会下雨。
那个人很快就来来了,当他在马路对面停车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他,但是总觉得和照片里不太一样。
怎么说呢?
当然不是长得不一样,因为无论是照片还是本人,他长得都是一样的惹人注意。
不过气质方面略有不同,照片里的他显得有些阴沉,看到他本人的时候,我却是觉得,这真是个干净清爽的男人,一身的一尘不染,站在人群里,就像会发光一样。
啊,我第一次看到会发光的人。
他一步一步地走来,面无表情,有些陌生的疏离感。
我听到了自己心跳逐渐加速的声音,跳得那么有生命力,就连这阴霾的天空,也跟着变得缤纷起来。
我自嘲,这莫非是一见钟情?呐,原来我也是这么老土的人。
但其实,我并不相信一见钟情,所以,我觉得自己当然不是爱上他,只是莫名地觉得他很好,好得让人心动。
他不怎么说话,除了自我介绍一句话也没有说,真是个不解风情的男人。
我有些尴尬,不知道怎么办,只能看着外头的天。
两人就这么干瞪眼地坐着,我坐得如虫蚁钻心,他却坐得怡然自得,这点令我很钦佩。
想来,这个男人,很有定力和魄力,不然怎么会轻易撑得起这么令人不舒服的场面。
天空乌云蠢动,天光暗淡,不一会儿,就洋洋洒洒地下起了雨。
下雨的时候,我说:“下雨了。”或许是听了我的话,他转了头往外看去。
我带着些小女人心思偷偷看了他的侧脸。
唔,真的很好看。
那么挺直的鼻梁,那么美好的下颚线。我很不害臊地想到了,这样的下颚,很适合接吻。
外头下了很大的雨,一直到万家灯火逐渐亮起的时候,雨势才微微小一点。
杯子里的咖啡已经凉透,他忽而抬头问我:“我送你回家吧?”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低低沉沉,我喜欢得很,喜欢到连心都飘起来了。
我想我真是一个以貌取人的肤浅女人,居然对只见了一次面的人,有了这样的心思。不过食色性也,老祖宗都这么说了,我又有什么好责怪自己的呢?
我当然答应他了,冲着这么好听的声音,有谁会忍心拒绝。
他开车很沉稳,我本来有些晕车,可是这一路上,我都没有一丝的不适,这样的感觉,真的是太好了,好到让我这么一个晕车多年的人觉得可以一直这么游车河,一直一直继续下去,这是一种多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感觉啊。
而这个第一次见面的男人,居然给了我这么美妙的感觉。
他没有开音乐,也没有开收音机,也不和我搭话,就这么专注地开车。
唔,他真的很擅长处理尴尬的场景,到底如何做到的呢?
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果然很有道理,我觉得从咖啡店到回家,好似只过了几分钟而已,可事实是,车已经在雨里开了半个小时。
我有些自恋地想:他是不是故意开这么慢的?
哈哈,这想法真的是很自恋,但是自恋得让我很喜欢。
偶尔做一个自恋的人,原来是这种感觉,感觉整个世界都瞬间亮堂了起来。
他把车停下来的时候,我沉默了好一会,其实我很忐忑,很怕他会问我为什么还不走,因为他不解风情,完全有可能说出这样的话,但所幸,他还算有绅士风度,并没有把这句话说出来,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一定有这么想了。
车里面很安静,能清楚地听到雨滴打在车顶和窗玻璃上的声音,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就像小时候躺在靠窗的床上听着下雨天的雨篷声响一样,有种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幸福感,外面风疾雨嘶,我却安逸地听着雨声,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令人安心的事了吗?
我转头看他,觉得因为喜欢这场雨,好似也连带着喜欢他了一样,心头感觉烫烫麻麻的,很是奇妙。
路先生,你要不要跟我结婚?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吓了一跳,连拽着门把的手都微微发抖,但是已经说出去了,我硬撑着自己对他微笑,好让他觉得我只是在开玩笑。
他沉默了一会,眉头略略地皱起,为那张干净的脸添了些莫名的性感,他身旁的玻璃上印着被雨水融化的流光,一切就像浓墨重彩的画。
我尴尬地咽了咽口水,强颜欢笑地打趣着问,需要时间考虑吗?
这是一个玩笑,一个脑袋一昏而开出的无聊玩笑。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他忽而微微一笑,笑得光彩四溢。
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他说不需要考虑,结婚吧。
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脑中久久地回荡着这句话,心被涨得满满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生根萌芽。
我有些措手不及,开了车门就跑走了,到家的时候,身上被淋得湿透了,但我却第一时间冲到了房间的窗口拉开了窗帘往外看。
他的车已经启动,缓缓地开走,我一方面有些失落,另一方面又觉得自己真是花痴得可以了。
女人,还是真是矛盾。
写出这篇日记的时候,我突然很想说——
路先生,虽然我第一次见你,但我突然好想当你的那根遗失的肋骨,真的好想好想。
这种让人好似漫步云端的幸福感,估计再也不会有了,所以——
请让我做你的那根肋骨吧。